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结算派遣到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的岗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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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播报:
部门换帅 证监会内部人事调整
王林任基金部主任 刘春旭任发行部副主任 王建平任北京局局长
中国证监会近日陆续完成一批局级干部人事调整。王林任证监会基金部主任,刘春旭任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正局级),王建平任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据悉,上述任命均在一周前左右正式宣布完毕,相关人士现均已到新岗位开始工作。证监会网页也已经对部分人士职务调整进行了更新。
证监会基金部主任王林,原任发行部副主任(正局级)。2010年12月,基金部原主任吴清调任上海市虹口区区长。据证监会人士回忆,王林籍贯江苏靖江,毕业于清华大学。他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进入证监会,曾在证监会办公厅担任秘书工作,之后陆续到国际部、发行部和地方监管局工作。2008年,王林从黑龙江证监局回到证监会发行部,任副主任(正局级)。他多年的同事评价,王林为人低调谦和,工作勤奋认真,其在发行部任职的两年来,证监会推出了新一轮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王林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值得一提的是,王林在发行部任职期间,按照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与新闻媒体一直保持了较为顺畅的沟通关系。
刘春旭,毕业于北京大学,曾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任教,进入证监系统后,曾先后在中国证监会从事市场监管工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一职,2009年3月调任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任党委书记、局长。刘春旭为人低调,在中登公司、北京证监局任职期间,均较少见到媒体对刘春旭的报道。目前,他仍担任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
新任北京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建平,原任证监会党委宣传部部长、办公厅副主任。此前,王建平曾在证券公司综合治理期间,担任机构部副主任。
证监会有关人士回忆说,王建平毕业于北京大学,是较早一批进入证监会工作的干部,在证监会成立不久后即入会工作。他性格爽朗,工作机敏干练,学习能力强,“对从未接触过的领域,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总结、比较,而且举一反三,有一套比较成熟的思维和工作方法”。在担任证监会党委宣传部部长、办公厅副主任期间,王建平主抓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卓著,使得证监会的监管信息公开程度和工作透明度得到社会认可,并赢得了各界好评。此外,在证券监管系统中,王建平的乒乓球技也为人称道,熟悉他的同事透露,他曾获得全系统乒乓球赛男子单打第六名的成绩。王建平还曾担任过证监会办公厅新闻处处长职务,与媒体关系良好。记者 邵刚
[责任编辑:人社部派遣员工新规可能降低企业招工意愿
中国青年报
8月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在公布《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用工单位在辅助性等岗位上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比例,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
8月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在公布《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用工单位在辅助性等岗位上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比例,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被派遣劳动者指的是劳务派遣公司派驻企业的员工,也包括企业自己招聘的&临时工&。
针对关于劳务派遣员工在企业所占比例的新要求,记者联系18家企业进行采访,包括6家央企、7家民营企业、5家外资企业,行业涉及建筑、互联网、旅游、传媒、航空、保险等,只有4家企业接受了记者采访,其他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有关负责人以&不清楚&、&不方便&或&本企业没有劳务派遣人员&为由拒绝评价此事。
在接受采访的企业中,人力资源部门有关负责人均表示,如果此规定实施,将会让企业用人成本增加。更难以解决的问题是,由于企业部门编制和部分岗位流动性大的现状,使得企业很难吸纳劳务派遣员工或让&临时工&成为正式员工。
&劳务派遣&员工多在国企和外企
在记者调查采访中,建筑类企业以&此事过于敏感,还在考虑之中&拒绝接受采访,互联网企业多数以&此问题与公司业务无关&拒绝采访,保险类企业以&不方便&拒绝接受采访,民营企业、外企多以&本公司没有劳务派遣员工&拒绝接受采访。
蓝色光标传播集团人力资源总监林丽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劳务派遣员工多数存在于国企和外企中,缘于国企受&编制&所限,外企因为总部的全球规划而有人数限制。她谈到蓝色光标公司内劳务派遣人数很少,因为公司并不受招聘人数限制,只会在前台、行政等流动性大的岗位招聘部分劳务派遣,但并未超过10%。
一家航空公司下属企业的人力资源中心朱经理告诉记者,他所在的企业整体将近3000人,劳务派遣人员约占20%,但因下属成员公司和分公司遍布各地,各单位比例有所不同。公司里劳务派遣人员主要是从事销售、POS维护等一线业务工作,有些下属分公司属于销售性公司,招聘的会更多。
&编制太少&,对另一家电力央企进行采访时,人力资源部劳务派遣的负责人张先生如此告诉记者选择劳务派遣员工的原因。除去流动性大的岗位,关键岗位缺少人工作但编制不够的时候,公司也不得不选择劳务派遣员工,例如会计、结算等。
这些劳务派遣员工并不全是&低层次岗位&,北京壹人壹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行政人事总监曾鑫武说,有些岗位工作任务不是常态化工作,也是公司选择劳务派遣的原因之一,阶段性的软件研发就是这类情况,对于企业来说,研发结束即派遣结束,不涉及员工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对于劳务派遣员工来说,劳务合同是由劳务派遣机构与自己签订的,但由用工单位支付给自己工资。从1980年代初劳务派遣制度传入我国,到2008年在《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务派遣制度,我国劳务派遣工数量经历了&井喷式增长&。
据媒体报道,劳务派遣员工在2011年底已达约3700万人,占到全国职工总数的13.1%。在一些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银行、电信、电力等行业,劳务派遣员工的比例甚至高达70%。
2008年《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将&临时性&、&替代性&解释为:&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和&因用工单位的劳动者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的岗位&。对&辅助性&岗位,也做了更加细致的规定,并明确了10%的&上限&。
&新规&可能让部分企业招工意愿下降
在人社部出台《意见征求稿》之后,曾鑫武就十分关注,并第一时间和法务部的同事讨论怎么办,公司本打算过段时间招聘300个促销员,如果规定出来就要另作考虑了。
在他看来,10%的派遣员工并不能满足公司的需要,可是如果换成200个正式员工,又将面临人工成本增加和相应的管理问题,而且等促销结束后还要辞退员工,这些员工又要面临着找新工作的问题,&劳务派遣是人力资源使用效率非常高的一种方式,有专门作此业务的公司,我们用起来非常方便&。
在劳务派遣公司工作的易才国际丁文君告诉记者,规定出台后公司的业务肯定受影响,他接触的很多企业需要派遣员工是因为,&要把人力放在最关键的战略位置上,而不是一些杂的位置上&,每个企业需要的人数不同。
对于朱经理来说,减少劳务派遣员工就失去了一个考察员工的机会。&相比较正式员工,劳务派遣岗位的要求相对较低,我们希望在非关键岗位能通过此种方式进行人员的考察,然后将优秀的正式聘用。&
事实上,很多人对于劳务派遣员工的担忧在于&同工不同酬&,以及屡见报端的出了问题都推给&临时工&的情况。林丽说,即便有时候薪酬一样,劳务派遣员工也很难享受到一些福利,因为如果劳务派遣员工人数上千,同等发放福利,对公司就是一笔很大的成本。
采访中,受访企业均对《意见征求稿》中关于&同工同酬&的规定表示欢迎和肯定。&出台规定的本身目的也是保护企业的员工,完善社保,从大局上考虑,企业一定会坚决执行。&曾鑫武说。
在此之前,曾鑫武一般会把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但公司并不知道劳务派遣人员真正拿到手里的会是多少钱,也不知道会不会给他们上保险,曾鑫武希望有关部门能监管劳务派遣公司的行为。
&新规&切忌一刀切
&困惑&,朱经理认为如何处理现有的劳务派遣员工是一道难题。&如果企业立即结束派遣期,也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嘛,不结束的话又与规定相悖,会有一段时间的灰色阶段&,他希望此规定下发时要给企业一些缓冲时间或政策指引。
负责劳务派遣的张先生也感到头疼,一面是编制、薪酬的限制,一面是企业实际工作的需要,他希望《意见征求稿》能够切实落实到企业,把员工都纳入到企业管理范围之内,有关企业决策层能够给予更多的编制来解决企业实际的需要。
虽然对于劳务派遣需求量大的企业来说,如果此规定下发必然会增加人力成本,但他们更担忧的是规定会变为一纸空谈。
林丽说,把劳务派遣变为正式员工,不可避免地会带来社保、招聘费用等成本,如此一来,公司很容易会考虑&旁门左道&,同时,检测一个企业内劳务派遣的真实人数也是一个难题。
&10%&是否适合所有的企业,朱经理认为应该针对具体企业的具体问题进行分析,如果是淡旺季比较明显的行业,可能在旺季就会超过此标准,&依中国企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很多东西都没有办法用具体的数字来做标准与规范&。他也认为政府有关部门如何监管保障这10%也是个艰难的任务。
林丽建议有关部门在执行规定前一定要对企业内&流动性&岗位做调研,如果&一刀切&使得企业倒闭岂不是更得不偿失,毕竟,&劳务派遣是一项很好的服务&。
