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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卫生局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采购项目预公告[定稿]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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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卫生局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采购项目预公告[定稿]|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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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卫生改革与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负责药械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制度,统一发布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统筹规划、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负责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五)组织制定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并推进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六)组织拟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制度,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七)制定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组织对开展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八)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并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
(九)组织拟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政策措施,制定并指导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度,协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十)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十一)组织制定中医药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事业总体发展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十二)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十三)组织拟订公立医院改革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公立医院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组织拟订社会资本参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民营医疗机构健康规范发展。
(十四)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实施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许可制度;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十五)组织制定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医药卫生科学研究,指导推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全科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十六)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
(十七)组织实施卫生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有关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卫生合作工作。
(十八)负责来绍中央领导和重要外宾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国家、省和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九)负责管理市直卫生事业单位。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end--&(一)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并指导实施;协助局领导组织综合性政策调研,掌握、综合、分析全市卫生改革与发展情况,拟订卫生工作相关政策;负责起草全市卫生工作计划、总结以及有关综合性文件;负责局综合性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公开、卫生信息、新闻发布、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以及信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协调、督促和检查;组织办理有关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事务,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二)政治处 
协助局党委抓好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干部考察、培训和管理;拟订全市卫生人才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卫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或评审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市直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办理卫生系统涉外事务。
(三)纪检监察室 
监督检查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实行《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局属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并按有关规定对所检查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受理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本部门所给予的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开展党风 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的各项工作。
(四)计划财务处 
参与拟订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贯彻实施有关卫生经济政策、卫生财务管理规范和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市本级各项卫生事业费的预决算、全市卫生事业费的决算,指导、监督市直各单位的财务工作;按省大型设备配置标准,负责全市大型设备规划编制、审核、申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的财务、基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市直医疗单位财务科长委派和核算中心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政府采购的预算编制的审核和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价格管理部门,参与市管卫生服务指导价格的申报、作价和管理,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服务指导价格的执行情况;负责卫生事业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财务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等政策的建议。负责全市药械集中采购交易过程的日常监管;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五)医政处 
