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给员工买养老保险中断一个月,只是给员工补偿200元一个月,合法吗

保险公司对于公司给员工交养老保险有人数要求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来公司上班快一年了,一直没有给我们交养老保险,他们说交养老保险,公司人数不够,那公司给员工交养老保险的话,要求达到多少为数才可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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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达到多少人数才可以交?公司老板说他把公司应该承担的那部分补贴给我们,让我们自己交
您好,我是河北省三河市人,我想替我父亲问几个问题!
我父亲今年56岁了,在北京市星海钢琴厂工作17年了,双手全是伤,最重的是右手的实指被电锯割了一半,再过几年就快退休了,请问厂方有没有义务为我父亲办理正式职工的养老金?(我父亲是河北省三河市农村户口,在厂方工作时,厂里要求员工签合同,一开始是一年或三年的合同,现在是无固定期合同。)
我2006年2月进厂直到现在公司一直没给我买养老保险,08年买了医保,每月上班28天,每天加班3,4小时,但从未发放加班费给我们,我合同要2011年6月到期,我现在以这个理由可以跟公司马上解除劳动关系吗?我应该得到怎样的补偿呢?急!急!急!!!
我于2000年应聘到林业局的森林消防队工作,一直到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单位才与我签劳动合同,养老保险也是从2008年才开始买,现在我还继续在消防队工作,请问我现在是否还可以要求单位帮我交2000年到2008年的养老保险?
被执行人没有任何财产可执行,只有一份买了已十年的养老保险,不是分红型的,现在退了也只有一两万元。
我2005年10底进的厂。至今,厂方从未给我买过养老保险,到2008年劳动法比较严格之后,厂方让我们员工签了一份自愿放弃购买养老保险的单且在名字上按了手指模。现在打算年底12月份辞职,我想问一下,如果我辞职书上写的是“有事回家”的话,可否要求厂方为我补缴我入职5年的养老保险或是按年资给我作补偿。或是我辞职书应该怎样写才可以要求厂方给我赔偿呢?
公司以负担不起太多公认的养老保险为由拒付一部分员工的养老保险;是不是合法
我1996年进了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当然这个企业实质是一家私人企业,98年单位帮我办了一份商业保险,1996年到2003年间,公司并没有和签劳动合同和交养保险金,2004年公司帮我交了养老保险并签了一年的合同,2005年我提出辞职,辞职原因是公司因为我怀孕降低我的工资,我一气之下提出辞职,当时老板也同意了,我要求经济补偿,老板不同意,说我是主动辞职的,后来劳动仲裁中心的人也去了,但是也没给出一个结果出来,再后来经过大家协商,老板也做出了些许让步,加了一点工资。今年我...
1.公司扣发员工工资。2.2001.3月至2009.12月未上养老保险。3.请给一些建议,谢谢。
你好,我是广东的,我想咨询一下:我是日入职某公司的,日办理完离职手续,在这期间,公司一直未给我缴交社会养老保险,但现在离职手续已办妥,工资已结清,是否还有权向公司追讨之前未缴交的社会养老保险金呢?
原在某国企工作,因单位效益不好,于08年离开单位在外打工。目前与原单位劳务合同到期,原单位要求续签合同,并回去上班。个人不想续签,但单位提出必须补交这一年多单位上缴的养老保险等的统筹部分,否则不放档案。请问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谢谢。
因为目前已找到新单位接收,所以很想把档案及原来缴的保险转过来,请问应如何操作,再次感谢。(目前的情况是原单位要求我补交全部的养老保险,也就是个人应缴纳的,在加上本应由单位承担的那部分,基本相当于我原来每月工资的百分...工厂不给员工买养老保险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我去年5月进入一工厂任总务助理,1400每月。到现在还也没有为我买养老保险  只是买咯医疗、工伤。 上月20日厂里说想辞退我,由于我要求补偿一月工资,厂里不答应。。拖到现在    我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厂里规定包吃包住的员工没有加班费、全勤奖 ,要算加班费的话就要按深圳关外最低工资算并扣生活费、房租、水电等   这合法吗?合理吗?
09-05-03 &匿名提问 发布  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法律《婚姻法》规定:一夫一妻制。然而经过16年怀孕而降生的《社保法》出台后,上海郊区却大量出现了一女同时嫁二男模式,一女同时嫁二男的缴费模式的集群出现竟然是企业不给员工缴纳养老、医疗保险引起的。事由如下:  我是上海市郊区户籍的从业人员,进入农工商超市工作至今有9年,2004年征地农转非镇保一次性缴费15年且撤队的离土农民。  日开始,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施行(以下简称社保法)。上海市为了贯彻落实《社保法》于6月份颁布了沪府发(2011)29号文件,(2011)29号文件规定郊区从业人员从2011年7月份起全部参加城保,停止参加镇保缴费。到此,上海市府于2003年10月起施行的沪府发(2003)65号文件(镇保)中的第七章的规定已经不能适应现在的状况了,因为该政策的出台是一把刃剑,导致单位在录用被征地人员时不肯为被征地人员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也导致被征地人员直接从原来的城保跌落到镇保。新政策的出台实行,就意味着旧政策被替代,当下位的规章与上位法规政策不协调不一致的应当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国办发明电(2010)15号 中机发5668号文件和国发(2011)38号文件,文件明确规定了“谁制定、谁淸理” 的工作原则。《立法法》第79条规定:“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上海立法工作要从制定和修改转向以修改完善法规为主,处理好立法前、立法中和立法后三个阶段中的利益关系,少用、慎用授权条款,处理好强势和弱势等关系,要科学制定规章立法计划并建立规范的清理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主动接受市人大的备案监督,对规范性文件未通过“备案审查” 的要废止。要坚持立新法与改、废旧法并重,立法不仅要结合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制度,更要建立规章、文件的立法后评估制度,将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与上位法冲突的不相适应的规章、文件随时予以修改或废止。当囯家新法律、行政法规出台时,都应当依照上位法的规定,对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及时清理,把立法后评估、执法检查与法规清理三者结合起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立法机关,及时启动立改废程序。2011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上,保障和改善民生,就要解决民生问题,切实办成一些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得实惠的好事实事,这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韩正市长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后答中外记者会上讲到:“任何企业不能以成本增加为理由来损害群众和损害职工的利益”。   上海市法制办付主任顾长浩在《政府法制研究》2010年第11期上说道:[依据《物权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强调了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安置原则,首先强调了依法足额支付有关补偿费用的基本要求;就这一要求而言,上海市府多年来实施的被征地农民的“镇保” 制度是不符合这一补偿安置原则的,在社会经济不断増长的过程中,征收农民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却被大大降低了,不符合让离土农民分享城市化进程中经济增长成果的政策目标;如果说“镇保” 标准是符合“足额支付” 有关费用的基本要求的,依此类推,岂非是说原来的“城保” 标准超过了“足额支付” 的基本要求?这一逻辑显然是不成立的;其次,强调了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社保法》第九十六条: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费。