原文链接 :.cn/chin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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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编号:临  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中国关于核准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广集团公司”)处获悉:近日收到(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豁免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号)。  中国证监会对文广集团公司提交的《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豁免文广集团公司因国有资产合并而持有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466,885,075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1.92%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文广集团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文广集团公司应当会同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文广集团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和意见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  特此公告。  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日  报备文件:《关于核准豁免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号)。  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百视通  股票代码:600637  收购人名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298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298号  签署日期:二一四年十二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己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百视通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已触发收购人要约收购义务,收购人已就本次收购依法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免于发出要约,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  五、本次收购将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本收购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二、收购人产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一)文广集团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文广集团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二)文广集团公司股权控制结构图  文广集团公司由上海市持有100%股权,文广集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沪府[2014]2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上海市委宣传部受上海市国资委的委托,对文广集团公司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代行出资人职责。  (三)实际控制人情况  文广集团公司系由上海市国资委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文广集团公司的前身为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2014年3月,根据出具的新广电函[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上海广播影视改革方案的批复》、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沪委[号《关于深化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所批准的改革方案,撤销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事业单位建制,以上海市国资委为出资人于日正式组建了文广集团公司。  文广集团公司由上海市国资委持有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  三、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文广集团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情况  文广集团公司是中国文化传媒行业产业布局最完整和市场价值最大的文化传媒产业集团,起源于传统广播频率和电道运营,文广集团公司致力于成为中国最具创新活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广电媒体和综合文化产业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文广集团公司主要业务包括:频道、频率节目制作及运营(含报纸、刊物及音像的出版);频道、频率的广告经营;文化演艺;影视剧制作与发行;媒资内容版权经营与分销;有线数字付费电视集成分销;电视购物和电子商务以及通过百视通、(,)两家上市公司运营的IPTV和互联网电视等新媒体渠道和平台运营、广播电视信号传输、新媒体广告、游戏娱乐、文化等业务。  (二)文广集团近三年主要财务状况(合并汇总报表)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文广集团公司前身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2011年、2012年、2013年主要财务(合并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2014年3月经广电总局及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撤销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事业单位建制,成立文广集团公司。根据改制设立后的文广集团公司之资产范围和架构,文广集团公司对2011年、2012年、2013年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模拟,模拟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三)文广集团公司下属主要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文广集团公司下属主要一级控股子公司及下属主要上市公司列表如下:  鉴于文广集团公司将吸收合并东方传媒,东方传媒下属子公司将由文广集团公司承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方传媒下属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此外,东方传媒下设广告经营中心,从事自有频道、频率广告经营业务。  四、涉及处罚、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文广集团公司及其前身文广集团最近五年内没有受到任何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收购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以上人员最近五年内没有受到任何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收购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或银行、公司、证券公司、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文广集团公司除间接持有百视通41.92%股份外,还通过广电发展、东方传媒等间接持有东方明珠45.24%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收购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或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第三节 收购目的及收购决定  一、收购目的  本次收购前,文广集团公司通过东方传媒间接持有百视通41.92%股权。为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提高决策效率,2014年10月,上海市委宣传部决定由文广集团公司吸收合并东方传媒及广电发展,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文广集团公司将直接持有百视通466,885,075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1.92%。  本次收购将有利于减少管理层级,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提高上市公司决策效率。文广集团公司将通过资源优化配置的手段,促进百视通的未来发展、将国有文化资产做大做强,为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贡献。  二、收购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收购人正筹划对百视通、东方明珠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未来12个月内,收购人若因上述重大事项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1、日,文广集团公司作出《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同意本次吸收合并事宜,并同意签署《吸收合并协议》;  2、日,文广集团公司作出《上海广播电影电视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同意本次吸收合并事宜,并同意签署《吸收合并协议》;  3、日,文广集团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吸收合并事宜,并报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申请审批;  4、日,上海市委宣传部印发了《关于同意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批复》(沪委宣[号),同意本次吸收合并事宜。  