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太阳里的二级台帐二级医院是什么意思思

2013年 二级维护保养台帐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评价文档:
喜欢此文档的还喜欢
2013年 二级维护保养台帐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
想免费下载本文?
把文档贴到Blog、BBS或个人站等:
普通尺寸(450*500pix)
较大尺寸(630*500pix)
你可能喜欢当前位置: >>
东统〔2014〕31号
关于印发《如东县统计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的通知
生成日期: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通知
发布机构:
联系电话:
关于印发《如东县统计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的通知
&本局各科室队、调查局各科:  《如东县统计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已经局党组(局长办公议)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1、如东县统计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2、如东县统计局机关工作人员考勤规定3、如东县统计局会议管理制度4、如东县统计局车辆管理制度5、如东县统计局机关公文管理制度6、如东县统计局办公用品管理制度7、如东县统计局班子成员联系镇(区)制度8、如东县统计局专业统计人员联系点制度9、如东县镇(区)统计站(办)目标管理考核办法10、如东县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11、如东县统计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如东统计局2014年9月30日&&&&&附件1:&如东县统计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和县委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我局公务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参照国家、省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局各科室队、中心及如东调查局各科。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活动。  第三条 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 公务接待范围:国家、省统计局,兄弟市、县(市、区)统计部门及县内镇(区)、相关部门等需要接待的工作人员。  第五条 公务接待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活动统筹安排。经局领导审批的接待方案,接待人员要严格执行,为公务活动提供服务保障。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人员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详见附1)。  第六条 公务接待实行统筹安排、对口负责,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的操作办法。局办公室负责制定、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协调局领导的公务接待活动。财务、纪检监察各司其职,有关科室队负责相关接待工作。  第七条 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仪式,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各类纪念品和土特产,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  第八条 公务接待方案要执行审批程序。各相关部门收到来宾单位公函后,要向分管局领导报告;接待方案由该部门负责拟定,经与局办公室和财务会商后,经分管局领导初审后,报局主要领导审阅后执行。  接待国家、省统计局局领导(含三总师,下同)、市局主要领导,由办公室按规定向县政府提交客情报告,负责制定接待方案,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其他公务接待范围内的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对口科室协助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 接待规格&  (一)接送  国家、省局领导和市局主要领导,由局主要领导或办公室负责安排人员接送;其他统计局领导,一般由局分管领导和对口科室负责安排人员接送。  (二)陪同  公务接待中坚持&陪同从简&、&谁主管谁陪同&的原则,在接待活动中,应当严格控制陪同人员,不得搞层层陪同。国家、省领导和市局主要领导由局长陪同;市局分管领导由局分管领导和对口科室队长陪同。镇一般干部来局,由对口科室到办公室领取就餐卡,到机关食堂就餐;镇领导来局,由局分管领导和对口科室长陪同;友邻部门领导来局,陪同人员由局长室审核确定。  第十条 住宿标准  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一般安排在内部接待场所或定点宾馆,不住豪华酒店、会所。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国家局领导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房间不摆放鲜花、高档生活用品和豪华家具等设施,不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十一条 用餐标准  (一)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一次工作餐,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二)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三)由局领导出面接待国家、省局领导或兄弟市县统计局领导工作餐,原则上只安排一次,具体由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一般接待按工作需要,由业务对口科室提出,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后,由对口科室负责执行。乡镇一般人员来局办事为快餐,镇领导一般为工作餐,上级及友邻部门可使用便餐。特殊情况须经局长室批准方可变更招待标准。  第十二条 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由局办公室根据人员情况统一安排。以轻车简从为原则,尽量集中乘车,减少随行车辆。  第十三条 公务接待时召开的各类会议,会场布置要简朴,不制作背景板,不摆放花草、香烟、水果,不安排茶歇,不发放材料袋、笔和记录本。  第十四条 加强对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列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五条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财政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局办公室财务人员负责依据《公务接待审批单》(详见附2)对县局、调查局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要加强对我局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情况。  第十七条 局办公室负责对本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情况;(二)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三)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情况。