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煤矿 边际利润分析为0的时候,就是利润的最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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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nlm0402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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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为什么当边际收益等于0的时候总收益是最大的呢??这个情况是不是都可以适用在完全竞争,完全垄断和不完全垄断的情况?
载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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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个图看一下吧,还有注意一下对边际收益和总收益的定义的理解。
坚定的走自己的路!
论坛好贴推荐插:微观经济学最优化理论的重大逻辑缺陷——从企业可以赚取比最大化利润还要大的利润说起
在此插入的该文不是《新微观经济学——基于投入——产出比效率最大化的微观经济学基础重构》书中的内容,而是为了考虑如何在人大经济论坛发一贴以一棍击倒目前的微观经济学理论体系而想出来的文章,2011年1月份开始写作此文,写成后,又考虑想在杂志上发表后再在人大经济论坛出击,所以,此文还没有在人大经济论坛上发表。
本文的思想和《新微观经济学——基于投入——产出比效率最大化的微观经济学基础重构》的思想大体形成互补性的关系。本文研究表明:即使经济人的行为对象或资源的用途预先给定,经济人也是按效率最大化原则配置资源才最优,如果是企业,即意味着按利润率最大化原则配置利润最大化时的成本支出,一定可以赚取比最大化利润还要多的利润。这一研究结论又进一步否定了边际分析法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基本处于被彻底否定的地位。只有在非常极端的情形下,边际分析法才有一定的合理性。所以,与《新微观经济学——基于投入——产出比效率最大化的微观经济学基础重构》书中内容相比,边际分析法或等边际原理已经不再如书中描述那样,处于指导资源配置第二原理的位置,而是处于可有可无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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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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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利润函数中,除盈亏平衡点之外,利润率最大化时的产量与利润最大化时的产量并不相等。而生产要素的完全流动,不仅意味着任意数量的各种生产要素可以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组织生产,也意味着可以以利润率最大化为目标组织生产。如果把利润最大化时支出的成本再改为按利润率最大化为目标组织生产,在存在利润的条件下,只要AC曲线呈U型形状,对完全流动的生产要素进行重组,则总是可以赚取比最大化利润还要大的利润,原因就在于最大利润率总是大于利润最大化产量时的利润率。这说明利润最大化原则并不满足效率(利润率)最大化原则,最优化并不最优。只有资源不能流动,最后剩下的零星少量资源按MR≥MC原则配置才有必要。微观经济学最优理论存在的这一重大缺陷,根源于对最优化概念和效率概念内涵的错误理解,根源于对微积分中求极值概念的误用,错把微积分中求取绝对量极值等同于经济学中要求取的效率概念的相对量性质的极值。
关键词:最大化& 利润&
利润率& 效率&& 流动
JEL: &D21&
自新古典经济学产生以来,对其批判形成高峰并对边际主义挑战真正构成一定威胁的主要有1939年“牛津经济研究组”的调查报告、发生于美国经济学界1946年因企业调查而产生的论战、20世纪50和60年代“两个剑桥”的资本之争。这些争论主要涉及厂商理论中的边际生产力问题,特别是工资的决定问题。随后至今对新古典微观经济理论的批判主要限于对完全理性、完全信息和要素完全流动等假设条件的置疑,这些置疑和批判直接导致后来的信息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等理论的产生与发展。可以说,经济学理论的这些新发展,不仅没有削弱,反而是在更加广泛的领域丰富了边际主义思想和方法。&
尽管对新古典经济学的批判一直不绝于耳,但直接对其最优化概念的内涵进行置疑与批判还从未见过,批判的都是针对实现最优化的那些前提假设条件,而不是针对最优化内涵本身。我们研究发现,更有问题的是最优化概念内涵本身,错把所得(失)最大(小)这种绝对量性质的量等同于效率(总所得或净所得与总所失的比值)的最大(优)这种相对量性质的量。这种错误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所得最大或所失最小的时候,并不能真正实现效率的最大或最优化。当然,这样的说法首先涉及最优化概念的内涵究竟指绝对量性质的量最大最小,还是指效率这种相对量性质的量的最大最小问题。不过,如果我们把按效率最大化配置资源与按所得(失)最大(小)化配置资源两种方法做个对比,就总会发现,按效率最大化配置资源,同样的总所得所花费的资源(或成本)总比按总所失最小化的原则配置要少,或者,同样的支出,按效率最大化原则配置的总所得总要比按总所得最大化的原则配置要多,或者,正如我们的副标题所示,由于利润率最大化时的产量与利润最大化时的产量不相等(盈亏平衡时除外),在有经济利润存在的条件下,只要AC曲线呈U型形状,只要资源像按利润最大化原则配置所假设的那样,完全流动,任意在不同厂商之间组合(重组),或者说存在如M—M定理所表明的那些条件,那么,企业按利润率最大化原则,配置企业按利润最大化原则所配置的那些资源或成本支出,一定可以实现比最大化利润还要大的利润。我们如此的结论,自然表明资源配置最优化的真正内涵,始终应该是指效率的最大化,或者说是相对量性质的量的最大最小化,而不是绝对量性质的量的最大最小化。
全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引言;第二部分企业赚取比最大化利润还要大利润的具体做法;第三部分最优化概念的内涵;第四部分最大利润的非最优化对厂商其它理论的影响;第五部分结语。
二、企业如何赚取比最大利润还要大的利润?
