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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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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彩虹与黟县碧阳镇钟山村村民委员会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黟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黟民一初字第00316号
原告:汪彩虹,女,住安徽省黟县。
委托代理人:干方林,安徽干方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黟县碧阳镇钟山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安徽省黟县。
法定代表人:吴中良,村委会主任。
委托代理人:许振序,安徽金天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汪彩虹诉被告黟县碧阳镇钟山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钟山村委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李征军适用简易程序,于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汪彩虹及其委托代理人干方林、被告黟县碧阳镇钟山村村民委员会的法定代表人吴中良、委托代理人许振序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汪彩虹诉称:2006年原黟县碧阳镇瑶山村民委员会(现钟山村委会)因新建村委会大楼缺少资金,便与汪彩虹签订协议,从汪彩虹处借款建设,此后汪彩虹先后借给黟县碧阳镇瑶山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瑶山村委会)141000元。汪彩虹认为借款到期后瑶山村委会仅归还了本金,利息分文未付。为此汪彩虹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钟山村委会支付利息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汪彩虹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向本院提交如下证据:
1、汪彩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汪彩虹主体身份情况的事实;
2、协议一份,证明钟山村委会与汪彩虹约定的还款时间、利率等情况的事实;
3、黟县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四张,证明钟山村委会共计从汪彩虹处借款141000元的事实;
4、黟县碧阳镇钟山村民委员会证明一份,证明村委会曾向汪彩虹借款,汪彩虹出借的款项来源于银行的事实;
5、会议记录一份,证明日钟山村委会召开村两委会时经计算确定尚欠汪彩虹本金61000元及利息54735元,月利率为千分之十五。
钟山村委会辩称:1、对借款事实和金额无异议;2、超过协议约定还款期限的利息应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准计算利息;3、汪彩虹主张的还款金额过高,在日钟山村委会还清本金后即应停止计算利息。
钟山村委会未向法庭提交相应证据。
本案证据,经当庭举证、质证,本院认证如下:
汪彩虹提交的各项证据,钟山村委会均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经审理查明:2006年瑶山村委会因新建村委会大楼缺少资金,便与汪彩虹协商从汪彩虹处借款进行建设。为此双方于日签订协议书一份。协议约定,瑶山村委会从汪彩虹处借款,利息以月利率千分之十五计算,此后汪彩虹于日、日、日分别借给瑶山村村委会11000元、70000元、60000元,共计141000元。借款后瑶山村委会分别于日、日、日归还80000元、30000元、31000元将本金归还完毕,此间利息一直未支付。为此,汪彩虹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钟山村委会支付利息元(计算至日),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庭审过程中汪彩虹增加其诉讼请求为元(计算至日)。另查,借款后瑶山村因区划变更而同其他几个村合并,合并后的村集体为黟县碧阳镇钟山村,新的村委会名称为钟山村委会。
本院认为: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瑶山村委会向汪彩虹借款后理应依约按期归还利息,因瑶山村委会在并村后,已变更为钟山村委会,故汪彩虹要求钟山村委会还款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汪彩虹主张利息应计算至全部利息归还之日,但民间借贷应以借款本金为基础计算利息,不能以利息为基础计算复利,钟山村委会的相关意见本院予以采纳;钟山村委会认为协议约定的还款时间到达后应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因双方在借款协议中已约定了借款利率为月千分之十五,逾期利息亦应适用该标准计算,故钟山村委会的相关辩论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综上,本院依据借还款时间及相应利率计算,钟山村委会应归还的利息数额为80812.5元。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黟县碧阳镇钟山村村民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汪彩虹借款利息80812.5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49元减半收取1474.5元,由原告汪彩虹负担574.5元,被告黟县碧阳镇钟山村村民委员会负担900元(受理费原告已预交,被告负担部分直接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李征军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书记员 程文华
附本案适用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二百零六条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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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个人消费抵押贷款]我在武汉市区有二处房产是否可以抵押贷款50万元,贷款期限壹年,需要每个月还款吗?不能到期一次性支付吗?贷款办理流程时间一般需要多久?
