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米4s这个名字有申请专利没

中国的富人与西方的富人有什么不同?
一个社会究竟怎样,常常看这个社会的文化与体制怎样选拔出自己的精英人才。富人,常常被认为是一个社会的精英分子。因为,财富是一个社会对一个人的所作所为的奖赏。只有社会肯定了他的作为,他的努力才能够得到回报。因此,分析不同社会的富人,常常可以看到一个社会的基本形态。
那么,的富人与西方的富人有什么不同呢?笼统而抽象地说不会具有说服力。还是拿几个例子来说吧。
美国的比尔·盖茨(BillGates),全名威廉·亨利·盖茨(WilliamHenryGates,日-),美国微软公司的董事长。他与保罗·艾伦一起创建了微软公司,曾任微软CEO和首席软件设计师,并持有公司超过8%的普通股,也是公司最大的个人股东。1995年到2007年的《福布斯》全球亿万富翁排行榜中,比尔·盖茨连续13年蝉联世界首富。日正式退出微软公司,并把580亿美元个人财产尽数捐到比尔与美琳达·盖茨基金会,2011年,比尔·盖茨以560亿美元资产列福布斯全球富豪榜第2位。比尔·盖茨是微软公司主席和首席软件架构师。微软公司在个人计算和商业计算软件、服务和互联网技术方面都是全球范围内的领导者。
另一个与比尔.盖茨同龄人,史蒂夫·乔布斯(StevePaulJobs),出生于日。1972年高中毕业后,在波兰的一所大学只念了一学期的书;1974年乔布斯在一家公司找到设计电脑游戏的工作。两年后,时年21岁的乔布斯和26岁的沃兹尼艾克在乔布斯家的车库里成立了苹果电脑公司;1985年获得了由里根总统授予的国家级技术勋章;1996年,苹果公司重新雇用乔布斯作为其兼职顾问;1997年9月,乔布斯重返该公司任首席执行官。1997年成为《时代周刊》的封面人物;2009年被财富杂志评选为这十年美国最佳CEO,同年当选时代周刊年度风云人物之一。
日本老一代首富松下幸之助,创办松下电器公司。少年时代的松下幸之助只受过4年小学教育,因父亲生意失败,曾离开家到大坂去当学徒,开始做自行车的生意,然后对电器感兴趣。1918年,23岁的松下在大坂建立了“松下电气器具制作所”,当时环境很艰苦,但松下幸之助带领制作所员工一同努力、创新,连续推出了先进的配线器具、炮弹形电池灯、电熨斗、无故障收音机、电子管、真空管等一个又一个成功的产品,7年之后,松下幸之助成了日本收入最高的人。二战之前,日本正遭受严重的经济危机,百业凋敝,松下却鼓励消费,说用消费刺激经济的复苏,并买了一辆汽车——这在当时并不多见。那时在日本各行各业经营萧条冷清的情况下,松下的制作所却蒸蒸日上,销售额持续增长。直到1988年的63年中,有10年他的收入均为日本第一位,有6年居第二位,1989年他逝世时,留下了15亿多美元的遗产。
以上三个人可以说是西方富人的代表。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他们的巨额财富都是建立在发明专利与知识产权的基础上的。比尔.盖茨的发明主要是软件方面的。他是将个人计算机普及化在软件方面的贡献的第一人,也是网络创建与推动方面的第一人,他的贡献是人类划时代的。
乔布斯则在计算机硬件方面的创造与发明可谓世界第一人。在一定意义上说,知识经济,信息时代,互联网的时代到来,没有比尔.盖茨的创造与乔布斯的发明,那是不可想像的。他们的巨额财富与他们对人类的贡献而言,仍然只是微乎其微的。且不说,比尔.盖茨的微软公司就有近十万员工,而且间接从中获得利益的人更是不计其数。乔布斯的发明创造更是具有传奇色彩。没有他的苹果公司,就不会有今天的个人电脑。
有趣的是,日本的老一代首富松下幸之助也是一个连小学都没有毕业的人。但是,他一生勤奋好学,一生都在不断学习之中。他创办的松下电器公司,都是建立在自己的发明专利的基础上的。他一生的发明专利也是不计其数,是日本爱迪生式的传奇人物。今天我们各家各户都在使用的电饭煲就是当年松下幸之助发明的。这项发明使得人们再也不用担心把饭烧糊,而且电饭煲经久耐用,非常实惠。
我们再来看看的首富。黄光裕是其中的一个重要代表。黄光裕也是小学文化,也创办国美电器公司,不同的是,这家公司并没有自己的电器产品,更没有发明专利,也不从事生产,只是一家零售公司,是卖百家电器的。而这家公司真正发达起来,并不仅仅是靠零售电器业务,而是通过走私、骗贷、洗黑钱、借壳上市,官商勾结,倒买土地等鱼龙混杂的结果。发家致富之后,黄光裕嗜赌如命,曾经创下了一次输上亿元,连续输掉80亿元巨额资金,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的悲剧。与比尔.盖茨、松下幸之助以及乔布斯相比,无论社会贡献,还是个人操守,简直有天壤之别。其结局我们已经看到了。
