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近的银行仪陇县复兴镇镇能代款吗

坐过牢的一无所有能向银行代款吗?_百度知道
坐过牢的一无所有能向银行代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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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难,除非有人给你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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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地解决了我的问题,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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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他们身份证担保,你可以找亲戚或朋友,就可以代款
一无所有是不可能的
一无所有现实生活中是没有人给你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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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湄潭县复兴镇召开2012年诚信农民建设工作会-遵义市银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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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湄潭农村合作银行&&作者:谢礼鸿
夏应霞&&日&&[双击滚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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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5&&联系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公园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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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解!~~~申请进口信用证项下未来货权质押之后,银行就能代付货款吗? 进口信用证项下未来货权质押
和进口押汇又是什么关系?可同时办理吗?
提问者采纳
问题是你们是做进口信用证项下未来货权质押开证,还是用未来货权质押付款?如果是即期信用证,单据先于货物到达开证行,此时开证申请人向申请做未来货权质押,即将货权押给开证行,请开哗掸糕赶蕹非革石宫将证行代垫货款付给受益人——这是一种融资贷款行为。如果开证行同意做未来的货物质押,那么就应该能够做代垫货款,但开证申请人不能够拿走货款——即能够代为向受益人付款,而开证申请人不能够将货款拿走。
我们是后者,融资贷款的。如果我们是为了质押贷款,那么此项业务和进口押汇业务可同时办理么,冲突吗?
如果你们是进口押汇,那么就是将进口的货物抵押给银行,而押汇融资的款一般就是用来支付信用证项下对供应商的付款——这就是一般的所说的“进口押汇”。如果你们进口的货物到达港口,那么你们应该向你们的进口委托方收款,为什么要做押汇贷款?
我们是进口商,也就是说二者都能贷款,没必要同时办理?
你们的进口货物只能够抵押一次,不可能抵押两次获得双份贷款。问题是你们究竟要做什么?你们是暂时没有货款,想让银行代你们垫款支付给供应商?还是你们已经向开证行支付了全部货款,但进口的货物没有卖出去,而把货物抵押给银行贷出款来另做他用?
提问者评价
是 前者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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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指货物已到港,但单据没有到银行,为了防止发生滞港费,银行出具提货担保,公司根据银行出具的提货担保到船公司提货,但前提是企业要向银行出具信托收据,声明进口单据到达银行后放弃提不符点的权利,也就是说无论单据有无不符点,公司都要付款,即银行收到单据后即能代付货款。进口押汇哗掸糕赶蕹非革石宫将是银行给予进口商的一种资金融通,单据到达银行后,企业提出融资需求,由银行代为付款,等融资到期后,企业再偿还银行的垫款以及利息。
信用证下未来货权质押,你是指货到单没到,企业出具信托,拿走提单,银行办理报关,拥有货权,单据到银行后,银行代付货款吗??似乎不是呀
但实际就是这样操作的啊。
进口信用证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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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跨区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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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银监部门规定.严禁跨区发放贷款.你的情况已经跨市了.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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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居民房屋和林权抵押贷款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
忠府办发〔2011〕142号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居民
房屋和林权抵押贷款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的意见》(渝府发〔2010〕11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居民房屋和林权抵押贷款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11〕11号)和《忠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的意见》(忠府发〔2011〕19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开展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居民房屋和林权(以下简称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
开展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是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精神的具体措施,是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的重大举措,是统筹城乡金融服务、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是全县金融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各乡镇、各部门必须站在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和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力争两年内取得明显成效。
二、明确总体思路及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居民房屋和林权等产权抵押融资为核心创新农村金融制度,以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为重点创新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以推动农村信贷资产和权益流转、建立农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为中心创新农村金融服务配套支撑体系,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持。
(二)工作目标:制定完善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工作政策体系,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建设,推动诚信村(居委)、诚信乡镇工程建设,建立农村居民个人信用档案,扶持农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突破&三农&融资难题,实现万元增收目标,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推动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力争全县2011年发放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1亿元;力争全县2015年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突破20亿元,全县涉农贷款达到银行贷款余额的20%以上,农户贷款户数达到全县农户总量的20%以上。
三、加快推进有关具体工作要求
