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微信代理一手货源要是上当可以维权吗

警惕穿着“微商代理”外衣的新型传销|传销|分销商_凤凰资讯
警惕穿着“微商代理”外衣的新型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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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做着“发财梦”的微商并没有停下脚步,最近的朋友圈又开始流行做代理,发展下线了,其中以卖面膜为典型代表,一款款你从没听说过的品牌面膜却卖着高于名牌的价格,就因为配上了反复PS的美图为证,让消费者误以为面膜确有神效。然后一边不断更新各种打鸡血言论,分享营销成功故事,一边又继续暴力刷屏炫富图片,声称“月入十万”,还配上了一笔笔现金交易的截图作证,当看官们开始有些羡慕动心的时候,再及时抛出“诱饵”,只要一次性上交一笔“徒弟费”,就可以成为他的下线,不仅可以低价拿货,而且同时自己也成为了次一级的代理商,也可以
原标题:警惕穿着“微商代理”外衣的新型传销近年来,朋友圈火了,紧接着微商也火了,每个人拿起手机一刷微信朋友圈,看到的不是朋友们从前的晒美食晒靓照,而是十个里面八个在做代购,卖的东西也是五花八门,贵的有上万的一线奢侈品,便宜的也有十几二十几元的一双手套。凭借着朋友圈的熟人网络建立起的信任,最早开始涉足微商的一批人的确实赚得盆满钵满,后来眼红的追随者越来越多,蛋糕越分越小,市场也越做越乱。朋友圈购物假货不断,售后难维权的投诉不断增长,钱是赚了,朋友却没了。然而做着“发财梦”的微商并没有停下脚步,最近的朋友圈又开始流行做代理,发展下线了,其中以卖面膜为典型代表,一款款你从没听说过的品牌面膜却卖着高于名牌的价格,就因为配上了反复PS的美图为证,让消费者误以为面膜确有神效。然后一边不断更新各种打鸡血言论,分享营销成功故事,一边又继续暴力刷屏炫富图片,声称“月入十万”,还配上了一笔笔现金交易的截图作证,当看官们开始有些羡慕动心的时候,再及时抛出“诱饵”,只要一次性上交一笔“徒弟费”,就可以成为他的下线,不仅可以低价拿货,而且同时自己也成为了次一级的代理商,也可以再次发展下线。不难看出,这样的营销模式,其实已从推销产品的本身,更倾向于吸引他人发展为自己的下线,本质上,这就是穿着“微商代理”外衣的典型传销,最后吃亏的一定是最底层的分销商,囤积大量的货物销售不出去,赔本赔得哑口无言。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这里提醒广大的市民,别被朋友圈里“造富神话”迷了双眼,这些披着“微商”外衣的变相传销,本质还是一样,理性面对朋友圈里的暴利诱惑,凡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一旦陷入传销,不仅害人害己,还有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卢茂华 冯雅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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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ed by&&&&如今,翻看微信朋友圈、微博、 QQ 空间动态,各式各样的商品图片扑面而来,有人做代购,有人做代理,有人开微店,这也意味着,微商作为新兴群体正在逐渐蔓延。然而,微商们费力发图,有人则厌烦屏蔽,加上商品质量参差不齐,无资质、无监管,利用第三方平台兴起的熟人经济,带来了相应的维权难题。&&&&发图,上传,朋友圈里卖得欢&&&&微商圈内广泛流传着这样一句玩笑话:微商,采购、搬运、宣传、销售、打包、售后、仓库管理,一个人一个脑一双手一条龙,赚的是卖白菜的钱,操的是卖白粉的心,起得比鸡早,干得比牛多,睡得比狗少。&&&&虽然对这句话很认同,刚刚试水微商的芳菲却是乐在其中,在她看来,微营销是大势所趋。运营过酒店,做过行政和销售,今年 25 岁喜欢挑战的她,工作经历显得比同龄人更丰富一些。10月份,芳菲决定搞个副业开微店,经营的项目是:猫耳朵、蜂蜜小麻花、山楂球……利用网络搜寻货源,芳菲找到了一家南方生产罐装零食、专门供给微店的厂家。&&&&选定货源之后,进货,联系快递,拍照,发图片到微信朋友圈、QQ 空间、微博,并附上介绍,售后跟踪反馈,几乎占用了芳菲所有的业余时间。“客户浏览这些社交媒体的时间不同,我就不间断发图,时不时搞一些试吃、打折之类的促销活动,总会有人被我的产品吸引。”在芳菲看来,卖零食利润微薄,但丰富了自己的阅历,还有了把美食分享给朋友并得到认可之后的成就感。&&&&年轻妈妈佳佳选择的则是全职在家做微商,“产后上班,工资不够开销,正好有朋友在卖一些仿版名牌鞋,我就决定辞职帮他做代理,赚点奶粉钱。”佳佳没开微店,主要利用的是QQ 空间。“后来在卖鞋之余,又做起了奶粉代购。以后还会利用空间里各路朋友的微店,扩展到其他产品。做微商没多久,好友总共才 300多人,挣得不多,但宝宝的开销是够了。”佳佳笑言。&&&&熟人经济,有人信任,有人屏蔽&&&&“为什么不开淘宝店?因为顾客不是熟人。”佳佳说:“虽然淘宝面向了更大的顾客群,QQ 里的客源仅是自己的朋友,但因为有朋友的理解和信任,能省去很多麻烦。”佳佳举了一个例子:“在我刚开始进行广告宣传的时候,一个朋友一次就买了三样产品,总价在500 元左右,并且立马打了款。而在淘宝上,顾客无法了解卖家的人品以及商品,只能依靠用户评价和店铺等级来判断。”