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签了认购书没钱交首付下限50:000是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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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热线:95555&&& 境外服务热线:86-755-信用卡服务热线:400-820-5555&&&&&&企业年金服务热线:800-830-8855金葵花贵宾服务专线:钻石贵宾服务专线:私人银行服务专线:首发50年期国债:中标利率处于下限认购热情较高
深圳特区报
&& 财政部27日在间市场招标发行200亿元50年期国债,中标利率为4.3%。这是我国首次发行50年期超长期国债,此前发行的最长期限为30年。此间分析人士认为,50年期国债发行在丰富市场品种、完善市场结构等方面意义重大,但对当前市场趋势影响有限。
  中标利率处于市场预期下限
  当日招标结果显示,本期50年期国债中标利率为4.3%,边际为4.38%,200亿元招标总量共获得市场397.9亿元资金有效认购,认购倍数为1.99倍。
  “中标利率处于市场预期下限,显示市场认购热情较高。”安信证券固定收益研究员郝松伟说,50年期国债首次发行,市场关注度较高,以及公司等机构确实存在需求,是本期国债认购倍数相对较高的主要原因。
  此前,市场曾普遍预计本期国债中标利率在4.37%至4.47%之间。
  值得一提的是,本期50年期国债发行利率仅高出当前二级市场30年期国债利率10个基点,远远低于30年期、10年期国债间约55个基点的利差。
  来自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的显示,近期间10年期、30年期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徘徊在3.65%、4.20%附近。
  机构为需求主体
  正如市场此前预料,本期50年期国债配置主体为保险机构和大型银行。据此间市场人士透露,以及几个大型为当天最主要的配置机构。
  “保险公司为最主要的投资者并不意外。”中金公司固定收益研究员陈健恒分析说,今年以来,保险公司对债券投资有明显的“欠配”特征,当前保险公司资金的配置压力不小,只要债券期限、收益率水平符合其要求,保险公司参与积极性较高。
  统计显示,2009年前十月保险机构银行间债券持有量仅增加624亿元,远远低于过去五年每年债券增持量2000亿元以上的规模。
  另一方面,年内符合保险公司配置需求的债券已不多。市场人士多倾向于认为,类似50年期这样的超长期限债券匹配保险公司长期保单,可谓为保险公司“量身定做”。
  至于中小型银行等机构参与程度相对有限,郝松伟表示,如此长期限国债更适合保险、社保等有长期负债的投资者,中小型银行参与热情有限,也在意料之中。
  对债市趋势影响有限
  记者采访发现,众多市场分析人士认为,50年期国债发行在丰富债券市场品种、完善债券市场结构等方面意义重大,但对当前市场趋势影响有限。
  “超长期国债的发行是一条不错的融资途径。”国信证券债券分析师李怀定表示,本期国债选择在当前利率处于历史低位的大环境下以固定利率发行,能有效减轻政府发债成本;同时,50年期国债发行也能填补市场空白,完善收益率曲线,有利于债券市场长期发展。
  (,,)债券分析师屈庆则认为,由于需求较为单一,主要为寿险机构,本期国债发行对市场趋势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事实上,本期债券招标前后,二级市场交易情况也显示,国债成交利率较为平稳。
  郝松伟表示,本期国债利率处于预期下限,可能会对长期债券利率走势产生一定影响,“不排除对二级市场长债形成正面推动作用的可能”。中金公司此前分析也认为,如果招标利率过低,可能会对二级市场形成正面推动作用。
  不可忽视的是,由于横跨多个经济周期,分析人士倾向于认为,超长期限国债存在一定利率风险。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专家安国俊就提醒说,在发行超长期国债同时,我国有必要逐步完善债券买断式回购、远期交易、掉期交易,并适时恢复国债交易等衍生品为市场提供对冲风险的工具组合,以便形成机制对利率风险进行动态、主动的,满足金融机构和其他投资者当前对利率风险的强烈需求。
  “钱荒”效应已迫使银行不得不勒紧裤腰带了。
华晔迪 杨溢仁 沈而默】 (责任编辑:徐瑾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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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证网-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隧道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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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本可转债”)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 957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已刊登在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1、本次发行26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共计2,600万张,合260万手,按面值发行。  2、原无限售A股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隧道配债”,配售代码为“704820”;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简称为“隧道发债”,申购代码为“733820”。  3、本次发行的隧道转债全额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26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4、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隧道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隧道股份股份数按每股配售2.002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再按1,000元/手转换为手数,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原无限售A股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隧道配债”,配售代码为“704820”。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5、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根据实际申购结果,最终按照网下配售比例和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6、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参加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应缴纳定金,定金数量为其全部申购金额的50%。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的下限为1,000万元(1万手),超过1,000万元(1万手)的必须是100万元(1,000手)的整数倍。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的上限为130,000万元(130万手),如投资者按上限申购,需缴纳定金数量为65,000万元。  7、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简称为“隧道发债”,申购代码为“733820”。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部分每个账户最小申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申购上限是130,000万元(130万手)。  8、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日(T-1日),该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均可参加优先配售。  9、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网下申购日为日(T日)。  10、本次发行的隧道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  11、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交易日  事项  日  周三  T-2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日  周四  T-1日  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网上路演  日  周五  T日  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原股东优先配售日,网上、网下申购日  日  周一  T+1日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日  周二  T+2日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确定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对应的网下配售比例及网上中签率;网上申购配号  日  周三  T+3日  刊登网上中签率及网下发行结果公告;进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根据中签结果网上清算交割和债权登记;退还未获配售的网下申购定金,网下申购定金如有不足,不足部分需于该日补足  日  周一  T+4日  刊登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结果公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解冻未中签的网上申购资金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1、优先配售数量  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隧道股份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2.002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并按1,000元/手转换成手数,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原无限售股东优先配售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优先配售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原有限股东的优先配售在主承销商处进行,网下优先配售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进行处理。  