2009年我发高烧三天,医保卡内一年费用用光,后来生病门诊用掉3000多元,镇保制度导致一分钱也不给报销。无奈次年缴280元再申请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医报销工作人员坦言:“镇保不如农保医疗报销”。 我们农工商超市从2011年7月份开始已经同时并用新旧政策,即:7月份失业保险费缴费方式采用新政策(2011)29号,7月份养老医疗保险费不缴纳沿用旧政策(2003)65号第七章第四十三条,这如同一个女人同时嫁给二个男人一样。上海郊区的用人单位里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了这种一女同时嫁给二个老公的模式,整个上海郊区一女嫁二男的缴费模式数以万计。因此,从2011年7月开始,如果说上海市府部门继续支持用人的企业单位可以不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话,那么对于被征地镇保一次性15年的从业人员来说,到了退休年龄后拿养老金的损失是极其极其惨重的。因为征地一次性15年镇保养老保险折算成城保8年,我到退休年龄(60)还有11年,将造成企业单位11年不缴纳城保养老保险费的情况,因此我将面临损失11年的城保养老保险费;沪府发(2003)65号文件第七章的出台已经出现了企业单位不给我缴纳7年的镇保养老保险费,《社保法》和沪府发(2011)29号文件的新政策出台后的7月份农工商超市仍然不给我缴纳养老保险费。《社保法》规定了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养老金。现在工作时企业单位不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难道说要等到员工到了退休年龄退休时候自己再去续缴余下的7年城保养老保险费吗?《社保法》第十第十一条规定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及政府补贴,沪府发(2011)29号文件规定了郊区从业人员全部参加城保及三年的交费过渡办法。只有缴纳养老保险费,参加城保才具有真正的现实实际意义。因此,从2011年7月份开始农工商超市仍然只给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小三险)的做法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假城保虚城保,此乃空城保空城计一一其本质还是镇保!挂羊头卖狗肉的做法可以休矣!企业应负责任地从2011年7月份开始用三年过渡交费的方式给我缴纳养老保险费。作为有着“农业产业化的国家重奌龙头的上海12强” 荣誉光环的农工商国营企业,应当成为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典范企业,企业和员工之间应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企业的凝聚力在直线下降。物价飞涨、员工8年不涨工资了,这对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和整体素养提高也是硬伤,企业的管理是一门科学、艺术,缴费的事情由农工商超市集团公司主办和掌控。单位里和我同样情况的人也有不少,许多员工到社保中心劳动监察询问后,于日许多员工同时罢工且惊动了集团公司的有关部门,事后领导者们却没有向员工们解释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依据文件条款。我到社保中心询问的答复是:“只缴失业保险费有啥用啊,要缴养老保险费快去同单位说,现在企业再不缴纳养老保险费,关门是快的,一次性镇保15年能拿多少退休金啊”。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答复是“郊区从业人员全部参加城保” 这一句话太简单笼统了。我同超市经理谈养老保险费缴费事情时,经理说;“农工商超市集团公司不会给你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的,你要想缴只有选择辞职到它单位工作去,补缴08年以前的失保费已经过了追溯期”。直到现在农工商还是没有给我缴纳养老保险费。同我一样境况员工在农工商超市集团公司门店里数以百计。  综上所述和镇保制度施行九年表明:上海郊区广大被征地镇保离土的农民无法分享到城市化进程中经济增长成果的政策目标。仍然沿用镇保制度与上位法《物权法》和《社保法》中规定的足额支付社会保险费也是不相符、不一致的。广大离土农民在响应政府快速扩大城市化进程中已经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和巨大的利益牺牲。一次性征地镇保15年是对离土农民的失地补偿。沪人社局局长周海洋的回复信(编号:1)中承认“镇保制度实行以来,也使得有些单位在录用被征地人员时,不肯为征地人员交纳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缴纳养老保险费政府部门和企业没有了负担。为了贯彻国家的物权法、社保法和沪府发(2011)29号文件,上海作为国际化的大都市,上海郊区不能搞空城保虚假城保一一这是上海郊区广大离土失地人民的共同心声。  从1994年深秋的北京香山卧佛寺饭店一周多的封闭工作年轻人草就的《社保法》首稿起,经过16年孕育而降生的《社保法》尽管宣示性条款很多,刚性权利义务条款不足,规定的内容粗线条,实施还需要依赖与具体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相配合。但是在《社保法》和沪府发(2011)29号文件已经施行的情況下,企业为何仍然不给员工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农工商超市集团公司所依据的“有关文件规定” 在哪里?具体法律文件、具体条款何在?是集团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还是上海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这些情况集团公司应责无旁贷地向原镇保的广大离土农民的员工全部解释清楚。八个月了集团公司沒有向员工们解释过,拿出来让百万人民看看吧,是不是和物权法、社保法和沪府发(2011)29号文件等上位法规相抵触?相一致?相协调?作为上海郊区离土从业人员从《社保法》和沪府发(2011)29号文件中无法感受自身的权利存在及权利救济途径。也期望上海市人社局对所有郊区原镇保的离土失地从业人员(指现在不给员工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作全面真实统计,有沒有百万之众?  上海镇保离土失地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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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津门之夜
11:53:01  我们不能仅凭一方的言论就说法院的判决不公。作为当事人,谁都会为自己说话,谁都会说自己有理,没有哪个人发帖子说自己没有道理。作为网友,我们应当理性对待这类帖子。  -----------------------------  津门之夜 :你好。看你的个人资料是北京人士,但你起的网名看来和天津有不解之缘。你呼吁网友理性对待帖子,没有哪个人发帖子说自己没有道理。你的说词怎么让我感觉是在为魔鬼化妆,即使这样我也不怪你,毕竟你没有亲历我的案件审理过程,可以负法律责任的保证,我所陈述的都是事实不夹带一字偏执,如果你不相信我的所言,本人呈请你参加下一次的公开审理,以正视听。
  物权法  第四十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六条 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郊区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  沪府发〔2011〕29号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经研究,现就本市郊区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市郊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应当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以下统称“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二、缴费办法  (一)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二)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且2011年6月仍在缴费的,2011年7月起应当停止在小城镇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转为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其在2011年7月至2014年3月期间(以下简称“过渡期”),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基数和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比例可以逐步过渡。  本通知自日起执行,有效期为实施之日起3年。本市已有规定如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作者注释:小城镇社会保险简称镇保。
