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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发布时间: 10:23:59&&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一、环境保护工作现状
(一)“十一五”环保工作取得的进展“十一五”期间,喀什市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喀什市环保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市委九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依法行政,依靠法律、制度、经济、技术、投资机制及行政手段加强环境保护,努力解决危害群众的环境问题,主要污染物减排及大气污染治理等环保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喀什市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为环境保护“十一五” 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1、环保机构及监管能力建设情况(1)环保机构建设
“十一五”期间,喀什市加大了环境保护工作的投入,全市环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环保地位不断提升,指导思想,工作方式不断改进;机构建设和自身能力建设显著提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环保工作领域不断拓展。
喀什市环境保护局为政府职能序列一级局,全面行使环境管理和生态环境建设监督职能。下设喀什市环境监察大队、喀什市环境监测站两个直属事业单位,内设五大办公室,即党政办公室、监督管理办公室、污染物防治办公室、监测监察办公室、自然生态保护办公室、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等职能科室及相关工作岗位,共有专职人员27人,拥有党员14人,取得大中专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占总人数75%以上。
(2)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十一五”期间,全市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提高,增强了环境执法的力度。环境监察能力建设以管理制度化、执法规范化、行为公开化、装备现代化为目标,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断加强环境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执法力量、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在执法装备、人员培训、办公用房等各方面加大了对标准化能力建设工作力度。
目前喀什市环保局的监测仪器设备主要有: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2套、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台、721分光光度计2台、万分之一分析天平2台、全自动声级计2台、大气采样器7套、烟尘浓度测定仪2台、电冰箱1台、BOD培养箱1台、环境污染监测车1辆,监测范围为水、大气、生物噪声、烟尘、污染源等环境监测分析。
“十一五”期间喀什市将纸箱厂、水泥厂、砖厂群、小型工业企业、医院、干洗业、餐饮业、工业园区、供热企业等列为主要污染物排放重点控制单位。对超标排放的工业企业、影响环境的小型加工业、建材塑料制品加工业、排放量较大的医院及宾馆餐饮业,集中供热企业及以燃煤为能源的各类行业实施集中整治,强制改造除尘设施,改造除尘排污工艺,使其达标排放。坚决关停违法燃煤锅炉,推行“煤改气”、“油改气”活动,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十一五”期间,喀什市积极推动重点企业在线监测建设工作,四家需要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的重点企业即供热公司、新疆啤酒有限责任公司、一源实业有限公司及污水处理厂均已安装在线监测设施。
2、城市环境污染防治取得新进展(1)城市大气污染防治
实现集中供热,拆并小锅炉,推广清洁能源使用是城镇大气污染防治的一项重要措施。“十一五”期间,喀什市继续加大力度实施“蓝天工程”,通过实施城市能源结构调整、集中供热工程、电厂和热电厂脱硫除尘工程、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程、老城区集中供热综合治理工程、天然气及液化气等清洁能源入户等一系列工程,喀什市大气环境质量有了显著的改善。根据喀什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2009年实际监测天数为359天,空气质量达到一、二级优良的天数为255天,占总监测天数的71.03%;三、四级轻度污染的天数为102天,占总监测天数的28.41%;五级以上天数为2天,占总监测天数的0.56%。
(2)城市污水处理及防治
“十一五”期间,喀什市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对喀什市污水处理厂及排水管网进行改造,喀什市污水处理厂于2009年6月进入试运行阶段,期间通过设备调试,污泥培养,现排口浓度已达到规定标准,并于2009年11月与喀什市自来水公司合并成立为喀什市供排水总公司,企业管理有了较大改善,逐步完善了各项运行制度,已建设完成常规监测总控制室、在线监测等项目。2009年喀什市污水排放总量2220万吨,其中生活污水排放总量为2178.0万吨,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90%以上。
(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
喀什市城市垃圾主要以生活垃圾为主,另有少量的建筑垃圾和医疗垃圾,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以卫生填埋为主。“十一五”期间,喀什市逐步完善了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系统,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了90%,城市环境卫生面貌得到很大的改善;通过对辖区内38家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医疗垃圾均能够集中收集,由指定医疗废物处理机构处置。
3、生态环境保护进展(1)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喀什市地处塔里木盆地边原的冲积平原,平均海拔在1289.5米,三面环山,东西开口,地形复杂,高差悬殊。北有天山南支,西靠帕米尔高源,南接喀拉昆仑山脉,东边是开阔的平原,紧连塔克拉马干大沙漠。在地质构造上,西南和南部为高山,中部为平原,高山到平原的过度区为丘陵,总的地势是南高北低,由西南向东北倾斜,整个平原处于封闭状态,形成半封闭盆地。喀什市生态环境现状,呈现出由南到北逐渐恶化的趋势,这一趋势主要因北高南低的地形所决定,且各类土壤和植被与区域生态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不同土壤类型决定着不同植被的生长。平均年径流117.54亿立方米,主要以山区余雪和冰川融化补给,河流属塔里木河流域的上游地区,有九条河流经境内,两条河流分属喀什噶尔河,叶尔羌河两大流域,流经市区的河流有克孜河、吐曼河两条。
“十一五”期间,喀什市委和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了一系列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大举措,加大了生态环境建设力度,使喀什市一些区域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和改善。主要表现在:城市绿化、道路硬化、庭园美化、荒漠绿化、植树造林、水土保持、绿地建设和国土整治等生态工程取得进展;生态农业试点示范建设稳步发展;环境保护法制建设逐步完善。
(2)农村环境保护与整治
农村环境保护是环境保护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十一五”期间,喀什市不断深入开展农村生态环保工作,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资金投入,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①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重做好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的创建工作。