另一大富豪就是厦门的走私大王赖昌星。他也是小学文化,但是,他通过买通海关与公安以及厦门政府高官,曾经创下了走私500亿元的纪录。东窗事发之后逃往加拿大,至今未归案。似乎,在,这样的人才容易致富。的富人有一个共同特点,大多是与权力直接勾结,是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结果。没有发明专利,没有创造,没有对社会的贡献,只有借助官家权力巧取豪夺之能事。
最模范的富人应该是香港的李嘉诚,然而不幸的是,李嘉诚虽然一生诚信守法,用心经营,但是,他所创办的长江实业,其实也只是倒买倒卖的公司。仍然没有自己的发明专利,也谈不上对人类有划时代的贡献。
更为不幸的是,目前的大富人中,到目前还没有一个是类似乔布斯、松下幸之助式的人物。本来,最应该成为首富的人应该是杂交水稻之父的袁隆平,他用一生的心血发明的杂交水稻,如果按照美国、日本的市场规则的话,袁隆平的杂交水稻至少值得一千亿。可惜,袁隆平现在仍然只是被政府奖励了500万,而且据说,这500万还只是他的科研经费,真正允许他个人私用的钱,只有区区50万。虽然袁隆平并不计较这些,但是,这也反映了一个社会规则的选择功能。为什么不能够靠知识产权与发明专利获得财富?那是因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在这个社会还没有落到实处。我记得比尔.盖茨有一次在他的母校哈佛大学演讲时对自己的校友学子说:你们应该为生在美国而感到庆幸。我多次到过,发现有许多杰出的人才,但是,他们的命运并不会因为杰出而有所改变,甚至可能比常人还要糟糕。是的,这就是在那些富有发明创造的人的悲剧命运。
同时也可以想见的是,假如比尔.盖茨、乔布斯、松下幸之助式的人物不幸生在,他们不但成不了首富,还可能成不了富人,甚而至于很可能被当成了疯子,关进了疯人院。当我们赞叹富人的财富的时候,更要学会理性分析财富后面的价值与意义。
中国老百姓的真实写照
北京优视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Umiwi版权所有&&&&京ICP备号
&&京公网安备
广告招商热线:010-6&&商务合作热线:010-6&&会员卡代理热线:010-8/870我发明了一样目前国内还没有的一样东西 我该申请什么样的专利保护 我给它取个名字后 别人还能用这个名字吗_百度知道
我发明了一样目前国内还没有的一样东西 我该申请什么样的专利保护 我给它取个名字后 别人还能用这个名字吗
比如说 现在世界上没有双眼皮贴 我现在发明出了双眼皮贴 而这个东西是创意 没有多大的科技含量 我怎么才能保证别人生产是非法的 只有我做是合法 并且双眼皮贴这个词只能我用
为了表达清楚再举个例子 假如现在世界上没有鼠标垫 我发明了个鼠标垫 而这个东西也极为容易被模仿 我该怎么做能保证我的合法权益 毕竟是我发明的
回答满意我们可以后续合作 并把所有分都给你
我有更好的答案
按默认排序
即行公布,需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实质审查、背景技术。只有取得专利权时,发明创造是指发明,要向事务所提供技术揭露书、实用新型和外观设汁三种不同的专利情形,主要内容包括应用领域,就是有无他人申请过的;所以,不知道你要申请的是哪种发明创造呢在中国?如果你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而发明专利申请从申请到授权最少需要两三年,就像专利局申请专利。在此之前你要先在中国的知识产权局的网上查下你的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申请人自申请日起三年内,申请专利时、技术详细描述、技术摘要,实质审查合格才能授权;发明专利申请一般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具体情况你可以向专利事务所咨询,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从申请到授权一般需要18个月,你的权益就能得到应有的保护。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需经过实质审查,一般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授权公告、图示与图示说明及参考文献
产品的名称如果需要享有专用权,是通过商标注册来保护的,专利是保护你的产品的结构、形状、方法工艺配方类和外观!专利权的保护是以权力要求来界定,而非专利名称!
