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私企500强境外投资对本国有什么利益?

利比亚内乱令中企损失惨重,只有经济性投保难以完全保障企业利益政治风险评估:构建海外投资预警新风向标
作者:张萧然
  本报记者 张萧然报道  随着利比亚战事的升级,中国企业在利比亚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以及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风险防范和应急机制的缺位开始映入人们的眼帘。  据商务部统计,中国在利比亚在建大型项目共计50个,涉及合同总金额达188亿美元。商务部发言人姚坚曾表示,利比亚的动荡给中资企业“造成相当大的影响”,但从目前来看,中国企业的损失或将超出此前的预计。
  3月25日,利比亚撒哈拉银行向部分中国企业发出了“预付款保函索赔函”(“预付款保函”,是承包商通过银行向业主开具的按规定偿还业主预付款的担保书。按照担保书的规定,中资企业如果未能履行合同,应按时退还业主支付的预付款,否则,银行将自动退还业主预付款,并向中资企业索赔预付款和利息。),对每家企业的索赔额度均达数亿元。北京宏福建工集团国际工程部副总经理廖丽英表示,“在撤侨后,我们最担心的就是这个事情了,对企业来说,这等于是雪上加霜”。  目前中资企业已经向商务部求助,希望商务部能够从中斡旋妥善解决此问题。“可以寻找相关的国际法则,由于战争具有不可抗力,国际法规中可能会有免责条款,以尽量减少一些损失。”对外经贸大学国际投资研究室主任冯鹏程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的采访时表示。  有业内人士透露,由于预付款保函还未到期,现在银行要求索赔,属于恶意索赔。但无论如何,结果对中资企业都十分不利,即使利比亚银行中止了预付款保函,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信用记录也可能会被抹黑,给以后的海外业务造成不良影响。  &&&下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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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经济法)模拟试题最新试卷
初级会计(经济法)模拟试题热门试卷利益、价值与社会稳定 ——中国社会变革的两难境地
&改革开放带来了中国社会的急剧转型。短短30多年,中国社会经历了西方发达国家二三百年发生的变化,而且这种转型仍在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上以加速度进行。转型祛除了传统体制社会稳定的表象,给社会带来活力和激情,同时也造成了很多&乱象&,使社会不&稳定&成为常态。转型通过多重因素影响社会稳定,其中最突出的是利益与价值两个因素。当代中国社会转型以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价值观念深刻变化为主要特征。转型过程中出现的利益失衡,导致了价值扭曲、社会失范,被认为是影响当前中国社会稳定的根源。正确认识和处理利益与价值的关系,是我们在转型过程中实现社会既充满活力、又保持有序的关键维度。鉴于此,近日本刊编辑部与上海政法学院应用社会科学研究院联合召开研讨会,从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等维度对利益、价值与社会稳定问题进行了多视角讨论。本期刊发相关成果,以飨读者。
&&主持人 杜运泉
当前社会不稳定的突出表现及形成机理
□吴鹏森,上海政法学院应用社会科学研究院教授
& 如果说在几年前强调维稳常被国内外一些人士讥为执政心虚,害怕影响政治稳定和执政地位,那么在今天,能否维持社会秩序的基本稳定已成了每个普通人都非常关心的问题。原因很简单,当下中国社会秩序的不稳定,已威胁到了人们的日常生活甚至是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在中国已经不再是一个政治话题,而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了。
& 当前中国社会的不稳定现象概括起来,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 第一,刑事犯罪率急剧增长与恐怖主义犯罪日益猖獗。中国在很长时间里都属于世界上刑事犯罪水平极低的国家。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刑事犯罪率急剧增长,增速远远高于GDP的增长。在各种刑事犯罪中,尤以残害儿童犯罪、个人极端主义犯罪和有组织恐怖主义犯罪严重地威胁着社会的基本秩序。
& 第二,群体性事件频频爆发与冲击地方政府的集体抗争事件不断增多。群体性事件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急剧攀升,年均增长20%以上。群体性事件不仅面广量大,而且聚众规模不断扩大,表现方式日趋激烈,组织化程度越来越强,处理难度越来越大。与群体性事件相联系的是各种信访量居高不下,缠诉缠访事件不断增多。如何解决群体性事件和群众来信来访,已经成为许多地方政府最为头痛的社会维稳任务。一些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不仅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而且发展成为矛头针对地方政府的集体抗争,在境内外引起广泛的关注。