5、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豁免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号),豁免文广集团公司本次要约收购义务。  第四节 收购方式  一、收购方式  本次收购系由于收购人吸收合并东方传媒及广电发展的行为所致。  二、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及股权控制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收购前,收购人通过东方传媒间接持有百视通466,885,075股股份,占百视通总股本的41.92%;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将直接持有百视通466,885,075股股份,占百视通总股本的41.92%。  本次收购完成后,百视通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文广集团公司,但百视通的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仍为上海市国资委。  1、本次收购前的股权控制结构:  2、本次收购后的股权控制结构:  三、收购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日,文广集团公司与东方传媒及广电发展签署了《吸收合并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吸收合并的总体方案:  1)文广集团公司、东方传媒和广电发展三方拟实行吸收合并,即由文广集团公司吸收合并东方传媒和广电发展。  2)本次吸收合并后,文广集团公司将作为吸收合并方继续存在;东方传媒和广电发展作为被吸收合并方,将解散并注销其法人主体资格。  3)本次吸收合并后,东方传媒和广电发展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和人员均并入文广集团公司。  4)东方传媒和广电发展已设立的分公司(如有)应在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前予以注销。东方传媒和广电发展所持有的其他公司股权或股份等则应归属于合并后的存续公司文广集团公司。  5)由于东方传媒和广电发展系文广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本次吸收合并后,吸收合并方暨存续公司文广集团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东结构不变。  2、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承继安排  1)文广集团公司在本次吸收合并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东方传媒和广电发展在本次吸收合并获得其股东同意后,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履行对债权人的通知和公告程序,并将根据各自债权人于法定期限内提出的要求向各自债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为其另行提供担保。在前述法定期限内,相关债权人未向文广集团公司、东方传媒或广电发展主张提前清偿的,其相应债权(即文广集团公司、东方传媒或广电发展债务)将自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由吸收合并后的存续公司文广集团公司承继和承担。  2)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东方传媒和广电发展的所有债权由吸收合并后的存续公司文广集团公司承继和享有。  3、合并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文广集团公司有权要求东方传媒和广电发展将其全部资产及相关的全部文件资料完整地移交给文广集团公司,前述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证书、各种账目、账簿、设备技术资料等。  2)《吸收合并协议》生效后,文广集团公司、东方传媒和广电发展三方持《吸收合并协议》办理东方传媒和广电发展资产转移至文广集团公司的权属变更登记、过户等移交手续,相关费用、税收由文广集团公司承担。如有资产由于权属变更登记、过户等原因而未能及时履行形式上的移交手续,不影响文广集团公司对该等资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东方传媒和广电发展应积极配合文广集团公司,做好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工作。  4、员工安置方案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东方传媒和广电发展的员工将由文广集团公司进行接收,东方传媒和广电发展作为其现有员工聘用单位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将由文广集团公司享有和承担,并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上海市相关规定执行。  5、本次吸收合并手续的办理  1)文广集团公司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东方传媒和广电发展取得其股东作出的同意本次吸收合并的批准或决定以及《吸收合并协议》签署后,合并各方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对债权人的通知和公告程序。  2)因东方传媒、广电发展分别为百视通、东方明珠的第一大股东且持股比例均超过30%,故还需进行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并向证监会提交要约收购豁免申请文件,取得证监会无异议函。  3)在取得以上内部有权审批机构的批准、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后,文广集团公司、东方传媒和广电发展三方应按相关规定办理东方传媒和广电发展相关资产权属的变更登记、过户等移交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东方传媒和广电发展所持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股东变更登记、东方传媒和广电发展所持股份公司的股份过户等手续,相关费用、税收由文广集团公司承担。  6、特别约定  本次吸收合并包括文广集团公司吸收合并东方传媒、文广集团公司吸收合并广电发展两个合并交易组成部分,若因其中一个合并交易未获得所需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交易方内部有权审批机构的批准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吸收合并协议》对获得批准的另一合并交易和被合并方将仍然有效,文广集团公司和该被合并方(即东方传媒或广电发展)将继续履行《吸收合并协议》的相关约定。  7、协议的生效  《吸收合并协议》自各方签署,并在本次吸收合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收购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收购所涉及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资金来源  本次收购系由于收购人吸收合并东方传媒及广电发展的行为所致,不涉及现金对价和付款安排,因此不涉及资金来源问题。  第六节 收购人未来12个月的后续计划  一、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  收购人正筹划对百视通、东方明珠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若收购人因上述重大事项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时,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的要求履行股东职责。  二、未来12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收购人正筹划对百视通、东方明珠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若收购人因上述重大事项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者合作计划,或对上市公司购买或置换资产提出重组计划时,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的要求履行股东职责。  三、是否拟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  收购人正筹划对百视通、东方明珠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若收购人因上述重大事项并根据上市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和规范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收购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的要求履行股东职责。  四、是否拟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及修改的计划  收购人正筹划对百视通、东方明珠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若收购人因上述重大事项要求修改上市公司章程的,收购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的要求履行股东职责。  五、是否拟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及其具体内容  收购人正筹划对百视通、东方明珠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若收购人因上述重大事项要求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收购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的要求履行股东职责。  六、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收购人正筹划对百视通、东方明珠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若收购人因上述重大事项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提出有重大影响的计划时,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的要求履行股东职责。  