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人2011年九月份是什么星座收入3800元,问他应缴纳多少元?不超过500元的,按3%找到税收

2011年4月起,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公布了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6月28、29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两次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法律委员会认为,为了进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税收调节收入分配力度,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修改是必要的、适时的,同时建议将起征点提高。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34票赞成、6票反对、11票弃权,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该决定将于当年9月1日施行。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有以下变化:调整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一不超过1500元30二超过1500元至三超过4500元至四超过9000元至3五超过35000元至5六超过55000元至8七超过85调整前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一不超过500元50二超过500元至三超过2000元至四超过5000元至2五超过20000元至4六超过40000元至6七超过60000元至8八超过80000元至10375九超过15375(1)上述两个图表体现了哪些经济现象?(4分)(2)扣除“三金”后,小李的月收入是6500元,2011年9月起,他所缴纳的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会发生怎样的变化?(请写出计算过程及变化金额)(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3分)(3)请用“宏观调控”的有关知识,简要回答本次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的经济学意义。(6分)-乐乐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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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起,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公布了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6月28、29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两次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法律委员会认为,为了进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税收调节收入分配力度,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修改是必要的、适时的,同时建议将起征点提高。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34票赞成、6票反对、11票弃权,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该决定将于当年9月1日施行。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有以下变化:调整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一不超过1500元30二超过1500元至4500元10105三超过4500元至9000元20555四超过9000元至35000元251005五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302755六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355505七超过80000元4513505调整前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一不超过500元50二超过500元至2000元1025三超过2000元至5000元15125四超过5000元至20000元20375五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251375六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303375七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356375八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4010375九超过100000元4515375(1)上述两个图表体现了哪些经济现象?(4分)(2)扣除“三金”后,小李的月收入是6500元,2011年9月起,他所缴纳的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会发生怎样的变化?(请写出计算过程及变化金额)(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3分)(3)请用“宏观调控”的有关知识,简要回答本次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的经济学意义。(6分)我国自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个税起征点经历了多次调整,变动始终呈上调态势,其中,本次调整幅度最大(2分);除此之外,本次个人所得税的修改还调整了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级次、级距和使用税率,加快推进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综合改革。(2分)&
本题难度:一般
题型:解答题&|&来源:2013-上海理工附中高三上学期摸底考试政治试卷
分析与解答
习题“2011年4月起,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公布了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6月28、29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两次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法律委员会认为,为了进一步降低中低收...”的分析与解答如下所示:
(1)概述图表信息,根据表头、数据、项目内容加以概括,图表反映的是我国个税起征点的上调,本次修改还包括级次、级距和使用税率的调整。(2)根据题目中给出的公式,结合小李的具体收入进行计算,注意修改前后个税起征点的不同。(3)原理指向性较为明确,运用的是国家宏观调控的知识,个人所得税的调整,是运用财政政策对经济进行干预和调控,上调个税起征点,有利于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缩小人们的收入差距,实现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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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起,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公布了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6月28、29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两次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法律委员会认为,为了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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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考点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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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收入的分配
