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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吴健副厅长和医疗保险处童宗伦处长在线,就我省在校大学生医保问题进行专题访谈。
主题:我省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嘉宾: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吴健;医疗保险处处长 童宗伦
时间:&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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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嗯,好。非常感谢吴厅长和童处长作客我们的“在线访谈”栏目,也感谢各位网友们关注本期的专题访谈,本期的访谈就到这里,再见。( 16:12:43)
【吴厅长】谢谢网友的关注和提问!也感谢中国*安徽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给我们提供了这次和网友交流的机会。( 16:12:26)
【吴厅长】在此,也真诚欢迎你们和高校及参保大学生对此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16:12:06)
【吴厅长】四是逐步完善政策。力求达到“简单的事情复杂看,复杂的事情简单办”的效果。( 16:10:47)
【吴厅长】三是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让包括在校大学生在内的有关各方都能够熟悉并掌握相关政策,避免具体工作流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繁琐。( 16:10:25)
【吴厅长】二是协调配合工作需要强化。特别是医保经办机构、高等学校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要建立正常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并抓紧予以解决。( 16:09:56)
【吴厅长】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这项工作仍未引起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尤其是个别地区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部门,还没有把它摆到应有突出位置,充实力量,加大力度,采取措施,抓细抓实。
( 16:09:39)
【吴厅长】但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参保大学生群体对政策知晓度的提高,相信这种现象一定能够得到解决。( 16:09:24)
【吴厅长】你所提到的参保大学生因对现行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不够熟悉、一些医保经办机构和高校参保政策宣传不到位等情况而导致参保大学生到定点医院就医时所携带的证、卡不全,就医费用结算报销不方便等问题,在我省各地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实施初期,这种情况的确是存在的。( 16:09:13)
【吴厅长】首先,衷心感谢各地医院的医保工作人员和广大医务工作者长期以来对我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对你们为参保人员就医所付出的辛勤劳动致以深深的敬意。( 16:08:46)
【主持人】最后,请吴厅长解答。( 16:08:18)
【主持人】而且不同年级参保情况不一致,学生不知道到底在哪里报销、有的学校学生医保信息查不到,医院每办一个都要给学校、医保中心打多次电话联系,给医院带来很大困难,希望政府部门、学校多做深入细致的宣传,让每个学生都清楚知道自己参加的是何种保险、就诊流程等,把好事做细、做实。( 16:08:11)
【主持人】最近,多次出现大学生住院时未出示相关证明,按非医保住院,出院后回到学校无法报销,然后回到医院重新按医保结算报销,让学生在学校与医院之间来回奔波,医院收费人员也要多次退费、收费操作,给学生造成参加医保不但不省事,反而太费事的错误感觉;( 16:07:54)
【主持人】一位自称是某公立医院的医保工作人员反映了如下情况,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16:07:39)
【童处长】医疗费用需先行垫付,然后按规定报销。具体手续可向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咨询。( 16:07:16)
【童处长】2、在省内甲地参保,一般情况都应在参保地就医看病。但对于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学生实习和寒暑假、因病休学等法定不在校期间,或者病情需要转诊转院等,可以异地就医,但要按照参保地的政策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6:06:50)
【童处长】毕业后回我省就业的,可以在工作单位参加本省城镇职工医保;没有就业的,可以参加户籍所在地的城镇居民医保。( 16:06:10)
【童处长】1、在外省上学的大学生,按规定在校期间是不能参加我省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可在就读的高校所在地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医保。( 16:05:59)
【主持人】2、在省内甲地参加保险,在乙地看病,是否能够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 请童处长给我们回答一下。( 16:05:41)
【主持人】一位署名【家长】的网友提出了两个问题:
1、在外地上大学,可否参加本省的基本医疗保险?
