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养老保险每年涨多少怎么涨300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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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企业职工养老金人均每月又涨1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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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个月的养老保险领了吗,涨多少?&,&我的领了,长了282元。&最近在沛县的大街小巷成为企业退休人员见面的流行问候语。这是沛县自2005年以来,根据上级政策结合沛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连续8年以个人基础养老金的10%上调率调整企业职工养老金。
  近年来,沛县社会保障建设与社会建设有机融合,彰显社会主义公平与正义,推进社会和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清理历史拖欠 弘扬共济美德
  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是社会共济性,一人欠费就会损害他人领取权益,破坏社会公平。沛县人社局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大力清欠,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沛县养老保险重点是面向大户、新户、较大规模的临时用工、灵活就业人员、具有一定规模的乡镇企业和需要接续社会关系人员。对破产改制企业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对失业人员再就业后有缴费能力的,及时督促其续保,遏制参保资源的流失,真正实现&不论人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创新工作机制。 建立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不按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或有能力缴纳而欠缴社会养老保险费的,由政府多部门成立配合联动机制,共同把关促缴,形成政府高度重视,部门配套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和工作机制。建立征缴清欠长效机制,建立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统一登记、申报、征缴、稽核稽查、执法监察的工作机制,设立常年征缴清欠队伍,使征缴清欠工作常年抓、不断线。完善稽查制度,定期开展征缴清欠集中稽查活动,解决征缴清欠工作中的难户和死角,切实建立起扩面征缴清欠长效机制,实现征缴清欠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采取法律、行政、经济、舆论手段,大力抓好清欠工作,不能让拖欠者占便宜;对拖欠大户实行舆论监督,实施公开曝光制度。
  关注特殊群体 彰显感恩和回报
  对于缴费困难人群实施缴费救助制度;在养老金调整中,对于工作时间长、条件艰苦、技术含量高等贡献大的老工人给与普遍调整外,增发养老金制度。沛县有下岗失人业2万余人,大多没有前来续保缴费,欠缴年限过长,一次性缴费过多,本人就业岗位不固定,家庭经济困难,不续保不缴费。成立沛县爱心助保协会,由县财政拿出一部分基金,向那些确在困难的失业人员提供缴费基金帮助,促使其以后正常缴费。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和50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发330元。2011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具有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正高每人每月增发330元,副高每人每月增发230元。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退休人员中的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每人每月增发50元。
  推进城乡统筹 公共服务均等化
  目前社会保障最大的不公平就是按人群、城乡制度分设。统筹协调发展是社会保障改革发展的方向,沛县人社局在现有制度框架内,从制度衔接上和经办服务上,分步骤、分重点,促进公平,向人人享有均等的公共服务不断努力。制度衔接上统筹。一是制定《沛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新制度实施办法》将新型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制度统一规定全县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不用交费,每人每月都可领取60元基础养老金,以后逐年提高;具有沛县城乡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和现役军人)、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不符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都可参保;缴费标准设立100&12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交多得。二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乡低保、老农保、优抚对象覆盖衔接。享受城乡低保的居民仍然可以享受基础养老金以及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之叠加,不扣减。三是统一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一缴费标准、统一财政补贴、统一报销待遇、统一医疗服务。