与“2011年4月起,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公布了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6月28、29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两次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法律委员会认为,为了进一步降低中低收...”相似的题目:
据专家预测,2013年9月份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因受节日需求及食品的周期及季节因素影响将回升至3%。为有效控制通货膨胀,政府应采取的财政政策和措施是&&&&减少国家税收,提高存贷款利率增加国家税收,扩建公用设施削减行政开支,减少财政支出增加财政支出,刺激需求增长
从古到今,任何国家都要占有和消费一定的社会财富,只有如此,国家才能存在和运转。国家之所以要参与社会财富的分配,是因为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要行使其职能国家掌握着军队、警察,有强大的政治权力国家要进行投资
(29分)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于日至24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全面分析三农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部署2014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农业农村工作。材料一&某班学习小组收集到2014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部分内容。材料二&我国有13亿人口,只有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才能像保持会大局的稳定和国家的安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强调,继续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这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必然要求。国家只有立足粮食基本自给,才能掌握粮食安全的主动权,进而才能掌握经济杜会发展这个大局。2014年和今后一个时期,需要不断运用科学技术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防突减灾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明确提出改革总体方案、路线图、时间表,切实维护好国家的粮食安全。(1)结合材料一,运用经济生活的知识,分析说明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各项措施的依据和意义。(15分)(2)结合材料二,运用国家利益和国际竞争的相关知识,阐释我国确保粮食安全战略的重要性。(6分)(3)结合材料一、二,说明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政府应如何履行其职能?(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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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
(四)工资薪金计税的几种特殊情况(能力等级3)
1.按月分摊所得汇算全年税额的特殊情况P336
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的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按月预缴,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合计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多退少补。其公式为: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工资、薪金收入/12-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12
具体的计算公式可以分解为以下步骤:
(1)各月按实际收入计算税额缴纳税款(看作预缴)。
(2)汇总全年收入,并将汇总全年收入除12个月,计算月平均收入。
(3)按月平均收入计算月税额(月平均税额)。
(4)将月平均税额乘12个月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合计数。
(5)将全年应纳税额合计数与各月实际缴纳税额合计数比较,多退少补。
2.内退一次性收入(P314)、提前退休(P349)、解除劳动关系(P340)
一次性补偿收入三者之间的规定差异。
内退&&内部退养
提前退休&&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正式退休
解除劳动关系&&脱离关系
(1)内退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
【政策规定】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题&计算题】李某于2012年3月办理内退手续(比正常退休提前3年),取得单位发给的一次性收入36000元。当月及未来正式退休前,每月从原单位领取基本工资3800元,则其取得一次性收入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答案】计算过程:
①将一次性收入按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36000/(3年&12个月)=1000(元)。
②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找适用税率:1000(平均结果)+3800(当月工资)-3500(生计费)=1300(元);适用3%的税率。
③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3500)&3%=1089(元)。
④次月起直至正式退休,每月取得3800元工资收入应纳税=()&3%=9(元)。
(2)个人提前退休取得一次性补贴收入
【政策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次性补贴收入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
【提示】该项计算不与办理退休手续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即照统一标准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与其当月取得的工资、薪金或其他收入应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例题&计算题】李某因身体原因,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30年以上工龄可申请提前退休的条件,于2012年3月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比正常退休提前3年),取得单位按照统一标准发给的一次性收入36000元。当月,李某还从原单位领取工资3800元。
①将一次性收入按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36000/(3年&12个月)=1000(元)
由于该平均数1000元小于3500元费用扣除标准,该项按照统一标准发放的一次性收入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
②办理手续当月的3800元工资收入单独计税:应纳税额=()&3%=9(元)
③次月起属于正式退休,取得的退休金免个人所得税。
(3)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
【政策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一次性收入时,按政府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予以扣除。
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例题1&计算题】2012年3月,某单位增效减员与在单位工作了10年的张三解除劳动关系,张三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14万元,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0000元,则张三该项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答案】具体计算过程:
①计算免征额=00(元)
②按其工作年限平摊其应税收入,即其工作多少年,就将应税收入看作多少个月的工资,最后再推回全部应纳税额:
视同月应纳税所得额=(00)/10个月-(元)
③应纳个人所得税==45&10=450(元)。