第七节 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上市公司独立性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与百视通之间将保持相互间的资产完整、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及人员独立;百视通将仍然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并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二、同业竞争  (一)本次收购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情况  文广集团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及衍生品开发、销售,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播电视领域内的技术服务,广播电视设备租赁、经营,承办大型活动、舞美制作、会议会展服务,网络传输,网站运营,现场演艺,演艺经纪,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投资管理,文化用品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百视通及其下属公司目前主营在国家产业政策允许下能够市场化运营的新媒体及其他相关业务,包括IPTV业务、手机电视业务、互联网视频业务等新媒体业务。  本次收购不会导致收购人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情形。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次收购完成后,文广集团公司成为百视通控股股东。为避免同业竞争,并保护百视通的其他股东的利益,文广集团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本公司承诺,于本次合并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仍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后续将根据百视通及本公司下属东方明珠的战略方向,用资源优化配置的手段,对相关业务逐步进行梳理、分步解决相关业务和资产的调整问题。  三、关联交易  (一)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012年度、2013年度及月,文广集团公司及其前身文广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等关联方与百视通及其下属单位之间的交易明细列表如下: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联交易的安排  本次合并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理、合法地行使股东权利,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本次合并完成后,本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八节 收购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被收购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与上市公司单年合计高于3,000万元的交易如下:  上述交易为收购人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除上述交易外,收购人及其下属单位及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合计金额不存在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下属单位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是否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收购人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被收购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上市公司停牌之日前6个月内(即日至日),收购人及其前身文广集团没有通过上交所的证券交易买卖百视通股票的情况。  二、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被收购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上市公司为本次收购停牌之日前6个月内(即日至日),文广集团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前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买卖百视通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收购人董事杨启祥的配偶廖学梅买卖百视通股票情况  (二)收购人副总编辑王治平的配偶芬买卖百视通股票情况  (三)收购人党委副书记林的配偶潘伟祺买卖百视通股票情况  (四)收购人演艺总监吴孝明的配偶刘菁韵买卖百视通股票情况  (五)对上述人员买卖百视通股票情况的核查  根据廖学梅、王建芬、潘伟祺、刘菁韵出具的书面声明,其投资百视通股票时不知晓相关的内幕消息,操作股票账户完全基于个人分析。其投资行为未利用相关内幕信息,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除了上述人员存在买卖百视通股票的情况外,收购人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直系亲属没有通过上交所的证券交易买卖百视通股票的情况。  第十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  一、收购人最近三年的合并汇总财务资料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文广集团2011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2]第121207号)、文广集团2012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3]第122396号)以及文广集团2013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122759号),文广集团最近三年的合并汇总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汇总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二)合并汇总利润表  单位:万元  (三)合并汇总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二、收购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文广集团201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122759号)。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不存在与本次收购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收购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王建军  签署日期: 2014 年 12 月 3 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所编制的《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海亚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江咏  项目主办人: 袁敏捷 崔为超  签署日期: 2014年 12 月 3 日  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的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所编制的《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内容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盖章)  事务所负责人:程晓鸣  经办律师: 徐国荣 芳  签署日期:2014年 12 月 3 日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百视通(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57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供投资者查阅。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王建军  签署日期: 2014年 12 月 3 日  附表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王建军  签署日期:2014年 12 月 3 日  本报告书  指  《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本公司、文广集团公司  指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文广集团  指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  广电发展  指  上海广播电影电视发展有限公司  东方传媒  指  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百视通、上市公司  指  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600637.SH)  东方明珠  指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832.SH)  上海市国资委  指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委宣传部  指  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员会宣传部  本次吸收合并  指  文广集团公司吸收合并广电发展及东方传媒的行为  本次收购  指  文广集团公司吸收合并广电发展及东方传媒导致的文广集团公司对百视通的收购行为  《吸收合并协议》  指  