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为什么打不开一些地方的工商局改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位置:&
《市场监督管理参考》44期
国&&家&&工&&商&&总&&局
市&&场&&监&&督&&管&&理&&参&&考
第&&&&44&&&&期
国家工商总局研究中心编&&&&&&&&&&&&&&&&&&&&&&&&&&&&&&&&
——国家工商总局刘凡副局长对研究中心2004年工作
提出要求暨研究中心2004年工作要点
新年伊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刘凡副局长对研究中心过去一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2004年研究中心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2003年,研究中心克服困难,开拓进取,紧紧围绕总局工作部署,在市场监督管理理论研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绩显著,得到了总局党组的充分肯定。
刘凡副局长希望,2004年研究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把握正确的研究方向,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密切配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年”和“诚信建设推进年”活动,切实提高研究工作水平和课题成果的质量,继续为总局和全系统提供有价值的政策建议、理论依据和决策参考。刘凡副局长特别强调从三方面做好工作:
一、牢固树立大局观念
在新的一年,研究中心要继续发扬特别能战斗的优点,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把握好正确的研究方向。研究中心是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的专业队伍,作为总局直属的专业研究机构,市场经济监督管理研究中心的研究方向应该是总局党组所关注的、事关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大局的问题,具有前瞻性的问题;政策和理论上亟待澄清的问题,以及工作推进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围绕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和行政执法作好文章,针对“市场”二字狠下功夫。特别是总局党组和王众孚局长交办的课题研究任务,中心一定要深入研究。要进一步加强同各业务司局的配合与协作,明确每一个课题实质和研究目的,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总之,要树立大局意识,自觉地为总局中心工作服务,为市场研究服务。
二、坚持“与时俱进”的观点
在研究工作中坚持“与时俱进”,就是要牢牢把握住时代的脉搏,密切关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改革与发展历程,紧紧围绕总局的改革与发展去发现问题、研究问题,与总局中心工作保持步调一致。
1987年至90年代初期,在全国范围内恢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后,全国各级工商部门从培育、发展和管理集贸市场入手,为发展经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可以说,“集贸市场”是中国市场经济的雏形。
近10年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经历了3个重要的发展阶段。第一个重要发展阶段是“职能转变”时期,从年,根据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全系统基本完成了“办管脱钩”,把本部门所办的各类市场全部交给地方政府,工商系统做出很大贡献,目的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第二个重要的发展阶段是从年,全系统用3年的时间致力于“体制改革”。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总局升格为正部级单位,目的是更好地开展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这一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就是朱镕基总理提出的16个字:“忠于职守、勇于负责、清正廉洁、执法如山”。
第三个阶段就是从2003年上半年适时开展的“机制创新”,主要内容是两项改革——一是对市场主体监管的改革,实行监管关口后延,以“信用工商”为抓手,实施全过程监管;二是对市场客体监管的改革,以商品准入制度为抓手,实行监管关口前移,把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关。最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吴仪同志又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两个统一”的新要求:实现对法律负责与对市场主体负责、对消费者负责的统一及市场监管与服务的统一。“两个统一”的要求是当前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的宗旨和原则。总之,研究工作是要把握正确的研究方向,坚持“与时俱进”。
三、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的观点
“发展是第一要务”就是要“求真务实”。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的要求,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之真,务制度创新之实;求积极打造信用工商之真,务继续深入整顿规范市场行为之实。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关注总局党组关心的各种问题,关注执法监管一线遇到的各种新问题、新困难,全力关注发展问题,力戒研究工作好高骛远,脱离工商管理工作执法实际,力戒在无关紧要的问题上消耗精力,偏离主题。当前,总局在职能转变、体制改革、机制创新三项改革中,还有许多课题要进一步深入研究。
国家工商总局研究中心2004年工作要点
2004年研究中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根本指针,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配合总局的各项具体工作,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扎实搞好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全面探索研究成果服务于工商实践的新途径,努力做好领导的决策参谋,力争用政策研究工作的新成果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改革和发展,为把2004年建成“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年”和“诚信建设推进年”做出贡献。
一、认真做好课题研究工作
(一)健全“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探求工商部门经费保障新体制
1、研究目的:自1998年以来,在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财政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和矛盾:一是收支分离后很多地方工商机关的执法经费不能充分保障;二是各地“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开展仍不平衡。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系统“收支两条线”制度改革,总局领导指示研究中心将该课题列为2004年度重点课题,与国务院研究室继续联合开展研究。
2、研究内容:(1)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目的、意义及作用;(2)1998年以来全国工商系统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整体状况;(3)目前工商系统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运行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4)对进一步规范工商系统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从而推动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改革、促进职能到位的建议;(5)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市场监管机构的财务管理体系及其在公共财政体制框架中的地位;(6)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政府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方面的职能、手段和政策,及其在法律制度上提供的相关保障。
(二)积极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1、研究目的:为认真贯彻落实吴仪副总理提出的“把建立社会诚信体系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的工作重点之一”的重要指示,配合全系统开展经济户口管理、企业不良行为警示、企业分类监管等各项工作,2004年研究中心与国务院研究室继续对该课题做跟踪研究,为进一步推动我国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2、研究内容:(1)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信用体系的运行模式及其相关法律规定;(2)信用体系的构架、功能、运行模式和运行机制;(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建立与健全信用体系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4)建立信用体系和保障其良性运行的法律法规;(5)信用体系如何在规范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结合课题研究,拟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进行考察。
