外商投资企业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申报运营情况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

关于开展2014年厦门市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的通知--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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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厦门市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前成立的厦门市外商投资企业需于日至6月30日开展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办理联合申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运营情况网上申报及共享系统()提交和填报年度报告。
  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应根据《2013年度厦门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申报须知》的要求办理联合申报。
  附件:《2013年度厦门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申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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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厦门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申报须知
各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2014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自2014年起在全国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以下称联合年报)。现将厦门市2013年度联合年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商投资联合年报企业范围:
  在厦门市依法登记注册设立、并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须向我市投资促进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共6个部门申报联合年报信息。同时按照厦门市《商事主体公示2013年年度报告须知》申报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报信息。
  二、联合年报部门申报方式:
  (一)投资促进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年报信息申报方式:
  1、2013年度投资促进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等四部门信息申报,请直接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运营情况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网址为:)申报上一年度年报数据。具体操作流程可参阅网上《操作手册》或电话咨询全国客服电话:400-001-0722。
  2、简要操作流程:企业在线注册—帐号登录系统—分别填报联合申报书、其他报表—报表上报—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二)财政局年报信息申报方式:
  本年度请直接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运营情况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网址为:)填报201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无需在厦门市财政局网站()填报,企业有关历史数据可继续在厦门市财政局网站中的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系统进行查询。
  (三)外汇管理局年报信息申报方式:
  2013年度外汇年报信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网址:)的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报送。
  外商投资企业可自行申报,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银行办理“外汇年报信息”的报送手续,外汇局不再向企业收取纸质材料(其中,“外汇年报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表、2013年末资产负债表、2013年度利润表、201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权益统计表)。
  注:《2013年度厦门市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经营状况申报须知》详见附件1,《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权益统计表》填报说明详见附件2。
  三、联合年报各部门咨询电话如下:
厦门市投资促进局
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15楼
厦门市财政局
湖滨北路98号财经大厦504室
厦门市国税局
湖滨北路税保大厦1613室国税局所得税处
厦门市地税局
湖滨南路152号一楼办税服务厅
厦门市统计局
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1421室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
湖滨南路220号人民银行502室
  四、有关要求:
  1、为进一步方便企业、减轻企业负担,本年度联合年报申报,不再实行集中办公、不再收取年报纸质材料、不再加盖审检印章。
  2、日至6月30日为外商投资企业填报联合年报时间(外汇年报时间延长至日)。外商投资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运营情况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填报联合年报信息,并可在6月30日前对错误、遗漏的信息进行更正。对未按时、如实申报年度报告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联合年报各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处理。
  3、企业需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如实、完整地填报《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书》,所填报的数据必须与企业经营情况一致,并对填报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企业填报的联合年报信息情况,将在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中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
  4、鼓励企业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代为填报年报数据。会计师事务所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财务会计等法规制度的规定,客观、真实、公允地进行鉴证和服务。
  特此通知。
           厦门市投资促进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统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
             & & 日当前位置:->->->
我司是外商投资企业,在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办理年检,请问还要带国税登记证到税局盖章吗?
更新日期:
来源: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作者:纳税服务处
  答:根据《广州市2014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通告》规定,申报年报企业须先登陆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运营情况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网址:WWW.—广州市专版)填写相关表格。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企业对其申报内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相关证照无需加盖年度检验印章。因此,您公司只需网上提交联合年报相关表格,成功办理后不需到税务局盖章。
编辑:外网管理员
发布日期:关于开展2014年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4年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
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2014175
3400-001-0722
二○一四年六月四日
北京市联合年报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东城区财政局
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2号
西城区财政局
西城区丰盛胡同39号
朝阳区财政局
朝阳区日坛北路3号
海淀区财政局
海淀区西四环北路9号鑫泰大厦
丰台区财政局
丰台区丰体北路9号
石景山区财政局
石景山区阜石路167号
门头沟区财政局
门头沟区滨河路56号
房山区财政局
房山区良乡西路南大街20号
昌平区财政局
昌平科技园区超前路9号
顺义区财政局
顺义区新顺南大街17号
通州区财政局
通州区梨园北街189号
大兴区财政局
大兴区黄村清城名苑31号楼
平谷区财政局
平谷区府前西街15号
怀柔区财政局
怀柔区南华大街17号财政局
密云县财政局
密云县鼓楼东大街1号
延庆县财政局
延庆县新城街108号
燕山区财政局
房山区燕房路1号
亦庄财政局
亦庄开发区中和街甲3号广州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14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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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14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统计局贸易处&&&发表日期:
穗统字〔2014〕26号
各区(县级市)统计局: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统计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14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4〕175号)精神,广州市2014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以下简称联合年报)工作部门包括市外经贸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5月12日至6月30日为广州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时间。
2014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申报由往年的年检制改成年报制,旨在加强市场主体诚信建设,促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是转变政府管理模式、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区(县级市)统计局要高度重视,正确处理联合年报与“经普”工作和常规统计工作的关系,合理调配人员,积极参加联合年报工作。同时,加强与其它联合年报工作部门的合作,认真完成联合年报任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统计联合年报分工范围
各区(县级市)统计局负责各自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的统计联合年报,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统计联合年报工作由广州市统计局贸易外经处负责指导。
二、统计联合年报方式与内容
统一使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运营情况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网址:WWW.(广州市专版),由广州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主管部门(市外经贸局)设置权限,开通端口,采取后台审核(在互联网上)方式,对企业网上提交的《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书(2013年度)》进行审核。
三、统计联合年报审核重点
为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确保企业申报数据质量,各区(县级市)统计局要对照《广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书统计部门审核重点》(另文下发)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及时向企业反馈查询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对不实数据予以更正,对缺报的指标要求企业补充,并分别给出“确认”或“建议修改”等审核意见。对联合年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广州市统计局贸易外经处反映,以便研究解决。
四、统计联合年报资料的整理与利用
联合年报工作完成后,各区(县级市)统计局要及时取得本地联合年报企业数据库。广州市统计局在综合审核全市统计联合年报数据库的基础上,加工整理形成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统计资料,并向各区(县级市)统计局反馈分地区联合年报数据库。有条件的区(县级市)统计局要加工形成本地区外商投资企业统计资料,并开展统计分析。参与联合年报的企业,未纳入现行统计报表调查或基本单位名录库的,要及时提供给有关专业。
五、抓好机构、人员、任务三落实
各区(县级市)统计局要指定1名局领导、具体部门以及工作人员负责统计联合年报工作。落实办公地点、设备和网络等工作,确保联合年报工作人员按期参加市统计局组织的联合年报业务培训。负责联合年报的工作人员要认真钻研业务,深入理解指标含义及审核要点,耐心细致地回答企业的咨询。对企业网上提交的《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书(2013年度)》,要求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确保联合年报工作按时、按质、按量顺利完成。各区(县级市)统计局于5月7日前将联合年报工作分管领导、负责部门、工作人员名单、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和投诉电话报广州市统计局贸易外经处。
&&&&&&&&&&&&& &&&&&&&&&&&&广州市统计局
&&&&&&&&& &&&&&&&&&&&&&&&&&&&&&&&&&&&&&2014年5月5日
(联系人:黄健芳、简淑儿,联系电话:、,传真:)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4年5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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