同时,定期汇总公务接待情况报纪检组备案。  第十八条 局纪检组要加大对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和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  第十九条 局属事业单位和如东调查局公务接待参照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县政府有新规定出台从其规定)。原接待招待制度同时废止。&&&&&&&&附1: 如东县统计局公务接待清单&&&&&&&&&&&&&&&&&&&&&&&&&&&&&&&&&&&&&年  月  日&&接待对象公函号&&来人单位&来访人员姓名职务姓名职务&&&&&&&&&&&&&&&&公务内容&&接待内容住宿时间场所人数金额经办人备注&&&&&&&&&&&&&&&&&&&&&餐饮时间场所人数金额陪餐人备注&&&&&&&&&&&&&&&&&&&&&&&&&&&&&&其他内容金额经办人&&&&&&&&&&&&&&&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接待单位&单位经办人批准人&&&?????????????&&&&&附2: 如东县统计局公务接待审批单&&&&&&&&&&&&&&&&&&&&&&&&&&&&&&&&年  月  日&分&&类项&&目内&&容接待对象单位名称 公务活动项目(附公函) 人数(附人员姓名、职务) 来访时间 带队领导姓名、职务 接待安排对口接待部门 接待方案(附后) 参加陪同人员姓名、职务 接待预算餐饮费用预算 住宿费用预算 其他费用预算 合计 审&&批部门领导审核意见:&签字:&&&&&&&&&&&&年&&&月&&&日财务审核意见签字:&&&&&&&&&&&&年&&&月&&日办公室审核意见签字:&&&&&&&&&&&&年&&&月&&&日局分管领导审核意见签字:&&&&&&&&&&&&年&&&月&&&日局主要领导审核意见&&&&&&&&&&&&签字&&&&&&&&&年&&&月&&&日备&&注 &附件2:&如东县统计局机关工作人员考勤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良好的机关工作秩序,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局机关行政及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人员,以下统称工作人员。第二章&出勤纪律和考核方法第三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关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玩游戏、观看影视视频以及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务。不准利用工作时间办私事。第四条&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应集中精力,不得擅离职守,不得无故缺勤或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第五条&工作人员不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经批准而逾期不归的;不服从组织调动,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均按旷工处理。第六条&考核办法。(一)机关上班实行签到考勤,工作人员上下班须到指定地点签到,局办公室按季度公布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勤情况。(二)根据考勤情况,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通知财务人员扣发缺勤人员的工资待遇。第三章&假期类别和期限第七条&病假。工作人员因病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以请病假。去医院看病,一般不得超过半个工作日。病假休养应有县级医院证明,急诊应有就诊医疗机构证明。除特殊或慢性疾病,病假证明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第八条&事假。工作人员因私事必须由本人处理的,可以请事假,按国家有关规定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工作人员有以下特殊情况,按审批权限,经领导批准,可认定为特殊事假,不扣工资,不计入全年事假累计时间,但需记入考勤表。(一)工作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岳父母、公婆因病重或病危经医院提出确实需要陪住(时限在5个工作日以内)。(二)工作人员凭学校或幼儿园通知书参加幼托、就学子女的家长会(时限在半个工作日以内)。(三)工作人员搬家或住宅设施因房管部门维修等必须要在家照料(时限在1个工作日以内)。(四)工作人员经领导批准,参加在职学习(时限在每周1个工作日以内)。(五)女公务员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限每次在1个工作日以内)。(六)女公务员有不满1周岁的婴儿需要亲自哺乳的,每天给1个小时喂奶时间,也可每周少上半天班(4个小时)。生育多胞胎的,每多1个婴儿增加1个小时。第九条&其他法定假期。(一)婚假。工作人员本人结婚,可以请婚假,假期7天。对实行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婚登记)的,增加奖励假7天。(二)丧假。工作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岳父母、公婆死亡,可以请丧假,假期5天。(三)探亲假。工作人员工作满1年后,与配偶或父母住在不同城市,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或父母的假期。工作人员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1.工作人员探望配偶的(国内),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2.未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休假一次,假期20天。如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休假一次,假期为45天。3.已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每4年休假一次,假期为20天。4.工作人员探望公派出国学习、工作的配偶,须提供配偶所在单位开具的出国探亲函件,在公派期间(1至3年)可探亲一次,探亲假期60天。(四)生育假。1.女工作人员的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2.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孩子的为晚育,除上述产假外,增奖励假30天。产妇护理确有实际困难的,此项奖励假亦可由男方使用。3.女工作人员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手术后,可给予15天至20天的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手术后,可给予42天产假。4.育龄夫妇响应国家号召生育一个孩子的,凭独生子女证,由女方申请,经领导批准,可以在产假期满后继续休假照顾孩子,至孩子满6个月(晚育奖励假另算)。在此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调资晋职,但减免3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5.符合政策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五)工伤假。工作人员因工负伤,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给予工伤假。(六)路程假。