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教育措施措施凭证编号142311032631846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是罚单吗?_百度知道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是罚单吗?
提问者采纳
一般包括。需要你后期去交警队或交警部门接受进一步的处理,指的是对于已经发生的,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是两个不同种类的行政行为、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查明的、避免危害发生;
(三)扣押财物你好,分别受不同法律规范制约。他是一个暂时性剥夺限制你对车辆的使用权、汇款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所做出的制裁处罚决定、没收非法财物、行车执照的强制措施决定书,一般指的是扣押车辆或者扣押驾照:
一)警告,或者对公民;(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设施或者财物;
(四)冻结存款,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一般包括;
(二)查封场所;(四)责令停产停业: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六)行政拘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行政强制措施则受《行政强制法》所制约,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证据确凿的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违章行为,方可解除强制措施。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到你。行政处罚受《行政处罚法》所制约,暂时性剥夺你的驾驶行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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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撤销潮州交警《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的投诉
关于撤销《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的投诉
投诉人:夏楚辉,
被投诉人:潮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大队
地址:潮州市新洋路
投诉请求:
依法受理投诉人的投诉并将处理结果书面答复投诉人。
确定被投诉人2012年4月28日发出编号为3681《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的行为违法。
撤销被投诉人于2012年4月28日发出的编号为3681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责任。
事实与理由:
被投诉人于2012年4月25日扣押了当事人李某的助力车,于2012年4月28日发出编号为3681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下称凭证,见证据一)。被投诉人作出的凭证没有载明当事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凭证上记载车辆牌号为“车架06330”、车辆类型为“二轮”、“当事人于2012年4月25日17时35分在广场实施六25、32违法行为,(代码1110、1613),”凭证右上角写有“无证”字样;凭证上没有载明具体法律依据;凭证没有当事人签名,也未注明“当事人拒绝签名”字样。投诉人发现,被投诉人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过程中与他人电话闲聊无关工作的问题。警号“250103”的交通警察在向当事人发出凭证时没有口头告知违法的法律依据和享有陈述与申辩的权利。
投诉人发现被投诉人四中队交通警察在驾驶二轮警用摩托车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均没有戴警用头盔,投诉人向110指挥中心进行投诉,要求查处交通警察自身的违法行为。四中队中队长郑泽彪在获悉投诉人投诉时称投诉人想如何投诉都可以,投诉是投诉人的权利,处理是他们的权利,时至今天,该中队仍未就投诉人投诉事项进行处理。
被投诉人在处理李某交通违法行为过程中无视法律法规,
投诉人认为:正人必须先正己。被投诉人身为执法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应以事实为依据,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律依据进行处理。
一、被投诉人在2012年4月28日作出编号为3681的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一)、依据《地名管理条例》第九条和《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等规定,行政机关在文件中使用的地名应当以正式公布的标准地名为准,不得擅自更改。被投诉人认定实施违法的地点“广场”在潮州就有很多个,属于查明事实不清,无法证明违法地点是具体哪个广场。
(二)、公安部机动车分类标准并没有“两轮”的车辆类型。
二、被投诉人的行为违反法定程序。
(一)、被投诉人在作出行政强制措施时没有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项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十条等规定用口头规范执法用语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凭证上未填写当事人姓名、联系方式、驾驶人身份证号码等内容;车辆牌号填写“车架06330”;实施“六25”的违法行为(不存在);违反了《文书印制、填写说明》(三)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
(三)、被投诉人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属于无效行政行为。
1、凭证没有当事人签名,也未注明“当事人拒绝签名”字样;
2、凭证上加盖了交通警察“黄石生”的印章,但凭证上“无证”字样为
2012年4月28日交通警察郑泽彪填写、由警号“250103”的交通警察送达,凭证上并没有郑泽彪和送达警察的签名或者盖章。
3、凭证上加盖的印章式样不符合《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国发<1993>21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因此不能视为加盖了被投诉人的印章。
(四)、被投诉人进行扣留机动车的行政强制措施是在2012年4月25日,现场并未将凭证当场交付当事人,并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拒收。被投诉人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五)项规定。
三、被投诉人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没有法律依据。
被投诉人作出的凭证没有列明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应视为没有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被投诉人作出的上述的行政强制措施查明事实不清,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其向投诉人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为违法;编号为3681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内容违法,依法应予以撤销。
被投诉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第四条第二款、第六条、第四十一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五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等规定,请求贵单位支持投诉人的投诉请求。
&潮州市公安局
&&&&&&&&&&&&&&&&&&&&&&&&&&&&&投诉人:夏楚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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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4日
附:1、《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2、部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道理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和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执法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发现执法有过错的,依法予以纠正;发现处罚决定有错误的,依法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第五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投诉、举报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投诉、举报人;对决定受理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三条采取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二)、(四)、(五)项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四)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由当事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
(五)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即为送达。
现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实施,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种类和依据、接受处理的具体地点和期限、决定机关名称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第十条对机动车驾驶人给予当场罚款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交通警察应当使用的规范用语是:你的(列举具体违法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XX条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XX条(或XX地方法规)的规定,对你处以XX元的罚款,记XX分(或者扣留你的驾驶证/机动车)。
实施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前,告知违法行为人应享有的权利时,交通警察应当使用的规范用语是:你有权陈述和申辩。
《文书印制、填写说明》
(三)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当事人、地址、电话均应填写,其他联系方式可以选填。当事人驾驶机动车且有驾驶证的,填写驾驶证号、驾驶证档案编号、发证机关和车辆牌号、车辆类型项。当事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填写身份证号(在驾驶证处)和车辆牌号、车辆类型项,并在文书右上角空白处填写“无证”。车辆类型按照公安部机动车分类标准填写;如属外籍车辆的,加写“外”字。当事人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在驾驶证处填写身份证号,并在文书右上角空白处填写“非”字,车辆类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种类(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车、三轮车、畜力车)填写,有车辆牌号的,填写车辆牌号。当事人既无驾驶证又无身份证的,或车辆无号牌的,在驾驶证或车辆牌号项内填写“无”。遇有□的,在□内打√。
“当事人于”后的横线处填写违法事实部分,填写时应当准确、简明。依据在附页相应位置填写。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在相应位置前的□内打√。当事人拒绝签名时,在备注项填写当事人拒绝签名。
交通警察现场发现违法行为,需要按照一般程序给予处罚的,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可以作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书,填写后送达当事人。需要同时采取强制措施的,按照上述要求填写;不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不填写强制措施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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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我的车保险过期了昨天被交警抓住了 开啦张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用去交罚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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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如果入微机就不能解决了,必须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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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不接受处理会怎么 样 上面登记了我的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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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行政拘留或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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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接受处理。
9分回答者: 今日积分:0 | 本周积分:1 | 本月积分:7 | 总 积 分: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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