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商银行贷款计算器,审核没有通过,那些录入银行系统的个人信息会怎么处理?资料和照片会被存档还是被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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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哪里有发?
13:59:55来源:金投银行编辑:liuyafei
摘要:金投网提供了工商银行贷款担保管理,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担保管理,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知识介绍。
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正确运用担保手段防范贷款资产风险,规范贷款担保行为,加强贷款担保管理,根据《商业 银行法》和《担保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贷款担保,是指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以保障贷款债权实现 的法律行为。
第三条 办理贷款担保应当严格遵循《担保法》的原则、方法和有关规定,保证贷款担保具有合法性、 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 贷款担保管理的任务是:通过建立担保管理制度,恰当选择担保方式,完善担保审批程序,规 范担保合同内容,强化担保监管,努力实现担保债权,以提高贷款的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公民向工商银行申请的本外币各类贷款。凡贷 款应当办理担保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六条 工商银行分支机构之间、分支机构与所属公司之间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第二章 贷款担保方式的选择
第七条 贷款担保的方式为:保证、抵押和质押。这些担保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结合使用。
第八条 同一担保方式的担保人(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可以是1人,也可以是数人。 一笔贷款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贷款行一般不主动划分各保证人的保证份额;如果保证人要求划分保 证份额的,双方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 一笔贷款有两个以上抵押人或出质人的,贷款行一般不主动划分他们所担保的债权份额;如果抵押人 或出质人要求划分其担保的债权份额的,双方可以在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 贷款行认为使用一种担保方式不足以防范和分散贷款风险的,应当选择两种以上的担保方式。 一笔贷款设定两种以上担保方式时,各担保方式可以分别担保全部债权,也可以划分各自担保的债权 范围。
第十条 选择保证保险作为贷款债权担保的,除应符合《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外,还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保险责任条款的约定应与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义务一致;
(二)保险标的保险价值应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
(三)保险人对约定的保险责任承担无条件赔偿责任。
第三章 贷款担保的审查
第十一条 贷款行应当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我行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担保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 靠性。 担保的合法性主要是指担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担保的有效性主要是指在合法性前提下担保的 各项手续完备;担保的可靠性主要是指所设担保确有代偿能力并易于实现。
第十二条 贷款行对保证担保应当审查如下事项:
(一)保证人是否具有合法的保证人资格;
(二)保证人的资信状况、财产权属和代偿能力;
(三)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第十三条 贷款行对抵押担保应当审查如下事项:
(一)抵押物是否属于法律、法规允许抵押的财产;
(二)抵押物的权属;
(三)抵押物的价值及其变现的可行性;
(四)抵押物是否有其他抵押权设立在先;
(五)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第十四条 贷款行对质押担保应当审查如下事项:
(一)质物是否属于法律、法规允许质押的财产;
(二)质押权利是否属于法律、法规允许质押的权利;
(三)质物的权属;
(四)质押权利的权属;
(五)质物的价值及其变现的可行性;
(六)质押权利的价值及其变现的可行性;
(七)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第十五条 贷款行审查担保应当遵循下列要求:
(一)保证人为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当要求其出具法人授权书;
(二)以国有企业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抵押的,应当要求抵押人出具其主管部门同意抵 押的批准文件,但法律、法规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以集体企业财产抵押的,应当要求抵押人出具该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四)以外商投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财产抵押的,应当要求抵押人出具该企业董事 会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五)以在建工程财产抵押的,应当要求抵押人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证、建设许 可证、开工证明、土地使用证明等有关文件;