(三)健全市场主体退出制度研究
1、研究目的:“市场主体退出”与“市场主体准入”同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重要制度,但由于多年来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市场主体退出制度相对滞后,导致工商部门在对市场主体监管过程中遇到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如恶意退出市场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债权人利益;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审查难以到位;与相关部门工作衔接不顺等。2004年中心拟继续就此课题进行深入研究,并结合有关商事登记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出台,在条件允许时将课题成果在实践中进行推广,以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创新,建设公平竞争、进出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
2、研究内容:(1)国外市场主体退出管理方式、法律法规及其成功经验之借鉴;(2)市场主体退出法律制度的完善;(3)建立并完善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的清算监督机制;(4)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任职条件的限定及政策的可操作性;(5)市场主体法人资格与营业资格关系问题的理论研究。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水平研究
1、研究目的:依法行政是政府职能部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现实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由于思想观念、管理体制、工作机制、人员素质等各方面的原因,目前一些地方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管执法存在着不少问题,如不能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为收费而管理、为罚款而办案;执法行为不规范,滥用自由裁量权,办案随意性大;执法工作不协调,工作扯皮,不能形成整体合力等。2004年,中心开展这项课题研究,旨在深入分析当前工商部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就解决这些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端正执法理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切实提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研究内容:(1)当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理念和监管行为规范方面中存在的主要问题;(2)工商部门在监管执法中存在问题的成因探析;(3)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水平的对策性建议。
(五)结合行政执法实践,开展对策研究
严厉打击走私贩私行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及扫除黄色出版物和打击非法出版活动、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工商系统2004年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强化市场监管要着力抓好的一项工作。研究中心为积极配合全系统开展专项整治,拟分别与国家海关总署、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开展对策研究。
研究内容:(1)国内走私贩私行为的现状及成因;我国打私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工商部门在“打私”中的职能定位与工作重点;建立打私长效机制的对策性探讨。(2)当前“扫黄打非”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当前“扫黄打非”斗争中的职能定位与工作重点;如何推动“扫黄打非”斗争有效工作机制的形成和方式方法的创新。
(一)做好《新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大纪录》的收尾工作
《新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大纪录》一书的编辑撰写工作已基本完成。2004年,研究中心《大纪录》编辑部将抓紧完成:新增补文稿的撰写、审稿和定稿工作;后期的编辑和校对工作;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力争该书顺利出版发行。
(二)编辑出版《研究与探索》第三辑
研究中心拟于2004年第一季度编辑出版《研究与探索》第三辑。重点汇集近年总局与国务院研究室联合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大问题及对策》课题的主要研究成果,及部分省市工商局领导、中心特约研究员撰写的优秀论文,突出反映当前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和实践遇到的热点、难点等问题,集中体现研究中心联合地方各级工商部门课题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新成果,旨在为当前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实际提供最新的理论支持。
2004年,《市场监督管理参考》(以下简称《参考》)重点围绕“三个代表深入学习贯彻年”、“诚信建设推进年”开展工作:集中反映执法工作的新问题、新情况,研究和推广系统内的先进工作经验;全面反映中心的研究动态和成果;搜集国外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先进理论和实践经验。
(一)关注一线工作动态,开展《参考》采编。一是抓住“诚信体系建设”、“监管方式方法改革”、“首办负责制”等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中心和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采编研究;二是加强与中心全国性研究协作网络的联系,反映各地工商部门理论研究动态,争取形成中心特约研究员对本刊的定期信息反馈制度;三是加强与相关部委、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及各类企业的联络沟通,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了解有关的最新学术动态、企业需求及国外先进经验。
(二)中心情编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每月发行一期《参考》,设立“研究动态”、“地方经验”、“监管焦点”、“特研论坛”、“域外撷英”等固定栏目。 扩大《参考》发送范围。2004年,《参考》将从以往的发送范围扩大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工商局、计划单列市工商局以及中心特约研究员。
(三)研究中心计划在总局信息中心的支持协助下,在总局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网上增设“市场监督管理理论研究”子网,创立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政策理论研究特色的网络版块,除推出《市场监督管理参考》的电子版以外,另设立“研究中心简介”、“研究中心工作动态”、“系统研究工作动态”、“行政执法理论前沿”等栏目,推动中心迈出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一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八号&&&&邮政编码:100820&&
技术支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
建议使用分辨率浏览本网Loading...| 加入收藏
【法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吴仪副总理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重要批示的通知
【颁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法规文号】工商消字〔2007〕76号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是否有效】
【效力级别】规范性文件
【批准部门】
【批准日期】
【失效日期】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吴仪副总理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重要批示的通知
