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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14年度上海十大舆情事件&沪港通、亚信峰会领衔--舆情频道--人民网 - 在线wap浏览器
盘点2014年度上海十大舆情事件&沪港通、亚信峰会领衔--舆情频道--人民网
盘点2014年度上海十大舆情事件&沪港通、亚信峰会领衔--舆情频道--人民网
盘点2014年度上海十大舆情事件&沪港通、亚信峰会领衔
人民网上海频道舆情分析师&吴心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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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月:复旦教授王正敏涉及学术造假、H7N9“人传人”谣言盛行……
  二月:上海申花球队更名、上海中心遭遇攀爬狂人 ……
  三月:习近平全会两会审议上海团、上海上调最低工资……
  四月:静安推出最严入学新政、上海民警开始佩枪巡逻……
  五月:90后消防员牵手坠亡引共鸣、黄浦区长出庭应诉……
  六月:上海高考作文题引遐想、地铁女侠莫莉被点赞……
  七月:地铁9号线咸猪手被人肉、上海司改率先扬帆……
  八月:记者卧底曝出福喜过期肉、澎湃新闻正式上线……
  九月:警方侦破21世纪网新闻敲诈案、日本军歌飘进幼儿园……
  十月:中央要求自贸区经验尽快推广、中央巡视组反馈上海问题……
  十一月:沪港通正式启航、警方刑拘酒驾者被外省人大否决……
  十二月:“复旦投毒案”进入二审、上海高院邹碧华逝世引法律人悼念……
  2014年关将至,人民网上海频道特盘点上海十大舆情事件(见下图),回顾舆论场上充满活力和激情、喧闹与悲伤的上海2014,辞旧迎新,以期告别和展望。
  此外,本网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列为年度致敬人物。他的不幸离世,让中国司法乃至舆论各界为之震惊和痛惜。来自体制内外法官、律师、学者等法律人的集体悼念,将职业共同体的同声同气充分展现,这样的司法认同,乃是当前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紧缺的时代共识。
  (说明:数据来源人民在线舆情总库,该平台收录了包括新闻网站、报刊电子版等在内的9000家媒体;时间范围为事件发生时间至日24时;;报刊、网媒、微博权重分占20%,论坛、博客分占10%,参考微信公共号文章,综合计算“舆情热度”。)
  一:“沪港通”打响资本改革第一枪
  11月17日,“沪港通”正式启航,沪港两地资本市场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互联互通,中国资本市场从此走进“沪港通新时代”。新华社通稿高度评价:它既是香港金融市场发展的一个里程碑,更是A股对外开放迈出的关键一步。沪港通将为离岸市场的人民币资金回流提供一个渠道,进而实现了人民币走出去、离岸市场沉淀、资金回流增值的大循环,有利于人民币国际化发展。
  对于这一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破题之举,国际媒体普遍“点赞”。《华尔街日报》指出,沪港股市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将吸引全球的投资者。英国《金融时报》则称,沪港通的启动或将改写全球投资版图。
  沪港通开通交易首日,北向“净买入A股”的成交量明显超过南向“净买入港股”,“北热南冷”的跷跷板现象让国内外不少投行机构大跌眼镜。《环球时报》借此评论,“占中”阴影至今未散,内地投资人对香港的信心下降是事实。《新民周刊》则称:沪港通通车了,这无疑是对正奄奄一息的香港“占中”行动沉重一击。
  而在接下来几日,两地投资者的热情大幅降温,有人称这是投资者的“理性回归”,也有人讲沪港通就此面临资本冷遇。当然,越来越多的观察家意识到,沪港通的真正意义也许并不在于短期“造牛”,甚至“不承担这样的使命,也没有这样的功能”。评论员郑北在《第一财经日报》上这样写道:上海自贸区和沪港通绝不只是一时一地的局部利好,其所孕育的体制机制变革,将为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遇到的挑战“破题”。
  《深圳晚报》有文章反复思考:中国资本市场20年风风雨雨,在“政策市”与“资金市”的围城中自娱自乐,所呈现出来的是一地鸡毛的乱象和积重难返的困窘。崛起中的大国,在改革红利告罄的警示之下,“以开放促改革,以外力撑开中国凝重的改革空间,同时为中国4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寻找一个良好的归宿,是摆在中国决策层面前的一道必须逾越的时代难题”。
  沪港通的成功上线,绝不仅是两地投资者能够相互投资,而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背景下,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和人民币国际化的一项重大改革。“尤其对于A股市场而言,不单是引入资金活水,更重要的通过对接发达市场,倒逼实现迈向成熟市场的目标”。《上海商报》判断 ,沪港通的最大价值在于中国经济进入了新的时代,今后10年是消费的转型,沪港通寻找的是今后10年的新机遇。
  而在国内社交媒体上,对沪港通走向抱有疑虑者不占少数。央视特约财经评论员马光远在微博上质疑,“一个沪港通,就把中国资本市场的病治了?” 经济学家叶檀也发博,“沪港通首日走势证明,市场没有仙丹,只有市场规律。管他是涨是跌,开放和市场的大方向没错,才有牛市”。
  沪港通令中国股市一举迈入全球顶尖市场行列,但能否融合出巨大的“新市场”还需审慎的持续摸索和完备的制度保障。财经专栏作家陈志龙在新浪专栏撰文分析,一个发展只有二十年的新兴市场,与成熟市场在交易机制、特别是做空机制和遵循的交易原则上仍有相当长的磨合过程。
  中国资本市场不可能一蹴而就地实现跨越式发展。广东省社会科学院财政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钱金保也撰文提醒,通过资本市场的逐步开放,套利空间引发的鲶鱼效应能够倒逼国内股票市场的市场化改革和监管制度完善,让投资者可以分享经济发展成果,这是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必然之路,也是普惠金融的应有之义。