(一)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根据重庆市制定出台的农村&三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和抵押融资登记实施细则,县投促办会同县农委、县国土房管局、县林业局分别制定出台我县农村&三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和抵押融资登记实施细则。县财政局负责制定我县农村&三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县农委负责牵头研究制定我县农村&三权&抵押贷款不良资产处置办法。有关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县人行、县银监办的指导下,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细化推广方案,加大相关业务的推广力度。
(二)明确贷款对象及用途。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对象主要是我县范围内的农户、农村中小企业及农村专业合作社。贷款主要用于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渔业、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等农业产业化项目以及满足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支农资金需求。
(三)简化农村&三权&评估及登记程序。贷款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的(若金融机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抵押物价值认定原则上不需要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可以借贷双方协商认定;贷款金额高于100万元的,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评估,评估费按最低标准执行。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和林权抵押登记机关分别为县农委、县国土房管局和县林业局,在资料齐备的情况下实行2个工作日限时办结制,免收抵押登记费。
(四)加快贷款审批办理。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经办银行要认真梳理流程,提高办贷效率,在贷款资料齐备的情况下,从调查到审批,实行7个工作日限时办结制。全县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利率在同等条件下优惠5%&10%。
四、认真做好有关配套机制建设
(一)加快农村产权确权工作进度。县农委、县国土房管局、县林业局要细化措施、落实专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林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2011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特别是对需要办理产权抵押贷款的农户必须特事特办、优先确权颁证。
(二)完善担保服务体系。县投促办负责跟踪对接重庆农村&三权&抵押融资担保忠县分公司组建工作。县财政局会同县投促办清理整合财政资源,充实壮大鑫达担保公司实力,公司注册资本金增资至1亿元,满足农村&三权&抵押融资担保需求。鑫达担保公司免收农村&三权&抵押融资担保费,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补助。
(三)建立农村&三权&抵押贷款贴息机制。县财政局会同县农委通过整合农业发展及补助资金,每年安排农村&三权&抵押贷款专项贴息资金500万元,对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给予适当贴息补助。
(四)深入推进农业保险业务。有关保险业金融机构要结合实际扩大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和农房保险业务范围。加强涉农信贷和保险合作,将涉农保险投保情况作为银行授信要素,鼓励借款人对贷款抵押物进行投保,不断提升农业保险的渗透度。积极开展农民小额信用贷款保证保险。
(五)加强信用和法制环境建设。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协作机制,全面推进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注重开展诚信宣传教育,重点抓好农户信用档案、信用村、信用社建设,建设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司法部门要研究制定相关司法措施,积极依法受理和妥善审理、执行有关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纠纷案件,充分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五、加快完善农村金融风险处置机制
(一)认真做好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风险评估。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在农村&三权&抵押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前要认真做好借款人信用评估和产业项目效益评估。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借款人应资信良好,遵纪守法。使用贷款的农业产业项目应有较好效益,保证第一还款来源充足。
(二)妥善处置农村&三权&抵押贷款产生的不良资产。依托市农村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积极处置金融机构因开展&三权&抵押贷款产生的不良资产。农村&三权&抵押物在处置时应首先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转让,如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无法处置,农村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可以对有关抵押物进行收购或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只能流转)。
(三)对农村&三权&抵押贷款损失进行适当比例补偿。县财政局负责通过整合农业发展及补助资金,设立全县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首期规模为1000万元,并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进行持续性补充,对经办银行因发放农村&三权&抵押贷款而产生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补偿比例为35%,其中市级承担20%,县级承担15%(担保公司开展农村三权抵押贷款担保业务可参照执行)。
(四)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县农商行要继续发挥好金融支农主力军和主渠道作用,全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主动推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为促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发展,对2011年及以后新增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形成的损失按照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的风险补偿机制进行补偿。
六、强化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忠县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县督查室、县发改委、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投促办、县农委、县国土房管局、县林业局、县法制办、县人行、县银监办、鑫达担保公司组成。建立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二)加大宣传推介。各乡镇和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统一宣传口径,制作印发宣传资料,通过各类会议、广播电视、标语横幅、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政策,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
(三)狠抓督查指导。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具体工作措施,推动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有效化解各种风险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县投促办、县人行、县银监办要加强对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的督促指导,定期与不定期地开展专项督查。
附件:乡镇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目标性任务表
乡镇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目标性任务表
乡村户数(户)
乡村人口(人)
中& 心& 镇
建& 制& 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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