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11 股票经多年配股值多少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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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交通(600611)公告正文
上海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公告
&&&&&&&&&&&&&&&&&&&&&上海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公告
&
&&&&&&&&&&&&&&&&&&&&&&&&&&&&&&&&&&&&&&&&&&说明&&&&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报告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
&&&&&&&&&&&&&&&&&&&&&&&&&&&&&&&&&&上海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股份变动的原因
&&&&本公司为了缓解供求矛盾,进一步改善上海的投资环境,增加公司的出租汽车和中巴车辆,提高车辆档次和相应的修理能力,根据沪证办(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号文的要求,&依据一九九四年二月十七日公司一届三次董事会和三月二十二日公司一届三次股东大会批准的《上海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增资配股方案报告》、《关于1994年增资配股国家股配股权证转让的请示》,以及十一月九日公司一届五次董事会重新审议《一九九四年增资配股实施方案》的决议编制了《上海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配股说明书》。
&&&&本公司一九九四年配股申请报告及配股材料经上海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1994)第134号文批复,及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沪国资基(1994)第094号文国家股配股权证转让的批复,向全体股东配售3779.7万股普通股,其中向B股股东配售1800万股,向国家股股东配售1679.7万股(国家股将其1600万股配股权转让给社会公众股股东,每股收取转让费0.20元,其余79.7万股,由国家股股东自己配售),向社会公众股配售300万股(加上国家股转配部分1600万股,合计可配售1900万股)。
&&&&二、本次配股主承销商为上海申银证券公司,国际协调人为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国际承销商为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高诚证券有限公司、宝源投资有限公司、唯高达香港有限公司,余额(包括转配部分)由承销商全部包销。
&&&&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1、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公司名称:上海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日
&&&&单位:万股&&&&每股面值:1元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配股&&&&本次变动后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国家股:&&&&&5599&&&&&&&&&&&+79.7&&&&&&&&&&&&&&&&&5678.7
2、个人股股东受让股&&&&&&&&&+1600.0&&&&&&&&&&&&&&&&&1600.0
尚未流通股合计&5599&&&&&&&&&+1679.7&&&&&&&&&&&&&&&&&7278.7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1000&&&&&&&&&&+300.0&&&&&&&&&&&&&&&&&1300.0&
人民币流通股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6000&&&&&&&&&+1800.0&&&&&&&&&&&&&&&&&7800.0
已流通股份合计&7000&&&&&&&&&+2100.0&&&&&&&&&&&&&&&&&9100.0
(三)股份总数&&12599&&&&&&&&&+3779.7&&&&&&&&&&&&&&&&16378.7
&&&&2、本次配股缴款截止日
&&&&3、配股价格&&&&A股:每股4.80元(人民币)
&&&&&&&&&&&&&&&&&&&B股:每股0.568元(美元)
&&&&4、国家股配股转让费合计320万元(人民币)
&&&&四、公司股份变动后的前十名股东名单
&&&&&&&&&&&&&&&&&&&&&&&&&&&&&&&&&&&&&&&单位(股)
&&&&1、国家股&&&&&&&&34.67%
&&&&2、SCBHK&A/C&BROWN&BROTHERS&HARRIMAN&CO&SUB&A/C&THE&GREATER&CHINA&FUND&INC&
&&&&&&&&&&&&&&&&&&&7387900&&&&4.51%
&&&&3、SCBHK&A/C&NOMURA&TB/NOMURA&ITM&
&&&&&&&&&&&&&&&&&&&3930400&&&&2.39%&
&&&&4、HKSHBCLTD&SHANGHAI&A/C&MSTC&S/A&MAS&POOLED&TRUST&FUND&INT'L&EGQUTY&PORTFO&
&&&&&&&&&&&&&&&&&&&3652675&&&&2.23%