  二:亚信“中国风”涤荡国际“旧秩序”
  5月20日至21日,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第四次峰会在上海举行,各成员国通过《上海宣言》达成上海共识。浙江学者“卜永光”评价,“由于亚洲的复杂性和特殊性,能够把各类不同的国家置于同一个论坛之中,本身即具有重大价值”,又“由于中国作为全球最大新兴经济体和迅速崛起大国的重要性,亚信峰会的影响力必将随之得到史无前例的扩大”。
  相较于APEC峰会、20国集团峰会、G8峰会等,亚信峰会过往的关注度不高,不少上海市民甚至感到陌生,但此次不同凡响,一度成为全球舆论焦点。日本《新华侨报》21日文章指出,其中重要原因当然是“中国力量”,中国的综合实力与和平外交的魅力,推助了亚信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中国借助亚信“主场外交”的优势,主动设置话题,既传递了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理念,也发出了中国的呐喊, 在安全领域让国际社会听到“中国声音”。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作为亚信有史以来与会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数量最多、会议规模最大的一次峰会,中国方面高度重视此次在家门口开展多边外交的机遇。其中,备受关注的亚洲新安全观,即是中国方面力推的一个峰会共识。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题为《积极树立亚洲安全观共创安全合作新局面》的主旨发言中,明确阐述了“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亚洲新安全观,指明一条共建、共享、共赢的亚洲安全之路,受到外界广泛关注。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研究员董漫远认为,亚洲安全观是习近平讲话的核心,也是上世纪50年代中国、印度等共同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延续和发展。以中国的“和”文化为基石,亚洲安全观的四个方面有着紧密的逻辑联系,即通过对话,达成共识,形成合作,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
  《人民日报》第一时间解读:加强亚洲安全合作,维护亚洲和平稳定,离不开安全观念上的革故鼎新。无论是冷战结盟对抗的老路,还是损人利己的邪路,都不能维护亚洲和平。这次峰会提出了亚洲安全观的新理念,既是对亚洲国家历史传统的尊重,也照顾到亚洲多样性、差异性、成长性的现实特点,起到了思想上扶正祛邪、正本清源的重要作用。
  除了耳目一新的亚洲新安全观,中俄两国深化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顶层设计”,也是外界舆论颇为瞩目的焦点。从与亚信峰会同期举行的中俄联合军演,到历时10年的中俄天然气谈判最终敲定,被学界称为“内涵最丰富、对国际和地区最具影响力的一组大国关系”的中俄关系,已被公认为正处于“历史最好时期”。
  与此同时,《环球时报》也用社论提醒,在重视中俄关系的同时,中国也需保持一份坦然和淡定。中俄友好是双方的需要,而非哪一方的“剃头挑子一头热”。中俄关系当然包含了外交和战略上的侧重,但它首先应是“自然的”,而非一开始就是“刻意人造的”。自然的中俄关系,生命力会更强,两国维系它也更轻松。保持这一健康性,是理性和智慧的选择。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在不少媒体眼中,2014年被认为是中国的“主场外交”年,因为在这一年里中国先后举办亚信峰会和亚太经合组织(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察哈尔学会研究员雷希颖在《东方早报》刊文:当前世界格局正处于剧变的前夜,中国正通过自己的努力,在经济、政治、军事和安全等领域为这个亟待“破旧立新”的世界创立出了全新的发展和实践模式,为这个因“消极的旧秩序”而陷入混乱、动荡的世界送来了一股股“破旧立新”的清新的“中国风”。
  三:敬畏法律与舆论间的严肃边界
  12月8日,控辩双方激辩至深夜,复旦大学投毒案二审在经过13多个小时的漫长审理后结束,法庭将择日宣判。去年4月,复旦大学发生投毒事件,被害人黄洋不治身亡,而后始有林森浩被控投毒杀人,坊间将此案命名为“复旦大学投毒案”。今年2月,被告人林森浩一审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复旦投毒案”于去年4月发生后引发民意沸腾,有关复旦大学投毒案的讨论最早出现于去年4月15日,4月16日起相关舆情则经历了爆炸性的传播。监测显示,在受害人黄洋去世次日(日),新浪微博的单日讨论量就超过了60万人次。
  这样的火爆态势一直蔓延到案件二审,截止二审当日,仅在新浪微博上,“复旦投毒案二审”相关话题的阅读数已经超过了5000万。尽管网络议论浩如烟海,但上海地方党报《解放日报》却曾在一篇深度报道中引用了这样一则网络评论,“复旦今天失去了两个宝贵的学生,一个是受害者,一个是投毒者。”这样带着人性温暖的媒体情怀,应当有自己的舆论地位。
  此案还引出了多个次生舆情,因复旦投毒案引发的热门微博话题“感谢室友不杀之恩”,至今讨论量已突破64万条,而清华大学朱令铊中毒事件也一度再起波澜。还有观察家注意到,有声音在借助死刑存在的不合理性来为林森浩的犯罪行为辩护。
  二审期间,被告依然坚称自己的投毒仅仅是因为“愚人节玩笑”,但这样的上述理由并未受到庭外舆论的认可。期间最大的吸睛之处莫过于辩方律师连抛新证,指被害人另有死因,要求法庭重新鉴定。因为庭审过程的足够透明,此言一出,迅速引发外界舆论的强烈关注。《潇湘晨报》首先承认,呈现在人们面前的可能是一个相对强势的辩护方。同时强调,无论是辩方抑或检方如何强势,他们都需要用证据和法律逻辑来说话。
  哲学家黑格尔说过,“即便一个凶手做出低于人类水平的罪行,我们还是要把他放在人类的水平上对其审判。”庭上激烈的控辩交锋同样是“司法文明的足音”,《京华时报》同样意识到:控辩双方的意见和呈堂的证据材料,都可视为“正义的原材料”。林森浩因涉嫌故意杀人而成为被告人,他在道德领域已承受了千夫所指,但他在法律领域,仍享有法律所赋予的一切合法权益和诉讼权利。
