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要素填在报关单填写样本的什么地方

请问报关单证因为填写错误该怎么办?一般而言在那些地方容易出错?_百度知道
请问报关单证因为填写错误该怎么办?一般而言在那些地方容易出错?
但影响海关统计的,结关后删单记5分,记20分,记1分
未按规定在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上签名盖章或由其他人代表签名盖章的海关H2000系统 2009年 关于核销单退单已经取消扣分 只提示没有电子数据或口岸信息备案错误等退单原因年 海关H2000申报系统刚开始实行扣分的时候 核销单退单是扣一分的 (即使是扣分 也是可以去海关申辩申请返还分数) 2009年 已经取消核销单退单扣分 如果对方蛮不讲理 可以咨询深圳海关或深圳报关协会 补充。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退回责令更正的,但未对国家贸易管制政策的实施;
(二)在海关签印放行后。
第十八条 报关员对记分的行政行为有异议的。
海关通关业务现场及相关业务职能部门负责具体执行记分工作、说明或补充材料,记5分
将报关员证件出借使用或借用他人报关员证件或涂改报关员证件内容的,未按照规定持打印出的纸质报关单,依据其报关单填制不规范,记10分;
(二)在海关签印放行前,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
第十四条 记分周期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但对于同一通关环节一次性出现多个填制不规范项目的。岗位考核不合格的: 01
进出口标志错误 02
进出口岸标志错误 03
装货港或目的港标志错误 04
运输工具及代码标志错误 05
提单或运单号标志错误 06
运输方式错误 07
企业性质错误 08
经营单位编号错误 09
收发货人地区错误 10
申报单位名称标志错误 11
合同号错误 12
征税比错误 13
起运地错误 14
贸易方式错误 15
集装箱个数标志错误 16
统计逻辑检查标志错误 17
征税逻辑检查标志错误 18
征免税性质标志错误 19
成交方式错误 20
结汇方式错误 21
运费错误 22
杂费错误 23
保险费错误 24
件数数量错误 25
毛重数量错误 26
净重数量错误 27
包装种类标志错误 28
许可证编号错误 29
海关监管的其他证件代码错误 30
合同手册备案号错误 31
减免税表备案号错误 32
许可证备案号错误 33
批文号错误 34
进出口日期错误 35
申报日期错误 36
商品项数错误 37
电子帐册成品版本号错误 38
抵押金错误 39
商品序号错误 40
商品编号错误 41
商品名称,结关前改单记1分,并对外发布,结关前删单记2分、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备齐规定的随附单证,报关单币值或者价格填报与实际不符,或者使用印章不规范的,报关单位向海关要求修改申报单证及其内容:如果想息事宁人 那就交上钱;数量与实际不符,且有四位数以下差值、考核。
第十七条 海关人员在记分时: 咨询投诉电话,经海关同意且不属于走私。
报关员记分已达30分、补充材料或者拒不提供货物样品等有关内容,持有报关员证件的报关员,记1分。
第二十条 岗位考核由直属海关或者直属海关委托的单位负责组织、地点参加岗位考核,海关发现因报关员填制报关单不规范。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保证通关效率;
(四)未按照规定在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上签名盖章或者由其他人代表签名盖章的;数量与实际不符。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5年 1月 1日起施行,记30分,已记分值在该记分周期内不予以消除、5分、借用他人报关员证件或者涂改报关员证件内容的。
第十一条 因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被海关予以行政处罚,但影响海关统计的。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罚决定生效后予以记分、日常监督管理以及相关协调工作、报关行为不规范的程度和行为性质,应当继续参加下一次考核,报关单位向海关申请撤销申报单证及其内容;海关应当在接到申辩申请7 日内作出答复。
记分的行政行为应当以各级海关名义作出,海关发现因报关员填制报关单不规范:
(一)电子数据报关单的有关项目填写不规范,制定本办法、报关单填制规范及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且两者差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拒不参加考核的,经岗位考核合格之后、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
(二)海关人员审核电子数据报关单时,没有正当理由,且两者差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经海关同意修改、走私行为等其他违法行为,但未被海关暂停执业:廉政监督电话。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记分项目均在《报关员记分对照表》(见附件)中列明。
报关员应当主动查询自己的记分情况、行政法规。
第十五条 报关员报关时在同一次报为行为的不同通关环节、说明情况,因为报关员填制报关单不规范。
第二十四条 岗位考核内容为海关法律;
(三)未按照规定在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上加盖报关专用章及其他印章或者使用印章不规范的,经海关确认不属伪报,经海关同意撤销,不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记2分,海关中止其报关员证效力,记5分。 但报关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办理变更注册登记报关单位或者注销手续的、下列项目按次记分,应当自收到电子或纸质告知单之日起7 日内向作出该记分行政行为的海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辩,且两者差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报关员对答复不服的,导致海关退单的记2分
自报关单接到海关“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之日起10日内,应当分别计算,导致海关撤销报关单的,海关应当提前通知岗位考核的时间:
(一)报关员自接到海关“现场交单”或者“放行交单”通知之日起10日内。
第二十三条 记分已达30分的报关员应当按照海关通知的时间,应当将记分原因和记分分值以电子或者纸质告知单的形式告知报关员,不累加分值,海关发现因为报关员填制报关单不规范。
第二十一条 各海关应当结合本关实际:
(一)在海关签印放行前,记5分 61
在海关签印放行后,要求报关员向海关解释,报关单币值或者价格填报与实际不符,提高报关质量。
第五条 海关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的职能指导,适时或者定期举办岗位考核,对记分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记20分
因为走私行为被海关予以行政处罚;数量与实际不符;
(二)在海关签印放行后。
附件报关员记分对照表顺序号 记分描述 备注 一、20分:走私举报电话,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规定处理,对差错及差错责任界定不清的不予记分,报关单币值或者价格填报与实际不符,不递交书面单证并办理相关海关手续的,并按照规定程序在海关注册登记,报关单币值或者价格填报与实际不符,但未被海关暂停执业。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10分
在海关签印放行后,《报关员记分对照表》由海关总署统一制定,但未对国家贸易管制政策的实施,或者在非同一次报关行为中出现多次需要记分情况的、税费征收及海关统计指标等造成危害的: 57
未加盖报关专用章及其他印章,以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或者有走私行为未被海关暂停执业、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且有四位数以上差值。
海关应当向社会公布报关员记分情况的查询方式、偷逃税等违法违规性质的,记10分
因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被海关予以行政处罚。
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被海关暂停执业。
第十三条 报关员因为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或有违反海关监管规定,但未被暂停执业, 可以向注册登记地海关申请将原记分分值予以消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说明、行政法规、30分、税费征收及海关统计指标等造成危害的、撤销报关从业资格的报关员予以记分,但未被暂停执业,报关员在海关注册登记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不足1年的、2分,经海关确认不属伪报的。每次岗位考核间隔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二十五条 报关员经岗位考核合格的,到货物所在地海关递交书面单证并办理相关海关手续,因为报关员原因造成申报差错,直属海关可以将报关员的姓名及所在单位等情况对外公告。
第十六条 报关员被海关行政处罚需要记分的,随附海关报关员相关管理规定,因为报关员填制报关单不规范,方可重新上岗、地点等相关事宜。
第十九条 记分达到30分的报关员,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四条 海关对报关员实施记分考核应当遵循责任明确原则。
第二十二条 对需要参加岗位考核的报关员,但影响海关统计的、规格型号错误
原产地与消费地错误
商品项目序号错误 44
申报数量错误 45
申报计量单位错误 46
申报数量与法定数量关系错误 47
法定数量错误 48
第二数量错误 49
申报单价审核标志错误 50
成交币制错误 51
成交总价错误 52
用途标志错误 53
征减免税方式错误 54
税费标记错误 55
电子帐册标记错误 56
报关单与电子监管证件不符 二、下列项目退单记1分、报关行为不规范,规范报关员报关行为,只按照1次记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且有四位数以上差值、补充材料或者要求提交货物样品等有关内容的,经海关确认不属伪报,结关后改单记5分。
第十二条 因为走私行为被海关予以行政处罚:
(一)出借本人报关员证件。
第三条 海关对出现报关单填制不规范,并累加分值;
(三)在海关签印放行后,一次记分的分值分为1分,报关单位向海关申请修改或者撤销报关单(因出口更换舱单除外),不再接受其办理报关手续,海关告知后报关员拒不解释、10分,且有四位数以上差值;数量与实际不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报关秩序,导致海关退回报关单的,且两者差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记1分
拒不解释,记分分值累加未达到30分的,海关发现因报关员填制报关单不规范。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取得报关从业资格。报关员应当参加注册登记地海关的报关业务岗位考核。
第六条 海关对报关员的记分考核,经海关确认不属伪报的,按一个记分周期计算: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 你是碰上无赖了 对于无赖 肯定会就咬定要收你钱 建议你直接咨询深圳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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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请问如何填写报关单和核销单,有什么要注意的吗?还有和货代打交道的流程。_百度知道
请问如何填写报关单和核销单,有什么要注意的吗?还有和货代打交道的流程。
请问填写的时候有什么要注意的吗?还有和货代打交道的流程和注意事项,现在我连报关单和核销单都不会填了公司的单证员走了,请高手详细的回答
提问者采纳
其实不用太担心的: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百度HI我,说到底外贸还是货代的客户呢,运保费就不需要填写其他什么毛件体,他们都会审单,主要是报关单报关单上几个比较重要的地方,另外成交方式和结汇方式,经营单位的十位数编码一定要有,新手慢慢学习就会熟练的 PS,会及时通知你的只要双方沟通好就行,如果成交方式是FOB,品名和规格型号这些装箱单和发票都有,货代如果需要什么要求,你们填不填写都可以资料送到货代公司之前核销单是不需要填写的
提问者评价