&&&&5、CITIBANK&N.A&S/B&JARDINE&FLEMING&CHINA&REGION&FUND&
&&&&&&&&&&&&&&&&&&&2600000&&&&1.59%
&&&&6、ABU&DHABI,UNITED&ARAB&EMIRATES&
&&&&&&&&&&&&&&&&&&&2470000&&&&1.51%
&&&&7、HKSBCSB&A/C&STB&S/A&IV-TOYO&CHINA&FUND(3002)&
&&&&&&&&&&&&&&&&&&&2327486&&&&1.42%
&&&&8、CITIBANK&N.A&H.K&S/A/CHINA&EASTERN&INVESTMENT&CO.LTD&
&&&&&&&&&&&&&&&&&&&2327000&&&&1.42%
&&&&9、HKSBCSB&A/C&SOCIETE&GENERALE&&
&&&&&&&&&&&&&&&&&&&2190900&&&&1.34%
&&&&10、HKSBCSB&A/C&MORGAN&STANLEY&TRUST&COMPANY&S/A&&MONTGOMERY&EMERGING&MARKET&
&&&&&&&&&&&&&&&&&&&2115360&&&&1.29%
&&&&五、董事、监事持股情况
姓名&职务&&&&&&&&&&原持股数&增加的配股数&&转配股&&现持股数
杨国平&董事长兼总经理&1600&&&&&480&&&&&&&&&2560&&&&&3040
张锡麟&董事兼副总经理&1800&&&&&540&&&&&&&&&2880&&&&&3420
金顺发&董事兼副总经理&1800&&&&&540&&&&&&&&&2880&&&&&3420
周秀华&监事长&&&&&&&&&1800&&&&&540&&&&&&&&&2880&&&&&3420
王振国&董事兼经理助理&1200&&&&&360&&&&&&&&&1920&&&&&2280
章克坚&董事兼计财部主任&
&&&&&&&&&&&&&&&&&&&&&&1200&&&&&360&&&&&&&&&1920&&&&&2280
孔炜&&&董事兼经理办公室主任&
&&&&&&&&&&&&&&&&&&&&&&1200&&&&&360&&&&&&&&&1920&&&&&2280
龚汇汇&董事
黎千生&董事&&&&&&&&&&&1800&&&&&540&&&&&&&&&2880&&&&&3420
李龙龄&董事&&&&&&&&&&&1800&&&&&540&&&&&&&&&2880&&&&&3420
徐国祥&董事&&&&&&&&&&&&800&&&&&240&&&&&&&&&1280&&&&&1520
周晓临&董事&&&&&&&&&&&1800&&&&&540&&&&&&&&&2880&&&&&3420
曹琴芳&董事&&&&&&&&&&&&900&&&&&270&&&&&&&&&1440&&&&&1710
奚桂珍&董事&&&&&&&&&&&&900&&&&&270&&&&&&&&&1440&&&&&1710
陆剑虹&监事&&&&&&&&&&&1200&&&&&360&&&&&&&&&1920&&&&&2280
何秀馨&监事&&&&&&&&&&&1200&&&&&360&&&&&&&&&1920&&&&&2280
&&&&六、备查文件
&&&&1、一九九四年三月二十二日公司一届三次股东大会,一九九四年二月十七日一届三次董事会通过的《上海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增资配股报告》
&&&&2、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三日根据公司一届三次股东大会和一届三次董事会批准的关于《1994年增资配股国家股配股权证转让的请示》
&&&&3、《配股说明书》及有关材料
&&&&4、上海证券管理办公室批文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复意见文件
&&&&6、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批复
&&&&7、公司章程
&&&&&&&&&&&&&&&&&&&&&&&&&&&&&&&&&&上海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大众交通(600611)公告正文
上海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B股送股及增资配股通告
&&&&&&&&&&&&上海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B股送股及增资配股通告
&&&&本公司于日曾就B股送配股在《上海证券报》公告,因有关程序未及完成,故本公司于日在《上海证券报》通告,B股送醑凤的有关时间均相应延迟。现各项准备工作和法律程序均已完成。为此,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将B股送配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公司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的"送股及增资配股公告"仍然有效,但与本通告不同之内容,以本通告为准。
&&&&二、A股送股及增资配股已按时完成,配股股票已于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三、送配股数量:
&&&&本次向B股老股东送红股250万股,配股2250万股,即每一股B股送0.1股,同时配0.9股,每股面值1元。
&&&&四、股权登记截止日截止至日下午3:00分,凡于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均享有本次送股和配股的权力。
&&&&五、送股方式
&&&&派送红股,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截止日的B股股东名册和持股数量,按10送1的比例直接转入有关股东的股票存管帐户。
&&&&六、配股价格
&&&&配股价为每股人民币4.15&保护投资者利益,每股新配B股价格按日公布的B股交款首日前一星期上海外汇&心美元现汇对人民币的平均汇率折算为美元,即每股价格为0.383美元。