工作人员到外地结婚(不包括旅行结婚)、奔丧、探亲,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七)年休假。在职工作员,按照下列条件享受年休假待遇: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5天;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第十条&病假、探亲假、生育假、工伤假、路程假均包括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年休假、婚假、丧假、事假均不包括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第四章&请假及报批程序第十一条&工作人员请假按下列程序报批:(一)工作人员请病假、事假、年休假、其他法定假期应事先提出申请,填写请假单,按程序报批。如遇特殊情况,可打电话或委托他人代为请假并事后办理补假手续。其中请病假、工伤假应持合县级医院证明,急诊应有就诊医疗机构证明。(二)局长请假按县管干部要求执行,局领导班子成员、原领导现改任非领导以及科(室队)长请假,报局长批准。各科室队副职及工作人员请假,1个工作日内经科长同意后报分管局领导批准,超过1个工作日经科长和分管局领导同意后报局长批准。所有请假经局领导审核同意后,均需报办公室备案。第五章&各类假期的工资待遇第十二条&病假期间工资(指个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下同)按下列标准发放:(一)工作人员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二)工作人员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年限不满10年,发给90%工资;2.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工资照发。(三)工作人员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70%工资;2.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发给80%工资。第十三条&全年事假累计在15天以内的工资照发;超过15天的,按实际超出天数扣发工资。第十四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假期或有本规定第九条所列特殊情况的,工资照发。第十五条&属旷工的,停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对旷工人员,除进行批评教育外,必要时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第十六条&各类假期的津补贴待遇按规定执行。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局属事业单位和受省统计局委托管理的如东调查局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如有新的有关规定出台,从其规定执行。第二十条&县统计局原机关考勤、机关工作人员假期制度同时废止。附件3:&如东县统计局会议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会议管理,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质量,促进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一、会议分类本制度的范围包括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月度工作例会、专题办公会议、全体会议、科室专业性会议、全县统计工作会议等。(一)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或受党组书记委托的党组成员主持,党组会议原则上每季召开一次,会议议题会前告知各与会人员。会议的主要内容:1.传达学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和重要文件、会议、指示精神。2.研究局党的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落实“一岗双责”。3.研究局人事、财务等“三重一大”事项。4.其他需要党组研究的事项。(二)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办公室主任参加。局长办公会议主要内容:1.传达贯彻上级统计局和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落实实施方案。2.讨论通过全局性会议讲话(报告)、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重要文件。3.讨论决定局属单位和机关部门请示的重大事项。4.其他需要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三)局月度工作例会,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参加。局月度工作例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1.各职能科室交流本月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安排,分管领导点评提要求。2.部署下月全局的重点工作。3.传达学习上级会议文件精神,研究统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四)专题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按照分管的工作主持召开,涉及本专题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协调专项工作问题,处理具体业务工作。(五)全体人员会议,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党组成员)召集和主持,局全体人员参加。全体人员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传达贯彻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2.机关集中学习。3.全局性工作的动员与部署。(六)科室专业性会议,由业务科室召集,局分管领导或该专业科室负责人主持,各镇(区)、各有关部门专业统计人员参加,如需镇(区)、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会议,需报局主要领导批准。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某一方面的业务工作。(七)全县统计工作会议,由局长室主持,各镇(区)、各部门分管领导和统计人员参加。每年召开1次。会议内容: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县统计工作。二、会前准备经领导研究确定召开的会议,主办部门应充分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会议达到预期目的,收到实效。(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月度工作例会、全县统计工作会议,由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会前准备等工作;专题办公会议、科室专业性会议由主办科室负责会议的组织、会前准备等工作,办公室协助做好会议其他准备工作。(二)机关各科室需要提请局长办公会议或专题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涉及其他部门的,会前应与相关部门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经过协商能够解决的问题不上会议;经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报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协调解决;确需召开会议的,会前要研究出初步意见,经局主管领导同意后报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安排。