实体东西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对于词汇可以申请商标。专利文件中加一句“本行业领域内的专业人员,能轻易据此实用新型进行改进,故凡以此实用新型之原理进行的可预见的变型,均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法律说的能信吗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回答者:
专利保护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2011国内企业专利排行:中兴第一名 华为位列第二
2011国内企业专利排行发布,中兴第一名,华为位列第二。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2011年我国国内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排行榜,中兴通讯、华为和富士康旗下企业鸿富锦精密位列前三名。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2011年,我国发明专利授权量排名前十位的国内企业(含港澳台)分别是: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3178件、华为技术有限公 司2751件、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862件、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587件、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481件、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471件、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453件、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367件、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364件和英业达股份有限公司320 件。
排名前十的企业中,中兴通讯、华为、鸿富锦精密、华三通信、大唐移动以及中芯国际都是通信IT企业。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表示,&2011 年,发明专利授权排行前十的技术领域主要是半导体器件、移动通信、计算机、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领域,这与国外在华专利申请的热点技术领域高度重合。&
据了解,2011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突破50万件;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17万件,同比增长27.4%。外国企业方面,2011年国外来华发明专利首次突破10万件,其外企业发明专利申请达到了10.5万件,占国外来华专利申请总量的95%以上,同比增长了13%。捏拉缩放:苹果压根儿就没有这个专利! | 科学人 | 果壳网 科技有意思
捏拉缩放:苹果压根儿就没有这个专利!
iPhone和iPad上的捏拉缩放(Pinch-to-zoom),根本就不是苹果的独家专利
2007年,乔布斯站在Macworld大会的舞台上宣布了iPhone的诞生。在列举触摸屏的各种优点时,他说,“你可以用多指手势操控它,”然后他停顿了一下,换了个表情说道“嘿,伙计,我们已经申请了专利了。”当时台下的观众大笑,后面的屏幕紧接着出现“专利”这个词,然后观众开始鼓掌。
让我们从那个经典时刻回到今年8月26日,陪审团最终认定大量三星手机侵犯了苹果的一些交互设计的独有专利,其中就包括捏拉缩放(pinch-to-zoom)。
我们再从这件事牵出另一个奇怪的现象:所有人都坚信苹果确实有这项捏拉缩放手势的专利,只因为乔帮主说:
嘿,伙计,我们已经申请了专利了。
可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在三星与苹果专利战结案后,争议就一直没有停歇。我们知道,最终陪审团的判决是:在三星的24款手机中,有21款都侵犯了苹果“915专利”中的第8项权利要求,即在触屏设备上的一种编程接口,能分辨是单指滚动还是双指手势,比如像捏拉缩放这样的手势,但这项专利并不是针对捏拉缩放本身。关键是进行专利回避设计并没有那么难,毕竟还有三款手机并未被判侵权,三星也没有刻意为其进行设计。
这是915专利中第8项权利要求的内容,为了判定是否侵权,陪审团需要确定三星的设备侵犯了以下的每项元素。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就可以判定没有侵权。
一种用于存储可执行程序指令的存储介质,当指令被执行时会引起数据处理系统来执行一种方法,包括:
接收用户输入,用户输入的是一个或多个输入点,应用于整合了数据处理系统的触摸感应显示屏;
响应用户输入,创建事件对象;
通过辨别应用于触摸显示屏的是单点输入还是两个或者更多的输入点来确定事件对象调用滚动还是手势操作, 单个输入点被解释为滚动操作 ,两个或者多个输入点被解释为手势操作;
