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债权管理归人民银行城市金融网哪个处室

加大金融债权管理力度切实防范信贷风险
为依法维护金融债权安全,切实保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防范金融风险,针对阿克苏地区在国有中小企业和集体企业改制及金融机构在保全金融债权过程中出现的情况,提出以下加强金融债权管理的工作意见。一、各行(社)要切实加强金融债权的管理工作.定期分析辖区金融债权的风险情况,研究防化信贷风险的对策.提出债权管理或信贷资产保全的具体措施建议,明确职能部门,配备得力的工作人员专做此项工作。二、债权行(社)要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的改制及资产变动信息,对资不抵债或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已长时期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的企业要及时掌握其变化情况,并将名单及情况定期向金融债权管理行长联席会议报告,以便沟通信息,采取综合对策。三、按照国务院对企业改制中落实金融债权所做的明确规定.各债权行要切实维护金融债权的安全.凡有银行贷款的企业.在其改制方案未听取债权行意见,实施企拥改制既不告知债权行,也不落实金融债权债务,进废、悬空银行债务的,都应及时报告债权管理办公室,及时采取措施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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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天津分行金融债权工作会议精神。现结合我辖区金融债权管理工作情况,就如何进一步做好今后的金融债权管理工作,讲以下几个问题。 一、今年以来辖区金融债权工作简要回顾 今年以来,我省的金融债权管理工作在天津分行的直接领导下,在省、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各家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已经有了一个良好开端,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金融债权管理工作的领导。为有效地组织、协调和指导金融债权管理工作,按照人总行及天津分行要求,石家庄辖区先后于4月2日和7月分别组织召开了省市两级金融债权管理行长联席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对辖区金融债权管理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省市县各级均建立了金融债权管理行长联席会议制度并成立了债权管理办公室,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制定和完善了对逃废债企业通报与制裁,严格实行主管行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债权管理制度,从根本上加强了领导,健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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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金融监管力度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对金融业依法实施监督管理,这是《中国人民银行法》赋予中国人民银行的两大基本职能之一。加强金融监管是有效实施政策的基本条什,没有得力有效的金融监管,坚持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就很难实现,只有健全的金融微观运行机制才是有效实施货币政策的基础,因此强化对整个全融机构稽核监督,一直是人民银行工作的重中之重。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0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对我国金融监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九五”时期,要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对银行、信托、保险和证券实行分业管理,对金融机构进入市场、业务状况、资产负债比例、风险控制程度、负责人任职资格进行全面监管,防止发生重大的系统性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利益,”金融稽核监督部门的同志,要深刻领会《纲要》的精神,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新形势下金融监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要认识到加强金融监管是防范金融风险、推进金融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保证。从宏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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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主要内容,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时期,信贷资产质量不高、金融风险不断加大是目前国有商业银行急待解决的问题,对于信贷风险,我们必须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本文首先从最基本概念入手,分析确定了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基本内涵,系统性地阐述了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通过回顾和评价20年来特别是近年来信用风险评价方法及模型进展,对传统的主观分析法、信用评分系统、Credit Risk[+]模型、Credit Portfolio View模型,以及新近推出的所谓内部模型如KMV等进行了比较性分析,最后,本文在分析信贷风险评价方法及模型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适用性比较研究,分析了银行业尤其是目前工商银行正在使用的信贷资产风险监测指标体系,给出了一些指标的说明及其度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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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后,我国银行业逐渐开放,外资银行纷纷抢滩登陆,银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我国银行业的不良资产存量惊人,流量也在继续增长,必须有效的防范和化解不良资产风险,才能增强我国银行的竞争力,防止金融危机。本文运用比较的分析方法,归纳和总结,从法律监管角度,借鉴有关国家的做法和经验,以及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协议等对防范和化解不良资产风险的监管,研究通过金融监管法律手段解决我国银行业防范和化解不良资产风险的问题。本文共五章。第一章阐述了我国加入WTO后融入金融全球化的浪潮,面临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第二章分析了我国银行业不良资产现状及成因和入世后化解不良资产风险的紧迫性。第三章论述了日本、美国等国家通过监管法处置不良资产的经验和《巴塞尔协议》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有关规定以及银行破产监管的问题。第四章分析了《巴塞尔协议》对我国不良资产风险监管的启示,探讨了如何完善我国金融监管法律防范和化解不良资产风险的法律问题。第五章是结论,概括了全文内容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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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住房体制改革进程的加快,金融业对住房开发和消费的竞争力度开始加强,整个住房市场呈现出一片繁荣的景象。随着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观念的变化,住房消费贷款成为了百姓实现安居梦想的最有效的途径。而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也为我国银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契机,随着个人住房需求的不断增加,各家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蓬勃发展,竞争激烈。但是,在大力开展个人住房消费信贷业务的过程中,诸如按揭人贷款风险、抵押品贬值风险和提前还贷风险等各种风险日益积聚,严重威胁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而且对银行资金体系的稳健运行将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如何在促进住房产业健康成长的同时,规避和防范住房消费信贷风险,是值得我们关注的课题。本文采用对比分析与实证分析的方法,从住房消费信贷的基本概念入手,对我国某一商业银行实施住房消费信贷风险管理和国外实施住房消费信贷业务的经典案例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通过将美国和日本在实施住房消费信贷过程中的情况与我国情况进行对比并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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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全国金融债权管理第六次联络员会议纪要》的通知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发布文号: 银办发[1998]42号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现将全国金融管理联络员第六次会议纪要印发你们,请遵照。