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创意设计,,需要五个,用大家快帮帮忙,,。急用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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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创意产业第一门户]2009中国知识产权宣传海报创意设计大赛获奖项目公示1&&&&&&&&&&&&&&&&&& &根据《关于举办“2009中国知识产权宣传海报创意设计大赛”的通知》规定,2009中国知识产权宣传海报创意设计大赛组委会共评选出中国知识产权海报创意设计大赛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优秀奖10项,入围奖33项,最佳组织奖3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至3月29日。如发现获奖作品有抄袭等侵权行为,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大赛组委会提出,如经查实,组委会将取消相关作品的获奖资格,并根据评审得分顺序依次递补有关奖项。 特此公示。&2009中国知识产权海报创意设计大赛组委会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联系电话:(010)66传&&& 真:(010)电子信箱: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南村1号院“2009首届中国知识产权宣传海报创意设计大赛”办公室邮&&& 编:100088&中国知识产权海报创意设计大赛获奖作品信息表&一等奖: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单 位原创,有生命饶畅北京工业大学&二等奖: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单 位门神篇陈建雄个人独一无二唐瑞个人&三等奖: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单 位“仿”不胜防栾新海福建省福州市闽江学院鼓励创新周舟深圳维斯柏实业有限公司真经李红斌北京联合大学师范学院&&优秀奖: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单 位也许陷阱就在您身边!戴继斌个人哪个才是真妈妈?陈秀英江西交通学院保护赵紫阳个人盗版光盘的命运梁海颖个人正确的快捷键张仲春个人次皿李凯个人越界苏琴 、李芾武汉生物工程学院路陈世海、殷兰香长春工程学院建筑与设计学院丰富多彩的生活2徐菲湖北美术学院保护知识产权高鹏个人&&入围奖: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单 位复制异常余颖个人保护著作者的成果李计源、李姗姗北方民族大学设计艺术学院尊重知识产权,等于尊重人权张卫民深圳市唯奥盛世广告有限公司释放•未来黎健敏个人取之有道?李计源、李姗姗北方民族大学设计艺术学院鼓励创新孙爱北京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反盗版系列海报之《赛艇篇》张文赫吉林省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保护著作者的荣誉李计源、李姗姗北方民族大学设计艺术学院系列之一《知识的力量“子弹”篇》宋卫卫个人食之有味?李计源、李姗姗北方民族大学设计艺术学院荷花篇尹长根、彭利兰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请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周思秀个人尊重知识 诚信守法刘乐上海 索图品牌设计盾付燕青幸星影视国际(石家庄)奶瓶篇尹长根、彭利兰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复制进行曲谢瑜文个人书万家祯四川省内江师范学院SOS付燕青幸星影视国际(石家庄)知识产权公益宣传海报王伟个人崇尚创新,尊重知识潘百友西安工业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区别杨刚个人保护知识产权,直通科技未来薄海重庆大学艺术学院系列之二知识的力量“宝剑”篇宋卫卫个人你能容忍吗?李成龙个人珍视许依晨山东省济南市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保护知识产权利益——网络蔡庆昱华中师大学美术学院《保护知识产权利益——著作篇》蔡庆昱华中师大学美术学院《保护知识产权利益——工业篇》蔡庆昱华中师大学美术学院保护知识与创造知识一样重要周家乐四川省攀枝花学院艺术学院反盗版系列海报之《跨栏篇》张文赫吉林省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国字印象陈春雨、程宇红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一无所有舒灵贵个人果实林炳明个人&最佳组织奖:武汉市知识产权局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上海广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一页 部分获奖作品欣赏&&1&&&&&&&&&&&&&编辑lizzy相关讯息赛事推荐12345678910创意图赏出席创意设计作品知识产权保护论坛
5月9月,本人应中国设计之窗总编冯家敏之邀,参加其主办“创意设计作品知识产权保护论坛”,
论坛的主题:
1.设计与知识产权.
2.如何规避设计交易中的风险.
3.如何保护创意.
4.如何保护作品版权.