&&&&七、配股承销商和收款银行
&&&&(一)承销商
&&&&主承光彩商:上海申银证券公司
&&&&地址:威海路681号
&&&&传真:2582221
&&&&法定代表人:阚治东
&&&&国际承销商: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国际协调人)
&&&&地址:香港中一并皇后大道中16-18号,新世界大厦23楼
&&&&传真:8455300
&&&&联系人:李祥生
&&&&高诚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金钟道八十八太古广场第二期二十七楼
&&&&传真:8770939
&&&&联系人:周景辉
&&&&(二)收款银行
&&&&花旗银行上海分行:中国上海延安东路100号(邮编200002)联谊大厦5楼
&&&&花旗银行香港分行:香港中环花园道3号万国宝通银行中心四十二楼
&&&&八、承销方式和数量:
&&&&承销商全额包销本次配股的2250万股。
&&&&九、配股认购和额外申请
&&&&股东接获承销商寄奉的通函,暂定配额通知书,可凭暂定配额通知书认购配股B股;同时股东还会接获一份超额申请表,可有权利用超额申请表申请超出其配额之配售B股,超额B股将尽可能以公平合理原则由承销商酌情分配。
&&&&股东配股认&额外申请,须在交款期内(日--8月20日)将暂定配额通知书或超额申请表连同应缴全部股款之花旗银行任何分行的银行本票或美元电汇证明送抵花旗银行上海分行或香港分行。具体交款办法由花旗银行另行公告并在通函上说明。
&&&&股东届时未收到暂定配额通知书,则暂定配额通知书将视作放弃而予注销,股东在规定交款期内未办理交款,其配股权作自动放弃。
&&&&十、除权和上市
&&&&日为本次B股送配股的除权基准日。
&&&&日为派送红股的上市交易日。
&&&&配股股票于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上海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三年七月二十九日大众交通(5年A股B股配股说明书
大众交通(5年A股B股配股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政府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公司所配售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大众出租”(代码:600611)&&“大众B股”(代码:900903)
&&&&&&&&&&&&&&&&&&&&&&&&&&&&&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际协调人: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
国际主承销商: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高诚融资有限公司
境内上市外资股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高诚融资有限公司
上海申银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上海万国融资(香港)有限公司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承销商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证券公司
配&&&&售
&&&&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之普通股(含A、B股)&&&&4913.67万股
&&&&配售价&&&&&&&&&&&&&&&&&&&&&&&&&&&&&&&&&&&&&&&&&&&&配售比例
&&&&每股4.80元人民币&&&&&&&&&&&&&&&&&&&&&&&&&&&&&&10:3
&&&&(B股须于接纳时以每股0.578美元全数缴足)
&&&&(A股持有者将按照自己的意愿最多以10:5.8的比例受让国家股的配股权)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在国务院就国家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作出新的规定以前,由国家拥有的本公司配股权出让后,受让者由此增加的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B股的2340万股配股权将以权证方式交易转让)。
一、绪言
&&&&本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的实施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996〕17号《关于1996年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公司1996年月3日股东大会通过的1995年度增资配股方案而编制,并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1996)168号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6〕10号文批准。
&&&&本公司董事会亦已批准该配股说明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说明书中列载有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地址:上海黄浦路15号
&&&&电话:86-21-63063290&&传真:86-21-63063076
&&&&2.公司
&&&&(1)名称:上海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SHANGHAI&&DAZHONG&&TAXI&&CO.LTD.