& 第三,公共安全事件从个别领域蔓延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普通中国人并没有意识到,我们正在快速卷入一个风险社会之中。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药品食品安全事故、环境安全事故等,各种不安全的因素像&雾霾&一样笼罩在我们周围。尤其是食品安全更是牵动国人神经,无论是奶粉、肉食、鱼类,还是人们每天餐桌上必备的蔬菜、水果,甚至馒头,都可能是有毒的,以至我们每天都在为能吃什么而发愁。据说在韩国首尔的国际食品展上,中国展位最大,却无人问津,冷冷清清,说明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已经举世皆知。风险社会本是一种世界性现象,然而,中国当下社会的公共安全问题却具有明显的&制度化风险&特征,它是一种制度缺失和制度失灵导致的风险,具有鲜明的人为性、市场性、技术性特点。
& 刑事犯罪、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这三个方面表面看来好像互不相关,但在本质上却有密切的内在联系,它是当下中国社会不稳定的突出表现,也代表着社会不稳定的几种基本类型。有些事件更是相互交叉、相互渗透、相互影响。
& 当前中国社会不稳定的形成机理非常复杂,涉及其中的因素很多。但是,最直接、也是影响最大的因素还是价值扭曲与利益失衡,而在这种价值扭曲与利益失衡的背后,则是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市场规则向社会全面渗透,国家治理能力严重不足与治理水平低下落后的共同后果。
& &(一)价值扭曲成为当前社会不稳定的普遍性影响因素
& 价值来源于客观事物内在结构的有序化要求,价值的本原在于物质世界自身。哲学家对于价值的主观或客观属性可能会因不同的观点而争论不休,但在常人的世界里,价值主要表现为对于主体的积极意义或有用性。所谓价值扭曲既包括价值关系的扭曲,也包括价值观的扭曲。在价值关系中,突出表现是劳资关系扭曲,劳动价值严重被贬低,造成整个社会对劳动者的轻视,普通劳动者的社会地位低下,社会声望不断下降,甚至连劳动者自己都看不起自己。据调查,在上海,只有1%的父母希望自己的子女从事蓝领工作,更不要说那些外来的进城农民工了。其次在产业政策上,实业企业的价值被严重贬低,各种泡沫经济受追捧。在这种扭曲的价值关系支配下,一方面是助长了各种投机取巧、炒作钻营之风,一个经营数十年的企业家所得,不如太太炒几个楼盘的暴利;另一方面是小微型企业和普通劳动者的利益受到严重挤压,导致一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只有用违法的商业行为才能获得微薄的合理回报。因此,在这些严重威胁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背后,恰恰是价值关系的扭曲所带来的社会结构失衡。
& 从主观方面来看,价值扭曲主要表现为价值观的扭曲。一个人、一个社会都有自己的价值观。价值观一旦确立便成为社会秩序的重要源泉,成为人们判断事物有无价值及价值大小的评价标准。由于社会的多元性,其所包含的价值也必然是多元的,按照马斯洛的需求理论,人的最高需求是自我价值实现。在多元的社会生活领域中,不同领域有不同的价值追求,科学家、实业家、艺术家、政治家、慈善家以及各行各业中的普通百姓,他们应该追求的是不同的价值。但是,在今天的中国,整个社会的价值观被严重扭曲,复杂多元的社会价值体系被还原为简单统一的金钱价值,形成一种&举国一致&的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价值观,正如中国科学院院士计亮年教授所说,&现在中国社会最大的危险是大家太爱钱&,权力、知识、职业、事业等等,一切都成为追逐财富的工具,仿佛只有金钱或财富才是衡量人们事业成功与否的最后标准,而且这种金钱或财富的最终出口又是对人的欲望的极度贪婪与无限放大后的畸形满足。所以,我们常常看到的是一些人获得巨大的财富后没有出现人性的升华,成为一个慈善家或对公益活动和科技创新活动的支持,而是以满足物欲为特征的各种荒淫无耻、奢糜腐朽生活方式的沉渣泛起。
& 价值观的扭曲必然导致人们行为的扭曲。为了追求永远无法满足的物欲,企业家可以堂而皇之地在食品中加入各种有害的&添加剂&,科学家可以数据造假,经济学家可以帮助利益集团代言甚至说谎,政治家可以进行权钱交易,艺术家可以出卖色相傍大款&&一个典型案例就是两省三地对西门庆故里的激烈争夺,将几百年来作为一个&大淫贼、大恶霸、大奸商&的反面艺术形象,变身为当地政府追捧的旅游卖点。
& (二)利益严重失衡是当前社会不稳定的结构性原因
& 群体性事件的起源复杂,但绝大多数都是源于利益矛盾。正如阿尔蒙德所说,在贫富差距巨大的社会里,正规的利益表达渠道很可能由富人掌握,而穷人要么保持沉默,要么采取暴力的或激进的手段来使人们听到他们的声音。利益失衡引发社会动荡的最好案例莫过于泰国乱局。自2006年以来,泰国政治便陷入两大阵营的对峙,日渐觉醒的农民与城市精英阶层之间的冲突导致整个国家长期动荡不安,陷入一个难有尽头的僵局。