(一)从理性经济人的性质看厂商是追求利润率最大化还是利润最大化
当前,在国内,如果不是名人,说微观经济学这种经济学的基础理论有什么重大缺陷,对于熟悉理解和掌握西方经济学的读者来说,这是很难接受的,甚至认为这是不可能的,或者一听(看)到这样的题目就可能主观地认为这种缺陷必是基于非西方经济学的逻辑而得到的结论,是两条道上跑的车。这种先入为主的主观看法,极有可能导致读者不再阅读下去,因此,本文打破行文的一般常规,首先以一个例子或一个故事的形式表明本文观点的真实存在性、正确性及其研究的意义,然后用西方经济学自身的逻辑分析其存在重大缺陷的原因。
我们以完全竞争市场厂商短期均衡时有经济利润存在为例进行分析和说明。我们知道,根据厂商市场理论,当MR=MC时(递增的MC),厂商实现短期条件下的利润最大化。下面我们通过简单的具体数据分析来说明厂商用同样多的资源或成本,可以赚取比最大化利润还要大的利润。不过,在展开下面的例子之前,我们还想特别强调一下,就是请读者牢记和深刻理解生产要素完全流动的真正涵义,千万不能仅仅理解为只有教课书上的那种唯一的利润最大化的规模和组合。完全流动意味着在完全竞争市场上生产要素在不同厂商之间可以任意流动、任意组合和任意规模,并且在任何情形下都不存在任何交易成本。实际上,即使生产要素不具有完全的流动性,只要其可流动,同时也存在着交易成本,我们的观点也不一定受影响。当然,这是理论上进一步探讨的事了。
在说明厂商如何赚取比最大化利润还要大利润之前,我们还必须特别强调,在平均成本AC曲线呈U型形状的条件下,利润率最大化并不等同于利润最大化,区别在于它们对应于两个不同的产量水平。在不同的产量水平上,厂商投入的总成本不同,相应的利润率不同,实现的总利润也不相同。就短期条件下的完全竞争市场来说,厂商实现利润最大化的方法是根据MR=MC的原则来确定产量,而厂商实现利润率(总利润/总成本)最大化的产量却在AC曲线的最低点,只要AC曲线呈U型形状而不是水平线,那么,在产品价格P&AC最小值时,利润最大化时的产量就比利润率最大化时的产量要高,或者说,产量在AC曲线最低点时的利润率最高,这一利润率高于任何其它产量时的利润率,当然也肯定高于利润最大化产量时的利润率。只要市场产品价格P&AC最小值,上述结论就成立。当然,在P=AC最小值时,上述区别是不存在的。上述分析说明见图1。
那么,在上述条件下,我们凭什么说厂商用同样多的资源或成本,按利润率最大化的方法来组织生产就可以赚取比最大化利润还要大的利润?方法其实非常简单,这就是按利润率最大化的要求来组织生产。
我们先用简单的数据分析来说明我们的结论。假设图1中的利润最大化产量q2=50,与此产量对应的平均成本AC2=9,再假设利润率最大化的产量q1=40,与此产量对应的最低平均成本AC1=8.8,同时假定产品价格P=11。则利润最大化时的产量实现的利润p2=(11-9)&50=100,利润率最大化时的产量实现的利润p1=(11-8.8)&40=88,显然,从上述简单计算中,读者自然发现利润最大化时的利润大于利润率最大化的利润,与微观经济学理论上的逻辑结果是一致的。
图1& 利润最大化产量与利润率最大化产量
上述与微观经济学理论上的逻辑相一致的计算结果不仅没有印证我们的厂商可以赚取比最大化利润更多利润的结论,好象反而是印证了微观经济学逻辑的正确性。不错,是这样的,但此时的计算结果并没有可比性,因为它们投入的总成本并不相同。我们要比的是,在投入总成本相同的条件下,按利润率最大化原则和按利润最大化原则组织生产这两种原则下利润的高低,或者,在相同的产出水平下,执行两种原则所赚取的利润高低。
现在我们先假定厂商在两种目标或原则下有相同的产出水平,均为200单位产品,是q1的5倍或q2的4倍,那么,如果按照利润最大化的原则或目标来组织生产,则该厂商200单位的产品需要设立4家生产工厂,赚取的总利润p‘2=4&(11-9)&50=400单位;而该厂商如果按照利润率最大化原则或目标来组织生产,则该厂商200单位的产品需要设立5家生产工厂,所赚取的总利润p’1=5&(11-8.8)&40=440单位。显然,同样的产出规模,以利润率最大化为目标组织生产可以赚取比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组织生产更多的利润,多了40单位的利润或者说多了10%的利润。多出的利润从何而来?从节省的成本而来。因为相同的总产出规模,厂商的总支出成本却不相同。在利润最大化生产方式下支出的总成本是9&200=1800,而在利润率最大化生产方式下支出的总成本是8.8&200=1760,两种生产组织方式下支出的总成本恰好相差40单位。而这正是由于利润率最大化生产方式下的单位产出的平均成本小于利润最大化生产方式下的平均成本,相同的总产出才导致支出的总成本不同,并最终使得在相同的产品价格下按利润率最大化方式生产的200单位产品比按利润最大化方式生产的200单位同样的产品要多赚40单位的利润。
针对我们上面所举的例子,读者有可能产生如下疑虑:①例子中所说的200单位产品需要用4家或5家生产工厂来生产,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4家或5家生产组织的性质?这4家或5家生产组织是否是一个整体,与单个生产组织是什么关系?目标上会产生什么差异吗?存不存在与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不相容或矛盾的地方?②假定的200单位产品是约束条件吗?利润最大化与利润率最大化目标相通吗?下面我们就对读者有可能产生的上述疑虑作必要的分析和说明。
要回答上述问题,我们首先不得不特别强调的是,也可以说是新古典经济学的经典理论没有特别说清楚的,这就是微观经济学在厂商理论中分析的基本单元究竟是什么的问题。从表面上看,这问题的答案似乎很清楚,就是厂商是市场经济中基本的经营活动单位,自然也是微观经济学厂商理论分析的基本单元。如果经济学在厂商理论中对经济活动单元的分析和认识到此为止,那么,它容易产生的问题是,由于生产有生产单元,经营有经营单元,它们等同吗?微观经济学分析和研究究竟是什么单元呢?这需要我们对经典厂商理论的现有内容作一些整理。第一,就生产单元来说,它应该是指能生产供应市场某种产品的完整的投入——产出系统。一个厂商或一个企业至少应该有一个生产单元,当然也可以同时有多个生产相同产品的生产单元(生产不同产品的生产单元在此不考虑)。在上面的内容中,我们把一个生产单元称为一个生产工厂。联系厂商理论中的生产函数、成本函数,它们作为描述投入——产出关系的技术系统,显然是描述单个生产单元的投入与产出关系的,而不是描述两个或两个以上生产单元联合在一起的投入——产出关系的,自然也不是描述经营单元的投入与产出关系的。在生产要素完全流动和完全信息条件下,一个厂商如果同时拥有多个生产相同产品的生产单元,则这些生产单元作为整体的效率与单个生产单元的效率完全是线性关系,整体与局部的性质完全一样。第二,经营单元目的在于盈利,一个厂商或一个企业当然是一个经营单元。作为一个经营单元,至少要有一个生产单元,也可以同时拥有多个生产相同产品的生产单元(同样,有多个生产不同产品的生产单元在此不考虑)。而在现有的厂商市场理论中,一个厂商作为经营单元,究竟是不是只有一个生产单元,并没有任何明确的交待。从厂商实现最大化利润的分析内容来看,应该是指一个厂商只有一个生产单元,但从关于厂商短期均衡向长期均衡调整过程的分析内容来看,又是允许一个厂商同时拥有多个生产单元的。所以,我们说,微观经济学在生产单元与经营单元的概念及关系上,分析不透,说得不清楚。