(三)提交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主办部门在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对研究的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建议。需提交会议讨论的内容要提前送主管领导审阅,经同意后,最迟须于开会前一天将会议内容的概要说明或会议材料送交参加会议的有关领导和部门。(四)参加会议的领导,会前应认真审阅会议有关文件、材料,准备好会议发言或建设性意见。三、会议的召开(一)大力压缩会议。县局召开的全县统计工作会议,一般每年1次,各专业召开的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4次。能用文件、腾讯通、QQ或电话联系解决的问题,不召开会议。内容相近、时间靠近、科室内各专业的会议应尽量合并召开。贯彻上级会议精神,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不搞上行下效、层层开会。(二)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县局召开的会议一般只开到镇(区)、部门,无特殊情况不开到村居、企业,由各镇(区)会后再组织贯彻落实。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1天,会议代表一般不超过40人,会议工作人员控制在与会人员的10%以内。(三)严格会议审批制度。县局召开的全局性工作会议和科室召开的专业性会议,机关各科室年初提出本年度拟召开会议的计划,报送办公室汇总,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批。已批准列入计划的会议,主办科室要在开会前一周将会议内容(含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会期、人数、所需经费及其来源等)报送办公室,提交局长室研究确定。科室召开的临时性小型专题会议,由科室提出会议计划,由分管局领导同意后召开。(四)要进一步转变会风,开短会,讲短话,提高议事效率。会议讲话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不搞长篇大论,不讲虚话、套话。会议要切实解决问题,力戒议而不决。与会人员要认真遵守会议纪律,集中精力开会,进入会议室后手机一律关闭,会议期间不准出外会客,不准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五)统计工作会议、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月度工作例会,由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专题办公会议、科室专业性会议由主办科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并做好有关服务工作。(六)会议要严格按照会前审定的议题进行,不得临时动议或提议研究议题以外的问题。经会议主持人或主要负责人明确认可的意见,有关部门要作为会议的决议认真贯彻落实。四、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月度工作例会,由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专题办公会议、部门专业性会议由主办部门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二)对于会议决定事项,有关部门要抓紧落实办理。有办理时限要求的,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提交办理结果,反馈情况。因故不能按时办理完毕的,需申述原因经分管领导批准可以延期,并向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及时报告办理进展情况。五、会议经费有关会议标准、会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等问题,要严格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更改会议地点、提高会议标准、扩大会议规模、超支使用经费,不得向基层单位转嫁费用。(一)会议费标准:一般会议按每人每天60元(其中伙食费45元)标准执行,会议费包括会议租场费、会务布置费、资料印刷费等一切费用(不含住宿费)。会议天数一般控制在一天以内。(县政府出台新规定从其规定)(二)审批、报销手续:各科室召开会议,应本着高效、节约、从简的原则进行。会议召开前三天,由经办人填写会议审批单,经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局长和局长审批。财务人员根据会议审批单和相关原始凭证办理报销手续。如会议费开支突破预算,其超过部分由会议组织者自理。会议一般由办公室统一联系和结帐。六、处罚纪检组会同办公室将定期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检查,凡违反以上有关规定的,按照《局机关工作考核办法》有关条款处理。七、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内部制度中会议和会议经费管理制度同时作废。县政府有新规定出台从其规定执行。八、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4:&如东县统计局车辆管理制度&为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机关公车管理,规范公车使用行为,提高公车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一、车辆管理(一)严格按编制和标准配备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严禁向下属、企事业单位调换、借用车辆。(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台帐,确保行车安全。(三)落实车辆例保制度,驾驶员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辆须按期年检,过期未检的车辆严禁上路行驶。(四)坚持车辆安全检查制度,驾驶员出车前要对车辆情况进行自查,单位每月对车辆检查一次,确保车辆安全完好。(五)凡长途车,须对驾驶员交待行车注意事项,并对车况进行检查。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严禁疲劳驾车。(六)车辆要严格按规定停放,严禁驾驶员擅自将车开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过夜,严防车辆被盗。节假日要全部进库封存,钥匙交办公室统一保管。(七)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开车、严禁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严禁酒后驾车。(八)进出行政中心的车辆,要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自觉遵守行政中心的停车规定,严禁超速行驶、反道行驶、违章鸣号。按指定的泊位停放,严禁占道停车。&二、车辆使用(一)汽车使用的基本原则是:保证工作用车,按照“先上后下,先主后次,先急后缓”的原则派车。(二)各科室因公用车须提前向办公室申请,办公室根据情况安排,驾驶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用车。(三)驾驶员要严于律己,努力提高驾驶技能,自觉遵守交通管理条例,按时完成任务,确保安全行车。无特殊情况,车辆不得在外停放。三、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一)局办公室为机关车辆管理的主管部门。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地对机关车辆进行检查,每逢重大节日、会议或重要活动要组织专门检查。(二)驾驶员每次出车前要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检查车辆时,重点检查车辆的行车证件、年检情况及发动机、转向、制动、灯光、轮胎等部件工作情况,并做好登记。