【例题2&计算题】2012年3月,某单位增效减员与在单位工作了16年的李四解除劳动关系,李四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14万元,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0000元。
①计算免征额=00(元)
②按其工作年限平摊其应税收入,即其工作多少年,就将应税收入看作多少个月的工资,但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最后再推回全部应纳税额:视同月应纳税所得额=(00)/12个月-(元)
③应纳个人所得税=(666.67&3%)&12=20&12=240(元)。
(五)个人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能力等级3)
企业员工股票期权(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按照规定的程序授予本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员工的一项权利,该权利允许被授权员工在未来时间内以某一特定价格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
【特别说明】第一,对于公司雇员取得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与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的计税规定不同。我们教材收录的是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第二,取得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可与当月取得的工资收入分别缴税。
这部分内容的学习思路:&&
&&&&&&&&&&&&&&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341-342页
股票期权&&&&&&&&&&&&&&&&&&&&&&&&&&&&
&&&&&&&&&&&&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343页&
如果取得不公开交易的期权。主要涉税情况图示如下:
&&一般不征税 & &&
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
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
第三,单独计算税额公式的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上述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包括为取得和行使股票期权而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的月份数。
第二种情况,如果取得公开交易期权,主要涉税情况如下:
【例题1&计算题】某企业员工小李月薪7000元,公司按照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其股票期权(该期权不可公开交易),承诺小李在企业工作自2011年9月至2012年4月须履行工作义务8个月,则以每股1元的面值购买该企业股票80000股。2011年9月小李得到期权时不对此行为纳税;2012年4月小李行权时,该股票市价每股2.5元。
【答案及解析】
小李月薪和行权所得都各自按照工资薪金纳税:
小李7000元月薪应纳税:()&10%-105=245(元)
小李股票行权所得应纳税:
应纳税所得额=80000&(2.5-1)=120000(元)
应单独计算税额=(&25%-1005)&8=21960(元)
小李当月共纳个人所得税=245+(元)。
【例题2&单选题】中国公民潘某为外资企业工作人员,2012年全年被派往境外工作,每月工资12000元。2011年3月潘某获得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并在当年行权,2012年3月转让了该股票,取得转让净所得500000元人民币。按我国税法规定,潘某2012年的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15480&&&&&&&&B.20640&&&&&&C.2780&&&&&&D.112780
【解析】2012年的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555]&12=110620(元)。2011年潘某行权时,已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过个人所得税。2012年将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时,只需按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的规定,转让境外上市公司股票的,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算
(六)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
有两个相关规定(能力等级3)(P337)
1.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收入的情况&&只能扣除一次生计费。即由雇佣单位扣除生计费,派遣单位不能对其重复扣除生计费。
2.名义工资与实际工资不一致的情况&&在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前提下,按实际工资纳税。
(七)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能力等级3)(P337)
首先,关于工资、薪金所得来源地的确定。要明确工资薪金的来源地与支付地是可能存在差异的。其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我国对其实施税收管辖权的范围,随着其居住时间的增长而扩大。
【归纳与说明】(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我国对其实施税收管辖权的范围,随着其居住时间的增长而扩大。从不足90天(协定期间183天),到1年,再到5年,随时间段的增长,应税所得来源的范围不断扩大。具体规则如下图:
纳税人性质
来自境内的工薪所得
来自境外的工薪所得
境内支付或境内负担
不超过90天(协定183天)
非居民纳税人
在我国纳税
不在我国纳税
超过90天(协定183天)不满1年
在我国纳税
不在我国纳税
满1年不超过5年
居民纳税人
在我国纳税
在我国纳税
日开始实施的计税公式,更好体现了非居民纳税人的来自境外所得不在我国纳税的原则。明确了境内所得与境外所得在计算上的划分方法。
(2)高管人员执行职务期间,我国境内支付的所得,不分其实际居住在境内或境外,均在我国申报纳税。境外支付的所得,按上述规定的时间衡量是否在我国纳税。
【例13-13】
&&&&&&&&&&&&&&&&&&&&&&&支付的工资20000元&&全在我国纳税&&&&&&&&&&&&&
副总经理在华180天
&&&&&&&&&&&&&&&&&&&&&&&境外支付的工资&&属于境内180天的部分也在我国纳税
(3)上述个人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应进行推算,步骤如下:
①按日工资和实际工作天数推算成月工资;
②按月工资计算全月税款水平;
③将全月税款水平按其实际工作天数折算实际天数应纳的税款。
【例题&单选题】韩国居民崔先生受其供职的境外公司委派,来华从事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在华停留60天,期间取得境外公司支付的工资40000元,取得中国体育彩票中奖收入20000元。崔先生应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2002年)
A.4000元&&&&B.5650元&&&&C.9650元&&&&D.10250元
【解析】首先判断崔先生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由于在华不超过90天,其境外支付不由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工资薪金不在我国纳税(用公式套算时,境内支付工资因素为0,税额计算结果也为0)。而体彩中奖20000元作为来源于我国境内的偶然所得,应在我国纳税:00(元)。
二、劳务报酬所得的征税问题(掌握,能力等级2)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2.关于&次&的规定
劳务报酬所得,根据不同劳务项目的特点,分别规定为:
①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②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二)适用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但是,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实行加成征收。