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工作;拟订医疗机构设置发展规划;负责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的设置审批、登记注册、评审、校验工作;负责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和相关医疗服务质量标准的制定,监督管理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负责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及执业医师、执业护士的审核注册、登记、发证等工作;负责全市医疗机构的护理工作;负责医疗纠纷的接待、委托鉴定及行政处理工作;负责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监管,协调全市无偿献血和特殊情况的紧急供血工作;负责规划、指导医疗紧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组织重大疾病和人员伤亡事件紧急抢救,负责大型活动医疗保障;负责医疗广告的审核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康复、征兵体检、高考体检的管理工作;负责卫生支农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内部药事管理工作,指导开展临床药学研究。
(六)疾病控制处(应急办) 
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全市重大疾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拟订卫生应急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指导地方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实施预防控制;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承担市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具体工作。
(七)卫生监督与食品安全协调监察处(行政审批服务处) 
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饮用水等的卫生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的防治监督;负责医疗服务市场的依法监督,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承办重大疑难卫生违法案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拟订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测和预警工作;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卫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局行政审批职能向行政审批服务处集中,其他处室不再履行集中的行政审批职能;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八)科教中医处 
拟订全市医药卫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医药卫生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和全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指导医疗卫生方面的技术推广和科学普及工作;承担医药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培训工作;承担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全科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负责拟订并实施全市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事业发展规划、服务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各级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的业务指导监督工作;负责拟订并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负责拟订和实施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各级各类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参与拟订全市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的扶持政策;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的继承、传播和发展,推动中医药科普知识普及。
(九)市爱卫办 
宣传实施爱国卫生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爱国卫生工作规划、计划及标准规范,并组织协调成员部门实施;组织动员、协调和指导爱国卫生工作,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组织和指导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县城)、卫生镇、卫生村、卫生单位等活动;组织和指导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协调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的监督和技术指导;负责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具体工作。
(十)基层与妇幼卫生处 
负责拟订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和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并推进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方案和服务规范,指导开展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拟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制度,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负责妇幼保健监督管理,组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与先天性残疾工作,指导并推进妇幼保健服务均等化;组织对开展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十一)干部保健处 
承担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市干部保健工作规划,拟订市干部医疗保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来绍中央领导、外省(市)主要领导、知名人士、重要外宾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医疗保健、健康检查工作;负责对全市干部保健部门的业务指导。
(十二)市卫生信息管理中心 
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关于卫生信息化建设的规范与标准,对全市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化建设进行指导并负责全市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组织实施和安全监督管理;推进卫生系统信息网建设,协同相关业务处室制定信息系统业务流程规范,负责信息系统建设中标准的制定、监督、协调和管理;负责全市卫生系统内信息应用技术的立项、组织开发、评审鉴定和推广;负责信息技术应用培训工作与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网络安全;承担卫生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新手上路我有疑问投诉建议参考资料 查看关于各县(市、区)卫生局及基本药物供货企业维护基本药物货款结算信息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及基本药物供货企业:  为保证山东省基本药物货款集中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县(市、区)卫生局及基本药物供货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维护本单位银行账户等基本药物货款结算信息。   1、维护方式:登录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在本单位信息维护功能中进行维护。   2、信息维护截止时间:日。   3、其他注意事项:   (1)基本药物供货企业须及时将维护后的信息发送到审核部门。   (2)基本药物供货企业须及时对本单位结算单进行对账确认。&  4、技术支持,电话号码:5。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