( 16:05:31)
【吴厅长】根据教办〔2008〕6号)的规定,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年限,与其走上社会以后参加上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可以合并计算,按照统筹地区出台的有关连续参保缴费激励政策,可享受提高报销比例等优惠待遇。( 16:05:19)
【吴厅长】二是户籍在城镇的,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户籍在农村的,也可回原籍随家庭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6:05:01)
【吴厅长】对暂时没有找到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有两种选择:一是以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医保。( 16:04:52)
【吴厅长】大学生毕业后暂时未能就业的,也可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大学生参加工作的,应当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6:04:38)
【主持人】有位【桑永亮】的网友问:大学生毕业后若找不到工作,那么有没有基本医疗保险,如果在这段时间有病了,怎么办?( 16:04:21)
【吴厅长】安徽三联学院应属于民办高校。按照省教育厅、原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共同制定《安徽省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试行)》(教办〔2008〕6号)的规定,包括民办高校在内的各类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在校大学生、研究生(脱产),都应纳入保障范围。( 16:04:06)
【主持人】这里有一位网友请问吴厅长,我省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是否局限于全日制公办本科生呢?我是三联学院的学生,请问象我们这样的学校的学生是否也可参加医保?( 16:03:51)
【吴厅长】省级调剂金制度实施以后,对于大学生因患疑难、重大疾病产生的高额费用以及超过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等几种情形,省级调剂金都将按一定的比例给予报销,以有效缓解这部分学生及家庭、学校的沉重负担。( 16:03:36)
【吴厅长】调剂金主要用于支付超过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疑难或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补助,以及各统筹地区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及门诊特大病统筹基金超支部分的补助。( 16:03:16)
【吴厅长】教办[2008]6号文件规定,大学生医疗保险调剂金,从各统筹地区大学生医疗保险住院及门诊特大病统筹基金年度结余中提取,实行省级统一管理。( 16:03:06)
【吴厅长】对于超过了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调剂金解决;省级调剂金将不再设立“封顶线”。( 16:02:42)
【吴厅长】参保大学生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可从两方面予以解决。首先,由参保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当地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规定,支付到最高支付限额(即俗称的“封顶线”)。( 16:02:31)
【主持人】对于大学生因患这类疑难重大疾病的高额费用,目前大学生医保政策是如何规定的?我省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调剂金什么时候出台?我们请吴厅长为我们解答一下这些问题。( 16:01:54)
【主持人】一位省内某高校的老师提问:我校发生过一起大学生因患白血病需转院到上海一家医院救治的例子,治疗起来需要高额的费用。为此学校和广大师生都进行了捐助,甚至还通过媒体向社会募捐。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这样高额的医疗费将如何解决?( 16:01:39)
【童处长】因此,参保大学生在校或外出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根据其具体情况,按照上述规定,可由统筹地区大学生医疗保险基金或者高校的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统筹资金予以解决。( 16:00:54)
【童处长】在2009年8月我厅下发的《关于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复函》中还明确:对参保大学生发生的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死亡)事故,实行抢救治疗后必须直接住院治疗的,其前期发生的门(急)诊抢救治疗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15:59:50)
【童处长】因此,对大学生在校期间出现的意外伤害情况,应根据医学临床诊断,如需住院治疗的费用,由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无须住院只需门诊就医的,按照省教办[2008]6号文件规定,应由高校从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中支付。( 15:59:20)
【童处长】对于参保大学生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我省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从制度上已经充分考虑并能够有效解决大学生包括意外伤害在内的各项医疗保障待遇。( 15:59:01)
【童处长】可见,参保大学生一旦出现感冒等小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也是可以按学校的规定予以报销的。( 15:58:42)
【童处长】如果参保大学生普通门诊费用不敷使用发生超支的,统筹地区的大学生住院及门诊特大病医疗统筹基金还将给予一定的补助。( 15:58:24)
【童处长】参保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从参保大学生个人每年缴纳的35元中,按每生每年30元的标准安排参保大学生普通门诊费用,拨付高校包干使用。( 15:58:11)
【童处长】对于参保大学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根据教办[2008]6号文件规定,在校大学生参保,除了享受住院及门诊特大病医疗待遇外,还可以按所在高校制定的参保大学生普通门诊费用的管理办法规定,每年度由所在高校给予报销一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15:57:53)