(六)以共同共有财产抵押的,应当要求抵押人出具该财产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七)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要求抵押人出具土地管理部门批准设立抵押的 证明,并同时提供对全部债权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八)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房屋抵押的, 应当要求抵押人出具该房屋产权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抵押的证明;
(九)以海关监管进口货物抵押的,应当要求抵押人出具货物原始产地证、货物买卖合同、付款凭证、 货物运输单据、商品检验证明和海关审批单据;
(十)以动产质押的,应当要求出质人出具该动产的商品发票等有关证明材料,以证明质物的权属。
第十六条 贷款行不得接受具有下列情形的担保:
(一)BBB级以下企业提供的保证,但确有偿还能力的除外;
(二)没有经营外汇担保业务许可证的金融机构为外汇借款人提供的保证;
(三)不包括地上建筑和定着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城市房屋的抵押,不 包括土地使用权的乡村企业厂房的抵押;
(四)以工商银行分支机构为出票人、承兑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或本票的质押。
第十七条 贷款行审查发现借款人提供的担保在合法性、有效性、可靠性上存在瑕疵的,应当要求其补 正或另行提供担保。
第四章 贷款担保合同的订立
第十八条 贷款行经过审查确认借款人提供的担保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并经贷款审查委员会 或有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与担保人订立贷款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应与借款合同同时订立,但为了便于借款合同的成立,也可以在借款合同签定之前订立。
第十九条 订立贷款担保合同可以采取下列形式:
(一)贷款行与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单独订立书面担保合同;
(二)保证人向贷款行出具承担连带责任的保函;
(三)外汇贷款保证人向贷款行出具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函。
第二十条 贷款行可以就单笔贷款分别订立担保合同,也可以与担保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 期间连续签订的借款合同订立一个担保合同。
第二十一条 以贷款实施的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物为该建设工程的土地使用权、建设过程中逐渐形成 的财产及最终形成的财产。 以在建工程抵押的,应依法办理有关登记和公证手续。贷款行认为必要时,可要求借款人在办理抵押 的同时,另行提供保证人。
第二十二条 贷款行与担保人订立担保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担保法》的规定,并约定下列特别条款:
(一)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贷款行不得接受保证人提供的一般保证)。 借款合同履行期间,保证人应按贷款行的要求提供有关其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资料。
(二)根据贷款项目的风险含量,可以约定担保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保证人不因借款合同的变更或 无效而单方面免除保证责任。
(三)担保人的经营机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化,如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 合资(合作)、分立等,担保人应当提前通知贷款行并协商确认担保债权、另行提供担保或履行合同约定 的其他保全措施,以保证担保债权不受损害。
(四)当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时,保证人应在收到贷款行出具的要求履行担保责任的书面通知后,按通 知的清偿金额、日期、地点和其他要求主动履行担保责任。否则,贷款行有权从保证人账户内划收其应付 款项,保证人对此放弃抗辩权。
(五)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贷款本息未受清偿之时起2年。 因借款人违约,贷款行依据借款合同决定提前清收贷款本息,应视同保证责任期间开始。&
(六)无外汇收入或者无外汇业务经营权的单位提供外汇担保的,应在保函中注明所担保的债务款项 为以还款日外汇牌价折算的等额人民币。
(七)就抵押物、质物或质押权利以何种方式(折价、拍卖、变卖)清偿债务预先达成协议。
(八)由抵押人、出质人办理抵押物、质物财产保险,保险期间应长于借款合同期限;因抵押物、质 物灭失或毁损所得的保险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
第二十三条 贷款行订立抵押合同时,应当与抵押人商定抵押物的价值,也可以聘请有关的专门机构评 估抵押物的价值。 抵押率是将抵押物在抵押期内自然的或经济的贬值因素、法定的和约定的处理费用扣除后的估算值与 现值的比率。按抵押率计算,抵押物的价值不足以承担贷款担保的,应另行提供其他担保。
第二十四条 贷款行订立质押合同时,应当与出质人商定质物或质押权利的价值,也可以聘请有关的专 门机构进行价值评估。 质押率是将质物和质押权利在质押期内自然的或经济的贬值因素、法定的和约定的处理费用扣除后的 估算值与现值的比率。按质押率计算,质物(包括质押权利)的价值不足以承担贷款担保的,应另行提供 其他担保。