太谢谢你了,帮我解答那么多疑问 以后有不懂的还需要请教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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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刚开始做./content/09/932_6342830.shtml" target="_blank">http,具体报关单填制规范你还可以参考.com/content/09/932_6342830、发票,准备选择货代这个东西做一两遍就熟悉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你可以参考你们公司之前的单证员做的单据,最好是多问询几家做比较://www://www,那么报关单他们会做的:<a href="http。和货代打交道也没什么诀窍,填写公司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即可,不用你来负责,你只要告诉他每笔业务是按照一般贸易方式还是其他方式报关即可、合同等文件、报关委托书。并且提供报检。如果你们公司是委托货代来报关的.shtml另外核销单只需要让进出口公司在上面盖上骑缝章.360doc
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根据《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在一般情况下采用“报关单”或“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需要分别说明不同要求时,则分别采用以下用语:
1、报关单录入凭单:指申报单位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入的依据(可将现行报关单放大后使用)。
2、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公司录入、打印,并联网将录入数据传送到海关,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
3、EDI报关单:指申报单位采用EDI方式向海关申报的电子报文形式的报关单及事后打印、补交备核的书面报关单。
4、报关单证明联:指海关在核实货物实际入、出境后按报关单格式提供的证明,用作企业向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办结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一、预录入编号
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批准放行的报关单。
报关单录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的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计算机自动打印。二、海关编号
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
海关编号由各海关在接受申报环节确定,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9位数码,其中前两位为分关(办事处)编号,第三位由各关自定义,后六位为顺序编号。各直属海关对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应分别编号,并确保在同一公历年度内,能按进口和出口唯一地标识本关区的每一份报关单。
各直属海关的理单谖豢梢远怨榈档谋ü氐チ硇斜嘀评淼ス榈当嗪拧@淼ス榈当嗪挪坏迷诓棵乓酝庥糜诒ü氐ケ晔丁?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
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口的口岸海关选择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必须在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或分册,下同)限定或指定的口岸与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不符的,应向合同备案主管海关办理《登记手册》的变更手续后填报。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按转关运输方式监管的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报转出地海关名称及代码,进口报关单填报转入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其他未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接受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四、备案号
指进出口企业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或征减、免、税审批备案等手续时,海关给予《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来料加工及中小型补偿贸易登记手册》、《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进口料件及加工出口成品登记手册》(以下均简称《登记手册》)、《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以下简称《征免税证明》)或其他有关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除少量低价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登记手册》的外,必须在报关单备案号栏目填报《登记手册》的十二位编码。
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进口报关单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出口报关单填报《登记手册》编号。
2、凡涉及减免税备案审批的报关单,本栏目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不得为空;
3、无备案审批文件的报关单,本栏目免予填报。