隧道股份现有总股本1,298,659,332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可转债约2,599,915手,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  2、有关优先配售的重要日期  (1)股权登记日(T-1日):日。  (2)优先配售日(T日):日,在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3)缴款日(T日):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配售权。  3、原股东的优先配售方法  (1)原无限售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704820”,配售简称为“隧道配债”。 认购1手“隧道配债”的价格为1,000元,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00元),超过1手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  (2)原有限售股东的优先配售在主承销商处进行。  (3)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配售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申购量获配隧道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配售总额,则按其实际可优先配售总额获得配售。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隧道配债”的可配余额。  (4)原无限售股东认购程序  1)原无限售股东应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核对其证券账户内“隧道配债”的可配余额。  2)原无限售股东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  3)原无限售股东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4)原无限售股东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5)原无限售股东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5)原A股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二、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日(T日)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投资者申购代码为“733820”,申购简称为“隧道发债”。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手(10张,1,000元),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手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130,000万元(130万手),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和持有可转债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法规规定的机构账户外,每个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购不得撤单。同一账户多次申购除首次申购外,其余申购无效。资金不实的申购亦视为无效申购。  三、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  符合规定的机构投资者在申购日日(T日)9:00~15:00,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参加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还可参加本次可转债的网上发行。  1、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万元(1万手),超过1,000万元(1万手)的必须是100万元(1,000手)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的申购数量上限为130,000万元(130万手)。参与本次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及时足额缴纳定金,定金数量为其申购金额的50%,如投资者按上限申购,需缴纳定金数量为65,000万元。  2、欲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在申购日日(T日)9:00~15:00,将发行公告中要求的文件传真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传真号码与传真确认号码为:  传真号码:010-、传真确认电话:010-  传真号码:010-130498 传真确认电话:010-  传真号码:010-130497 传真确认电话 010-  请投资者按对应的传真号与传真确认电话进行传真确认。  3、缴纳定金  每一参与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日(T日)15:00前足额缴纳申购定金,定金数量为其全部申购金额的50%,并确保申购定金于日(T日)17:00 前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账户。未按规定及时缴纳申购定金或缴纳的申购定金不足均为无效申购。定金请划付至以下列明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收款银行账户(在办理付款时请务必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证券账户号码,如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为:B9,则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B9)。  收款单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账号:0000774  开户行大额支付系统号:  联行行号:711231  银行联系人:孟媛  银行联系电话:010-  四、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发行人: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磊  联系人:田军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957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大连路118号  联系电话:021-  传真:02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邮编:100010  联系人:谢亚文、杜t、刘念  联系电话:010-0-0-  传真:010-  发行人: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日  附件: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申购表  重要声明  本表一经申请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即构成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不可撤销的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单位全称  所管理的产品名称(如适用)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明号码  通讯地址  证券账户户名(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托管券商席位号(上海)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电话  经办人身份证号  退款银行信息  (退款银行账号必须与原汇款银行账号相同)  汇入行全称  收款人账号  收款人全称  汇入行地点  大额支付系统号  申购数量(万手)  大写: 万手  小写: 万手  申购金额(申购数量×1000元)  大写: 万元  小写: 万元  申购定金( 申购金额×50%)  大写: 万元  小写: 万元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本表可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sc108.com/网站下载。为便于清晰起见,建议投资者另行打印此表。  2、身份证明号码填写:为投资者在开立证券账户时提供的身份证明资料编码,其中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名称前两字”+“证基”+“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是“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是“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3、本表一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即构成参与申购的申请人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若因申请人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4、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的申购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1万手)的必须是100万元(1,000手)的整数倍。本次网下申购上限为130,000万元(130万手)。  5、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并持有隧道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须按其申购金额的50%足额缴纳申购定金,定金缴纳不足视为无效申购。