其具体办法是: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为畸高收入;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例题&计算题】某演员一次获得表演收入60000元,其应适用于加征5成的情况。
应纳税所得额=60000&(1-20%)=48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00=12400(元)。
(三)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按次计税:
①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②每次收入额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③每次收入的应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四)劳务报酬所得为纳税人代付税款(不含税所得)的特殊计税
代付税款(不含税所得)的计算公式
(1)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下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2)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
或: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换算系数
【解释】关于换算系数:
适用20%税率的,换算系数=1-20%&(1-20%)=84%
适用30%税率的,换算系数=1-30%&(1-20%)=76%
适用40%税率的,换算系数=1-40%&(1-20%)=68%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解释】代扣税款与代付税款比较
2000元收入
应纳税所得额
()&(1-20%)=1500
个人税后实得
支付单位劳务成本
校验计算&()&20%=300
【例题&单选题】王某为某大学会计教授,2010年9月在本职工作之余替A单位咨询取得收入5000元,从中付给中介人500元;到B学校讲学4次(当年讲学共5次,当年10月再讲学1次)。每次收入均为2000元。合同注明讲学收入为税后收入。则王某就上述收入在9月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A.2000元&&&&&&&&&&&&&B.1920元
C.2704.76元&&&&&&&&&&D.2323.81元
【解析】咨询收入不能减除付给中介人的费用,应纳税额=5000&(1-20%)&20%=800元;到B校讲学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9月和10月分别计算。
9月讲学应纳税所得额=2000&4&(1-20%)&[1-20%&(1-20%)]=&2000&4&(1-20%)&84%=7619.05(元)
讲学应纳税额=%=1523.81(元)
9月合计纳税=800+3.81(元)。
三、稿酬所得的征税问题(掌握,能力等级2)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2.关于&次&的规定(重要考点)
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具体可分为:
①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②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③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④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⑤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特别提示】稿酬所得的&次&属于经常性的考点。
(二)适用税率
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适用税率为14%(20%-20%&30%)。
(三)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按次计税:
①每次收入额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每次收入额-800)&20%&(1-30%)
②每次收入额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每次收入额&(1-20%)&20%&(1-30%)
【例题1&单选题】作家李先生从日起在某报刊连载一小说,每期取得报社支付的收入300元,共连载110期(其中3月份30期)。9月份将连载的小说结集出版,取得稿酬48600元。下列各项关于李先生取得上述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11年)
A.小说连载每期取得的收入应由报社按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60元
B.小说连载取得收入应合并为一次,由报社按稿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696元
C.3月份取得的小说连载收入应由报社按稿酬所得于当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800元
D.出版小说取得的稿酬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抵扣其在报刊连载时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析】小说连载取得收入应合并为一次,由报社按稿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00&110&(1-20%)&20%&(1-30%)=3696(元)。
【例题2&单选题】作家马某2007年2月初在杂志上发表一篇小说,取得稿酬3800元,自2月15日起又将该小说在晚报上连载10天,每天稿酬450元。马某当月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8年)
A.420元&&&&B.924元&&&&C.929.6元&&&&D.1320元
【解析】杂志发表与晚报连载视为两次稿酬;应纳个人所得税=()&20%&(1-30%)+450&10&(1-20%)&20%&(1-30%)=924(元)。
【例题3&单选题】王某的一篇论文被编入某论文集出版,取得稿酬5000元,当年因添加印数又取得追加稿酬2000元。上述王某所获稿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005年)
A.728元 &&&&&B.784元 &&&C.812元&&&D.868元
【解析】王某所获稿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20%)&20%&(1-30%)=784(元)。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征税问题(掌握,能力等级2)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2.关于&次&的规定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如果该次转让取得的收入是分笔支付的,则应将各笔收入相加为一次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适用税率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三)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按次计税:
①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②每次收入额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特别提示】注意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没有加征和减征规定。
【例题&多选题】以下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是(&&&&)。
A.作家转让著作权的使用权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B.作家拍卖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复印件所得
C.作家拍卖写作用过的金笔所得
D.作家取得作品稿酬所得
【答案】AB
五、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问题(掌握,能力等级3)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财产租赁收入扣除费用范围和顺序包括:税费+租金+修缮费+法定扣除标准
①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等税费要有完税(缴款)凭证;
②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③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月以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余额可无限期结转抵扣);