工商消字〔2007〕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总局各司(厅、局、室)、直属单位:  3月22日,吴仪副总理在总局呈报国务院的《关于2006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工作抓得不错,望再接再厉。食品安全永远要抓下去,丝毫不能放松。总局党组对学习贯彻吴仪副总理重要批示非常重视。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同志要求将吴仪副总理的重要批示和《关于2006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印发总局机关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学习贯彻。为认真学习贯彻吴仪副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通知如下:  吴仪副总理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批示,既充分肯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是对全系统广大干部的鼓励和鞭策,也是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强大精神动力,对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食品安全事关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关乎食品产业发展和社会和谐。认真做好新形势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意义重大。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广大干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吴仪副总理的重要批示上来,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全国工商系统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暨商品质量监管网络建设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强化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为重点,切实加大对流通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企业和重大节日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要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努力做到尽职尽责抓监管,尽心尽力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关于2006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关于2006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  现将工商机关2006年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06年,全国工商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重要指示、批示,根据国务院和全国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部署,以保障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新的明显的成效。据统计,2006年,全国工商机关共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案件6.8万件,价值1.48亿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900个,向司法机关移送食品大要案件48件,促进了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有效维护了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切实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  在近几年来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规范的基础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各地工商机关结合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和日常市场检查,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级登记注册机关对辖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逐户审核,依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县级工商局组织基层工商所,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逐户清查。通过依法清理主体资格、查处食品无照经营、规范主体准入行为,进一步摸清了食品经营主体状况,完善了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和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各地在清理规范中,还加大了对无照经营的查处取缔力度,上海市、深圳市工商局采取“治理源头、堵疏结合、突出重点、分类监管”的模式,紧紧依靠地方政府,切实加强部门协作,有效地打击了无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据统计,全国共有食品经营主体469.3万户。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9.68万户、个体工商户4.59万户;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企业34.58万户、个体工商户253.94万户;餐饮业企业13.55万户、个体工商户122.97万户。全国工商机关共检查食品经营主体1040万户次,清理出有问题的经营主体36万户,查处取缔无照经营15.18万户,吊销营业执照4629户。  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有效地维护了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各地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了以城市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场所,以“五一”、“十一”、中秋、元旦、春节为重点节日的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同时,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液态奶市场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并针对“空壳”劣质奶粉、“红心鸭蛋”、“多宝鱼”和含“苏丹红”辣椒粉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事件,在全国统一组织开展了市场突击清理检查,有效地维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全国工商机关在专项执法检查中共出动执法人员560万人次,检查重点食品市场1.6万个,查处食品违法案件6.8万件。据统计,全国工商机关共受理消费者食品类申诉63065件,餐饮类申诉17362件,与2005年相比,分别下降了2.84%、2.1%,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三、继续强化基层食品市场日常监管,进一步提升了日常监管能力  各地工商机关按照总局下发的《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六查六看”的要求,认真落实属地监管任务和责任,突出强化了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五个到位”,即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到位;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和市场巡查到位;食品质量监管和监督经营者建立与落实自律制度到位;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和取缔无照经营到位;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和预警与应急处置到位。全国工商系统共有2.14万个工商所分别建立了“两图一书”、“一账一卡”等巡查工作制度,1.99万个工商所建立了食品质量分类监管制度。同时,各地改进工商所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手段,北京、浙江、广东、甘肃、安徽、黑龙江、江苏、陕西等地基层工商所借助信息化网络、现代办公设备和移动执法终端等技术手段,建立了相关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进一步提高了基层日常监管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  四、严格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出全程监管,食品质量水平明显提高  各地工商机关将食品质量监管作为食品安全的重中之重,从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进行全程监管,努力提高食品质量水平。一是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严把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关。