第二十五条 抵押或质押合同签定后,贷款行应当与抵押人、出质人在借款合同履行之前依法向有关的 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物、质物或质押权利登记。
第五章 贷款担保的监管
第二十六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间,贷款行应对贷款资产和设定的担保同时进行检查和管理,以防范可能 出现的担保风险,确保已设定的贷款担保有效、可靠。
第二十七条 贷款行对贷款担保进行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保证人的合法资格、信用等级和偿还能力是否发生变化,抵押物的权属、价值是否发生变化, 抵押财产是否被有关机关依法查封、冻结、扣押,质物和质押权利的权属、价值是否发生变化,抵押物和 质物的财产保险是否到期等情况。
(二)担保人的经营机制和组织结构是否发生变化,如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 合资(合作)、分立、解散、破产等可能影响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情况。
第二十八条 已设定的贷款担保因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贷款行应及时对该项贷款 及其担保实行专门监管,并依据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尽快采取保全措施,如要求借款人 另行提供担保,要求担保人提前履行担保责任或提供新的担保,要求担保人恢复抵押物、质物的价值或提 供相应的担保,拍卖或变卖质物等。
第二十九条 贷款行对抵押或质押的物品、票据、单据、权利凭证和有关文件应实行专门管理。收到担 保物品和文书后,应开具收据和保管清单,由担保人和业务部门分别保存;对抵押、质押物品和文书应在 出纳业务库中设专用保险柜保管;信贷部门和出纳部门应建立银行占管物品、文书明细账,并明确专人负 责。
第三十条 贷款行拟同意借款人延期还款的,如果此贷款设立的是保证担保,并且该保证合同并非独立 于借款合同,应当事先取得保证人同意继续担保的书面证明;如果此贷款设立的是抵押或质押担保,则应 当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否则,贷款行不得同意延期还款。
第六章 担保债权的实现
第三十一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全部贷款本息,或者由于借款人严重违约,贷款行需 提前收回贷款本息而借款人不能偿还时,贷款行应及时书面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
第三十二条 同一贷款既有保证担保又有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应当首先实现抵押或质押担保;如果实现 抵押或质押担保的结果没有满足全部债权,贷款行应及时要求保证人对未受清偿的债权履行保证义务,但 不得放弃抵押或质押担保而直接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 如果同一贷款设定两种以上担保方式,并且各担保方式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已在合同中事先划分,贷款 行可以同时向各担保人主张权利。
第三十三条 实现抵押权时,应按与抵押人达成的协议处分抵押物;如协议不成,应及时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处分抵押物的方式主要为:
(一)折价,即按照与抵押人事先约定的方法和价格,将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给贷款行,以抵偿债务。
(二)拍卖,即将抵押物交有关的产权交易机构或在人民法院的监督下进行竞价出售。
(三)变卖,即由抵押双方协商同意,将抵押物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如果抵押物为限制流通物,应当 按照国家规定交有关部门予以收购。 以其他约定方式处理抵押物的,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办理。
第三十四条 实现质权时,应按与出质人达成的协议处理质物或质押权利(方式与抵押相同);如协商 不成,贷款行可以直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或质押权利。
第三十五条 处理抵押物、质物或质押权利所得价款,依下列顺序分配使用:
(一)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偿付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和应付的违约金;
(三)剩余价款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
第三十六条 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贷款本息全部清偿的,抵押或质押担保合同终止。贷款行应当与抵押人 或出质人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将占管的物品、票据、证书和有关文件返还给抵押人或出质人, 办妥交接手续。
第七章 贷款担保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条 贷款行应将贷款担保管理作为贷款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贷款担保管理制度,提 高贷款担保的质量,避免无效担保,确保我行贷款债权的实现。
第三十八条 根据贷款风险含量严格设定贷款担保。对高风险的大额贷款应当争取由金融机构或信用等 级高的企业提供担保或权利质押,一般不接受信用等级低于BBB级企业提供的担保,逐步减少我行借款 人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灵活使用各种担保方式,增强贷款担保的可靠性。
第三十九条 建立贷款担保法律审查制度。办理贷款担保时,必须对保证人的合法资格、资信状况、代 偿能力、抵押物(质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等有关担保事项进行审查,确保贷款担保的合法性、有效性和 可靠性。贷款行的信贷部门负责贷款担保的法律审查,法律部门负责审核待签的借款及担保合同,并协助、 配合信贷部门完成审查工作。 信贷部门对贷款担保进行法律审查后,应当提交审查报告。贷款担保未经过法律审查的,贷款审批人 应拒绝审批贷款。