②积极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落实“以奖促治、以奖代补”工作机制,以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重点,结合农村各项精神文明建设重点解决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等环境问题。同时,督促指导各乡镇积极申报各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按照自治区、地区环保局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要求,市环保局已审核上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3项。自治区已批准的项目4个。
4、工业污染防治的新进展“十一五”期间,喀什市的环境保护工作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核心,加强环境污染防治,特别是加强对工业污染的防治。通过监管水泥、供热等行业的污染治理、以及重点污染企业废气治理与搬迁工程,使污染物的排放总量逐渐得到控制。
全面开展了污染源普查工作,在普查工作中摸清了工业企业及各行业的底数,为更好的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并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嘉奖。
“十一五”期间,喀什市把防治工业污染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限期治理、重点整治等有力措施,先后关停了多家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和高耗能企业,使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第一审批权得到了较好落实,项目环评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大幅度提高。“十一五”期间喀什市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指标为4355.5年/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指标为6264.20年/吨,二氧化硫减排任务217.77吨,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626.42吨。截止2009年底,喀什市完成二氧化硫减排484.32吨、化学需氧量减排2031.29吨,二氧化硫减排完成“十一五”指标值222.4%,化学需氧量减排完成“十一五”指标值324.3%。
“十一五”期间,喀什市全面开展了企业污染源规范化整治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加快整治步伐。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突击整治,先后对辖区内红旗水泥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一源实业、喀什啤酒、正大钢铁、天山多浪水泥等十家以及20家煤场,74家砖厂,重点排污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加快红旗水泥厂整体搬迁,对超标排放企业的违法行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
在工业企业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喀什市积极开展重点企业在线监测建设验收工作。喀什市范围内需要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的重点企业共有四家,即供热公司、新疆啤酒有限责任公司、一源实业有限公司及污水处理厂。四家企业在线监测设备均已经安装到位,并通过验收。
&“十一五”期间,喀什市加强了对工业企业污水处理的监管力度,喀什中亚南亚工业园完成了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各重点企业也先后完成了污水处理设施的改造,大大提高了喀什市工业企业污水达标排放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1、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尚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目前,喀什市环保专业队伍仅有27人,为全市总人口的万分之五,与国家规定标准的要求有较大差距。人员严重不足,环境管理压力大,环境执法难以到位。城市与农村环保工作不能相互兼顾。特别是乡、街办尚未设置环保机构和人员,在实施环境现场检查,污染纠纷处理,污染案件查处,企业的现场调查和排污收费等工作中难以达到预期目标,造成城市环境管理难以到位;环境监察、监管监测设施落后,难以应对新形式下复杂的环境问题。因此,加快环保部门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已成为喀什市环保局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加大环保系统的干部职工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环保队伍人员整体素质,建立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精干的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评价、环保科研与技术服务队伍。
2、工业污染防治任务重“十一五”期间,喀什市工业污染防治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业污染的形势仍未有所改变。目前,全市工业企业整体达标排放水平仍较低,末端治理工业污染的模式还没有根本改变,部分老企业污染源治理历史欠账较多。从2009年来看,全市工业二氧化硫、烟尘和废水污染物的排放量都比“十一五”初的2006年有所增加,污染物排放量仍处于不断增加的态势。
用煤大户如水泥厂、集中供热等企业除尘脱硫设施难以到位,废渣、废水、废气、烟尘排放严重污染环境。仅城南集中供热站每年冬季生产时,向吐曼河直排废水约25~30万吨。农村郊区目前共有砖厂74家,全为燃煤砖厂,一部分砖厂低空排放,烟尘等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大。
工业园区目前入驻企业有30多家,其中一源实业(喀什分公司)、远东陶瓷、阿米娜清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生产季节每日排放废水量达到4000立方米,其它排放废水量1000立方米,日排污水总量近5000立方米。园区在基础设施建设中,仅修建污水沉淀池和氧化塘各一座,其处理方式为自然蒸发,容量仅为3000立方米,目前的工业园区急需要建设一座新型污水处理厂,才能满足今后工业园区企业生产的需求。
“十二五”期间,受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和重视,新疆将出现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历史新时期,随着各项社会基础设施和各类工业项目的大规模建设以及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喀什市各种环境污染物的排放,将在现有的基础上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环境污染防治和治理的任务将更为繁重和紧迫。
3、城市环境质量呈污染加重趋势喀什市因城市燃煤量增加和机动车数量增加等原因导致SO2、NO2近年来呈现增加趋势,鉴于目前喀什市大气环境容量相对较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从年内采暖期和非采暖期的TSP、SO2和NO2变化分析,采暖期和非采暖期SO2和NO2污染物浓度变化显著,尽管冬季采暖对SO2和NO2影响显著,但仍在标准要求范围内。数据表明,冬季采暖对TSP的影响较显著。