5.与专家面对面互动,解决企业难题.&
主讲嘉宾:&
朱谢群: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
崔& 军: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冯家敏:中国设计之窗总编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杨柳纯)由市知识产权局主办、中国设计之窗承办的“创意设计作品知识产权论坛”,日前在深圳田面设计之都举行。知识产权专家从司法、案例、具体操作等角度,解读了创意设计界相关法律法规及业界现状,首次提出了创意设计作品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方案,为深圳“设计之都”创意城市建设保驾护航。
据了解,深圳历来对创意设计的知识产权工作非常重视,率先推出多项保护措施,包括出台《深圳市平面设计作品版权保护办法》、发布《深圳市平面设计作品委托合同》、开通数字设计作品备案中心等。此次论坛吸引了200多名设计师、设计公司的代表及深圳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师生代表参加。
论坛上,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崔军通过分析“美在花城”策划人索赔千万被驳、侵权使用10秒钟影视动画电视台“埋单”2万元、“五羊雕塑”权利人欲讨公道3个典型案例,指出创意设计产权通常是如何遭遇侵害、企业和个人应该重点规避哪些问题。中国设计之窗总编冯家敏从技术和操作层面,总结出创意设计作品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办法,即完善合同细则;规范设计流程;在创作完成后第一时间将作品备案。深圳大学法学院朱谢群博士通过设计版权保护、专利权保护及其它知识产权保护等与创意设计业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与会者进行全面讲解,用法律知识为业界“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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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知识产权杯”创意设计大赛举行
50件获奖作品进行了版权登记
&&记者 李静&&&&本报讯
昨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在浙江工商大学艺术设计学院一楼展厅,展出了浙江省首届“知识产权杯”创意设计大赛的获奖作品。&&在50件获奖作品中,李菁和董望俐创作的动漫作品《魔法仙境》获得三等奖。这部动漫作品是广告片,2分多钟长,讲述了一个现实中邋里邋遢的20岁女孩,进入魔法仙境后,学会打扮自己,变得比以前自信、美丽。&&另外有一部动漫作品比较文艺,名为《迷途》,获得二等奖。说的是一个冷酷男孩,平时戴着面具生活,对身边的亲人朋友漠不关心。直到有一天,他的父亲突然因心脏病去世,他才开始明白亲情友情对他来说有多重要。&&除了动漫作品,这次创意设计大赛还有产品设计、书籍设计、包装设计、标志设计和插画等。&&其中产品设计作品《日历灯具》获得了大赛的第一名,设计者是动画专业学生关潇琼。她说,日历灯具是个立体造型,有12面,每一面就是一个月份。而且,每一面的图案用刀刻出来,以花卉为主,比如牡丹、玫瑰等。里面放个灯泡,晚上看更加漂亮。&&昨天获奖的学生不仅拿到获奖证书,还领到一本特殊的“奖品”——版权登记证。&&浙江省版权局版权处副处长吾晓红说:“版权和每个人都相关,你可能是版权作品的创作者或传播者,即使不是,也一定是版权作品的使用者。版权登记很重要,对权利人来说是一种有效的维权手段。如果作品在创作完成后第一时间在国家相关的登记机构完成登记,把作品最初的样本留存下来,一旦出现侵权纠纷,版权登记就可以从时间上为作者提供一个非常有利的证明。”&&目前,浙江省版权登记作品最多的是美术作品,包括了动漫形象设计、家纺、地毯、瓷器、玩具、家具、饰品等等。去年,浙江省共登记作品15000多件,美术作品占登记总量的95%。&&版权登记不是免费的,每件作品收费150元。&&如果你有原创作品想去进行版权登记,可以联系浙江省版权协会版权登记办公室,咨询电话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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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设计需建立体保护网
发布时间:
中国知识产权报
  近年来,我国创意设计产业快速发展,一些抄袭、模仿等侵权现象也随之出现。面对创意设计保护难题,本文提出,在利用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保护设计作品的同时,还可以借助技术手段创新保护方式,更应该通过激励机制鼓励业界创新,这样不仅能有效减少抄袭、侵权纠纷,更能大大提升整个产业的设计能力。
  “辛辛苦苦设计出来的服饰、家具等产品,还未来得及申请专利或商标,就已经被他人抄袭、模仿,这时候怎么办?如果维权,除专利法、商标法外,著作权法律体系又能带来怎样的帮助?”在近日举行的中国创意设计版权保护论坛上,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副总经理徐志鹏的苦恼引起与会者的共鸣。
  近年来,我国创意设计产业迅速发展,涌现出大量设计企业、团队和个人,相关产业园区或基地逐渐成立,许多高校等机构纷纷设立相关专业,优秀设计作品不仅获得国内市场的认可,有的还在国际舞台上大放异彩。但同时,也出现大量抄袭、模仿等侵权现象。在此背景下,如何保护原创设计者的创作热情,促进优秀设计作品不断涌现,推动设计产业的持续发展,已经成为政府、产业界和学术界共同关心的问题。有业界人士提出,从著作权法的角度,我国著作权法已从传统的新闻出版领域扩展到整个文化创意产业,创意设计领域也逐渐落在著作权法保护范围。对于一些有效生命周期很短的设计作品,如服装、家具等,如果短时间内不能运用商标和专利保护体系来保护的,可以通过著作权登记等方法,对创作创意过程,甚至是商业模式等进行保护。
  今年2月底,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应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创新、创意和设计激励机制。在产业界,相关从业人员也不断探索创意设计作品的保护之道,他们或是通过技术手段,推出设计作品版权保护体系,如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联合北京国际设计周推出的设计版权认证服务系统“设计盾”,旨在为国内外设计师和设计机构提供更完善的版权认证服务;或是通过不定期举办专业论坛,邀请法律专家、高校学者等,共同探讨如何借助著作权法等法律体系更好地为创意设计产业服务,提高从业人员的版权意识,形成尊重原创、尊重版权的良好氛围;或是在企业内部组建法律团队,既能在创作初期提供法律支持,确保作品在创作阶段不存在版权瑕疵,又能在出现纠纷时提供法律援助等。
  运用法律进行有效保护