第四十条 建立贷款担保审批制度。贷款担保应当与贷款同时审批。额度较大或风险含量较高的贷款担 保应提交贷款审查委员会审议后,再送有关负责人审批。贷款审查委员会应当有法律顾问人员参加或列席 会议,以加强贷款审查委员会对贷款担保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的审议。
第四十一条 建立贷款担保监管制度。贷款行应当对贷款担保合同登记造册,实行台账式管理,并经常 监督检查贷款担保的履行条件是否发生变化。 贷款担保的监管由信贷部门负责,发现有关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保全措施。有关实现担保债权的法 律事务由法律部门承担;没有法律部门的,可以聘请律师承担。
第四十二条 实行贷款担保管理责任制度。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按我行《贷款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 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贷款行及其上级行在对贷款风险管理实行定期检查时,应当同时对贷款担保及其执行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由总行负责修改和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日起执行, 《中国工商银行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工 银发〔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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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有没有了解的人前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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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黄晓明邀。这题特好,答题欲望爆棚,可能说着说着就停不住了^^中钢是观察中国经济最好的案例,也是中国经济探寻和反思的引爆点。中钢和中国经济一同出发、一起腾飞、相继迷失,现在中钢触礁了,老中钢注定沉没了,希望中国经济在这些惨痛的教训下,还有吸取教训再出发的气力。中国经济依靠低成本产品出口、高资源消耗制造业、政府主导投资快速发展的同时,推高了全球大宗商品的价格。中钢这家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加工、贸易、物流的企业,搭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大宗商品价格飞涨的大船一路高歌猛进,甚至都来不及歇下脚,规模像吹气球一样迅速膨胀。在这段时期,中钢如日中天,作为曾经的500强和盈利能力看似良好的大型央企,银行对其授信额度也毫不吝啬,股份制银行普遍百亿起步,中钢一边拿着低成本资金,一边盲目扩张、肆意挥霍,这就是这些央企的通病。中国经济依靠金融抑制在短时间内快速发展(这个话题以后有问题单说,不赘述),大量低成本资金不仅成全了银行,也成全了央企。依靠历史优势、规模优势,央企拿着多的花不完的钱盲目扩张规模,不看市场、不懂形势,粗放发展,完全不顾已经产能过剩的事实,主业玩命扩张,花不完的钱就拓展副业,副业用不了的钱就闭眼瞎投,一系列低收益负效益的投资在拉高GDP的同时,也种下日后的苦果。美国经济危机来临的时候,这场百年一遇的风暴让中国这艘飞速前行的大船也不得不调头休整,中钢过分依赖的价格高涨的资源开发、加工、贸易、物流的躺着赚钱的产业也进入了寒冬。盲目扩大的生产经营规模、价格高点买入的资源以及遍地开花盈利能力低下的副业,让这个大型央企回不了头。正当以中钢为代表的各类产能过剩行业一只脚迈进棺材的同时,政府下大决心、花大力气、为人所不敢为、当人所不敢当的推出了“四万亿”刺激政策。一时间,全国各地喜气洋洋、热火沸腾的甩开膀子搞建设(关于四万亿,也是有机会再单聊吧)。中钢也和其他濒死企业一样,突然拿到多的花不完贷款,死这字可以从中钢的字典里划掉了,花这个字写脑门上吧。被市场打了这样一闷棍,再傻的领导也多少明白了点事。主业早已产能过剩了,随便用点钱稳定生产吧,而且领导不让扩,就先别扩了;副业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有、什么都干不好、投了也不赚钱,就先用点钱保障规模吧,而且领导也不让瞎搞,就先别搞了。这下麻烦了,什么都不能搞,分红还没人收,钱往哪花?以中钢为首的产能过剩行业和不差钱的暂时产能不过剩行业,纷纷加入了炒股、开发房地产、放高利贷、轮番炒钢贸的大军。银行廉价资金流入他们口中,经过一次再加工,出来的时候纷纷推高了股市、楼市等资产价格,也推高了从银行融不到资金的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可他们不知道的是,春宵总是短暂的。新政府上台后,意识到这样的流动性盛宴未来带来的结果可能远不是惨烈可以形容的,决定把流动性稍稍收一收,让经济稍稍缓一缓、让产业稍稍调一调、让结构稍稍转一转。中钢快速发展过程中埋下的问题还没有来得及正视的时候,稍稍一下就被打回原形。主业继续惨淡,副业停业一半,股市半死不活,房地产回不来钱,高利贷拿不回成本,转圈玩的钢贸也转到了死胡同。跟银行摊手,银行说来个循环贷吧,借新还旧。跟另外一个银行摊手,另一个银行哭说钢铁和贸易行业没有额度了,加不了了,兜不住了。一个银行违约了,其他银行也不能继续活在满眼希冀等待中钢“起死回生”的奇迹里了。就这样,中钢和其他那些难兄难弟就真要死了。
就从银行角度回答一下,基本上短期内没有任何影响,但那家分行今年绩效考评算是惨了。按道理说贷款逾期后五级分类调至关注,准备金计提2%,也就是2亿,也就是利润减少2亿,逾期三个月后进入非应计贷款,起码需要计提25%。但我认为即使短期内没有中央兜底,对于这两家大行也几乎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因为,五级分类调至关注是监管要求,到底调不调还是银行自己说了算。银行需要考量今年利润、不良率等等因素,很有可能逐步化解而不是一下子让他们暴露出来。鉴于中钢两年前就出现隐患,银行方面肯定也做过准备,比如增加抵押物,增加担保等等。别为银行担心啦,没有制度性变革,宇宙行还是宇宙行。半泽直树里5亿日元贷款收不回来就要解雇客户经理的事,我国暂时还不会发生啦。
