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购成功的嘉实新消费基金怎么样在我的资产里看不到显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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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新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嘉实新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发布时间:[ 00:00:00] 来源:中国证券报
嘉实新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
1、嘉实新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日《关于准予嘉实新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号)注册募集。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新消费股票,基金代码:001044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自日至 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
6、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 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9、销售网点(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成功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即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0、本公告仅对“嘉实新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嘉实新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日《中国证券报》的“嘉实新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2、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3、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或者全国统一客户热线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咨询购买事宜。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5、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 1.00 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 1.00 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 1.00 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一、本次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嘉实新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 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调整认购的最低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的2个工作日前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4、基金存续期限
5、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6、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优选消费行业股票,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条件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7、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目标。
8、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9、销售机构与销售地点
(1)直销中心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上海直销中心、深圳、成都、青岛、杭州、福州、南京、广州分公司和嘉实网上交易。
(2)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或营业网点,将另行公告。
10、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到基金份额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2)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日到20年3月18日。在发售期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 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3)基金募集期满,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规定在办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
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在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募集资金利息的数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不得动用。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认购费率和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费率按照认购金额递减,即认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认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100万元≤M<200万元
200万元≤M<500万元
M≥5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有效认购款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均为1.00元。
当投资者选择认购基金份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①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 1.00元
②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1.00元
其中: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财产。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如果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10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2%)= 9,881.42元
认购费用=10,000 - 9,881.42= 118.58元
认购份数=(9,881.42 + 10)/1.00 = 9,891.42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9,891.42份基金份额。
3、认购限制
(1)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对单一投资者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2)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4、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5、已购买过、、、、、、嘉实货币、、、、、、嘉实多元债券、、、、、、、嘉实深证基本面120 联接、嘉实信用债券、、嘉实安心货币、嘉实 联接、、、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嘉实纯债债券、嘉实中证金边中期ETF联接、、、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股票(QDII)、、、双币分级债券、、嘉实宝A/B、、债券、、、、、嘉实3个月理财债券、嘉实医疗保健股票、股票、嘉实新收益混合、增强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需先办理登记基金账号业务。
6、缴款方式:全额缴款。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2、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代销机构指定的基金代销网点或本公司网上直销、直销中心办理。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3、在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对于法人机构投资者,该银行账户户名须与基金账户户名一致,今后投资者赎回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在代销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请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通过嘉实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时间:
直销中心柜台:机构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至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网上直销:机构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份额发售日的任意时间(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每一发售日17:00 以后提交的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申请办理。发售末日截止为当日17:00前。
2、开立基金账户
法人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并加盖机构单位公章的《基金开户、认购(申购)申请表(机构)》:必须注明机构客户的名称、注册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等信息。
(2)可证明本机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和资格证书等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机构单位公章。
(3)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等信息。
(4)本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为身份证,要求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5)预留银行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预留银行帐户的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6)本机构对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法人机构)》,加盖机构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法人签字。
(7)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为身份证,要求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8)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9)签署一式两份的《嘉实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书》(如开通传真交易)。