申请人须于日(T日)15:00前划出申购定金,同时将划款凭证传真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并确保申购定金于当日17:00前到达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违反上述规定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在办理付款时请务必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证券账户号码,如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为:B9,则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B9。  7、“单位全称”中填写的内容应该和加盖的公章一致,如果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产品申购,则需要填写其管理的产品名称。  8、退款银行账号必须与原汇款银行账号一致。  9、有意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后于日(T日)15:00点前连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以及申购资金付款凭证传真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并于传真后10分钟内打电话进行确认。为保证上述文件的完整性,请在每一页传真上写明“单位名称”、“页码、总页数”和“经办人、电话”。  传真号码:010-、传真确认电话:010-  传真号码:010-130498 传真确认电话:010-  传真号码:010-130497 传真确认电话 010-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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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电: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1、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中国水
电”)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日修订)和《关于深
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0]26号)的相关规定,对
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发行作出相关安排,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2、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发行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资金申购方式进行。关
于网上发行的有关规定,请查阅上交所网站(.cn)公布的《沪市
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2009年修订)。
&&&&3、发行人与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日(T-1)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5亿股人民币普通
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
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席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
上资金申购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与联席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总量为30亿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
下发行数量不超过15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网上发行数量不超过
15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
&&&&3、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为4.50元/股-4.80元/股(含上限和下限),由于网上
发行时本次发行价格尚未确定,参与网上资金申购的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
格区间上限(4.80&/股)进行申购。如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发行价格区间
上限,差价部分将于日(T+3日)与未中签的网上申购款同时退还
给网上申购投资者。
&&&&4、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
发行。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导致其申购无效
的,由配售对象及管理该配售对象的询价对象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本次网上发行日为日(T日),申购时间为上交所正常交易
时间(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申购简称为“水电申购”;申购
代码为“780669”。
&&&&6、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
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150
万股。
&&&&7、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
户(以日(T-1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
及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
购均为无效申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以及指定交易在不
同证券公司的企业年金账户可按现有开立账户参与申购(企业年金账户的指定
交易情况以日(T-1日)为准)。
&&&&8、本次发行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上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
拨机制,对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公告中的
“本次A股发行的基本情况”之“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9、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10、本次发行中,如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
150,000万股、或/和网下报价情况未及发行人和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预
期、或/和网上申购不足、或/和网上最终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上发行总量
150,000万股,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经发行人和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后可中止发行。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
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重新启动发行安排等事项。
&&&&11、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网上发行,关于网下发行的具体规定,敬请参见
日(T-1)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证券日报》上的《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
网下发行公告》。
&&&&12、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日(T-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的《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和《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
告》。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交所网站
(.cn)查询。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中国水电&&&&&&&&&&&指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指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
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责任公司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
&&&&&&&&&&&&&&&&&&&&&&&&&&&1、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申购
&&&&&&&&&&&&&&&&&&&&&&&&&&&数量符合要求;
有效申购&&&&&&&&&&&&&&&&&&&2、单个投资者使用一个合格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
&&&&&&&&&&&&&&&&&&&&&&&&&&&行的申购;
&&&&&&&&&&&&&&&&&&&&&&&&&&&3、配售对象未参与网下初步询价,仅参与本次网
&&&&&&&&&&&&&&&&&&&&&&&&&&&上发行的申购。
&&&&&&&&&&&&&&&&&&&&&&&&&&&指日,为本次发行参与网上资金申购
T日/网上资金申购日&&&&&&&&&的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
&&&&&&&&&&&&&&&&&&&&&&&&&&&申购本次网上发行股票的日期
元&&&&&&&&&&&&&&&&&&&&&&&&&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与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0亿
