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办理小区2015年房产证契税要地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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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住房面积小于购房合同面积怎么办?
“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这句股市里的至理名言放在楼市上同样也合适。对于很多人来说,买房是一生中最大的一笔投资,绝对是件大事。正因为买房事关很多家庭的切身利益,所以建立公开、公正、透明的房地产市场环境和秩序就显得异常重要。& &   本期《清远观察》特地选登了一些市民买房过程中普遍关注的问题,通过权威政府部门的回答,希望为读者买房置业提供参考。   商品房价格为市场定价   清远人:据我所知,金海湾的房价从2004年的1000多元/平方米升到现在的3000多元/平方米,请问它这个楼盘的房价市物价局批了吗??怎么可能一直往上涨?   市物价局:物价部门对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管理,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广东省政府定价目录》的规定实施。近几年来,清远市区的商品房价格也和全国一样,上涨了很多,然而,商品房的价格,并没有列入政府定价目录,因而物价部门也就不能对其价格进行管理,包括批准其销售价格。商品房的价格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价格。   异地公积金不能在清远贷款买房   小马:本人是广州户口,而且在广州企业上班,现想在清远购买房子,住房公积金可否在清远使用和贷款?   市财政局:由于公积金业务受各种客观条件限制,您所提的情况目前暂不可以在清远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   小区收取物业管理费应提供发票   丁丁:我是清远市博爱小学附近新桂苑小区的业主,本人入住该小区也大半年了,物业公司每月收取业主的费用只用一张自制的纸质收据,而且没有盖章,小区很多用户也有很大疑问,其他小区的物业费都是有发票给回业主的,当中是否存在漏税情况?   清城区地税局小市分局:我分局对新桂苑小区物业费发票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该小区物业由清远市和平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已经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编码为6,并已申请领购通用定额发票。该公司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为0.9元/平方米,由入住后开始收取,现已有30户业主入住并缴交物业管理费。根据对该企业会计凭证的核查,发现该企业收取物业管理费使用的全是自制的收据,但收取的物业管理费有向我分局申报缴纳税款,根据该企业解释,为业主没向其要求索取发票,如有业主要求索取才给予发票。我分局已要求其向业主补发收取物业管理费的发票,今后我分局也将加强对企业发票的日常管理。   争取年内网上预售商品房   大冯:清远可以像广州一样,建立一个与阳光家缘类似的数据库吗?贵局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划?具体什么时候实施?   市房管局:原来在我局的网页是可以查询到商品房预售楼盘的信息,但由于在网上预售商品房软件在测试阶段发现内外网数据交换出现问题,直接影响数据库记录的准确性,因此暂停了网上数据的更新。为配合省建设厅全面实施网上预售商品房的要求和新的《房屋登记办法》的实施,我局已成立软件升级小组,专责升级软件使之实现网上预售商品房,推行新的房屋登记类型、优化审批流程等工作。该工作争取在本年内完成,届时我局会统一向社会公布具体的细则及服务的内容。   国家对不动产统一登记   罗先生:有房地产权证,是否还要办理国土证?   市国土资源局:日起施行的《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第61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日起施行的《物权法》第10条:“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先办确权才能办房产证   崔东岳:我于2006年在丽清花园全款购买一套住宅,但到现在为止开发商还未为我办理房产证,请问到底哪个部门管这个事情?   市房管局:丽清花园只有丽兴苑、丽怡苑、丽景苑办理了确权(截止到5月20日),其余的均未办理。由于崔先生并没有提供详细的地址,因此,如崔先生购买的房屋属确了权的,可让开发商来市房产管理局,凭资料将产权办理到崔先生名下;如属未确权的,则要开发商先办理确权后才能办理到崔先生名下。    市房管局产权科办公电话:3867905。   房产证上住房面积小于购房合同面积怎么办?   陈生:我是弘福花园的一位住户,2007年在弘福花园订购了一套住房,当时是按建筑面积141.27平米、套内面积122.12平米签订的合同(合同里按套内面积约定的单价)。今年我拿到房产证,证件里注明的建筑面积才137平米,比合同里约定的面积少了4个多平米(套内面积跟合同约定的面积一致)。像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因面积差异而多收的房款?如果开发商拒绝退还,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市房管局测绘所:1、房屋面积应以房地产权证记载为准,你原先与开发商之间如另有约定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价付款的,可按约定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资讯来源:南方日报&&编辑: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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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儿¢飞扬
房产证为什么要拖几年才办?