纵观我们的上述分析,可以说,我们假定的厂商以利润率最大化为目标组织生产的方式没有在任何方面有违背完全竞争市场大量的买方卖方、产品的完全同质、生产要素的完全流动和完全信息这四个条件或特征的地方。一个厂商同时举办多家生产工厂或生产单元,只要该厂商控制的产量不足以影响产品价格,那么,他(她)的行为与完全竞争市场上大量买方卖方的条件就不存在任何的冲突或矛盾,在逻辑上是完全可以的。因此,在总产量相同的条件下,以利润率最大化为目标的厂商按利润率最大化方式组织生产,完全可以赚取比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厂商按利润最大化方式组织生产更多或更大的利润。
其次,我们在分析中随意假定的生产200单位产品,这个200是约束条件吗?在微观经济学理论中,厂商赚取利润最大化行为是不受资源约束的。我们举例的数据也不具有任何的约束性质,因为,200只是任意一个数据,其它数据也可以,都不影响我们的结论。更重要的是,举例的数据,是常量也好,变量也好,它都只是个中介性的量。利润最大化产量与利润率最大化产量是我分析的第一步决策,在此基础上或前提下,我们才引出这个中介性的量,以进一步说明我们利润率最大化观点的正确性。从决策角度讲,这是在第一步决策基础上的第二步决策,旨在说明选择利润率最大化决策的逻辑合理性。所以,这中介性的量绝不是什么约束条件,在约束条件的问题上我们的分析没有任何有违微观经济学厂商理论基本假设前提的地方。
上述分析的是在总产出规模相同条件下以利润率最大化为目标的厂商赚取比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厂商更多利润的情形。那么,在相同的成本总支出条件下,上述结论是不是也能够成立呢?结论当然成立,因为在利润率最大化和利润最大化这两种不同的目标追求下,单位产出的平均成本本来就不相同(排除d曲线与AC曲线最低点相切的情形。本文分析的是在短期均衡时有利润存在的条件下),相同的总成本支出,赚取的利润当然不同,平均成本AC最低时赚取的总利润自然比任何其它水平的平均成本时要多。仍以上面的数据为例,假定总支出成本158400单位(等于图1中两种生产方式成本的乘积,即等于40&8.8&50&9),则按利润率最大化目标组织生产可以赚取39600单位利润,按利润最大化目标组织生产,可以赚取35200单位利润,整整相差4400单位的利润。
上述分析都是通过假定一个厂商可以同时举办多个生产工厂为例来进行说明的,也许有读者觉得虽然不违反微观经济学的逻辑,但厂商举办的生产工厂太多了。因此,为了进一步说明相同的产出规模或相同的成本支出,追求利润率最大化的厂商可以赚取比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厂商更多的利润,我们以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厂商举办单一生产工厂的产出规模或成本支出为限来说明这一产出限额或成本限额在追求利润率最大化厂商的手中如何可以赚取比最大化利润还要多的利润。仍以前面举过的数据为例。
首先假定两种追求目标下厂商的产出规模相同,都是前例中的追求利润最大化时的50单位产出。下面我们看看追求利润率最大化的厂商如何通过生产50单位的产出而赚取更多的利润。做法当然还是很简单,就是追求利润率最大化的厂商按利润率最大化的方式在AC曲线的最低点首先生产40单位产品,然后,再与其他3家也按此方式生产的厂商按等额出资的要求组建股份制的生产工厂,该工厂也按利润率最大化方式组织生产,生产40单位产品,每一厂商(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这股份制工厂生产的40单位产品,每一厂商分得10单位产品,加上厂商自己生产的40单位产品,如此,厂商就获得了按利润率最大化方式所生产的50单位产品。显然,这50单位产品赚取的利润要比最大化利润生产方式下的最大利润还要大10个单位(10=50&2.2-50&2),这多出的10单位利润从何而来?从利润率最大化方式生产的平均每单位产品成本比利润最大化生产方式平均每单位生产成本低0.2单位而来,一句话,就是多出的利润从节约的成本而来。在相同的产出规模下,既然追求利润率最大化能够赚取更多的利润,那么,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厂商,当然追求的就是利润率最大化的这种生产方式。
其次,如果我们假定厂商在两种追求目标下投入的生产成本相同,且以利润最大化生产方式时的投入成本为标准,那么,在追求利润率最大化生产方式下,上述投入的成本是不是同样能够赚取更多利润呢?我们知道,追求利润最大化生产方式下的生产总成本=9&50=450,如果按利润率最大化生产方式组织生产,最优产出规模是40,相应的总成本=8.8&40=352,还有剩余货币资本98单位需要安排,如何安排?如果不考虑厂商自己融资,自己安排生产的话,当然还可以与前面的一样,采取股份制方式与他人共同生产,如此的话,该厂商98单位的资本投资可以获得11.14单位的产品,加上厂商自己生产40单位,共有51.14单位的产品,比利润最大化生产方式下的50单位多出1.14单位的产品。相同的成本支出和同样的产品价格,在利润率最大化生产方式下既然能够获得更多的产量,利润当然也就更多,可多赚12.5单位的利润。
当然,在分析中,为了说明厂商在利润率最大化生产方式下完成与利润最大化生产方式下相同的产出规模或成本支出规模,我们引入了股份制这一企业组织形式。现在的问题是,这一组织形式的引入,是否与完全竞争市场的条件或特征相违背。熟悉M—M定理或新制度经济学的读者都知道,在生产要素的完全流动和完全信息的假设条件下,生产的组织形式对资源配置效率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因此,我们在厂商行为分析中引入股份制这种组织形式,与完全竞争市场的条件或特征同样不存在任何冲突或逻辑上的矛盾,是完全可以相容的。如果你一定认为这种组织形式的引入,产生了交易费用,先不说这与完全竞争不存在交易费用相矛盾,即使存在,也应该明白,只要合作多产生的利润超过产生的交易费用,合作也是合理的。