非法人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请参照嘉实网站()的机构账户类业务指南。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认购应提交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基金公司网上直销:机构投资者申请办理认购申请时请按照嘉实公司网站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无须提供书面材料。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
4、投资者提示
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上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5、嘉实直销中心联系方式:(010)6008800(免长途话费),。
(三)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缴款方式
1、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款。
2、通过基金公司网上直销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按照基金公司网上直销业务相关规定缴款。
3、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6:3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中国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的直销专户。
户名: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778350
户名: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东城支行营业室
账号:7303686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机构投资者在填写银行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3)机构投资者的认购款项于申请当日的16:30前到帐,该申请方为有效申请 申请之日16:30资金未到账者,如果投资者选择延期,且认购资金可于下两个工作日(该工作日仍处于募集期内)内到账,直销中心将把认购申请转为资金实际到账的工作日接受的申请 如果投资者不选择延期、或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未到账,该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4)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①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四、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各代销银行及证券公司的资金帐户卡或存折 个人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银行活期存款账户,作为直销资金结算账户,该银行账户户名须与基金账户户名一致。
2、个人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可以在代销机构指定的网点以及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限额为1000元。
(二)通过嘉实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直销中心柜台:个人客户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份额发售日9:30至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基金公司网上直销:个人客户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份额发售日的任意时间(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每一发售日17:00 以后提交的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申请办理。发售末日截止为当日17:00前。
2、开立基金账户
直销中心柜台: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并由本人或代办人或监护人签字的《基金开户、认购(申购)申请表(个人)》
(2)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
(3)投资人如未满十八周岁,须同时出示未成年人本人及其监护人的身份证件以及能证明监护与被监护关系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及基金管理人以谨慎原则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证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示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
(5)出示银行储蓄卡并留存复印件
(6)签署一式两份的《基金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书》(如开通传真交易)
(7)签署《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基金公司网上直销: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请按照嘉实公司网站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无须提供书面材料。
3、提出认购申请
直销中心柜台: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并由本人或代办人或监护人签字的《基金认购(申购)申请表》
(2)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
(3)投资人如未满十八周岁,须同时出示未成年人本人及其监护人的身份证件以及能证明监护与被监护关系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及基金管理人以谨慎原则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证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示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
基金公司网上直销:个人投资者申请办理认购申请时请按照嘉实公司网站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无须提供书面材料。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柜台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上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3)直销中心联系方式:010-6008800(免长途话费),
(三)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缴款方式
1、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2、通过基金公司网上直销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应按照基金公司网上直销业务相关规定缴款。
3、通过直销中心柜台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持支持银联的银行卡通过直销中心POS机刷卡付款
(2)通过银行转账汇款到嘉实直销专户
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6:3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中国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的直销专户,该划款账户须为投资者本人账户。
户名: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778680
户名: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东城支行营业室
账号:7303686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4)投资者的认购款项于申请当日的16:30前到帐,该申请方为有效申请 申请之日16:30资金未到账者,如果投资者选择延期,且认购资金可于下两个工作日(该工作日仍处于募集期内)内到账,直销中心将把认购申请转为资金实际到账的工作日接受的申请 如果投资者不选择延期、或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未到账,该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4)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①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投资者划来资金,但划款账户与投资者基金账户户名不一致的
④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⑤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五、清算与交割
1、嘉实新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验资日以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募集期间的资金利息转为投资者基金份额。
2、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过户登记。
3、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帐户或指定券商资金帐户划出。通过直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在认购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帐户划出。
六、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2、基金管理人应当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3、基金管理人应当将验资报告及本基金备案材料提交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将于收到前述材料后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4、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七、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23楼01-03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安奎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潘辉
客服电话: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010)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 王洪章
成立时间:日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电话:(010)
联系人:田青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7号万豪中心D座12层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23楼01-03单元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成都市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30H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T1-1202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0号颐和国际大厦A座3502室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313室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25层04单元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288号新世纪广场A座4202室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室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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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关&于&准&予嘉&实新&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号)