(三)凡在检查中检查出的问题,驾驶员要及时做好保养或者送定点修理厂搞好维修,确保车容车况良好。(四)驾驶员要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全心全意为机关服务,严禁私自出车、开英雄车、赌气车。执行上下班制度,除出车外,积极协助办公室做好有关工作。(五)驾驶员须定期参加县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学习交通法规和有关教育,进行车辆安全检查或开展相关活动。(六)驾驶员因公、因病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安全活动的,应由单位出具请假条,不得无故缺席。&四、车辆维修(一)车辆维修,事先提出申请,到政府采购指定厂家修理。维修前先预算,经审批后方可实施。(二)车辆大修根据年度预算计划安排,计划没有安排,不得大修。(三)车辆修复后,驾驶员应及时办理验收复核手续,方可接车出厂。执行长途任务中的小修或更换零配件必须征得领导的同意,返程后及时汇报予以报销。五、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内部制度中车辆管理制度同时作废。县政府有新规定出台从其规定执行。六、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5:&如东县统计局机关公文管理制度&为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机关公文管理,提高公文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一、本局各部门草拟公文必须依据局党组、局长室、办公会议确定的意图,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行文要求情况确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文字精炼,书写工整,标点准确,篇幅力求简短。二、机关公文模式规范人名、地点、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号。日期应当写具体的年、月、日。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用词用字准确、规范。文内用简称,一般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时间必须使用汉字外,一般应使用阿拉伯数字。草拟公文一律用钢笔书写或打印件。发文日期以领导签发日期为准。三、严格公文把关公文送领导人签发之前,应该经过行文起草部门和办公室核稿。办公室对行文程序、体例格式等方面进行核稿。办公室认为涉及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应送法制科会核。各部门公文把关的重点:(一)是否需要行文,即是否有针对性、指导性,所提出的意见、措施是否基本照抄照搬上级文件内容或缺乏可操作性。(二)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有关规定。所提出的办法和措施与上级机关有关规定不一致的必须有充分的理由。(三)文件密级、是否公开、是否发到党政网要在文件会签稿中注明。(四)是否与有关部门、地区协商、会签。(五)代拟稿和要求局长室签发的文件,文字质量方面是否需要作全面修改的。(六)公文草拟件应注明草拟人姓名。核稿时应注明核稿人姓名。(七)公文由本机关领导人签发,重要的或涉及面广的,必须有正职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职领导人签发。(八)审批公文时,主批人应明确签署意见,并写明姓名和审批时间,其他审批人员圈阅,应当视为同意。(九)送交领导人签发的公文,有关部门要负责催办、查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查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查办。对下发的重要公文,有关部门应及时了解和反馈执行情况。四、加强公文的归档管理。五、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内部制度中公文管理制度同时废止。六、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6:&如东县统计局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为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机关办公用品管理,提高办公用品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一、办公用品必须根据需要由办公室统一按计划采购,做到不脱节,不积压,保证质量。1000元以上(含1000元)物品的购置须经局长室审批决定,并落实具体管理人员。二、办公用品的购买、领用和发放,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统一办理。同时,建立办公用品收(领)、付、存明细帐,加强管理。三、办公用品的领取和使用,应本着合理使用、节约使用的原则,凡公用物品由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属个人使用的物品,应妥善保管。四、个人因调动工作,应将个人保管的办公用品如数上交。财务及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变动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五、凡遗失或损坏的,根据有关规定按价赔偿处理。六、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内部制度中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同时作废。七、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7:&如东县统计局班子成员联系镇(区)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镇(区)统计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克服下基层调研少、了解镇(区)统计情况少的问题,抓实“四风”问题的整改,经研究,建立局班子成员联系镇(区)制度。一、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同志关于群众路线和作风建设重要论述为指导,着力解决“四风”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推动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好更优的统计服务。二、主要任务:(一)了解联系镇(区)统计工作情况,包括镇(区)统计机构设置、运行模式,镇、村、企事业单位统计网络情况,镇(区)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矛盾、问题和困难。以点带面、解剖麻雀,积累经验,指导面上统计工作开展。(二)帮助镇(区)统计人员协调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矛盾、问题和困难。(三)了解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情况以及所想、所盼、所急。(四)了解联系镇(区)经济运行中的新亮点、新举措、新情况、新问题。三、联系镇(区)分工:何志刚:联系如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掘港镇)、洋口港经济开发区(长沙镇)施玉忠:联系如东经济开发区(苴镇)、丰利镇、袁庄镇、农业开发区蔡 红:联系河口镇、栟茶镇、双甸镇陈屹峰:联系曹埠镇、马塘镇、岔河镇、新店镇周 强:联系循环经济产业园(大豫镇)、沿海经济开发区(洋口镇)四、要求(一)要高度重视联系镇(区)工作,要及时掌握联系镇(区)统计工作和经济运行情况。(二)要确保到镇(区)时间。每季到联系镇(区)时间不少于2次。(三)要注意总结,提炼联系调研成果,每年至少要有一篇有质量的调研成果。(四)要严格执行局制定的机关工作纪律。