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不超过15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网上发行数量不超过15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
&&&&&网下发行由本次发行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
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在发行价格区间内进
行申购;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4.80
元/股缴纳申购款。
&&&&&本次网下和网上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
累计投标询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
市场情况等因素,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确定的本次发行
价格将于日(T+2日)在《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
告》中公布,并同时披露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供的发行人研究报告的
估值结论及对应的估值水平、发行人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指标,以及所有配
售对象的报价明细。
&&&&(三)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
后,发行人和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日
(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
机制的启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及网下发行初步配售比例来确定。
&&&&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回拨后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比例=回拨前网下发行数量/网下有效申购数量;
&&&&网下发行最终配售比例=回拨后网下发行数量/网下有效申购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在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低于&8%且
低于网下初步配售比例,则在不出现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高于网下发行最终配
售比例的前提下,从网下向网上发行回拨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初始规模&5%的股
票(不超过&15,000&万股);
&&&&2、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发行人
和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采取削减发行规模、调整发行时间表或中止发
行等措施,并将及时公告和依法做出其他安排。
&&&&3、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从网上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发
行的机构投资者申购,仍然申购不足的,可以由承销团推荐其他投资者参与网
下申购。
&&&&(四)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区间为4.50元/股-4.80元/股(含上限和下限)。网上资
金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上限(4.80&/股)进行申购。
&&&&此价格区间对应的市盈率区间为:
&&&&1、10.23倍至10.91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
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15.00倍至16.00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
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按本次发行300,000万股计算为
960,000万股)。
&&&&3、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期间,提交了“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有92家,对应
的申购数量之和为265,150万股,为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的1.77倍。
&&&&(五)申购时间
&&&&日(T日),在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内(上午9:30至11:30,下
午13:00至15:00)进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
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六)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水电申购”;申购代码为“780669”。
&&&&(七)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八)锁定期安排
&&&&网上发行投资者获配股票无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
网上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九)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交易日&&&&&&&&&&&日期&&&&&&&&&&&&&&&&&&&&&&&发行安排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发行安排及初
&&&&&T-6&日&&&&&&&&9&月&19&日
&&&&&&&&&&&&&&&&&&&&&&&&&&&&&&&&&步询价公告》
&&&&&&&&&&&&&&&&&&&&9&月&20&日&&&初步询价
&T-5&日―T-3&日
&&&&&&&&&&&&&&&&&&―9&月&22&日&&&(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T-3&日&&&&&&&&9&月&22&日&&&&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截止)
&&&&&&&&&&&&&&&&&&&&&&&&&&&&&&&&&确定发行价格区间
&&&&&T-2&日&&&&&&&&9&月&23&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初步询价结果
&&&&&&&&&&&&&&&&&&&&&&&&&&&&&&&&&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网下发行公告》和
&&&&&T-1&日&&&&&&&&9&月&26&日&&&&《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网下申购缴款起始日
&&&&&&&&&&&&&&&&&&&&&&&&&&&&&&&&&网上路演
&&&&&&&&&&&&&&&&&&&&&&&&&&&&&&&&&网上资金申购日
&&&&&&&&&T日&&&&&&&&9&月&27&日
&&&&&&&&&&&&&&&&&&&&&&&&&&&&&&&&&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
&&&&&&&&&&&&&&&&&&&&&&&&&&&&&&&&&确定发行价格
&&&&&&&&&&&&&&&&&&&&&&&&&&&&&&&&&网上、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T+1&日&&&&&&&&&9&月&28&日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网上申购配号
&&&&&&&&&&&&&&&&&&&&&&&&&&&&&&&&&刊登《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
&&&&&&&&&&&&&&&&&&&&&&&&&&&&&&&&&告》
&&&&&T+2&日&&&&&&&&&9&月&29&日
&&&&&&&&&&&&&&&&&&&&&&&&&&&&&&&&&网下申购资金退款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刊登《网上资金申购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T+3&日&&&&&&&&&9&月&30&日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
&&&&(1)&T日为网上资金申购日。对应之“日”均指交易日。
&&&&(2)&本次网下发行采用电子化方式,配售对象务请严格按照《细则》操作申购。如无
法正常申购,请及时联系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予以指导;如果不是配售对象自身
技术及操作原因造成的问题,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具体情况提供相应措施予以
解决。
&&&&(3)&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
改发行日程。
&&&&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依上交所《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
(2009年修订)实施。
&&&&(十)承销方式
&&&&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一)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网上发行对象
&&&&指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
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
禁止者除外)。本次发行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业务不得参与本次
发行的网上申购。
