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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g全年I公告_(87001)_公告正文
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g全年I公告
公告日期: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
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任何汇贤产业信托基金单位的邀请或要约,亦非计划在香港或任何
地方招揽任何该等要约或邀请。
汇贤产业信托
(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04条获认可之香港集体投资计划)
(股份代号:87001)
由笙头客泄芾碛邢薰竟芾
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间
全年业绩公告
汇贤产业信托
汇贤产业信托是一家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其信托契约由HuiXian(CaymanIslands)Limited(以汇贤产
业信托的创立人身份)、笙头客泄芾碛邢薰居氲乱庵拘磐校ㄏ愀郏┯邢薰(「受托人」)於2011
年4月1日订立(经两份日期分别为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及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六日之补充契约修
订)之信托契约(「信托契约」)所构成。汇贤产业信托之基金单位於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在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
产业信托管理人
汇贤产业信托的管理人为笙头客泄芾碛邢薰(「管理人」)。管理人於香港注册成立,其唯一目的
是管理汇贤产业信托。管理人为WorldDeluxeEnterprisesLimited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而WorldDeluxe
EnterprisesLimited的最终持有人分别为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占40%)、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占
30%)及ARAAssetManagementLimited(占30%)。
管理人欣然公布汇贤产业信托及其特别目的投资工具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期间(「报告期间」)之全年业绩如下:
日至日止财政年度
至12月31日
至12月31日
总收益(人民币百万元)
物业收入净额(人民币百万元)
可供分派金额
(人民币百万元)
分派金额(人民币百万元)
年度每基金单位分派总额
(人民币元)
分派比率:99%
分派比率:100%
每基金单位中期分派
(人民币元)
分派比率:100%
分派比率:100%
每基金单位末期分派
(人民币元)
分派比率:98%
分派比率:100%
分派收益率
资产总值(人民币百万元)
基金单位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
(人民币百万元)
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人民币元)
债务对资产总值比率
(1)按日汇贤产业信托基金单位(「基金单位」)的收市价及日至日止
期间的实际分派金额计算。
(2)按日基金单位的收市价及日至日止期间的实际分派金额计算。
本人欣然报告汇贤产业信托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全年业绩。报告期间的可供
分派金额按年增加8.0%至人民币十三亿六千四百万元。
每基金单位分派按年增加4.6%至人民币0.2567元,按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基金单位的收市价
人民币3.48元计算,分派收益率为7.38%。
业绩及分派
於报告期间,总收益按年上升3.1%至人民币二十七亿九千五百万元。物业收入净额按年上升5.0%至
人民币十八亿五千二百万元。资产总值按年增加3.7%至人民币四百二十二亿二千八百万元。基金单
位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按年增加2.1%至人民币二百八十五亿六千四百万元。
可供分派金额延续以往升势,按年增加8.0%至人民币十三亿六千四百万元。年度分派金额为人民币
十三亿五千万元。
二零一四年下半年的分派比率为98%,而每基金单位末期分派为人民币0.1296元。
连同每基金单位中期分派人民币0.1271元(上半年的分派比率为100%),年度每基金单位分派总额按年
增加4.6%至人民币0.2567元。全年分派比率计算为99%。
按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基金单位的收市价人民币3.48元计算,分派收益率为7.38%。
公布重大收购
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日,汇贤产业信托公布收购位於中国重庆解放碑中央商务区的标志性综合发展
项目―大都会广场。该项目的总建筑面积约十六万四千平方米,包括一个面积约九万平方米的购物
商场、一幢面积超过五万四千平方米的甲级写字楼,以及一个拥有三百五十三个车位的停车场。
有关收购已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举行的基金单位持有人特别大会上获独立基金单位持有人批
准,预期於二零一五年三月初完成交易。
是项收购标志着汇贤产业信托迈向另一新里程,不仅有助提升收益率,亦令汇贤产业信托的投资组合
规模及价值显着增长。於交易完成後,汇贤产业信托的投资将覆盖中国三个主要城市,而旗下物业之
面积将超过一百零三万平方米。
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
近年,不论是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或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之发展均十分迅速,以人民币计价的汇贤产业
信托成功在港上市便是其中一环。
由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起,香港的认可机构为香港居民进行人民币兑换时,每人每日人民币二万
元的兑换上限不再适用。我们相信,取消每日兑换限额将方便香港零售投资者参与以人民币计价的投
资及交易,包括汇贤产业信托在内。有关举措加上新推出的「沪港通」,将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离岸
人民币业务中心的地位。我们深信,以上各项发展将有利汇贤产业信托的前景。
中国的营商环境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二零一四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按年上升7.4%至人民币六十三万六千五