&&&&&&附件8:&如东县统计局专业统计人员联系点制度&为加强调研工作,及时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把统计基础工作建设的目标、任务、措施、责任落到实处,提高统计干部能力建设水平,增强与报表单位的密切联系,准确掌握源头数据质量,发现和培养统计工作典型,特制订本制度。一、确定联系点。根据各专业的实际情况,专业人员在本专业中原则上确立510家具有代表性的单位作为联系点,联系点单位一年确立一次,中途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变更联系点。二、密切联系任务。对确定的联系点,专业人员要定期调研指导,每季度到联系点走访不少于1次,主要督导、了解和掌握联系点的统计基础工作,数据质量以及联系点单位的运行情况,帮助解决统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对每次走访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在局办公会上进行汇报讨论。三、注重典型培养。在联系点中注重培养“统计基础规范、统计职能到位、统计水平较高”的单位作为重点联系点,及时总结其工作亮点和创新经验,发挥带动和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统计工作水平。四、实行考核奖惩。将走访专业联系点事项列入局机关个人年终考核责任制。每年到联系点走访不少于4次,走访少于4次的在考核中扣1分;根据走访情况未形成工作记录以及分析信息的,年终考核扣0.5分,并将得分情况列入年终个人考核目标总分。  五、工作纪律。调研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局制定的相关纪律制度。附:各专业联系点名单投资、房地产专业: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江苏三一重工塔机有限公司南通中天江东置业有限公司&如东和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通浅水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能源专业:南通东日钢铁有限公司如东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江苏国信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如东洋口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中石油江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南通泰禾化工有限公司工业产值、财务专业: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南通辉煌彩色钢板有限公司江苏黄海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东日钢铁有限公司南通大东有限公司爱德士鞋业江苏有限公司英瑞纤维(南通)有限公司南通巴大饲料有限公司南通祥峰电子有限公司南通振新颜料有限公司如东县铁链厂有限公司南通爱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江苏天一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宇迪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如石机械有限公司服务业专业:如东县掘港中心市场有限公司如东县文广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如东海洲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如东县广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南通同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文化产业专业:如东县文广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如东海洲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如东县广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南通同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如东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贸易专业:如东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如东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南京医药南通健桥有限公司如东县液化气有限公司如东县掘港粮食储备库劳动力、人口调查专业:马塘镇马丰村、掘港镇三元社区、虹元村综合专业: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劳动工资专业:如东县电线厂有限公司、如东县久和药业有限公司、如东县民政福利塑料有限公司、南通天天肠衣食品有限公司、南通海尔斯药业有限公司农业专业联系村:马塘镇长路村&双甸镇宗奎村、镇东村&&&粮食产量专业联系村:马塘镇马北村&&&双甸镇星光居委会&&畜牧业专业联系点:马塘镇长路村&&双甸镇鹤井村住户专业:曹埠镇孙窑点、岔河镇新坝点工业品价格专业:金太阳公司、正大公司采购经理专业:正大公司、辉煌彩钢&&&&&附件9:&如东县镇(区)统计站(办)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为充分发挥镇(区)统计站(办)的综合协调、服务、监督的整体职能,全面加强对镇(区)统计站(办)的管理,促进统计基础工作上台阶,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范围和时间(一)考核对象:各镇(区)统计站(办)及全体人员。(二)考核范围:国家、省、市、县统计制度规定的年定报表、国家大型普查、县级以上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网点业务、县以上统计部门批准的一次性专项调查及县统计局布置的工作。(三)考核年度: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二、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重点考核:统计基础、数据质量、统计信息化、统计服务。实行百分制计分考核。(一)统计基础(30分)1.镇(区)基础(16分)。按照南通市统计局2012年63号文件“四有三化”标准,即《南通市乡镇(街道、园区)统计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得分按16%计入总分。此项由农村调查科根据验收结果进行计分。2.联网直报企业规范化建设(7分)。按照南通市统计局2012年63号文件“二有三化”标准,即&&南通市联网直报企业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标准&&,由工业科、服务业科按照标准进行验收,法制科根据工业科、服务业科按辖区验收合格率折7%计分。3.村级基础(4分)。(1)有固定统计人员,并持有上岗证,每少1人扣1分。(2)统计资料档案化。及时整理归档,符合要求,检查或抽查中发现每少1种表扣1分。(3)数据质量,检查或抽查中发现每错1笔扣0.5分。(4)统计台帐。检查或抽查中发现登统不及时不符合要求扣1分。以上累计扣分不超过4分。此项由农村调查科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计分。4.调查网点(3)。(1)有固定辅助调查员,少1人扣1分;(2)有调查点及调查对象基本情况台帐,并及时更新上报,未及时上报的1次扣0.2分;(3)网点管理,未按调查制度规定擅自更换调查样本的,发现1例扣1分。此项累计扣分不超过3分,由各抽样调查专业科室根据检查情况计分。(二)数据质量(45分)凡县统计局布置到镇(区)各项年定报表和一次性调查任务(包括调查点资料),县以上统计部门检查情况列入报表质量。由各科室负责考核记载评分。1.及时性(10分)。报表、软盘和电子邮件按规定时间和方式上报,迟报1天扣3分,2天扣5分,3天扣8分,3天以上不得分。年内迟报3次以上,按统计法规定进行查处。2.准确性(23分)。