笔者在此之所以不厌其烦地解释和说明如何可以赚取比最大化利润还要大的利润,实在是因为纠正人们深信不疑的观念难乎其难,并不仅仅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希望读者能够理解。
虽然上述分析已无可争辩地说明厂商追求利润率最大化的合理性,但在结束本小部分内容之前,我们还想就文中所分析的厂商追求利润率最大化的最优决策与微观经济学理论中的厂商追求利润最大化这种所谓的最优决策这两种最优决策之间的区别作一简单地分析,这种分析仅限于两者在决策程序上的差别,而且仅限于文中所分析的厂商追求利润率最大化决策的程序与追求利润最大化决策程序差别的分析。至于产生它们之间区别的深层次原因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在下面的内容中我们再作分析。
首先,我们先概述一下微观经济学理论所阐述的厂商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决策程序。简单地说,微观经济学理论所求取的最优化(包括厂商的最优化),都是在有约束或者无约束条件下,并且如果有约束,又进一步分为等式约束和不等式约束两种情形,运用拉格朗日方法或者库恩——塔克条件进行求取的最优化,在此我们称为一步决策的最优化。而我们在文中所分析的厂商以利润率最大化为目标组织生产实现比最大化利润还要大的利润的决策方法,则是两步走的分析方法,第一步与微观经济学的方法一样,找出厂商实现利润最大化的产量或成本支出;第二步,在第一步分析的基础上,按利润率最大化目标重组资源或生产,以实现更大利润。这种两步决策的分析方法,当然不是能够直接用拉格朗日方法或者库恩——塔克条件进行求取的最优化。在此我们要特别说明的是,我们所说的两步决策,仅仅是为了说明厂商可以赚取比最大化利润还要大的利润,并不是指厂商如果要以利润率最大化为目标,就要进行两步决策。真正追求利润率最大化的厂商,他只需要按利润率最大化的目标直接决定产量规模就可以了,就如图1中的产量q1,可以直接决定。至于是不是也可以用拉格朗日方法或者库恩——塔克条件进行求取,在逻辑上我们认为完全可以,只不过目标函数不同而已,我们分析的厂商目标始终是利润率最大化,而不是利润最大化,利润最大化也是利润率最大化基础上的利润最大化。
(二)从竞争的手段或压力看厂商是追求利润率最大化还是利润最大化
竞争虽然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但作为研究市场经济理论的微观经济学,基本上没有对竞争的过程、机制和手段作系统化、形式化的研究,当然也没有对作为竞争的最基本手段——价格的作用机制有系统化、形式化的研究,这也许是由完全竞争市场的完全信息假设所导致的。完全信息假设虽然在微观经济学的内容安排上仅属于完全竞争市场理论的内容,但在实质上,这一假设条件对四种性质的市场都是适用的。正是信息的完全性,所以,厂商对价格的调整自然就一步到位,达到最优,从而也就看不到价格在竞争中的调整过程以及这种调整对价格作用的显示。特别是,在完全竞争市场,厂商仅仅是价格的接受者,完全不需要把价格作为竞争的手段,所以,在逻辑上最有竞争性的市场在理论上反而看不到任何的竞争,这是不是中国人常说的物极必反现象我们暂且不去管它,但为了进一步说明按利润率最大化目标组织生产优于按利润最大化目标组织生产,在此我们不妨假设完全竞争厂商打价格战,看看追求利润率最大化的厂商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厂商在市场上谁更有竞争力。
继续联系图1进行分析和说明,现在我们假定某完全竞争产品的市场上只存在着以上述两种目标之一为目标的厂商,称以利润率最大化为目标的厂商为A类厂商,称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厂商为B类厂商,并且进一步假定开始时两种类型目标的厂商数量大体相等,现在开始竞争,那么,哪种类型目标的厂商更有竞争力呢?我们知道,在图1中,以利润率最大化为目标的A类厂商,由于其在q1产量上的平均成本是最低的,自然低于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B类厂商在q2产量上的平均成本。正因为以利润率最大化为目标的厂商平均成本最低,所以,A类厂商最有条件降价,以低于图中P的价格销售其产品。在不断的降价过程中,一直降到等于最低平均成本之前,B类厂商面临着,一是价格高于A类厂商(B类厂商可能也降价到与A类厂商相等的水平,但因A类厂商不断地降价,使得A类厂商的价格水平始终低于B类厂商),因而导致其产品无市场需求,二是平均生产成本高于A类厂商,因此,只要B类厂商生产,就面临着亏损的局面,从而使得B类厂商被淘汰出市场。分析到此,也许有人说,在价格降到平均成本的最低点时,两类目标的厂商一切就完全一样了,不错!静态地看是这样,但从动态竞争角度看就不是如此了,因为A类厂商可能利用原先的盈利把价格降到最低平均成本水平以下,把B类厂商挤出市场以获取未来更大的市场份额。当然,可能还有人说,这是完全竞争的市场,生产要素具有完全的流动性,B类厂商不一定有什么损失。是的,即使如此,B类厂商在和A类厂商的竞争中,没有得到利润,或者得到的利润也少于A类厂商,所以,A类厂商的竞争力强于B类厂商,这是不容置疑的。
其次,如果市场不是完全竞争市场,而是垄断竞争市场,那么,结论又如何呢?结论与完全竞争市场一样。因为,以利润率最大化为目标的企业与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企业相比,总是存在着成本优势,进而就有价格竞争的优势,因而在竞争中就能够通过价格战把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企业淘汰出局。所以,追求利润率最大化,不仅是厂商作为经济人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市场竞争的必然要求。
上述所举的例子无非说明,既然厂商同样的成本支出可以赚取比最大化利润还要大的利润,这必然表明微观经济学关于厂商行为的最优化理论在逻辑上存在着重大缺陷,所谓的最优化根本就不是最优。
(三)在亏损条件下厂商是追求亏损额最小还是追求亏损率最小?
上述分析的是短期条件下有利润存在时厂商的行为,如果完全竞争的厂商处于短期亏损状态,那么,厂商究竟按微观经济学的亏损额最小化原则来决定产量,还是按照我们的亏损率最小化的原则来决定产量呢?的确,按微观经济学的MR=MC的原则进行生产,确实可以使亏损额最小,但亏损率并不是最小;如果按亏损率最小化原则进行生产,亏损额通常又不是最小。那么,厂商究竟按何种原则决定产量大小才是最合理的呢?