喀什市污水处理厂能力低,排水管网不完善,污水处理率及处理效果有待提高;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不足,现有垃圾填埋场处理工艺简单,为简易填埋方式处理垃圾,且垃圾填埋场均未进行防渗处理,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率和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低;集中供热率较低,只有40%,其他供热区域内均采用各自独立的中小型锅炉房供热;城市机动车尾气、鸣笛噪声污染防治,辐射污染防治工作还未起步,环境问题制约着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并直接影响到城市健康发展的良好形象和投资环境。“十二五”期间,居民生活所产生的废水和生活垃圾等污染,将会随着人口的进一步增加而呈加剧趋势,因此,喀什市必须加大居民生活污染的治理力度,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为城市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4、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存在污染隐患一是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基础设施薄弱。全市水源保护区未经法定设定,范围不清、界线不明。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工作才启动,由此造成水源地保护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严重影响了城市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二是可能对水源地产生污染影响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污染影响途径仍然存在,水源地居民生活污染隐患突出。有些饮用水源地范围内无城市排水管网,一些居民住宅区存在无防渗的旱厕,粪便、垃圾、污水等任意排放的污染隐患,给饮水安全造成了一定威胁。
三是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不落实、缺乏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能力。一旦突发水源污染,后果十分严重。水源保护区工作处于初级管理状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周围的污染源种类众多,尚未做到有效监控。
5、生态环境保护比较薄弱随着“三北”防护林体系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在喀什市的建设,喀什市的森林覆盖率呈逐年上升趋势,生态环境已得到较大的改善。
但目前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表现在:相对喀什市经济林的发展要求,林业技术规范与管理措施不够完善,林业发展和经济的增长仍停留在粗放管理的水平上,造成成活率不稳定,保存率低,成林不成材,成林不见果,经济林多为低产园或产量不稳定,致使林果业发展滞后。城市北区荒漠戈壁达30多万亩,植被稀少、沙土松浮,每遇风暴沙尘,市区昏天暗地,人畜吸入大量沙尘,农作物和水体遭受污染;原有的湿地(包括吐曼河上游湿地)逐年退化或挤占,植被覆盖面积逐年下降。近年来虽然在城北区规划建设防风固沙林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及色满乡三村湿地保护项目,但投入少,实施力度缓慢,收效甚微,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危机有待时日。随着资源的开发、工业化的推进以及人口的增长,生态环境面临着日趋严峻的压力,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十二五”期间仍需大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维护全市的生态安全,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6、农村环境问题将日益突出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不断增长,农业的发展和生产条件的改变,农牧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随之而来的是农村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和生态环境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一是随着近郊农村二、三产业(砖厂、食品加工、乳制品加工、畜禽养殖等)迅速崛起,废水、废弃物排放量较大,但基本没有处置设施,环境污染问题日趋加剧;二是农村垃圾尚未形成规范管理和清运措施,乱抛、乱推、乱倾、乱倒的现象十分突出,建筑垃圾犹为突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脏、乱、差问题得不到根治;三是农村面源污染问题较多,农民科学使用农药、化肥普及率不高,地膜回收率不达标,面源污染比较严重。“十二五”期间,面临着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和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问题。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农村饮用水源的保护、畜禽养殖污水的治理以及沼气池的建设和太阳能的利用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将日益突出。
二、“十二五”环保规划(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中央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的有利契机,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切实处理好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快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强化环境执法监督和提高环境管理能力为核心,以完善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提升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水平,维持区域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积极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节约型经济,促进地区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与环境友好。
2、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的原则,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人与环境友好、与自然和谐,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2)分区控制,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条件的差异和生态功能区划要求,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控制。人口和经济密集、资源短缺、环境容量不足的地区要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低污染的产业,大力削减污染负荷,改善环境质量;有环境容量、资源较丰富、适宜发展的地区,要合理规划布局,加快工业化和地区化进程,注意做好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在自然保护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要坚持保护优先,限制和禁止一切危害生态的开发活动,保护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良好的生态。
(3)因地制宜,符合实际。根据各地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环境特征、功能定位,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完善功能区划,确定产业结构和发展规模,保护自然与特色人文景观,确保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措施、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4)统筹兼顾,纵横衔接。按照“五个统筹”(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与国家有关新政策和发展指引相符合,与新疆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与地区其他专业规划相互协调。