&&&&芳菲下载了“微店”手机 APP,并在上面开了自己的微店铺,发到微信朋友圈、QQ 空间等的产品图片和介绍,是直接通过微店进行分享推广的。不仅如此,微店主还可以设置“分成推广”,开通分成推广并设置有效的佣金比例后,在商品页面会增加“转发有奖”按钮,生成唯一标示链接,通过这个链接购买的订单,帮忙推广者可以得到相应的佣金。“找朋友来推广,朋友赚佣金,我卖产品,互利共赢。”&&&&然而,如今一刷朋友圈,展现在眼前的是一个纷繁芜杂的“大卖场”,也令不少用户感到反感,有人因此调侃: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做代购。“我一个月内已经屏蔽了 4个好友,”微信用户张先生说:“浏览朋友圈是为了了解朋友的动态,拉近朋友间的距离,或者利用碎片化的时间去学习与分享,这些人整天刷屏,令人厌烦。”&&&&无资质保证,引发维权难题&&&&投入小、门槛低,无任何资质要求,任何人想卖东西,发几张图就可以,这样简单直接的交易方式,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买家如何维权?近日,济南郭女士通过微信朋友圈向朋友购买了一件外套:“ 实物和朋友发布的图片色差很大,价格也不便宜,而且都是熟人关系,也不好意思退货维权。”无独有偶,李先生通过朋友微店购买了一箱食品,到货后发现,食品包装简单,标签中配料等信息都没有,让人很难放心食用。李先生认为:“商品往往没有明码标价,只能私底下议价,容易造成一件商品不同价格。”&&&&微店APP,作为专门的微商营销平台,个人只需下载之后通过手机号注册并填写店铺信息、便可以入驻,目前无需任何资质和审查,“我们只是一个第三方交易平台,店主只要自己有货源就可以了,不需要任何手续费,今后可能会考虑进行资质认证,”口袋购物微店APP 工作人员称:“如果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只能买卖双方协商,除非出现下单后一直不发货的情况,可以跟我们投诉。”而微信、 QQ 等只是社交平台,对于商品买卖行为也无力监管,微信客服人员表示,如出现朋友圈卖东西刷屏的情况,可在微信朋友圈动态中举报,核实属实的话,会对账号进行限制。&&&&“没有发票就没法受理投诉,现在好多人在家里自己操作,弄几件商品就开始发微信朋友圈,根本没有进行工商登记,也提供不了发票,一旦出现问题,连店家地址在哪都找不到,维权难度很大。”省工商局消费者投诉中心工作人员称。&&&&而维权难也相应吸引了更多人加入微商群体,“做微商省去了很多麻烦,”佳佳说:“但是不能因小失大,微商想要长久发展,诚信才是根本。”见习记者 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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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招代理商· 黔东南信息港
"315"是全国消费者的维权日,不知在过去的时间段你有没有因为购买到假冒伪劣的商品而苦恼,却又投诉无门亦或者只能打掉牙往肚子里吞。更夸张的是自己已经上当受骗,却还被蒙在鼓里轰然不知。除了消费者自己维权,更多人还是把目光放在了刚刚过去的315晚会,在晚会上有人看到阳光,有人看到阴影。希望315晚会不仅仅是“公关秀”,也不仅仅是一场晚会的“三分热度”,而是通过晚会不断唤起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断督促监管部门完善监管,加强制度建设,正真的让消费走在“阳光下”。今年315晚会第一案指向4S店在车辆维修和保养的时候存在很多猫腻,一些汽车4S店会故意虚报和夸大车辆出现的故障,比如被曝光的东风日产、上海大众和奔驰4S店说是欺骗消费者,从中谋取暴利。典型的讲就是“小病大修,没病大修,能换的不给你修,能修好的也要求给你换”。还有一部分人往往不是看事情的本质,而是挑事情的毛病和不足。因为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缺失,以及监管的不到位,消费者本身又不是技术专家,很难定案自己的车到底出了什么毛病,修理好需要多少钱。因此最终4S店还是不得不的选择,4S店自身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所以致使很多消费者被蒙在鼓里。这件事情再度引发了社会信任度下降,眼下微信营销悄然走红,微信朋友圈似乎变成了生意圈,推销、代购等微信营销日益活跃。可是前段时间,陕西咸阳女借微商出手毒品,杭州一名微商兜售假冒伪劣产品被判刑。近日,一位乌鲁木齐消费者又通过微信朋友圈购买到假翡翠,这样的新闻引起社会关注和舆论。如今自媒体时代,人人媒体时代,网络仿佛是个聚光灯,聚焦揽括了所有的事情。伴随着微信用户数量急剧膨胀,商业价值正在放大,做微商这种几乎无门槛,低成本,很多人便早早的看到了其中的商机,朋友圈已成为不少商户重要的营销宝地,在这个平台上产生了大量的通过朋友圈、公众账号营销现象,一些商家也把朋友圈当成发布广告的重要渠道。那么到底该如何的才能避免购买到“三无”商品呢?据专家提醒,在微信朋友圈进行交易时:一是要了解清楚卖家的真实身份信息;二是要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大件商品最好签订书面买卖协议;三是要保留银行、支付宝汇款等支付凭据,接受汇款的账户要与卖方身份相符。以免以后出现纠纷难以维权。小编提醒:对于不清楚不了解的商品购买要更加的谨慎,可以询问周围的朋友或者上网了解商品的属性以及其产品信息。最好能做到“知彼知己”,这样才会做到“百战不殆”在决心购买的时候可以采用先验货再付钱,或者协议商品未收到的时候付一半的资金,等收到了再付全款。那么最后小编在此希望各位消费者在日后的消费中能更加的理智,做到正真的“火眼金睛”。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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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上“三无”微商维权成难题