  您于日致信韩正同志,反映问题。  经研究,现将处理意见答复如下:您好,您来信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您的情况,您属于本市被征地人员,已经一次性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且目前单位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也一直在为您缴纳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符合规定。  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  
  《政府法制研究》2010年第11期(总第219期)  中国征收土地房屋法律制度中公共利益原则之历史演变  顾长浩  三、《2004年宪法修正案》后征收土地公共利益原则的重新审视、变化与社会反应  第二个令世人瞩目的动向是2007年3 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物权法》。在《物权法(草案)》听取公众意见、专家论证与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后期,征地拆迁制度如何构建是一个最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许多公民、不少专家寄希望于《物权法》来落实《2004年宪法修正案》所重新确立的征地必须符合公共利益这一基本原则。但这是一个不切实际的、不符合物权法制度功能的过份要求。无论从法律的形式结构、还是制度功能,《物权法》都满足不了使征地公共利益宪法原则具体化的要求,充其量只能解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补偿安置标准的原则)。因为征地拆迁是一项行政征收行为,落实征地公共利益的宪法原则应当也只能通过行政立法来解决,特别是关于征地拆迁的一系列程序性制度规范不可能由《物权法》来明确规定。从这一意义上看,《物权法》第四十二条基本完成了其所能承担的任务,从物权法的性质与功能特点出发,进一步完善了征地公共利益这一宪法原则。其值得关注的内容主要有三点。第一,作为行政征收客体对象的土地,以物权法所规范调整的不动产为基础分为三类:集体所有土地,公民、单位的房屋、其他不动产;从表述的语言逻辑来看,其含义可进一步解释为集体所有土地是不动产,公民、单位的房屋是不动产;但其他不动产是什么,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林木等是否属于其他不动产,《物权法》没有展开,留给以后立法者一定的立法想像空间与立法发挥的空间。第二,强调了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安置原则,首先强调了依法足额支付有关补偿费用的基本要求;就这一要求而言,上海近几年来实施的对被征地农民的“镇保”制度是不符合这一补偿安置原则的,在社会经济不断增长的过程中,征收农民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却被降低了,不符合让农民分享城市化进程中经济增长成果的政策目标。如果说“镇保”标准是符合“足额支付”有关费用的基本要求的,依此推理,岂非是说原来的“城保”标准超过了“足额支付”的基本要求?这一逻辑显然是不成立的。其次,强调了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第三,对征收个人住宅,除了依法给予补偿外,强调了必须保障其居住权,即不能强行拆除其住房后使其无居住之所而流落街头。  顾长浩,男,现为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日通过,现予公布,自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在日举行的中欧社会保障高层圆桌会议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尹蔚民部长在会议开幕式上作了题为《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致辞。人社部部长尹蔚民作出了积极承诺,表示将适时出台与《社会保险法》配套的法规文件,包括基金监管、投资运营等方面的规定。中欧会议加快了《社会保险法》出台的进程。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介绍,《社会保险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中国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险制度,建立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现了统筹城乡的原则,突出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利,在制度设计和实施方面,始终强调保障参保人的权利,并以提供政府服务为重点。  在立法路上蹒跚16年后,《社会保险法》终于出台。老百姓当然欢欣鼓舞,但是要享受《社会保险法》中的待遇却要奔走吶喊
  上海离土失地农民的呐喊:  谁来主抓?  上海郊区集群出现了一女嫁二男的社保缴费怪乱现象。
  在日举行的中欧社会保障高层圆桌会议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尹蔚民部长在会议开幕式上作了题为《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致辞。人社部部长尹蔚民作出了积极承诺,表示将适时出台与《社会保险法》配套的法规文件,包括基金监管、投资运营等方面的规定。中欧会议加快了《社会保险法》出台的进程。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介绍,《社会保险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中国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险制度,建立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现了统筹城乡的原则,突出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利,在制度设计和实施方面,始终强调保障参保人的权利,并以提供政府服务为重点。
  分析:农工商超市(集团)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 。只有二种情况  1:是农工商超市(集团)公司制定了“有关文件规定” 。  2:在沪府发(2011)29号文件施行情况下,只有人社局可以制定“有关文件规定” 。  3:不管是谁制定的“有关文件规定” 。从2011年7月开始,都已经直接造成了上海郊区集群式出现了一女“嫁”二男的社保缴费怪乱现象的后果。郊区广大离土失地的镇保从业人员被虚假转为社保,即:空社保(或叫空城保)。其实质还是镇保,因为企业沒有给员工缴纳养老、医疗社会保险费。  4:因此,此“有关文件规定” 必定同《社保法》和沪府发(2011)29号相抵触、不协调不一致。询问投诉八个月了沒有一个部门拿出“有关文件规定” 的具体文件名称具体规定的内容。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郊区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沪府发〔2011〕29号文件等。从2011年7月开始,上海郊区企业应给员工缴纳社保养老保险费。外国人开的大商场大卖场多为员工缴养老保险费,本地企业不缴岂不是让外国人耻笑?上海郊区出现了一女“嫁”二男的社保缴费乱现象。有的企业也出现了给员工加200元而不缴社保费等等,五花八门都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郊区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沪府发〔2011〕29号文件等。从2011年7月开始,上海郊区企业应给员工缴纳社保养老保险费。外国人开的大商场大卖场多为员工缴养老保险费,本地企业不缴岂不是让外国人耻笑?上海郊区出现了一女“嫁”二男的社保缴费怪乱现象。有的企业也出现了给员工加200元而不缴社保费等等,五花八门都有。
  如果你还在顶贴子,养老真正有保障!  如果你还在顶贴子,中国就还有希望!   如果你还在顶帖子,反腐就有望胜利!   如果你还在顶帖子,贪官就坐立不安!   如果你还在顶帖子,腐败就落慌而逃!   如果你还在顶帖子,空气都清新起来!  所以我们必须顶帖子,用这种方式来声讨贪官,唤醒良知!!!