④法定扣除标准为800元(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或20%(月收入4000元以上)。
2.关于&次&的规定
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二)适用税率
①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②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出租的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①每次(月)收入额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月)收入额-允许扣除的项目-修缮费用(800为限)-800]&20%
②每次收入额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允许扣除的项目-修缮费用(800为限)]&(1-20%)&20%
【例题1&计算题】王某7月份将市区闲置的一处住房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租期1年,每月租金2000元,房产原值7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房产原值扣除比例为30%,可提供实际缴纳出租环节营业税和房产税的完税凭证。7月发生漏雨修缮费1000元。则其7、8两个月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答案及解析】
7月租金应纳税=[2000&(1-3%&50%-4%)-800-800]&10%=29(元)
8月租金应纳税=[2000&(1-3%&50%-4%)-200-800]&10%=89(元)。
【例题2&计算题】张某将租入的一幢住房转租,原租入租金1000元(有可靠凭据),转租收取租金2500元,出租财产每月实际缴纳税金210元(有完税凭证),则计算其每月应纳个税税额。
【答案及解析】其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
=(0-800)&10%
=49(元)。
六、财产转让所得的征税问题(掌握,能力等级3)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经税务机关认定方可减除。
(二)适用税率
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三)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四)财产转让所得的一些具体计算规定
【解释】财产转让所得在教材上主要涉及五个方面:股票转让所得、量化资产股份转让、个人住房转让、购买和处置债权取得的所得、个人拍卖其他财产所得。
1.我国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上市公司限售股转让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自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限售股的范围:P347。
新增:限售股在解禁前被多次转让的,转让方对每一次转让所得均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具有下列情形的,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1)个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转让限售股;(2)个人用限售股认购或申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份额;(3)个人用限售股接受要约收购;(4)个人行使现金选择权将限售股转让给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第三方;(5)个人转让限售股;(6)个人持有的限售股被司法扣划;(7)个人用限售股偿还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由大股东代其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8)其他具有转让实质的情形。
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
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限售股转让收入,是指转让限售股股票实际取得的收入。限售股原值,是指限售股买入时的买入价及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合理税费,是指转让限售股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与交易相关的税费。
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限售股持有者为纳税义务人,以个人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由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采取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纳税人自行申报清算和证券机构直接扣缴相结合的方式征收。
【例题&单选题】李某转让限售股收入40000元,不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则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
A.8000元&&&&&B.6800元&&&&&C.6000元&&&&&D.5800元
【解析】应纳个人所得税额=40000&(1-15%)&20%=6800(元)。
2.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个人住房转让应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证各税种计税价格一致。
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房屋原值的确定
1.商品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缴纳的相关税费
2.自建住房: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
3.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
4.已购公有住房: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
5.城镇拆迁安置住房其原值分别为:房屋拆迁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房屋的,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缴纳的相关税费;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及缴纳的相关税费;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和缴纳的相关税费,减去货币补偿后的余额;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取得所调换房屋,又支付部分货币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加上所支付的货币及缴纳的相关税费
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
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
合理费用的确定
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1.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纳税人能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并且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其转让的住房在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可在以下规定比例内扣除:
(1)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
(2)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纳税人原购房为装修房,即合同注明房价款中含有装修费(铺装了地板,装配了洁具、厨具等)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