  “媒体报道跳出了以往当事人心理故事、家庭悲情的窠臼,少了简单的猜测推理,更多关注庭审程序和事实认定,客观、平衡呈现庭审争论焦点。”――这是《人民日报》对两次庭审后媒体表现的概括性总结。这份党中央机关报已不只一次地提倡,公众和舆论要以有节制的报道、理性的评说,以理解、尊重“复旦投毒案”的独立审判空间。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习近平语),不仅是让原、被告当事人及亲属感受到公平正义,也应当让全社会从中受益。
  四:当"规范化食品企业"遭遇过期劣质肉
  7月20日,上海电视台曝光了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使用过期变质肉类加工为快餐原材料,舆论哗然。27日下午,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就"福喜事件"查处情况强调,这次事件中,媒体发挥了重要作用,要支持媒体,保护记者,保护举报者,这样的舆论监督是正能量。"在上海,不管什么企业,只要违法,都必须依法严惩。"
  "福喜",这个本来极具传统韵味的中文词汇,却在中国人大公开向社会征集《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意见之际,引发了舆论场关于食品安全的全民讨论。在电视曝光后一周的时间里,与福喜事件相关的可检索新闻数量已达7400余篇,微博客上的相关讨论更是突破100万条,舆论反响可见一斑。
  深入人心的"食品安全零容忍",不只是道德指向和法律态度,早是民间共识。《法制日报》认为,对上海福喜这样胆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企业必须杀一儆百,予以最严厉的惩罚。只有这样,才能对潜在的违法者形成有效威慑,使其不敢再犯,进而不想再犯。而上海本地老牌报纸《新民晚报》的评论则更为直白,"罚它个倾家荡产"。
  现代化的工业生产,象征着生产效率与行业标准的大踏步前进。在人们的常识中,现代大型食品企业有着规范的管理和完善的质量监控,食品安全的保障能力远胜传统作坊型的食品生产方式。但是,美资上海福喜公司作为公认的"规范化食品企业",却遗憾地成为头条新闻上的反面典型。人民网担忧,这一丑闻的出现,将使消费者对"现代化的管理和监控"产生深深疑虑,"也将是进一步降低中国社会对快餐食品行业的信任"。
  在网络上,有声音把涉及的数家洋快餐同样视之"受害者",撰文要"感谢并支持洋快餐"。客观而言,下游的快餐品牌以标准管理和品质控制深受国人好感,可在过去5年中,在华洋快餐已经曝出数十起食品安全事故。而吊诡的循环剧情显示,每次事故都在洋快餐危机公关的深切歉意以及坚决自查的决心中结束,但往往却又在另一起曝光中"再起波澜"。此次亦然。
  对于这种"痛并快乐着"的消费心态,媒体人魏英杰提醒中国消费者不能成为洋快餐的"脑残粉":任何企业发生质量问题,都必须受到谴责与惩罚。在这问题上,只关乎事实,无关乎意识形态或选边站队。无论是拿"保护民族企业"为挡箭牌,还是以"洋快餐也是受害者"为借口,都是在"耍流氓",客观上也是在扭曲事实、颠倒是非。
  当然,"福喜事件"除了暴露出洋快餐的采购管控不力外,也让人们看到它所处的产业链条上下游存在的责任盲区,特别是近来饱受诟病的政府监管部门,以致有网友吐槽,"不怕神一样的违法,就怕猪一样的监管"。
  "过期肉食让洋快餐失陷,更令薄弱的监管蒙羞"。在民众心理标准一降再降的情况下,发生任何类似福喜事件,抓贼的快感都远没有悲哀之情来得强烈。况且,在被视作中国"经济首都"的上海,出现任何食品安全事件都极具典型性和示范性。而在韩正27日明确肯定曝光福喜公司的"舆论监督是正能量"之后,沪上涉事监管部门的处境则显得更加尴尬。
  2011年,上海发生"染色"馒头事件,上海食安办负责人在第一时间道歉,并表示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坚决不护短",最后的结果是多名政府责任人受到记过、撤职处分。《新京报》据此发声:如今的福喜食品安全事件,比起当时的染色馒头,危害要严重得多,波及面也更大。但遗憾的是,至今未见上海相关部门站出来道歉,并承诺追究责任部门。
  五:以顶层设计的高度与气魄为司法革弊
  7月,上海召开全市司法改革先行试点部署会,在全国首批6个司法改革试点省市中率先扬帆。牵一发而动全身,中共上海市委机关报《解放日报》在20日的头版点题:司法改革不推进,社会公平就 “重心不稳”,“哪里有不符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就改到哪里;哪些领域群众反映不公的问题突出,就要重点改,这是上海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种态度。”
  此前,司法改革“上海方案”已经由“全深改”领导小组审议通过,“设计感”浓郁。《半月谈》站在“中央”高度提到,“中央的改革安排充分体现了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可以说,司法体制改革正加速推进”。
  早在2013年,活跃网友“旁观者马勇”就因为上海法官集体招嫖事件表示,“近代司法改革是从上海起步的,上海如果有刮骨疗伤的胆量,就应向中央建议从上海试点重建司法体制……让司法不再屈从于短视的政治,重建司法尊严,重拾社会信心。”如今,上海司法改革正大刀阔斧走来,“破冰”意义深远。
  《时代周报》邓学平力挺“上海方案”是近几十年来最为积极进取、最为扎实得力的司法改革方案之一:方案贯彻了“问题导向”、“积极稳妥”的改革总基调,从各界争议较少的领域切题,在“去行政化”、“去地方化”等问题上的突破力度超越以往,如果落实到位将可望为长期低迷、弊病缠身的司法肌体注入一针强心剂。
  “以改革突破发展瓶颈,就必须主动作为、自觉而为,抓重点、破瓶颈、重落实、求先行,杜绝一切犹豫,不惧任何风险,义无反顾地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路上奋力前行(韩正语)”。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眼中,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已经与自贸试验区建设齐头并进,成为上海改革的重中之重。上海政界决心一致,多位要人均在媒体表示要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中国的司法体制改革担当“探路先锋”。