  【导读】上次我对大家说,希望上海进一步加快旧危房改造工作,不留尾巴。这次我希望上海能在信访化解方面再多做一些研究,多做一些努力,把信访工作做得更好。一一吴邦国。  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全体会议之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来到人民大会堂上海厅,亲切看望出席全国人代会的上海代表,“希望上海把转型发展坚持下去,按照中央要求,把率先跨出的这一步真正走好,取得实效,为全国做出更大贡献。”
  【导读】上次我对大家说,希望上海进一步加快旧危房改造工作,不留尾巴。这次我希望上海能在信访化解方面再多做一些研究,多做一些努力,把信访工作做得更好。一一吴邦国。  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全体会议之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来到人民大会堂上海厅,亲切看望出席全国人代会的上海代表,“希望上海把转型发展坚持下去,按照中央要求,把率先跨出的这一步真正走好,取得实效,为全国做出更大贡献。”
  上海离土失地镇保农民的呐喊:  谁来主抓?  上海郊区集群出现了一女嫁二男的社保缴费怪乱现象。
  题为“众多上海一女同时嫁二男,与企业不缴养老保险费有关” 的 贴子,在东方宽频电视的论坛,一呼柏应栏内无法说话了,东方宽频电视网取消了本贴作者的发言权,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养老保险费,这种事都不让老百姓说出来说下去。我深刻体会到在此发贴者的走过的艰难历程,恳请维权的网友到一呼柏应里的这个贴子下替作者写上最后的我心唱响21世纪新歌《社保歌》。在此谢过。  《社保歌》  作者:中国从业员工:
作曲:法国,比尔.狄盖特  起来,华夏从业的人们,起来,沒享受社保的人!  满腔的热血已经沸腾,要为真社保吶喊!  社保法颁布实施之后,从业们起来起来!   不要说我们都是法盲,我们要做天下的主人!  这是最后的呐喊,团结起来到明天,   我们要真社保就一定要实现。   这是最后的呐喊,团结起来到明天,   我们要真社保就一定要实现。
  八年镇保,上海的相关部门统计出来了吗?在镇保转社保后,其中的空社保(虚假社保)人员有沒有百万之众?
  上海的失地农民游离在“城门”之外,一次性征地镇保是农民拿土地换来的保障,和你们企业有什么关系呢?企业又凭什么得到土地的利益呢?这是变相的把土地的利益输送给了企业,这使得企业资本家即剥削了工人(农民)的劳动力又剥削了工人(农民)的土地(保障)。
  政府对外宣称:外来从业人员和企业镇保人员全部转入城保,一边举着手说执行了全国社保法,一边却暗地里放任企业违反社保法,把所有征地人员继续执行老的不合理的政策。
  @我是民胜
20:53:00  如果你还在顶贴子,养老真正有保障!  如果你还在顶贴子,中国就还有希望!  如果你还在顶帖子,反腐就有望胜利!  如果你还在顶帖子,贪官就坐立不安!  如果你还在顶帖子,腐败就落慌而逃!......  -----------------------------  顶起
  失地农民 一次性小城镇镇保,就是指农民失地的时候用地部门一次性预交了15年的养老金,而交了15年养老金的失地农民,到任何企业甚至事业单位去就业,只要在上海市版图内,用人单位及部门就可以不再为他们再交养老金。也就是说,如果一个男失地农民18岁,交了15年养老金(实际交到33岁),那么他从34——60岁就没什么个体老板?工厂企业?XX单位及部门再为他们交养老金了,而所有这些,只要在上海就是合法的。  想想失地农民的15年,想想被拒真社保之门外,想想上海表面光鲜的摩天大楼,唉......
  【上海政府千方百计剥夺失地农民的利益  上海的失地农民游离在“城门”之外
  上海的社保政策是企业绑架了政府,在全国社保法出台后,上海表面上表示企业全部缴纳城保,但暗地里为了一部份企业的利益,牺牲了所有在企业工作的被征地人员的利益,把他们游离在城保大门之外。  这是农民拿土地换来的保障,和你们企业有什么关系呢?企业又凭什么得到土地的利益呢?这是变相的把土地的利益输送给了企业,这使得企业资本家即剥削了工人(农民)的劳动力又剥削了工人(农民)的土地(保障)。  政府对外宣称:外来从业人员和企业镇保人员全部转入城保,一边举着手说执行了全国社保法,一边却暗地里放任企业违反社保法,把所有征地人员继续执行老的不合理的政策。  这是违法行为,这是牺牲合法利益去保护违法利益,这是对上海市的全体征地人员的不公,这是企业利益绑架了政府。】  以上摘自人民网强国论坛
  好贴!这个要顶!  关乎郊区农民的切实利益。
  期盼柏阿姨能给我上电视机会一一为了百万被空城保的人民,我、集团代表、人社局代表劳法专家一起在电视上辩论:企业要不要给员工缴纳真社保的养老保险费?观点碰撞,法理雄辨。  此贴发出"一呼柏应"也怕了
  北京大学法学院在职研究生,劳动法专家、公关策划专家、资深媒体人。现任中国劳动保障报编委、网络部主任,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总编辑、《中国劳动保障报》法律事务中心、《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高级法律顾问,兼任中国管理科学院劳动法研究所副所长、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及劳动法”领域专家教授,曾参与编写《劳动法维权100问》等劳动法方面的专业书籍。  他对本贴子题名:上海郊区出现了一女“嫁”二男社保缴费怪现象  [导读]上海郊区广大被征地镇保离土的农民无法分享到城市化进程中经济增长成果的政策目标。仍然沿用镇保制度与上位法《物权法》和《社保法》中规定的足额支付社会保险费也是不相符、不一致的。广大离土农民在响应政府快速扩大城市化进程中已经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和巨大的利益牺牲。一次性征地镇保15年是对离土农民的失地补偿。
  为了上海郊区镇保离土失地的百万从业农民的养老真正有保障。千千万万华夏从业者们:顶起一个维权社保贴,就是为了捍卫《社会保险法》的尊严而不被践踏,贡献了一份力量!民声不可堵,民利不可侵!