谢邀。楼上几位的答案已经非常全面且深动了。原因最通俗来说就是盲目扩张+“四万亿”的效果+央企反正无所谓亏了也是国家的,当银行开始收紧钢贸信贷的时候其实也预示着钢贸行业危机的到来。。。
对于工行和交行来说影响会有,但是毕竟是国有大行,最大的影响无非是负责该企业信贷的客户经理行长等背上不良,然后忙着处理坏账,最终结果无非是核销。。混的好的行长之后又是一条好汉了。
贴篇老文:一切都解释清楚了,两年前的。由21世纪经济报道著名钢铁记者邓瑶邓妹子撰写拯救中钢21世纪经济报道
2012年世界500强央企中国中钢集团(下称中钢)正展开一场积极自救,然而,沉疴难愈。本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近日,国资委已专门成立帮扶小组进驻中钢。国资委相关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咨询时表示,帮扶小组的目的是与现任管理团队一起,重新找到促使中钢焕发“青春”的药方。国资委上述人士认为,钢铁业目前形势不好,作为为钢铁业提供服务的中钢,必然受到影响。然而,不可回避的是,快速扩张给中钢带来了昨日辉煌,也将自己推入不能自拔的困局。仅就规模而言,中钢曾创造了一家央企迅速成长的神话——这家2003年总资产近100亿元的钢铁贸易央企,2010年的总资产已膨胀至超过1800亿元。去年5月,随着中钢一系列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前中钢总裁黄天文被国资委免职。此后,新任中钢总经理贾宝军立即将公司整体战略由快速扩张转变为以结构调整及提升盈利能力为主。一位接近中钢管理层的人士告诉本报记者,目前,中钢已大幅削减资金占用量较大的业务,清理高库存,并撤销运作整体上市项目的“长江”办公室。不过,“中钢的问题很复杂,也比较严重,短期内很难提升盈利能力。”上述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表示。压缩业务贾宝军上任后,立即对中钢业务展开重新梳理,为理清各方投资关系,中钢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压缩了其业务规模。本报记者获得的数据显示,一季度,中钢旗下上市平台中钢股份(囊括了中钢绝大部分资产)销售收入约370亿元,同比下降15%。中钢业务庞杂,旗下子企业包括中钢贸易有限公司,经营铁矿石、镍矿、萤石、铝矾土、稀土等;中钢炉料有限公司,经营铬矿、锰矿、铁合金、生铁等炼钢原材料;中钢钢铁有限公司,经营钢材、钢坯;中钢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从事中钢范围内贸易产品的国际货运业务。此外,中钢股份还拥有中钢集团新加坡有限公司、中钢集团德国有限公司、中钢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中钢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中钢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等14 家海内外子公司从事区域贸易业务。知情人士称,目前,中钢大部分业务处于亏损状态。其中,亏损最严重为中钢炉料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存货高企,并且存货价格大跌。中钢的贸易产品主要取决于钢铁行业的产销状况,其价格波动将会增加公司存货、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周转情况的不确定性,一旦主要贸易产品价格下降,将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不利影响。知情人士称,中钢恰恰是在市场价格高点买入大量贸易产品,但大部分产品价格目前大幅下跌。中钢一位内部人士告诉本报记者,针对炉料公司存货问题,去年下半年,中钢对库存进行了进一步精细化管理,由于要求采购和销售能够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调节,于是削减了一部分产品的采购量。例如,自去年6月开始,中钢铁矿石进口量骤降。数据显示,2011年,中钢铁矿石进口量同比下降近40%。不过,中钢的存货问题并无太大改善,并由于市场价格难有起色,亏损几成定局。本报记者获得的财务数据显示,截至去年,中钢炉料存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总额超过500亿元,在总资产中的比重依然超过50%。存货短期内也许还有变现的机会,而在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则面临“要么烂尾、要么继续投钱”的两难处境。中钢的滨海镍业项目是典型的例子。滨海镍业项目固定资产预计总投资12.36亿元,目前累计已投入资金0.63亿元。不仅如此,该项目还面临“投产即亏损”、“尚未投产、就已亏损”的尴尬境地,亏损金额已达数十亿元。中钢的财务报表显示,中钢在建及拟建项目的计划总投资金额超过50亿元,累计已投入金额超过30亿元。但相对于中钢现有的盈利和现金流水平,固定资产投资几乎无以为继。针对上述情况,中钢4月20日晚间回应称,亏损表述并不准确。“2011年中钢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为正,今年一季度中钢经营是盈利的。”中钢相关负责人称。缓解占款问题相对于存货问题,中钢的民营合作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问题目前已得到改善。自2007年以来,通过收取预付货款及代垫工程款等方式,民营合作企业山西中宇钢铁有限公司(下称山西中宇)及邯郸纵横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纵横钢铁)不断占用中钢巨额资金,导致中钢几近资金链断裂。去年5月,随着中钢人事变更,在国资委的督促下,中钢成立了专项小组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目前,中钢资金占用规模已从高峰时期的120亿元大幅下降。去年下半年,中钢已与民营企业山西立恒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就山西中宇达成托管协议,停产一年多的山西中宇于日复产。知情人士向本报透露,山西中宇所欠中钢40多亿将通过山西立恒钢铁以削债方式偿还,原来40多亿的债务削减成约10亿元,立恒钢铁先付给中钢1亿元,剩余债务每月按条件约定偿还1亿元,但中宇目前经营状况较差,无力按约定偿还。另一家占用中钢资金的企业纵横钢铁则在尽力缩减与中钢的业务往来。