百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较去年增加11.9%至人民币二十六万二千四百亿元。北京市统计局资料
显示,北京的本地生产总值按年增长7.3%至人民币二万一千三百亿元。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汇贤产业信托的物业包括以下两项:(1)东方广场―位於北京,面积
达八十万平方米的综合用途发展项目(包括东方新天地、东方经贸城、东方豪庭公寓及北京东方君悦
大酒店);及(2)渖阳丽都索菲特酒店―坐落於渖阳的五星级酒店。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汇贤产业信托旗下物业的估值为人民币三百七十六亿元。
汇贤产业信托的零售及写字楼业务均录得稳健增长。服务式公寓的表现轻微下滑,而酒店业务则继续
面对不利的市场环境。
汇贤产业信托的物业组合总收益按年增加3.1%至人民币二十七亿九千五百万元。物业收入净额按年
增加5.0%至人民币十八亿五千二百万元。
物业收入净额
2014年1月至12月
2013年1月至12月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服务式公寓
零售物业组合
於二零一四年,北京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按年增长8.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则按年上升
8.6%至人民币九千一百亿元。
中央政府持续实施的限制奢华消费政策,继续对全国的奢侈品零售业带来影响。与此同时,轻奢侈品
品牌继续在中国开设及扩张店铺,以吸引迅速扩大的中产阶层。近年亦有不少新商场於北京相继开业。
东方广场东方新天地位於北京热门购物及旅游景点王府井区的核心地段。商场面积达十三万平方米,
提供多元化产品及各式美馔,网罗迎合大众市场的产品及高级品牌,深受零售商及消费者欢迎。东方
新天地的租赁需求持续殷切,於报告期间录得的出租率及租金均维持於高水平。
汇贤产业信托零售物业组合的物业收入净额按年增加6.1%至人民币九亿一千万元。平均现收月租按
年上升5.7%至每平方米人民币一千零九十四元,租金调升率为7.7%,而平均出租率为98.2%。
写字楼物业组合
北京乃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首都,是大型跨国企业及本地公司设置办事处的首选地点。於二零一四
年,优质写字楼的需求持续稳健。
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由八幢大楼组成,提供超过三十万零九千平方米的甲级写字楼楼面。由於市场的
租赁需求持续,东方经贸城的出租率及租金收入均较去年同期录得长。
汇贤产业信托写字楼物业组合的物业收入净额为人民币七亿七千万元,较二零一三年增加13.0%。平
均现收月租按年增加9.4%至每平方米人民币二百五十五元。平均成交月租按年上升12.0%至每平方米
人民币二百八十六元。租金调升率为16.2%,而平均出租率为96.2%。
服务式公寓物业组合
於报告期间,位於北京优越地段的豪华服务式公寓之租务需求保持稳定。
东方广场东方豪庭公寓位於北京市中心,交通便利。物业由两幢公寓组成,合共提供逾六百间配备齐
全的公寓单位。於报告期间,平均出租率由去年的82.3%增加至87.8%。然而,物业收入净额为人民
币六千二百万元,按年微跌0.8%,主要是归因於经营成本上涨。
酒店物业组合
於二零一四年,中央政府持续实施限制奢华消费的政策,继续为中国酒店业带来挑战。企业的宴请款
待、商务会议及官方活动因而纷纷取消或缩减规模,为房价及入住率带来下行压力。预期有关限制奢
华消费政策於中短期内不会改变。
汇贤产业信托的酒店物业组合包括两家五星级酒店U东方广场的北京东方君悦大酒店及渖阳丽都索菲
特酒店。於报告期间,物业收入净额按年下跌32.2%至人民币一亿一千万元。
於二零一四年,北京的商务活动、会议及展览业市场开始呈现温和回稳的迹象。北京东方君悦大酒店
的平均入住率从去年的54.3%轻微回升至55.9%。然而,平均每晚房价尚未回复,按年下降9.1%至人
民币一千五百八十七元。平均可出租客房收入按年减少6.4%至人民币八百八十七元。
由於房间供应充裕及需求疲弱,渖阳的高级酒店在二零一四年依然竞争激烈。於报告期间,渖阳丽都
索菲特酒店的平均每晚房价按年下降21.5%至人民币五百三十四元。平均可出租客房收入按年减少
32.1%至人民币一百九十二元。平均入住率则为35.9%。
汇贤产业信托持续进行资产提升工程,藉以进一步提高旗下资产质素及增加物业收入。於报告期间,
我们继续为东方广场的东方新天地及东方经贸城,以及两家酒店进行资产提升计划。
我们深明为租户、顾客及酒店客人提供健康舒适环境的重要性。为应对北京空气质素问题,东方广场
已在商场、写字楼、服务式公寓及北京东方君悦大酒店安装了PM2.5空气净化系统。
稳健的财务状况
於报告期间,汇贤产业信托的财务状况持续稳健。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银行结余及持有现
金合共人民币四十七亿九千五百万元,总债务为人民币三十八亿六千七百万元。债务对资产总值比率
为9.2%。凭藉汇贤产业信托的财务实力与灵活性,定可适时把握市场机遇。
展望二零一五年,我们将积极执行资产管理及提升策略,推动旗舰物业北京东方广场的内部增长。我
们对已选定的中国城市之零售及写字楼市场前景充满信心;而酒店业亦已呈现回稳迹象。
收购重庆大都会广场象徵汇贤产业信托进入另一重要新里程,扩展业务版图至北京及渖阳以外的城市。
在二零一五年,我们的使命是把该新收购物业整合於现有物业组合之中。凭藉北京东方广场的优良往
绩,我们将有效运用累积的经验及既有资源,充份发挥重庆大都会广场与北京东方广场之间的协同效
益。此外,同时拥有两个位於中国主要城市的地标性商业项目将有助提升物业之吸引力及招租时的议
我们将继续积极寻求可提升收益率的投资机遇,从而扩大现有投资组合,以提供长期且吸引的现金流,
并为基金单位持有人带来裨益。
我们计划将大都会广场重新命名为「大都会东方广场」。汇贤产业信托之长远发展计划乃充份利用北
京东方广场广受认同的品牌效应,於中国不同城市以「东方广场」品牌打造大型综合物业组合。而此
项收购将成为汇贤产业信托实践这长远目标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我们深信透过把「东方广场」品
牌拓展至北京以外地区,将为汇贤产业信托缔造更多发展良机,可望带来更璀璨前景。
本人谨此代表管理人,就基金单位持有人及受托人一直以来对汇贤产业信托的支持,致以衷心谢意。
笙头客泄芾碛邢薰
(作为汇贤产业信托的管理人)
香港,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资产组合概览
汇贤产业信托的资产组合涵盖零售、写字楼、服务式公寓及酒店业务,包括:
(1)汇贤产业信托於HuiXian(B.V.I.)Limited的投资,而HuiXian(B.V.I.)Limited则持有笙屯蹲视邢薰
司(「笙屯蹲省梗笙屯蹲饰吨泄闪⒌闹型夂献骶笠旦け本┒焦愠∮邢薰荆ā副
京东方广场公司」)的境外合营夥伴。北京东方广场公司持有东方广场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2)汇贤产业信托於ShenyangInvestment(BVI)Limited(「ShenyangInvestmentBVI」)的投资,而