【童处长】参保大学生发生的门诊特大病医疗费用等同于住院医疗费用,由统筹地区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门诊特大病医疗费用是予以保障的。( 15:57:19)
【童处长】此外还包括各个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的上述6个以外的门诊特大病病种。( 15:56:58)
【童处长】大学生发生门诊医疗,首先要区分是普通门诊还是特大病门诊。对于参保大学生的门诊特大病医疗费用,省教办[2008]6号文件规定了肾透析、恶性肿瘤、精神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和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6个常见性的病种,是全省统一的。( 15:56:45)
【童处长】我省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的是住院及门诊特大病统筹与普通门诊统筹相结合的“双统筹”保障方式,体现了对大学生群体医疗保障的特别优惠,这在目前全国其它地方也是不多的。( 15:56:13)
【主持人】童处长,对于大学生看门诊的费用是否能予报销?对大学生在校或外出期间出现的意外伤害这种情况产生的医疗费用,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能不能给予解决?( 15:55:35)
【主持人】一位在肥某高校大学生提问:大学生因病住院的人数不多,大学生医保能承担一些费用,我们也就放心了。我们主要是担心假如有个感冒发烧的小毛病,或者有时候(譬如:上体育课、课余活动或者外出期间等)可能发生意外伤害的情况下,怎么办?( 15:55:16)
【吴厅长】因此,对于参加了商业医疗保险的往届在校大学生无需再缴费、在不增加个人及家庭经济负担的情况下,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按统筹地区的政策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15:54:48)
【吴厅长】为做好政策和待遇的衔接,文件明确:对2009年以前已在高校参加商业医疗保险且在合同期内的在校生,学生个人没有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的,只享受住院及门诊特大病统筹保障待遇,所发生的住院及门诊特大病费用,先由商业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足额支付,对保险公司赔付后低于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再予核报。( 15:54:30)
【吴厅长】因此,从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的权益出发,2009年8月,省教育厅与省人社厅、财政厅、地税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学年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教秘[号),明确规定,对已参加了商业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包括在校高年级大学生),应随学校统一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15:53:30)
【吴厅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它与商业保险具有本质的区别。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主要来自于各级政府的财政补助资金和参保大学生个人缴纳的一定费用。( 15:53:08)
【吴厅长】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政府行为,既是国家和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我省推进实施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高校应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积极主动为参保大学生做好服务。( 15:52:55)
【主持人】请问吴厅长,对于已经参加了商业医疗保险的大学生,是否还需要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如果参保,又如何缴费和享受医保待遇?( 15:52:34)
【主持人】一位大学生家长提问:我家孩子在合肥上大学,参加了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06年入学时一次性交了4年的费用。现在,我的孩子是否还需要随学校一并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15:52:22)
【吴厅长】各高校应明确负责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具体管理机构,制订实施办法和相关工作制度,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方便开展大学生医保工作。( 15:52:13)
【吴厅长】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主动联系协调各高校,掌握本地区每年在校大学生人数,并定期上报当地在校大学生参保等情况。( 15:51:54)
【吴厅长】从2009年起,各地、各高校开展在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将纳入民生工程年度目标考核。对这项工作认识不足、措施不到位、进展不力的地区和高校,将予以通报批评。( 15:51:39)
【吴厅长】各地、各高校要通过当地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和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公告栏以及专题动员会、班务会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校学生会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做好政策宣传发动,积极组织学生参保,并协同做好在校大学生的医疗管理服务工作。( 15:51:23)
【吴厅长】2009年3月,省教育厅、原劳动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在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教秘[号)明确要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各高等院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推进实施民生工程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对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领导,建立沟通机制,加强协调配合。( 15:51:07)