&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不同阶层利益失衡的严重程度远甚他国。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年,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大大超出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2008年高达0.491,2012年仍然有0.474。[1]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工人、农民,甚至包括相当一部分中小知识分子都重新沦为财富分配的底层。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马太效应&已经成为社会普遍的观感,社会结构的封闭性越来越强,底层群体向上流动的通道越来越狭窄,几近于无。改革开放虽然消灭了几亿人口的绝对贫困,却造就了一个更加庞大的,有着强烈&被剥夺感&的相对贫困群体。
& 更重要的是,弱势群体缺乏体制内的利益表达渠道和利益谈判能力,不仅无法影响事关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定,甚至无法维护自身应有的合法权益。在此背景下,一些利益受损群体不得不放弃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渠道,越来越倾向于采取非制度化渠道表达利益诉求。四川&什邡事件&,云南&绥江事件&,甚至广东&乌坎事件&等群体性冲突都与此相关。
& &(三)价值扭曲、利益失衡的背后是一只巨大无比的&看不见的手&和一只软弱无力的&看得见的手&
& 市场经济是典型的看不见的手。价值扭曲、利益失衡虽然是两个层面的东西,但本质上又是内在相通的,它们都是与市场化过程联系在一起的。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无疑应当对资源的配置起决定性作用,但这种决定性作用只能也必须限制在经济活动过程中,如果把市场机制延伸到经济以外的其他社会领域,就会导致社会资源配置的两极分化,从而引发巨大的负面效应。尤其是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任凭毫无节制的市场驱动,必然会导致人类价值世界的扭曲,形成所谓的货币拜物教,从而不可避免地导致人类精神的集体堕落。正如网上道德声讨的那样:官员贪污腐败,商人弄虚作假,民众见钱眼开,各行各业寻租牟利;更有炫富成癖,漠视人命,受恩反诬,良知泯灭,见死不救。或者正如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所说,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现金交易之外,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它把宗教虔诚、骑士热忱和小市民伤感这些情感的神圣发作,一概淹没在利己主义打算的冰水之中。&[2]
& 看不见的手远远不止市场经济,其实,与市场化相伴随的是工业化、城市化,在今天,它还和全球化、信息化交织在一起,这些力量都是看不见的手的一部分,或者说是&另一只看不见的手&。[3]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加剧了市场化的渗透能力,影响到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 正是由于&看不见的手&以巨大的潜在力量对社会发挥着形塑作用,迫切需要有一只更强大有力的&看得见的手&通过制度建构对其进行干预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内涵正在于此。但遗憾的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释放&看不见的手&的同时,并没有运用好这只&看得见的手&,在GDP至上主义的思维支配下,一些地方政府甚至把&看得见的手&变成了&看不见的手&的&帮凶&,不是制衡制约,而是助纣为虐。这说明,在我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不仅需要社会自身的现代化,更需要管理社会的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否则就很难避免社会不稳定的后果,这也正是一个国家为什么在贫穷落后时不乱,而在现代化过程中反而容易发生社会动荡的秘密所在。
[本文为央财项目&城市公共安全与社会稳定科研基地&专项课题()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朱剑红.0.47-0.49:统计局首次发布十年基尼系数略高于世行计算的数据.人民日报,.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3]李培林.另一只看不见的手:社会结构转型.中国社会科学,1992(5).
