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版,财会201213号文件16号文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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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版,地产行业预缴的土地增值税和所得税,是否应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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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法要求,地产行业房屋销售的预收账款应预缴土地增值税及所得税。
这里,预收账款,因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一致,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比较疑惑的,是因预收款而预缴的预缴土地增值税及所得税,也同样造成“应缴税费”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一致,是否应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呢?
感觉好像重复了。
预交所得税本身就是递延所得税资产,不存在重复确认的问题;
预交的土地增值税,因为会计上在收入确认前没有计入损益,税法上也没有税前扣除,两者处理一致,也不应有差异。
我觉得营业税也具有同样性质。
1、“预交所得税本身就是递延所得税资产,不存在重复确认的问题”,这个怎么理解?是不是跟讲解2008中提到的所得税的净额列报有关?
2、预交的土地增值税,假设账面价值是100。
因为会计上在收入确认前没有计入损益,税法上也没有税前扣除,所以计税基础=账面价值-将来可扣除的金额=100-100=0。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确实是存在差异的啊。
就看如何定义营业税的缴纳性质了。
1.预交所得税本身就是一种当期所得税资产,不应再重复确认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这和递延税项的净额列报问题无关;
2.预缴土地增值税实际上是一项资产,其计税基础应按照资产计税基础确定的原理确定,即100。因为会计帐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一致,故无暂时性差异。
竟然在线啊
1、我说的净额列报,是讲解2008中新增的部分,包括两块:
(1)当期所得税资产及所得税负债的净额列示,即要求已交所得税大于应交所得税,差额应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反之在应缴税费反映。这个要求与香港准则一致,只是将列列了两个条件,让人云山雾罩的。
(2)就是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净额列报。
您说的“预交所得税本身就是一种当期所得税资产”,应该是指第一种情况。以前内地企业在已交大于应交的时候,也是以负数反映在应缴税费项目。
2、“预缴土地增值税实际上是一项资产,其计税基础应按照资产计税基础确定的原理确定”。这个是不是可以类推至所有负债,即负债出现借方余额时,计税基础都应按照资产计税基础的原理来确定呢?
是;2. 我理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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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购买日,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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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从B公司购入其持有的C公司的100%的股权。A公司与日支付了25%购权收购款,双方于日办理财产权交接手续,C公司于日办理完工商变更手续,A公司于日支付了30%的股权收购款,于日支付了剩余45%的股权收购款,请教陈版该收购日应该在那个时点比较合适?
& &&&收购日是指被收购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购买方的日期。以上问题涵盖了办理财产权交接手续日、工商变更手续日及支付收购款不同比例的日期,仅从以上问题的描述还是让人难以定论,很难让人去客观判断,建议问题若更为详细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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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时签订的收购条款中没有特殊约束条款的话,可以以日作为购买日,办理完产权交接手续可以认为控制权已经转移。
觉得还是按照1月20日(支付价款超过50%),请大家指正。
个人认为首先应以合同里的规定作为判断的依据,如当时合同里没有详细约定,应以A公司实际接手控制C公司并开始享有C公司收益权之日做为购买日,这个日期应该是可以找到的。
比较赞同2楼、5楼的判断。需要更多信息以便进一步分析。另外不能过分强调“付款超过50%”条件在判断购买日时的作用,这只是一个相对较为次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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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准则讲解中对于购买日判断的五条标准:
(1)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股东大会等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2)按照规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3)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交接手续。
(4)购买方已支付了购买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5)购买方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享有相应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请问准则讲解中是否要求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时才确认为购买日?还是以购买方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享有相应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为准?
实质重于形式。这五条只是通常情况下的参考标准,尤其是对“付款超过50%”这一条,重要程度相对较低。&
Powered by金沙县政府近期人事任免(11-16号文/2014)
免去王小坤同志金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科级干部职务。
免去何& 舟同志金沙县岩孔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罗学栋金沙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栾亚军金沙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见11月25日金府任〔2014〕11号文)
江义瑾同志正式任金沙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大队大队长,任职时间从2013年9月起计算。
(见11月25日金府任〔2014〕12号文)
周天佑同志任金沙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免去薛国强同志金沙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见11月26日金府任〔2014〕13号文)
尹光甫同志任金沙县教育局副局长(挂职),挂职时间1年,挂职期满,所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见11月26日金府任〔2014〕14号文)
李远东同志任金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任科员。
(见11月26日金府任〔2014〕15号文)
李丰沙同志任金沙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副局长。
李和平同志任金沙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副局长。
黄小丽同志任金沙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副局长。
免去陈光电同志金沙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高明强同志任金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
王 洪同志任金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邹远军同志任金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阳宗烺同志任金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任科员、金沙县人民医院院长。
汪道杰同志任金沙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免去其金沙县中医院副院长职务。
游先念同志任金沙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赵& 勇同志金沙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琴同志金沙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曾& 阳同志任金沙县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启铸同志任金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主任科员、金沙县卫生监督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丁常文同志金沙县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杨永红同志任金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主任科员。
黄俊波同志任金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方& 拥同志金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岳正霞同志任金沙县光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黎盛尧同志金沙县光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饶家先同志任金沙县罗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朱天利同志金沙县罗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罗定宇同志任金沙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萍同志任金沙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余芝丽同志任金沙县中心血库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定宇同志任金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任科员。
毕昌琳同志任金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任科员。
钟德富同志任金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任科员。
钟光进同志任金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主任科员。
何& 为同志任金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主任科员。
施朝晖同志任金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张应龙同志金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总工程师职务。
陈定江同志任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