ShenyangInvestmentBVI则持有渖阳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渖阳投资香港」)。渖阳投资香港为渖阳
丽都商务有限公司(「渖阳丽都」)的境外合营夥伴。渖阳投资香港有权享有渖阳丽都的70%分派。
渖阳丽都为於中国成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持有渖阳丽都索菲特酒店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汇贤产业信托的资产组合(按类别划分):
建筑楼面面积
(平方米)
东方广场东方新天地:
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
八座甲级写字楼
(3)服务式公寓
东方广场东方豪庭公寓:
两座服务式公寓大楼(逾600个单位)
两间酒店:
东方广场北京东方君悦大酒店
渖阳丽都索菲特酒店
(5)停车场及其他配套
东方广场内的1,901个停车位
(1)零售物业组合
根据北京市统计局资料显示,於二零一四年,北京的本地生产总值按年上升7.3%至人民币21,300亿
元。北京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按年增长8.9%至人民币43,910元,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则按
年上升8.6%至人民币9,100亿元。
中央政府限制奢华消费的政策持续,继续对中国奢侈品销售及高消费餐饮造成影响。国内中产阶层迅
速冒起,随着他们的可支配收入增加,零售业务拥有庞大的发展潜力,尤其是轻奢侈品及大众化市场。
此外,中央政府致力进一步刺激本地消费,目标是维持经济可持续性增长。各种发展均为国际及本地
零售商带来商机,带动市场对优质地段零售空间的需求。
汇贤产业信托的零售物业组合包括位於北京心脏地带,面积达130,000平方米的购物商场―东方广场
东方新天地。於报告期间,零售物业组合的物业收入净额按年增长6.1%至人民币9.10亿元,占汇贤
产业信托总物业收入净额的49.1%。
东方新天地位处的王府井区乃北京最受欢迎的购物及旅游区之一。东方新天地以位置优越、人流畅旺
及优质物业管理见称,於2014年的租务需求持续殷切。租金收入继续录得增长,出租率亦保持於高
水平。平均现收月租按年上升5.7%至每平方米人民币1,094元,租金调升率为7.7%,而平均出租率为
为紧贴瞬息万变的零售市场及客户需求,东方新天地定期为租户组合注入新元素,并不断改善商场环
境。於2014年,多间新店包括ArmaniCollezioni、DanielHechter、Bree、7forallmankind、Sly、Sephora
及FrankProvost相继於东方新天地开业。部份现有租户亦优化及扩大店m,如欧米茄(Omega)及
Coach等。当中欧米茄更将店m扩大至两层,成为全球最大的欧米茄旗舰专门店。此外,商场第5区
的翻新工程经已完成,并於2014年底以全新面貌示人。
东方新天地於2014亚洲零售博览会荣获「中国日报亚太奖」。
人民币11.17亿元,按年+3.9%
物业收入净额
人民币9.10亿元,按年+6.1%
平均出租率
平均现收月租
每平方米人民币1,094元,按年+5.7%
平均成交月租
每平方米人民币1,420元,按年-5.5%
(2)写字楼物业组合
於2014年,北京优质写字楼的需求强劲,而供应则依然有限。
汇贤产业信托的写字楼物业组合为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由八幢大楼组成,提供超过309,000平方米
的甲级写字楼楼面。写字楼物业组合的物业收入净额按年上升13.0%至人民币7.70亿元,占汇贤产业
信托总物业收入净额的41.6%。
由於东方经贸城位处优越地段,加上其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吸引了多家知名跨国企业及本地公司进
驻。该等租户来自各行各业,包括金融与银行、会计、专业服务、科技、能源、医疗、消费品、教育
及政府相关机构等。
於报告期间,东方经贸城的租赁表现令人鼓舞,平均现收月租按年上升9.4%至每平方米人民币255元。
平均成交月租按年增长12.0%至每平方米人民币286元。租金调升率为16.2%。平均出租率由去年的
93.5%增加至96.2%。
其中六幢写字楼的资产提升工程已於2014年竣工,其大堂、公共空间及升降机有关工程经已完成。
此外,所有写字楼大楼亦已加装了PM2.5空气净化系统。
人民币10.26亿元,按年+11.3%
物业收入净额
人民币7.70亿元,按年+13.0%
平均出租率
平均现收月租
每平方米人民币255元,按年+9.4%
平均成交月租
每平方米人民币286元,按年+12.0%
(3)服务式公寓物业组合
於报告期间,位於北京优越地段的豪华服务式公寓之租务需求保持稳定,而供应仍然有限。随着跨国
企业收紧员工房屋津贴,加上北京空气质素令人关注,部分业主遂提供租金优惠及折扣以吸引新租客。
汇贤产业信托的服务式公寓物业组合包括由两幢公寓大楼组成的东方广场东方豪庭公寓,提供超过
600间不同户型、配备齐全的服务式单位。
东方豪庭公寓平均出租率由2013年的82.3%增至87.8%。於报告期间,物业收入净额按年轻微下跌
0.8%至人民币6200万元,占汇贤产业信托总物业收入净额的3.4%。
与东方广场内其他建筑物一样,东方豪庭公寓亦已安装PM2.5空气净化系统。
东方豪庭公寓荣获《城市周报》颁发「2014中国之家-最佳综合大奖」。
人民币1.31亿元,按年+1.8%
物业收入净额
人民币6200万元,按年-0.8%
平均出租率
(4)酒店物业组合
由於限制奢华消费的政策持续实施,企业及官方举办活动和宴请的次数及规模均受影响,中国酒店业
於2014年仍面对严竣挑战。酒店同业间的房价竞争十分激烈,当中尤以高级酒店为甚。
汇贤产业信托的酒店物业组合包括东方广场的北京东方君悦大酒店及渖阳丽都索菲特酒店。两间酒店
的物业收入净额合共人民币1.10亿元,按年下降32.2%。於2014年,酒店物业组合占汇贤产业信托总
物业收入净额的5.9%。
北京东方君悦大酒店
根据北京市统计局资料显示,2014年造访北京的外国旅客人数按年下跌5.0%至427万人次,部份原
因乃受整体经济放缓及空气质素问题所影响。
北京东方君悦大酒店的商务会议及展览业务於2014年开始呈复苏迹象,中型规模的活动数目有所增
加。於报告期间,在酒店举行的会议与活动约有1,430项,当中包括银行与金融业会议、产品发布、
高层次研讨会及有国家领导人与名人出席的活动。平均入住率由去年的54.3%轻微上升至55.9%。企
业在差旅预算方面仍持审慎及保守态度。平均每晚房价按年下调9.1%至人民币1,587元。平均可出租
客房收入按年减少6.4%至人民币887元。
约600间酒店客房的资产提升工程经已完成,房间采用了全新设计及升级设施,深受住客欢迎。此外,
酒店亦已安装PM2.5空气净化系统。
渖阳丽都索菲特酒店
於2014年,渖阳酒店业的经营环境依然困难。中央政府限制奢华消费的政策持续,加上多间高级酒
店在2013年第12届全运会开幕前启用令客房供应急升,连同疲弱的市场需求,为房价及利润造成巨
酒店平均每晚房价按年下跌21.5%至人民币534元。平均可出租客房收入按年下降32.1%至人民币192
元,2014年的平均入住率为35.9%。
为应对市场状况,酒店继续透过减省成本及提升效率措施以精简运作,务求改善财务表现。
人民币5.21亿元,按年-10.9%
物业收入净额
人民币1.10亿元,按年-32.2%
北京东方君悦大酒店
平均入住率
平均每晚房价
人民币1,587元,按年-9.1%
平均可出租客房收入
人民币887元,按年-6.4%
