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内财非税13财税 2013 106号文件件吗

黑财非税[2010]5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和使用费收入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范围的通知
黑财非税[2010]5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和使用费收入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范围的通知
政策类别:税收法规&&征收管理
效力区域:黑龙江法规
所属行业:矿采勘察
发文单位: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黑财非税[2010]5号
发文时间:
省国土资源厅:  为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规范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和使用费收入收缴管理,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财建[2007]5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字[1999]74号)和《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省监察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黑财预[2003]33号)规定,决定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和使用费收入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范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项目库中设置六个项目,即探矿权价款收入、采矿权价款收入、非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砂石土矿产资源采矿权价款收入、非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其他矿种采矿权价款和空白地探矿权价款收入、探矿权使用费收入、采矿权使用费收入。具体收费标准及文件详见附件。  二、分成结算及有关要求  (一)对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20%上缴中央级国库,80%作为省及省以下留用部分。省及省以下留用部分按照省级45%、资源所在市(地)或县(市)政府25%、提交地质资料的国有地质勘查单位30%的比例进行分配。  国有地质勘查单位均为省级单位,其分成收入全部缴入省级国库。  (二)对非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不需要或只需简单地质工作即可开采的沙、石、土矿产资源采矿权价款收入,按照省级20%、资源所在市(地)或县(市)政府80%的比例进行分配。  (三)对非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其它矿种采矿权价款和空白地探矿权价款收入,按照省级30%、资源所在市(地)或县(市)政府70%的比例进行分配。  (四)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收入全部缴入省级国库,不进行分成。  (五)省国土资源厅应定期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和使用费收入分成具体结算明细表报送省财政厅。  三、账户设置  按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的有关规定,考虑到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和使用费收入收缴的特殊情况,省国土资源厅现有的探矿权采矿权收入过渡账户暂予以保留。  四、票据使用  改革后,收取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和使用费收入时,统一使用《黑龙江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不再使用原票据。《黑龙江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请省国土资源厅持省财政厅批准的《财政票据购领证》及本通知到省财政厅票据监管中心购领,并及时对已经购领但未使用的原票据进行清理、登记,由财政部门统一收回。  五、收缴及划转程序  (一)省国土资源厅通过招拍挂方式确认收取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和使用费收入,应在3日内全额开具《黑龙江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以下简称《缴款书》),持《缴款书》第一至第三联到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哈尔滨商业银行六家代理银行的任意一家银行就近自行选择缴款。  (二)代理银行代收款项后,将中央收入部分直接划入财政部在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南岗支行开设的中央财政汇缴专户;将省级收入、提交地质资料的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收入和资源所在市(地)或县(市)收入部分全部划入省财政非税收入归集专户。  (三)省财政厅根据省国土资源厅提供的分成结算明细表,分别将省级收入和提交地质资料的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收入部分划入省级国库;将资源所在市(地)或县(市)收入部分划入当地财政部门指定的非税收入分成账户,由市(地)县(市)财政部门及时划入当地国库。  六、本通知自日起实行。  附件: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和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项目情况表  黑龙江省财政厅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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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2012年上半年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分析
董礼&& 08:31:19&&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财政厅的关心支持下,我市各级财政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开展&绩效创新年&活动为抓手,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创新意识、效能意识和服务意识,准确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不利形势,坚持依法理财,狠抓收入征管,确保政府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创新管理机制,强化服务质量,着力提升规范化、效能化管理水平。上半年,全市政府非税收入保持较快增长态势,累计完成449535万元,收入规模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为全年收入任务的完成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
  6月份:
  全市非税收入完成1882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9666万元,增长559%。其中:市本级完成非税收入1518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9828万元,增长588%;县区级完成非税收入363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838万元,增长459%。
  1-6月份:
  全市非税收入累计完成449535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72.7%,同比增加235154万元,增长109.7%。其中:市本级完成非税收入359713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67.1%,同比增加201193万元,增长126.9%;县区级完成非税收入89822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109.2%,同比增加33961万元,增长60.8%。
   1-6月份全市非税收入分级次完成情况表(单位:万元,%)