基于调用的滚动或者手势操作,分配至少一个滚动或者手势访问;
被分配后,通过滚动与事件对象相关的窗口,回应至少一个滚动访问;
被分配后,基于接收到的用户的可能是两个或者更多输入点输入方式,通过缩放与事件对象相关的视图,回应至少一个手势访问。
为什么要将“单点输入被解释为滚动操作”这句话加粗?因为这就是三星在陪审团面前想要表达的,他们想要演示被指控的设备是用两根手指滚动的。两指滚动就超出了915专利,所以任何设备这样做都没有侵犯苹果的专利。(不幸的是,三星的律师想要展示双指滚动时被专家指出破绽,他们播放的视频里,在双指滑动的同时也进行了缩放,专家指出这根本不是单独的滚动。)
而谷歌对此表示:
苹果声明的是一种非常特殊的软件实现方法,这跟果冻豆系统上采用的不一样。
双指滚动确实是个蹩脚的解决方案,但是还是有不止一种方法来绕过915专利的,谷歌和整个手机产业很快回避了苹果对于弹回滚动和滑动解锁的专利。他们不可能没有想出绕开915专利的办法。精明的行业观察人士会发现运行安卓4.1系统的Nexus 7也可以进行捏拉缩放。具体来说,安卓4.1上的Chrome已经非常干净的绕过了915专利,你可以用一只手指向多个方向滑动,而在IOS上的Safari,单指操作只能在一维方向滑动。
需要说明的是,苹果确实有一个826专利,是关于特殊的、有限制的捏拉缩放的执行,但是目前还没有在任何诉讼中确认。这项专利是在2006年12月申请的,在这个过程中专利的权利要求已经被大幅度缩减限制,包含以下非常特殊的一系列动作:
多点触控屏检测到至少两个触点。
这些触点执行第一个手势输入指令。
这个手势通过某种方式调整图像:放大,调整方向和旋转被特殊声明,但是这项专利广泛到足可以覆盖几乎任何调整。
第一组接触点与多点触控屏幕装置分离。
第二组触点被检测到。
第二组触点在 一段预设的时间内 可以执行下一次手势输入指令。
该手势再用同样的方法调整图像。
826专利示意图
其中的5、6和7步至关重要: 它们意味着苹果并没有拥有完整的“捏拉缩放”专利 ,他们的专利定义的操作是 “点一下缩放一下,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再点一下再缩放一下” ,至于要等多长时间,这里并没有定义。所以除非有时钟运行和第二个手势操作发生,否则这项专利并不实用。然而这确实是有关我们现在普遍使用的手势操作的第一个获准专利,基于申请的历史,它本质上还是有效的,毕竟在苹果申请专利之前,市场上还没有可以进行捏拉缩放操作的多点触控产品。
因此我们可以认为,苹果并没有完全拥有“捏拉缩放”(Pinch-to-zoom)专利,但为什么人们会一直这样认为苹果有捏拉缩放的专利,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对于那些非律师和专业人员来说,技术专利是很难去阅读和理解的,而且很容易用简略说法模糊重要的细节。苹果对三星的案子,陪审团主要是辨认界面元素是否一样,这就更容易混淆:你可以叫381专利为“弹回滚动”,163专利为“点击缩放”,所以自然可以“省略”地叫915为“捏拉缩放”。
苹果当然乐意有这样的混淆:在众多多点触控手势中,没有哪个比捏拉缩放更有特色的了,如果每个人都认为这是苹果的专利岂不是更好。乔布斯当时在台上,在说出多点触控已经申请专利之前做了一个夸张的捏拉缩放的手势并不是偶然的。这是一个销售大师的杰作,而且现在看来乔布斯的这个动作极其有效。
一个专利审判引发的后果
在触摸屏上进行捏拉缩放,放到今天已经是非常常见的一个手势了,从智能手机到平板电脑,再到笔记本的触控板都有应用,是进行缩放图片、地图和网页的通用手势。捏拉缩放手势是一个很直观的交互,是跨平台的语言的一部分,强迫那些智能手机的开发者再想出其他方式进行图片缩放确实有些强人所难。
根据三星案子的判决,有公司为了躲避苹果疯狂的诉讼,可能不再敢去模仿这样的体验。这就相当于为产品设计师布了个雷区,他们需要不断考虑有哪些功能是基于别人的专利。
“对于手势而言,我想很难再改变它的地位了,因为它们已经被广泛地接受了,”一名惠普的顶级交互设计师说道。“我担心的是到头来会伤害这些终端用户,用户的体验会随着不同产品跳来跳去。”
当然也有人认为陪审团的决定是对的,“当时安卓刚出来的时候我们是很不安的,我们知道遍地都是苹果的专利,我们会觉想‘这太不公平了’。但是安卓并没有被打垮,也有很多令人欣喜的创新。”这也会使手机公司专注于设计而不是简单地模仿别人的产品。
前任微软高管查理·肯特(Charlie Kindel)说,这样的判定也未必会大幅影响三星或者其他手机制造商,三星已经开始走在转型之路上了。
但肯特也担心移动设备市场会变得越来越复杂。软件开发商已经要为各种型号的手机做不同的应用而焦头烂额,再给制造商施加压力让其设计不同的产品,只会难上加难。用户也会感到困惑,到底哪些手机有哪些应用哪些动能。想要说服手机用户使用另一个系统就会更难,这就又为竞争设了一条路障。
参考文章1:The Verge The myth of pinch-to-zoom: how a confused media gave Apple something it doesn't own
作者: Nilay Patel
参考文章2:Engadget Apple awarded limited patent on pinch-to-zoom
作者: Nilay Patel
参考文章3:Nytimes Apple Case Muddies the Future of Innovations
作者: NICK WINGFIELD
参考文章4:Fastcodesign Will Apple’s Pinch-To-Zoom Patent Victory Create A Usability Hell?