从厂商竞争的角度来看,在亏损条件下进行生产,如果厂商按照我们的亏损率最小化原则进行生产,显然,它在亏损状态下进行生产的持久性要比按MR=MC的原则进行生产的厂商强,原因就在于按我们的原则进行生产的亏损率比按主流经济学原则进行生产的亏损率低,所以,在竞争的条件下,它能存活更长的时间,这说明按我们的原则进行生产的厂商更具有竞争力。正因为按我们的原则进行生产的厂商更具有竞力,所以,在亏损状态的竞争中,它可以淘汰那些按MR=MC原则进行生产的厂商而最后赢得市场,并获取超额利润。据以上分析,我们当然不难下结论,这就是按我们的亏损率最小化原则进行生产的厂商更符合竞争性市场的本质要求。
特别是,如果我们象前面一样,在此打破微观经济学的完全竞争市场厂商不需要自主定价的观点,假定完全竞争的厂商出于主动竞争的需要,可以对自己的产品参照市场价进行定价,那么,我们相信,按我们的原则进行生产的厂商由于成本优势的存在,在亏损状态的竞争中,它可以把价格定得比按主流经济学原则进行生产的厂商稍为低一点,这必将会更快地淘汰按亏损额最小化原则进行生产的厂商。
分析到此,也许还有人要说,按微观经济学原则进行生产的厂商在亏损状态下占用的资源绝对量要比按亏损率最小化原则组织生产的厂商少,省下的资源可以用于其它产品市场的生产而获取利润,这不是更合理吗?对此,我们要说,厂商进行某种产品的生产,其占用的资源量并不受到市场的约束。既然如此,厂商在生产中按亏损额最小化原则配置资源为什么非得把自己置于不利的竞争地位,这显然是没有道理的。
三、最优化概念的内涵
&&&&不弄懂最优化概念本身的真正内涵,我们也就无法真正明白微观经济学最优化理论的逻辑缺陷。但是,最优化并没有统一的涵义,它是随环境或约束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如果我们把自然选择的结果看作为是一种最优选择的话,那么,我们就能深刻理解最优化的内涵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外界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然而,具体到经济学的内容上,虽然最优化的具体内涵也没有被统一地真正定义过,但其所指的具体涵义人们还是有统一认识的,这就是资源配置效率的最优化。因此,在经济学上,对最优化概念内涵的理解,实际上就是人们对最优效率概念内涵的理解。
(一)最优效率概念的内涵
效率是一个什么样内涵的概念?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应用经济学中广泛使用效率一词,但主流经济学对此概念的内涵并没有专门的论述或定义。在经济学的基础理论中,效率一词主要出现在福利经济学中,在经济学基础理论的其他内容中,这一词汇并不直接出现。从最优效率在福利经济学中的涵义来看,其涵义等同于帕累托最优,即指一定量的资源在各用途上的配置达到最优状态,处于无法进一步加以改进的境地,而非效率状态则指一定量的资源在各用途上的配置存在着帕累托改进的余地。从上述涵义来看,经济学基础理论中的这种效率涵义是针对一定量的资源配置来说的,即资源量预先给定或已知。如果用这一涵义联系我们前面分析的完全竞争厂商利润最大化或者利润率最大化的生产方式来看,显然,我们会发现,厂商实现利润最大化或利润率最大化投入的资源量或成本并不是预先给定的,这一投入的资源量或成本是由利润最大化或利润率最大化决定的。用经济学的术语说,就是在福利经济学中,效率是针对预先给定的资源量这一外生变量而言的,而在厂商实现利润最大化或利润率最大化的生产中,投入的资源量或成本则是内生变量。显然,利润最大化、利润率最大化与帕累托最优这两组概念,在利用它们时的前提条件是不同的。特别是,利润最大化和帕累托最优,如果说它们都是微观经济学中效率概念在不同具体条件下的应用,那么,我们可以说,微观经济学在应用这两个概念时,并没有保证它们基本内涵的一致性。当然,它们在逻辑上也有相一致的地方,这就是它们所指的最优都是指某种所得的最大化,即利润最大化(针对厂商)或者总所得最大化(针对一经济体系),在量的性质上都是指某种绝对量的最大化,而不是指相对量或比值的最大(小)化。
在此我们之所以要谈到量的绝对量、相对量性质,是因为在应用经济学、企业管理和日常生活中被极其广泛运用的效率概念都是指相对量性质的效率概念,而不是绝对量的性质,恰好与微观经济学中效率概念的绝对量性质相反。在此更需要我们特别强调的是,在前面我们所运用的利润率概念也是一个相对量性质的指标,当然与利润最大化这种绝对量性质的指标在量的性质上相反。因此,纵观上述效率概念量的性质,我们就有了两种量的性质截然相反的效率指标。这两种性质截然相反的效率指标,除了量的性质不同之外,它们之间还有什么联系和区别呢?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我们仍然回到经济学研究的资源配置问题上,从资源配置的前提条件、配置的原则或方法,来探讨效率概念两种内涵运用的前提条件以及它们的区别与联系。
1.绝对量性质的效率概念与相对量性质的效率概念的区别
根据上述的分析,笔者把效率概念需要讨论的内容概括为两个方面和三个层次。
两个方面是指,效率内涵绝对量的最优化(包括最大或最小)和相对量的最优化(也包括最大或最小,这取决于总的得与失这两个绝对量在分子分母上的位置)。
一是约束条件下的绝对量的最优化,如帕累托最优、消费者均衡,就是指在资源、收入已知或既定的条件下总所得的最大化,或者,反过来,在所得既定条件下的投入、支出绝对量的最小化;
二是在投入或产出方面无约束条件下的绝对量的最优化,如利润最大化、总产量最大化、总收益最大化,这些用于分析厂商行为的最优化在微观经济学中通常是不存在资源约束的,当然也可以存在资源约束,如生产可能性曲线用于分析厂商行为时,就是有资源约束的。如果存在着约束条件,那么,这就变成前一性质的问题。
三是相对量的最优化,如利润率最大化。因为到目前为止微观经济学在分析经济人个人行为时并没有讨论过这种性质的最优化,所以,这种性质的量的最优化与资源的投入、产出存不存在约束关系也同样是没有讨论过的,所以需要我们在此现行讨论。我们首先假定在厂商的投资行为中存在着资源约束,比如前面例子中的厂商,假定其资源的货币价值量是1800或者450,根据在例子中的分析,我们知道,厂商总是可以按照利润率最大化的要求来进行生产。如果是其它任意给定的资源量或货币资本量,厂商仍然可以按照利润率最大化的要求进行生产,如参股。实际上,这意味着,不管预先给定的资源或货币资本量是多少,厂商总是可以实现利润率最大化的要求。这说明,在厂商追求利润率最大化的目标下,考虑有没有约束条件的存在是没有意义的,或者说,无论存在不存在资源的约束,厂商总是可以实现利润率最大化,赚取比最大化利润更多的利润。
为什么在厂商追求利润率最大化的目标下,考虑有没有资源约束上是没有意义的呢?原因究竟何在?原因就在于资源在不同经济人个体之间总是可以融通的。为了说明这种融通性的存在对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在此我们不妨首先假设经济人个体的资源是有限的(从所有权的角度看),是预先给定的常量或外生变量,但由于不同经济人个体之间的资源可以通过股权、借贷等方式在不同经济人个体之间融通,从而使得投入到每个生产工厂、生产企业的资源量不再是预先给定的常量或外生变量,而是可以根据利润率最大化的要求在不同生产工厂、不同企业、不同经济个体,甚至于在不同产品之间进行流动而变成需要内生确定的变量。特别是完全竞争市场的完全信息假设和生产要素的完全流动假设,更使得资源(量)约束的概念变得毫无意义。
分析至此,也许有人有这样的疑问,就是整个社会在一定时期内的资源量是有限的,难道从整个社会来看,这一约束也没有意义吗?