  从收入管理方式看:公共预算收入(非税收入)完成159790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131.1%,增长192.3%,占总收入比重为35.5%;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67089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58.5%,增长91.5%,占总收入比重为59.5%;财政专户收入完成22656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57.5%,增长12.1%,占总收入比重为5%。
  从收入类别和结构看: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67089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58.5%,增长91.5%,占总收入比重为59.5%;专项收入完成16996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48.8%,下降2.3%,占总收入比重为3.8%;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48591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59.9%,增长21%,占总收入比重为10.8%;罚没收入完成6795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40.9%,下降0.8%,占总收入比重为1.5%;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48348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246.7%,同比增收48513,占总收入比重为10.7%;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52447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752%,增长681%,占总收入比重为11.7%;其它收入完成9269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446%,增长103.1%,占总收入比重为2%。详见以下图表:
  二、非税收入增减情况分析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平稳增长。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485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059万元,增长22.9%。
  增收方面: 一是凤台县国土部门根据《安徽省易地调剂补充耕地指标储备暂行办法》规定,通过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市场挂牌出让245.7公顷补充耕地指标,出让收入11482万元于5月份入库(误入土地复垦费科目,应为耕地开垦费),加上市级补充耕地指标出让所得,上半年我市补充耕地指标易地有偿调剂收入同比增加近1.1亿元,国土部门收费收入因此增收11058万元;二是计生部门在管理中弱化行政强制手段,更加注重利益导向机制的作用,各县区社会抚养费收缴力度进一步加大,上半年社会抚养费增收1640万元;三是凤台县大力推进采煤沉陷区群众&集中式&搬迁安置工作,规划建筑面积近60万平方米的几个在建安置点工程应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共2836万元,于6月份一次性收缴入库,带动人防易地建设费同比增收1238万元;四是凤台县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同比增收800万元,主要是非即期因素影响,其中700余万元为上年收入延后到今年征收入库。 减收方面: 一是随着房地产调控政策效应的逐步显现,我市房地产投资受到明显抑制,今年以来全市房地产开发规划报批规模大幅下降,导致市级人防易地建设费、新建房屋预防白蚁工程费减收900余万元;二是上半年公安行政性收费收入同比减收1360万元,主要缘于上年同期收入中含以前年度延迟入库1100万元,剔除非即期因素实际减收260万元,主要是公民出入境证件费减收所致;三是去年同期潘集区入库地矿协调费2000万元,今年由于煤矿企业生产经营形势不佳效益下滑而暂未收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因此减收近1900万元;四是我市落实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上半年土地登记费、农机监理费等共计减收80万元;五是我局于去年底对市级非税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进行整理,对照项目依据文件,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住房置业担保服务费等十余项经营服务性收费调整为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因统计口径变化形成减收2500万元。
  (二)基金收入大幅增长。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6708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127595万元,增长91.5%。增收方面:一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推动下,我市山南新区和凤台县凤凰湖新区的开发建设力度持续加大,有力带动了城市建设的用地需求,有效缓解了国家调控政策对我市土地市场的冲击,上半年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增收120000万元;二是按皖政办【2007】18号文件规定,上半年我市从土地出让金收入中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共计15505万元,由于去年同期未足额计提,同比增收达15456万元;三是依托相关税收的稳步增长,地方教育费附加增收880万元;四是上半年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入库550万元,为净增收。 减收方面: 一是受调控政策影响,我市房地产投资增速大幅回落,今年以来全市房地产开发规划报批规模明显下降,规划部门征收和代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共计减收8300万元;二是山南新区非税收入征管权限厘清后,于去年3月份将辖区内以前年度征收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一次性缴入市金库,受上年非即期因素影响,两项基金同比减收1470万元。
  (三)专项收入略有下降。全市专项收入完成1699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收395万元,下降2.3%。减收方面:在地税部门去年初开展的税费清欠专项工作中,淮南矿业集团一次性补缴历年欠缴的教育费附加2000万元,造成上年同期基数较高,教育费附加同比减收1200万元。 增收方面:由于上半年市属小型煤矿和非煤矿山采矿权许可证到期换证户数多于上年同期,国土部门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增收710万元。
  (四)罚没收入基本持平。全市罚没收入完成679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收56万元,下降0.8%。一是上半年审计罚没收入同比减收1340万元,原因是上年同期收入中含以前年度延迟入库1400万元,剔除非即期因素后与上年基本持平;二是水利部门按市政府工作部署,历时数月开展淮河河道非法采砂集中整治活动,纪检、安全生产监管和环保部门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其他一般罚没收入因此增收132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巨幅增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483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48513万元。一是我市大力规范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管理,安徽新集煤电有限公司累计减持参股上市公司国投新集股份近4000万股,上半年入库其他产权转让收入47000万元;二是市担保投资公司为扩大资本金规模增强融资担保能力,转让部分徽商银行国有股取得收入1478万元,并全额缴入国库,国有股权转让收入因此增收1478万元。
  (六)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势迅猛。全市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524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5732万元,增长681%。一是我市在山南新区新建的市级机关办公大楼即将完工,市政府及部分市直单位年内将迁往该处办公,现市政府大楼及附属建筑物等资产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置,资产处置收入40000万元于3月份入库,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因此增收约39900万元;二是财政部门采取商业银行公开竞标的方式,完善财政性资金存储管理,促进增值收益增长,上半年利息收入增收3570万元;三是市本级出台办法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强化资产出租收入的征缴,上半年行政单位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增收1900万元;四是凤台县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统一交由县国资办运作管理,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县级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增收380万元。