  经办服务上统筹。一是平台建设。做好镇、村平台建设是改善和提升经办服务水平的重要环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十五分钟社会保障服务圈&规划的关键所在。在211年镇级服务平台做到&四有&,即有办公场所、有工作人员、有办公设备、有资料室的基础上。2012年按照经办管理示范点建设的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五项保险镇级经办窗口统一建设、经办规范、流程统一、管理高效、服务到位、群众满意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加大对村级协理员的业务和省系统操作培训、规范与业务流程、划清岗位职责、强化责任和纪律,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信息化建设。社会保障信息网络连接到所有街道、镇和社区,有条件的镇(区)连接到村,提高管理的精确度和服务的便捷性。三是公共服务资源建设。调动各类社会资源参与基本公共服务,通过邮局、银行对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服务成本合理分摊。
(供稿人 &王安玉、唐宏伟)2014年沛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改革最新消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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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沛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改革最新消息(2)
研究周密的实施步骤
  该局制定的实施方案从原始数据录入、审核、基本信息收集核对、软件开发、数据导入、特殊情况处置、宣传告知一环扣一环,做到了详细、全面、可行。
  原始档案录入。自3月18日起,我县农保处进行数据录入,5月底前结束。 7月底之前,原始档案校对、 原始数据整合,进行自然村不同年月之间的整合,再由自然村向行政村整合,最后整合到镇。
  8月1日开始到9月底,村级核对搜集。各村按照农保处发送名单,逐一核实,务必确保缴费年限、缴费金额等关系群众核心利益的基本数据真实、准确;务必确保姓名、身份证、居住村与新农保信息系统记录一致。参保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指纹),村经办人员签字、签行政村印章。发现姓名、缴费金额不一致的,可以直接在打印资料上更改。期间最重要的是搜集缴费人员的18位身份证号码,不能搜集到的人员,则无法与新农保合并,在新农保系统里面意味着没有缴费。
  生成标准格式导入文件,再反复核对无误后报南京让省农保中心把关,确认无误后导入系统。老农保彻底融入新农保。
  深入宣传、争取支持、维护和谐
  领会合并的实质。将老农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累计结算并入新农保账户,各项业务采用全省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经办系统统一办理。
  维护个人权益。所有老农保的参保人,个人账户累计缴费储存额一次结算,或并入新农保账户,或一次性支付给个人,个人没有任何损失。务必让群众明白,自己参加的老农不是&作废&了、不算数了,而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结息办法,累计计算全部缴费额合并到新农保存折,以后享受新农保待遇的时候已经把老农保计算在里边了,是自己更方便了,不需要单独办理了。
  稳妥处理特殊情况。按照国家新农保政策,对参保范围作了法律严格规定,即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保。通俗的话,用&排除法&来说,把没有被其他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的人员,主要是农民和城镇非就业居民全部纳入城乡居保范围。而老农保的参保人有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险参加人,这部分人员在江苏省城乡居保信息经办系统不允许存在,需要把老农保个人账户结算额一次性退给本人。
  以完善的制度体系做好领取资格认证
  截止至5月20日,沛县已全面完成资格认证工作,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应认证150828人, 已认证149419人,完成全年任务的99.4%。
  7月30日徐州市稽核小组随机抽查张庄镇杨庙村10位领取人,年龄从83岁到105岁之间,入户均见到本人,反映出该县开展的资格认证结果真实、准确。
  为切实做好领取资格认证,保障国家基金安全,我县农保处从健全规范的制度体系着力,确保认证结果真实、准确。
  强力的组织保障体系
  为明确县、镇、村三级经办机构在年度认证工作的权利义务,该局制定了《2014年城乡居保领取资格认证考核办法》(沛人社发[2014]22文),明确规定,资格认证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领导,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组织实施,各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所、农保所)具体负责资格认证审核工作,行政村负责本村领取人基本信息真实、准确。
  建立完善的认证程序