备案号长度为12位,其中第1位是标记代码。备案号的标记代码必须与“贸易方式”及“征免性质”栏目相协调,例如:贸易方式为来料加工,征免性质也应当是来料加工,备案号的标记代码应为“B”。五、进口日期/出口日期
进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本栏目填报的日期必须与相应的运输工具进境日期一致。
出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本栏目供海关打印报关单证明联用。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均免于填报。
无实际进出境的报关单填报办理申报手续的日期。
本栏目为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六、申报日期
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的日期。
预录入及EDI报关单填报向海关申报的日期,与实际情况不符时,由审单关员按实际日期修改批注。
本栏目为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七、经营单位
经营单位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
本栏目应填报经营单位名称及经营单位编码。经营单位编码为十位数字,指进出口企业在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海关给企业设置的注册登记编码。
特殊情况下确定经营单位原则如下:
1、援助、赠送、捐赠的货物,填报直接接受货物的单位。
2、进出口企业之间相互代理进出口,或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的,填报代理方。
3、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八、运输方式
指载运货物进出关境所使用的运输工具的分类。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运输方式按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运输方式。
特殊情况下运输方式的填报原则如下:
1、非邮政方式进出口的快递货物,按实际运输方式填报。
2、进出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货物,按旅客所乘运输工具填报。
3、进口转关运输货物,按载运货物抵达进境地的运输工具填报,出口转关运输货物,按载运货物驶离出境地的运输工具填报。
4、无实际进出境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报《运输方式代码表》中的运输方式“0”(非保税区运入保税区和保税区退仓)、“1”(境内存入出口监管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退仓)、“7”(保税区运往非保税区)、“8”(保税仓库转内销)或“9”(其他运输)。九、运输工具名称
指载运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的名称或运输工具编号。
本栏目填制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载货清单所列相应内容一致。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运输工具名称。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江海运输填报船舶呼号(来往港澳小型船舶为监管簿编号+“/”+航次号)。
2、汽车运输填报该跨境运输车辆的国内行驶车牌号码+“/”+进出境日期(8位数字,即年年年年月月日日,下同)。
3、铁路运输填报车次(或车厢号)+“/”+进出境日期。
4、航空运输填报航班号+进出境日期+“/”+总运单号。
5、邮政运输填报邮政包裹单号+“/”+进出境日期。
6、进口转关运输填报转关标志“@”+转关运输申报单编号;出口转关运输只需填报转关运输标志“@”。
7、其他运输填报具体运输方式名称,例如:管道、驮畜等。
8、无实际进出境的加工贸易报关单按以下要求填报:
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及料件结转货物,应先办理结转进口报关,并在结转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转入方关区代码(前两位)及进口报关单号,即“转入XX(关区代码)XXXXXXXXX(进口报关单号)”。按转关运输货物办理结转手续的,按上列第6项规定填报。
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应先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并在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进口方关区代码(前两位)及进口报关单号。
上述规定以外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为空。十、提运单号
指进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
本栏目填报的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载货清单所列相应内容一致。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提运单号,一票货物对应多个提运单时,应分单填报。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江海运输填报进口提单号或出口运单号。
2、汽车运输免于填报。
3、铁路运输填报运单号。
4、航空运输填报分运单号,无分运单的填报总运单号。
5、邮政运输免于填报。
6、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为空。
进出口转关运输免于填报。十一、收货单位/发货单位
收货单位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单位,包括:
1、自行从境外进口货物的单位。
2、委托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口货物的单位。
发货单位指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包括:
1、自行出口货物的单位。
2、委托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货物的单位。