  (七)其它收入成倍增长。全市其它收入完成926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706万元,增长103.1%。一是各县区基层医疗机构经常性收入纳入非税收缴管理的力度持续加大,同时随着医改相关政策的不断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量稳步增长,上半年基层医疗机构经常性收入同比增收1919万元;二是市本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等十余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从2012年起由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调整为按其他非税收入反映,因统计口径变化形成增收2500万元。
  三、非税收入主要特点
  从上半年非税收入收缴完成情况来看,我市非税收入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收入持续高位增长,规模超2010年全年水平。上半年,我市非税收入主要呈现&低开高走、增速加快、高位放量&的特点。首月收入下降明显,但2月份起收入规模和增速就双双快速回升,并维持高位增长态势,收入总量同比实现翻番。1-6月份,全市非税收入累计增幅达109.7%,比一季度加快35.7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提高62.1个百分点;完成年征收计划的72.7%,超序时进度22.7个百分点;月均完成非税收入近7.5亿元,同比增加3.93亿元,其中6月份以18.82亿元创单月收入规模历史新高;上半年收入总规模达449535万元,已超2010年全年收入水平。
  (二)土地出让类收入成倍增长,对非税增收拉动作用明显。上半年,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等土地出让类收入合计完成2495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135538万元,增幅为118.9%,同比提高84.6个百分点;占非税总收入的比重为55.5%,同比提高2.3个百分点;对非税收入增长的贡献率接近六成,拉动作用显著。今年以来,我市山南新区和凤台县凤凰湖新区的开发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有力带动了城市建设的用地需求,土地市场成交活跃,支撑了土地出让收入的较快增长。1-6月份,全市国土部门共办理协议转让和招拍挂出让地块73宗,较上年同期增加34宗;受让总面积187.5公顷,较上年同期增加44.5公顷;合同成交总价款21.4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13亿元,增长40.1%。
  (三)&国字头&收入规模快速扩张,成为非税新的增长点。上半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完成1007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94245万元,规模扩张15倍;占非税总收入的比重为22.4%,较上年同期提高19.3个百分点;拉动非税收入增长42.9个百分点,成为带动非税收入增长的新生力量。&国字头&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一是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制度、机制日益健全,管理范围持续拓展,同时财政部门进一步严格收入收缴管理,确保了各项收入应缴尽缴;二是市政府大楼及附属建筑物资产处置收入、国投新集国有流通股份减持收入于上半年集中入库,一次性收入规模庞大,贡献了九成的增量,直接导致了收入的超常增长。
  (四)公共预算收入(非税收入)增势强劲,助推财政收入增长。上半年,全市纳入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完成159790万元,为年征收计划的131.1%,提前7个月完成全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同期增加105122万元,增长192.3%,高于同期税收收入增幅186.5个百分点;占同期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达31.3%,比上年同期提高17.2个百分点;拉动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增长27.2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提高18.6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对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度大幅提高,为做大财政收入蛋糕,增强财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持。公共预算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市严格非税收入的预算管理,着力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收缴管理,进一步拓展、规范收入管理范围,为公共预算收入的持续增长奠定了基础;二是一次性收入占比较高,放大了收入规模。
  (五)受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建设(房产)类收入减收明显。上半年,全市建设(房产)类收费、基金项目收入合计完成814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260万元,为近年来首次出现下降,且降幅高达58%。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收尤为明显,同比下降69%。主要原因是:近两年来,国家以促进房价的合理回归为目标,对房地产市场实施严格的调控政策,有效抑制了投资和投机需求,促使房地产市场进入调整周期。去年以来,政策调控效应在我市逐步显现,影响日益明显。1-5月份,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2.2%,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了34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规划报批建筑面积同比减少281.5万平方米,下降74.8%;新开工建设面积100.1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1.6%。
  四、非税收入增长原因分析及全年收入预测
  (一)增收因素分析
  上半年我市非税收入实现较快增长的主要原因有:一是规范管理夯实收入增长基础。我市认真贯彻非税收入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依法履行征管职责,完善收缴体系建设,规范收入管理范围,挖掘非税增收潜力。积极促进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着力加强国有资源(资产)类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的征收管理,为非税收入的稳定增长提供了保证。认真落实省财政厅财非税【号和财办【号文件精神,及时将文件转发到县区并做好业务指导工作,督促各县区规范非税收入收缴体系,严格非税收入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基础医疗机构经常性收入的征收管理,切实提高收入的完整性。通过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加强国有股权出让收入收缴管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增收48513万元;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让实行统一管理,财政性资金存储管理实行公开竞标方式,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增收5900万元;加强对矿产资源类收入的征管,采矿权价款收入增收700万元;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代收工作协调机制,相关收入增收500万元;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机构经常性收入管理,其他收入因此增收1919万元。二是非即期和一次性收入对增收贡献较大。上半年,全市非税收入同比增收235154万元,增长109.7%,其中非即期和一次性收入贡献了约103000万元。主要包括:市政府大楼及附属建筑物等资产处置收入40000万元、国投新集国有流通股份减持收入47000万元、徽商银行国有股份转让收入1478万元,凤台县国土部门补充耕地指标易地有偿调剂收入11482万元,凤台县采煤沉陷区群众集中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2836万元。非经常性收入占非税收入增收总量的43.8%,剔除这一因素,上半年非税收入实际增长61.6%。