(5)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不能孤立地对待环境问题,必须将环境问题纳入到城乡复杂的生态经济链条中,各类污染物要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和全过程控制。环境问题的最终解决需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实现综合利用。
(6)典型示范、带动全面。“十二五”期间,难以解决所有的环境问题,而贯彻典型示范、带动全面的原则,能取得较好的效果。重点抓好环境友好型企业示范、生态示范区(含生态文明村镇、优美乡镇、生态社区)建设、清洁生产的示范、循环经济的示范。
(二)规划目标1、总体目标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建立与地区经济跨越式发展相适应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实施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建立完善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机制和较为完善的城乡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等功能基本稳定,机场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有所改善,绿洲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地区环境污染状况有所减轻,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并有所改善,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2、具体目标(1)环境保护目标
到2015年规划期末,辖区环境保护目标是:
1)喀什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好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的总天数达到270天,占全年总天数的74%。
2)辖区内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的要求。
3)流经市域内的主要河流―克孜河、吐曼河和主要水域―东湖、北湖的水质保持稳定,并逐步有所提高;列入监测的地表水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0%。
4)市区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小于50dB(A),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dB(A)以下。。
5)全市核与辐射环境及辐射设施周围的辐射水平保持在天然本底涨落水平范围内。
6)全市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
7)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稳步推进,到2015年末,完成农村四个集中联片整治示范区(涉及12个村,受益人口约27300人)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环境污染防治目标
1)大气污染防治目标
① 全市各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② 全市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控制在1.0315万吨,排放强度控制在2.92千克/万元以内。
③ 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5%,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70%。
④全市氮氧化物年排放总量控制在1.5676万吨,氮氧化物排放强度控制在6.41千克/万元以内。
2)水污染防治目标
①全市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②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
③全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5%。
④全市化学需氧量年排放总量控制在0.826万吨以内。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控制在2.36千克/万元以内。
⑤全市氨氮年排放总量控制在0.1925万吨。氨氮排放强度控制在0.55千克/万元以内。
⑥规模化和集中式畜禽养殖场污水排放达标率达到60%。
3)声环境保护目标
①全市各工矿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相应功能区限值的要求。
②城市建城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边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相应功能区标准的要求。
③城市建城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85%以上。
4)固体废物控制目标
①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②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5%。
③建成市医疗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实现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置,医疗垃圾处理率达到100%。
④各类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⑤市域规模化和集中式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0%。
5)辐射安全防护目标
辖区内各类废弃放射源强制收贮率达到100%,安全处置和监管率达到100%。
(3)生态保护目标
1)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2)主要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比重达到5%以上。
3)开展生态文明村镇建设试点,创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1个,申报自治区级生态示范村2个。
4)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8平方米。
(4)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目标
1)加强和完善市环保管理机构建设,“十二五”末增加人员编制达到40人。
2)市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建设达到国家规定二级标准化水平。
3)市环境监察大队能力建设达到国家规定二级标准化水平。
4)建成与自治区联动的环境信息网络和应急响应系统。
5)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率达到90%。
6)建设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实现重点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覆盖率达到90%。
7)环境保护投资占全市GDP总量的比例达到1.2%。
8)对辐射设施使用单位安全许可证发放率达到100%。
喀什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主要指标见表1。
表1&&&&& 喀什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主要指标
规划指标值
2010 年预计
2015 年计划
环境质量指标
1、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3、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天数比例
4、城市建成区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