要把利益看透看穿
□邓伟志,上海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利之所在,无所不趋。&&利益&这玩意儿具有万有引力。打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就能清楚地看见第82页上的一句名言:&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利益是人们从事生产和参与社会活动的动力。
  不过,也应该同时注意一下&利&字的结构。不难发现&利&字的右边有一把锋利的屠刀。&利旁有倚刀,贪人还自贼。&&利益&也是万恶之源。利益会把人搞得两面三刀,笑里藏刀。
  利害相连,祸福为邻。利益的二重性要求我们对利益做出认真的分析,把利益当一门学问来研究。社会学有一支利益社会学,法学有一支利益法学派。看透看穿了利益方能兴利避害。
  首先要认识利益的多样性。由于人们的需求不同,素质不同,再加上社会关系的千差万别,利益也表现出多样性、多层次性。按照利益主体的范围划分,有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社会利益;从社会层次划分,有国家利益、民族利益、阶级阶层利益;从利益实现过程和时间的角度看,有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别;从利益内容的角度区分,有物质利益、政治利益和精神利益之别。按理,对这些各不相同的利益都应当兼顾。各级领导的水平也就显示在对利益的兼顾上。可是,兼顾不是平均主义,不能都是你半斤,他八两。兼顾有轻有重,有多有少。因此,领导尤其要学会弹钢琴,用高低、快慢奏出让大多数人认为优美的乐章。
  其次,不管是白领、蓝领,还是什么领,都要懂得利益除了有上述的几种分类以外,还有一种依法律和道德作为准绳来衡量,在利益的性质上更应当区分出正当利益与不正当利益两大类。这一区分很重要。它告诉我们:人不可惟利是图,不可损人利己,不可损公肥私。把正当利益拿进来正大光明,不烫手,对不正当利益千万不可伸手。按解放后上海第一任市长陈毅的说法是,&伸手必被捉&。最近一年多来,被捉进去的20多个省部级的高官,就是因为他们伸手攫取了不正当利益。黄庭坚在一首诗中严正指出:&利欲熏心,随人翕张。&其实,利欲熏心的人岂止是&随人翕张&,更严重的是,不正当利益之&利&,令那些作起报告来调子高又高的、智商也并不低的人&智昏&。智商用错了地方,就变成了&智昏&。智昏必然带来行为的失范。
& & 再次,要处理&义&与&利&的关系。上面提到过&精神利益&,因为人是要有点精神的。这是人与兽的根本区别。人不能只知道鼻子下边有张嘴,会吃会喝,还要知道鼻子上边有个大脑皮层,有120亿个脑细胞在跳动。人不能辜负了这120亿个脑细胞,要讲义,讲理念和信仰,讲价值观。汉代的王充说过:&利义相伐,正邪相反。&毋庸讳言,社会利益既有相容性,又有排他性。讲究互利、让利的&义&能增强相容性,减少排他性。社会要以人为本,人要以社会为本。人与社会互为本,才是大写的&义&。&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才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价值观。古人云:&义鸟飞百家。&讲义的鸟飞到哪里都有人喂它。讲义的人走到哪里都受欢迎。&义动君子,利动小人。&廖承志在给蒋经国的信上讲:&计利当计天下利。&意味深长。计众人利、计民族利、计国家利,那才是增能、正能;反之,计个人利益、把个人利益置于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之上,那就是减能、负能。元代的马致远在《夜行船&拨不断》里写道:&利名竭,是非绝。红尘不向门前惹。&意思是不追名逐利,就会少纠缠,少烦恼。我再加一句:少烦恼则多快乐,多快乐则多长寿。人会因为把私利看轻而无忧,会因为把私利看淡而幸福。
  山有高度,水有深度。价值观是分层次的。价值观的更高境界是为了民众的利益可以牺牲个人的利益,乃至宝贵的生命。比如我们所敬仰的先烈,他们就是当今价值观的英勇化身和光辉典范。当然,从现实出发,今天还不能要求所有的人都做到这一点。但是,他们无论如何都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学习的榜样。&
个体化背景下利益和价值的整合
□何平立,上海政法学院应用社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个体化&(Individualization)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特征。当代中国社会正处于从&总体性社会&(Totalitarian Society)向&个体性社会&(Individualized Society)变迁时期,关注从传统社会组织与经济组织束缚中解放出来的个体(如农民工、个体户、经纪人、企业主等自由职业者)以及中产阶层的利益和价值取向,关注个体化发展日益挑战传统的社会整合力,乃是社会和谐、稳定之迫切要求。
  当前中国社会关系问题的本质是个体化进程中的内在矛盾性问题,而转型和改革的本质则是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与利益格局的重塑。然而,现阶段发展不平衡导致的利益分化与冲突日益尖锐,利益结构的固化趋势已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复杂困境和巨大风险,也即当前社会的个体化趋势与利益博弈已使和谐社会的构建面临着重大挑战。
