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什么时候是2015年4月股权登记日日2015

中国平安(14年06月12日召开股东大会_数据资讯化汇总频道_同花顺金融服务网
股东大会时间:1.审议及批准《()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  根据《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七十条、第九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参阅本公司于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公开披露的2013年A股年度报告的第115页至第118页及于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hk)公开披露的2013年H股年度报告的第131页至第136页。  以上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审议及批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第七十条、第九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参阅本公司于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公开披露的2013年A股年度报告的第119页至第120页及于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hk)公开披露的2013年H股年度报告的第137页至第139页。  以上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3.审议及批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司章程》第七十条、第九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2013年A股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已经于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公开披露,本公司2013年H股年度报告于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hk)公开披露。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4.审议及批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决算报告》&  本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和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了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本公司同时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了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3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综合收益表、合并权益变动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上述财务报表已分别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5.审议及批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建议宣派末期股息&  根据《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年度)》,年度公司每一盈利年度,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对偿付能力充足率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现金金额原则上为相关年度经审计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30%。基于本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金融行业经营环境、金融集团资本需求特点、境内外股东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外部环境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本公司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盈利规模、投资资金需求、集团及子公司偿付能力或资本充足率状况等情况,平衡业务持续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之间的关系,制定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本公司2013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人民币281.54亿元,母公司净利润均为人民币86.32亿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公司在确定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额时,应当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表下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同时,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于日,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16亿元,法定盈余公积余额为人民币39.58亿元,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不需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经过上述利润分配,并结转上年度未分配利润后,于日,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分别为人民币323.61亿元和人民币314.93亿元。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额为上述的较低者,即人民币314.93亿元。  本公司在2013年中期已分息每股人民币0.2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5.83亿元。  本公司建议,派发2013年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45元(含税)。由于本公司于日发行的A股可转换债券将于日可以开始转股,目前尚难以预计A股股权登记日时本公司的总股本,因此,暂时无法确定2013年末期股息派发总额。若按本公司日的总股本7,916,142,092计算,末期股息总额为人民币3,562,263,941.40元,2013年中期股息和末期股息合计人民币51.45亿元,为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8.3%。本公司将以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2013年末期派息。  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14年度。  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作为内生资本留存,以维持合理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水平,并用于向下属子公司注资,以维持子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或资本充足率在合理水平。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6.审议及批准《关于聘用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于2013年聘请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统称&普华永道&)分别担任本公司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为本公司提供了2013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半年度财务报告审阅及第三季度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服务。  在2013年的合作中,普华永道信守承诺,派出了专业的队伍参与本公司的审计工作,并积极协助本公司A股可转换债券发行相关工作,体现了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丰富的行业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合作精神,除按时出具独立、公允的审计报告、圆满完成各项审计任务之外,还对本公司财务人员开展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方面的培训,及时向本公司提供有关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最新进展资讯。本公司对其所提供的各项服务表示满意。  鉴于普华永道2013年在本公司审计工作及本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务中的胜任表现,拟续聘普华永道为本公司2014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决定其酬金。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7.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执行董事顾敏先生由于个人工作安排,提出拟不再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常务副总经理。经全面考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拟推荐本公司副首席人力资源执行官蔡方方女士接替顾敏先生出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获得董事任职资格后,蔡方方女士将正式接替顾敏先生出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此前,顾敏先生将继续履行本公司董事的相关职责。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蔡方方,40岁,自2013年9月起出任本公司副首席人力资源执行官。蔡女士于2007年7月加入本公司,于2012年2月至2013年9月担任本公司副首席财务执行官兼企划部总经理,于2009年10月至2012年2月期间先后出任本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薪酬规划管理部副总经理和总经理职务。蔡女士于2014年1月起出任()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并现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本公司多家控股子公司的董事职务。在加入本公司之前,蔡女士曾出任华信惠悦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咨询总监和英国标准管理体系公司金融业审核总监等职务。蔡女士获得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学位。&&8.