渖阳丽都索菲特酒店
平均入住率
平均每晚房价
人民币534元,按年-21.5%
平均可出租客房收入
人民币192元,按年-32.1%
汇贤产业信托於2014年11月公布收购位於中国重庆的综合发展项目大都会广场,有关项目的应占价
值为人民币39.1亿元。该项收购已於举行的基金单位持有人特别大会上获独立基金
单位持有人批准。收购代价将以新造银行借贷及现有现金支付。
大都会广场位於重庆解放碑核心地段。该区乃重庆的商务、旅游及购物中心。项目的总建筑面积约
164,000平方米,包括一个面积约90,000平方米的购物商场、一幢面积逾54,000平方米的甲级写字楼,
以及一个拥有353个车位的停车场。
重庆为四个直接向中央政府蟊ǖ闹毕绞兄唬婊83,000平方公里。该市人口超过3,300万,并
正持续增长。重庆亦是中国本地增长最快的经济体系之一。於2014年,重庆的本地生产总值达人民
币14,300亿元,按年上升10.9%,较全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4%为高。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及零
售额分别按年增长9.1%及13.0%。
此项首次进行的大型收购不单扩大汇贤产业信托资产组合的地理版图,亦令投资组合的价值及规模显
着增长。汇贤产业信托旗下的物业面积将由865,805平方米增加约19%至超过1,030,000平方米。
管理人的长远目标是充份利用北京东方广场广受认同的品牌效应,於中国不同城市以「东方广场」品
牌打造一个大型综合物业组合,而收购大都会广场乃汇贤产业信托迈向此长远目标的第一步。管理人
计划将该项目重新命名为「大都会东方广场」,并把其定位为另一个「东方广场」。
物业收入净额
截至日止年度的物业收入净额为人民币18.52亿元。
汇贤产业信托将就日至日期间向基金单位持有人作出分派,总额为人
民币6.87亿元(「2014年末期分派」)。2014年末期分派金额相当於汇贤产业信托於
日至日期间的98%可供分派收入总额,并将以人民币派付。於日,汇
贤产业信托已就日至日期间向基金单位持有人分派合共人民币6.63亿
元(「2014年中期分派」)。汇贤产业信托将就截至日止年度向基金单位持有人分
派合共人民币13.50亿元。分派金额包括汇贤产业信托若干资本性质的溢利元素。该资本性质项目的
金额为人民币2.79亿元(2013:人民币2.63亿元)。
每基金单位分派
按於日已发行基金单位数目计算,日至日期间的每基
金单位末期分派为人民币0.1296元。加上每基金单位中期分派人民币0.1271元,汇贤产业信托於截至
日止年度的每基金单位分派合共为人民币0.2567元。按日基金单位
的收市价人民币3.48元计算,分派收益率为7.38%。
暂停办理基金单位持有人过户登记
2014年末期分派的记录日期将为日(星期三)(「记录日期」)。基金单位持有人的
过户登记将於日(星期一)至日(星期三)(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
停,期间不会办理基金单位过户手续。末期分派预期将於日(星期三)派付予在记录
日期名列基金单位持有人名册的基金单位持有人。
分派再投资安排待获得香港证券及期货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的认可後将提呈予基金
单位持有人,据此,合资格的基金单位持有人有权以基金单位代替现金分派。合资格基金单位持有人
可以选择以现金形式、或收取汇贤产业信托新基金单位作为分派(不予配发任何零碎基金单位)、或
同时混合以现金及新基金单位两种方式收取分派。
为符合享有2014年末期分派的资格,所有已填妥的过户表格(连同有关基金单位证书)必须於2015
年3月13日(星期五)下午4时30分前送抵汇贤产业信托的基金单位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
有限公司以供登记,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室。
於2014年5月,笙屯蹲侍崛∮珊闵杏邢薰炯爸泄ㄉ枰校ㄑ侵蓿┕煞萦邢薰咎峁┑8
亿港元三年期新无抵押贷款。该笔融资将用於偿还笙涂毓桑ā笙涂毓伞梗┑奈闯セ勾罴坝Ω痘
贤产业信托集团的一般企业资金需要。
於2014年12月,笙屯蹲式且杏邢薰舅峁2亿港元有期无抵押贷款的到期日延长一年。
该笔融资将拨作汇贤产业信托集团一般营运资金之用。
於2014年12月,笙屯蹲释獠⒔邮苡芍泄校ㄏ愀郏┯邢薰尽⒅泄ㄉ枰校ㄑ侵蓿┕煞萦
限公司、恒生银行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及香港上
海蠓嵋杏邢薰咎峁┑50亿港元三年期新无抵押贷款。该笔融资将用於应付汇贤产业信托集团
的一般企业资金需求。於报告期末,笙屯蹲什⑽薷2014年12月信贷融资提取未偿还贷款。
於2014年12月,笙屯蹲释獠⒔邮苡上愀凵虾蠓嵋杏邢薰尽⒅泄校ㄏ愀郏┯邢薰炯
星展银行有限公司提供的12亿港元三年期新无抵押贷款,并於2015年1月全数提取该笔融资,以偿
还2011年12月由上述相同放贷人提供的信贷融资。
笙屯蹲矢萜溆笙涂毓啥┝⒌难沸糯谧拾才盘崛〉奈闯セ勾钜鸯2014年5月悉数偿还
(日:零)。该循环信贷融资安排已於2014年10月届满。
汇贤产业信托的所有融资为无抵押且非後偿,与笙屯蹲仕衅渌薜盅杭胺轻岢ブ竦牡匚幌嗟取
於日,汇贤产业信托的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8.67亿元(日:人民币
32.17亿元)。按汇贤产业信托於日基金单位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人民币285.64亿元
(日:人民币279.63亿元)计算,汇贤产业信托的债务对资产净值比率为13.5%
(日:11.5%)。同时,於日的债务对资产总值比率为9.2%(2013年
12月31日:7.9%)。
银行结余及资产状况
於日,汇贤产业信托的银行结余及现金为人民币47.95亿元(日:人
民币37.40亿元),主要以人民币列值。汇贤产业信托并无进行任何货币对冲。
根据《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的规定,美国评值有限公司(「美国评值」)连续三年就汇贤产业
信托的房地产进行估值後已退任主要估值师一职。莱坊测计师行有限公司(「莱坊」)获委任为汇贤
产业信托的主要估值师,并为其於日的物业组合进行估值。
汇贤产业信托间接持有位於中国北京市东长安街一号并拥有787,059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商业建筑群之
权益,其中包括130,195平方米的购物商场、八座甲级写字楼、两座服务式公寓及一间可提供825间
客房的五星级酒店,整项商业建筑群统称为东方广场。汇贤产业信托通过其特别目的投资工具笙屯
资(为北京东方广场公司的境外合营夥伴)持有东方广场的权益。北京东方广场公司持有东方广场的
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据莱坊进行的估值,八座写字楼、购物商场及停车场於日的估值为人民币307.60亿
元(日:人民币300.80亿元),较日的估值增加2.3%。连同酒店及
服务式公寓,北京东方广场公司於日的物业总值为人民币363.66亿元,相比於2013
年12月31日则为人民币358.65亿元。
汇贤产业信托亦间接持有渖阳丽都索菲特酒店拥有人渖阳丽都的70%分派权。渖阳丽都索菲特酒店耸
立於着名的青年大街,楼高30层,建筑面积为78,746平方米,位处渖阳南部新建中央商务区的核心