三、本次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50,000万
股。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日(T日)9:30至
11:30,13:00至15:00)将150,000万股“中国水电”股票输入在上交所指定的专
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
行价格区间上限和符合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
款。申购结束后,由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
登记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
数。投资者获配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不需进行摇
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由上交所交易系统
主机按每1,0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
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1,000股。
&&&&最终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四、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规定
&&&&(一)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单一证券账户
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
最高不得超过150万股。
&&&&(二)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凡参与初
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
售对象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导致其申购无效的,由配售对象及管理该配售对
象的询价对象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证券账户注
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
券账户(以日(T-1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网上申购
的,以及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四)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以及指定交易在不同证券
公司的企业年金账户可按现有开立账户参与申购(企业年金账户的指定交易情
况以日(T-1日)为准)。
五、网上申购程序
&&&&(一)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中国水电”股票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的证券账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资金申购日2011
年9月27日(T日)前办妥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二)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中国水电”股票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资金申购日2011
年9月27日(T日)前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
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三)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
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
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
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
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六、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
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一)申购配号确认
&&&&日(T+1日),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
分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
&&&&日(T+1日),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专户。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会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申购资金的到位
情况进行核查,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上交所和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依申购资金的实际到账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按每1,000股配一个
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
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
购,将不予配号。
&&&&日(T+2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
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二)公布中签率
&&&&日(T+2日),发行人和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刊登的《中国水
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
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三)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日(T+2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联席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
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2011年9
月30日(T+3日)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证券日报》刊登的《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资
金申购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四)确定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
七、结算与登记
&&&&&&&(一)全部申购资金冻结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
申购资金冻结等事宜,遵从上交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
&&&&&&&(二)日(T+2日)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
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
券交易网点。
&&&&&&&(三)日(T+3日),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
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
易网点返还投资者;如果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发行价格区间上限4.80元/股
(投资者网上申购价格),则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中签申购款的差价部分
与未中签的网上申购款同时通过各证券交易网点向投资者退还;同时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将中签认购款项划至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资金交收账
户。
&&&&&&&(四)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中国结
算上海分公司向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八、申购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网上路演安排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
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日(T-1日)14:00-17:00就本次发
行在中国证券网()进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
十、发行人与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集湘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
&&&&&&&联系人:王志平
电话:010-
传真:010-
2、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0-
传真:010-
3、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15层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229302
传真:010-
&&&&&&&&&&&&&&&&&&&&&&&&&&&&&&&发行人: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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