注册募&集。&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新消&费股&票&,基&金代&码:001044&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自&2015&年&2&月&16&日至&2015&年&3&月&18&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
构的网&点公&开发&售。&
6&、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
上直销&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
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
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
即不得&撤销&。&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
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
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
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9&、&销售&网点&(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
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成功&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即嘉&实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
情况和&认购&的份&额。&3&
&
10、&本&公告&仅对&“&嘉实&新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嘉&实新&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2
月&11&日《&中&国证&券报&》的&“&嘉实&新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投&资者
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2、&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3、&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
或者全&国统&一客&户热&线&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咨询&购买&事宜&。&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5、&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
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
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
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
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
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
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
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
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
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
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1.00&
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1.00&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
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00&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4&
&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
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5&
&
一、本次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嘉实新&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
上直销&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
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
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
即不得&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调&整认&购的最&低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
在开始&调整&之日&的2&个工&作&日前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6&、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优选&消费&行业&股票&,&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条件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的投资&回报&。&
7&、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目标&。&
8&、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9&、销&售机&构与&销售&地点&
(1)&直销&中心&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上&海直&销中&心、&深圳、&成都、&青岛、&杭州&、&福州、&南
京、广&州分&公司&和嘉&实网&上交易&。&
(2)&代销&机构&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
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信
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或营&业网&点,&将另&行公告&。&
10&、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到基金份&额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时&间
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2)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15年2&月16日到20&年3月18&日。&在&发售期&内,本&基金&向个人
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
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3)基&金募集&期满,&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
按照规&定在&办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
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在&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
资者所&有。&募集&资金&利息&的数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不得&动用&。&
&&7&
&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认&购费&率和&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费率&按照&认购&金额递&减,&即认&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认&购费&率越&低。&投&资者
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认购费率&
M<100&万元&1.2%&
100万元&≤M&<200&万元&0.8%&
200万元&≤M&<500&万元&0.5%&
M≥&500万元&按笔收&取,1000&元/&笔&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有效认&购款&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
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均为1.00&元。&
当投资&者选&择认&购基&金份&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①&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1.00&元&
②&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1.00&元&
其中&:&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
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财产。&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如果&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10&元&,&则&其可得&到
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8&
&
净认购&金额=10,000/(1+1.2%&)=&9,881.42&元&
认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元&
认购份&数=(9,881.42&+&10)/1.00&=&9,891.42&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9,891.42&份基&金份&额。&
3&、认&购限&制&
(1)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对单&一投资&者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
限。&
(2)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上直销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
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
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4&、&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5&、已&购买&过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
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嘉实&货币&、&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