在此我们要特别强调的是,我们得出的上述结论是从经济人个体角度进行分析的,得出的结论自然是针对经济人个体而言的。至于上述结论从整个社会来看是否也适用,这是需要我们作进一步分析的问题。
从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来看,各种各样的资源和产出必须在用货币计量的基础上才可以比较和分析,而一旦整个社会的投入与产出用货币统一起来以后,那么,在本质上,这就和我们在前面例子中分析的完全竞争市场中的企业一样,无论投入的资源预先给定还是不给定,只要按效率最大化原则生产,就总能够生产出比按总收益最大化原则更大的收益。当然,如果还不能明白的话,我们也可以先假定各企业生产的各种产品都是按利润最大化原则生产的,然后在此基础上,我们把生产各种产品的资源再按利润率最大化原则生产,根据我们在前面例子中的分析,我们知道,用于生产各种产品的一定量资源一定可以生产出比按利润最大化原则更多的产品来,进而整个社会的一定量资源所生产的各种产品的产出量都在增加(此段分析没有说明长短期和市场的垄断竞争性质。事实上,我们的结论对长期、短期和不同性质的市场都是适用的,只有在所有产品市场都是完全竞争的长期均衡市场时,我们的结论才不再成立,或者说,此时按效率的两种内涵生产所得产出是一样的)。
因此,我们分析的按效率最大化原则生产所得结论,无论是对经济人个体,还是对整个社会,无论资源量有约束还是无约束,都是适用的。
我们的这一分析结论也解释了日常生活、生产中为什么各种各样的经济人(包括消费者、厂商、政府机关、学校等)总是追求、讲究相对量性质的效率、最大效率为主,而不追求、不讲究或很少追求、讲究某种绝对量最大化的原因。
&&&&上述内容我们结合经济学的研究从量的性质和约束条件存在与否对效率的影响分析了效率概念两种内涵的区别。实际上,这种区别我们从纯粹量的关系角度是很容易得出的,我们都知道,在相对量性质的效率最大化的条件下,无论是针对给定的投入,还是针对给定的产出,或者在这两者都没有给定的条件下,只要已经是相对量性质的效率最大,那么,这必定意味着资源的利用率最高,再没有其它的用法或途径还能导致比此效率更高的效率。而如果我们得到的是某种绝对量性质的最大化,如利润最大、总收益最大,我们可能就会说,这不过是你不计代价(即某种机会成本)的投入所得到的结果,投入、产出的比率很低,浪费了资源的使用,就像计划经济年代追求总产值、总产量最大化一样,都是不计效率(相对量性质的效率)的表现,因此,追求利润最大化而不是追求利润率最大化,在本质上与计划经济年代追求总产值、总产量最大化一样,都是非效率(相对量性质的效率)表现,是50步和100步的关系。
2.绝对量性质的效率概念与相对量性质的效率概念的等同性
为了进一步理解效率概念两种内涵的区别,我们还必须理解它们在什么条件下是等同的。只有明白了效率概念两种内涵的等同性,我们才能真正明白和理解它们的区别以及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我们为什么追求的总是相对量性质的效率而不是绝对量性质的效率。我们以前面例子的继续分析来说明。
在前面例子中,利润最大化的产量q2=50,与此产量对应的平均成本AC2=9,总成本TC2=450,利润率最大化的产量q1=40,与此产量对应的最低平均成本AC1=8.8,总成本TC1=352。现在我们就以两个总成本数据450和352的对比分析来说明两种效率内涵等同的条件,并且分企业和整个社会两种情形来讨论。
先讨论企业情形。假定一企业有一笔介于352与450之间的用于生产某种产品的货币资本或资源,现在需要我们考虑的就是在什么样的条件下企业按两种效率内涵生产所得到的利润或利润率是相同的。联系前面的分析,我们知道,只要企业有多于按利润率最大化方式生产所需352单位的货币资本或资源,同时又小于按利润最大化方式生产所需的450单位的货币资本,不足以满足企业建立两个生产工厂,企业就可以在社会范围内通过股权或信贷方式组建新的满足利润率最大化要求的生产工厂,从而也就不可能得到两种效率等同的结论。因此,要想得到这样的结果,唯有的方法就是企业不能通过股权或信贷方式来组建新的满足利润率最大化要求的生产工厂,那么,相应的问题就是,在此条件下,企业多于352单位而小于450单位的这部分货币资本或资源怎么处理?我们说,唯有此时,微观经济学一直追求的那种利润最大化的生产方式就派上用场了,即只要MR≥MC,企业就可以把这些超过352单位的货币资本或资源继续投入到原来产品的生产中,以求得更多的利润。此时,我们说,企业追求的利润率最大化与利润最大化才是一回事,没有任何区别。否则,或者反过来说,只要资源在不同经济人个体之间可流动,有经济利润存在(排队完全竞争市场的长期均衡),则利润率最大化与利润最大化就始终是内涵不同的两种效率概念。
&&&&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地问,导致企业不追求利润率最大化而不得不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资源不能在不同经济人个体之间进行流动的原因或情形又是什么呢?联系现实来看,主要有如下三种情形:一是资源的专用性。某种特殊资源只能用于生产某种特殊产品,如果存在着超过利润率最大化生产所需资源的多余一小部分资源,并且同时也不存在这种资源交易的市场,或者存在着这种资源交易的市场,但资源价格太低,那么,在此条件下,这一小部分的多余资源就只能按利润最大化生产方式配置以赚取更多利润;二是资源并不是特殊的某种专用资源,或者就是某种货币资本,但由于资源或资本在不同经济人个体之间流动的风险太高,或者交易费用太高,则在此条件下,超过利润率最大化生产所需的多余一小部分剩余资源,也就不得不按利润最大化生产方式来配置以赚取更多利润;三是政策规定所致,如财政的专款专用资源就有此特性,当然也一定是按利润率最大化生产方式配置后多余的一小部分剩余资源,而不是整个的资源都按利润最大化生产方式进行配置。
以上讨论的是企业的情形。如果就整个社会来看,在一定时期内资源量当然是个常量,与资源或资本不能流动的单个企业在实质上是一回事。对整个社会的这些资源如何配置才能利用效率最高?方法当然也同资源或资本不能流动的单个企业一样,按相对量性质的效率最大化原则配置,只有当配置到最后,如果还有一小部分剩余资源,这一小部分剩余资源的量不足以满足相对量性质的效率最大化所需要的配置量,那么,在此条件下,这一小部分剩余的资源才可以遵循利润最大化原则,按照等边际原理配置在若干种产品上。