发现问题按下列方法扣分,扣分不超过此项总分(1)不按全县统一的调查方法进行调查或未经同意改变调查方法的,每发现一次,年报扣5分,定报扣4分,一次性调查扣3分。(2)无基础资料(包括村级无原始资料)或与汇总数不衔接的,每发现一个单位一个表种分别扣3分、2分。(3)报表和数据录入差错,每笔扣1分,连带差错算1笔。3.全面性(2分)。镇(区)汇总上报县统计局各类统计专业报表和调查资料必须盖有政府印章,有镇长和填表人签字,如章戳不全,每张报表扣0.5分。扣分不超过此项总分。4.网上直报按照辖区管理原则(10分),按时效性和直报率进行考核。发现辖区内只要有一个单位迟报,则视同该镇(区)迟报。迟报1天扣3分,2天扣5分,3天扣8分,3天以上不得分。年内迟报3次以上,对企业按统计法规定进行查处。直报率每少五个百分点扣1分。扣分不超过此项总分。(三)统计信息化(13分)考核以统计网页栏目加载和维护为主。1.镇情概况:1分。有内容的得0.5分,及时调整完善的得0.5分。2.统计机构及人员:1分。缺一项扣0.5分,有人员调整,不及时更新的不得分。3.工作动态:2分,其中:计划总结0.5分,动态1.5分,动态8篇,缺1篇扣0.2分。4.历史台帐:2分,历史台帐为2010年以后的镇村二级台帐,缺一年扣0.5分。扣完为止。5.加载及时及维护正常:3分。6.网络安全:2分。发现网络病毒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统计资料泄密导致不良后果的,此项不得分。7.腾讯通使用情况:2分,不定期查看腾讯通在线情况。此项办公室根据统计网页栏目加载和维护情况进行计分。(四)统计服务优质化(12分)。1.任务:镇(区)统计站(办)全年必须完成统计分析6篇(一、二、三产统计分析各二篇),统计信息任务12篇(一、二、三统计信息各4篇),工作动态8篇,及时加载在网页上。统计发行工作,由办公室、综合科下达计划。2.计分:完成任务得基本分8分(分析每篇1分,信息、动态每篇0.1分),时效2分,统计发行2分。超额或减少分析、信息、动态一篇分别加减1分、0.1分、0.1分。时效性:分析每半年3篇、统计信息每半年6篇。凡未按时完成分析、信息任务,每篇分别扣0.5分和0.1分。扣分不超过此项基本分。超额完成统计分析、信息任务的,加分不超过2分。统计分析、信息和动态由办公室根据网上加载情况进行评分。统计发行工作完成任务得2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由办公室、综合科打分。(五)加减分加分:在市及以上统计部门单项统计工作中获奖的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在统计方法制度研究方面得到县级以上部门认可并推广应用的给予加2-5分。由各科室(队)打分。获奖加分要提供文件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减分:各镇(区)统计人员按规定准时参加县组织的各项活动,无特殊情况迟到1次扣0.5分,缺1次扣1分,扣分最多不超过3分。按县统计局记载打分。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取消评比资格。由各科室(队)打分。三、考核结果运用对镇(区)统计站(办)考核,由县局各科室队具体负责,按照本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对各镇(区)上报年、定报、统计分析、信息、平时检查和其他工作进行考核并形成记录,局有关科室(队)每半年一次将考核记录汇总报分管局长审核后交法制科&&综合汇总,形成的结果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县统计局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镇(区)统计站(办)统计工作先进集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统计工作先进个人12名(一产、三产各3名、二产4名、综合2名),并予以表彰。县统计局将各镇(区)统计工作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各镇(区)党委、政府,并将考核结果抄报组织、人事部门。本考核办法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附件10:&如东县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政府综合统计机构依法组织实施的各项统计年报和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等常规统计调查项目以及专项统计调查项目。第二条&&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以提高数据质量为宗旨,以过程控制为重点,对统计调查数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质量管理和控制,包括调查项目设计、调查对象确定、任务部署、数据采集、审核验收、数据加工、质量核查和评估使用等数据生产的全过程。第三条&&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员参与和分类监控。县统计局对全县统计数据质量统一管理,镇(区)统计机构对本地区统计数据质量进行管理,县、镇(区)专业统计人员依据南通市统计局发布的各专业数据质量管理办法的要求,各自负责本专业统计数据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评估等工作。第四条&&坚持统一规范,公开透明原则,建立健全分级职责明晰、程序科学合理、操作严谨方便、上下协调顺畅的数据质量管理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第二章&&统计调查数据事前质量控制第五条&&统计调查项目设计是数据质量控制的基础。县级统计机构可以在上级统计调查项目的基础上增加本级及下级需要的调查内容,但须依法经过审批。未经法定审批程序,不得修改、变更统计调查项目。第六条&&县级统计机构可根据客观需求开展专项统计调查,统计调查项目设计要力求统计指标清晰、统计口径明确、统计流程规范,调查方法科学,切实降低因设计缺陷导致的系统性误差。重点控制指标的合理性、实用性和可填性。指标间逻辑、平衡关系控制包括报表中、报表之间和专业之间的指标逻辑平衡关系控制,要保证指标逻辑、平衡关系控制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调查内容易于理解,便于填报。县级统计机构应对统计调查项目定期实施督查,确保调查制度的严格贯彻落实。第七条&&数据采集处理软件设计要满足统计业务需求,力求做到功能完善、管理严格、技术先进、操作简明和运行平稳。软件系统设计和开发应事先经过严格、周密的测试和试运行,在正式调查开始时提供使用。第八条&&县级统计机构应当加强基本单位的统一管理。要按照统计单位划分标准及使用规定,以及单位名录库管理实施细则,通过协调相关专业统计、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的行政记录资料、定期清查和实地核查等措施,确保各类基本单位名录信息的真实性并及时更新维护。第九条&&统一使用经名录库管理部门确认的统计调查单位,确保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向统计调查对象布置统计报表任务。第十条&&加强统计业务技能培训,从上至下逐级培训统计机构业务人员和调查对象统计人员。培训可采用召开培训会议、借助软件平台进行网上培训等方式。各专业统计人员和调查单位统计人员应熟练掌握各项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各项年定报业务培训时,应全面开展业务和技能测试,保证培训效果。第三章&&统计调查数据事中质量控制第十一条&&各级统计机构要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管理、服务、指导和督查工作,为统计调查对象完成数据采集和报送任务提供必要的帮助。对不符合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要责令补正。第十二条&&统计调查对象应按统计机构规定的方式、内容和时限填报统计报表,并即时进行数据审核,包括本表、跨表审核,以及本期、跨期(本年上期、上年同期)等指标关系审核。以磁介质、光存储介质或网络方式上报的统计报表,要求文件名规范、格式正确、无病毒、有密码和身份控制。同时要按照要求报送数据处理及有关情况的说明等相关材料。