目前,中钢与纵横钢铁的关系已由“包供包销”转为一般合作关系。纵横钢铁总经理孙翔对本报记者表示,自去年上半年开始,纵横钢铁已主动停止从中钢采购铁矿石和焦碳等原材料,目前仅剩钢材贸易业务,纵横也在尽最大努力缩减与中钢的业务额,“我们的目标是压缩到零”。本报记者从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获悉,在国内钢铁企业中,纵横钢铁目前经营较好。出售资产减包袱知情人士称,中钢还计划以出售资产的方式减轻包袱。今年年初,中钢计划转让四川炭素有限公司70%股权。公开资料显示,截至日,四川炭素实现营业收入1.44亿元,亏损2187万元;资产总计5.92亿元,负债总计4.76亿元。经评估后,公司净资产为1.22亿元,中钢的挂牌转让价为8680万元。4月18日,中钢与日本昭和电工达成一致协议,后者从中钢手中收购四川炭素67%股权。知情人士表示,中钢拟出售的资产,还有杭州湾大桥股权,出售的原因是“重要项目投资回报率低,不属于主业范畴”。据本报记者了解,中钢目前拥有杭州湾大桥项目23.06%的股份,成为仅次于宁波交投的第二大股东。杭州湾大桥是国家高速公路网沈海高速(G15)跨越杭州湾的通道,全长36公里,本是一个民营和地方国资合建的实验性基建项目。投资之初,宁波当地民企十分看好项目的前景和投资收益,同时也想借势参与杭州湾周围土地开发,纷纷主动参与投资。初期民间资本约占大桥项目50%的股份,其中民营企业雅戈尔与宁波交投并列大桥项目的第一大股东,分别持有杭州湾大桥项目45%的股份。后来,雅戈尔退出杭州湾大桥项目,宋城集团接手了17.3%的股权。不久后,宋城集团退出,中钢接盘。经过后来的增资,中钢拥有杭州湾大桥23.06%的股权。作为基建项目,杭州湾大桥并不属于中钢的主业范畴。一位中钢前高层对本报记者表示,当初投资杭州湾大桥“是一个荒唐的决定,更多是出于商业利益之外的考虑”。目前,中钢尚未正式挂牌转让杭州湾大桥股权,但无论是国资委,还是中钢现任管理层,均已有此考虑。知情人士称,中钢目前专注于增强主业盈利能力,因此今后有可能继续出售资产,不过,中钢出售资产的机会并不多,很多项目由于成本过高、回报率低,鲜有企业问津。内部改革在国资委帮扶小组的指导下,中钢在内部开展了一场管理变革,以期提高总部管理能力,改变“集而不团、管而不控”的现状。一位熟悉中钢的央企高管对本报记者表示,中钢瞬间陷入困境,“与业务模式关系不大,更多起于人祸”。本报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中钢“人祸”之根源在于内控不力,从而招来管理失控的风险。以中钢与纵横钢铁的合作模式为例,中钢原来负责纵横钢铁所有原材料供应,纵横钢铁生产的钢材则全部由中钢销售,即“包供包销”,业内将这一合作模式称为“冶金原材料集成供应体系”。五矿发展总经理姚子平认为,对钢铁贸易企业来说,这一业务模式本身并没有问题。一方面,可以解决当前钢厂利润率低和受多种外部条件制约、生产安排不稳定的困难,提高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稳定性,规避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的市场风险,保证钢厂维持稳定的开工率;另一方面,可以解决传统贸易商缺少稳定资源供应的困局,形成自有品牌,并保证产品质量、种类及适中规模的钢材供应。中钢业务范围广泛,属于典型的“归大堆”央企,这类央企普遍存在管理问题。中钢一位内部高管对本报记者表示,中钢自成立之日起,集团公司与地方下属公司的关系至今没有彻底梳理清楚;由于信息收集有限,总部对地方下属公司的真实情况缺乏了解;总部及各下属单位处于各自为战、一盘散沙的状态。在中钢各下属公司之间,业务重叠屡见不鲜。“我们各自谋生,能做什么就做什么,做什么能赚钱就做什么。”中钢一家子公司的一位管理人士直言。由于集团对下属公司的监控力很弱,中钢下属公司“在不申报或伪申报的情况下,滥用担保,对外投资,成立第三方公司等方法损害集团利益,给集团埋下定时炸弹”。被审计署通报的天津响螺湾项目就是一个例子。根据审计署去年通报,“截至2010年6月,中钢集团投资的中钢天津响螺湾项目尚未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天津公司的设立尚未经商务部核准,中钢集团也未将该项目作为非主业性质房地产投资项目向国资委报告,并且中钢天津响螺湾项目在对17个分项目的邀请招标中,有6个分项目的邀请招标单位仅为2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天津响螺湾项目的出资方是中钢在香港的一家全资子公司中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为开发建设响锣湾项目,中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中钢国际置业有限公司,出资成立中钢国际广场(天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4.5亿元人民币。去年,中钢勉强完成天津响螺湾项目的基坑工程后,由于资金链危机,该项目被迫停滞。知情人士称,中钢向天津开发区提出回填该项目,但被后者拒绝;中钢也有意转手该项目,但由于成本太高,至今没有企业愿意接手。中钢在响螺湾项目上已累计投资约2亿元。“花2亿元挖一个大坑,这是中钢诸多项目的缩影。”一位中钢内部人士说。今年,在国资委的建议下,中钢计划在天津响螺湾项目上通过采取股权转让的合作方式,引入其他央企作为战略投资者,提出的合作条件是“不限对方的控股比例”。另外,一位中钢管理人士告诉本报记者,中钢内部一直存在客户“私有化”的现象,而对于以贸易为主业的中钢,客户是最重要的一项资源。由于中钢各下属公司独立开展自身业务,不通过集团,下属公司对业务的管控也不严,导致很多业务和客户关系掌握在下属单位业务员手中,成为“私有客户”。经营困难空中楼阁式的规模扩张令中钢元气大伤,一切努力只为将中钢从生死线的边缘往回拉。 然而,中钢依靠自身力量几无可能重返三年前的鼎盛时期。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国资委帮扶小组要求中钢管理层“脚踏实地,不要再抱任何幻想”,同时明确了“过渡时期出现问题的相关责任人”。整体上市是中钢最大的“幻想”,即使在去年下半年中钢一系列问题暴露之后,中钢还考虑过将装备制造业、矿产资源等盈利能力稍强的业务分板块上市。本报记者从中钢内部获悉,目前,中钢已撤销上市计划。这意味着,中钢备战多年的IPO计划已经夭折。中钢正处在自其组建以来最困难的时期,人才流失、员工降薪、债台高筑等阴影难以挥去。一位中钢内部人士告诉本报记者,不少人纷纷离开中钢,职能部室的人员也朝着下属企业流动,“大家觉得这个企业没救了”。此前,中钢的薪酬在同类企业中较具优势,目前,中钢被迫减薪。