(二)资源最优化配置或最优效率配置原理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总结出资源配置的如下原理:追求相对量性质的效率的最大化是资源配置的首要的、第一追求原则,这一原则对资源量无论预先给定还是不给定,或者有约束还是无约束,也无论是对企业个体还是对整个社会,都是适用的。只有在追求第一原则之下,如果还有一些零星少量的、不足以满足相对量性质的效率最大化所要求的资源量,才可以按等边际原理,或者边际分析法来配置最后剩余的少量资源,这就是说,等边际原理,或者边际分析法在资源配置过程中最多只起到某种辅助作用,而且这种辅助作用并不是在资源配置的每时每刻过程中都能起到辅助作用,它的作用只限于在追求相对量性质的效率最大化的基础上,对最后有可能剩余的少量零星资源的配置起指导作用。如果说追求相对量性质效率最大化是资源配置的第一原则,那么,从我们上述分析等边际原理、边际分析法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来看,恐怕它们很难有资格被称为资源配置的第二原则或法则。
(三)边际分析法或等边际原理为什么不能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上述我们对等边际原理、边际分析法在资源配置中作用的否定,基本上也就是在厂商行为领域对主流的微观经济学最优化理论的否定。那么,为什么按等边际原理或边际分析法不能实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呢?这得从等边际原理或边际分析法的本质说起。
首先,边际分析法所分析的量的关系仅仅是一种局部的量的平衡关系,如MR=MC、MU=lP,所表明的仅仅是所得与所失之间的一种得失平衡关系,而且是边际上的或局部的所得与所失之间平衡关系,是得失的平衡,而不是什么东西处于最优状态时的平衡、均衡。边际上的得失对比的平衡状态,所能告诉我们的最多也就是在一定条件下某物所处的临界状态,如向水缸里加水,我们知道,当流进与流出刚相等的那一刻,水缸里的水满了,最后一根稻草加到骆驼背上把骆驼压死了,我们知道了骆驼在某一瞬间能所承受的最大载重量,除此而外,我们还能知道什么?难道你能说你知道了骆驼的最优载重量?或者说骆驼在某一瞬间能所承受的最大载重量是最优载重量?谁要是这么认为,自己背一下稻草,就一定知道这种说法简直是胡说八道。总而言之,边际分析法、等边际原理所能告诉我们的,就是事物的临界状态,与事物是否处于最优状态无关。
其次,按等边际原理或边际分析法之所以不能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还在于这要配置的资源,无论是有约束的预先给定的已知量,还是无约束的可变量,我们要实现的都是这一资源量在整体上的最优效率配置,只有资源在整体上实现的最优效率配置,才是资源的最有效利用,局部的或者部分的资源最优配置,并不能代表或者表示资源在整体上的最优配置,何况等边际原理或边际分析法本身就是对整体中的部分资源是否可以实现最优配置,也是无法作出判断的,又怎么能够对整体的资源是否实现最优效率配置作出判断呢?更一般的,局部分析是否可以替代整体分析?或者局部性质是否可以替代整体的性质?除了我们要分析的对象(这一对象在经济学中应由投入与产出这两部分的关系构成,而不是指其中的某一对象)部分与整体完全同质,且与数量多少毫无关系,也许我们才能够作出肯定的回答,就像消费某种物品一个与两个完全一样,或者生产某种物品一个与两个在任何方面都是完全一样的,否则的话,我们只能作出否定的回答。在其他的任何学科研究中,也不会作出肯定的回答,而只会作出否定的回答。从哲学的研究来看,虽然整体论与还原论的关系还不是非常清楚,但大家也都知道,整体与局部是不一样的,局部不能替代整体。即使在社会科学中使用还原论方法最为典型的经济学自身,在分析量的关系时,使用了那么多复杂的数学工具来刻划量的关系,这充分地表明了经济学研究是认识到了局部与整体的不同,可偏偏却又用量的局部关系特征(增量或边际量间的关系)来表明整体上量的关系(总的投入与总的产出的之间关系)性质,大概是最奇怪的事了。也许,这正是经济学大量使用复杂数学工具所致,更具体地说,是经济学错误地理解和使用微积分所致,错把微积分中的求极值简单地等同于经济学中(产出)最大(投入)最小。微积分没有错,经济学求最大最小值也没错,错就错在经济学没有真正理解所求的最大最小是什么性质的量的最大最小。也许是经济学的运气不好,它偏偏求的是产出最大或投入最小,而不是求投入与产出比值的最大最小。
四、最大利润的非最优化对厂商其它理论的影响
上述内容基本是针对完全竞争的产品市场进行分析和说明的,实际上,我们分析所得的结论不管是针对完全竞争的产品市场,还是针对完全垄断产品市场、垄断竞争产品市场、寡头产品市场这三种类型的产品市场,都是适用的。就是说,不管在什么性质的产品市场上,在同样的支出规模条件下,厂商以利润率最大化为目标组织生产都能赚取比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组织生产更多的利润,有心的读者可以自己去证明。
在此我们需要进一步讨论的是,厂商追求利润率最大化而不再追求利润最大化这一行为目标的改变,是否会对其他理论,特别是对厂商行为的其他理论产生某种颠覆性的影响,在笔者看来,这种影响是的确存在的,具体来说,主要是对厂商产品供给曲线理论、厂商要素需求理论、生产理论产生颠覆性的影响。
&&&(一)对厂商产品供给曲线理论的影响
对厂商产品供给曲线影响最显著的是完全竞争市场产品供给曲线。在完全竞争产品市场,微观经济学基于利润最大化的原则MR=MC推导出一条向右上方倾斜的供给曲线,显然,在我们的厂商追求利润率最大化的原则下,无论产品价格上升还是下降,完全竞争市场利润率最大化的产量都不会改变,除非厂商基于产品价格的上升或下降按利润率最大化的产量成倍数地增加或减少产量,因此,在产品价格变化的条件下,我们有可能得到一条价格与产量呈正相关的点状型的产品供给曲线。如图2所示。但厂商成倍地增加或减少产量,按微观经济学的传统,这显然属于长期条件下的现象,因此,也可以说,图2中的供给曲线是完全竞争厂商长期条件下的产品供给曲线。那么,完全竞争厂商在短期条件下存在供给曲线吗?按照我们前述的在资源可流动的条件下,我们认为具有完全流动性的生产要素当然没有必要追求利润最大化,而是可以通过流动方法追求利润率最大化,因此,对单个生产工厂或生产线来说,最优产量是不随价格而变的,可以说存在着一条垂直的供给曲线。