5、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6、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7、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8、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9、放射性、危险及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
10、废物射源送储率
11、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12、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3、城市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
14、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
15、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气排放达标率
16、农村环境保护落实情况
17、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18、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
19、环保投资占GDP比重
20、重点工业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率
21、二氧化硫排放量
22、氮氧化物排放量
23、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24、氨氮排放量
三、主要任务“十二五”期间,喀什市的环境保护规划,将以污染防治为主要目标,保障城乡人民饮用水安全,解决生产生活污水污染,固废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污染问题。重点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和影响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同步发展。
(一)优化产业布局,发展循环经济①优化调整产业空间布局。以喀什市环境功能区划为基础,根据各功能区生态功能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使之与本区功能相协调,缓解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间的矛盾,实现城市环境分区分类管理,完善城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使区域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创建良好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②努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树立循环经济理念,推动“资源―产品―污染排放”所构成的传统模式向“资源-产品-再生资源”所构成的循环经济模式转变。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推动生态产业链组合,在重点行业、产业园区积极开展循环经济试点。通过循环经济的运行,为构建喀什市节约型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防治大气污染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重点,抓好大气环境保护。①大力推进喀什市“蓝天工程”的实施,削减大气污染负荷,稳定优化能源结构,建立以电力、天然气等优质清洁能源为主的能源供应体系,发展太阳能、风能、沼气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清洁能源的使用率,降低能耗;②加大燃煤锅炉的治理改造力度,对分散燃煤锅炉实施“煤改气”,大力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优化城市供热布局,减少燃煤排放的大气污染物;③全面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加快污染治理步伐、实施电力及集中供热企业脱硫除尘改造、提高水泥行业除尘效率,采取有效的治理技术措施,实施污染治理工程项目,严格各类大气污染源的环境监督管理;④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强化城市边界层气象要素场和重点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⑤制定并实施扬尘污染控制规定,建立扬尘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通过改善道路质量,加强道路洒水及清扫,减少车辆抛撒逸散,改善道路质量,实现机动车通行路面硬化,减轻路面扬尘污染和交通扬尘污染。重点交通干线、建筑施工场地等项目全面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加大对采石取土、建筑施工和渣土运输等施工环节的监管力度,减少扬尘污染的产生和排放。加大全市裸露地面的绿化和土地硬化力度,控制自然扬尘和施工扬尘的产生;⑥依据“先大后小,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有效治理饮食油烟污染。重点对商住宅楼和大中餐饮企业加强监督和管理,可规划出餐饮业统一经营区域,统一管理。
(三)保护水源及水环境安全1、优化水资源开发和管理
①水资源开发和管理必须重视生态需水,全市的水资源管理应从传统的管理模式向“首先满足生态需水”的水资源管理模式转化。尤其要协调好水力资源开发与天然水域保护,景观用水保护等之间的关系。
②协调工农业用水比例,喀什市目前农业用水比例较大,规划期内将通过节水灌溉,调整种植业结构等节水方式缩减农业用水量。同时,适当扩大工业用水比例用于发展污染小、效益高、有助于提高喀什市人民生活水平的环保绿色行业,实现水资源开发最优化。
2、创建节水型社会
以创建自治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目标,树立全民节水意识,积极开展用水制度改革,完善节水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体系,落实节约用水的强制性标准。
①抓好源头,大力发展节水型工业、节水型农业,严格限制高耗水产业发展,从源头控制好用水量。
②抓好技术,大力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在全社会推进实施节水生产、生活方式,降低水耗,减少浪费,建设节水型城镇,使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公用和民用建筑用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70%以上。&&&&
③抓好节水设施建设和配套完善,大力加强城乡供水管网建设和设施配套,注重提高设施质量水平,减少跑、冒、滴、漏,使城市供水管网平均漏失率降低到18%以内。
④抓好循环利用,积极推进中水回用和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在各领域大力开展中水、污水的重复利用,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率。
⑤抓好污染治理工作,社会各方必须采取防污治污措施,减少对水资源的污染。
⑥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有效控制地下水位下降趋势。“十二五”期间,在农业生产方面,重点推广应用节水灌溉技术,根据实际,有重点、分步骤地推行低压管灌、滴灌技术,并做好高新节水灌溉技术的推广和示范。在工业生产方面,重点推进水的循环利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75%。在城镇绿化方面,一是把应用节水浇灌技术改造成全面的滴灌技术,加大节水力度;二是加大使用经处理后的污水浇灌。在城乡居民生活方面,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分段计价政策,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不超过180升/人?日。
3、保护饮用水源
