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教育网的低保户看病民政局有没有补贴政策

&&&&&&&&&正文
民政局为群众送温暖纪实
发布日期:日
把关爱洒向古莘大地
——合阳县民政局为群众送温暖纪实
“共产党好,真的很感谢你们!”这是春节前夕合阳县民政局领导干部深入基层群众家中慰问时听到最多的话语。语言朴实,却情意深切。
入冬以来,合阳县民政局把解决好受灾困难户、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孤儿和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提前动手,多措并举,确保广大困难群众安全顺利过冬、愉快过节。
先入为手&&展开排查
“乡党,你的困难给我说”、“天气越来越冷了,家里还缺什么,煤买了没,炉子有没,棉衣被准备好没,生活上还有啥困难?”“家里今年好多了,就是煤还没买,经济上还有点紧张,谢谢你们的关心。”这是日,合阳县民政局局长雷永宏在杨家庄潘家山村对冬令困难群众生活进行大排查时,与低保户乔占文的一段对话。
入冬以来,合阳县近两万名困难群众的过冬过节问题牵动着广大民政干部的心。时值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次日,合阳民政人把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作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重要内容之一,立足实际,创新载体,组织全县百名民政干部,深入16个镇(办)的300多个行政村困难群众家中,开展冬令困难群众生活大排查活动。主要是摸底排查冬令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分析整理困难群众面临的具体困难和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并现场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及时给140户重点排查对象每户发放500元的补助金,给260户缺衣缺被缺粮户发放救济面粉100袋,棉被100床,棉衣60套;对其他各类困难群众发放面粉5000袋,棉被3000床,棉衣裤2000套,救助金41万元,确保了全县名困难群众安全过冬。
深入基层&&&慰问群众
“王社军,男,金峪镇雁村二组,家中三口人,砖窑,妻子卧病在床,两个孩子还在上学……”这是合阳县民政局干部在慰问王社军时所写的民情笔记。
中省市要求,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关注民生。合阳县民政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自身做起,身体力行,践行宗旨。农历腊月十九,新春气息逐渐浓厚,古莘大地,山村小巷,低保、五保和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家中,处处是合阳民政人的身影。
该县先后组织30名县级领导慰问困难群众150余户,为群众送去米、面、油和1000元(每户)的慰问金;为驻军送去大肉、面粉和食用油等慰问品;县民政局分为8个工作组,分赴全县16个镇(办),不摆排场,走村入户,嘘寒问暖,查看民情,看望慰问受灾困难户、低保、五保、重点优抚对象和孤儿等300余户;县民政局局长雷永宏身体力行,先后深入坊镇、金峪和杨家庄等七个镇(办)近30户最困难群众家中,慰问路井、王村和夕阳红三个敬老院56人。全县共计发放慰问金近30万元,面粉330余袋,食用油350余桶,大米350多袋,《民政为民服务手册》8000本,年画3万多张。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现场解决群众生活难题。在知堡麻家庄村低保户李华广家,当看到家中房屋因雨淋灾害破损不堪时,县民政局局长现场办公,商定与镇村一起,今年重点解决房屋居住问题。在路井镇北党村困难户刘美征家中,当看到因患病致贫、生活十分困难时,民政局领导鼓励她鼓足勇气,战胜困难,同时,叮嘱民政干部记录在册,在大病医疗救助方面,予以重点关注,尽最大力量解决医疗难题。
倾注热情&&&关爱大众
入冬以来,一辆印有“民政救助”的车辆穿梭于合阳大街每个角落。这是合阳县救助管理站在巡查救助街道流浪乞讨人员。他们深入街道一线,开展为街头衣着单薄、居无定所、陷入困境等生活无着人员送温暖活动。
12月25日深夜12时28分,县民政局局长雷永宏先后到县城南大街、东大街、解放路和东新街等主要街道进行排查。在东新街口,一名中年妇女坐在路边上,他忙走过去,询问其情况,得知她因家庭矛盾出走,随即掏出100元,劝其买点食物,在附近找个旅馆居住,明早尽快回家,该名妇女连声感谢。
同时,县民政局联合财政、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前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的通知,要求及时、足额将各类补贴资金发放到群众手中。先后为城市低保人发放春节一次性补贴、电价补贴和取暖补贴(以下简称三项补贴)410.6万元;农村低保人发放三项补贴942.4万元;为五保对象410户436人发放三项补贴21.7万元;扎实安排好困难优抚对象的生产生活,为3000余名优抚对象每人发放春节一次性补助460元,共计180余万元。县民政局充分发挥职能,多方筹集资金,联合工会、计生和残联等部门,为困难职工、计生“双独”户和残疾人等发放慰问金15万元,发放面粉70袋,食用油70桶,确保困难群众愉快过节。(民政局范鹏供&&责任编辑吉小娟)合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合阳县民政局财政局金融办关于在全县农村开展政策性住房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意见的通知
当前位置: >
合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合阳县民政局财政局金融办关于在全县农村开展政策性住房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意见的通知
  合政办发〔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关于在全县农村开展政策性住房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意见》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合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
  合阳县民政局
  合阳县财政局
  合阳县金融办
  关于在全县农村开展政策性住房保险工作
  实施方案的意见
  根据陕西省民政厅、财政厅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推进我省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民发〔2014〕8号)和《渭南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渭民发〔2014〕55号)精神,为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作用,健全我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救灾保障机制,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综合抗灾能力,切实帮助农村灾民提高灾后重建房资金保障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提高农民灾后重建家园、恢复基本的生产和生活能力为目标,加快农村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综合抗灾能力,构建和谐平安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三农”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政府引导是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政策性农村房屋保险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可通过相关部门给予农户保险费补贴等手段引导和鼓励农户参保,为农村住房保险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市场运作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保险公司的市场化经营为依托,确保保险公司的独立正常运行;自主自愿是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确保农户参保的自主选择权、知情权和自主投保权;协同推进是民政、财政、金融办、扶贫、保险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背景和自然灾害的状况,结合其他支农惠农政策,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保险模式,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工作。