上述内部人士称,今年,中钢整体薪酬降幅为20%-25%。这些都是危机的表面,资金压力才是致命的问题。近年来,中钢的扩张可谓“走钢丝”——负债率始终在90%以上的高风险位置。中钢报给融资机构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中钢总负债超过950亿元,资产负债率约95%;同时,中钢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波动较大,变现能力差。尽管今年一季度,中钢股份报表显示尚有近2亿元的利润,但主要原因是因为中钢去年对存货做过大幅的减值和计提。实际上,中钢的整体经营不但没有好转,反而还在恶化。现金流才是反映一家企业真实经营情况的主要指标,也是目前中钢的“最高机密”。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中钢目前现金流不够支撑其正常运营,并且无法依靠自身能力按期偿还贷款。眼下中钢最紧迫的偿债压力来自澳大利亚中西部铁矿石项目(Midwest),该项目也已于去年暂停开采。2007年,中钢为收购中西部铁矿石项目,从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约14亿美元。按照贷款合同,中钢从今年6月开始偿还进出口银行贷款本金。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由于无力按期还贷,近期,中钢与国开行商谈贷款置换,期望以此偿还进出口银行贷款本金,但目前谈判并不顺利。一位和中钢总经理贾宝军相熟的人士用“心力憔竭”来形容贾目前的状况。不幸的是,中钢赖以生存的钢铁行业已滑入下行周期,并在今年一季度迎来进入新世纪以来的第一次全行业亏损。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秘书长张长富对本报记者表示,钢铁业的冬天将维持3-5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如今钢铁生产企业都很难盈利,钢铁贸易企业就更难盈利。”未来命运中钢将走向何方?在继续独立发展和被整合这两个选择之间,后者已被决策者列入考虑范畴。一位接近国资委的人士告诉本报记者,目前,五矿重组中钢的可能性越来越大,“今年中钢的经营以稳定为主,重组议题可能将在明年提上日程。”另一位中钢管理人士也表示,如果仅依靠自身能力,中钢目前几乎看不到走出困境的可能性;但同时,中钢也不大可能获得国资委注资支持,“除非中钢被重组,国资委才会考虑注资,就像攀钢被鞍钢重组那样。”本报记者从五矿有关人士处获悉,五矿仅对中钢部分资产感兴趣,尤其是海外矿产项目,比如南非ASA铬矿项目、澳大利亚恰那铁矿等。但并非所有的海外项目五矿都感兴趣,例如,澳大利亚中西部铁矿项目,五矿就不愿接手。上述五矿有关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中西部铁矿不仅债务压力大,而且几乎看不到投资前景。宝钢集团董事长徐乐江更是直言,中西部铁矿项目“基本等于打水漂了”。南非ASA铬矿项目是一项被业内公认较优良的海外资产,但由于无力周全解决南非BEE(Black Economic Empowerment)股东利益分配、包销权等难题,不仅面临失去控股权的危机,2011年还亏损超过3亿元(详见日12版《中钢南非困局》)。目前,中钢还在与南非政府就BEE股东权利分配艰难谈判中。“不管中钢未来是否被五矿整合,它今天陷入困境,就是盲目扩张的苦果,这样的央企不止一家,尤其是前几年规模过快膨胀的央企,尤其要引以为戒,并抓紧时机亡羊补牢。”中钢内部一位管理人士坦言。
其实是写了文章的,但是因为中钢死不承认欠贷有报道的那么多其他银行要么轻描淡写要么不回应,所以不能发表。对于ICBC这样的银行是肯定没有丝毫影响的,本来exposure of amount就只有2bn,而且它自己都说了它们家那部分还没逾期,你能怎么办?对于交行这种死活不愿意表态,不承认不拒绝的暧昧态度,很难让人相信消息不是真的。交行从18号起就开始默默地见投资者发行BASELL III NOTE,一种high yield,也就是垃圾债,补充二级资本,规模猜测在5亿刀左右,反正他家随便发个债那点损失就cover了,再说还有CINDA这样吃垃圾的在后面一边处理坏帐一边赚钱,这次事件对国有大行还真不算什么事。我反而比较担心的是光大民生这样又不靠中央政府又不靠地方政府的股份制银行,光大我没cover,但是民生这次涉及的金额就占了它上半年NPL Balance的差不多一半吧,而且最近涉及民生的还不止这一件,所以小担心...尽管我认为目前仍在toleratble level以内。
1、系统性风险;2、管理混乱外加腐败;3、造血功能萎缩,积重难返;4、两手一摊,国家接盘。对于两家大行来说,央企百亿级别的贷款逾期远没有民企贷款逾期来的影响大。一方面解决协调起来要效率得多,少了地方上的各种扯皮和利益冲突;另一方面,债多不愁,法不责众。银行背后是国家,央企背后是国家,左手右手捣腾呗。
其实钢贸产业本身已经严重的产能过剩,现在只是暴露出来了。中钢集团负债率较高,资不抵债,本来应该破产清算的,但是摊子太大了,这种情况一般是国家出面,银行给已逾期的贷款进行展期,银行只收利息,本金暂缓,勉强维持着。
钢企产能过剩不是什么新闻了,过剩就必然导致恶性竞争,产品是一家比一家便宜,所以各大企业钢材滞销或者只能低于成本价出售来回血,卖得越多亏得也就越多。又因为矿石基本需要靠进口,而中国又没有话语权,且目前是卖方市场,矿石价格持续走高,加之还有大笔的运输费,仓储费,汇兑损益等等,所以成本主要组成部分根本降不下来。停产止血也是不可能的,停一次钢炉,重新喷炉达到可以炼钢的温度花费又是几百上千万,所以,这个恶性循环就导致企业需要银行不停放款来输血,而工信部出台有钢企名单,不在名单上的企业,银行是绝对不会放款的,所以,有来头的企业就输起血坐等小企业私人企业倒闭,谁能熬过这几年,谁就是赢家,说什么这些上了名单的企业也算是政府的亲儿子,所以银行亏不了,企业也倒不了~
今天,中钢内耗不止,也正好应验了这个颠扑不破的真理。中钢集团走到今天这个债务累累困局,与该集团几任领导人在企业内部人事任命、关系协调与平衡等方面失误存在很大关系;正因为这些失误,使该企业在转型中步调无法一致,也达不到转型目标;且内耗也导致了企业在生产经营决策上屡屡失利,也使企业员工积极性、能动性、创造性难以充分发挥;企业高管上下之间、中层相互之间普遍滋生着猜忌、不信任甚至是矛盾和对抗,告状不断、扯皮不止,让无数企业中高管和员工陷入站队跟人的派系纠葛之中,也使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无法安心生产经营。中钢集团第一任总经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话一语中的:“公司被搞乱了,人心被搞散了,业务被搞黄了,这样的企业能好得了吗?”