喀什市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共划分了7个一级保护区,均属于集中式地下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十二五”期间要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采取围护措施,实行严格保护。控制各类污染来源,禁止在饮用水源区保护区排放各类污染物,严禁由人为因素造成地下水污染。严格控制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土地利用,禁止从事植被破坏等影响水源水质的开发活动,确保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的安全和使用。重视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处理,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理能力建设。对保护区进行管理,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普查,治理整顿不符合行为。
4、防治地表水污染
加强吐曼河、克孜河、东湖、北湖、大、小牙朗水库的污染治理,确保辖区内地表水水质稳定,并逐步提高。
进一步开展对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方口规范化整治的检查和加强监督管理,抓好对工业废水排污方式、排放去向的监管,严格限制工业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鼓励污水排放量较大的工业企业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严格控制水污染物排放量的增长。对改、扩建项目,坚持“以新带老”的政策,强化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鼓励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水回用、生态利用,实行污水资源化。
积极推进生活污水治理。结合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十二五”期间,完善全市污水收集及处置系统,使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加快建设污水、中水回用综合利用项目,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四)控制城市噪声污染,创造安静环境
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和工业发展布局,调整和修订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使声环境功能区划适应城市建成区迅速扩大的需要。通过城市规划、道路建设、交通管理、噪声防治、噪声监管等途径全面加强城市噪声污染防治,及时解决噪声扰民问题,使城市环境噪声水平有所改善。
1、控制城市交通噪声污染
在喀什市道路网规划和干线道路建设中注意与学校、医院、居住区、办公区等噪声敏感目标保持声功能区划所需的距离,新建道路和已有道路改造时,充分考虑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的保护要求。城市道路建设要推广使用低噪路面材料,对市区道路两侧噪声敏感路段采取降噪措施,限制机动车鸣笛,种植绿化带、建设声屏障、安装降噪装置等综合措施,控制交通噪声污染影响。
2、控制市建成区工业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
对城市建成区内尚有的工业生产噪声加强监管,防治工业噪声污染。停止工业项目在城区选址建设,对现有厂界噪声不达标的工业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并按规定征收噪声排污费。对目前还处在城市建成区的工业企业噪声的排放,根据声源类型、性质和声传播途径的不同分别采取消声、吸声、隔声等措施进行防治。污染严重的,采取搬迁措施。
加强对社会生活噪声排放的监管。对达标率低的在人们工作、休息的重点时段和敏感区域的商业经营活动噪声排放严格控制。强化对商业网点、娱乐场所、饮食业经营者等主要生活噪声源的管理,减少经营活动造成的噪声影响。加强对高音喇叭、音响设备、机动车防盗报警器的监管,减少噪声扰民现象。努力创建城市安静小区,开展噪声达标区的建设,提高噪声达标区覆盖面积,确保“十二五”期间,喀什市建成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85%以上。
3、控制建筑施工噪声污染
加强对城市建成区建筑施工噪声的监管,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登记和噪声许可证行政审批制度。强化施工现场监督执法工作,对在城市建成区建设的施工工地开展综合执法,要求施工单位选用噪声排放水平低的机械设备,使土石方施工、结构建筑、装修活动等施工阶段的设备和机械噪声,确保符合国家《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65~70db(a)的规定,保持城市建成区的安静环境。
(五)控制固体废物污染,实施资源化和无害化坚持区域统筹、环境安全的原则,选址建设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场所或设施。坚持废物回收、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对全市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
通过“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实施,逐步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配备与分类收集相适应的垃圾储存、转运、运输等设施。积极推进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系统建设,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制度,完善管理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以废物资源化回收为主,卫生填埋等其他处理方式为辅的目标。到2015年,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环节采取严格的安全管理手段,推行无害化与危险废弃物集中安全处置。安全处理医疗废弃物,执行相应医疗废弃物处置收费标准,建设专门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理设施,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达到100%。
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主要是加大综合利用的力度,开辟利用途径,减少排放量。“十二五”期间,将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达到90%。
(六)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1、开展生态功能区划
①以喀什市生态功能区划为基础,根据各功能区生态功能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使之与本区功能相协调。在市属的四乡及境内机场外围的荒漠区、吐曼河源头区、重要水源涵养区、克孜河流域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监督区、洪水调蓄区、防风固沙区和重要渔业水域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保持区域生态平衡,减轻自然灾害,
②继续推进城市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十二五”期间,在继续加强城市绿化的同时,实施城市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生态休憩场所,扩大绿化面积。结合本市“三北”五期防护林工程建设,改善市区周围的生态环境。
③强化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生态意识,自觉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2、城乡生态建设
①完善城乡各种创建指标体系,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行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经济运行模式,全面推进生态示范区建设。
②完善绿地系统,将城市绿化与美化有机结合,优化人居环境。市区合理布局各类绿地,形成点、线、面、带、环、网有机结合的格局。