【主持人】那么,请问吴厅长,对于大学生医保,高校和地方有关部门承担什么责任,应当各自做好哪些工作?( 15:50:45)
【主持人】这里有一位某高校的大学生在线提问:对大学生医保还不甚了解。据我所知,我们学校只有大一、大二的部分学生办理了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对于我们高年级大学生,该怎么办理参保?( 15:50:34)
【主持人】下面,我们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吴健副厅长和医疗保险处童宗伦处长就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解答部分网民在线提出的几个问题。( 15:50:22)
【童处长】各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对参保大学生发生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将及时进行结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15:50:08)
【童处长】但异地就医和转诊转院的医疗费用需先行垫付,出院后由学校集中组织到参保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费用核报。( 15:49:41)
【童处长】参保大学生因病情和实际情况需要异地就医和转诊转院治疗的,应按照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经过定点医院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同意后,方可到异地就医和转诊转院治疗。( 15:49:24)
【童处长】参保大学生住院及门诊特大病医疗费用,一般情况下,无须本人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保中心)事后报销,可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进行结算。这样既省事又省时,极大地方便了参保大学生。( 15:49:08)
【童处长】入院就诊时,应提交本人参保证明(如大学生医保证、卡或学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就诊时需交纳一定数额的费用,即: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俗称门槛费)和需由个人分担的费用,按规定应由统筹基金承担的费用,由参保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进行结算。( 15:48:50)
【童处长】参保大学生住院可选择在统筹地区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校医院或者社会上的其它定点医院)就医;门诊特大病患者则应到门诊特大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15:48:04)
【童处长】对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地住院就医、并按规定办理了转诊手续的参保大学生,其在外地就医期间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大学生住院及门诊特大病医疗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15:47:45)
【童处长】除了正常的在校学习期间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大病费用由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外,对于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学生实习和寒暑假、因病休学等法定不在校期间,大学生需在高校所在地之外住院的,可选择居住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部分,由大学生住院及门诊特大病医疗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15:47:27)
【童处长】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各地对参保学生就医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待遇,都优于其他参保居民。( 15:46:54)
【童处长】大学生住院及门诊特大病就医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按照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15:46:40)
【童处长】省教办〔2008〕6号文件规定,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不建个人账户,主要支付其符合规定的住院和门诊特大病的医疗费用。( 15:46:24)
【主持人】请童处长给我们介绍一下,目前在校大学生享受哪些医疗保险待遇?应该如何办理就医手续?( 15:45:59)
【童处长】在本省境内合作办学以及设有校外教学点的高校,在校大学生的参保工作应由学生学籍所在高校统一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和方便学生的原则,在学生学习地办理参保缴费并享受待遇。( 15:45:24)
【童处长】大学生参保,个人缴费暂按每人每年35元的标准。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参保手续,代收个人缴费,及时上缴当地地税部门,进入财政专户,并开具收费凭据。学校统一领取并发放大学生医疗保险证、卡。具体程序按照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15:44:55)
【童处长】符合参保条件的大学生,按照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于每年10月15日前,以学校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造册,然后统一到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并及时足额缴费。学生在每年10月15日后入学、转学或退学的,学校应及时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补充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 15:44:28)