  和自贸区试验一样,司法改革试点在沪率先扬帆,与上海与身居来的改革基因不谋而合。上海近现代百余年来的转型积淀,使得它“最有可能在中国率先实现司法的现代化”。不过,种种海派优势并不意味着上海司法改革所面对的险阻可以忽略。因为所有的改革都要触及利益,而“触及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
  法律专家陈有西在接受《人民日报》专访时表示:中国改革最难的两个阻力,一个是思想观念的转变,一个就是人的利益格局重新调整。上海司法改革是对现有司法人员60年来的利益格局、权力格局的重新调整,必然引起内部的震荡。
  这种观点并非一家之言。新华社也有时评观察:改革就要触及利益,改革必须触动利益。那些不符合司法规律的陈规陋习和涉及自身利益的权责调整,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革除的,必须做好趟深水区、啃硬骨头的准备。
  “最高层推进司法改革的决心和诚意毋庸置疑,而台面下那些利益受损的群体也将开启新的博弈。开弓没有回头箭,完成改革试点任务,上海还有太多的工作需要去做”。《法治周末 》有文章评论:粗线条、框架式、原则性的改革方案是否能够顺利落地并且朝着预设的方向演进,各种习惯势力和既得利益群体是否会对方案的内容进行有利于他们的变通,都极大地考验着方案细节的配套和跟进能力。
  舆论见证上海司改试点率先扬帆,也在期待上海司改试点会如何出牌。《广州日报》则以社论《司法改革,以顶层设计谋“体制质变”》为上海改革打气:系统性重构,就是要寻求“质变”,通过打破积弊已久的现有体制掣肘,以顶层设计的高度与气魄,来一次提纲挈领的“化学反应”。
  以上海试点为试验田的本轮司法改革,有着深远的典范意义和标本功能。置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更宏大语境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将日益从主流话语走向日常行动。
  9月7日,上海首批289名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接受任命。12月13日,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于正式成立。12月28日,上海市知识产权法院、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挂牌成立。
  六:对消防队员的最好祭奠是及时警思
  5月1日14时01分,上海市徐汇区一高层居民住宅发生火灾。火灾扑救过程中,两名正在13楼执行任务的90后消防战士钱凌云、刘杰英被灼热气浪掀出窗外,不幸壮烈牺牲。“五一”期间,两人坠落的影像在网上广为传播,互相拉着腰带下坠的生命弧线,直教无数人感动落泪。新华社在新闻通稿中恸别,“青春的印记,写下了荣光。责任的坚守,感动了上海这座城市和无数的中国网民”。
  追思的不只是媒体。在国内社交网络上,无论大V还是草根,各社会阶层的网民均不吝赞词。其中,既有“@老沉”这样的新浪高层,也有“@当时我就震惊了”这样的营销账户;既有“@胡锡进”这样的体制大V,也有“@姚晨”这样的影视明星......而牺牲英雄钱凌云的个人微博更被寄托哀思的蜡烛“占领”,他的最后一条个人微博在短短数日内转评数超过16万。在官员“大V”陈里眼中,“转发就是祭奠”。
  一向敢言的活跃网友“@北京厨子 ”建议上海为两位烈士树立铜像,一时附议者众。应当说,树像的深意,不只是缅怀,更有警思的象征意味。在历经悲伤与震撼之后,越来越多的网友加入反思的队伍,整体的网络舆情态势也渐入境。活跃网友“@一毛不拔大师”提起,“如果能避免再发生这样的悲剧才是对逝去英雄最大的尊重”。
  “歌颂英雄只是其中一个方面,汲取教训更是不应忽视的环节”,湖南红网及时呼吁,毕竟这是事故,是事故就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和相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制定和落实不放过,责任人未按照追究制度追究责任不放过。这个原则,消防单位也应遵循。
  值得注意的是,舆论不宜也不该,只在悲剧发生之后,才注意到这个生死待命的消防群体。根据公安部消息,近5年来,中国消防警因公牺牲144人,牺牲人数列全国公安民警因公牺牲人数第五位。此前还有数据显示,每年都有300名左右的消防员受伤甚至致残。在上海,加上春节期间牺牲的消防员陆晨、孙络络,今年至今,上海已有四名消防队员因公殉职,且均为90后。
  在不少发达国家,消防岗位的“高危”其实并不等同于火场的“高死亡率”。例如挪威首都奥斯陆,自二战之后已经有近70年时间没有消防员因救灾而殉职,这样的纪录绝非偶然。
  《新京报》通过社论点出,“除了装备、器材先进之外,一个最为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国家对消防员实行职业化的管理”:消防员不仅要面对凶险的火场,而且也是各种抢险救援的主力,这无疑对消防员的专业能力提出高要求。而消防员的职业化更有利于保留专业骨干,积累经验,提高整个队伍的效能。当然,消防员职业制,财政的投入会比较大,但安全是一种最基本的公共服务,该花的,就没必要省。
  不只是职业化问题,上海两名消防员壮烈牺牲后,有网民在公安部消防局官网上翻出了山东省济南市消防支队支队长高明的文章《奥斯陆消防员70年零殉职引发的反思》。从专业角度,高明认为国内消防同行在灭火救援过程中频频发生的安全问题,折射出当前编制体制、人事管理、思想理念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并具体分析现役体制约束整体专业水平、消防员数量不足制约战斗力提升、人才培养走“速成”、 灭火救援安全整体意识不强、战训理念严重滞后、救援现场指挥混乱等六大问题,力透纸背。
  革新中国消防的职业困境是迫不及待的大命题,而提高火灾的日常防范则人人可为。报道称,5月1日的起火房屋为群租房,群租房消防环境复杂,已然是消防员提心吊胆的“劲敌”。
  中国网有评论指问:偌大的上海有三分之一楼房存在群租现象,火灾救援本身就是危险之举,但这些并不是惨剧无法避免的理由。试想,如果真正落实了《群租房十大防火要点》(注:上海消防局于2007年制定),如果有关部门的检查更彻底些,还会发生火灾爆燃导致消防战士牺牲的惨剧吗?