  (二)全年收入形势分析预测
  上半年全市非税收入完成情况较好,超序时进度22.7个百分点,为实现全年62亿元的收入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但结合经济形势和政策变动情况综合分析,下半年非税征收面临的不利因素很多,组织收入的难度将明显增大。一是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今年以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和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我市经济运行稳中趋缓,多项经济指标回落明显。1-5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较上年同期回落1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回落14个百分点;限上企业零售额增速回落15.7个百分点。特别是近期国内煤炭市场需求不振,价格持续下滑,对以煤电产业为主导的我市经济影响很大,下半年经济走势不容乐观。二是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依然存在。上半年受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我市房地产投资增速明显回落,房地产开发规划报批总面积大幅下降,造成相关非税收入减收明显。近期,部分地区房地产调控政策松动迹象初现,温总理又再次强调要毫不动摇地继续推进房地产调控各项工作,决不能让房价反弹。因此,下半年房地产调控政策难有大的调整,对非税收入实现的不利影响仍将存在。三是非即期和一次性收入将大幅减少。上半年非税收入中非即期和一次性收入规模较大,总量达10.3亿元,贡献了非税收入增量的四成以上,显著抬高了收入增幅。从目前情况看,下半年基本没有政策性增收因素和一次性收入,非税增收只能依靠当期收入的增长,增幅高位回落将难以避免。在重视不利因素的同时,也应看到下半年征收工作中具备的有利条件,如我市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的征管体制进一步完善,区级非税收入规范化、信息化收缴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等,对非税收入的稳定增长具有一定支持作用。
综上所述,预计6月份以后,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房地产调控政策持续作用以及非即期和一次性增收因素消失的共同影响,我市非税收入征收形势趋于严峻,收入增幅将逐步回落至正常区间。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强化收入征管,加强政策和经济形势分析,充分调动各方的征收积极性,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在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的基础上,力争全年非税收入突破75亿元。
  五、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依法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时监控收入情况,科学研判变动趋势,牢牢把握非税征管的主动权。以国有资源(资产)类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征管机制,充分挖掘非税增收潜力,确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
  (二)规范非税收入收缴体系管理。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以非税收入征缴管理信息系统为主、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和就地缴库方式为补充的收缴管理体系,结合项目实际合理界定收缴方式,切实提高征收力度和收缴效率。以交警罚款收入收缴管理等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银行代收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非税代理委托协议&得到全面落实。依据《淮南市市级政府非税收入银行代收工作考评暂行办法》,认真开展银行代收考评,推动银行代收工作质量和和服务水平的持续提升。完善银行代收体系建设,督促相关代理银行积极创造条件,适时增加代收网点的数量,进一步扩大代收覆盖面。
  (三)开展非税征管专题调研。按照绩效创新年工作要求,紧密结合非税征管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推动课题研究成果的运用,为完善非税征管政策措施提供参考。下半年,拟重点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城市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等专题调研活动,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
  (四)强化非税收入监督检查。充分利用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非税收入收缴和票据管理的日常监督和动态监管,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督。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检查,确保国家出台的取消和免征收费政策得到严格落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认真落实《淮南市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安排,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开展收入稽查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非税收缴行为,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五)规范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强化非税收入票据发放、购领、核销等日常管理工作,实行用票计划申报和定量定期购领制度,着力提高非税收入票据核销率。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的通知》,推进我市票据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六)扎实做好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分析工作。健全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分析报告制度,认真研究经济发展形势和财政政策动向,深入分析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准确把握运行规律,客观反映收入实现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管理和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七)推动区级非税收入收缴信息化改革。按照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局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区级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指导,积极推动市辖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化改革。深入各区开展专题调研和工作会商,积极宣传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增强各区对信息化管理的认识,摸清各区实施信息化改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共同研究解决的途径和方法。选择1-2个基础条件较好的区,指导其进一步完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适时启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化改革,力争在年底前完成任务。
  (八)深入开展绩效创新年活动。坚持以提升绩效为目的,紧密联系非税收入征管实际,积极开展&绩效创新年&专题调研和大讨论活动,以创新的观念和思路,指导和推动非税征管工作的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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