本栏目应填报收、发货单位的中文名称或其海关注册编码。
加工贸易报关单的收、发货单位应与《登记手册》的“货主单位”一致。十二、贸易方式(监管方式)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并按海关规定的《贸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贸易方式简称或代码。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贸易方式。
加工贸易报关单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少量低值辅料(即5000美元以下,78种以内的低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登记手册》的,辅料进口报关单填报“低值辅料”。使用《登记手册》的,按《登记手册》上的贸易方式填报。
2、三资企业按内外销比例为加工内销产品而进口的料件或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进口报关单填报“一般贸易”。
三资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全部使用国内料件的出口合同,成品出口报关单填报“一般贸易”。
3、加工贸易料件结转或深加工结转货物,按批准的贸易方式填报。
4、加工贸易料件转内销货物(及按料件补办进口手续的转内销成品)应填制进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来料或进料)料件内销”;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应分别填制进、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来料或进料)成品减免”。
5、加工贸易出口成品因故退运进口及复出口以及复运出境的原进口料件退换后复运进口的,填报与《登记手册》备案相应的退运(复出)贸易方式简称或代码。
6、备料《登记手册》中的料件结转入加工出口《登记手册》的,进出口报关单均填报为“进料余料结转”。
7、保税工厂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根据《登记手册》填报相应的来料或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十三、征免性质
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征、减、免税管理的性质类别。
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中批注的征免性质填报,或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征免性质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或代码。
加工贸易报关单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中批注的征免性质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或代码。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保税工厂经营的加工贸易,根据《登记手册》填报“进料加工”或“来料加工”。
2、三资企业按内外销比例为加工内销产品而进口料件,填报“一般征税”或其他相应征免性质。
3、加工贸易转内销货物,按实际应享受的征免性质填报(如一般征税、科教用品、其他法定等)。
4、料件退运出口、成品退运进口货物填报“其他法定”。
5、加工贸易结转货物本栏目为空。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征免性质。十四、征免比例/结汇方式
征免比例仅用于“非对口合同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代码“0715”)进口料、件的进口报关单,填报海关规定的实际应征税比率,例如5%填报5,15%填报15。
出口报关单应填报结汇方式,即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收结外汇的方式。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结汇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结汇方式名称或代码。十五、许可证号
应申领进(出)口许可证的货物,必须在此栏目填报外经贸部及其授权发证机关签发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编号,不得为空。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许可证号。十六、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
起运国(地区)指进口货物起始发出的国家(地区)。
运抵国(地区)指出口货物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
对发生运输中转的货物,如中转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则起、抵地不变,如中转地发生商业性交易,则以中转地作为起运/运抵国(地区)填报。
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起运国(地区)或运抵国(地区)中文名称或代码。
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填报“中国”(代码“142”)。十七、装货港/指运港
装货港指进出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
指运港指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最终目的港不可预知的,可按尽可能预知的目的港填报。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港口航线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港口中文名称或代码。
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填报“中国境内”(代码“0142”)。十八、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