&&&&(2)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龙阳路100号
&&&&(3)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920号16楼
&&&&(4)法定代表人:杨国平(董事长兼总经理)
&&&&(5)电话:86-21-62581083&&
&&&&&&&&&&传真:86-21-62581082
&&&&(6)本次配股有关联系人:陈抒真女士
&&&&3.主承销商: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南京东路99号
&&&&电话:86-21-64318629&&
&&&&传真:86-21-64315584
&&&&本次配股有关联系人:傅幸艺、黄健
&&&&4.国际协调人:
&&&&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6-18号新世界大厦23楼
&&&&电话:852-28251712&&
&&&&传真:852-28455300
&&&&本次配股有关联系人:高宝明、孙德棣
&&&&5.承销商: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南京东路99号
&&&&电话:86-21-64318629&&
&&&&传真:86-21-64315584
&&&&本次配股有关联系人:傅幸艺、黄健
&&&&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16-18号新世界大厦23楼
&&&&电话:852-28251712&&
&&&&传真:852-28455300
&&&&本次配股有关联系人:高宝明、孙德棣
&&&&高诚融资有限公司&&地址: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二座27楼
&&&&电话:852-28444988&&
&&&&传真:852-28444976
&&&&本次配股有关联系人:梁民杰
&&&&上海申银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中环夏悫道10号和记大厦19楼
&&&&电话:852-28611886&&
&&&&传真:852-28689337
&&&&本次配股有关联系人:过振华
&&&&上海万国融资(香港)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花园道3号万国宝通广场万国宝通银行大厦28楼
&&&&电话:852-25098333&&
&&&&传真:027-8863587
&&&&本次配股有关联系人:庄淑婉
&&&&湖北证券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彭刘杨路232号
&&&&电话:027-8863565&&
&&&&传真:027-8863587
&&&&本次配股有关联系人:陈浩武
&&&&6.法律顾问:
&&&&公司律师:
&&&&上海市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地址:上海北京东路431弄15号5楼C.D座
&&&&电话:86-21-63231618&&
&&&&传真:86-21-63219269
&&&&本次配股有关联系人:吴伯庆、李志强
&&&&承销团国际律师:
&&&&年利达律师事务所&&地址:香港遮打道历山大厦14楼
&&&&电话:852-28424888&&
&&&&传真:852-28108133
&&&&本次配股有关联系人:林楚丽
&&&&7.国际审计师:
&&&&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地址:香港干诺道中111号永安中心24楼
&&&&电话:852-28520222&
&&&&传真:852-28150548
&&&&本次配售有关承系人:张铭政
&&&&8.国内审计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地址:上海高安路18弄2号
&&&&电话:86-21-64375544&&
&&&&传真:86-21-64331400
&&&&本次配售有关联系人:王德霞
&&&&9.股票登记机构:
&&&&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路67号
&&&&电话:86-21-63564531&&
&&&&传真:86-21-63068555
&&&&本次配售有关联系人:王海东
&&&&10.收款银行:
&&&&花旗银行上海分行&&地址:上海延安东路100号联谊大厦5楼
&&&&电话:86-21-63289661&&
&&&&传真:86-21-63215272
&&&&本次配售有关联系人:陈光路
三、本次配售方案
&&&&1.配售发行股票的类型、面值、数量、价格:
&&&&(1)类型:普通股(含A、B股)
&&&&(2)面值:每股人民币1.00元&
&&&(3)数量:4913.67万股,(其中国家股应配1703.67万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应配390万股,前次认购国家股转配股的部分应配480万股,境内上市外资股应配2340万股。)
&&&&(4)价格:每股人民币4.80元,(B股须于接纳时按截止1996年9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由1996年9月9日至1996年9月13日(含首尾两天)美元现汇兑人民币中间价的平均值8.30528元人民币/美元,折合0.578美元缴付。)
&&&&2.股东配股比例:
&&&&(1).按10: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其中国家股应配1703.67万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应配390万股,前次认购国家股转配股部分应配480万股,境内上市外资应配2340万股(以配股权证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每股配股权证可认购0.3股B股)。