文广集团公司、广电发展、东方传媒签署的《吸收合并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6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公司名称: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  王建军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298号  经营期限:  日至无限期  营业执照注册号:  629  登记证号:  国地税沪字844  股东情况:  上海市100%持股  经营范围:  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及衍生品开发、销售,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播电视领域内的技术服务,广播电视设备租赁、经营,承办大型活动、舞美制作、会议会展服务,网络传输,网站运营,现场演艺,演艺经纪,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投资管理,文化用品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邮政编码:  200041  联系电话:  021-  联系传真:  021-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上海市国资委  5,000,000,000.00  100%  合计  5,000,000,000.00  100%  主要财务数据  日/2013年度  日/2012年度  日/2011年度  资产总额  4,963,379.16  4,343,953.29  3,925,019.14  负债总额  1,780,843.96  1,461,582.07  1,369,751.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197,489.09  2,050,278.87  1,779,643.18  营业收入  2,323,654.44  2,149,798.89  1,932,967.11  利润总额  260,346.13  318,576.35  440,458.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6,569.23  192,302.30  341,363.82  主要财务数据  日/2013年度  日/2012年度  日/2011年度  资产总额  4,442,905.00  3,963,585.10  3,408,480.96  负债总额  1,638,284.75  1,395,767.76  1,195,576.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879,732.58  1,749,439.72  1,460,393.90  营业收入  2,126,333.83  1,961,988.44  1,734,077.49  利润总额  255,051.14  300,480.48  414,745.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4,004.76  183,439.18  322,608.78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320,000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广播电视领域内的技术服务,广播电视设备租赁、经营,承办大型活动、舞美制作、会议会展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国内劳务派遣,文化用品  100%  上海广播电影电视发展有限公司  347,558  广播电影电视舞美设计制作及相关产品、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文化交流、传播服务;企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停车场库管理;煤炭经营(取得许可证件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销售燃料油、化工原料及成品(以上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塑料制品;以下由分支机构经营:饮品店(咖啡馆)。  100%  上海文广演艺(集团)有限公司  3,650  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舞台艺术创作,剧场经营管理,舞美制作,音乐制作,器材租赁,文化设施开发及装潢,礼仪服务,票务代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  上海文广实业有限公司  2,000  实业投资,文化产业开发,文化领域内的咨询服务(除经纪),经营国家允许的各类商品。  100%  上海新汇文化娱乐(集团)有限公司  14,019  开发计算机软件及多媒体节目;开发网络信息资源;网络系统集成和服务;版权交易;音像制品批发;网上音像制品零售;电视节目制作、发行,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  55.63%  北京文广佳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50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出租商业用房;企业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电脑图文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99%  上海网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360  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会务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开发,电脑图文设计,商务信息咨询,房地产咨询(不得从事中介),旅游咨询(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物业管理。  100%  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111,373.6075  电子、信息、网络产品的设计、研究、开发、委托加工、销售、维修、测试及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研究、开发、设计、建设、管理、维护多媒体互动网络系统及应用平台,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网络工程、通讯、机电工程设备、多媒体科技、文化广播影视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图文设计,文化广播电视工程设计与施工,机电工程承包及设计施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会展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文化用品批发与零售,自有房产租赁,实业投资。  41.92%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18,633.4874  广播电视传播服务,电视塔设施租赁,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装潢材料,广告设计、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投资管理,商务咨询,珠宝首饰零售,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  45.24%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上海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  4,539.6480  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房地产咨询(除中介),《第一财经周刊》批发、零售,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礼仪服务,计算机、通信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子商务(不含增值电信、金融服务)。  69.57%  上海东方娱乐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大型活动组织服务,舞美制作,会议会展服务,电子商务,数据集成,企业营销、形象策划,商业咨询,贸易经纪与代理(除拍卖),投资管理,文化用品,工艺礼品销售。  100.00%  上海炫动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  动漫设计,教育信息咨询,创意服务,电子商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会务服务,国内贸易,图书报刊批发零售,商品零售,电视节目制作,发行,国产影片发行。  86.50%  真实传媒有限公司  5,000.00  广告经营、节目制作与销售  100.00%  五星体育传媒有限公司  5,000.00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投资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电子商务,会展服务,文化用品,体育用品,电子产品,服装鞋帽,办公用品,工艺品,金银饰品。  