各地工商机关以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各项自律制度为突破口,提高食品经营者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意识和完善防范措施。基层工商所普遍与辖区食品经营者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状”,全年共纠正了69.93万户食品经营者存在的经营资质、进货检查验收、食品质量、包装标识、商标广告等问题。上海市、山东省工商局在食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和小型食品经营者中全面推行食品安全标准化合同文本,确定经销商与供货商的法律责任,使用覆盖面已达50%以上。二是加大食品质量监测力度,加强了对食品市场的质量监控。各级工商机关普遍建立了经营者自检、消费者送检和工商机关抽检相结合的监测体系和工商系统省、市、县工商局和工商所四级联动的快速检测体系。目前,全国工商系统已配备食品质量快速检测车372台、检测箱5366个和其他快速检测设备,培训食品快速检测人员8930余人。 2006年,总局组织各地对34种共5395批次的重点食品依法进行了质量监测,全国工商系统共对676种、392万批次的食品进行了快速检测,总体合格率为96.6%,查处食品质量案件5241件;同时,总局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正向网络化、经常化、科学化方向发展。三是继续推进食品分类监管制度建设,增强了食品市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级工商机关把食品分类监管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措施,探索针对不同的食品实施不同的监管方法。北京市工商局建立冷链食品管理制度,厦门市对全市生鲜食品实施全过程的网上动态监管,有效防范了不合格冷链和生鲜食品入市。深圳市、广州市对肉类食品实行信息网络化监管,提高了监管效能。四是加强不合格食品退市监管,对不合格食品规范及时有效退市。各地工商机关对市场巡查、质量监测和快速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及时公示不合格食品信息,责令经营者暂停销售和追回。浙江省工商局通过媒体、网络、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形成了及时向辖区工商系统、社会公众、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统一送达不合格食品信息的执法预警机制。据统计,2006年,全国工商机关实施退市的不合格食品达1.55万吨。  五、大力推进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了食品市场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各地工商机关按照健全完善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的要求,大力推进监管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信用分类监管、市场巡查、质量监测、质量分类监管、不合格食品退市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等监管制度,继续督促食品经营者普遍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质量承诺、协议准入和经营者质量责任等自律制度,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建设、12315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和社会监督机制建设,为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提供了制度机制保障。广东、湖北、福建、河北等地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覆盖面达到85%以上。据统计,在全国食品经销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已建立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质量承诺制度的分别为 213.26万户、198.5万户、204.56万户,与上午同比分别增长了38.51%、44.48%、61.91%;在全国食品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中,已建立协议准入、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质量自检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的分别达到8.09万户、5.21万户、8.16万户和9.75万户。全国工商机关共建设“一会两站”29.1万个,12315进社区率达 63%、进村镇率达48%,共受理消费者食品申诉 63065件,为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的监督作用。  2006年底,总局在各地层层自查和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全国范围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集中检查活动,总局周伯华局长及总局领导班子各成员亲自带队,司局分片包干,深入食品市场一线,进行重点检查。通过检查,了解掌握了大量情况,纠正了不少问题,发现了许多宝贵经验,及时指导工作。在全国集中检查的基础上,总局认真贯彻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重要批示和指示,以及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于今年初召开了全国工商系统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了工作,查找了问题,分析了食品安全形势,部署了食品安全工作,并且推广了北京市工商局构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和快速反应体系的经验,浙江省工商局在实施开展“万村放心店”工程、构建“三网一体”食品安全网络体系的经验,甘肃省工商局构建从省局到工商所四级贯通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的经验,深圳市工商局构建肉类食品网上监管体系的经验,厦门市工商局构建生鲜食品监管网络体系等经验;各地相互交流借鉴,促进了共同提高,有力地推进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但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是:一是一些地方和执法人员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有的思想上存在满足现状和畏难情绪;二是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众多,由于受各种条件的限制和有关法律法规尚不够健全的制约,食品经营者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需要进一步落实,有些地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食品市场监管不够到位;三是流通环节食品经营秩序还不够规范,特别是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四是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和信息化网络建设相对滞后等。对这些问题和不足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和提高。  2007年全国工商机关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以农村食品市场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二是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企业,进一步加大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三是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四是严格食品质量管理,加强对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程监管。五是积极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认真落实食品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机制,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监管执法水平,切实维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积极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00七年三月十五日  
?
?
?
?
?
?
企法通会员服务
中小企业法律顾问服务解决方案
全部领域细分的精英律师团队提供服务
全国无地域呼叫律师即时响应咨询
全面满足企业日常法律事务需求
全年仅2000元顾问费的超值服务价格
合同撰写系统
在线委托法律服务
委托撰写合同
委托审核合同
您可以委托觅法网为您撰写合同,专业人士构成的团队服务,保证您的合同权益和安全。
律师委托服务
细分需求 聚合竞价 监督服务
服务需求专业分析 服务律师可供选择
服务领域专业细分 服务质量全程监督
觅法网承诺:委托觅法网提供同一律所的同一律师服务,觅法网为您优惠5%。
Copyright &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人和脉道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70687号 京ICP备号-2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