  二、保险内容
  (一)保险人。中国人民财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公司合阳分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股份保险有限公司渭南支公司。
  (二)被保险人。合阳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被保险人为全县范围内具有农业户籍的常住农户。
  (三)保险标的。被保险人自有的、用于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屋,包括主体建筑之内的所有房间(卧室、正厅、饭厅、厨房)。但不包含附属于房屋外部或者独立于房屋的围墙、院门、车库、厕所、禽畜间、柴草间、杂物间、简易搭盖、单独的店面、作坊等建筑物。一户有多处房屋的,仅限投保1处常住房屋。
  (四)保险期限。一年。
  (五)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由于火灾、爆炸、雷击、龙卷风、暴雨、暴风、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造成农民房屋的倒塌或损毁,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六)责任免除。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1.地震或核反应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
  3.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七)保险金额。每户每年保额15000元。
  (八)保险费率。保险费以户为单位,每户每年缴纳保费20元,每户保额15000元。对参保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和低保户,除省、市财政每户补贴5元保费外,县财政每户补贴5元,农户交纳5元。其他农户每户缴纳20元。
  (九)财政补贴资金拨付方式。保费补贴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每年农村居民住房保险承保结束后,对参保的农村低保户和分散供养五保户、贫困户的补贴,由承保机构向财政局报送经民政局审核的补贴资金申请,财政局参照其他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拨付方式拨付补贴资金。
  (十)投保方式。以农户自愿为原则,以镇办为单位实行统保,由保险公司统一签发保险单。
  (十一)承保方式。承保机构应符合陕民发〔2014〕8号文件和渭民发〔2014〕55号文件中规定的经营条件。投保采取农民自愿投保方式。保险出单实行“先收费、后出单,不缴费、不出单”的形式,在农户缴足自付部分后,承保机构再出具保险单和保险凭证,保险凭证发放到户。
  (十二)保险人的义务。
  1.保险人负责提供24小时电话热线服务,处理查询、理赔报案等服务事项。
  2.保险人的下属分支机构要配备专门“农村住房保险服务团队”,负责保险标的所在地的出单承保、防灾防损、查勘理赔等服务工作。
  3.保险人要制定详细的理赔操作细则,严格规范理赔操作流程,防范各类风险,做到“定损到户”、“理赔到户”和“理赔结果公开”,确保赔款及时、足额支付给被保险人。
  4.如发生大面积灾害,保险人应在接到报案后24小时内进行查勘工作。为使受灾参保农户能够尽快进行灾后重建,承保机构应尽快进行定损和赔付。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有关赔偿金额的协议后,原则上应在10日内支付保险赔款。
  5.保险人应积极组织人力,对农户进行有关保险知识和政策的宣传,培育和增强农户的保险意识。
  6.保险人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防灾防损及承保和灾后赔付等相关信息。
  (十三)被保险人的义务。
  1.被保险人应当遵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法规规定,自觉维护保险标的安全。
  2.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主动实施抢救,减少损失,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过拨打保险人报案电话或其他方式告知承保机构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并积极协助查勘。
  3.被保险人索赔时,应根据保单的约定,提供索赔证明材料。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民政、财政、住建、文体广电、扶贫、煤炭、金融办、气象、保险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文体广电局要在合阳电视台黄金时段开辟专栏,宣传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承保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一切手段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运用网络平台宣传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各镇办、各村也要充分利用板报、会议、短信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
  (三)加强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根据自身职责,协作配合,保证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民政局要对参保的农村低保户和分散供养的五保户进行资格审核,配合做好保险政策宣传。财政局要负责做好保费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管。金融办及保险行业协会要对农村住房保险业务进行监管。承保机构要制定详细的理赔操作细则;对发生保险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要及时进行实地查勘、定损,并及时支付赔款。
  各镇办、相关部门在实施过程中要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工作方案。操作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县民政局、县金融办反映。
【相关报道】
网站管理:渭南市合阳县民政局
技术支持:民政部信息中心
地址:凤凰路天合园东
邮编:715300
联系电话:当前位置:
发布时间: 来源:浏览次数:
[网络编辑:]
电话:12377
省新闻道德委员会举报中心投诉
电话:029-
传真:029-
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政府主办
陕西省渭南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办
渭南市政府办公地址:渭南市临渭区东风街74号 联系方式:
运维电话: 邮箱:
本站有些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建议使用IE7以上浏览器访问,获得好的体验)
陕ICP备:号-1&&&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本周值班:
组长:王鹏
组员:靳荔勇&&张天皎&&张丹合阳县2015年第一季度农村低保发放册
当前位置: >
合阳县2015年第一季度农村低保发放册
【相关报道】
网站管理:渭南市合阳县民政局
技术支持:民政部信息中心
地址:凤凰路天合园东
邮编:715300
联系电话: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低保户春节补贴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