&&&&(2).国家股股东出让配股权的承诺:根据上海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沪国资基〔1996〕第107号文批准,及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企发〔1996〕69号文批复,将以每股0.35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东及前次认购国家股转配股的股东。这样,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东及前次认购国家股转配股的股东本次除按10:3的比例配股外,还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最多按10:5.8的比例受让国家股配股权。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在国务院就国家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作出新的规定以前,由国家拥有的本公司配股权出让后,受让者由此增加的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3.本次配售预计募集资金12353.6万元人民币,1352.52万美元,其中发行费用185.3万元人民币,70.213万美元。
&&&&4.A股:股权登记日1996年10月3日
&&&&&&&&&&&&&&除权基准日1996年10月4日
&&&&&&&&B股:最后交易日:1996年10月3日
&&&&&&&&&&&&&&除权基准日:1996年10月4日
&&&&&&&&&&&&&&股权登记日:1996年10月8日。
&&&&5.配售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公司名称:上海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填报日期:1996年9月17日
&&&&数量单位: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加数&&本次变动后
&&&&&&&&&&&&&&&&&&&&&&&&&&&&&&&&&&&&&&&&&&&&&&&&(配股)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其中:国家拥有股份&&&&&&&&&&&&&&&5678.9&&&&&&&--&&&&&&&&&&&&5678.9
&&&&(2)、国家股配股转让部分&&&&&&&1600&&&&&&&&2183.67&&&&&&&&3783.67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7278.9&&&&&&2183.67&&&&&&&&9462.57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1300&&&&&&&&&390&&&&&&&&&&&1690
&&&&(2)、境内上市外资股&&&&&&&&&&&7800&&&&&&&&2340&&&&&&&&&&10140
&&&&已流通股份合计&&&&&&&&&&&&&&&&&&&9100&&&&&&&&2730&&&&&&&&&&11830
&&&&(三)、股份总数&&&&&&&&&&&&&&&&16378.9&&&&&&4913.67&&&&&&&21292.57
四、配售股票的认购方式
&&&&A股:
&&&&1.缴款起止日期:1996年10月4日──1996年10月18日
&&&&2.缴款地点:A股持有人凭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公司营业柜台办理缴款手续。
&&&&3.缴款办法:各股东可根据自己意愿决定是否按以下方式认购本次配售及转配股份中的部分或全部。
&&&&(1)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东认购此次配股部分时,填写“大众配股”(700611)买入单,每股价格4.80元,配股数量限额为其股权登记日持有的可流通股份数乘以社会公众股配售比例(10:3)。
&&&&(2)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东认购此次国家股股权转配部分,填写“大众转配”(710611)买入单,每股价格5.15元(其中0.35元为国家股配股权转让费用),配股数量限额为其股权登记日持有的可流通股份数乘以国家股转配比例(10:5.8)。
&&&&(3)前次认购国家股转配股的股东认购此次配股部分时,填写“大众转配配股”(701611)买入单,每股价格4.80元,配股数量限额为其股权登记日持有的未流通股份数乘以社会公众股配售比例(10:3)
&&&&(4)前次认购国家股转配股的股东认购此次国家股股权转配部分,填写“大众转配再转配”(711611)买入单,每股价格5.15元(其中0.35元为国家股配股权转让费用),配股数量限额为其股权登记日持有的未流通股份数乘以国家股转配比例(10:5.8)。
&&&&备注:以上第(2)、(3)、(4)条认购部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在国务院就国家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作出新的规定以前,由国家拥有的本公司配股权出让后,受让者由此增加的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4.配股中形成的1股以下的零星散股,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办法处理。
&&&&5.在规定缴款期内未办理缴款手续,其配股权作自动放弃,未被认购的股份(包括转配部分及按比例有偿转让后的剩余部分)由承销商全部包销。
&&&&6.配售期间,A股股票以除权方式照常上市交易。
&&&&B股:
&&&&1.采用配股权证方法配售,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本公司B股持股记录,按每一股派发一个权证(每一个权证享有0.3股配股权)的比例,向全体合资格股东(指于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B股持有人),但不合资格股东(指于股权登记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B股持有人而登记地址在美国或其属土地或领土或其司法权区、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及日本者)除外派发配股权证,配股权证上市交易期为1996年10月10日至10月18日,交易单位为100个权证。
&&&&2.缴款日期:最后截止于1996年10月31日。
&&&&3.缴款办法:由花旗银行上海分行另行公告。
&&&&4.本次配股文件并未根据中国及香港以外任何司法地区之适用法例办理注册手续,不合资格股东(除非在有关地区股东可合法接纳其权利或申请额外配股且该项申请已获豁免遵守有关证券法例或其它法例)不能参加本次配股,其配股权由主承销商(或其指定人)在市场人代理卖出,所得款项在扣除出售费用后之净额,将以美元按不合资格股东的配股权比例分派给该等股东,惟不足10美元之款项将拨归公司所有。
&&&&5.合资格股东可要求超额配股,其超额配股部分将由主承销及国际承销商根据公平合理基准按比例分配,买入权证者可享受配股权但无权要求超额配股。
&&&&6.合资格股东不会获配1股以下之零星散股,该等配股权将被汇集后,供合资格股东的额外配股申请进行有效认购。
&&&&7.在规定缴款期内未办理缴款手续,亦未卖出权证者,其配股权作自动放弃。
五.获配股票的交易
&&&&1.获配A股股票之可流通部分390万股和获配B股股票2340万股将于本次配股结束后公司刊登股本变动情况表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A股配股中形成的1股以下的零星散股,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办法处理,B股合资格股东不会获配1股以下为零星散股,该等配股权将汇集后,供合资格股东的额外配股申请进行有效认购。
六、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配股预计将募集资金净额2.26亿元人民币,公司所拟将其用作下列项目:
&&&&1.投资项目。
&&&&(1)1996、1997年计划新增出徂汽车300辆桑塔纳2000型,共需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
&&&&(2)更新出租汽车500辆,约需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
&&&&(3)新增租赁车100辆,约需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
&&&&(4)大众巴士公司新增中巴汽车70辆和大客车60辆,约需资金人民币2200万元
&&&&(5)参股建办上海交通大众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以经营往返沪宁及沪杭高速公路的大客车服务,公司计划投资人民币3600万元。
&&&&(6)参股建办上海大众国际旅行社,以发展及开发旅游事业,需投资人民币300万元。
&&&&(7)参股建办济南大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以发展济南地区的出租行业,约需资金人民币300万元。
&&&&(8)公司计划引进先进的技术及管理,新建邯鄣路大众汽车修理二厂,约需资金人民币1200万元。
&&&&(9)余额用作额外营运资金。
&&&&2.配股后盈利预测
&&&&(1)利润总额
&&&&以下为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本公司1996年度盈利预测税后利润:11000.00万元
&&&&以下为由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的本公司1996年度盈利预测净利:11009.90万元
&&&&中外会计师在盈利预测净利方面的差异,主要来自国际会计师按国际会计准则在加速固定资产折旧以实际反映其有效使用年限;按权益法列计联属企业的经营结果等方面所作的重大调整.&&&&
&&&&(2)每股税后利润:
&&&&A.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的盈利预测税后利润按全面摊薄法计算:
&&&&1996年:&&&&11000.00/21292.57=0.516元
&&&&B.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的盈利预测税后利润按加权平均法计算:
&&&&(此次募股资金按九月底到位)
&&&&1996年:&&&&10000.00/17607.32=0.624元
&&&&C.按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的1996年度盈利预测税后利润按全面摊薄法计算:
&&&&1996年:&&&&11009.90/21292.57=0.517元
&&&&D.按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的1996年度盈利预测税后利润按加权平均法计算:(此次募股资金按九月底到位)
&&&&1996年:&&&&11009.90/17607.32=0.625元
&&&&(3)净资产税后利润率:
&&&&A.预计1996年股东权益合计:8.729亿元
&&&&净资产收益率: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的1996年度盈利预测税后利润11000.00万元计算:
&&&&11000.00/87292.50*100%=12.60%&
&&&按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的1996年盈利预测税后利润11009.90万元计算;