山东省卫生厅主办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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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备案编号:鲁ICP备号-1承德市卫生局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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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共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3029个,其中有各级各类医院70所(综合医院31所、中医院9所、妇幼保健院12所、专科医院14所、中西医结合2所、康复医院1所,疗养院1所),政府办公立医院45所,企事业单位办公立医院5所,民办医院20所,设有乡镇卫生院205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个、村卫生室241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50个;有卫生监督机构12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2个,其它医疗卫生机构259个。医疗机构总床位数12915张,每千人口拥有床位3.52张。卫生人力总量达14714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886人,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3.24人;卫生技术人员中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占56%,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约占33%,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2.1人、注册护士1.6人 。[1]地&&&&点承德市类&&&&型卫生监督机构12个
承德市卫生局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数据为准。
全市卫生系统紧紧围绕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认真贯彻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大力实施”4211”卫生事业发展战略,抓双建、促双提、强双保,健全完善了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医疗救治、卫生监督四个体系和农村卫生、社区卫生两个服务网络,建立了一套科学的卫生工作管理机制,完成了一批卫生基础项目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有了较大提高。99%的乡镇卫生院达到省级标准化,94%的村卫生室达到省级规范化,98%的乡镇卫生院具备了提供住院服务能力,66.7%的中心卫生院能够开展上腹部手术和剖腹产手术,94.1%的乡镇卫生院具备了开展急诊急救和正常产能力,有93.1%的卫生院具备了开展下腹部手术的能力。保证了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推动了卫生事业快速发展。我市多次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称号,被命名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市卫生局先后获得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及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全市八个县全部被省卫生厅命名为标准化规范化乡镇卫生院示范县。[1](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综合性调研,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制定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组织会议、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保密、信息传递、来信来访;起草全局综合性文件及会议材料等;协调督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负责机关房屋及办公设备维修、车辆管理等后勤服务管理工作;督促检查上级党委和本级党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事科
拟订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草案并指导实施,负责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高层次人才的推荐选拔,组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指导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的呈报与核定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履行干部教育,考核任免和监督工作;负责系统内科级以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负责安全保卫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指导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援外医疗队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
拟订全市卫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负责全市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卫生机构装备资金分配及设备的统一招标采购工作;负责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和收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直医疗卫生财政预算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卫生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财务、会计、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与内部审计;负责全市国内外贷款卫生项目、无偿援助卫生项目的引进、利用、还贷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卫生统计工作;承担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
(四)医政科
承担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落实医疗机构执业、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负责医疗质量、安全、服务和评价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负责查处已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的机构在诊疗活动(包括临床用血)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麻醉药品的使用准入,指导医院合理用药;负责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的紧急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城市医疗支援农村医疗工作;审核医疗广告;协助组织征兵、招生、出国人员体检工作。
(五)科教科