按莱坊进行的估值,渖阳丽都的酒店物业於日的估值为人民币9.30亿元(2013年12
月31日:人民币9.70亿元)。该酒店於日的物业总值为人民币9.03亿元(2013年
12月31日:人民币9.70亿元)。
基金单位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
於日,基金单位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为人民币285.64亿元(日:人
民币279.63亿元),每基金单位则为人民币5.3919元,较日基金单位收市价人民币
3.48元溢价54.9%(日:每基金单位人民币5.4144元,较日基金单位
收市价人民币3.86元溢价40.3%)。
汇贤产业信托并无将其物业质押予任何金融机构或银行。受托人(作为汇贤产业信托受托人)及汇贤
产业信托的若干特别目的投资工具就本集团信贷融资提供担保。
於日,除就收购大都会广场及酒店资产提升计划的资本承担外,汇贤产业信托并无
任何重大承担。
於日,北京东方广场公司(透过其本身及透过其分公司)在中国雇用合共约510名雇
员,其中约480名雇员履行酒店营运职能及服务,而约30名雇员则处理酒店营运职能及服务以外的
法律、监管及其他行政事宜和进行及提供商业职能及服务,包括租赁及若干其他物业管理职能及服务。
於日,渖阳丽都(透过其本身及透过其分公司)在中国雇用合共约300名雇员。
除上文披露者外,汇贤产业信托由管理人负责管理,於日并无直接聘用任何员工。
本着建立及保持高水准企业管治之目标,若干已辅以内部监察及制衡的政策及程式已安排就绪,以促
使汇贤产业信托以透明方式营运。尤其是,管理人已采纳一套合规手册,其中载有管理人为遵守信托
契约、《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及规例而应用的主要过程、制度和措施。
合规手册亦载有规管管理人董事会所进行活动的企业管治政策。
於截至日止年度,管理人及汇贤产业信托在重大条款上均已遵守合规手册、企业管
治政策、信托契约及《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的条文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
章)及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的适用条文。
汇贤产业信托为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04条认可之集体投资计划,及受《房地产投资信
托基金守则》之条文规管。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16条授权管理人进行受规管之资产管
理活动。於本公告刊发日期,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25条及《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第
5.4段之规定,蒋领峰先生(管理人之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李智健先生(管理人之执行董事)、
黎慧妍女士(管理人之财务总监)、程嵩先生(管理人之副投资总监)及邓晓彤女士(管理人之企业
金融及企业发展经理)为管理人的负责人员。
受托人德意志信托(香港)有限公司已根据《受托人条例》(香港法例第29章)第77条注册为一所
信托公司,并符合资格作为按照《证券及期货条例》及根据《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认可之集体
投资计划的受托人。
全年业绩审阅
管理人之审核委员会及披露委员会已遵照彼等各自的职权范围,审阅汇贤产业信托截至2014年12月
31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
已发行之新基金单位
於截至日止年度:(i)发行予管理人合共34,168,123个新基金单位作为支付部分管理人
之费用;及(ii)就日至日期间之末期分派及日至2014年6
月30日期间之中期分派,根据分派再投资安排发行予选择代息基金分派的基金单位持有人合共
98,897,890个新基金单位。
日已发行之基金单位总数为5,297,591,509个。
基金单位之购买、出售或赎回
於截至日止年度,管理人概无代表汇贤产业信托或由汇贤产业信托拥有并控制之任
何特别目的投资工具购回、出售或赎回汇贤产业信托的基金单位。
基金单位之公众持有量
据管理人所知悉,於日有逾25%已发行汇贤产业信托基金单位由公众人士持有。
刊发2014年年报
汇贤产业信托於截至日止年度的年报将分别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汇贤
产业信托网站()刊载,亦将於日或之前发送予基金单位持有人。
基金单位持有人周年大会
汇贤产业信托将於日(星期一)或前後举行2015年周年大会,有关通告将适时刊发及
发送予基金单位持有人。
承董事会命
笙头客泄芾碛邢薰
作为汇贤产业信托的管理人
管理人主席
於本公告日期,管理人之董事为:甘庆林先生(主席兼非执行董事);蒋领峰先生及李智健先生(执行董
事);叶德铨先生、林惠璋先生及殷可先生(彭宣o先生任其替任董事)(非执行董事);及郑海泉先生、
李焯芬教授及蔡冠深博士(独立非执行董事)。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日止年度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租金相关收入
投资物业公允价值增加
酒店存货消耗
折旧及摊销
酒店物业之减值亏损
其他营运开支
管理人费用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开支
除税前及与基金单位持有人交易前之溢利
所得税开支
与基金单位持有人交易前之年内溢利
向基金单位持有人的分派
与基金单位持有人交易後之年内溢利(亏损)及
全面收入(开支)总额
非控股权益
基金单位持有人
每基金单位基本盈利(人民币元)
截至日止年度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与基金单位持有人交易前之年内溢利
非控股权益
与基金单位持有人交易前之基金单位持有人应占年内溢利
调整(附注(i)):
管理人费用
可供分派之折旧及摊销
投资物业公允价值增加
可供分派收入
额外项目(附注(ii)):
公允价值调整而产生之折旧及摊销
酒店物业之减值亏损
其他现金分派
可供分派金额
向基金单位持有人的分派(附注(iii))
-已付中期分派
-应付末期分派
分派比率(附注(iv))
每基金单位分派(人民币元)(附注(iii))
每基金单位中期分派
每基金单位末期分派
就本年度所作调整包括:
截至日止年度,管理人费用总额人民币150百万元,其中已付及应付管理人费
用人民币119百万元以17,324,045个已发行基金单位及估计将发行17,198,283个基金单位形式
支付。差额人民币31百万元已经或应以现金支付。
截至日止年度,管理人费用总额人民币147百万元,其中已付及应付管理人费
用人民币119百万元以基金单位形式支付。差额人民币28百万元已经或应以现金支付。
与加速税项折旧有关的递延税项费用人民币16百万元(2013年:人民币9百万元)及与投资物
业公允价值增加有关的递延税项费用人民币166百万元(2013年:人民币103百万元)。
基金单位持有人应占北京东方广场的可供分派之折旧及摊销人民币186百万元(2013年:人民