  为了上海郊区镇保离土失地的百万从业农民的养老真正有保障。千千万万华夏从业者们:也为自己的养老有真正保障,顶起一个维权社保贴,就是为了捍卫《社会保险法》的尊严而不被践踏,贡献了一份力量!民声不可堵,民利不可侵!
  张滔律师解读《社会保险法》实施后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镇保)3年过渡政策  《社会保险法》上海市最新政策解读专题 发表于
和 21:17:35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郊区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颁布。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郊区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颁布。对此,劳动者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两个:一,3年过渡期间的缴费标准是什么?二,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在3年过渡期内不能享受过渡政策?  一、3年过渡期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是什么?  过渡期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单位   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 17% 5% 7% 1% 1.7% 1% 0.5% 0.5%   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 19% 8% 9% 2%   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 22% 8% 12% 2%   二、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在3年过渡期内不能享受过渡政策?  1.只有在3年过渡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保持连续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才能享受3年过渡期的优惠政策。如果劳动者在日以后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然后又进入新的用人单位的,这时候录用这个劳动者的新用人单位就不能享受3年过渡期的优惠政策。  2.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准时缴纳社会保险,那么补缴社会保险的时候不再按照3年过渡期政策执行。  三、可以协商不采用过渡政策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不采用3年过渡政策,按照上海市现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  本文转自上海劳动法律网,作者张滔,谢谢!   农工商超市(集团)公司还有啥理由不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
  毛主席早就教导过我们:"让人讲话天不会塌下来!"党领导的人民共和国的&宪法&从来都有公民的言论自由受法律保护的明确规定!公民的言论自由的实质亦属人民的政治权利及人权的范畴!
  任何一个网民的言论自由都只能受到尊重和保护!因为我相信在此上网发帖的诸君之中,决没有个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罪人!所以无论是谁对任何一个网民的禁言和对任何一篇帖文的删除之举,都是违法之举!都是非法剥夺他人政治权利之为!是违反国法和反党反人民的犯罪!
  作为上海市国资系统的市级文明单位的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更需担当社会责任,员工保险责任,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这样才无愧于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市级文明单位不仅是荣誉的象征,而首先是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载体。
  我在东方论坛上发表题为:“众多上海一女同时嫁二男,与企业不缴养老保险费有关” 文章后,贴子被删,而且被禁止发言了,企业不缴养老保险费的话语东方网都不让人们说。  毛主席早就教导过我们:"让人讲话天不会塌下来!"党领导的人民共和国的&宪法&从来都有公民的言论自由受法律保护的明确规定!公民的言论自由的实质亦属人民的政治权利及人权的范畴!  任何一个网民的言论自由都只能受到尊重和保护!因为我相信在此上网发帖的诸君之中,决没有个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罪人!所以无论是谁对任何一个网民的禁言和对任何一篇帖文的删除之举,都是违法之举!都是非法剥夺他人政治权利之为!是违反国法和反党反人民的犯罪!  对于部分企业不愿为员工办理社保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江山集团董事长刘晓武显示出强硬和果断: “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防止企业逃避履行社会保险责任,对于那些拒不履行参保责任的企业,应给予严厉制裁。”他告诉记者,“提供完善社保应该是企业进入市场的基本门槛,没有这样一种能力或者不愿做这一工作的企业,就应该立即淘汰。”
  上海的失地农民游离在“城门”之外,一次性征地镇保是农民拿土地换来的保障,和你们企业有什么关系呢?企业又凭什么得到土地的利益呢?这是变相的把土地的利益输送给了企业,这使得企业资本家即剥削了工人(农民)的劳动力又剥削了工人(农民)的土地(保障)。  作为上海市国资系统的市级文明单位的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更需担当社会责任,员工保险责任,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这样才无愧于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市级文明单位不仅是荣誉的象征,而首先是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载体。  对于部分企业不愿为员工办理社保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江山集团董事长刘晓武显示出强硬和果断: “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防止企业逃避履行社会保险责任,对于那些拒不履行参保责任的企业,应给予严厉制裁。”他告诉记者,“提供完善社保应该是企业进入市场的基本门槛,没有这样一种能力或者不愿做这一工作的企业,就应该立即淘汰。”  为了法律的尊严,为了《社保法》的尊严而不被践踏,为了社会公平正义!  呼吁所有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的华夏百姓都加入到维权的行列里!
  顶起一个维权社保贴,就是为了《社会保险法》的尊严而不被践踏,贡献了一份力量
  作为上海市国资系统的市级文明单位的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更需担当社会责任,员工保险责任,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这样才无愧于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市级文明单位不仅是荣誉的象征,而首先是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载体。
  上海镇保离土失地农民的呐喊:  谁来主抓?  上海郊区集群出现了一女“嫁”二男的社保缴费怪乱现象。
  为了法律的尊严,为了社会公平正义、  呼吁所有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的老百姓都加入到维权的行列里
  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养老保险费,其用工成本是空麻袋背米。  韩正市长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后答中外记者会上讲到:“任何企业不能以成本增加为理由来损害群众和损害职工的利益”。  为了《社会保险法》的尊严而不被践踏,为了千千万万从业者退休待遇真正有保障,顶维权社保贴责无旁贷。
  天下乌鸦一般黑,只有网民敢揭黑。一身正气何惧谁?公道最终在人间!  为公道而顶帖子!为正义而顶帖子!让我们共同支持,用网络顶出一片法治的蓝天!
  维权----艰难而又漫长的路----我们既然选择了就坚决走到底!!