拟订全市医学科教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点科研攻关项目;指导医疗卫生方面的技术推广和科学普及工作;组织实施医学卫生技术标准;承担医疗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培训工作;承担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卫生行业社团的有关工作;负责卫生标准计量、技术准入、卫生系统出国留学、研修人员的派遣及对外医学交流与合作;组织鉴定医学科研成果的评定和学术交流工作。[2](六)中医科
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参与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承担中医、、、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参与规划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组织实施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实施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处理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争议;审核中医广告;联系中医药行业学会。
(七)疾病预防控制科(承德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和考核工作;拟订全市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与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免疫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负责较大疫情的紧急处置工作;负责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八)政策法规科(卫生宣传科)
组织拟订全市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组织起草地方性卫生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拟订卫生宣传规划,组织开展卫生法制与卫生标准的宣传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拟订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规划,负责全市卫生系统职工普法培训。负责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组织查处较大违法案件。
(九)农村与基层卫生科
拟订全市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的实施;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划、设置、审批;指导医学会做好乡村医生、社区医生培训工作。拟定健康教育、健康促进规划并指导实施。
(十)妇幼卫生科
拟订全市妇幼卫生保健工作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指导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承担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质量监督、业务指导及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依法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统筹协调健康教育工作。
(十一)卫生应急办公室
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指导地方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实施预防控制及紧急医学救援;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2](十二)基本药物采购管理中心
负责组织制定全市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方案;组织筛选确定全市基本药物采购目录;负责双桥、双滦、营子三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网上采购、结算、统计工作;指导各县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
(十三)新农合管理办公室
制定基线调查方案,指导试点县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制定,并对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进行审查;检查督导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规范其运行;收集、汇总、统计、分析合作医疗信息并及时上报;指导试点县按照定点医疗机构条件审核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与之签订协议;督导各县区按照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管理和使用基金,做到基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保证基金安全和公平、公正、合理有效使用;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和执行合作医疗管理规章制度情况,包括医疗行为、服务质量、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报销程序、补偿兑现等,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对发生的案件及群众举报、投诉等进行调查处理;
(十四)考务中心
负责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初审、考前准备、巡考及资格证书的核发;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报名、初审、考试组织以及资格证书的核发;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的报名、审核、考试组织及合格证书的核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学理论考核的报名、审核、考试组织及合格证书的核发等工作。
(十五)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六)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十七)监察室
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大额资金使用,药品、医用耗材、设备及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协助驻在部门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批准,初步核实驻在部门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驻在部门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科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和其他重要案件;调查或配合驻在部门党组织调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其他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承办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承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拟定全市爱国卫生活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社会卫生工作;指导协调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指导协调卫生城市(县城、乡镇、村)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教育、除“四害”和控烟活动。[2]承德市中心医院