  新修订的《》自去年实施以来,在淘宝、京东等网络平台购物终于有了法律保障,买到假货或遭遇欺诈可向网购平台投诉或打12315举报。然而,在微信朋友圈买到假冒伪劣商品该怎么办呢?记者采访发现,门槛低、易操作,但消费者想维权可不容易。
  律师说法
  规范交易行为提高“门槛”是关键
  如今,微信交易形态越来越复杂,付款后不发货、买假货吃哑巴亏、要求退货,卖家玩失踪等行为层出不穷。如何规范微信交易来保障消费者利益呢?
  宁夏言成律师事务所陈杰律师表示,微信朋友圈里的没有实体店,也没有经营资质,成了“无营业执照、无信用担保、无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小店。如果买到假货,到工商没法投诉,因为不是一个合法的经营主体,不属于《》中的经营者。而朋友圈又不属于“第三方交易平台”,所谓第三方平台,指的应当是搭建一个购物平台,专门用于交易。因此在微信朋友圈购物是不能依据《》来维权的。
  法律目前也没有明确禁止这种交易行为,因此微信交易很难定性。“由于没有第三方交易平台监管,很多微信商家没有备案卖家信息,因此容易造成一些卖家借机欺诈、售假之后删除相关记录或跑路的现象,增大了交易风险。”陈律师表示,要想规范“”的交易行为,第一道程序应该是微信平台运营商来制定相应的网络交易行为规范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相关部门和法律及时配合联动。目前,微信运营商为了扩大用户使用量,准入门槛很低,但未来的趋势肯定会提高经营门槛,规范交易行为。 (李月)
  工商提醒
  买到假货难维权微信交易不受《消法》保护
  “以前听说韩国蜗牛霜不错,经同事介绍加了一韩国代购的微信,可是花360元钱买来的那瓶蜗牛霜没起到任何作用,和传说中的正品韩货不太一样,我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可当王女士向工商局工作人员咨询该如何维权时,工商工作人员告诉她:这种私人之间的交易不受《》保护,没法帮她维权。
  记者采访自治区工商局相关部门,自治区工商局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表示,朋友圈卖东西与网店卖东西不同,新修订的《消法》规定,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但微信交易却不适用,因为其经营者多为个人行为,不像网络购物平台已具备相关经营执照和资质认可,因此在朋友圈卖东西的人不属于《》中所指的经营者,交易无法得到保护。
  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相关负责人也认为,微信平台是社交平台,并不是网络购物平台,交易一旦出现问题微信平台没有义务承担责任,“朋友圈买卖东西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易,而《消法》保护的是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因此,我们还是建议消费者到正规购物网站购物。”
  交易风险不可控
  有关部门呼吁完善立法加强监管
  “朋友圈里的经营者或许是你朋友,或许是你朋友的朋友,有些甚至是素未谋面的陌生人,你所掌握的仅仅是对方的微信号或者一个手机号,大多连对方的真实姓名都不知道,如果交易出现问题对方完全可能消失或不理睬,这样的交易本身就存在很大风险。”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的张主任说。
  新《消法》第六章第四十四条明确: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网购时一定要注意,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支付,降低经济损失的风险,千万别直接给对方打款。
  “微购的确有风险,可的优势也是显而易见的,无需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一部手机就能搞定,随时随地可以做生意赚钱,少了多少中间环节,只要货真价实,真正受益的还是消费者。”代理梁女士认为,不该扼杀新事物。有关部门可以加强监管,鼓励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
  自治区工商局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对于微购这样的销售新模式,由于立法相对滞后,目前尚无法律法规直接进行规范,但对其全部取缔、禁止也是因噎废食,还是应当尽快对其加以规范。 (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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