众所周知,从你打算买房那天起,签了合同;交了首付;办了按揭;一晃一两年时间过去了,房子才能交付给你;又从你接收这天算起,又要过一两年,你的房产证才可能办下来。这样前后时间一扯,足足过去了三四年。就这样,还是不能保证房产证何时能拿到手。
谁都没有想到,房产证为什么要两三年时间才能办理下来?这两三年会对你造成什么风险,这两三年开发商靠谁在发财?!
按说,买房产就好像买一部汽车,买来当天就可以办理、也必须办理“户口”手续。可实际情况却偏偏不是这样,往往一拖就是好几年!那么国家有关部门和法律又是怎样要求的呢!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决定
(部分摘录)日执行
六)、第十条修改为:“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八)、第十二条修改为:“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这说明:购买房屋填写合同时一定要把办理“房产权证”的时间约定清楚!三个月内,不要有“特殊约定”!房屋从交付之日起就可以办理相关“房地产权”手续了。开发商若不及时办理就要承担高额违约金赔偿!从房屋交接这一天起,开发商不但要把一套手续合法、质量合格的房产交付给购房者,同时还要把需要办理房产权证的相关手续或者房产证交给购房者。
但实际情况却不是这样,原因是合同15条“关于产权登记的规定”中约定的是“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须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合同中的这一条规定就把办理房产权证的时间合法化地延长了???天。很多购房者没有意识到这个小问题,填合同时就稀里糊涂的认可了开发商给定的这个“特殊约定”期限。结果办证的时间到了,房产证却还是迟迟办不下来,一打听,开发商倒有很多理由在搪塞业主,哪怕赔付违约金都可以,就是还需要一段时间!而很多购房者因为合同约定的赔付标准很低也拿不到多少钱,只好认了。
实际上,问题就在这里:开发商巧妙地把国家税收和业主的“维修基金”等款项挪用了!他可以用这笔款项又去搞一个其它的大项目,他挪用的就是国家的税收!挪用的就是你的血汗钱!
举个例子吧:在北京,一套一百平方米的房子,总房款少说也要70 万元,如果办理房产手续,开发商就要给地税局缴5.5% 的营业税约38500元,一般一个小区楼盘少说也有500套房产,累计营业税收不算别的税费就要两千万元左右。
这笔税款就含在你交的房款里,这笔税款又掌握在开发商的手里。
还有你在交接房子时,开发商要你必须先行交付总房款 1.5-3% 的“房屋维修基金”、2% 的“契税”,这笔款也可能全部被他挪用了!还有很多“灰色收入”没有计算,这些款项敢算吗 !?一算又是几千万元!
如果在你交接房子时开发商立即给你办理房产证,这三笔款项他就挪用不成了,而挪用这么大一笔款项、挪用这么长的时间又不用给任何人支付利息!还产生利息和产业!这就是有的开发商为什么给业主交付房子后,还要迟迟拖几年不给业主办理房产证的秘密!
开发商的这种做法严重地涉嫌偷税漏税和侵权!他严重地侵犯了国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而这种连环投资把国家、业主、施工方、材料方很可能也套了进去。如其中一个资金链一旦出了问题,很多未盖好的楼盘和已经盖好的楼盘就成了烂尾工程,这是很可怕的一件事情!
所以再三提醒购房者:填写购房合同时,一定要要求开发商在房屋交付后三个月内为购房者办理房产权证!如果延迟办证则要承担总房款每日1% 以上的违约金!
消息|侃房|看房|活动|
预售证还没有呢,还谈什么房产证!
海儿¢飞扬
没其他意思,只是给有疑问的朋友看的
snowtime2002
我们的想法是好的,但很难实现。现在这年头,卖房的是上帝,买房的只能高声呐喊,结果还是那样。
说的好!拱一个!
联盟TMA—10
图片:回复:房产证为什么要拖几年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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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很喜欢这样的帖子,能了解到好多东西!谢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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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的什么时候给咱们呢~
马尾辫anny
买房时候的合同看着有选项,其实没有可选余地,更别谈约定房产证的"违约金"了
政府和开发商就是狼狈为奸
马尾辫和青鸟的小窝逐渐成形——装修日记
还有收藏的N多漂亮的图片
都在我的博客里
> 房产证为什么要拖几年才办?
后您才能在本论坛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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