承德市中心医院始建于1952年,历经半个世纪的发展壮大和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已发展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承德医学院第二临床学院,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红十字承德市急救中心,承德市交通伤救治中心,并被河北省政府指定为承德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承德市紧急救援中心。被省卫生厅批准为承德市临床检验中心、承德市健康体检中心、承德市放化疗中心。医院建筑面积近6.9万平方米, 拥有固定资产3亿元,开放床位850张。设临床科室37个,医技科室17个,3个临床研究所、4个实验室。现有职工1264人,其中高级技术人员272人,中级技术人员296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10人,18名专家被评为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1名科主任被评为市级名医,17名技术骨干被评为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18名专家任承德市医学会及医师协会专科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医院心胸外科、消化内科为省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急救中心、心血管内科、肿瘤科、普外科、骨科、妇产科、神经外科、神经内科、内分泌科、呼吸内科等10个科室为市级重点学科;急救中心、心胸外科、消化内科、肿瘤科等4个科室为市级名科。 医院先后荣获“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中华医学会“医院人文管理荣誉奖”;河北省“医德医风示范医院”;河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河北省创建“诚信医院”先进单位;河北省红十字会“爱心医院”、河北省“服务质量奖” 、河北省卫生系统优秀护理服务集体;承德市抗震救灾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市“文明诚信单位”和“文明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单位”、连续两年获得承德市民主评议市直优秀窗口单位、承德市卫生系统“白求恩杯”竞赛优胜单位等诸多荣誉称号。
承德市中医院
承德市中医院是一所具有50多年历史的二级甲等医院,医院在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社区卫生服务等方面为全市人民做出了积极地贡献。2010年12月与承德市第五医院合并整合,医院合并后设立临床科室26个,医技科室5个,辅助科室3个。医院拥有西门子双排螺旋CT机,德国德瑞DR,日本导津800毫安数字胃肠机,日本彩色多普勒超声,彩色脑多普勒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24小时动态心电图,超声乳化仪,A/B超声仪,意大利原装牙科综合治疗机,丹麦纯音检测一体化检测仪,铜离子痔疮治疗机,美国尼高力全数字精确癫痫定位系统和精密显微外科手术器械等先进的医疗设备。现有国家级重点专科1个,省级重点专科1个,市级重点专科8个,省级名医3个,市级名医6个,具有正副高级技术职称人员70余人。尤其在心脑血管疾病、手足显微外科、脑神经科、肛肠疾病、糖尿病、肝病、肾病、耳鼻喉科、老年病科等方面都具有一定影响力。医院建筑面积2.2万平米,开放住院床位到400张,进入三级甲等中医综合医院标准。
承德市第三医院
(承德市肿瘤医院 承德市传染病医院)
承德市第三医院是由市肿瘤医院和新建市传染病医院合并而成立的一所具有专科特色的公立医院。医院占地总面积86亩,建筑总面积近18000平方米,位于承德市双桥区普宁北路28号。现有医疗技术人员130人,高级职称36人,中级职称80人,组成了一支技术精湛的医疗技术骨干队伍。医院现设临床肿瘤内科、放疗科、肿瘤妇科、头颈乳腺外科、胸腹外科、麻醉科、肝病中心、结核病科、感染性疾病综合科、ICU监护病房等;医技科有放射、检验、病理、内窥镜、CT、B超心电室等。现开放床位220张,主要开展对肿瘤和传染病两大类疾病的预防和诊治研究工作。 医院手术科室能开展胃癌、食道癌、肝癌、肝门胆管癌、胰头癌、肺癌、上颌窦癌、喉癌、直肠癌、卵巢癌、宫颈癌等肿瘤的高难度根治术。其中乳腺癌保留乳房、超低位直肠癌保肛术、宫颈癌根治术阴道延长术、子宫全切阴道延长术都是医院开展的独特的治疗方法,其临床治疗效果居国内领先水平。内科的肺癌、胃癌、恶性淋巴瘤化学治疗、介入治疗、射频消融治疗、中医针灸止痛的治疗、微波治疗、免疫治疗、生物治疗;放疗科的三维适形调强放疗、立体定向放疗、“放疗与热疗”、“内放疗与外放疗”;妇科利用后装放疗技术对晚期宫颈癌患者进行体外、腔内放疗加介入化疗增敏综合治疗都是科室的治疗特色。[3]承德市口腔医院
承德市口腔医院为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医保定点单位,规模位居河北省前列。医院位于位于南营大街路东13号,总占地面积6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设备先进,专业全、分科细、技术人员多,年门诊量达5万余人次,拥有先进的口腔综合治疗机50台,口腔专业技术人员110人,其中高级职称学科技术骨干20余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60余名。设有口腔内科、口腔外科、正畸科、修复科、儿童牙病科、牙周粘膜科、特诊科、口腔种植科、综合科、医学美容科、耳鼻咽喉科等专业科室。其中儿童牙病科为医院独有的特色科室开展:治疗龋齿(虫牙)、牙髓病、牙周病、粘膜病、洁治(洗牙)、根尖周炎病;正畸科开展矫正青少年、成人各种类型的牙齿排列不齐、错合畸型;修复(镶牙)领域开展不锈钢铸造、烤瓷牙、隐型义齿、嵌体修复等多种镶复技术。是承德市口腔医学质控中心、基层口腔人才培训基地。就医环境,服务质量在市内具有领先水平,深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患者的信任和好评,先后被市委、市政府命名的“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先进集体”、“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承德市妇幼保健院
承德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83年,是全市唯一一所集医疗、保健、预防、科研、教学于一体的市级妇幼保健专业机构。是全市基层妇幼卫生与保健技术管理和指导中心。既承担着公共卫生职能,又承担着占全市三分之二人口的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任务。医院占地面积1130平方米,建筑面积5300平方米,外租工商联大厦2100平方米,固定资产3000余万元,开放床位130张。职工28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52人,高级技术职称人员53人,中级技术职称人员81人。设临床、保健,职能科室29个。医院年门诊量11.3万余人次,住院病人4000余人次。分为临床、保健两大部分,临床部下设: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优生遗传生殖医学中心、麻醉手术科、药剂科、放射科、心电检查科、B超检查科、检验科、供应室等科室;保健部下设儿童保健科(儿童营养计算门诊,儿童视力检测及弱视矫治门诊、儿童心理咨询门诊、儿童听力检测门诊,儿童生长发育及入托体检室等);妇女保健科(围产期保健门诊,乳腺诊治门诊,更年期保健门诊,妇女保健门诊);遗传优生科。市妇幼保健院连续多年在全市行风评议活动中获得群众满意单位称号,连续十多年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河北省少儿工作先进单位”,“河北省妇幼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全市卫生系统“先进单位”等各种荣誉称号60余项。
承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承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政府对重大污染、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疫情、重大灾害等突发事件实行危机管理的技术参谋中心,是全市疾病预防与控制、监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应用研究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的业务指导中心。中心承担着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与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技术服务与质量控制、专业技术指导与培训等职能。同时承担着社会委托的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开展预防保健门诊服务。中心下设24个科室,分为6个职能科室和18个业务科室,共有职工173名,专业技术人员146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42人,中级技术职称39人,本科学历以上人员68人。全国消灭脊髓灰质炎工作先进个人1人,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先进个人1人,卫生部单项工作先进个人2人,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才1人,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市劳动模范1人,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3人。