  发布认证名单。县农保处将符合认证要求的城乡居保领取人150828人,将其基本信息(身份证、姓名、居住村镇、领取金额、健康状况、认证时间、经办人、备注)等,由县农保处统一格式,发至各镇(区),对认证资料统一要求。
  公告告知认证事项。县农保处在制定认证方案后,在县人社局网站、县电视台(连续三天滚动字幕发布认证通知)公布认证要求、时间、地点、方法、注意事项。同时在《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中国就业网》等媒体发布认证消息,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认证政策的广泛宣传,让广大群众知晓利弊得失,争取积极主动参加认证。
  镇村现场认证。各镇(区)按行政村发布《2014年沛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表》,镇劳保员和村(居)组干部负责提前对待遇领取人员名单进行张榜公示,通知待遇领取人员在3月1日至4月31日,携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领取存折到村(居)委会集中,进行现场资格认证,在认证表上签字(指纹),镇、村、组干部到现场一起审核验证,再签字盖章通过,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认证,实行免费服务。
  县管理机构实地抽查。5月4日&&15日,县农保处成立核小组对全县征缴和领取资格认证情况进行实地稽核。稽核小组首先查看该镇(村)认证时间、方法、程序、认证资料收集等是否符合徐州市认证方案和县人社局考核办法的规定;认证结果(归档资料)所记载基本信息是否真实、完整;再确定稽核人数,进村见人。
  规范归集整理认证结果。5月18日,所有的资格认证结果汇集到镇(区),5月20日,由镇级对照县农保处认证名单电子版排序、编码汇总,将纸质版资料报到县,县农保处审核纸质版与电子版相对应后,以镇为单位装订成册,并且在档案盒上明确注明长期保存。
  建立不定期认证制度
  建立领取人员死亡申报制度。对享受农村社会严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各镇(区)明确村协理员负责如实上报享受养老金人员的信息,每及时上报1人,奖励30元;未及时上报举报查实的,对协理员罚款50元,被冒领的基础养老金由协理员追回,情节严重的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建立户籍稽核制度。由县民政局殡仪馆、县公安局户政科通报死亡火化和户政注销名单,县农保处稽核部门与省经办系统发放名单相核对,身份信息相符的,发各镇(区)确认、公示后,按省信息系统经办程序终止发放。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因死亡或判刑等丧失待遇领取资格后,其亲属或其他人员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冒领、骗取养老金待遇的,由镇负责追回。拒不退还的,由县农保处追回,并按《社保法》规定,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镇劳(农)保所以及村组相关责任人员,在资格认证工作中要切实履行职责,严禁违规收取费用,严格按政策规定办理认证手续。对因失职、渎职和违纪违规造成养老保险基金流失的,严格按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办发[2011]21号)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村级经办人员有重大责任的,镇级经办负有连带责任。一方面激发了村级经办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震慑了心存侥幸意图弄虚作假的人员。
  打造&四个不出村&经办模式升级版
  近年来,沛县人社局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搞好便民利民服务,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快推进&经办工作标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人性化和信息系统建设网络化&,建立健全城乡居民信息管理系统县、镇、村三级服务网络和基层服务站点,确保实现&四个不出村&目标。
  截至当前,在全县376个行政村配电脑、打印机,网络铺设到位,统一了代办点标志,统一配置了POS机等硬件办公设备。
  虽然已基本完成&四个不出村&工作,但是据村中居民反映,&四个不出村&中的续保缴费和领取很难在村级完全实现。县农保处认真分析原因:1、村级经办人员基本都是村会计,年龄偏大,基本不会操作电脑和POS机;2、村会计工资低,基本上不可能全天守在村部给居民搞服务;3、续保缴费和领取要有帐户积累和一定的现金,村会计也没有意愿从家里拿出来。
  针对这一情况,该县做了深入调研论证,改革村经办点选择办法,&四个不出村&中的查询、缴费、领取统一由行政村中较大的超市承担,费用由邮政银行解决,更加可行。
  今年,该县为进一步规范示范点管理,制定《沛县城乡居保便民惠民&四个不出村&服务标准》,探索出一整套管理制度,要求服务点&选择好,管理好,服务好&,逐步形成&四个不出村&工作模式升级版。2014年沛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改革纪实(2)-养老保险新闻 - 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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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沛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改革纪实(2)
&&&社保网&&&
  该局制定的实施方案从原始数据录入、审核、基本信息收集核对、软件开发、数据导入、特殊情况处置、宣传告知一环扣一环,做到了详细、全面、可行。
  原始档案录入。自3月18日起,我县农保处进行数据录入,5月底前结束。 7月底之前,原始档案校对、 原始数据整合,进行自然村不同年月之间的整合,再由自然村向行政村整合,最后整合到镇。