审议及批准《关于调整外部监事基本薪酬的议案》&  本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外部监事发放工作补贴的议案》,明确了本公司外部监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工作补贴两部分组成。其中外部监事基本薪酬标准为: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外部监事每年薪酬标准为25万元人民币,其他外部监事每年薪酬标准为6万元人民币。  近年来,随着本公司业务的稳健增长,其他外部监事履职的实际工作量也大大增加,工作日益繁重。因此,为更好地促进和发挥外部监事在本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在参照其他金融上市公司外部监事薪酬水平的基础上,拟对本公司外部监事的基本薪酬做出如下调整:  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外部监事,基本薪酬标准为每年25万元人民币,维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标准不变;其他外部监事的基本薪酬标准由每年6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每年20万元人民币。有关基本薪酬及工作补贴一并按月发放,并按国家税收政策由本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9.审议及批准《关于建议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增发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各项业务持续保持健康稳定增长,为增强经营灵活性及效率,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3.36条的有关规定,拟提请董事会建议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H股20%的新增H股股份,具体如下:  1、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律法规以及下述第3条的规限下,谨此一般及无条件批准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行使公司一切权力以配发、发行及处理(单独或共同)公司新增H股,并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力的售股建议、协议、购股权及交换或转换股份的权力;& & 2、第1条所述的批准包括授权董事会于有关期间作出或授出可能须于有关期间届满后,行使该等权力的售股建议、协议、购股权及交换或转换股份的权力;& & 3、董事会按照第1条授予的批准以予配发、发行及处理或同意有条件地或无条件地予以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按照购股权或因其它原因进行)的H股面值总额不应超过本决议案于股东大会上通过之日本公司已发行H股面值总额的20%,只按照(1)供股(定义见下文);或(2)根据《公司章程》任何代替公司全部或部份股息的以股代息或类似的配发股份的安排除外;及& & 4、就本决议案而言& & (1)有关期间:指由本决议案通过之日起至下列最早时限止的期间:  a、本公司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 b、按《公司章程》或其他适用法例规定公司须召开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的期限届满时;或& & c、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根据本决议案给予授权之日。  (2)供股:指于董事所厘定的一段期间向在指定记录日期名列股东名册的股份持有人,按其当时持有该等股份的比例公开提呈股份发售的建议(仅就零碎股权或者香港以外地区的任何法律限制或责任,或任何认可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董事可于必要或权宜时取消若干股份持有人在此方面的权利或作出其它安排),而以供股形式进行的售股建议、配发或发行股份应据此予以诠释。  5、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作出其认为合适的相应修订,以反映配发或发行股份后的本结构。  董事会根据一般性授权行使权力,均需要遵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律及法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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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71人问过中国平安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而作出。兹载列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中国报章刊登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仅供参阅。
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公告编号:临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日发出,会议于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419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9人,实到董事19人,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19票。本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马明哲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工作计划》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基于本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金融行业经营环境、金融集团资本需求特点、境内外股东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本公司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盈利规模、投资资金需求、集团及子公司偿付能力或资本充足率状况等情况,平衡业务持续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之间的关系,制定了本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本公司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人民币392.79亿元,而母公司净利润均为人民币72.14亿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规定,本公司在确定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额时,应当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经过上述利润分配,并结转上年度未分配利润后,确定本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额为人民币326.78亿元。综合考虑股东投资回报、监管机构对偿付能力要求以及本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本公司拟以总股本9,140,120,705股为基数,派发2014年度末期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5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来源于股本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4,570,060,352.50元、转增股本人民币9,140,120,705元。本公司于2014年中期已分配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25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979,051,313.25元。2014年中期现金股息和末期现金股息合计人民币6,549,111,665.75元,为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6.7%,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15年度。派发2014年度末期现金股息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1.08亿元,总股本变更为18,280,241,410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作为内生资本留存,以维持合理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水平,并用于向下属各子公司注资,以维持子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或资本充足率在合理水平。对A股股东而言,本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确定日为股权登记日。凡于日A股交易结束后当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均有权收取本公司2014年末期现金股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A股股份。本公司A股2014年末期现金股息发放日为日,资本公积金转增A股股份的发放日期为日、上市流通日为日。对H股股东而言,本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第51条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于日至日(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于日名列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的H股股东均有权收取公司2014年末期现金股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本公司H股2014年末期现金股息发放日为日,资本公积金转增H股股份的发放日期为日、上市流通日为日。上述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尚须本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同意授权本公司执行董事根据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对上述利润分配的日期安排进行调整和具体实施。同时,由于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涉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本公司执行董事,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以及利润分配预案正式实施后,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相关条款。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2015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决定其酬金。