  七:自贸区可复制但不能一哄而上
  10月27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的《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进展和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推广意见》备受关注。习近平认为,上海自贸区取得的经验,要在更大范围内播种扩散,尽快开花结果,对试验取得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能在其他地区推广的要尽快推广,能在全国推广的要推广到全国。
  《澳门日报》有社论高度评价,“这是中央全力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举措,其力度和意义堪与八十年代建立经济特区和九十年代开发浦东新区两大事件相媲美”。而后几天,敏感的资本市场迅速嗅到政策机遇。自贸区概念板块一时间成为市场资金追逐的热点,上海、天津、海西、粤港澳自贸区概念股强势登场,全线井喷。
  与资本市场一样兴奋的是网上舆论场。有观点认为,上海自贸区一年来的确有许多重大创新,然而离当初成立时各方对其的期望还是有距离的,市场一直对新批自贸区抱以较高预期,“政策改革也需有竞争而更出效率”。
  其中,《中国经营报》引述“权威人士”看法:从全局考虑,仅上海一家自贸区难以更好发挥自贸区作用,需要有更多自贸区与上海形成竞争。在明确不同自贸区定位的同时,在竞争中充分发挥不同自贸区对外开放的新优势。
  经济全球化进展到今天,全球的经贸格局正面临新一轮的分化和洗牌。《南方日报》以寰球视野这样分析:以美国为首的经济强国开始力推新一代贸易规则,各国纷纷打出“自贸区”牌的背后,是一场抢占未来全球经贸规则主导权和自由贸易竞争制高点的没有硝烟的战争。随着新一批自贸区扩容获批,自贸区经验得到推广复制,将带动新一轮深化改革,也必将释放更多改革红利,为中国经济转型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在强烈的舆论瞩目下,下一轮自贸区如何“落子”引人猜想。不过,舆论期待是动力也是压力,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自贸区改革,必须慎之又慎。《自贸区邮报》注意到:相比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的经验,新华社会后发布的电稿中并未明确披露第二批地方自贸区的名单。从敲定名单到批复方案,还需要一定时间,“因为这不止需要部委会签,还可能涉及部分法规的修订”。
  上海自贸区成立一周年来,始终肩负着国家试验的使命,制度创新经验的复制推广之路,也一直遵循“成熟一项推广一项”的原则稳步推进。《21世纪经济报道》认为,此次中央提出的“两个尽快”,也是着重于沪自贸区取得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财经评论员余丰慧在《京华时报》撰文认同:推广上海自贸区的经验,目的在于通过自贸区模式的快速复制,形成一个改革开放的大气候、大环境,倒逼全国全面加速改革开放步伐。他提醒,自贸区建设也不能一哄而起、遍地开花,而应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第二批自贸区试点应该重点考察申请地改革开放的基础、区位优势和代表性”。
  显然,自贸区绝对不会“遍地开花”,各地必须冷静思考,杜绝一哄而上、向中央“要政策”的狭隘想法。直属于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时报》判断:自贸区改革将从上海的“点击”转入多地区的“群发”阶段。各地要在借鉴上海经验的同时,牢牢把握自身定位,打造有特色的自贸试验区,让“上海经验”遍地开花。
  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上,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作了关于广东、天津、福建和上海四个自贸试验区调整法定行政审批决定的说明。根据高虎城的说明,国务院决定推广上海自贸区试点经验,设立广东、天津、福建三个自贸试验区,并扩展上海自贸区的范围。
  八:根治新闻敲诈务须扎好制度篱笆
  收保护费、有偿不闻;媒体人设公关公司,删负面报道,牟利数百万;记者威胁企业,敲诈近100万……2010年4月起,21世纪网与100多家IPO企业、上市公司建立关系,累计收费数亿。日前,上海警方侦破一起特大新闻敲诈案,矛头直指国内著名财经专业媒体21世纪网。网友“钟君”在看过央视新闻 “触目惊心”的详细报道后感慨:当媒体成为社会“公器”,同时又被完全推向市场?谁来保证媒体的客观公正?