混合、&嘉实&海外&中国&股票(QDII)&、&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多元&债券、&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
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嘉&实领&先成
长股票&、嘉&实深&证基&本&面&120&联接&、嘉&实信&用债&券&、嘉实&周期&优选&股票&、嘉&实安心&货币&、
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优化红&利股&票、&嘉实&全球&房地产(QDII)&、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
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嘉实纯&债债&券、&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ETF&联&接、&嘉实丰&益纯&债
定期债&券&、嘉&实研&究&阿尔&法、&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嘉&实美&国成&长股票&(QDII&)&、嘉实&丰益
策略定&期债&券&、&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债&券&、&嘉实&新兴&市场双&币分&级债&券、&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
期混合&、&嘉实&宝&A/B&、&嘉&实活期&宝货&币&、&嘉&实&1&个&月理财&债券&、&嘉实&活钱&包&货币&、&嘉&实泰&和
混合、&嘉实&薪&金&宝货&币、&嘉实对&冲套&利定&期混&合、&嘉实&3&个月&理财&债券&、嘉&实医疗&保健&股
票&、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新&收益&混合&、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的投&资者&,&在原&开
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
时,需&先办&理登&记基&金账&号业务&。&
6&、缴&款方&式:&全额&缴款&。&9&
&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
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2&、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代&销机&构指&定的&基金&代销网&点或&本公&司&网&上直&销、&直销
中心办理。&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的&最低&限
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3&、&在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对于法&人机&构投&资者&,&该银&行账户&户名&须与&基金&账户&户名一&致&,&今&后投&资者&赎回&及无效&认&(申&)
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在&代销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请遵&循代&销
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通过嘉&实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时间&:&
直销中&心柜&台:&机构&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至&17&:&00&(周&六、
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基金公&司网&上直&销&:&机&构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份额发&售日&的任&意时&间&(&包&括周六&、
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每&一&发售&日&17&:00&以后提&交&的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申请&办
理。发售&末&日截&止为&当&日&17:00&前。&
2&、开&立基&金账&户&
法人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并加&盖机&构单&位&公章的&《&基金开&户&、认&购&(申&购)&申请&表(&机构)&》&:必&须注
明机构&客户&的名&称、&注&册&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
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
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等&信息&。&
(2&)&可证&明本&机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
和资格&证书&等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机&构单&位公&章。&
(3&)&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联
系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等&信息。&10&
&
(4&)&本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为身&份证&,要&求&身份证&正
反两面&的复&印件&)&。&
(5&)&预留&银行&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预&留银&行帐&户的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6&)&本机&构对&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法人&机构)&》&,&加&盖机构&单
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法人签&字。&
(7&)&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为身份&证&,要&求身&份证&正&反两面&的
复印件&)&。&
(8&)&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9&)&签署&一式&两份&的《&嘉&实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书》&(&如开通&传真&交易&)&。&
非法人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请参照嘉实网&站()&的机构账户类业
务指南&。&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
己承担&。&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认&购应提&交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基金公&司网&上直&销&:&机&构投&资者申&请办&理认&购申&请时&请按照&嘉实&公司&网站&相关&指南进&行
操作,&无须&提供&书面&材料&。&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
4&、投&资者&提示&
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的网站()&上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
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5&、嘉实直销中心联系方式&:(010)&、&,&(&免&长&途话&费&)&,
&。&
(&三)&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缴款方&式&
1&、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
代销机&构扣&款。&
2&、通过&基金公&司网上&直销&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按&照基金公&司网&上直销&业务&相关规&定11&
&
缴款。&
3&、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6&:3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中
国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的&直销专&户。&
户名:&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
户名:&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东城&支行&营业&室&
账号:7303686&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
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机构&投资&者在&填写&银&行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3&)&机&构投&资者&的认&购&款&项于申&请当&日&的&16:30&前&到帐,&该申&请方&为有&效申&请;&申请
之日&16&:30&资&金未&到账&者&,&如果&投资&者选&择&延&期,&且认购&资金&可于&下两&个工&作日&(&该工&作
日仍处&于募&集期&内&)&内&到账&,&直&销中&心将&把认&购申&请转&为资金&实际&到账&的工&作日&接受的&申请&;
如果&投&资者&不选&择&延&期、&或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未&到账,&该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4&)&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
户:&
①&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12&
&
四、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各代&销银&行及&证券&公司的&资
金帐户&卡或&存折&;&个人&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银&行活&期存款&账户&,
作为直&销资&金结&算账&户,&该银行&账户&户名&须与&基金&账户户&名一&致。&
2&、个&人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可&以在&代销&机构&指定&的&网点以&及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投
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
元,&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限额&为
1000&元。&
(&二)&通过&嘉实&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直销中&心柜&台:&个人&客户&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份额&发售&日&9&:30&至&17&:00&(周
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基金公&司网&上直&销:&个人&客户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份额&发售&日的&任意&时间&(&包括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每一&发售&日&17:00&以&后提交&的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
申请办&理。&发售&末日&截止&为当&日&17&:00&前。&
2&、开&立基&金账&户&
直销中&心柜&台:&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并&由本&人或&代&办&人或&监护人&签字&的&《&基金&开户&、&认购&(&申购)&申请&表&(个&人)&》&
(2)&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
(3)&投资人&如未&满十&八周&岁&,&须同时&出示&未成&年人&本人&及&其监&护人&的身&份证&件以&及能证
明监护&与被&监护&关系&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及&基金&管理&人以谨&慎原&则认&为需&要提&供的