币151百万元),即折旧及摊销人民币211百万元(2013年:人民币207百万元)减资本开支人民
币25百万元(2013年:56百万元)。
投资物业公允价值增加人民币665百万元(2013年:人民币412百万元)。
根据信托契约,中期/年度可供分派收入之定义为管理人所计算相当於基金单位持有人应占有关财
政年度之综合溢利,并作出调整以消除若干调整(定义见信托契约)之影响,并已记入有关财政年度
之综合全面收益表。
额外项目乃管理人根据信托契约条款11.4.2决定之任何额外分派金额(包括资本)。本年度之额外
本集团收购渖阳丽都商务有限公司时,就该公司进行公允价值调整而产生之基金单位持有
人应占折旧及摊销人民币19百万元(2013年:人民币37百万元)。
2013年渖阳丽都索菲特酒店之减值亏损净额确认人民币273百万元(扣减基金单位持有人应
占有关递延税项)。
其他现金分派人民币18百万元(2013年:人民币10百万元)。
截至日止六个月每基金单位中期分派人民币0.1271元乃按汇贤产业信托(定义见附注1)
可供分派金额人民币662,869,672元除以於日5,217,013,997个已发行基金单位计算。截至
日止六个月的每基金单位末期分派人民币0.1296元乃按汇贤产业信托可供分派金额人
民币700,766,797元之98%除以於日5,297,591,509个已发行基金单位计算。
截至日止六个月每基金单位中期分派人民币0.1203元乃按汇贤产业信托可供分派金额人
民币616,186,083元除以於日5,120,210,562个已发行基金单位计算。截至日
止六个月的每基金单位末期分派人民币0.1252元乃按汇贤产业信托可供分派金额人民币646,643,943
元除以於日5,164,525,496个已发行基金单位计算。
根据信托契约,汇贤产业信托须将其每个财政年度不少於90%之可供分派收入分派予基金单位持有
截至日止年度,按汇贤产业信托该年度之可供分派收入计算,向基金单位持有人之作
出之分派之分派比率为99.0%(2013年:100.0%)。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机器及设备
土地及相关成本
非流动资产总值
土地及相关成本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银行结余及现金
流动资产总值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应付管理人费用
流动负债总额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不包括基金单位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的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不包括基金单位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的非流动负债总额
不包括基金单位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的负债总额
非控股权益
基金单位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
已发行基金单位(千个)
基金单位持有人应占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人民币元)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日止年度
汇贤产业信托是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04条获认可之香港集体投资计划。
汇贤产业信托於日成立,於日(上市日期)之前并无进行任何业务,
其基金单位自该日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汇贤产业信托受
笙头客泄芾碛邢薰(「管理人」)与德意志信托(香港)有限公司(「受托人」)於2011年4
月1日订立构成汇贤产业信托的信托契约(经两份分别於日及日订
立的补充契约修订)(「信托契约」)以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颁布之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规管。
汇贤产业信托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的主营业务为持有及投资优质商业物业,致力向
基金单位持有人提供稳定可持续的分派,达致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的长远增长。
综合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呈报,而人民币亦为汇贤产业信托的功能货币。
综合财务报表乃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此外,综合财务报表
包含证监会颁布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附录C以及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的适
用披露规定。
重要会计政策
除投资物业乃按公允价值计值外,综合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基准编制。历史成本一般以
换取货物所付代价之公允价值为基准。
除下文所述者外,截至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算方
法与本集团编制截至日止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所依循者贯彻一致。
重要会计政策C续
於本年度,本集团已首次应用以下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
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修订本)
抵销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修订本)
非金融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披露
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修订本)
衍生工具的更替及对冲会计法的延续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第21号
於本年度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所载金额及披露并无重
於授权刊发此等综合财务报表当日,本集团并无提前采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
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U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监管递延账目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约收益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