③开展城乡绿色社区建设,完善社区环境监督与管理体系,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在社区内设立环保橱窗,开办环保学校,向社区居民进行生态文明与生态道德的宣传与教育,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鼓励居民选择与环境友好的生活方式,创造绿色生活的道德氛围。
3、农村生态建设
①发展生态农业,合理利用农业资源。调整农业产品结构。按照发展高效农业和生态农业的要求,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
②加强农田的生态保育,实施农田生态保育工程。在工程布局上,可采用分地域、分阶段、分类型和分批分期地进行治理。
③把生态协调、环境优美与新时期所倡导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以生态乡镇创建为契机,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因地制宜,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彻底改变农村环境脏、村貌乱、设施差、布局散的现象,促进生活环境的改善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十二五”期间计划创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1个、自治区级生态示范村2个。
(七)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当前喀什市农村环境还存在“脏、乱、差”的问题,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严重滞后,人畜粪便、生活污水和垃圾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农村饮水安全没有切实保障;农药、化肥、地膜的大量无序使用,造成土壤、农产品的污染;农村环境监管能力还十分薄弱。因此,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加快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改善农村环境现状,提高农村环境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喀什市各级人民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十二五”期间,喀什市将继续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到2015年末,完成农村四个集中联片整治示范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涉及12个村,受益人口约27300人。使全市农村主要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民生活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整治内容将以“饮水安全工程”、“村庄生活环境整治工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工矿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为重点,解决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等环境问题,加快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经过五年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实现喀什市四个集中联片整治示范区12个村庄村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5%,生活污水处理率≥6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农村畜禽粪便得到有效处理,且综合利用率≥70%,农村工矿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八)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十二五”期间,喀什市环保管理机构、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察机构要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和标准化建设的水平。加大环保系统的干部职工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环保队伍人员整体素质,建立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精干的环境监测、环境评价、环保科研与技术服务队伍。
1、提升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建立环境信息数据库,提高环境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水平,为环保建设决策提供数据支持,使环保决策建立在可靠的信息基础之上。“十二五”期间,重点加快政务电子化建设以及内外网络建设,着力建设完善环保系统的广域网、重点排污企业的信息网和环境质量信息网三个网络,初步建立起一个结构比较合理、功能相对齐全、传输畅通,集环境管理、办公自动化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环境信息网络系统。理顺环境信息管理体制,改变目前信息资源割据、信息互相交流不畅的局面。将喀什市大气监测纳入自治区大气监控网络,使之既能满足环保部门环境管理工作的基本需要,又能实现环保系统内部、环保部门与其它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互通。
2、实行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加快喀什市环境监测站的建设,同时加快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基本实现监控自动化,形成自动监控网络。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实现连续自动监测;地面水、噪声逐步实现连续自动监测;河流实现环境质量月报;积极开展室内空气环境监测。
全面提高环境监测能力,加大投入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等硬件设施建设,使环境质量、污染源监督、科技和社会服务性监测达到快速、连续、自动、准确、微机网络化程度水平。建成主要入境河流、饮用水水源、城区大气环境和污染源监督的自动化连续监测系统和微机信息传递网络,使环境监测为喀什市环境管理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服务。到2015年,喀什市环境监测站达到《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规定的西部地区二级标准化水平。
3、实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十二五”期间,将把实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建设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提升环境执法装备水平,从根本上改变环境执法装备落后的状况。执法装备是环境执法队伍履行职责的基础和保障,是执法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市环境监察大队按《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建设,提高环境监督执法装备水平,重点提高现场执法能力和应对突发性污染事件的能力,加强对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能力的建设。成立环境执法大队,不断加强执法人员的素质培养,制定计划,采取各种形式的培训、轮训,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不断提到执法水平和办事效率。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以适应污染源、生态环境监察、环境应急事件处置等各项工作的发展要求。