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亦对《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中因执行中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有关规定所涉及的保险合同准备金会计估计变更相关内容进行了审议,具体为:本公司在计量长期人身险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准备金过程中须对折现率/投资收益率、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保单红利假设及费用假设等作出重大判断。这些计量假设需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本公司于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设,并对未来现金流估计予以更新,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本年度利润表。此项变动增加日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1,102百万元,减少2014年度税前利润人民币1,102百万元。本公司审计师就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和对经营成果的影响作了充分说明并出具了《关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会计估计变更是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并基于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得信息所作出的合理调整。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对2014年度税前利润的影响为减少税前利润合计人民币1,102百万元。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本公司独立董事亦就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年度集团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的挂网公告。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披露的如下报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执行董事审议平安集团与控股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薪酬管理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陈心颖女士出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陈心颖女士出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陈心颖女士将在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任职资格后正式履职。陈心颖女士的简历请详见本公告附件。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集团高管参与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实施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长马明哲先生,董事孙建一先生、任汇川先生、姚波先生及蔡方方女士回避表决。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议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增发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公司201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的挂网公告。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资源规划与配置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估及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的挂网公告。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合规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十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及董事会决策效率,并参照国内外金融类上市公司董事会组成情况,本公司拟对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人数做出调整,减少两名董事席位。调整后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将由17位董事组成,其中拟设独立董事6名、非执行董事5名、执行董事6名。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马明哲先生、孙建一先生、任汇川先生、姚波先生、李源祥先生及蔡方方女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范鸣春先生、林丽君女士、谢吉人先生、杨小平先生及吕华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胡家骠先生、斯蒂芬?迈尔(Stephen ThomasMeldrum)先生、叶迪奇先生、黄世雄先生、孙东东先生及葛明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候选人简历、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人声明及候选人声明将与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一并公布。表决结果:马明哲先生、孙建一先生、任汇川先生、姚波先生、李源祥先生、蔡方方女士、范鸣春先生、林丽君女士、谢吉人先生、杨小平先生、吕华先生、胡家骠先生、斯蒂芬?迈尔(Stephen Thomas Meldrum)先生、叶迪奇先生、黄世雄先生、孙东东先生的连任提名,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候选人本人回避表决)葛明先生的新任提名,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履职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向股东大会报告《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的挂网公告。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章程修订的详细情况可参阅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的挂网公告。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决议于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截至日A股交易结束后当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以及于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H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因此,为确定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H股股东名单,本公司将于日至日(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本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报告向股东大会报告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附件: 陈心颖女士简历
陈心颖女士,38 岁,自 2013 年 1 月起出任本公司首席信息执行官,并于 2013年 12 月起出任本公司首席运营执行官。陈心颖女士亦为本公司附属公司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CEO、平安数据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深圳平安金融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在加入本公司之前,陈女士就职于麦肯锡公司,曾任副董事、全球董事(合伙人)。陈女士获得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电气工程学和经济学双学士学位、电气工程学及计算机科学硕士学位。当前位置: -
- 分配预案
中国平安日日以公司总股本5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0股并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董事会通过中国平安日日以截至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日本公司总股本3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75元)实施中国平安日日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日公司总股本3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75元)实施中国平安日日以公司总股本2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实施中国平安日日以公司总股本2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现金红利2.85元)。实施中国平安日日以总股本2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5元).实施中国平安日日以总股本2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5元)实施中国平安日日以日公司总股本2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1.5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5元)实施中国平安日日以期末总股本2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60元)实施中国平安日日以截止日公司总股本2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5元)实施中国平安日日以总股本2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70元)。实施中国平安日日以日总股本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5元)。实施中国平安日日不分配不转增.股东大会通过中国平安日日以日总股本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1.8元)。实施中国平安日日以2007年末总股本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4.5元现金红利)。实施中国平安日日以日总股本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实施中国平安日日以公开发行A股后的总股本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8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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