其他文&件或&证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示&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
(5)&出示银&行储&蓄卡&并留&存&复&印件&
(6)&签署一&式两&份的&《基&金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书&》&(如&开&通传真&交易&)&
(7)&签署《&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基金公&司网&上直&销&:&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请按照&嘉实&公司&网站&相关&指南进&行
操作,&无须&提供&书面&材料&。&13&
&
3&、提&出认&购申&请&
直销中&心柜&台:&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并由&本人&或代&办&人或监&护人&签字&的《&基金&认购(&申购&)申&请表&》&
(2&)&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
(3&)&投资&人如&未满&十八&周&岁,&须同&时出&示未&成年&人&本人及&其监&护人&的身&份证&件以及&能
证明监&护与&被监&护关&系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及基&金管&理人以&谨慎&原则&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
件或证&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示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
基金公&司网&上直&销&:&个&人投&资者申&请办&理认&购申&请&时&请按照&嘉实&公司&网站&相关&指南进&行
操作,&无须&提供&书面&材料&。&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柜台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个&人投
资者也&可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上&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
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3&)直&销中&心联系&方式&:010-&、&,&(免长&途&话费&)&,
&
(&三)&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缴款&方式&
1&、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2&、通&过基&金公&司网&上直&销&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应按&照基金&公司&网上&直销&业务&相关规&定
缴款。&
3&、通&过直&销中&心柜台&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
下:&
(1&)&持支&持银&联的&银行&卡&通过直&销中&心&POS&机刷&卡&付款&
(2&)&通过&银行&转账&汇款&到&嘉实直&销专&户&
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6&:3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中
国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的&直销专&户&,&该划&款账&户须&为投资&者本&人账&户&。&14&
&
户名:&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
户名:&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东城&支行&营业&室&
账号:7303686&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
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4&)&投资&者的&认购&款项&于&申请当&日&的&16&:30&前&到帐&,&该申&请方&为有&效申&请;&申请之&日
16&:30&资金&未到&账者&,如&果&投资&者选&择延&期&,&且认&购资金&可于&下两&个工&作日&(该工&作日&仍
处于募&集期&内)&内到&账,&直销中&心将&把认&购申&请转&为资金&实际&到账&的工&作日&接受的&申请&;&如
果&投资&者不&选择&延期&、或&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未到&账,该&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4&)&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
户:&
①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投资&者划&来资&金,&但划&款账户&与投&资者&基金&账&户&户名不&一致&的;&
④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⑤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15&
&
五、清&算与交割&
1&、嘉&实新&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验&资日&以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基&金募集&专
户中。&认购&资金&募集&期间&的资金&利息&转为&投资&者基&金份额&。&
2&、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过&户
登记。&
3&、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
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帐&户或&指定&券商资&金帐&户&划&出&。&通&过直&销机构&进行&认
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在认购&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帐&户划出&。&
&&16&
&
六、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2&、基&金管&理人&应当&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
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3&、基&金管&理人&应当&将验&资&报告及&本基&金备&案材&料提&交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将于&收
到前述&材料&后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
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4&、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
&&17&
&
七、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23&楼01-03&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安奎&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潘辉&
客服电&话: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010&)&
网站:&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电话:&(010&)&&
联系人&:田青&&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7&号&万豪&中&心&D&座&12&层&
电话&(010&)&传真&(010&)&
联系人&赵佳&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23&楼01-03&单元&
电话&(021&)&传真&(021&)&
联系人&鲍东华&18&
&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办公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30H&
电话&(028&)&传真&(028&)&
联系人&王启明&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T1-1202&
电话&(0755&)&传真&(0755&)&
联系人&陈寒梦&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0&号颐和&国际&大&厦&A&座&3502&室&
电话&(0532&)&传真&(0532&)&
联系人&胡洪峰&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313&室&
电话&(0571&)&传真&(0571&)&
联系人&章文雷&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25&层&04&单元&
电话&(0591&)&传真&(0591&)&
联系人&吴志锋&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288&号新&世纪&广场A&座4202&室&
电话&(025&)&传真&(025&)&
联系人&徐莉莉&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室&
电话&(020&)&传真&(020&)&
联系人&周炜&
&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19&
&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网址&&客服电&话&9553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010&)&传真&(010&)&
网址&&客服电&话&95566&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联系人&陶仲伟&
电话&010-&传真&010-&
网址&.cn&客服电&话&95588&
住所、&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传真&(0755&)&
网址&&客服电&话&95555&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传真&021-&
网址&&客服电&话&95559&
住所、&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0&
&
(7)&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11)&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联系人&张青&
电话&8&传真&6&
网址&www.&客服电&话&95511-3&或95501&
住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农惠臣&联系人&何佳&
电话&(0991&)8824667&传真&(0991&)8824667&
网址&.cn&客服电&话&(0991&)96518&
住所、&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联系人&王宏&
电话&(022&)&传真&(022&)&
网址&.cn&客服电&话&400-888-8811&
住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联系人&谭少筠&
电话&5&传真&2&
网址&&&客服电&话&(0769&)961122&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B&座&46&楼&06-10&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B&座&46&楼&06-10&单&元&、&北&京市
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联系人&景琪&
电话&021-&传真&021-&
网址&&客服电&话&400-021-8850&21&
&
(1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3)&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4)&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3201&单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3201&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联系人&高晓芳&