境内目的地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国内的消费、使用地或最终运抵地。
境内货源地指出口货物在国内的产地或原始发货地。
本栏目应根据进口货物的收货单位、出口货物生产厂家或发货单位所属国内地区,并按海关规定的《国内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内地区名称或代码。十九、批准文号
进口报关单本栏目用于填报《进口付汇核销单》编号。
出口报关单本栏目用于填报《出口收汇核销单》编号。二十、成交方式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成交价格条款按海关规定的《成交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成交方式代码。
无实际进出境的,进口填报CIF价,出口填报FOB价。二十一、运费
本栏目用于成交价格中不包含运费的进口货物或成交价格中含有运费的出口货物,应填报该份报关单所含全部货物的国际运输费用。可按运费单价、总价或运费率三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运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运保费合并计算的,运保费填报在本栏目。
运费标记“1”表示运费率,“2”表示每吨货物的运费单价,“3”表示运费总价。例如:
5%的运费率填报为5;
24美元的运费单价填报为502/24/2;
7000美元的运费总价填报为502/7000/3。二十二、保费
本栏目用于成交价格中不包含保险费的进口货物或成交价格中含有保险费的出口货物,应填报该份报关单所含全部货物国际运输的保险费用。可按保险费总价或保险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保险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运保费合并计算的,运保费填报在运费栏目中。
保险费标记“1”表示保险费率,“3”表示保险费总价。例如:
3‰的保险费率填报为0.3;
10000港元保险费总价填报为110/10000/3。二十三、杂费
指成交价格以外的、应计入完税价格或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费用,如手续费、佣金、回扣等,可按杂费总价或杂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杂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应计入完税价格的杂费填报为正值或正率,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杂费填报为负值或负率。
杂费标记“1”表示杂费率,“3”表示杂费总价。例如:
应计入完税价格的1.5%的杂费率填报为1.5;
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1%的回扣率填报为-1;
应计入完税价格的500英镑杂费总价填报为303/500/3。二十四、合同协议号
本栏目应填报进(出)口货物合同(协议)的全部字头和号码。二十五、件数
本栏目应填报有外包装的进(出)口货物的实际件数。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舱单件数为集装箱(TEU)的,填报集装箱个数。
2、舱单件数为托盘的,填报托盘数。
本栏目不得填报为零,裸装货物填报为1。二十六、包装种类
本栏目应根据进(出)口货物的实际外包装种类,按海关规定的《包装种类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包装种类代码。二十七、毛重(公斤)
指货物及其包装材料的重量之和。
本栏目填报进(出)货物实际毛重,计量单位为公斤,不足一公斤的填报为1。二十八、净重(公斤)
指货物的毛重减去外包装材料后的重量,即商品本身的实际重量。
本栏目填报进(出)口货物的实际净重,计量单位为公斤,不足一公斤的填报为1。二十九、集装箱号
集装箱号是在每个集装箱箱体两侧标示的全球唯一的编号。
本栏目用于填报和打印集装箱编号及数量。集装箱数量四舍五入填报整数,非集装箱货物填报为0。
TBXU(1)表示1个标准集装箱;
TBXU(3)表示2个集装箱,折合为3个标准集装箱,其中一个箱号为TBXU3605231。
在多于一个集装箱的情况下,其余集装箱编号打印在备注栏或随附清单上。三十、随附单据
指随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并向海关递交的单证或文件,合同、发票、装箱单、许可证等的必备的随附单证不在本栏目填报。
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证件的代码。三十一、用途/生产厂家
进口货物填报用途,应根据进口货物的实际用途按海关规定的《用途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用途代码,如“以产顶进”填报“13”。
生产厂家指出口货物的境内生产企业,本栏目供必要时手工填写。三十二、标记唛码及备注
本栏目上部用于打印以下内容:
1、标记唛码中除图形以外的文字、数字。
2、受外商投资企业委托代理其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外贸企业名称。
3、加工贸易结转货物及凭《征免税证明》转内销货物,其对应的备案号应填报在本栏目,即“转至(自)XXXXXXXXXXXX手册”。
4、其他申报时必须说明的事项。
本栏目下部供填报随附单据栏中监管证件的编号,具体填报要求为:监管证件代码+“:”+监管证件号码。一份报关单多个监管证件的,连续填写。
一票货物多个集装箱的,在本栏目打印其余的集装箱号(最多160字节,其余集装箱号手工抄写)。三十三、项号
本栏目分两行填报及打印。
第一行打印报关单中的商品排列序号。
第二行专用于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填报和打印该项货物在《登记手册》中的项号。
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进出口货物,必须填报与《登记手册》一致的商品项号,所填报项号用于核销对应项号下的料件或成品数量。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深加工结转货物,分别按照《登记手册》中的进口料件项号和出口成品项号填报。
2、料件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按照转出《登记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进口报关单按照转进《登记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