【童处长】在校大学生以学校为单位整体参保,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部纳入我省各统筹地区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5:43:51)
【童处长】这就意味着不论是公办高校,还是民办高校,不论是部属高校,还是地方高校,只要是在同一统筹地区,学生都可以享受政府同样的财政补助和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就改变了以往只有公办高校学生才享有医疗保障的现象,也改变了不同学校之间学生医疗待遇差别较大的现象,这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需要,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 15:43:32)
【童处长】根据省教育厅、原劳动保障厅、财政厅教办〔2008〕6号文件的规定,我省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院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以及科研院所招收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位)以及非在职研究生。( 15:42:47)
【主持人】童处长,请问哪些大学生可以参保?我省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是什么,是否仅局限于全日制公办本科生呢?相关的一些参保缴费手续应该如何办理呢?( 15:42:18)
【吴厅长】目前,我省各地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对在校学生的待遇支付标准及最高支付限额均明显高于成年居民,绝大部分市(区)的在校学生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8-10万元,安庆市在全省最高,已达20万元。( 15:41:50)
【吴厅长】大部分高校按要求利用校办医疗机构或借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工作,切实保障参保大学生的基本医疗,有效缓解了患病学生及其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 15:41:32)
【吴厅长】到11月底,全省各地共支出参保大学生医疗保险基金1966.42万元,其中,为2393名参保大学生支付住院和门诊特大病医疗费用952.07万元;统筹地区拨付各高校参保大学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达1014.35万元。( 15:41:14)
【吴厅长】省有关文件下发后,大部分高校按照要求及时拟定了学年在校大学生参保工作实施方案,采取措施积极组织动员大学生参保。截至今年11月底,全省参保大学生已达81.5万人,占全省在校大学生总数84.5万人的95%以上。( 15:41:00)
【吴厅长】为了做好新学年的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一步扩大覆盖面,2009年8月,省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地税局再次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学年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教秘[号),指导各地开展大学生参保工作,解决了已参加商业保险的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衔接问题。( 15:40:36)
【吴厅长】随后,大部分高校按照省里规定和要求及时制定了参保大学生就医管理和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使用办法。参保大学生的医疗保险待遇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15:39:46)
【吴厅长】今年以来,结合各地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具体问题,省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地税等部门又多次进行磋商研究,2009年1月和4月,相继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劳社[200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在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教秘[号)等文件,指导各地和高校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明确了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商业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衔接问题。( 15:39:30)
【吴厅长】为做好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2008年起,我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各地采取了积极措施。2008年11月,省教育厅、原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共同制定《安徽省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试行)》(教办〔2008〕6号),明确日起开始实施。而且是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实施意见》(国办发〔号)同时出台,也是全国率先在全省范围组织实施的为数不多的省份之一。( 15:38:51)
【主持人】随着在校大学生这一群体纳入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大学生医疗获得切实保障。那么,吴厅长,就做好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我省已经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 15:38:15)
【吴厅长】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毕业后稳定就业的,应当随同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属于灵活就业的,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这些都为大学生的长期切身利益提供了制度性的保障。( 15:37:53)