中心占地面积6403平方米,建筑面积7929平方米,其中实验室面积2530平方米,现有固定资产约3400万元。拥有主要仪器设备56台(件),其中气相色谱仪 、美国进口液相色谱仪、原子吸光谱仪 、离子色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 、美国进口全自动微生物(生化)鉴定仪、多功能超高倍显微镜、ABI公司生产PCR仪、自动凝胶成像仪、倒置显微镜、荧光显微镜、二级生物安全柜、纯水器、1/万电子天平等等先进仪器达20余台(件)。建有国家级流感监测实验室、艾滋病抗体确认实验室、食源性致病菌和食品污染物实验室以及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理化检验实验室等,是全市唯一拥有省级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资质机构。自2002年成立以来,先后经历了非典、人禽流感、抗震救灾、奥运安保、手足口病、甲流等重大事件,圆满完成了任务,同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先后获得了“河北省抗击非典斗争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和“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3]承德市卫生监督所
承德市卫生监督所是市卫生局依法在全市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的执行机构,现有编制76人。下设14个科室: 办公室、党务人事科、财务科、许可审办科、培训科、公共场所卫生监督1、2、3科、学校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科、职业卫生科、医疗卫生监督1、2科、稽查科、信息宣传科。承担着《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献血法》、《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等国家六部法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25个条例及卫生部门400多个规章的监督执法职能,依法在公共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监督等领域,包括健康相关产品和卫生专业人员执业许可等方面,开展综合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主要工作职能是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涉水产品、消杀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及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和医疗机构、卫生专业人员执业许可的申请受理、初审上报证书发放等工作;负责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卫生机构、个体诊所和采供血机构的卫生监督工作;组织现场监督检测、采样;组织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定期向社会通报卫生监督结果;对卫生污染、中毒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提出处理意见;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案件,开展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和处理意见;负责对卫生监督执法的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负责全省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工作;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参与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立法的调研、论证和起草;参与对卫生监督技术支撑机构的资质认证工作。
承德市中心血站
承德市中心血站始建于1993年,位于承德市双桥区高庙,为公益性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占地面积4.3亩,建筑面积3488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1891万元,万元以上设备67台,拥有全自动酶免检测系统,实行了计算机网络管理。现有固定职工97人(编制90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4人(高级11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7%、中级19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30%、初级34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3%),临时人员17人。市区设剧场固定捐血屋1个。拥有流动采血车3辆,送血车5辆。在八县三区分别设置每周固定献血日,每周2次为全市八县三区、驻承省直及部队等医疗机构免费送血及24小时急救送血服务。开展的业务项目有:采集全血和单采成分血、供应去白细胞全血和各种成分血产品(包括:单采血小板、浓缩红细胞、去白悬浮红细胞、洗涤红细胞、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冰冻血小板、新鲜冰冻血浆和普通冰冻血浆、去白新鲜冰冻血浆和去白普通冰冻血浆、冷沉淀、病毒灭活血浆、为医疗机构提供疑难配血、红细胞抗体筛查、新生儿溶血病检查、输血技术咨询等业务。2010年采血总量已达9.83吨,有效保证了临床用血安全。自2003年一直保持临床用血100%来自公民自愿无偿献血。2001年至2003年度、2004年至2005年度、年度、年度,连续9年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荣誉称号。
承德市医学情报站
承德市医学情报站成立于1978年,(原名承德地区医药科技研究所,1993年地市合并启用承德市医学情报站)。现有正式在岗职工2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1人,管理人员2人,工勤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中正高级职称4人,副高级职称6人,中级职称7人,初级职称4人。下设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医疗质量评价科、网络信息科、基层卫生技术指导科、学会管理科、医疗技术事故鉴定科、《河北医学》编辑部等7个职能科室。主要工作职能主要是为医学情报咨询、调研、医学科技传递提供信息和服务;《河北医学》杂志编辑、出版;医学会进行科研、学术交流、组织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承担市卫生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做好卫生信息化规划,协调全市卫生信息化工作。
承德市卫生技术培训中心
承德市卫生技术培训中心成立于1988年。2011年12月,按照局党组培训工作实行“大培训” 的新思路,市卫生局成立了人力资源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人力资源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机构设在承德市卫生技术培训中心,具体负责卫生局全部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培训活动的实施。为确保培训质量,卫生局对培训中心工作人员和职能进行了重新调整和资源整合,承德市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同时划归到培训中心,扩大了工作职能,为培训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培训中心为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在职人员16人,领导班子成员3人。下设办公室、党办室、财务科、信息科、培训一科、培训二科、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等七个科室。承担着承德市卫生局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培训活动的实施;承担着全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3](一)贯彻执行国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推进医药卫生;拟订全市卫生改革与发展目标、规划和政策措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起草卫生、食品安全的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河北省药物政策;拟订全市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政策措施。
