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苗集团有没有公司破产清算算

2013年高考政治试题分类(模块)汇编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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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2:05 | 树小苗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请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请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资金申购上网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办法》(2009年修订)。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矿机”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6,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20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或“中投证券”)将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发行。  3、本次发行数量为 6,7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9%。其中,网下发行1,328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9.82%;网上发行数量为5,372万股。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山东矿机”,申购代码为“002526”,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0年12月3日完成。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55.56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74.07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56772万股,为本次网下发行股数的42.75倍。  5、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拟募集资金数量为53,454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数量将为134000万元,超出发行人拟募集资金数量80546万元,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安排等相关情况于2010年12月7日在《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  6、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报价格≥20元/股的报价)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应按初步询价时有效报价对应的申报数量参与网下申购。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0年12月8日(T日,周三)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526”。  申购资金的有效到账时间为2010年12月8日(T日,周三)15:00之前,该日15:00 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3)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托管银行进行有效确认,督促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和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申购全部无效。  (4)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配售对象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配售对象若无法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应及时与托管银行确认。因配售对象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其申购资金足额到账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5)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若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将被视为违约,主承销商将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6)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1,328万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1,328万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1,328万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7)2010年12月8日(T日,周三)下午,中投证券在接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资金有效处理结果后,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对资金有效的配售对象按照其最后一次录入初步询价记录的时间顺序排列,并按申购单位(166万股)依次配号,每一申购单位获配一个编号,并将配号结果提供给摇号机构。最终将摇出8个号码,每个中签号码可获配166万股股票。  (8)2010年12月9日(T+1日,周四)进行网下申购摇号抽签,根据摇号结果统计配售对象的获配号码,中签的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为获配号码个数乘以申购单位(166万股)。  (9)2010年12月10日(T+2日,周五),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摇号中签结果和配售结果,并披露主承销商提供的发行人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以及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明细。  (10)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7、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0年12月8日(T日,周三)9:30~11:30、13:00~15:00。  (2)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了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申购和网上发行申购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3)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53,000股。  (4)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10年12月8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单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8、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而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网下机构投资者在既定的网下发售比例内有效申购不足;网下报价情况未及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预期;网上申购不足;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的。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9、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所发行股票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0年11月30日(T-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查询。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在2010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3日的初步询价期间,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所有询价对象发出邀请。截至2010年12月3日15:00时,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共收到由96家询价对象统一申报的169家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申报信息。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未来成长性、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0元/股。确定方法为:对股票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按报价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相同价格的将按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当累计有效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等于或首次超过1,328万股的42.75倍时,按上述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的最低价格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2、发行数量:本次发行数量为6,70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1,328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5,372万股。  3、发行价格: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55.56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74.07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 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网下申购缴款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三、网下发行  1、参与对象  经主承销商确认,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且其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为63个,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56772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  2、网下申购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资金。  (1)申购资金=发行价格×有效申报数量  (2)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与有效报价数量一致  (3)配售对象应使用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  (4)配售对象应确保资金在2010年12月8日(T日,周三)15:00之前到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5)配售对象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注:以上账户信息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为准,请登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 ,在“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栏目中进行查询。  3、网下申购、配号摇号及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配售对象的网下申购结果确定获配名单及获配股数。确定原则如下:  (1)如果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1,328万股,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2)如果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1,328万股,则所有有效申购股份足额获得配售。  (3)如果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1,328万股,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由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对资金有效的配售对象按照其最后一次录入初步询价记录的时间顺序排列,按每166万股依次配号。然后通过随机摇号,确定8个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配售166万股。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于2010年12月10日(T+2日,周五)刊登《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抽签及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摇号中签结果和配售结果。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4、多余款项退回  2010年12月8日(T日,周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15:00后对配售对象划付的申购资金按《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的规定进行有效性检查,并于2010年12月9日(T+1日,周四)9:00前发出电子付款指令,要求结算银行将无效资金退至配售对象备案账户。退款情况包括:配售对象划付金额大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多余划款退回;配售对象划付金额小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全部来款退回;配售对象本次无申购资格,当日划付的金额无效,将全部来款退回。  2010年12月9日(T+1日,周四),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配售对象实际应付的认购金额,并将配售对象T日划付的有效申购资金减去认购金额后的余额于2010年12月10日(T+2日,周五)9:00前,以电子指令方式通过相应的结算银行退至其备案账户。  5、其他重要事项  (1)网下发行股份锁定期: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2)验资: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将于2010年12月9日(T+1日,周四)对获配的配售对象网下发行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3)律师见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4)违约处理:如果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把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若配售对象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四、网上发行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主承销商在2010年12月8日(T日,周三)9:30~11:30,13:00~15:00期间将5,372万股“山东矿机”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以20元/股的发行价格卖出。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了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款。申购结束后,由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数。  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总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1、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确定  (1)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申购上限不得超过53,0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2)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10年12月8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单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3)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即2010年12月8日(T日,周三,含当日)前办妥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0年12月8日(T日,周三,含当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3、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0年12月9日(T+1日,周四),各证券公司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  2010年12月9日(T+1日,周四)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验资专户。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及验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申购资金的实际到账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10年12月10日(T+2日,周五)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主承销商于2010年12月10日(T+2日,周五)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0年12月10日(T+2日,周五)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主承销商于2010年12月13日(T+3日,周一)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4、结算与登记  (1)2010年12月9日(T+1日,周四)至2010年12月10日(T+2日,周五),全部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冻结在申购资金专户内,所冻结的资金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事宜,遵从深交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  (2)2010年12月10日(T+2日,周五)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券交易网点。  (3)2010年12月13日(T+3日,周一),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公司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网上认购款项划至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有关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等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主承销商或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五、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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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锤定音:工信部支持购买萨博可能系误报
[导读]昨天我打电话询问工信部主管汽车的装备司司长张相木,他说不知道这回事。打苗圩办公室电话,没有人接。苗圩正在外地参加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宣讲团,秘书也跟着一起去了,办公室没人。
这几天,国内媒体大量引用来自路透社的一则消息。路透社报道称,正在上海出席工业博览会的工信部部长苗圩对路透社记者表示,“原则上支持庞大和青年收购汽车的交易”。有评论认为,这是首位中国政府官员对此次收购公开表态。昨天我打电话询问工信部主管汽车的装备司司长张相木,他说不知道这回事。打苗圩办公室电话,没有人接。苗圩正在外地参加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宣讲团,秘书也跟着一起去了,办公室没人。路透社记者关于苗圩表态的稿子很短,没有交代更多的细节。据估计,可能是在苗圩参观上海工业博览会时逮空问了一句,而苗圩顺口回了一句。当时现场乱哄哄的,苗圩可能连提的什么问题都没听清楚。另外,庞大和青年汽车收购萨博属于境外投资,审批权限并不在工信部,而是由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审批。二庞大造政府支持舆论10月28日,二庞与瑞典汽车(原公司)签署了收购萨博汽车百分之百股权的谅解备忘录。取代了此前签署的收购瑞典汽车53.9%股权的正式协议。《谅解备忘录》内容为:在取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机构同意的前提下,庞大集团、青年汽车及各自的指定方将共同以1亿欧元的价格购买出售股份,其中青年汽车购买60%,庞大集团购买40%。据外电报道,萨博的债权人已经同意二庞收购萨博百分之百股权,估计欧洲投资银行、瑞典国家债务办公室、萨博的前东家通用汽车都会同意。关键是中国政府监管部门能不能批准。谅解备忘录签署后,青年汽车一位高层对外放话说,国家发改委当初的意思就是希望收购萨博百分之百股权,试图营造出国家发改委支持收购的舆论氛围。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早在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召集二庞进行沟通时,就建议等萨博破产后再谈收购的事情,根本不存在希望二庞收购萨博全部股权一说。庞青年更是放出“狠话”,“我百分之百地肯定,(收购萨博汽车)我们会得到发改委的批准!”不知庞董事长的底气从何而来?项目审批不是儿戏今年9月6日,二庞共同向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提交《浙江汽车有限公司等联合认购瑞典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股份项目申请报告》,由其审核并逐级上报国家发改委。据了解,浙江省发改委向国家发改委递交的收购报告,国家发改委委托咨询机构进行评估,目前初期评估结果还没有出来。二庞推翻7月份的收购协议,又要收购萨博100%股权,等于原先的报告要废止,需要重新上报,并不像庞庆华所说的“改几个字”那么简单。谅解备忘录是不具任何法律效力的,二庞和瑞典汽车约定,在11月15日当日或之前签署正式的股份购买协议”,如果届时“各方达成其他书面协议,《谅解备忘录》将自动于11月15日终止。”按照谅解备忘录的规定,如果要签署正式股份购买协议,二庞还要向瑞典汽车支付保证金。而如果最终收购没被批准,保证金将被没收。假设11月15日二庞和瑞典汽车顺利签署了股份购买协议,然后再由浙江青年汽车所在的杭州萧山区发改局层层上报。国家发改委收到新的报告后,然后再委托咨询公司进行评估,最后再决定是否批准收购。这么多的流程走下来,不知需要多久。而萨博那边是嗷嗷待哺,急等着二庞输血。很可能审批还未完成,萨博已经撑不下去而破产清算了。别拿中国人的钱当儿戏有人说,中国政府要拯救陷入债务危机的欧洲,萨博是欧洲企业,救萨博就是救欧洲。因此,中国政府一定会批准二庞收购萨博。此言差矣,世界上哪有穷人救富人的道理。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首要任务是做好自己的事情,不会去当冤大头。在商言商,如果收购萨博是一桩很划算的买卖,那么政府监管部门为什么不批准呢?问题是萨博已经成为一根鸡肋,这笔买卖风险太大,很不划算。包括俄罗斯大亨、美国私募基金、还有中国的华泰汽车,都在签署合同后选择了退出。二庞为什么如此执迷不悟呢?还承诺投入几十亿欧元来振兴萨博,真是雄心勃勃!有一位权威人士评论说这是“钱多了烧的”。庞大刚刚上市圈了60个亿,而青年汽车的财务状况并不那么乐观,哪来的钱呢?唯一的出路是向银行贷款。银行的钱哪来的呢,许多是老百姓的存款。说到底是中国人的钱。当初腾中收购,有人就说腾中是民营企业,用自己的钱去收购政府干嘛要管。我回答说腾中哪有什么钱,需要向银行贷款。如果失败了银行不就多了一笔不良资产,最终还是老百姓买单。庞大汽贸表示,如果公司选择向萨博汽车支付保证金,但本次交易又无法完成,萨博汽车还是进入破产程序的话,公司为购买萨博股份提交的保证金,也可能需要公司提取部分坏账准备。这已经是庞大第二次提取坏账准备了。上一次是4500万欧元购车预付款,这一次是尚未支付的保证金。庞大是上市公司,钱来自股民。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上市公司董事长,要为股民的利益着想,为公司和股民创造更多的价值,而不能拿着股民的钱去豪赌。否则,这样的上市公司董事长就是一个不称职的董事长,股民唯一的选择就是抛弃这家公司,离开这只股票。(完)版权声明:本文系腾讯汽车()独家稿件,版权为腾讯汽车所有。欢迎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腾讯汽车)及作者,否则必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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