  中钢集团今天暴露出的问题,绝非个案,在我国其他央企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这对央企健康发展和壮大带来巨大危害;国家把这么大的家底交给央企高管打理,如果内耗不断,无法专心经营,岂不把全体国民的资产当成儿戏?而且一个央企因内耗一旦经营陷入失败,受损的不仅是巨额国有资产,且还会给动辄几千上万的企业员工带来无尽伤害和生存危机。因此,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高管选拔机制或体系、消除可能发生的各种内耗,是央企及其监管部门不容回避的重大现实问题。  大企业为何会发生内耗?这实质是一个严峻的社会话题,原因十分复杂;但归根结底,是我国行政官僚习气渗透央企带来的“副产品”。拿央企来说,行政身份级别决定央企各层级管理人员的权力和相应待遇,为央企管理人员打上了深深“等级”烙印,使央企中高管层逐渐染上“官瘾”,迷恋级别身份,从而无法摆脱行政官员体系中的“明争暗斗”和拉帮结派,让更多精力消耗在争权夺利中,使央企高管无心致力生产经营与管理,更无法全力以赴地去把握风云变幻的市场,无法激发企业生机活力,从而使一些央企不可避免地沦落为行政官僚管理体系的牺牲品。  消除企业内耗的最有效办法,就是动议的,将企业高管与政府行政级别完全脱钩,取消企业行政级别;且改政府任命制为企业内部公开竞聘制,对央企来说,一改从其他央企“空降”高管行政任命体制;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定期考核,完不成企业发展各项目标或任务,企业集体员工或工会有权罢免,取消国企高管职务终身制,能上能下,让央企最有技术能力、最有管理水平、最有奉献精神的人被企业员工推上高管高位,也必然可以避免央企内耗现象发生。 我在来说说别的吧
任何行业都会有兴衰周期性
贷款逾期最主要的是中钢集团在08年之前的盲目扩张,海外的投资几乎没有赚钱的,其中原因有很多,大抵也是国家给了钱,给了政策,不花白不花,结果很多项目的投资太过盲目,造成巨额亏损。国内也是同样的道理。企业亏损严重当然就没有钱还银行贷款,给银行的影响当然最直接的就是坏账了。至于有没有百亿如此巨大的金额只有他们内部才清楚。背后还有没有其他的更深层次的原因也只有他们才知道。
让银行做逆周期的事情是很难的,银行只会做锦上添花的事情,伴随商业周期或者经济周期共荣共损。因此繁荣时期的授信必然随着行业下行和经济下行而冗余,这时候首先受到影响的就是信贷,信贷的敏感性就在于不是有盈利的企业就可以承受银行信贷,而是盈利相当好并且形成充沛现金流的公司才能承受,当然国企由于基础利率的优势,可能承受能力强一些。其实不同类型的经济周期,在其繁荣的前期的表现都是金融泛滥,后期则是技术创新和金融创新。
这是好事儿呀
钢企倒一个少一个
sorry,来晚了~直说哈,会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此的抹去~~对于中钢方面,会向国家与银行寻求更大额的财富支持,与银行,也会申请更多的财务支持来补洞。那么最好的结果就是投钱改善能源,结束中钢这个无底洞,也减轻了产能过剩带来的能耗。对于其他能源与耗材产业,会有一个新的发展机会。最坏的结果就是,持续亏空,数字填账,持续拉高膨胀~~
不论谁有再多的钱,没稳定的收入,还资产负债率过高,迟早破产。中钢明显是产能过剩,通胀无法输出的下场,为什么呢?要感谢四万亿。未来时间会见到更多企业破产,包括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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