100.00%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在其他国家居留权情况  黎瑞刚  董事长、总裁兼党委书记  中国  上海市  无  王建军  董事兼总经理  中国  上海市  无  林罗华  党委副书记  中国  上海市  无  唐余琴  监事兼纪委书记  中国  上海市  无  钮卫平  董事  中国  上海市  无  杨启祥  董事  中国  上海市  无  张大钟  副总裁  中国  上海市  无  李蓉  副总裁  中国  上海市  无  袁雷  副总裁  中国  上海市  无  吴斌  副总裁  中国  上海市  无  强  技术总监  中国  上海市  无  吴孝明  演艺总监  中国  上海市  无  陈梁  副总编辑  中国  上海市  无  秦朔  副总编辑  中国  上海市  无  王治平  副总编辑  中国  上海市  无  徐浩  副总编辑  中国  上海市  无  楼家麟  总会计师  中国  上海市  无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月  2013年度  2012年度  金额  占运营支出比例(%)  金额  占运营支出比例(%)  金额  占运营支出比例(%)  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节目版权采购  727.70  10.75  1,410.31  0.73  1,522.72  1.05  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费  75.81  3.02  844.65  0.13  上海文广互动电视有限公司  节目版权采购  746.55  11.03  1,376.66  0.72  1,452.00  1.00  五星体育传媒有限公司  节目版权采购  -30.00  -0.44  781.15  0.41  2,070.00  1.43  上海五岸传播有限公司  节目版权采购  23.92  0.01  44.00  0.03  上海尚视影业有限公司  节目版权采购  193.40  2.86  684.91  0.36  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190.91  0.41  640.00  0.44  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设备租赁  95.79  3.61  7.04  0.00  164.91  0.11  上海炫动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节目版权采购  66.93  0.03  上海东方传媒技术有限公司  设备租赁  94.71  0.05  上海东方广播有限公司  新媒体增值业务  14.56  0.01  上海幻维数码创意科技有限公司  广告制作  28.00  0.02  上海广龙科技有限公司  原材料  142.93  2.11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月  2013年度  2012年度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例(%)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例(%)  金额  占同类交  易比例(%)  上海百视通电视传媒有限公司  转播收入  89.62  1.31  -  -  -  -  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设备租赁销售及技术服务  -  -  791.01  0.3  361.27  0.18  上海东方娱乐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  -  26.50  0.01  -  -  上海文广互动电视有限公司  设备租赁、销售及维修  -  -  718.62  0.27  57.88  0.03  上海文广互动电视有限公司  版权收入  -  -  76.42  0.03  -  -  上海东方希杰商务有限公司  广告收入  94.34  0.61  -  -  188.68  0.09  上海东方希杰商务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38.66  1.54  24.00  0.01  133.75  0.07  上海东方电视购物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  -  162.10  0.06  187.56  0.09  上海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  -  26.26  0.01  251.66  0.12  上海第一财经报业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  -  189.68  0.07  3.73  0  上海文广互动电视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0.21  0.01  10.29  0  21.47  0.01  五星体育传媒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  -  153.72  0.06  173.92  0.09  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设备租赁、销售及维修  -  -  174.60  0.07  319.75  0.16  上海东方传媒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  -  185.96  0.07  -  -  上海新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设备租赁  -  -  29.93  0.01  10.68  0.01  上海幻维数码创意科技有限公司  设备租赁  -  -  2.72  0  -  -  上海炫动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  -  2.83  0  -  -  上海文广互动电视有限公司  互联网带宽资源租赁  -  -  23.40  0.01  31.20  0.02  上海文广互动电视有限公司  广告收入  -  -  134.06  0.05  -  -  上海东方娱乐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舞美演绎策划制作  512.83  7.48  3,157.53  1.2  4,062.22  2  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舞美演绎策划制作  125.84  1.83  150.02  0.06  105.48  0.05  上海新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舞美演绎策划制作  24.98  0.36  1,220.35  0.46  1,588.84  0.78  上海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  舞美演绎策划制作  204.82  2.99  72.17  0.03  231.43  0.11  五星体育传媒有限公司  舞美演绎策划制作  48.94  0.71  -  -  38.43  0.02  星尚传媒有限公司  舞美演绎策划制作  31.13  0.45  79.22  0.03  91.45  0.05  真实传媒有限公司  舞美演绎策划制作  -  -  14.33  0.01  22.46  0.01  上海东方希杰商务有限公司  舞美演绎策划制作  -  -  29.40  0.01  -  -  上海炫动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舞美演绎策划制作  15.30  0.22  29.15  0.01  194.99  0.1  上海东方广播有限公司  舞美演绎策划制作  -  -  60.00  0.02  155.63  0.08  上海游戏风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舞美演绎策划制作  28.30  0.41  12.74  0.01  -  -  上海东方之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舞美演绎策划制作  -  -  18.57  0.01  106.22  0.05  上海今夜娱乐文化演出影视有限公司  舞美演绎策划制作  2.83  0.04  7.80  0  0.60  0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舞美演绎策划制作  37.66  0.55  -  -  -  -  上海东上海影视传播有限公司  舞美演绎策划制作  0.10  0  -  -  -  -  上海看看牛视网络传播有限公司  舞美演绎策划制作  0.035  0  -  -  -  -  上海欢流传媒有限公司  手机视频  46.35  0.56  -  -  -  -  上海游戏风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广告收入  603.77  3.91  -  -  -  -  上海有线电视事业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162.90  6.49  -  -  -  -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13年度  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重(%)  2012年度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重(%  上海东方娱乐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舞美演绎策划制作  3,157.53  1.2  4,062.22  2  序号  日期  交易情况(股)  交易价格(元/股)  1  日  -100  43  2  日  100  35.98  3  日  100  31.7  4  日  100  32.08  序号  日期  交易情况(股)  交易价格(元/股)  1  日  8,000  36.28-36.51  2  日  15,500  37.97-38.31  3  日  -8,500  37.15  4  日  -8,000  37.19  5  日  -7,000  36.95-37.07  6  日  10,000  44.11  7  日  -10,000  35.8  序号  日期  交易情况(股)  交易价格(元/股)  1  日  -4,900  44.17  序号  日期  买入股数  买入价格  卖出股数  卖出价格  1  日  500  35.35  2  日  2,500  35.2-35.3  3  日  1,000  34.3  4  日  1,000  33.45  5  日  -1,000  33.85  6  日  2,000  33.98-34.4  -2,000  34.85-34.89  7  日  1,000  32.35  -1,000  32.7  8  日  1,000  32.5  -1,000  32.8  9  日  -1,000  33.35  10  日  1,000  33.6  -1,000  33.85  11  日  1,000  32.87  12  日  1,000  31.92  13  日  1,000  32  -2,000  32.3-32.35  14  日  2,000  31.2-31.7  -2,000  32-31.7  资产  日  日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02,224.80  1,104,738.67  1,159,802.19  交易性金融资产  149.26  -  -  应收票据  3,276.62  3,554.56  313.52  应收账款  205,385.42  129,330.66  88,707.96  预付款项  73,917.77  89,173.55  69,522.73  应收利息  692.89  444.04  625.73  应收股利  489.98  275.85  382.86  其他应收款  243,861.56  157,480.92  114,339.91  存货  363,390.02  346,106.30  313,533.22  其中:原材料  5,513.55  5,290.89  5,176.68  库存商品(产成品)  103,227.57  100,173.45  86,425.4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4,016.36  