  作为上海市国资系统的市级文明单位的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更需担当社会责任,员工保险责任,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这样才无愧于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市级文明单位不仅是荣誉的象征,而首先是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载体。见《上海市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指导手册》。  农工商超市(集团)公司还有啥理由不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
  民告官,自古以来难上天
  关于镇保转为城保的本市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使用就医记录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沪医保办(2011)41号  各区、县医疗保险办公室,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平稳推进本市郊区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根据《关于实施〈关于本市郊区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处理意见的通知》(沪人社农发〔2011〕39号)的有关规定,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在转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从日起使用《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就医记录册(自管)》,2011年暂不使用。  特此通知。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由于企业不给员工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因此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镇保)转为城保的人员无法办理《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就医记录册(自管)》,这就是空城保虚假城保所致。九年没有就医记录册(自管)了。
  让网络推进社会公平正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为了法律尊严,为了社会公平正义、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权到底!
  曝光企业不给员工缴缴纳养老保险费,目的是为了企业在法律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使企业无愧于上海十二强市文明单位的光荣称号,真正名副其实。
  帮忙顶!
  农工商超市边装修边营业  日期: 作者:屠仕超 来源:新民晚报  ?
图片作者:屠仕超   ?
图片说明:工人正在超市内装修 屠仕超 摄  货架甚至食品上覆盖石灰层,空气中充斥油漆味—— 农工商超市边装修边营业   一边粉刷油漆,一边照常营业:飘落的石灰布满货架、食品,刺鼻的油漆味使顾客、超市员工感到难受。“这样的购物环境,谁受得了?”昨晚,读者吴女士来电反映。   食品区域石灰飘散   今天上午,记者赶到打浦路近中山南一路处的农工商超市。超市3楼销售食品,也是主要的装修区域。走上3楼,一股刺鼻的油漆味扑面而来,两名小工站在高高的梯子上,正在粉刷天花板,梯子上还放着一桶白色涂料。梯子下就是各种食品,但货架只用尼龙布、硬纸板草草覆盖;飘落的石灰积在食品包装上,摸上去薄薄一层灰。   营业员称,施工内容主要是粉刷天花板,“味道确实很大,我们营业员一天呆下来,人都晕乎乎的。”顾客吴女士说,粉刷时石灰不停飘下来,落在货架上、食品包装上不说,还飘进面包房、酱菜区、海鲜区、水果区。“购物的愉快心情,顿时被眼前的施工景象一扫而光。”吴女士很郁闷,什么都没买,便打起了“退堂鼓”。还有顾客说,来超市购物就是图个环境好、卫生有保障,但眼前的这副景象令自己心里很不舒服。   何不打烊后再装修   对给顾客带来的不便,超市服务台工作人员表示歉意,但“希望顾客忍一忍,这样的装修还将持续一段时间。”面对这样的说法,顾客很不满意:“如果要装修,也应该选在晚上10时超市关门后,怎么能在营业时间装修?”并且,一旦施工不慎,很容易危及顾客人身安全。   根据相关规定,县城和乡镇200平方米以上、地级城市3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场超市装修完毕开业前,空气必须经过检测。农工商超市3楼营业面积近千平方米,有人质疑:超市内异味如此之重,是否也应重新作室内环境监测?   购物体验应受尊重   这样的事件并不是个例。本报去年12月就曾报道过虹口区凯德龙之梦一边装修一边开业,油漆味浓重,顾客苦不堪言。此次农工商超市的装修事件,几乎是凯德龙之梦的“翻版”。   采访中,一些顾客表示,农工商超市作为上海市知名品牌超市,更应加强环保意识,尊重顾客的购物体验和感受,这样才能赢得口碑。 记者 屠仕超
  农工商超市盲目定日期不顾一切乱开张,是完全不顾顾客和员工的生命健康权利,最终失去民心的还是商家本身。
  为了社保养老有真正保障,振臂一呼
  为了法律的尊严,为了社会公平正义、  呼吁所有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的老百姓都加入到维权的行列里
  群众的合法利益没有保障,公平正义得不到伸张,这就是最大的腐败!
  把农工商超市(集团)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养老保险费的贴子义无反顾地顶下去。一女同时“嫁” 二男的假社保缴费怪乱现象必须让国人皆知。  曝光企业不给员工缴缴纳养老保险费,目的是为了企业在法律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使企业无愧于“上海十二强”“ 上海市文明单位”的光荣称号,真正名副其实。
  我真诚希望上海市有关部门和国资系统的市级文明单位的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在全国人社系统新闻门户网站——《中国劳动保障新闻》()民声在线频道“投诉反馈”进行回复,和作者在网站提供的平台上双方平等的发言,观点碰撞,法理辨驳。企业到底要不要给员工缴纳真社保养老保险费?一女“嫁”二男社保缴费怪乱现象的合法合理性等等进行公开辩论。作者盼着。
  作为上海市国资系统的市级文明单位的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更需担当社会责任,员工保险责任,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这样才无愧于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市级文明单位不仅是荣誉的象征,而首先是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载体。见《上海市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指导手册》。
  弱者,没背景、没关系,会被显见不作为乱作为的官员欺压,就会来到网络上摆事实讲道理  谢谢版主给老百姓一块说话的平台。
  温家宝强调,要把反腐倡廉建设与政府各项业务工作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督查、有落实。要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对群众举报、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回应,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处理,结果要反馈或向社会公布。  温家宝强调,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腐败。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政权的性质就可能改变,就会“人亡政息”。
  我就高呼:  中国共产党万岁,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
  请农工商超市集团公司依照信息公开条例,公开缴纳失业保险费按新政策、不缴纳养老保险费执行旧政策的“有关文件规定” 。