  8月1日开始到9月底,村级核对搜集。各村按照农保处发送名单,逐一核实,务必确保缴费年限、缴费金额等关系群众核心利益的基本数据真实、准确;务必确保姓名、身份证、居住村与新农保信息系统记录一致。参保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指纹),村经办人员签字、签行政村印章。发现姓名、缴费金额不一致的,可以直接在打印资料上更改。期间最重要的是搜集缴费人员的18位身份证号码,不能搜集到的人员,则无法与新农保合并,在新农保系统里面意味着没有缴费。
  生成标准格式导入文件,再反复核对无误后报南京让省农保中心把关,确认无误后导入系统。老农保彻底融入新农保。
  深入宣传、争取支持、维护和谐
  领会合并的实质。将老农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累计结算并入新农保账户,各项业务采用全省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经办系统统一办理。
  维护个人权益。所有老农保的参保人,个人账户累计缴费储存额一次结算,或并入新农保账户,或一次性支付给个人,个人没有任何损失。务必让群众明白,自己参加的老农不是“作废”了、不算数了,而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结息办法,累计计算全部缴费额合并到新农保存折,以后享受新农保待遇的时候已经把老农保计算在里边了,是自己更方便了,不需要单独办理了。
  稳妥处理特殊情况。按照国家新农保政策,对参保范围作了法律严格规定,即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保。通俗的话,用“排除法”来说,把没有被其他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的人员,主要是农民和城镇非就业居民全部纳入城乡居保范围。而老农保的参保人有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险参加人,这部分人员在江苏省城乡居保信息经办系统不允许存在,需要把老农保个人账户结算额一次性退给本人。
  以完善的制度体系做好领取资格认证
  截止至5月20日,沛县已全面完成资格认证工作,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应认证150828人, 已认证149419人,完成全年任务的99.4%。
  7月30日徐州市稽核小组随机抽查张庄镇杨庙村10位领取人,年龄从83岁到105岁之间,入户均见到本人,反映出该县开展的资格认证结果真实、准确。
  为切实做好领取资格认证,保障国家基金安全,我县农保处从健全规范的制度体系着力,确保认证结果真实、准确。
  强力的组织保障体系
  为明确县、镇、村三级经办机构在年度认证工作的权利义务,该局制定了《2014年城乡居保领取资格认证考核办法》(沛人社发[2014]22文),明确规定,资格认证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领导,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组织实施,各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所、农保所)具体负责资格认证审核工作,行政村负责本村领取人基本信息真实、准确。
  建立完善的认证程序
  发布认证名单。县农保处将符合认证要求的城乡居保领取人150828人,将其基本信息(身份证、姓名、居住村镇、领取金额、健康状况、认证时间、经办人、备注)等,由县农保处统一格式,发至各镇(区),对认证资料统一要求。
  公告告知认证事项。县农保处在制定认证方案后,在县人社局网站、县电视台(连续三天滚动字幕发布认证通知)公布认证要求、时间、地点、方法、注意事项。同时在《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中国就业网》等媒体发布认证消息,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认证政策的广泛宣传,让广大群众知晓利弊得失,争取积极主动参加认证。
  镇村现场认证。各镇(区)按行政村发布《2014年沛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表》,镇劳保员和村(居)组干部负责提前对待遇领取人员名单进行张榜公示,通知待遇领取人员在3月1日至4月31日,携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领取存折到村(居)委会集中,进行现场资格认证,在认证表上签字(指纹),镇、村、组干部到现场一起审核验证,再签字盖章通过,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认证,实行免费服务。
  县管理机构实地抽查。5月4日――15日,县农保处成立核小组对全县征缴和领取资格认证情况进行实地稽核。稽核小组首先查看该镇(村)认证时间、方法、程序、认证资料收集等是否符合徐州市认证方案和县人社局考核办法的规定;认证结果(归档资料)所记载基本信息是否真实、完整;再确定稽核人数,进村见人。
  规范归集整理认证结果。5月18日,所有的资格认证结果汇集到镇(区),5月20日,由镇级对照县农保处认证名单电子版排序、编码汇总,将纸质版资料报到县,县农保处审核纸质版与电子版相对应后,以镇为单位装订成册,并且在档案盒上明确注明长期保存。
  建立不定期认证制度