【吴厅长】为了做好与其就业后医疗保险政策的衔接,也为了强化在校大学生的社会保险意识,我省出台的大学生医保实施意见中还规定对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实行连续参保缴费的引导与激励机制。明确:劳动年龄段的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限,可与就业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合并计算。( 15:37:32)
【吴厅长】正是在这一形势和背景下,医疗保险进高校,走近了在校大学生群体。它既能确保大学生在上学期间包括在校学习、参加社会实践及寒暑假期间得到医疗保障,又能与其毕业后就业时参加职工医保政策相互衔接、待遇连贯。当然,同时也降低了学校的社会负担。( 15:37:09)
【吴厅长】众所周知,大学生群体素质较高。一旦遇到周围有同学患了重大疾病,医药费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往往就有人挺身而出,发动同学在校园内外进行募捐,甚至通过媒体、网络向社会呼吁救助。这固然是一种奉献爱心的表达方式,但这毕竟是杯水车薪,也许能救助一人、缓解一时之困。而从更广阔的空间和视野、从长远来看,还是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建立一个更可靠更完善的社会保险体系,以便从根本上解决这类问题。( 15:36:35)
【吴厅长】而对于大学生来说,当务之急是要及早强化对社会保险的意识,使其在走上工作岗位步入社会之前就了解和熟知自身所拥有的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提倡大学生从入学开始就要提高对社会保险的认识,培养对包括医疗保险等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与和贡献能力。( 15:35:59)
【吴厅长】应当看到,近些年,国家和地方政府日渐重视和解决高校大学生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投入,开拓就业岗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鼓励和引导大学毕业生下基层、进乡镇、到生产一线工作,也可以利用小额担保贷款等,帮助扶持他们组织创业,以创业促进就业。与此同时,各级政府还积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为大学生从在校学习到毕业后参加工作建立起一个政策能够衔接、制度尽量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 15:35:27)
【吴厅长】如今,大学生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已日渐成为高校、学生和家庭及社会各方面广泛关注的焦点。受当前经济形势和大学生总量不断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大学生就业困难和社会保障脆弱的问题。大学生一毕业,往往就可能面临着择业的压力,急需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就业扶持和帮助,并给予相应的社会保障。( 15:34:53)
【主持人】那么,吴厅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高校,对于大学生来说有什么意义?( 15:34:23)
【吴厅长】特别是患重大疾病学生的高额医疗费用更是无法得以保障,只能通过学校和社会捐助等方式解决,被迫陷入“一患重症就靠捐款”的境地。近些年,此类事件频频曝光于各类媒体,也引起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的高度关注。因此,将在校大学生纳入由政府主导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十分必要。( 15:34:03)
【吴厅长】由于医疗经费短缺,为解决大学生的医疗问题,许多高校只能采取学校组织、学生个人缴费参加学生平安保险及其附加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保险的办法解决。对此高校和学生普遍感到负担沉重,“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也同样困绕着许多高校、大学生及其家庭。( 15:33:27)
【吴厅长】加之当前医药费用不断上涨,高校只能为在校学生的小毛病支付一部分医药费用,一旦学生遇到大病、重病就没办法解决,而对于贫困家庭的学生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15:33:07)
【吴厅长】从客观需要和现实情况来看。传统的公费医疗制度已经不适应当前形势和客观实际的需要。建国初期,我国就对大学生实行公费医疗制度,随着医疗费用不断上涨和大学生人数的不断增加,高校公费医疗制度越来越显示出应对乏力的现象。尤其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众多的二级学院、民办高校以及公办院校扩招自费的大部分学生都没有制度保障。( 15:32:44)
【吴厅长】为切实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2008年11月,省教育厅、原劳动保障厅、财政厅3部门制定了《安徽省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试行)》(教办〔2008〕6号),明确自当年9月1日起实施。这标志着我省率先向“全民医保”迈出至关重要的一步,填补了我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的空白,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向各类人群全面覆盖。( 15:32:13)
【吴厅长】2009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继部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务院印发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年)》(国发〔2009〕12号)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09〕17号),都明确要求:2009年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 15:31:47)
【吴厅长】在这种情况下,2008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号),明确要求: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按照属地原则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决,大学生按照当地规定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待遇水平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 15:31:06)