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投资实体:应用豁免综合入账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本)
收购合营业务权益的会计处理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
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修订本)
可接受的折旧及摊销方法的分类
香港会计准则第19号(修订本)
界定福利计划:雇员供款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
及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修订本)
农业:生b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修订本)
独立财务报表之权益会计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者与其联系人或合营方
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之间出售或注入资产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2010年至2012年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年度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2011年至2013年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年度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2012年至2014年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年度
重要会计政策C续
1 於日或其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於日或以後开始之期间首份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之年度财务报表生效
3 於日或其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 於日或其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5 於日或其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6 於日或其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少数例外情况除外)
管理人预期应用上述新订及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将不会对本集团的业绩及财务状况
有重大影响。
汇贤产业信托根据主要营运决策人(即管理人)为分配分部资源及评估分部表现定期审阅的
内部报告厘定其经营分部。
经营及可呈报分部订为:
东方新天地:
出租位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北京的东方广场的购物
商场及停车位。
东方经贸城:
出租位於中国北京的东方广场的写字楼。
东方豪庭公寓:
经营位於中国北京的东方广场的服务式公寓大楼。
经营位於中国北京的东方广场的北京东方君悦大酒店及位於
中国渖阳的渖阳丽都索菲特酒店。
分部报告C续
分部收入及业绩
截至日止年度
东方新天地
东方经贸城东方豪庭公寓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投资物业公允价值增加
折旧及摊销
未分配收入
未分配支出
除税前及与基金单位持有人
交易前之溢利
截至日止年度
东方新天地
东方经贸城东方豪庭公寓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投资物业公允价值增加
酒店物业之减值亏损
折旧及摊销
未分配收入
未分配支出
除税前及与基金单位持有人
交易前之溢利
分部溢利指各分部所赚取之溢利,而并无分配投资物业公允价值增加、若干管理人
费用及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开支、若干折旧及摊销费用、与每个分部业务活动无直
接关系之若干其他营运开支及其他收入及融资成本。分部溢利为就资源分配及表现
评估而向管理人呈报的计量。
分部报告C续
以下为本集团的经营分部资产分析: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东方新天地
东方经贸城
东方豪庭公寓
分部资产总值
银行结余及现金
综合资产总值
所有投资物业、土地及相关成本、酒店存货、若干银行结余及现金、若干物业、机
器及设备(主要为楼宇)、贸易应收款项及若干其他应收款项就监察分部表现及资源
分配而分配予不同的经营分部。其他企业资产(包括余下银行结余及现金、若干设备
及若干其他应收款项)不予分配。
本集团所有收入来自位於中国的业务及客户,而本集团的非流动资产全位於中国北
京及渖阳。
本集团并无任何主要客户,因为并无单一客户於本年度为本集团贡献逾10%的收入。
其他分部资料
截至日止年度
东方新天地
东方经贸城东方豪庭公寓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物业、机器及设备折旧
截至日止年度
东方新天地
东方经贸城 东方豪庭公寓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物业、机器及设备折旧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投资物业的毛租金收入
经营酒店收入
经营服务式公寓收入
投资物业的毛租金收入包括人民币13百万元的或然租金(2013年:人民币14百万元)。
投资物业的直接营运开支(主要包括若干其他营运开支、若干管理人费用及员工成本)达到
人民币523百万元(2013年:人民币513百万元)。
租金相关收入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提前终止合约补偿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银行利息收入
其他营运开支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广告及推广
租赁代理费用
物业管理人费用
物业管理费
维修及保养
其他杂项开支(附注)
城镇土地使用税
水电及能源费用
附注:其他杂项开支主要包括清洁及保安开支、客用用品及劳务费用。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须於五年内全数偿还的无抵押银行贷款之利息开支
基金单位持有人贷款之利息开支
管理人费用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开支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受托人费用
法律及专业费用
公共关系有关开支
信托行政开支