  自9月3日晚,几家中央媒体首次披露此事以来,21世纪网涉嫌的新闻敲诈案已在媒体圈掀起了轩然大波。11月20日 ,21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沈颢、副总裁陈东阳、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乐冰等人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批捕。
  近几年来,因为数个丑闻个案的污名化,中国媒体正面临公信不振的舆论困境。加上今年以来,中央电视台的多名高管和工作人员也因涉贪被带走调查,国内媒体圈生态的扭曲现状让外界惊诧不已。值得注意的是,此次21世纪网被警方强制带走的人员身份从采编、经营到主编一应俱全,加上两家涉案的公关公司,“新闻敲诈已从记者个人行为演变为单位集体行为,甚至成为一种经营模式”。
  在“又一个潜规则被显化”后,活跃网友“评论员杨禹 ”总结了新闻敲诈呈现的新特征:从“零敲碎打”转向成团伙、有套路的系列敲诈,敲诈者更具新闻专业能力,把中国资本市场的成长性异化成自己腰包的成长性。
  21世纪网是中国三大财经媒体之一、21世纪报系旗下网站,隶属于广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此次被曝新闻敲诈丑闻,对标榜公信力与权威性的母报集团产生了巨大负面影响。9月11日出版的《21世纪经济报道》头版打出 “公信力”广告,公布该报新闻道德监督电话,意在缓和舆论压力。9月12日,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也已派出工作组进驻21世纪网站和21世纪报系展开全面整顿;同日,21世纪网被吊销所有网站资质,人员全部遣散,公司注销。9月13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调查组抵广州对21世纪网展开调查。
  另一方面,新闻敲诈与“有缝鸡蛋”之间的蹊跷关系,让@环球网 怀疑可击之“懈”众多也是21世纪网疯狂搞新闻敲诈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果这类公司自身铁硬“无缝”,审核、监管也都严格到位,奸徒们还能轻易得手吗?《新京报》有社论直言,此案更值得追问的问题是,被压下的新闻背后是否属实?这些涉案公司到底有没有问题?这些有问题的公司到底有无上市成功?“没有哪个行业可以超脱于法律之外,这才是法治的常态”。
  “新闻寻租不可恕”,媒体普遍认为任何用底线“变现”的行为注定此路不通。党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也用“人民时评”提醒媒体同仁:变革中的中国是座新闻富矿,媒体从业者躬逢行业发展的难得机遇,是职业之幸,下笔要对得起时代、发声要无愧于未来。舞台足够大,要想更好地把握机遇和应对挑战,更不能丢了“初心”。
  “媒体作为一种公权力,如果使用它的人心怀不端,造成的危害将无法想象。长此以往,我们不仅不会成为社会进步的推动者,相反会成为价值毁灭者。”这是涉嫌新闻敲诈的21世纪网总裁刘冬在押时的自我忏悔。由此可见,“新闻寻租”的是非对错并不难辨,只是人无完人,媒体人的道德自律不可能无懈可击,总有局限。
  毫无疑问,21世纪网新闻敲诈案的查处,将有助于肃清媒体行业风气,但这不是终点,只有完善制度约束才是保证新闻行业整体健康的关键。恰如网友“第一视频”的观点,“记者敲诈,丢的不是理想是制度”。
  在整治新闻乱象方面,不妨将十八大以来如火如荼、收效显著的中国反腐作为借鉴样板。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提出当前的反腐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不敢、不能、不想”三步走, “不敢”仅仅是个开始, 从“不敢”向“不能”迈进,要靠制度创新。换而言之,和政府公权力一样,新闻权力也需要加以规范和监督,同样需要关进制度的笼子,同样需要在阳光下运行。
  活跃网友罗昌平长文“拆解”新闻寻租链,认为对传媒业全面启动市场化改革,通过良好的市场化竞争,或许才是破解新闻腐败的唯一有效途径。
  8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着力打造一批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建成几家拥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媒体集团。在这一国家战略背景下,重新扎紧制度篱笆,以使媒体监督权回到广泛监督的“食物链”内受到必要约束,已刻不容缓。探寻引导新时代下媒体良性发展之路,将会是较之个案惩戒更为长远的治本之策。
  新华网的“国平”文章有观点明确,“决不能让少数个案干扰破坏互联网新媒体正常发展的大局”,互联网新媒体需要以21世纪网一案为教训,对照检查,引以为戒,“亮明底色,筑牢底线”。
  九:更大武力意味更大责任
  4月20日起,上海千余名巡逻民警正式开始佩枪巡逻,而从5月1日起,广州也将全面展开民警佩枪巡街。联系到全国公安机关从4月起开展的武器警械专项训练,警察带枪上街巡逻预计将是许多城市的常见情景,这也成为本周网民们热议的话题,大部分网民赞成佩枪巡逻,但也表示心中是既害怕又安慰的忐忑心理。
  “社会安全稳定关系改革开放的成果能否保持,关系国计民生,关乎社会发展,关乎人心凝聚”。昆明“3.01”暴恐事件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曾指示,“对恐怖分子的猖狂行为要给予严厉打击,绝不手软”,公安部部长郭声琨也同样强调,要建立健全反恐怖应急处置机制,“坚决打掉暴力恐怖犯罪分子嚣张气焰”。从这一层面讲,警察佩枪实为增强国民安全感的重要举措,既是“天经地义”,也是大势所趋。