  上海郊区广大被征地镇保离土失地的农民无法分享到城市化进程中经济增长成果的政策目标。仍然沿用镇保制度与上位法《物权法》和《社保法》中规定的足额支付社会保险费也是不相符、不一致的,广大离土农民在响应政府快速扩大城市化进程中已经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和巨大的利益牺牲。一次性征地镇保15年是对离土农民的失地补偿。这是农民拿土地换来的一些保障,和企业有什么关系呢?企业又凭什么得到土地的利益呢?这是变相的把土地的利益输送给了企业,上海对外宣称:外来从业人员和企业镇保人员全部转入社保(城保),一边举着手说执行了全国《社保法》,一边却暗地里放任企业违反《社保法》。把被征地从业人员继续执行老的不合理的政策,牺牲了所有在企业工作的被征地人员的养老保障利益,这是牺牲合法利益去保护违法利益,这是对上海市全体征地人员的不公。把征地镇保人员真正游离在社保(城保)大门之外。沪人社局的回复信(编号:1)中承认“镇保制度实行以来,也使得有些单位在录用被征地人员时,不肯为征地人员交纳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养老保险费同单位商量”。不缴纳养老保险费政府部门和企业没有了负担。为了贯彻国家的物权法、社保法和沪府发(2011)29号文件,上海作为国际化的大都市,上海郊区不能搞一女同时“嫁”二男式的社保缴费怪乱现象的空城保虚假城保一一这是上海郊区广大离土失地人民的共同心声。
  作为上海市国资系统的市级文明单位的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更需担当社会责任,员工保险责任,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这样才无愧于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市级文明单位不仅是荣誉的象征,而首先是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载体。见《上海市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指导手册》。  上海搞了个镇保是错,不给失地农民缴社保是错上加错  上海市府于2003年10月起施行的沪府发(2003)65号文件(镇保)第七章的出台已经出现了企业单位不给我缴纳7年的镇保养老保险费,征地一次性15年镇保养老保险折算成城保8年,我到退休年龄(60)还有11年,将造成企业单位11年不缴纳城保养老保险费的情况,因此我将面临损失11年的城保养老保险费;  小学数学题: 8(征地一次性15年镇保养老保险折算成城保8年)-4(上海市府于2003年10月起施行的沪府发(2003)65号文件镇保第七章的出台已经出现了企业单位不给我缴纳7年的镇保养老保险费,折算成城保4年)-11(我到退休年龄60岁还有11年,将造成企业单位11年不缴纳城保养老保险费)=-7(年城保)。  结论:由于企业不缴养老保险费,导致农民拿土地换来的养老保障利益全部变相被侵吞光,还要再损失7年城保养老保险费。
  如图:第三次不答复,违反信访条例的上海市国资委部门  
  如图:第三次不答复,违反信访条例的上海市国资委部门  
  曝光企业不给员工缴缴纳养老保险费,目的是为了企业在法律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使企业无愧于“上海十二强”“ 上海市文明单位”的光荣称号,真正名副其实。
  企业不缴养老保险费的事情,一个月前东方网都不让人说,而且禁止公民发言了,剥夺了公民的言论权,违反了宪法第三十五条。宪法第41条更明确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而网络言论显然是一种有效的监督方式。  
  新民晚报:删除“删帖公司”,非不能也,乃不为也  时间: 17:14:00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吕怡然 全文刊新民网  [提要]
自去年4月开始,国家有关部门曾在全国联合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包括“删帖公司”在内的一大批从事非法网络公关活动的网站被关闭。不料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删帖公司”东山再起,而且更加明目张胆,大有“生机勃勃”,将“删帖”进行到底之势。  自去年4月开始,国家有关部门曾在全国联合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包括“删帖公司”在内的一大批从事非法网络公关活动的网站被关闭。不料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删帖公司”东山再起,而且更加明目张胆,大有“生机勃勃”,将“删帖”进行到底之势。  “删帖公司”删除的是什么内容呢?当然不会删除具有“正面效应”的新闻、信息、广告,而是根据“危机公关”方的要求,删除各种“负面信息”。这样的行为,无疑扰乱了网络秩序,破坏了新闻生态,阻碍了舆论监督,毒化了社会风气,委实是当下虚拟空间与现实世界共同遭遇的一大公害。  怎能允许这样的非法行为逍遥法外?令人纠结和不解的是,为什么就不能持续下去,把“删帖”之类的违法行径彻底删除,而是容忍其死灰复燃?这背后莫非有难言的苦衷?莫非有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利益勾连?  要删除“删除公司”,想来其实也不难,找到一个突破口,从实处着手,便能事半功倍。比如,“买”与“卖”,双方各有利益诉求,那就先查查是哪些公司、哪些单位或哪些人愿意“掏钱消灾”,查明后便予以曝光,来一个“杀鸡儆猴”。失去了“买家”,作为“卖方”的“删帖公司”还能做什么呢?而对“删帖公司”,则可“以牙还牙”,至少先将它们那些触目皆是的网络删帖广告删除掉,不许其“广而告之”。凭目前的网管技术手段,这事儿难度不大吧!
  新民晚报:保护个人信息重在追查“部门行为”  时间: 17:11:00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魏英杰  今日论语  [提要]
近日,公安部部署20个省市区公安机关展开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案统一收网行动,摧毁了一批犯罪网络,抓获1700余名犯罪嫌疑人。针对目前个人信息遭侵害严重,以及法律法规不统一、不明晰等现象,制定专门个人信息法的条件已经成熟。  许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验:不管在哪里,不管白天黑夜,经常接到陌生号码电话,询问房子卖不卖,贷款要不要,商铺租不租……  令人奇怪的是,这些打电话进来的人,似乎掌握了你所有信息。比如有一次,对方打电话进来,直接就问:你车牌号×××的车子已有×次违章记录,需不需要我们帮你处理?对方手上肯定拿着一叠类似信息,正在逐个打电话。如果这时候,你还问对方怎么这么清楚,那就不免有些不知趣了。对方当然不会告诉你实情,而且不用多说,这些个人信息被人盗卖了。  近日,公安部部署20个省市区公安机关展开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案统一收网行动,摧毁了一批犯罪网络,抓获1700余名犯罪嫌疑人。从披露情况看,个人信息被侵害状况非常严重,可谓触目惊心。其中既有手机数据、银行信息,也有针对性很强的车主信息、企业老板信息。有卖家就夸下海口:“你要查任何一个号码,我都能查到。”难怪一个专门从事数据倒卖的团伙,给自己无照经营的非法公司起名“中国资源部”。  这些个人信息从何而来?这个问题问卖家自然不会有答案,却非常值得一问。手机号码且不说了,像工商登记信息、银行信息、违章记录,这绝对不是一般人可以搞到的。泄露这些个人信息的源头在哪,并不难查明。比如违章记录,想来只有交警部门内部工作人员才有机会获取。所以,打击侵害个人信息案,关键在于追查源头,重点必须追查相关“部门行为”。  这里所说的“部门行为”,并不单纯指个别单位为牟利贩卖个人信息,还包括部门工作人员私下出售个人信息。有调查指出,近八成个人信息泄露源自信息所有者的内部作案。个人信息经由工作人员流出,这是部门管理不善所致,相关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据公安部透露,此次专案行动查获的源头中,有公务员,也有政府部门协助人员,还有公司职员。由此可见,个人信息受侵害,相关部门与企业难辞其咎。  在这问题上,国外也有经验可供借鉴。例如,2004年雅虎公司一个外包员工偷盗了450万份个人信息,为此事件雅虎一共损失了100亿日元。2007年,美国某零售公司发生4500多万客户信息卡及保密资料丢失事件,导致其客户和银行业对其提起诉讼。因此,只有从源头上规范“部门行为”,才能更好地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不遭非法侵害。  还应承认,相关问题并不仅出在这些部门、企业和个人,也与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善息息相关。正如专家指出,在保护个人信息方面,相关法律条款(如刑法)还有待于进一步明确、细化。特别是,有必要从国家立法层面,专门制定一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针对目前个人信息遭侵害严重,以及法律法规不统一、不明晰等现象,制定专门个人信息法的条件已经成熟。
  祝全体网友节日快乐!  祝本网全体管理员节日快乐!