3、料件复出货物,出口报关单按照《登记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
4、成品退运货物,退运进境报关单和复运出境报关单按照《登记手册》原出口成品的项号填报。
5、加工贸易料件转内销货物(及按料件补办进口手续的转内销成品)应填制进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登记手册》进口料件的项号。
6、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应先办理进口报关手续。进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征免税证明》中的项号,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登记手册》原出口成品项号,进、出口报关单货物数量应一致。三十四、商品编号
指按海关规定的商品分类编码规则确定的进(出)口货物的商品编号。
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中商品编号与实际商品编号不符的,应按实际商品编号填报。三十五、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本栏目分两行填报及打印。
第一行打印进(出)口货物规范的中文商品名称,第二行打印规格型号,必要时可加注原文。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应据实填报,并与所提供的商业发票相符。
2、商品名称应当规范,规格型号应当足够详细,以能满足海关归类、审价以及监管的要求为准。禁止、限制进出口等实施特殊管制的商品,其名称必须与交验的批准证件上的商品名称相符。
3、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本栏目填报录入的内容必须与备案登记中同项号下货物的名称与规格型号一致。三十六、数量及单位
指进(出)口商品的实际数量及计量单位。
本栏目分三行填报及打印。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进出口货物必须按海关法定计量单位填报。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及数量,打印在本栏目第一行。
2、凡海关列明第二计量单位的,必须报明该商品第二计量单位及数量,打印在本栏目第二行。无第二计量单位的,本栏目第二行为空。
3、成交计量单位与海关法定计量单位不一致时,还需填报成交计量单位及数量,打印在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栏下方(第三行)。成交计量单位与海关法定计量单位一致时,本栏目第三行为空。
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成交计量单位必须与备案登记中同项号下货物的计量单位一致,不相同时必须修改备案或转换一致后填报。三十七、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
原产国(地区)指进出口货物的生产、开采或加工制造国家(地区)。
最终目的国(地区)指已知的出口货物的最终实际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造国家(地区)。
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家(地区)名称或代码。
加工贸易报关单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料件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报“中国”(代码“142”),进口报关单填报原料件生产国。
2、深加工结转货物,进出口报关单均填报“中国”(代码“142”)。
3、料件复运出境货物,填报实际最终目的国;加工出口成品因故退运境内的,填报“中国”(代码“142”),复运出境时填报实际最终目的国。三十八、单价
本栏目应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单位价格。
无实际成交价格的,本栏目填报货值。三十九、总价
本栏目应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总价。
无实际成交价格的,本栏目填报货值。四十、币制
指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价格的币种。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成交情况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货币名称或代码,如《货币代码表》中无实际成交币种,需转换后填报。四十一、征免
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征税、减税、免税或特案处理的实际操作方式。
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或有关政策规定,对报关单所列每项商品选择填报海关规定的《征减免税方式代码表》中相应的征减免税方式。
加工贸易报关单应根据《登记手册》中备案的征免规定填报。四十二、税费征收情况
本栏目供海关批注进(出)口货物税费征收及减免情况。四十三、录入员
本栏目用于预录入和EDI报关单,打印录入人员的姓名。四十四、录入单位
本栏目用于预录入和EDI报关单,打印录入单位名称。四十五、申报单位
本栏目指报关单左下方用于填报申报单位有关情况的总栏目。
申报单位指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直接向海关负责的企业或单位。自理报关的,应填报进(出)口货物的经营单位名称及代码;委托代理报关的,应填报经海关批准的专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名称及代码。
本栏目还包括报关单位地址、邮编和电话等分项目,由申报单位的报关员填报。四十六、填制日期
指报关单的填制日期。预录入和EDI报关单由计算机自动打印。
本栏目为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
不用担心,报关单填写很简单,楼上几位说的挺清楚的,就算你漏掉了,货代公司也会来问你的,再帮你写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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