  另根据中国警察网公布的近年公安民警因公伤亡情况特点,暴力袭警已成为民警因公负伤的主要原因。《中国青年报 》“冰点时评”提出观点:警察佩枪是警察权中天经地义的组成部分,“不仅是保护人民群众的要求,也是维护执法尊严的需要”。
  与此同时,腾讯网借势做了一项网络调查――“你认为警察佩枪是否会对社会治安起到更正面的作用?”,吸引了约3万网民参与投票。调查显示,认为“会”的占74.91%,“不会”的占7.79%,另外还有17.3%网民选择“有待观察”,央视主持人白岩松在节目中认为,“他们想要观察什么呢?观察完了是向会方面转变还是向不会转变呢?这就需要在实践当中解决很多人的疑惑。”
  警察佩枪是与时俱进,但不能“冒进”,也有评论呼吁“决不能让由此带来的问题,比要解决的问题更多”。对中国民警重新佩枪的警务改革,舆论反应可谓喜忧参半,支持者希望借此守卫自身安全,能有效对付街面上各类的暴力极端情况。而反对者却有所担心枪支滥用和枪支失控,另一方面,美国《外交政策》杂志分析,执法人员持枪或将引发犯罪分子进行“武器竞赛”。
  “警察佩枪关系一个城市全体市民的利益,它是典型的公共治理措施”。在上海佩枪巡逻第二天,《环球时报》发表社论《警察佩枪,社会应支持并共担责任》,指出:警察佩枪巡逻是中国必须做的探索,这是现实需求,代表了公众有些模糊、尚未充分厘清的愿望。由于社会围绕这一举措的共识度远非高且坚定,这项探索应从警察平均素质高的大城市做起,不要急于推广,各地切不可一哄而上。
  作为直接联系人民群众的一线公安干警,如何执法,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认知,更影响社会稳定的弹性与质量。而民众对佩枪的担心,“并非来自于对警察佩枪的偏见,而是对佩枪的警察不信任”。一线采写佩枪稿件的《新民晚报》记者潘高峰写下随笔:相比其他部门,警察好用、管用,所以很多本应通过社会治理解决的问题,往往习惯于通过用警来解决。警察是打击犯罪、维护治安的利器,如果今后纠纷调解、征地拆迁这些事还要警察去站台,不但占用宝贵警力,也容易擦枪走火,造成严重后果。
  “更强的武力意味着更大的责任与更多的约束”。东方网有评论认为,警察佩枪巡逻是一把双刃剑。个中权衡,既不能因为个别警察滥用枪支而“因噎废食”,更不能对偶发的伤及无辜视为“没啥大不了”。《京华时报》也提醒各方要对民众的担忧保持清醒的认识,呼吁:作为市民,与其用“有罪推定”的眼光去看待佩枪的警察,倒不如试着去学习如何习惯并接受佩枪警察的保护。
  十:警惕野蛮方式完成的正义征服
  7月,视频“上海地铁9号线男子摸女生大腿” 在网上盛传,引发网友“人肉搜索”。两周后,该事件以受害女孩现身报案,“咸猪手”王某被行政拘留、被开除党籍、被解除公职告一段落。这不仅让沪上网友们斗志昂扬,构建一副“人人喊打”的舆论态势,也成了沪上新闻人近期的热门选题,展现一派“如享饕餮”的报道架势。群情激愤的网络舆论,用一种看似野蛮的方式,完成了一场看似正义的征服。
  根据人民网舆情分析报告《“人肉搜索”之后的锦江公关与警方失蹄》的监测显示,半数以上网友对这一事件结果表示“喜闻乐见”,看上去这又是大众麦克风时代一场“庶民的胜利”。《东方早报》评论员李静蛰为之鼓舞:此次地铁性骚扰事件,几乎可以成为一个被骚扰女性的维权范本――只要够勇敢,你完全可以保护你自己,你自己的态度才是最重要的。
  “行拘、双开的三项‘顶格’处罚,足以截断舆论进一步的问责”。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后,当初打头阵的记者们纷纷退下,带着新闻敏感寻觅下一只猎物,几乎是同时,反思事件瑕疵、质疑程序正义的媒体人开始走上硝烟渐散的舆论战场,抽丝剥茧,试图提炼出这场胜利的“战后圭臬”。
  众所周知,“人肉搜索”是诱发上海地铁“咸猪手”事件全面爆发的导火索,是网民键盘上最有力的武器,媒体评论围绕它的争议也最为集中。
  《新民晚报》有评论警惕:由此产生的让“咸猪手”的“小动作”付出“大代价”的思想、“大众审判”“舆论审判”的做法,都可能与我们社会“公平”“法治”的价值观背道而驰。光明网则刊文呼吁《声讨“色狼咸猪手”不能逾越道德与法律》:对于这名男子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骚扰他人的行为,可以进行道德谴责,可以进行法律惩处,但不能动用“网络私刑”进行公共审判,尤其是不能把这种“网络私刑”强加于他家人的身上。“声讨违法违德现象,也应该在理性与法治的前提下”。
  在整个网络讨伐中,王某的“新上海人”身份也成为沪上网民揪住不放的“原罪”,在其被依法依规处理后,攻击这个身份属性几乎成了一部分网民的统一口径。至今,还有不少微博大号有意向上海市政府施压,叫嚣着剥夺王某的沪籍身份。
  法律工作者陆云借力《南方都市报》,分析"咸猪手门"背后容易被舆论忽略的排外因素,提醒公众“或许比性骚扰本身更严重”的城市新老居民的族群冲突。
  文章强调,一个简单的治安议题,却被裹挟在城市排外的闹剧中,搞得乌烟瘴气,甚至其中的人肉搜索明显有政府人员滥用职权的嫌疑,我们还能为这样的"正义"叫好吗?中国的特大城市发展本身就积蓄着巨大的族群矛盾,这是一个必须正视的社会问题。如果矛盾的一方能通过政府渠道获取对手的个人信息,从而实施"定点打击",势必进一步激化矛盾,引发冲突失控的风险。
  “举起道德的旗帜,是否就能以公众的名义判人有罪、揭人隐私、株连无辜?”时评员李泓冰认为:网络是个神器,使呼唤了N年而不得的公众“知情权”,在技术上得到无障碍通行的VIP待遇,在某种程度上推动了社会的民主与开放进程。然而,它也正无孔不入地渗入公众的私人生活,如何从法律上界定这种“渗入”甚至“侵入”的尺度,避免失控,还是一个悬而未决的课题。