&&&&11009.90/87292.50*100%=12.61%&
&&&备注:1996年底公司股东权益合计由公司董事会预测所得。
七、风险因素及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本发行人此次配售的股票时,除本配股说明书提供的其它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风险因素
&&&&1.行业风险
&&&&随着改革开放深化,经济形势发展,出租汽车的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尤其是上海,这一现象更加突出。
&&&&2.市场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是一个发展中市场,在此上市的股份,尤其是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之总市值及成交量,均比发展完备的金融市场要小,这意味着在此买卖股份时,流通程度会较低,价格波幅也会较大。
&&&&3.政策性风险&&&&中国正全面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由于还处于起步阶段,政府仍可通过国家计划或其他经济措施,对经济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而且有些政策在实践过程中还可能会有所调整,这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对整个经济状况带来影响。
&&&&4.外汇管制
&&&&中国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汇率并轨,采取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统一的有管理的浮动制,其浮动率由市场因素决定,故汇率之波幅较大,且无保证目前按浮动汇率买卖人民币不会再行贬值。
&&&&5.会计及审计准则
&&&&中国与一些发展较完备之金融市场在会计,审计及财务报告准则与惯例及披露的要求方面存在差别。该等差别存在于物业及其它资产估值折旧之计算、递延税项、存货、或然负债及外币交易等方面。
&&&&6.法规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于199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迄今尚无全国性的证券法,为了有效管理证券市场,国家和上海地方政府先后颁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海市证券交易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的实施细则》第一系列法规和规定,目前国家正制定一套全国性的证券法草案,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向全国颁布,另外,由于境内上市外资股在中国属于较新的投资形式,所以现尚无对于境内上市外资股等的收入或资本获利作明确的纳税规定。
&&&&(二)对策
&&&&1、公司针对行业风险将采取以下对策,以减少这方面的风险:
&&&&(1)公司在上海出租车市场占有率约为8%,拥有现代化管理机制和人才以及公正务实的工作风格,具备优质服务的名牌效应,使其增强了公司的竞争实力,成为出租汽车行业的领先企业之一。
&&&&(2)公司在异地发展的连锁公司,分散了行业竞争带来的风险压力。
&&&&(3)虽然政府实行对新车辆分配数的严格控制,但是政府增车计划向经济效益较好、服务质量较好的大公司倾斜,该政府对公司今后的发展是有利的。
&&&&2、公司董事会相信,公司作为社会必需的以运输服务为主业的综合企业,可以使政策性风险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3、由于本公司经营范围基本以国内市场为主,汇率的风险相对较小,至少支付B股股息的外汇,本公司已通过有关银行贷款购入。
&&&&4、鉴于会计及审计方面,公司已委托国际审计师按照国际会计标准及本公司之财务资料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并予披露,以顾及国际投资者之利益。
八、配股说明书的签署日期及董事长签名
&&&&签署日期&&&&一九九六年九月
&&&&董事长签名&&(杨国平)
附录
&&&&1.1996年5月3日,上海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1995年年会)决议。
&&&&2.1996年4月25日,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报》、香港《南华早报》的上海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年度报告。
&&&&3.1996年3月25日,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报》、香港《南华早报》的上海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届八次董事会审议1995年增资配股决议公告。
&&&&4.公司章程修改内容简述。
备查文件
&&&&1.公司章程
&&&&2.公司1994年度增资配股后1995年7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的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3.1996年中期报告及审计报告
&&&&4.1996年(1-4月)国际会计师报告。
&&&&5.1996年(1-4月)国内会计师报告。
&&&&6.本次配股的承销协议(A、B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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