所得税开支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所得税开支包括:
-中国企业所得税
由於本集团溢利并非产生在或来自香港,故此并无提拨香港利得税。
本集团中国附属公司的估计应课税溢利按适用企业所得税率25%计提拨备中国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亦规定非中国税务居民企业从一家中国
实体收取的分派溢利(於日後产生的溢利)徵收预提税。适用预提税税率为
5%。於报告期末,就有关溢利的临时性差异已全数计提递延税项拨备。
每基金单位盈利
截至日止年度,每基金单位盈利乃以与基金单位持有人交易前之基金单位
持有人应占年内溢利人民币1,505百万元,除以5,229,589,957个基金单位(为年内已发行之
基金单位的加权平均数5,225,231,489个加上自日至日期间
可发行作管理人费用之基金单位的加权平均数4,358,468个)计算。
截至日止年度,每基金单位盈利乃以与基金单位持有人交易前之基金单位
持有人应占年内溢利人民币972百万元,除以5,122,313,782个基金单位(为年内已发行之基
金单位的加权平均数5,118,346,004个加上自日至日期间可
发行作管理人费用之基金单位的加权平均数3,967,778个)计算。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於损益内确认的公允价值增加
(a)本集团根据经营租赁持有的投资物业位於中国北京,按中期租赁方式持有,其价值
使用公允价值模型计量。
(b)投资物业於日及日分别由拥有专业资格并於相关地
点对类似物业进行估值经验的独立估值师莱坊测计师行有限公司及美国评值有限公司
重估价值。
物业、机器及设备
服务式公寓
机器及机械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累计折旧及减值
於损益内确认的
出售时撇销
出售时撇销
物业、机器及设备C续
物业、机器及设备的折旧均按其估计可使用年期,计及其估计剩余价值,使用直Q法提拨
以撇销其成本。
酒店及服务式公寓位於中国北京及渖阳,按中期租赁方式持有。
莱坊测计师行有限公司及美国评值有限公司分别於日及
日重新评估酒店的价值,该等公司为独立估值师并拥有合适专业资格及对相关地点的类似
物业进行估值的经验。於日,管理人确定位於渖阳的酒店物业并无减值。
於日,由於位於渖阳的酒店物业的估计可收回金额低於其账面值,管理人
确定有关物业经已减值。估值乃透过对酒店的一连串定期现金流量的预测,利用现金流量
折现法及8.5%的贴现率达至,亦即位於渖阳的酒店物业(包括土地、酒店楼宇以及机器及
机械)的可收回金额。於日,酒店物业的可收回金额估计为人民币970百
万元,而酒店楼宇於出现减值亏损前的账面值为人民币1,490百万元,因此於综合全面收
益表确认减值亏损为人民币520百万元,其中人民币128百万元为楼宇部分,而人民币
392百万元(附注16)则为酒店物业的土地部分。
土地及相关成本
在中国根据中期租赁持有土地使用权的预付租赁款项及其他相关成本的账面值分析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非流动资产
於截至日止年度,位於渖阳的酒店物业的土地部分的减值亏损人民币392
百万元已於综合全面收益表内确认。有关详情载於附注15。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贸易应收款项
按金及预付款项
对供应商垫款
应收利息款项
其他应收款项
於报告期间末,根据发票日期本集团贸易应收款项的账龄分析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少於或等於一个月
一至三个月
超过三个月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贸易应付款项
其他(附注)
附注:其他主要包括应计薪金、应计员工福利及若干应付营运开支。
於报告期末,根据发票日期本集团贸易应付款项的账龄分析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少於或等於三个月
超过三个月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无抵押定期贷款
借贷手续费用
以上银行贷款到期日如下:
一年以上但不超过两年
两年以上但不超过五年
减:流动负债项下列示金额
一年後到期金额
就於日授予本集团以应付本集团根据偿还笙涂毓捎邢薰(「笙涂毓伞)
授予的循环信贷融资结欠的任何未偿还款项还款,以及应付本集团一般企业资金需求的
800百万港元(相等於人民币631百万元)信贷融资而言,本集团截至日已
提取之信贷融资总额为800百万港元(相等於人民币631百万元)(日:无)。
利息按香港银行同业拆息加1.55%的浮动利率计算,并须於2017年5月悉数归还。
就於日授予本集团以应付本集团一般营运资金需求的200百万港元(相等
於人民币157百万元)信贷融资(经日期为日的补充函件修订)而言,本集团
截至日已提取之信贷融资总额为200百万港元(相等於人民币157百万
元)(日:200百万港元(相等於人民币157百万元))。利息按香港银行同业拆
息加2%的浮动利率计算,并须於2015年12月悉数归还。
就於日授予本集团以应付本集团根据偿还笙涂毓墒谟璧难沸糯谧式
欠的任何未偿还款项还款,以及应付本集团一般企业资金需求的1,525百万港元(相等於人
民币1,203百万元)信贷融资而言,本集团截至日已提取之信贷融资总额为
1,525百万港元(相等於人民币1,203百万元)(日:1,525百万港元(相等於人
民币1,200百万元))。利息按香港银行同业拆息加1.85%的浮动利率计算,并须於2016年
11月悉数归还。
银行贷款C续
就於日授予本集团以应付本集团根据偿还笙涂毓墒谟璧难沸糯谧式
欠的任何未偿还款项还款,以及应付本集团一般企业资金需求的1,200百万港元(相等於人
民币947百万元)信贷融资而言,本集团截至日已提取之信贷融资总额为
1,200百万港元(相等於人民币947百万元)(日:1,200百万港元(相等於人民
币943百万元))。利息按香港银行同业拆息加1.95%的浮动利率计算,并须於2016年4月
悉数归还。
银行贷款由受托人(作为汇贤产业信托受托人的身份)及本集团若干附属公司提供担保。
基金单位持有人应占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是按於日的基金单位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人民币
28,564百万元(2013年:人民币27,963百万元)及於日已发行的共
5,297,591,509个(2013年:5,164,525,496个)基金单位计算。
流动资产/负债净额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的流动资产净额(定义为流动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2,293百万元(2013年:人民币2,329百万元)。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的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为人民币39,487百万元(2013年:人民币39,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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