提问者:REN***
城市:武汉
提问时间:&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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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号北京理工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 | 家校彩虹
北京理工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
为帮助我校在校学生中部分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下发的《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国办发〔1999〕58号)、《关于切实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38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国家助学贷款,是指由商业银行向我校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发放的,用于支付学费和生活费并由教育部门设立“助学贷款专户资金”给予贴息的人民币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属于商业性贷款,其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全部自付的办法。
二、适应范围
我校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均可按本办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不得申请。
三、申请条件
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学习成绩较好,能正常完成学业;
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能提供符合经办银行和学校要求的相关材料;
承诺向经办银行提供上学期间和就业以后的联系方式及其变动情况;
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及学校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
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通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国家助学贷款的种类、额度和期限
1、贷款的种类
按用途分为学费贷款、生活费贷款。学费贷款用于借款学生向学校支付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活费贷款用于借款学生日常基本生活费用的开支。
2、贷款的额度和期限
学生每学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为6000元,包括学费贷款和生活费贷款,贷款学生的比例控制为在校学生的20%。
国家助学贷款在借款学生毕业1-2年后开始偿还,6年内还清。具体情况在学生办理毕业或终止学业手续时与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并确定还款期限。借款学生继续攻读学位的,经审核批准后,贷款期限相应延长,并可继续享受在校期间财政贴息,贷款本息在毕业后六年内还清。
五、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程序
1、借款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如实、完整地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经办银行要求的有关内容,并提供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材料等。
2、相关材料包括:《北京理工大学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学院出具的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品行表现的证明,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家长签字意见及有效联系方式等材料。
3、各学院对借款学生的贷款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组织学生进行网上申请,经审核确认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后,将上述材料及学院初审意见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复审,学生工作处复审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名单进行调整,然后将全部材料送至经办银行审查。
4、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送达的借款学生申请材料后,对学校的贷款额度、借款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备性、有效性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查后同意发放贷款的学生名单及金额通知学校。
5、学校配合经办银行组织借款学生签订贷款合同等有关手续。
6、经办银行审核有关借款手续,审批合格后向学生发放贷款。
7、除特殊情况外,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国家助学贷款,银行每学年集中审批一次。银行不直接受理学生的贷款申请。
六、国家助学贷款的偿还
1、国家助学贷款采取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可以一次或分次提前还贷,具体方式由经办银行和借款学生商定并载入合同。提前还贷的,按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
2、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前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并根据银行要求提供毕业后的有效联系方式,包括就业单位和家庭的有效联系地址。借款学生办理好还款确认手续后,学校相关部门和学院方可为其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并将贷款情况载入学生个人档案。
3、借款学生所借贷款本息应在毕业后1-2年开始偿还,6年内还清。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后1年内,可以向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经办银行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4、借款学生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借款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
5、借款学生毕业后每年至少与学校和经办银行联系1次,及时将变动后的工作单位、有效联系地址、还款方式等通知学校和银行,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
6、借款学生应在约定还款日期前,将贷款本息足额存入原开设的活期储蓄帐户内,经办银行于约定还款日主动从帐户中扣收。
借款学生如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银行将对违约贷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并将恶意违约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入学前家庭地址、毕业后就业单位、拖欠贷款本息金额等信息在有关媒体上公布。
对于出国而未还贷款的学生,将向学生所去国工作或学习的单位寄发《催还贷款通知书》。
7、借款学生有转学、出国、退学、取消学籍等情形时,应在离校前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原则上应按贷款合同的约定,提前偿还贷款。
8、经贷款银行同意,国家助学贷款可以申请办理展期(展期是指,贷款到期后本金不能归还又申请续贷);贷款展期后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的,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执行。
七、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
1、借款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学校将配合经办银行停止为其发放贷款,并要求借款学生偿还贷款本息。
◆ 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 学习成绩差,一学期应修学分达不到规定要求三分之一的;
综合表现差,诚信缺失,在同学中影响较坏的;
◆ 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校方行政处分或有关部门刑事处罚的;
未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无法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的;
发生休学、退学、出国、取消学籍、死亡等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
2、借款学生若不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不按要求及时向学校和银行提供联系方式变动情况,致使贷款形成风险的,银行将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其他有关部门采取债权保护措施,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布,依法追究违约借款学生的法律责任并追偿贷款。
3、对虚报家庭经济情况,弄虚作假取得贷款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并偿还其贷款,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和行政处罚。
八、 管理机构及职责
1、学校成立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财务的副校长担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校长任副组长,校学生工作处、财务处、教务处、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工作处、校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为领导小组成员。
2、学校设立国家助学贷款中心,与学生处资助办公室为同一机构,在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国家助学贷款中心人员编制原则上按照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在校生规模1:2500配备,学校安排适当的办公经费,具体负责全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管理和实施。财务处、教务处、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工作处等部门及各学院要有相关的工作人员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工作,协助贷款中心做好贷款学生的日常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防范机制,全面加强贷款风险的防范工作。
3、贷款中心负责开发管理《北京理工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我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档案,进行动态的管理与监督;及时向各学院及有关部门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审批我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贷款资格,按照有关要求向经办银行提供我校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材料,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发放、偿还等协调组织工作。
4、各学院每学年初及时向学生传达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文件精神,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摸底调查,获取必要的基本信息;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要求逐一审核学生的申请书、承诺书、各种证明材料等,保证其真实性、可信性;组织本单位申请贷款的学生办理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文本、借款凭证等有关手续;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前,及时将学生的去向、变动情况、联系地址等书面通报贷款中心;对未按要求向银行提供真实材料和变动情况以及未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的学生,不得为其办理离校手续。
九、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执行。此前已签订合同学生的贷款发放、贴息、还款等办法,继续按原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北京理工大学学生工作处
2004年10月你好,我在农村信用社贷款3万,期限一年,现在还款期限快到了,还还不了,能不能办延期?_贷款问答 - 融360
常见问题:
你好,我在农村信用社贷款3万,期限一年,现在还款期限快到了,还还不了,能不能办延期?
提问者:REN***
城市:全国
提问时间:&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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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合肥
服务机构:你我贷
你可以先联系问下,如果还了可以不可以续贷,如果可以续贷,多久可以下来。一般都是几天时间就可以。然后借三万几天时间给还掉。这个叫过桥,一般都是有一定成本的。
服务地区:长春
服务机构:亿信源投资
你好,你可以跟信用社申请延期,如果不可以就倒贷吧,我们公司能帮你垫还,然后重新申请贷款,
服务地区:合肥
服务机构:恒昌惠诚
这个是可以的,但是需要看你的资质,如果你的还款情况良好,是可以办下来的
服务地区:武汉
服务机构:维信理财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不能延期的,建议还了续贷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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