4,198.13  -  其他流动资产  18,805.08  10,003.17  -  流动资产合计  2,316,209.75  1,845,305.84  1,747,228.1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3,470.01  198,772.52  141,933.15  持有至到期投资  -  12,000.00  -  长期应收款  19,788.82  20,809.39  609.13  长期股权投资  868,146.53  832,200.30  623,326.98  投资性房地产  74,881.96  101,578.09  102,526.22  固定资产原价  1,301,472.92  1,151,635.15  1,172,614.01  减:累计折旧  608,424.61  577,071.82  551,162.59  固定资产净值  693,048.31  574,563.34  621,451.42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704.62  1,707.87  1,729.39  固定资产净额  689,343.69  572,855.47  619,722.03  在建工程  267,996.96  310,699.77  243,175.39  工程物资  153.12  127.61  161.08  固定资产清理  11.2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176,370.87  139,675.94  137,664.46  开发支出  313.74  -  18.00  商誉  304,463.91  277,733.07  278,796.10  长期待摊费用  23,584.50  20,760.69  17,442.6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267.15  11,251.61  9,433.42  其他非流动资产  5,376.88  182.99  2,982.41  非流动资产合计  2,647,169.41  2,498,647.45  2,177,791.01  资产总计  4,963,379.16  4,343,953.29  3,925,019.14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33,374.79  383,724.42  288,79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296,048.74  221,829.10  179,816.87  预收款项  279,670.97  151,466.35  184,745.89  应付职工薪酬  45,192.87  42,829.83  28,346.97  其中:应付工资  37,846.67  36,544.67  22,115.76  应付福利费  1,687.88  1,830.75  2,343.04  应交税费  44,280.21  38,154.51  44,144.18  其中:应交税金  39,973.43  34,163.11  39,515.36  应付利息  8,345.60  7,085.61  6,079.01  应付股利  2,253.67  2,483.21  2,736.89  其他应付款  222,999.21  186,014.09  208,290.8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6,781.75  1,320.45  5,500.00  其他流动负债  18,813.46  11,164.77  10,464.19  流动负债合计  1,427,761.28  1,046,072.33  958,914.8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62,538.20  124,883.44  86,971.59  应付债券  100,000.00  199,542.33  198,800.66  长期应付款  1,612.14  1,784.49  1,725.60  专项应付款  7,967.21  6,210.75  88,942.41  预计负债  432.36  753.50  1,148.96  递延所得税负债  32,254.25  34,128.47  25,430.28  其他非流动负债  48,278.52  48,206.76  7,817.57  非流动负债合计  353,082.68  415,509.73  410,837.07  负债合计  1,780,843.96  1,461,582.07  1,369,751.8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股本)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国有资本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其中:国有法人资本  -  -  -  集体资本  -  -  -  私营资本  -  -  -  其中:个人资本  -  -  -  外商资本  -  -  -  资本公积  1,133,490.17  1,085,641.66  1,007,776.53  减:库存股  -  -  -  盈余公积  17,788.17  17,788.17  17,788.17  其中:法定公积金  17,788.17  17,788.17  17,788.17  任意公积金  -  -  -  未分配利润  1,037,985.84  938,199.92  744,672.62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775.09  -1,350.88  -594.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197,489.09  2,050,278.87  1,779,643.18  *少数股东权益  985,046.11  832,092.36  775,624.08  所有者权益合计  3,182,535.20  2,882,371.23  2,555,267.26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4,963,379.16  4,343,953.29  3,925,019.14  项目  2013度  2012年度  201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323,654.44  2,149,798.89  1,932,967.11  其中:营业收入  2,323,654.44  2,149,798.89  1,932,967.11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2,251,138.99  2,123,048.15  1,914,732.03  其他业务收入  72,515.45  26,750.73  18,235.08  二、营业总成本  2,157,508.84  1,926,317.79  1,704,167.82  其中:营业成本  1,686,397.81  1,469,149.29  1,249,208.63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1,656,960.89  1,463,356.34  1,245,371.99  其他业务成本  29,436.92  5,792.95  3,836.63  营业税金及附加  31,953.63  35,794.21  72,952.99  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0,327.12  34,330.92  71,198.81  其他业务税金及附加  1,626.51  1,463.29  1,754.18  销售费用  129,588.77  127,286.40  109,658.69  管理费用  287,330.01  265,446.87  254,118.24  其中:研究与开发费  6,388.47  4,687.99  5,618.85  财务费用  18,424.05  15,367.86  8,293.81  其中:利息支出  45,507.48  34,984.85  25,037.57  利息收入  30,462.06  23,144.59  19,986.99  汇兑净损失(净收益以“-”号填列)  -227.58  -221.16  -868.62  资产减值损失  3,814.57  13,273.16  9,935.47  其他  -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5.67  -  950.0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2,406.99  39,224.08  179,118.7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758.37  -2,303.72  5,507.66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98,568.25  262,705.18  408,868.06  加:营业外收入  63,710.77  57,985.93  34,707.9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6,639.78  2,755.20  419.8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0.30  政府补助(补贴收入)  51,301.15  51,413.51  32,245.57  债务重组利得  278.42  -  78.69  减:营业外支出  1,932.90  2,114.76  3,117.8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149.52  1,162.96  765.3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  债务重组损失  -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60,346.13  318,576.35  440,458.18  减:所得税费用  51,986.98  38,402.91  38,263.0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08,359.14  280,173.44  402,195.18  减:*少数股东损益  101,789.91  87,871.14  60,831.35  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6,569.23  192,302.30  341,363.82  补充资料:  主营业务利润  563,850.98  625,360.90  598,161.23  项目  2013度  2012年度  201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897,059.66  2,488,574.21  2,090,119.95  收到的税费返还  13,936.44  9,822.35  9,941.96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58,412.10  171,850.14  308,414.70  现金流入小计  3,469,408.20  2,670,246.70  2,408,476.6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643,229.26  1,597,347.78  1,299,546.9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36,010.43  295,916.41  270,434.11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3,820.29  177,470.37  181,684.08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15,221.86  354,463.95  256,078.85  现金流出小计  3,068,281.85  2,425,198.52  2,007,744.