应实行统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分级审核签字盖章制度,审核、签署人员应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第十三条&&建立数据审核工作机制。县、镇(区)统计机构的专业统计人员是数据审核验收的责任管理者,要建立健全数据审核制度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规定的数据审核规则,从接收调查对象的数据上报开始,逐级严把原始数据质量关。审核查询情况应及时记录备查。第十四条&&县、镇(区)统计机构的专业统计人员是数据加工处理的责任管理者,要对生成的综合数据进行审核。汇总数据审核应重点围绕主要指标,进行发展趋势、基本结构和匹配性审核。对汇总数据审核中发现的疑点必须核查基层报表,查找和分析数据差错原因。第十五条&&县、镇(区)统计机构不得修改调查对象填报的原始数据,对审核中发现的疑点和问题,如经核实确属调查对象填报错误的,应逐级退回下级统计机构,并将问题数据最终退回调查对象,由调查对象核实后进行修改并重新上报。第十六条&&一般统计调查报表应由主要负责人授权分管领导核定并签字后上报,重要统计调查报表应由主要负责人核定并签字后上报。第十七条&&在数据逐级上报的过程中,县级统计机构要剥离仅属于本级调查内容的数据信息,准确无误地上报上级调查制度所要求的数据。第十八条&&保障数据流转的安全稳定和准确可靠。数据在不同部门、不同软件间进行交换和转换后,必须再次审核,以防止数据传输和传递过程中发生差错。第四章&&统计调查数据事后质量控制第十九条&&县、镇(区)统计机构要建立健全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评估制度,对关系国民经济全局和综合性的主要统计指标数据实行评估。对数据波动较大、数据之间不协调和趋势性问题的数据,必须进行查询评估,并认真分析后做出书面说明。第二十条&&建立和完善数据质量抽查制度。县级统计机构要根据统计调查制度和各专业特点制定具体抽查方案,监督下级进行检查,同时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选择一定数量、不同层次的地区和调查对象进行重点抽查和复查,抽查结果作为评估数据的主要依据。第二十一条&&健全和完善统计数据发布和管理制度。依据统计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对外发布和提供非涉密的统计资料。未经上级统计机构审定,统计数据不得发布和对外使用。未经允许,不得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和咨询。第五章&&保障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措施第二十二条&&依法开展统计活动。各项法定统计调查任务应事先以《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形式告知统计调查对象,督促统计调查对象按照规定的内容、方式填制统计报表,并按统计制度规定独立上报各项统计数据。第二十三条&&依法加强统计基础工作。督促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凭证以及统计台帐(电子台账)的管理和使用制度,确保统计数据取之有据、查有凭证,做到基础工作规范化。第二十四条&&充分发挥统计执法检查对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作用。要构建完备高效的统计执法检查机制,完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惩处制度,建立健全统计违法案件通报和公开制度。第二十五条&&实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制度。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均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实行持证上岗,并参加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要建立健全统计调查对象统计人员名录库,以备及时查询联络。第二十六条&&规范统计委托代理行为。实行统计中介代理机构代理业务备案制度。调查对象委托统计中介代理机构代理统计调查事务须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报县统计局备案,并接受县统计局的业务管理和检查指导。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规范由如东县统计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附件11:&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为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结合统计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担负主体责任,纪检组承担监督责任。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二、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工作总体布局,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保障统计改革健康顺利推进。三、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和县委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党员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植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忠于职守,清正廉洁,严禁下列行为:(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五)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六)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和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七)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八)用公款报销或者利用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九)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以及私存私放公款。(十)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以及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十一)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进行非组织活动。(十二)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其他人员谋取利益。(十三)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十四)工作日中午和加班工作期间饮酒。(十五)在采购货物和服务以及招投标过程中,通风报信、暗箱操作。(十六)助长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十七)为基层虚报工作业绩出谋划策、提供帮助。(十八)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十九)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涉足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二十)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二级市场是什么意思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