  在创意设计界,经常出现作品相似的情况,这是否侵权?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军对此表示,著作权法保护的是表达而非思想,所以创意本身是不受保护的。当创意设计最终体现为作品时,出现同他人作品类似的情况,如果相似部分已经进入共有领域,即便相似程度再高,也不会侵权;如果是风格相似,即作品的表达方式相似,这种相似是创意层面的,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表达,不构成侵权;如果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相似,即同那些原创的、个性化的表达相近,则可能会落入著作权侵权的法律规制范围。
  王军强调,根据创作类型、过程等,不同的创意作品适用于不同的法律保护体系。比如,用艺术的形式表达创意,则构成著作权法中的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用技术的手段实现创意,体现更多的功能性,则可能受专利法保护;如果创意设计产品有标志性的标识,还能注册商标,获得商标法的保护;如果创作过程中创意是保密的,也能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
  在实际创作中,经常会出现设计企业与外部个人或者单位进行委托或者合作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如何确定作品的权利归属?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许春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著作权法中对其权利归属有明确规定,即合同优先原则,双方依照合同约定确定权利归属。但是,实务中的争议往往出现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委托设计作品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著作权归实际完成创作人,即归受托人而不是委托人。合作作品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归双方共有。不过,实践中会出现名为合作、实为委托的情况。许春明表示,只有双方对作品的创作都有独创性贡献,才能称之为合作。如果一方出资,一方设计,这种所谓的合作本质上还是一种委托,属于委托创作。“作品是一般职务作品还是特殊职务作品,界定起来非常困难,由此去认定作品的归属过于复杂。在实践中最明智的做法,就是任何作品都通过双方约定来明确其归属。”许春明表示。
  借助技术创新保护模式
  如何证明作品的原始权利归属,即进行确权,是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关键。在创意设计作品版权保护体系中,引入先进技术,开发创意设计作品版权登记系统,对设计作品进行登记和第三方权威认证,则是一个不错的尝试。由北京国际设计周和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共同推出的中国首个设计版权电子认证体系“设计盾”(即DCS系统)就吸引了业界的关注。
  徐志鹏介绍,“设计盾”是采用数字技术在第一时间内为设计作品进行网上公证的设计版权服务网站系统,于今年6月份上线。它不仅能保护已完成的设计作品,更具有创新性的是,还可以保护设计创意的过程。只要设计师能够对其创作的作品做出关于创意思路和过程的阐述,“设计盾”就可以在创作初期对其进行保护。与其他认证方式不同,“设计盾”24小时之内即可完成线上登记认证,方便、快捷、安全,并拥有强大的网络数据库支持。
  北京国际设计周组委会办公室负责人曾辉认为,由于“设计盾”认证由国家认证的第三方公正机构完成,可作为法律取信凭证,这为权利人维权提供了极大的支持。
  “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设计版权电子认证,能与专利申请、传统著作权登记互补。线上登记的设计版权数据库,还能有效地促进设计版权交易与金融服务。”徐志鹏表示,比如,“设计盾”与“设计猫”(设计电商消费渠道服务)、“设计宝”(设计众筹金融服务)相呼应,形成较完整的设计服务产业体系,可为设计师、设计机构提供版权保护、版权评估、版权交易和版权投融资等服务。
  鼓励创新提升设计能力
  如果说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是后置行为,采用先进技术保留证据是前置做法,那么,在设计人员中普及创新、尊重原创意识则是创意设计行业持续发展的“源动力”。正如王军所言,作品的创新能力决定了知识产权价值及其市场潜力。
  那么,如何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洛可可设计集团四川分公司总经理喻江认为,企业首先要提高风险意识,一方面,在项目启动初期,就要对市场进行大量调研,如果发现市场上已经出现类似创意产品,就要立即终止项目或进行调整。另一方面,建立专业法律团队,提供法律支持。在公司创作过程中,及时对设计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或申请专利、商标等。当产品推向市场时,如果发现被模仿或抄袭,在收集证据后,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其次,提高创新能力,建立创新激励机制,鼓励员工多创作高质量的原创作品,通过创新领先行业。  在北京古格王朝品牌设计顾问公司总经理夏科看来,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要在设计师团队中普及法律常识,并让他们认识到提高作品的原创和故事性的重要性。首先,设计师是作品创作源头,不仅需要有很强的专业设计能力和美学常识,也需要懂得一些法律常识。他认为,创意设计界存在侵权抄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设计师们埋头苦干,在产品被抄袭和模仿时不知道如何维权,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侵权行为。其次,一部好的设计作品不仅要有精美的设计和好的创意,还要有内容和精神,在用户和产品之间形成共鸣,这是抄袭者和模仿者很难拥有的,这就需要提高原创设计作品的故事性和文化内涵。
  对于上述建议,北京印刷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副院长史民峰表示认同。他还建议,要在高校设计专业中开设版权法律等相关课程,提高学生的版权意识。“学校不仅传授学生专业知识和技能,还要帮助他们树立很强的法律意识,要学会创新,运用创新,鼓励学生对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申请专利或商标等。”史民峰呼吁。
&&&&(姜 旭)  (编辑:曹越)  (中国知识产权报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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