4、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十二五”期间,喀什市将有计划地选送环保管理、监测、监察等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分期分批到相关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进行环境保护深造和培训。环境监测站的人员可分批次在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调训学习。同时,可借助内地省市的援疆工作,每年派遣数名环境管理、环境监测或环境监察等人员去对口支援省市脱产学习3~5个月,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另外,需要建立长效的人才引进机制,每年可从各大高校选择1~2名环境管理、环境监测、分析化学等环境保护专业的人员充实环境管理、环境监测或环境监察工作。到“十二五”末,主要技术骨干人员轮训率达到100%,新上岗的技术人员培训率达到100%。达到工作人员95%持证上岗。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十二五”环保规划目标的实施涉及喀什市的众多相关部门,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落实目标责任,明确各部门在环境规划目标实施中的分工与职责,将其纳入市政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环保规划目标实施责任制和问责制,从组织管理上保证规划的实施。
同时,要加强对规划目标实施的环保监督检查,环境保护目标的实施和执法监管涉及相关部门,需要成立环境执法监管小组,加强对资源开发及非污染型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加强对农村和农业环境的执法监督。制定相应的监管办法,形成制度,定期检查。
检查活动由各有关部门委派相关人员参加,根据检查结果,对规划指标落实情况写出检查报告。“十二五”环保规划目标实施的日常具体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
(二)严格执法,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十二五”环保规划目标的实施,需要环境法律法规作保障。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环保法律法规得到贯彻执行。继续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从严处罚环境违法的有关责任人。加强联合执法,赋予环保部门对环境违法企业的停产治理权和强制处罚权。完善环境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强化环境违法案件向司法机关移送的力度,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的长效机制,尽快扭转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局面。要依据国家和自治区地方性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严格依法行政。同时,要建立健全环境执法监督制度,查处规划实施中的环境违法行为。
(三)提升监管能力,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基层环境保护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完善环境管理体制。乡(镇)要逐步配备环境保护专(兼)职工作人员,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向最基层延伸,尽快适应新形势下对环境保护的要求。
加强对全市重污染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严格审批、强化验收”的总体要求,对符合环境准入条件的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特别是对自治区重点项目的审批开辟环境影响评价“绿色通道”,推动项目尽快实施。
全面实施对重点污染源的环境动态管理。加强污染事故防范和应急响应工作,重点加强人口密集区的重点污染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健全放射源安全监管制度,规范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及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以科技进步推动环境保护规划的实施,加快现有科技成果的转化;重视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特别是适用于南疆地区的高效实用技术的研发、推广。充分利用新疆独特的资源、地缘和环境优势,大力开发太阳能、风能和沼气等清洁能源,发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等林果产品,加快农村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促进产业结构生态转型。
同时实施“十二五”环保规划目标,也是实施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过程。需要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全市清洁生产工艺的发展。适当放宽政策鼓励高技术和低污染工业企业的落户喀什市。选择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计,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资源能源消耗。通过推行和实施清洁生产计划,促进企业利用新工艺、新技术,从而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五)筹措资金,增加投入1、抓住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实施的契机及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历史机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力度,在实施新疆经济社会跨跃发展中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的项目资金支持,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
2、按照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落实规划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的资金。喀什市市政府要把环境保护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支持,保证环境保护投入与地方财政收入同步增长,提高政府投入占市生产总值的比例,力争达到1.2%。
3、动员和吸收社会资金,用于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工程的建设。利用市场机制,制定吸引社会资金向环保投入的支持鼓励政策,建立有利于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增加环保投入。
4、利用今后十年对口支援地区的资金优势,筹措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的投入。
(六)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动员公众参与全民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是推进环保规划目标实施的重要力量。特别是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各类企业法人保护环境的意识。开辟和提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有效渠道,鼓励民间环保组织投身环保公益活动,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对于有效地监督环保目标的顺利实施,也有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设置环保热线电话、局长工作日、发布环评公告、公众信箱、开展环保专项调查、环境信访等途径,可及时获得公众关于环保目标实施的反馈信息,解决公众反应强烈的环境问题。并可在规划实施中多渠道听取公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喀什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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