完全竞争市场厂商产品产量与价格的关系
对其他性质的市场,问题就复杂了。在微观经济学的理论中,厂商虽然按MR=MC的原则追求利润最大化,但因需求曲线可能存在的非平行移动,所以不存在产量与价格一一对应呈正相关关系的供给曲线。那么,在我们的厂商追求利润率最大化的条件下,存在不存在供给曲线呢?我们认为,结论与完全竞争市场一样,即短期条件下单个工厂或生产线存在着一条垂直的供给曲线;在长期条件下则也存在着如图2的供给曲线,不管需求曲线的移动是平行的还是非平行的移动,只要价格提高,产量就有可能提高,反之,则相反。
注意,对得到如图2所示的供给曲线,我们始终是说有可能,而不是说必然。为什么?因为在资源或生产要素可以完全流动的条件下,就算产品价格在提高,但只要厂商还有其他可供选择的利润率更高的投资途径,厂商就不一定选择增加投资原有产品的生产,所以,我们说,这条供给曲线只是有可能存在。但对整个行业而言,结论又如何,感兴趣的读者不妨自己分析一下。
(二)对厂商要素需求理论的影响
在微观经济学的理论中,厂商对生产要素的需求同样是基于利润最大化原则进行推导和分析的。那么,现在在厂商追求利润率最大化的条件下,厂商对生产要素的需求又该有如何的变化规律呢?根据上述分析的价格变化与产量的关系,我们知道,要素的需求服从于产量的变化,虽然产品价格的变化不一定引起产量的变化,但当生产要素的价格发生变化的时候,必然引起平均生产成本的变化,而当平均生产成本变化的时候,即使厂商决定继续生产原来的产品,那么,也有可能因平均成本的改变而改变利润率最大化的最优产出规模。分析至此,我们有了两个可能:一是产品价格变化可能改变产量,二是平均成本变化有可能改变最优产出规模。这两个可能叠加在一起,可以有许多种可能,限于篇幅,我们就不多分析了。但可以肯定的是,微观经济学基于利润最大化原则推导出的要素需求曲线在我们的厂商追求利润率最大化的理论中肯定是不存在的,或者即使存在一条类似的向右下方倾斜的要素需求曲线,但也会不是原来含义上的要素需求曲线。
(三)对厂商生产理论和成本理论的影响
问厂商追求利润率最大化是否对生产理论及成本理论的影响,这要看我们如何理解要素流动性的概念了,如果生产要素只是在原来生产的产品上流进流出,我们认为,厂商追求利润率最大化对生产理论及成本理论没有影响。但是,一旦我们打破上述假设,厂商在不同产品间追求利润率最大化的产品,生产要素可以在不同产品之间进行流动,甚至于可以选择生产或不生产,那么,微观经济学的生产理论就必须受到影响。这问题更复杂了,限于篇幅,我们也就不多分析了,在此我们只是提出了这个问题。还有帕累托最优的问题,我们也不多说了。
微观经济学最优化概念贯穿整个理论体系,而本文仅仅就厂商在市场上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还是追求利润率最大化对微观经济学最优化概念的内涵和存在的严重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说明,对涉及最优化概念的大部分其它内容在文中都没有提及,或虽有提及,但没有展开任何分析。特别是消费者的最优化消费行为,因为不存在诸如最高平均产量或最低平均成本那样的最大平均效用或最低平均支出的概念,所以,我们对消费者行为理论避而不谈。不谈不是因为微观经济学消费者的最优化消费理论不存在问题,实在是因为受篇幅限制而无法展开。所以,本文的目的只能限于提出问题和重新界定最优化概念的内涵。至于在相对量性质的效率最大化基础上如何重新构建整个微观经济学最优化理论体系,可以参考新近出版的本人拙著《新微观经济学——基于投入—产出比效率最大化的微观经济学基础重构》一书。本文与本人拙著大体上形成一种互补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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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全竞争条件下是否存在企业,在国内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看法,但生产组织总是存在的,不然就没有交换的对象和产品市场的存在。至于这些生产组织是否能称之为企业,我们不予讨论。但可以肯定的是,在完全竞争条件下,不管生产如何组织,交易费用都是不存在的,与组织方式、形式无关。
我同事王智慧先生根据我图中数据提供了价格水平和相应曲线的成本函数:
,在此表示感谢!
说实在的,主流的微观经济学理论在分析厂商实现利润最大化的问题上,是有违其逻辑前提的,在经济人假设和生产要素完全流动条件下,厂商怎么可能只建一个生产工厂或生产单元来赚取利润呢?在不与完全竞争市场单个厂商不影响产品价格假设相冲突的条件下,只要存在利润,厂商会建尽可能多的生产单元的。
我的同事王智慧先生把这200单位产量,进而把2200(即产量200与价格11的乘积)的收入作为预先给定的已知量,来求实现最大化利润和最大化利润率时所需要的生产工厂数量,结果一样,都是需要5
个生产工厂,与我们在文中分析的按利润率最大化方式组织生产需要5家工厂的结论一样。但他不认同本文的观点,理由是这结论也是厂商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结果。
实际上,在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这种合作组织是不是标准意义上股份制,尚值得讨论。
此处没考虑固定成本与变动成本的区别,或者均看作为是变动成本。如果考虑它们的区别,也不影响我们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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