(三)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指导食品安全检验,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四)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六)制定全市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妇幼保健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指导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七)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承担全民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市急慢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及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
(八)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医疗救援等应急处置。
(九)贯彻国家中医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师承教育,拟定全市中医药工作计划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医药行业监督管理,指导中医医疗、科研、教学及中西医结合工作;负责调处中医医疗纠纷;审核中医广告。
(十)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十一)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组织建立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负责医疗机构(含中医院、民族医院等)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十二)组织制定全市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点医疗卫生科研攻关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十三)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制定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事制度改革;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的评聘工作。
(十四)负责卫生外事和援外医疗队工作,促进本市与国际间卫生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五)负责市保健领导小组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六)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具体事宜和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4]承德市卫生系统大事记
2005年,我市在承德县启动运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2008年在全市全面推开,覆盖八县三区294.6万农村居民,当年参合人数为253.55万人,参合率为86%。
2005年,市卫生局被卫生部命名为全国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2006年11月我市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命名为第三个“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
2007年元旦前夕,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视察了围场县御道口村卫生所,仔细询问了药品种类、价格、村民看病收费情况。并对村医曹继荣说“你们开办这家卫生所,为乡亲们提供了既方便又廉价的医疗服务,使他们小病不用出村,确实办了一件善事好事,希望你们继续努力,不断提高医术,把卫生所越办越好,帮助乡亲们解决看病难问题”。
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卫生工作会议,市长艾文礼主持会议,常务副市长宋立民做工作报告,市委书记赵文鹤讲话,国家卫生部高强部长、省政府孙士彬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高强部长指出,“承德的卫生工作有了很大的变化,虽然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水平在全省不靠前,但居民的健康水平、医疗保障水平走在了全省的前列”。高强部长表示:“愿意将承德作为卫生部的一个联系点”。
2007年,承德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决定》及十三个相关政策配套文件。
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孙士彬视察隆化县医院。
我市连续八年被国家卫生部命名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
2008年1月,市卫生局被国家卫生部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 称号,并被承德市新闻界评为2008年振兴承德十大新闻之一。
2003年抗击非典后,承德市传染病医院的建设项目正式启动,项目占地面积5.1公顷,投入资金4300万元,设置床位200张,按国家二级传染病医院标准建设。2008年项目建设基本完成,2008年6月试运行,2009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在甲流感、手足口等重大传染病救治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从此,结束了我市没有传染病医院的历史。
日至9月26日,市卫生局举办了首届卫生文化节,创作了《健康卫士之歌》,被国家卫生部直接选调进京,参加全国卫生系统文艺汇报演出,受到了国务院吴仪副总理和国家卫生部领导高度赞扬。2008年4月,获得卫生部文化委命名的全国“卫生文化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08年8月,市卫生局获得省委命名的河北省第二届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
2009年我市8个县全部被省卫生厅命名为“省级标准化规范化乡镇卫生院示范县”。
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孙士彬视察承德市中医院、承德市第五医院和承德市第三医院。
日,河北省卫生厅厅长杨新建同志视察我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2009年10月,在全市卫生系统正式启动以“六个一”为主要载体的“进村入户送健康”工程,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人员定期深入乡村和农户,宣传卫生政策,普及卫生防病知识,指导农民就医,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健康服务,促使卫生工作真正扎根农村,扎根群众。
2010年12月,承德市第五医院与承德市中医院正式合并,组建新的市中医院。
日,省卫生厅杨新建厅长到我市调研医改工作情况,听取了市政府和隆化县、丰宁县政府医改工作情况汇报,视察了部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院长进行了座谈。杨新建厅长对我市医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市政府张建国副市长、市卫生局朱守仓局长陪同调研。
日,市政府与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正式签署合作协议,在卫生人才培训、科研合作与成果转化、研究生教育、学校帮建和医院帮建等方面进行军地合作。
日,市委副书记丁锦霞到市直卫生系统调研指导工作。[5]
承德市卫生局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数据为准。
地址:马市街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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