  建立领取人员死亡申报制度。对享受农村社会严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各镇(区)明确村协理员负责如实上报享受养老金人员的信息,每及时上报1人,奖励30元;未及时上报举报查实的,对协理员罚款50元,被冒领的基础养老金由协理员追回,情节严重的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建立户籍稽核制度。由县民政局殡仪馆、县公安局户政科通报死亡火化和户政注销名单,县农保处稽核部门与省经办系统发放名单相核对,身份信息相符的,发各镇(区)确认、公示后,按省信息系统经办程序终止发放。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因死亡或判刑等丧失待遇领取资格后,其亲属或其他人员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冒领、骗取养老金待遇的,由镇负责追回。拒不退还的,由县农保处追回,并按《法》规定,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镇劳(农)保所以及村组相关责任人员,在资格认证工作中要切实履行职责,严禁违规收取费用,严格按政策规定办理认证手续。对因失职、渎职和违纪违规造成养老保险基金流失的,严格按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办发[2011]21号)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村级经办人员有重大责任的,镇级经办负有连带责任。一方面激发了村级经办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震慑了心存侥幸意图弄虚作假的人员。
  打造“四个不出村”经办模式升级版
  近年来,沛县人社局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搞好便民利民服务,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快推进“经办工作标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人性化和信息系统建设网络化”,建立健全城乡居民信息管理系统县、镇、村三级服务网络和基层服务站点,确保实现“四个不出村”目标。
  截至当前,在全县376个行政村配电脑、打印机,网络铺设到位,统一了代办点标志,统一配置了POS机等硬件办公设备。
  虽然已基本完成“四个不出村”工作,但是据村中居民反映,“四个不出村”中的续保缴费和领取很难在村级完全实现。县农保处认真分析原因:1、村级经办人员基本都是村会计,年龄偏大,基本不会操作电脑和POS机;2、村会计工资低,基本上不可能全天守在村部给居民搞服务;3、续保缴费和领取要有帐户积累和一定的现金,村会计也没有意愿从家里拿出来。
  针对这一情况,该县做了深入调研论证,改革村经办点选择办法,“四个不出村”中的查询、缴费、领取统一由行政村中较大的超市承担,费用由邮政银行解决,更加可行。
  今年,该县为进一步规范示范点管理,制定《沛县城乡居保便民惠民“四个不出村”服务标准》,探索出一整套管理制度,要求服务点“选择好,管理好,服务好”,逐步形成“四个不出村”工作模式升级版。
  “选择好”。根据沛县农村环境实际情况及助农取款管理办法要求,综合考虑商户的服务意愿、诚信程度、资金周转、文化素质、年龄层次等因素,以便民利民快捷服务为原则,以运营稳定、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热心为农户服务为基本条件,明确服务点重点考虑以下类型:(一)经营规范、运营稳定的商户,如供销社、百货公司、农资连锁店、饲料批发店、农副产品批发店等;(二)电信、移动、电网等运营商网点,邮政网点;(三)有固定营业场所、信誉较好的便民店、生活百货小超市等为主要选择目标,县农保处和邮储银行按照各自业务职责,从资料收集、机具数据灌装、安装操作培训和现场指导等方面做好支撑。
  “管理好”。为加强居民养老保险便民利民服务点管理服务基础工作建设,实行“两库、两簿”的业务管理模式。“两库”即:建立统一的参保人员信息库,对退休领取人员和参保人员、应缴费人员的各种信息进行录入、变更、统计、查询,信息县、镇、村资源各级共享;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库,建立村、社区内以家庭为单位全民参保信息库,掌握社区内参保缴费情况,人员流动情况,及时向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提供,为参保登记、信息查询不出村奠定坚实基础;“两簿”即:《金融服务终端退休人员待遇领取基本情况登记簿》、《金融服务终端参保人员续缴保费记录簿》,能和银行发放记录、保费代扣记录相印证,确保参保缴费、待遇领取不出村,并安全快捷方便。
  “服务好”。协理员、代办员在具体工作中,实行人性化管理,“零距离”服务,围绕“四个不出村”,做到“五个到位”:一是对本村、社区参保、退休待遇领取人员走访到位。及时掌握参保人员基本情况,知家庭住址、知家庭情况、知健康情况、知思想状况、知愿望要求;二是参保、待遇领取人员基本信息动态管理到位。对本村、社区内参保、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变化情况随时掌握,并做好分类管理(死亡、外地居住、外出务工等);三是管理服务各项工作开展记录到位。走访慰问记录、政策咨询记录、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记录、服务终端缴费和领取记录等,所有记录内容要真实、完整、准确;四是村、社区内参保人员代办、代理服务到位。做好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协助参保人使用服务终端缴纳保费、领取养老金工作;五是政策咨询和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到位。做好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督促村、社区内应参保缴费人员及时参保并按时足额缴费。做好以家庭为单位本村、社会全体居民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县人社局统一格式)基本信息登记。
  该县按照新的标准县人社局投入经费6万元,邮政银行投入18万元,在17个镇(区)进行了选点,每个镇(区)选两个行政村,共34个行政村,涉及参保、领取人员4万人,全部置换了银行卡。经过运行,村民普遍表示欢迎,以超市为模式升级改造“四个不出村”经办模式初见成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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