  一“伸手”成千古恨,王某的政治前途和职业前途很可能就此终结。“只有依法严厉打击的样本存在,心中龌龊者方不敢蠢蠢欲动”。在警方认定其猥亵,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其进行行政拘留后,也有内部人士诟病这样的处置是迎合舆论之举。
  《浙江日报》发现,目前,我国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且无具体处罚细则,亦无对“性骚扰”的界定,无法定罪量刑,盲区甚多。此外,性侵犯案件还面临取证难、举证难等问题,法律武器的可操作性与威慑力亟须增强。
  而这,也反映出中国当前针对“性骚扰”的定性模糊和立法滞后。
  ★特别致敬: “邹碧华精神”积蓄司法改革更大推力
  “世间已无九步法,法官当如邹碧华”。12月10日傍晚,一则寥寥数字的新华社通告着实震惊了中国司法界:当日下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年仅47岁。与一般法官离世不同,邹碧华的死讯不仅在相对小众的体制内法院系统传开,也成为公共舆论平台上的一大热点。
  在新闻跟帖之中,遗憾、惋惜之言数不胜数。更让人倍感意外的是,其中不少情真意切竟来自在诸多热点个案中“呼风唤雨”、被视作法官对头的所谓“死磕派律师”。
  有“不明真相”的网友疑惑,“不知道碧华为律师做了什么,让那么多律师怀念他?”著名律师陈有西这样回答:“是他为中国法治做了什么。他做得像个法官,一个真正法官的学养和操守。这一切,功利的世俗者是不会懂的。”
  邹碧华曾以“@庭前独角兽”的Id活跃在双微世界,同为法院人士的活跃网友“倾城”在网上祭奠,“微博相识,微信相交。上海初见,竟成永别。司改未捷,天妒英才”。
  尽管一切来得突然,但@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报 等一众可在微博场域代表国家队声音的官方微博,依然及时响应,与@浦江天平 一同泣悼。中国法院网在首页挂出邹碧华生前指导的微电影《寻路――上海法院少年司法30年》,上海高院也连夜赶制的“深切悼念邹碧华同志”专题网页,特别纪念这位“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上海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与相对正式的官方赞誉相比,邹碧华身后的民间加冕似乎更加痛惜与诚挚。“法官当如邹碧华”、“燃灯者邹碧华”……几乎是在一夜之间,出自职业律师之手的纪念悼文喷涌而出,在微信、微博等主流自媒体平台上广为流传。
  没有刻意拔高的报道,没有组织动员的哀悼,网上网下,从体制内到体制外,从法官、检察官到法学教授、律师,一致对这位法官的学识人品表示敬佩,对其英年早逝表示惋惜。
  自媒体人徐达内梳理出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何帆的祭文描述:“碧华在长宁法院时,就格外注重维护法官与律师的关系,曾发表过一篇流传甚广的文章:《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律师?》。他回到高院时,刑事庭审上的激烈对抗,已经延伸到法官与律师之间。我很好奇,不知他分管刑事之后,是否会屁股决定脑袋,把律师作为‘假想敌’……然而,就像一位同行对碧华的评价,‘认真的人,在任何岗位做任何工作都出色。’无论是大要案,还是小庭审,他都事必躬亲,认真组织庭前程序,做好舆情预案,积极与律师沟通交流,注重听取律师意见。他用行动说明:尊重律师、注重沟通,天塌不下来,庭开得更好” 。
  有了此般的详尽解释,外界似乎可以对律师圈的集体纪念有所理解,而《东方早报》选择把这种纪念称之为“邹碧华现象”。该报有评论认为,“邹碧华现象”证明,法官可以不是一种“官”:不用凭借森严的行政等级和权力,只要凭着自身的法学素养,对职业共同体的尊重,就能得到广泛的认可和敬畏。
  《新民晚报》知道:在已成舆论焦点的政法系统,在权与法胶着较量的领域,在司法改革艰难推进的此刻,甚至在法官与律师时时尖锐冲突的现实中,一个重量级的法官、一个重要岗位的体制内官员,能瞬间凝聚如此强大的共识,是多么弥足珍贵。
  就在这种同声共气的氛围中,司法界、律师界及至更广泛人群的自发悼念乃至在自媒体上的主动刷屏,使得法律人职业共同体的价值再次体现。对于法官与律师告别“对抗”的“邹碧华现象”,《南方都市报》以社论予以关注,文章认为,在法官与律师之间,除了愈发激烈的某种庭上“对抗”之外,也有温情,更有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砥砺相惜。
  “共同维护法律尊严、寻求法律真相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核心价值皈依”。为了“法治中国”的共同抵达,不论体制内外,法官与律师本该同生共鸣,这样的默契不能对立。
  作为上海高院副院长,邹碧华还是上海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操盘手之一,以他的才能,本该为司法改革大业贡献更多智慧。船到江心,桨手却骤然沉没。在这样的时代况境下,所有体制内外的力量,若能借“邹碧华现象”凝聚更大的 法治共识,积蓄更大的司法改革推力,功成未竟之业,将是对邹碧华毕生追求的最好祭奠。
(责编:王晓华、陈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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