电话&010-&传真&010-&
网址&www.&客服电&话&400-808-0069&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传真&021-&
网址&&客服电&话&&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联系人&张裕&
电话&021-&传真&3&
网址&/&客服电&话&&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钟&园&路728&号&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吴北&路&143&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联系人&熊志强&
电话&0&传真&0&
网址&&客服电&话&&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联系人&习甜&22&
&
(16)&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7)&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1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传真&021-&
网址&/&客服电&话&&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
&室&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
&室&
法定代&表人&曾革&联系人&鄢萌莎&
电话&2&传真&6&
网址&&客服电&话&&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联系人&程刚&
电话&010-&传真&010-&
网址&&客服电&话&400-&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传真&(010&)&
网址&www.&客服电&话&95558&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传真&(010&)&
网址&&客服电&话&400-&
&
(21)&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2)&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传真&010-&
网址&.cn&客服电&话&400-&
住所、&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联系人&刘阳&
电话&(0755&)&传真&(0755&)&
网址&&客服电&话&
&、
(0755&)&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传真&(010)9&
网址&&客服电&话&400-818-8118&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传真&(021&)&
网址&&客服电&话&
&、
&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传真&(022&)&
网址&&客服电&话&&24&
&
(25)&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27)&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28)&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29)&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1&传真&
(&0755&)
&
网址&&客服电&话&95511&―8&
住所、&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传真&(0532&)&
网址&&客服电&话&95548&
住所、&办公&地址&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
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联系人&戴蕾&
电话&(0791&)&传真&(0791&)&
网址&&客服电&话&400-&
住所、&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联系人&王霈霈&
电话&7&传真&3&
网址&.cn&客服电&话&(0571&)95548&
住所、&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号信托&大&厦16-17&楼&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联系人&刘莹&25&
&
(30)&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9&)&传真&(029&)&
网址&&客服电&话&95582&
住所、&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
20&楼&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联系人&林洁茹&
电话&020-&传真&020-&
网址&.cn&客服电&话&(020&)961303&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702&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国&联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联系人&沈刚&
电话&2&传真&2&
网址&.cn&客服电&话&95570&
住所、&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6&传真&(0512&)&
网址&.cn&客服电&话&&
住所、&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刘化军&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021&)&传真&(021&)&
网址&.cn&客服电&话&
95531&;
400-888-8588&
住所、&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26&
&
(35)&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6)&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7)&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9)&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联系人&崔国良&
电话&(0755&)&传真&(0755&)&
网址&&客服电&话&&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联系人&孙恺&
电话&(010&)&传真&(010&)&
网址&&客服电&话&&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联系人&张瑾&
电话&(021&)&传真&(021&)&
网址&&客服电&话&
(021)&962518&、
&
住所、&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联系人&苏卓仁&
电话&(0769&)&传真&(0769&)&
网址&.cn&客服电&话&(0769&)961130&
住所、&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联系人&李昕田&
电话&(0931&)4890208&传真&(0931&)4890628&
网址&&客服电&话&
(0931&)96668&、
&
住所、&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27&
&
(40)&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41)&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2)&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43)&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玮&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传真&(0531&)&
网址&
.c
n&
客服电&话&95538&
住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F12&、F13&
法定代&表人&董祥&联系人&薛津&
电话&(0351&)4130322&传真&(0351&)4130322&
网址&.cn&客服电&话&&
住所、&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
元&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联系人&孔泉&
电话&(0755&)&传真&(0755&)&
网址&.cn&客服电&话&
(&021&)
&,(&029&)
&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邮编:100088&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邮编&:100032&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联系人&尹伶&
电话&010-&传真&010-&
网址&
.cn&&&
&
客服电&话&010-&
住所、&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28&
&
(4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7)&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8)&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联系人&刘爽&
电话&9&传真&1&
网址&.cn&客服电&话&400-666-2288&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传真&(010&)&
网址&&客服电&话&400-800-8899&
住所、&办公&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联系人&牛孟宇&
电话&0&传真&5&
网址&.cn&客服电&话&95563&(全&国)&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联系人&甘霖、&钱欢&
电话&&传真&&
网址&&客服电&话&
96518&、
&
办公地&址&四川成&都市&人民&南&路2&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
注册地&址&四川成&都市&人民&南&路2&段18&号&川信&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联系人&刘进海&
电话&028-&传真&028-&
网址&&客服电&话&&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29&
&
&
(四)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
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安奎&
总经理&:赵&学军&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彭鑫&
&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层&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范&佳斐&
经办律&师:&刘佳&、范&佳斐&
&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
传真:&(021&)&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联系人&崔成&
电话&027-&传真&027-&
网址&&客服电&话&&30&
&
联系人&:洪磊&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洪磊&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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