2.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出售以按揭贷款方式购置的住房的,其向贷款银行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个人出售自有住房规定中有一些特别的规定:
换购住房的住房保证金的规定:
自售房屋已纳税款作为纳税保证金,在现房出售后一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可全部或部分退还,一年内未重新购房的,纳税保证金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这里的重新购房人,可以是以售出房的产权人名义、产权人配偶的名义或产权人夫妻双方名义。以其他人名义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产权人出售住房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予免税。
【例题&多选题】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有(&&&&)。
A.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和缴纳的相关税费,加上货币补偿后的余额
B.已购公有住房,装修费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
C.纳税人原购房为装修房,即合同注明房价款中含有装修费(铺装了地板,装配了洁具、厨具等)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
D.个人销售无偿受赠不动产再转让的,税务机关可核定征收率征收
【答案】AD
3.个人购买和处置债权取得所得的计税方法
个人通过招标、竞拍或其他方式购置债权以后,通过相关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张债权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通过上述方式取得&打包&债权,只处置部分债权的,其应纳税所得额按以下方式确定:
(1)以每次处置部分债权的所得,作为一次财产转让所得征税。
(2)其应税收入按照个人取得的货币资产和非货币资产的评估价值或市场价值的合计数确定。
(3)所处置债权成本费用(即财产原值),按下列公式计算:
当次处置债权成本费用=个人购置&打包&债权实际支出&当次处置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打包&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
(4)个人购买和处置债权过程中发生的拍卖招标手续费、诉讼费、审计评估费以及缴纳的税金等合理税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
【例题&单选题】吴某购买&打包&债权实际支出为40万元,2010年3月处置该债权的40%,处置收入25万元,在债权处置过程中发生评估费用2万元。吴某处置&打包&债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万元。
A.1.20&&&&B.1.40&&&&C.1.56&&&&D.1.80
【解析】吴某处置&打包&债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5-40&40%-2)&20%=1.40(万元)。
4.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如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拍卖品为经文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转让收入额的2%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链接】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的费用减除标准和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1&单选题】关于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扣除的财产原值,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拍卖受赠获得的物品,原值为该拍卖品的市场价值
B.拍卖通过拍卖行拍得的物品,原值为该物品的评估价值
C.拍卖祖传的藏品,原值为该拍卖品的评估价值
D.拍卖从画廊购买的油画,原值为购买拍卖品时实际支付的价款
【解析】拍卖受赠获得的物品,原值为受赠该拍卖品时发生的相关税费;拍卖通过拍卖行拍得的物品,原值为拍得该物品的实际价款及相关税费;拍卖祖传的藏品,原值为收藏该拍卖品发生的费用。
【例题2&计算题】李某系某市居民,于2005年2月以50万元购得一临街商铺,同时支付相关税费l万元,购置后一直对外出租。2008年5月,将临街商铺改租为卖,以80万元转让给他人,经相关评估机构评定,房屋的重置成本价为7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8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李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2)李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印花税。
(3)李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4)李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9年原制度)
【答案及解析】
(1)李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转让购入的房地产,按照转让收入减除购置原值的差额计征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000)&5%&(1+7%+3%)=16500(元)
(2)李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印花税=.5&=400(元)
(3)李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可扣除项目=%+6900(元)
增值额=900=223100(元)
增值率=900&38.67%<50%
土地增值税=%=66930(元)
(4)李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000实际成本-10000购入税费-16500营业税等-400印花税-66930土地增值税)&20%=41234(元)。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计税规定
几个特殊规定:
①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②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仍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1)一般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基本规定是收入全额计税。
(2)特殊规定:对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从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关于&次&的规定
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二)适用税率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储蓄存款在日至日孳生的利息,按照5%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例题1&多选题】以下按照&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A.个人对外借款取得的利息
B.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住房
C.股份有限公司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汽车
D.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答案】AC
【例题2&单选题】王某持有某上市公司的股票10000股,该上市公司2007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送3股,并于2008年6月份实施,该股票的面值为每股1元。上市公司应扣缴王某的个人所得税(&&&&)。(2008年)
A.300元&&&&B.600元&&&&C.1500元&&&&D.3000元
【解析】王某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50%&20%=300(元)。
【例题3&单选题】2009年5月,孟某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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