  这些个人信息从何而来?这个问题问卖家自然不会有答案,却非常值得一问。手机号码且不说了,像工商登记信息、银行信息、违章记录,这绝对不是一般人可以搞到的。泄露这些个人信息的源头在哪,并不难查明。比如违章记录,想来只有交警部门内部工作人员才有机会获取。所以,打击侵害个人信息案,关键在于追查源头,重点必须追查相关“部门行为”。
  企业不缴养老保险费的事情,一个月前东方网都不让人说,而且禁止公民发言了,剥夺了公民的言论权,违反了宪法第三十五条。宪法第41条更明确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而网络言论显然是一种有效的监督方式。  
  删除“删帖公司”,非不能也,乃不为也  时间: 17:14:00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吕怡然 全文刊新民网  新民网论  [提要]
自去年4月开始,国家有关部门曾在全国联合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包括“删帖公司”在内的一大批从事非法网络公关活动的网站被关闭。不料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删帖公司”东山再起,而且更加明目张胆,大有“生机勃勃”,将“删帖”进行到底之势。  自去年4月开始,国家有关部门曾在全国联合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包括“删帖公司”在内的一大批从事非法网络公关活动的网站被关闭。不料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删帖公司”东山再起,而且更加明目张胆,大有“生机勃勃”,将“删帖”进行到底之势。  “删帖公司”删除的是什么内容呢?当然不会删除具有“正面效应”的新闻、信息、广告,而是根据“危机公关”方的要求,删除各种“负面信息”。这样的行为,无疑扰乱了网络秩序,破坏了新闻生态,阻碍了舆论监督,毒化了社会风气,委实是当下虚拟空间与现实世界共同遭遇的一大公害。  怎能允许这样的非法行为逍遥法外?令人纠结和不解的是,为什么就不能持续下去,把“删帖”之类的违法行径彻底删除,而是容忍其死灰复燃?这背后莫非有难言的苦衷?莫非有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利益勾连?  要删除“删除公司”,想来其实也不难,找到一个突破口,从实处着手,便能事半功倍。比如,“买”与“卖”,双方各有利益诉求,那就先查查是哪些公司、哪些单位或哪些人愿意“掏钱消灾”,查明后便予以曝光,来一个“杀鸡儆猴”。失去了“买家”,作为“卖方”的“删帖公司”还能做什么呢?而对“删帖公司”,则可“以牙还牙”,至少先将它们那些触目皆是的网络删帖广告删除掉,不许其“广而告之”。凭目前的网管技术手段,这事儿难度不大吧!
  望东方网东方论坛取消对发贴文责自负的上海百姓的禁言  政府官员手握一定的权力,那只是党和人民事业的需要。在我们这样的一个社会主义法制国家里,官员的权力必然具有充分的公共性质。对于此,各级官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应该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不用权谋私、不以权谋利、不贪赃枉法,从而做到心系民情办实事、一心一意谋发展,应该是各级政府官员应有的操守和基本的意识。  “删帖公司”删除的是什么内容呢?当然不会删除具有“正面效应”的新闻、信息、广告,而是根据“危机公关”方的要求,删除各种“负面信息”。这样的行为,无疑扰乱了网络秩序,破坏了新闻生态,阻碍了舆论监督,毒化了社会风气,委实是当下虚拟空间与现实世界共同遭遇的一大公害。
  顶!让网络推进社会公平正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监督政府。
  为公道而顶!为正义而顶!共同支持,用帖顶出一片蓝天!
  曝光国营企业农工商超市(集团)公司不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目的是为了企业在法律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使企业无愧于“上海十二强”“ 上海市文明单位”的光荣称号,真正名副其实。以唤起企业应担当社会责任的良知。
  @我是民胜
12:51:00  曝光国营企业农工商超市(集团)公司不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目的是为了企业在法律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使企业无愧于“上海十二强”“ 上海市文明单位”的光荣称号,真正名副其实。以唤起企业应担当社会责任的良知。  -----------------------------  顶起来!
  顶!为了法律尊严,为了社会公平正义、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权到底!
  《社会保险法》实行了,单位为何不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  ====================  顶!
  企业不缴养老保险费的事情,一个月前东方网都不让人说,而且禁止公民发言了,剥夺了公民的言论权,违反了宪法第三十五条。宪法第41条更明确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而网络言论显然是一种有效的监督方式。  
  顶!为法律而战,为遵严而战,为信念而战,为维权而战,战斗到底!!
  顶!我们是法律沦陷的受害者。我们渴望着公平正义的到来!
  一人踏不倒地上草,众人能踩出阳光道。
  顶!为法律而战,为遵严而战,为信念而战,为维权而战,战斗到底!!
  为了《社保法》的尊严而不被践踏,为了社会公平正义!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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