附件:全国金融债权管理第六次联络员会议纪要日上午,全国金融债权管理办公室召开第六次联络员会议。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七家银行的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各地计划上报情况及有关情况反映;听取了各家银行的债权管理联络员关于各行参与《1998年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编制进展情况的汇报;并且就各家银行“核销呆坏账和减免利息数额较大的项目由总行审查”和“由总行统一调剂”两个问题进行了讨论。  会议认为,今年各地在《计划》编制过程中,基本上能按文件要求征求有关债权银行的意见,总体情况是好的。各家银行总行根据去年的执行情况,对分行的审查权限作了规定,特别是对核销数额较大的项目由总行审查的做法是完全必要的。但各地在编制《计划》中也存在不少问题,如有些企业去年已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今年又提出进一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要求,有些兼并项目不符合规定的条件等等。会议要求各银行总行要加强审查,制止企业的逃债行为,维护全国《计划》的严肃性。  会议经过研究,议定以下事项:  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国有银行,要加快审查进度,尽快将各分行上报的项目审查结果通知分行,确保《计划》的上报和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批。全国金融债权管理办公室应做好有关问题的协调和督促工作。
  二、鉴于各家银行已采取措施解决呆账准备金不足的问题,所以全国金融债权管理办公室不再另行制定呆账准备金统一调剂办法。因实施企业兼并破产和减员增效造成某一家银行分行呆坏账准备金不足的,由其总行调剂解决,以确保各分行按照全国领导小组下达的《计划》完成核销任务。如果因实施全国《计划》造成某一家银行呆账准备金不足的,应由该行报国务院专门予以解决。各家银行在参与今年《计划》的编制过程中,不得以准备金不足为由影响各地的《计划》编制,各地上报的项目只要符合文件规定,应当给予支持。
  三、各行要按照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1998]3号文件和中国人民银行银传[1998]14号文件精神参与当地《计划》的编制,不得下达与全国计划相抵触的控制指标。
  四、各家银行对不符合文件规定的项目,不得签字盖章。对来自地方压力较大的地区,总行可以将审查权上收,由总行直接审查,以维护国家信用,维护全国《计划》的严肃性。
一九九八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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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债权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发机构]:中国人民银行
[颁发文号]:银办发[号
[颁发时间]: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债权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吴邦国副总理主持召开了全国国有企业改革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研究落实了1997年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计划编制的有关问题。为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做好下一步金融债权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金融债权管理行长联席会议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号)、《关于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的报告》(国经贸企〔号)和《关于下达核销呆坏帐准备金预分配规模和编制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计划的通知》(国经贸企〔号)的精神,积极参与《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计划》实施的全过程,保证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
  二、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及试点城市分行要积极与当地协调小组和债权银行沟通,了解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协调工作。要保证今年各地上报核销的呆坏帐损失严格控制在国家经贸委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达的呆坏帐准备金预分配规模(国经贸企〔号文)内。对于突破当地呆坏帐准备金预分配规模的部分,一律不得实施,将其列入明年工作计划,以确保今年全国核销呆坏帐准备金300亿元总量规模不突破。
  三、各债权银行试点城市分行在向上级行上报核销呆坏帐损失之前,应将拟上报核销的呆坏帐损失数额告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以便中国人民银行分行掌握当地呆坏帐核销总量。对于总量未超过当地总规模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应告知债权银行及时上报其上级行;对于总量已超过当地总规模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应告知债权银行停止办理审核手续。
  四、各债权银行总行对于各分行上报核销的规模之内的呆坏帐损失,要尽快办理批准核销手续。各级银行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补充通知精神,对因越权超范围使用有关政策而形成的银行呆坏帐损失不予核销,并严格执行抵扣当地营业税的规定。对违反规定不抵扣的,均应追究责任银行主管领导及上级行领导的相应责任。
  五、在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中,对各种违法违规和损害银行利益的行为不予制止的各级银行领导及工作人员,其总行要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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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局转发关于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国有中小型和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加强金融债权管理的通知
京银发[号
市各商业银行,市各信托投资公司,各区县国家、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各区县工商管理局,各区县国资局:
近日,人总行与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税总局及国家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国有中小型和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加强金融债权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银发[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企业改制中加强金融债权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严格按《通知》中有关要求完善各项工作,切实维护金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各有关部门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对不履行《通知》规定职责的部门,其上级部门要严肃处理。
附件:《关于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国有中小型和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加强金融债权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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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图片文章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国有中小企业和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加强金融债权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工商行政管理》1999年Z1期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国有中小企业和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加强金融债权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摘要】:
【关键词】:
【分类号】:F203.9【正文快照】: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审、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财政厅(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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