【吴厅长】到今年11月底,全省各地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已达1430多万人。目前,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制度在我省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参保率达到了90%以上。各地城镇中小学生及其他未从业人员基本纳入了城镇居民医保制度范围,陆续享受了可靠的医疗保险待遇。如果在校大学生这一群体不纳入,势必造成“全民医保”制度的缝隙,大学生医疗保障受到影响,各地高校及大学生要求参保的呼声强烈,社会各界也普遍关注。( 15:30:40)
【吴厅长】覆盖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面向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2007年起,也在全省全面推进实施。同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明确规定: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5:30:09)
【吴厅长】从形势的发展和制度设计层面来看。2000年以来,我省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于2000年全面启动实施,目前已覆盖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以及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参保人数近600万人。( 15:29:54)
【吴厅长】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既是大势所趋和制度的选择,也是客观情况及现实的需要。( 15:29:39)
【主持人】首先想请问吴厅长一个问题,为什么要将大学生纳入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 ( 15:29:14)
【主持人】大家知道,2008年,安徽在全国率先将在校大学生全面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9年,全省各地高校精心组织、积极引导学生参保,目前已有81.5万在校大学生参保并直接受惠于这项民生工程。( 15:29:05)
【童处长】各位网友,下午好。( 15:28:56)
【主持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童宗伦处长,童处长,欢迎您。
请您跟我们的网民朋友打个招呼吧
( 15:28:43)
【吴厅长】各位网友,下午好。( 15:28:26)
【主持人】请您跟我们的网民朋友打个招呼吧。( 15:28:09)
【主持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吴健副厅长,吴厅长,欢迎您。( 15:27:56)
【主持人】本期的栏目中,探讨的话题是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问题,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来自于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首先介绍一下在座的两位嘉宾。( 15:27:35)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这里是正在为您直播的安徽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 15:27:14)
【匿名】如果在老家巢湖享受了农村医疗保险,那么我在学校还能享受大学生医疗保险吗?在患病报销的时候,到底是按照哪个来报销呢?谢谢吴厅长。( 15:33:23)
【匿名】吴厅长,我想问个问题。
如果在入学前已经患有某种大病,入学后继续治疗的话,也可以申请医保吗?也能够进行报销吗?( 15:31:09)
【匿名】吴厅长,您好。请问大一新生有没有医保?怎么办理?
( 15:25:05)
【细节】我的孩子在外地上大学,如果参加了本省当地的居民医疗保险,请问:在两假期间看病,能否报销,若去本省另地看病,如在芜湖参保,去合肥看病,能否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谢谢!( 14:42:40)
【匿名】您好,吴厅长。
我是一所公立医院医保工作人员,最近多次出现大学生住院时未出示相关证明,按非医保住院,出院后回到学校无法报销,然后回到医院重新按医保结算报销,让学生在学校与医院之间来回奔波,医院收费人员也要多次退费、收费操作,给学生造成参加医保不但不省事,反而太费事的错误感觉;而且不同年级参保情况不一致,学生不知道到底在哪里报销、有的学校学生医保信息查不到,医院每办一个都要给学校、医保中心打多次电话联系,给医院带来很大困难,希望政府部门、学校多做深入细致的宣传,让每个学生都清楚知道自己参加的是何种保险、就诊流程等,把好事做细、做实,而不仅是在媒体宣传你们做了什么事、取得什么政绩。( 9:18:49)
【辅导员】象我校就发生过一起大学生因患白血病需转院到上海一家医院救治的例子,治疗起来需要高额的费用。为此学校和广大师生都进行了捐助,甚至还通过媒体向社会募捐。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这样高额的医疗费将如何解决?( 14:36:57)
【家长】请问:1、在外地上大学,可否参加本省的基本医疗保险?
2、在省内甲地参加保险,在乙地看病,是否能够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谢谢!( 8:43:37)
【匿名】我们大学毕业的时候学校给我们办了个医保卡,那只能局限在六安地方用,其他地方都不能使用。( 8:35:22)
【regtyes】大学生因病住院的人数不多,大学生医保能承担一些费用,我们也就放心了。我们主要是担心假如有个感冒发烧的小毛病,或者有时候(如:上体育课、课余活动或者外出期间等)可能发生意外伤害的情况下,怎么办?( 8:18:37)
【桑永亮】我们毕业找不到 工作,那么我们大学生有没有基本医疗保险呀。如果在这段时间有病了 怎么 办呀,( 18:12:47)
【一个家长】我家孩子在合肥上大学,参加了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2006年开学时一次性交了4年的费用。现在,我的孩子是否还需要随学校一并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14:30:58)
【匿名】我是一个临近毕业的大四学生,对大学生医保还不甚了解。据我所知,我们学校只有大一、大二的部分学生办理了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对于我们高年级大学生,该怎么办理参保?( 14:20:43)
【guanxin】请问吴厅长:我省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是否局限于全日制公办本科生呢?我是三联学院的学生,请问象我们这样的学校的学生是否也可参加医保?( 15: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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