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1,126.35  245,048.17  400,732.6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09,210.23  45,382.49  19,069.44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10,120.54  37,937.35  16,672.3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38,056.42  22,097.46  1,559.5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经营单位收回的现金净额  6,741.37  -  1,041.31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7,925.85  6,806.38  143,398.71  现金流入小计  192,054.41  112,223.68  181,741.3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162,581.65  170,491.52  164,375.06  投资支付的现金  166,692.75  288,256.95  207,190.88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25,560.39  -45.65  83,195.23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4,422.79  23,695.80  18,981.49  现金流出小计  399,257.58  482,398.62  473,742.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7,203.17  -370,174.94  -292,001.2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23,642.65  12,088.04  11,66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54,482.65  1,170.59  11,660.00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929,492.40  535,351.12  389,360.6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5,943.15  557.89  71,521.70  现金流入小计  1,109,078.21  547,997.05  472,542.3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870,861.93  405,883.54  344,286.3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79,814.36  68,686.34  94,987.4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315.74  842.46  3,241.7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4,738.65  3,259.70  1,856.15  现金流出小计  1,005,414.94  477,829.57  441,129.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663.26  70,167.48  31,412.3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00.32  -104.24  -321.4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97,486.13  -55,063.53  139,822.2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04,738.67  1,159,802.19  1,019,979.9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02,224.80  1,104,738.67  1,159,802.19  1、  收购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  本次收购相关的决策文件  4、  本次收购相关协议  5、  收购人关于收购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的说明  6、  收购人及其下属单位等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之间在报告日前24个月内发生的金额较大的交易的合同  7、  收购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更的说明  8、  收购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证明文件  9、  中介机构及相关知情人员在最近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证明文件  10、  收购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1、  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2、  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3、  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于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14、  收购人2012年度、2013年度及2014年度审计报告  15、  上海亚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核查意见  16、  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关于《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市  股票简称  百视通  股票代码  600637  收购人名称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收购人注册地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298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口减少口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口无√  收购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口否√  收购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口否√  收购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是√否口  收购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是√否口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继承口赠与口  其他√ 收购人通过吸收合并原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所致  收购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466,885,075股 拥有权益比例: 41.92%  本次收购股份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数量:0 拥有权益的变动比例:0%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是√否口  备注:请见《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是口否√  收购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否口  备注:文广集团公司后续将根据百视通及文广集团公司下属公司东方明珠的战略方向,用资源优化配置的手段,对相关业务逐步进行梳理、分步解决相关业务和资产的调整问题。  收购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口否√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是口否√  是否己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是√否口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否口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否口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否口  本次收购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是√否口  收购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是口否√
12/04 02:1212/03 08:3912/02 23:2812/02 22:5212/02 15:4912/02 10:4512/01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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