作者: Cliff Kuang
你可能感兴趣
压力容器初级工程师
虽然苹果在商业上是成功的,但是这样完全违背open-source的close-source行为,通常我称之为“傻逼”你能想象一个被申请了各种诸如“在try块后面仅跟一个空catch块”、“使用一个字节的不同位分别储存信息”、“int可以作为Int32的别名”的专利的程序界吗?
显示所有评论
全部评论(102)
黑莓用户围观中
DIYER,摄影师,电容技术顾问
安卓用户围观····
假'你都知道了'三星会不知道'三星知道了'苹果还会赢?来自
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专业
那CM10就快点普及吧
ALIENWARE官方账号
不用手机、通讯主要靠吼的小星球外星人围观地球人折腾中
想要说服手机用户使用另一个系统就会更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道理,手机是越方便越好,谁乐意玩顺了一个还再学一个啊,估计以后用户的系统粘着度会更高……
第一页!话说我没看完
诺基亚会有压力吗?????
的话:第一页!话说我没看完我也没看完,跟着法院走,判谁赢就谁赢
幸好苹果没有把“电话是有体积的“申请专利。。。。如果不是其他厂商不用玩了。。。
诺基亚用户围观
苹果大搞专利战,到了过分的程度了。
苹果有的做法真是过分了,感觉已经超出保护创造的范畴,而是为了将对手赶尽杀绝,好一统天下,垄断市场。到头来受害的还是消费者。
真的好复杂,不过支持安卓,打破垄断,更有利于市场竞争。
那位用苹果手机的名字叫
想换名字暂时没想好
的朋友,你说假,你有认真看过这篇文章吗?作者是怎么说的?这项专利本质上还是有效的。有效是指法律上的意义。但是作者在技术层面上分析出苹果申请的这个专利在某些方面不具有实操意义。
微信上说三星确实抄袭苹果
所以个说个的理 这种事情没必要纠缠
大家放心里保持自己的观点就好
三星高层 曾经拿着苹果在董事会上讨论如何做的更好
这不是模仿 这是明摆的抄袭
想想看自从苹果智能手机来了
诺基亚一直很好 走自己的路线
三星呢?出一堆智能都比不上htc 后面模仿苹果的单调
所以都懂得来自
楼上朋友,我没说三星没有没抄袭苹果,这篇文章也没有。证据摆在那里,确实有抄袭。但是,这里讨论的是伸缩触控这个专利的问题。有时候这种专利是会涉及公共利益的,不是说你自己心里有杆称就行的。
听说单击和双击操作也被申请专利了,哎..要是专利持有人要我们使用一次收一块钱,那我们该怎么办呀.
如果第一个生产手机的公司为他们所生产的手机申请一个专利,同时再将其它所有手机生产商的行为定义为抄袭,那什么三星诺基亚去一边吧。如果最初发明触摸屏的人为触摸屏申请一个封闭的专利,那什么itouch,iphone,ipad去一边吧。如果最初发明万维网的人为他的发明申请专利并封闭使用,那么这个世界该有多安静!这样的世界很美好不是么!!!!!!!!!--------------------------------标志狂暴状态的分割线----------------------------------------愚蠢的人类啊,继续徘徊在无知的边缘吧。(2b模式开启)
压力容器初级工程师
虽然苹果在商业上是成功的,但是这样完全违背open-source的close-source行为,通常我称之为“傻逼”你能想象一个被申请了各种诸如“在try块后面仅跟一个空catch块”、“使用一个字节的不同位分别储存信息”、“int可以作为Int32的别名”的专利的程序界吗?
~三星党路过……
显示所有评论
(C)2013果壳网&京ICP备号-2&京公网安备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优米x2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