军同志任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陈 旭同志任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朱汝文同志任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蔡胜波同志任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红同志任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江义谨同志任金沙县经济检查大队大队长。
王& 祥同志任金沙县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队长。
强同志任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岩孔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岩孔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岩孔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岩孔分局)局长。
李筑秋同志任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平坝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平坝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平坝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平坝分局)局长。
顾安东同志任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化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化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化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化分局)局长。
司永庆同志任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石场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石场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石场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石场分局)局长。
母天明同志任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禹谟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禹谟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禹谟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禹谟分局)局长。
陈启念同志任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底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底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底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底分局)局长。
徐友春同志任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土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沙土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沙土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沙土分局)局长。
坤同志任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主任科员。
陈宝田同志任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主任科员。
敖怀江同志任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主任科员。
何宣桥同志任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主任科员。
陈开华同志任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副主任科员。
倩同志任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副主任科员。
漆国文同志任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鼓场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鼓场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鼓场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鼓场分局)副主任科员。
益同志任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岩孔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岩孔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岩孔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岩孔分局)副主任科员。
莉同志任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禹谟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禹谟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禹谟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禹谟分局)副主任科员。
徐启昌同志任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底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底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底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底分局)副主任科员。
王政波同志任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土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沙土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沙土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沙土分局)副主任科员。
曾尤坤同志任金沙县档案局(档案馆)副局(馆)长。
(见12月23日金府任〔2014〕16号文)
(摘自当地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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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陈版:未按套期会计核算的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是否属于经常性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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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套期保值活动因故未按套期会计核算,但业务的性质确实是套期保值。《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规定套期保值会计是选择性的,有套期保值活动并不必然运用套期保值会计。也就是说,虽然套期保值会计可以减少利润波动,但企业可以考虑成本效益等因素而放任这种波动。
也就是说,企业未采用套期会计核算,但并不否认套期保值活动的性质,此种情况下,期货交易实现的投资收益是否属于经常性损益?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中的原文是:非经常性损益通常包括以下项目: (十四)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此该条的文字上看,只是强调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而并未强调套期保值业务用套期保值会计核算产生的投资收益。
[ 本帖最后由 azhi 于
10:05 编辑 ]
从字面看确实没有强调必须使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规定的套期会计方法核算。但是,原文规定“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因此即使不采用套期会计方法,企业也必须符合套期保值会计准则第十七条规定的五项套期会计运用条件,并通过有效性测试证明套期关系的有效性,才能认为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回复 藤椅 chenyiwei 的帖子
陈版,也就是说,只要企业套期保值业务符合五项套期会计运用条件以及进行过有效性测试证明套期关系确实有效,即使企业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来核算用于套期的期货交易,计入投资收益的期货平仓损益仍然属于经常性损益,对吗?
我来插一句
个人认为,该内容主要是要求有效性,因为企业没有采用套期会计,所以其他四项条件中需要明确的是被套期项目,尤其是数量。要注意这个地方指的是有效部分,是指套期工具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下同)能够抵消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的部分。
举个例子吧:如果套期是公允价值套期,通过卖出铜期货合约来对铜存货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对冲,但是因为不采用套期会计,所以此事存货仍然是按照成本计量的,所以在评价套期有效性时,需要考虑已经实现销售的铜产品中所包含的现货价格波动,来计算有效性。这时,企业的期货合约头寸是固定和已知的,但究竟这些合约是为多少存货设定套期就需要预先设定了,否则也就没法评价有效性了。
用期货价值变动/期货存续期间已销售产品的现货价格变动,大致可以计算有效性,能够相互抵消的部分,也就是有效部分了,抵消不掉的,当然就是非经常损益了。
提醒一点,如果企业买卖平仓期货的交易特别频繁,作为套期可能就不合适了,因为这样的交易策略通常被认为是投机交易性的,哪怕是买卖的产品品种与他们企业产品有很高的关联度。至于什么叫特别频繁,个人认为持仓时间不足一个月就算是频繁了,具体需要职业判断。
<p id="rate_042" onmouseover="showTip(this)" tip="鼓励热情答疑&金币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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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报纸 cpamxj 的帖子
赞同你的意见。为了证明套期损益属于经常性损益,还是需要运用套期会计中的一整套指定和测试程序的,只不过不在帐面上体现出来而已。
回复 报纸 cpamxj 的帖子
谢谢你的回帖!企业对套期工具和套期项目还是有指定的,由于指令是企业市场部发出,指令中并没有按照准则中的要求那样说明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套期有效性评价方法等,但期货操作还是严格按照指令中需要套期的品种、数量、期限来进行的,且定期做过有效性测试,测试的结果没有问题。关于指令的不规范,可以让企业纠正。本年度套期保值未按照套期会计核算,但期货损益金额较大,如果全部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导致非经常损益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大。
& &发此贴求助的目的是想证实并非所有的计入投资收益的期货平仓损益一律作为非经常性损益,符合条件的套期保值业务未按套期会计核算的投资收益还是可以作为经常性损益的。谢谢了!
回复 地板 chenyiwei 的帖子
明白了,谢谢版主!
收藏下~~现在感觉越学越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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