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山医保中心大病救助申请书审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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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职工医保大病救助金筹资标准调整
 来源: 安庆日报
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自日起,我市决定调整市本级职工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金筹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72元,调整为每人每年96元。以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的保障能力,确保职工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健康持续发展。
我市于2000年在建立职工医保 同时,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用于解决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病医疗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
目前,市本级大病医疗救助的筹资标准仍在延续执行2004年确定的标准。随着参保职工健康意识和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现行筹资标准下建立起来的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已不能适应大病医疗救助支付的要求,大病医疗救助基金连续3年出现当期收不抵支情况。
2012年,市区共有4153人次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待遇,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支付1667万元。(记者 徐侃 通讯员 程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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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和大病救助可同时享受
  参加了居民医保是不是就不能享受大重病救助?参加了居民医保就不能享受商业医保?参保人员的这些问题都不成问题了,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获悉,居民医保已经同大重病救助、惠民医疗、商业医疗保险有效衔接,参保人员不仅可以享受原来的优惠待遇,还可以在此基础上享受居民医保再报销一部分医疗费用,减轻不少负担。居民医保与大重病救助政策: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应先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对其中患大重病人员的个人负担部分,由民政部门按《南京市城乡困难居民大重病救助办法》予以补助。南京市医保中心医保科科长郑宁兆介绍,劳动部门已经同民政部门协商达成一致,低保人员参保居民医保后,到医院治疗的,先使用医保卡看病报销,然后凭着看病的发票再去民政部门申请大重病救助。比方说,参保人员王某患有重症尿毒症,去医院看病花费了1.1万元医药费,按照居民医保的政策,门诊大病的起付线是1000元,1000元至8万元以下的部分,个人承担45%,他自己要掏的钱为5500元,凭着看病的发票再去民政部门申请补助,如果该病种可补助3000元,那么他一共只需要花费2500元钱。而如果没有居民医保,他要花费8000元。
  居民医保与惠民医疗政策政策:原享受惠民医院、慈善门诊减免政策待遇的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的惠民医院、慈善门诊就医的,可继续享受相应减免政策待遇。郑宁兆介绍,南京市绝大多数的惠民医院都是居民医保定点医院,参保居民可以直接使用医保卡前去看病,在享受了相关“五免五减半三优惠”的待遇后,剩下的医药费则按照居民医保的政策再给予报销,而以前这部分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以参保人员王某为例,住院花费了2000元费用,他符合慈善门诊条件,减免了500元,以前剩下的1500元是全部自己掏的,现在可享受居民医保,即住院起付标准为800元(惠民医院一般为二级医院),起付线以上至8万元以下,自付45%,还能报销315元,节省了不少的费用。
  此外,郑宁兆介绍,有一些人员会担心居民医保与商业医疗保险,享受了这个就不能享受那个,其实这也不存在问题,参保人员去医院看病时,先使用医保卡享受居民医保的报销待遇,然后医院会打印出此次就诊的医疗费用发票,居民拿着这个原始发票就可以到保险公司核报医药费,达到什么样的金额就享受什么比例的待遇。郑宁兆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产生于2002年,当时还没有居民医保,一些没有工作单位的市区居民参保该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的待遇偏低,针对这批市区参保人员,该市将在2009年之前全部转到居民医保,增强对这些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
  作者:端木/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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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我市部分人群今缴大病救助医保延至9月30日
鹤壁日报消息 (见习记者 张林月)8月7日记者从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4050人员的缴费时间为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今年可延长至9月30日。
据了解,为规范城镇职工大病救助医疗保险费收缴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保正常缴纳大病救助医疗保险费的职工能及时享受大病救助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4050人员的缴费时间为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今年可延长至9月30日。缴费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破产企业的退休人员、特困企业退休人员缴费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2月28日,年度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缴纳大病救助医疗保险费时必须报送Excel电子表格及纸制参保缴费人员名单两份,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当年不在享受大病救助医疗保险待遇。
特困企业退休人员大病救助医疗保险费个人承担一部分、单位负担一部分,由市、区企业主管部门或其他退休人员管理组织收缴。市属企业由市财政直接拨付到市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处,区属企业由个区按规定向市财政申请财政补贴并于每年2月28日前连同区财政负担部分向市职工医疗保险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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