  利益是一个动态的历史的概念,其核心是经济关系,但本质属于社会关系范畴。从某种视角而论,利益是个体需求基于社会生活而产生的个体之间、群体之间以及个体与群体之间的社会关系。这正如马克思所指出:利益是&把人和社会连接起来的唯一纽带&[1]。当前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个体生活方式越来越个性化,人的个性发展的不平衡性导致风险的产生。同时,市场经济又将人从政治为导向的社会体系中解脱出来,自主选择行为方式追求利益成为人的权利。这为人的个性发展留下了充分的空间,但也带来个性风险。因此,个体化发展是利益主体多元化的最重要原因之一,而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矛盾尖锐化与利益关系复杂化日益凸显,以致民众维权大多集中于具体的民生问题。这不仅导致社会价值失范,破坏了社会合作的前提和基础,而且利益失衡正在减弱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和对改革的认同,利益冲突也给社会稳定带来新的难题。此外社会结构失衡和不平等酿成&逆向标签化&(如富二代、官二代、星二代等),导致社会心态越来越以&怨恨式批评&的方式表达出来,使体制、制度与社会秩序遇到尖锐的挑战。这其中重要原因就是我们对个体化发展,在思想观念与制度上都准备不足。
  贝克在《风险社会》中指出,价值冲突是风险社会的最大风险。价值冲突的基本原因是价值多元化。一方面,价值多元化的社会基础在于现实生活中利益主体多样性、复杂性导致的价值取向的多向度态势;尤其是市场经济推动下,这种发展趋势更明显,市场体制下的利益追求正不断引导人们自发地接受个人本位的价值取向。另一方面,社会个体化趋势,崇尚自由个性、以自我为中心的行为模式,也凸显了价值取向多元化。马克思主义认为利益是价值和思想的基础。因此,利益关系的和谐决定着人们的社会共识和价值认同。当前在社会转型中,因为体制性、制度性、结构性的问题与意识形态的矛盾,一方面在个别利益、特殊利益与一般利益、共同利益等利益关系上,人们缺乏正确的认识,造成价值取向上的偏差与失范;另一方面,人的价值内容的扩展也引起物质追求与精神追求的冲突,以及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割裂。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就曾指出,任何社会都不可回避的问题&是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个人要求和社会要求之间的关系&[2]。
  只谈价值不讲利益是空中楼阁,而只讲利益不谈价值是无本之木。我们要在个体化变迁中理顺利益和价值关系从而规避和化解社会风险,必须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必须在意识形态和思维观念中树立辩证统一的利益观。&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现代社会发展使人们呈现多元的利益诉求,个体的利益、权利、尊严彰显以及自主自强成为众多社会成员的价值取向。这相较于传统社会或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重精神轻物质、重集体轻个人、重人的社会性轻人的个人价值等观念,应是社会历史进步和观念更新。缺乏功利考虑和人文关怀的社会,并非就是完美的道德社会;缺乏对个体权利的尊重,公共利益不仅会缺少现实内涵,而且也会失去正当性基础。正如马克思认为:&共同利益不是仅仅作为一种&普遍的东西&存在于观念中,而是首先作为彼此分工的个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存在于现实中。&因此,对于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应有辩证统一的新认识,须在思维模式中构建顺应现实社会发展情境的和谐利益秩序。
  第二,必须注重社会发展的价值排序。价值排序就是在社会生活实践中存在着利益主体多元化导致价值多元化态势时,当面临价值理念和原则的冲突时,究竟何者居于相对优势的位置,我们应作出必要的排序、甄别和取舍,以确立对哪些价值&优先性选择&。价值排序的不同,不仅会产生不同的社会行为模式,而且还会对社会风尚、社会发展的方向性和目的性产生重大影响。
  恩格斯曾指出:&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因此,价值观是有历史性、具体性的。每一个社会的不同发展阶段,都会有不同的价值理念(如一元与多元、公平与效率、自由与平等)去充当社会整合的精神纽带,保证理性发展与形成社会共识。在价值观领域利他和利己总是并存,我们应该以&正确理解利益&的原则进行理性的排序、整合与选择,既要充分理解和尊重价值的个性化需求,协调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的关系,又要朝向价值共同体的构建而积极努力。我们必须确立符合社会发展情境和条件的正义价值,来统摄、倡导人们对利益的合法追求,唯此,政治道德的价值实践才能真正展现对民生幸福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自觉。价值排序不仅是当前中国社会发展迫切的理论呼唤,是社会科学研究最为紧迫的中心课题,而且是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行为复杂化的社会发展中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基础。
  第三,以制度规范与引导利益诉求和价值取向。制度是社会秩序的核心。诺斯认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的个人利益行为。&而亨廷顿则指出:&创造政治制度的能力,也就是创造公共利益的能力。&因此,在社会发展个体化趋势中,正确的观念与路径选择不是避免利益矛盾与冲突,而是应将其纳入法律制度的轨道,进行充分、公正的利益博弈,这才能体现法律制度的力量。为此,必须构建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健全畅通利益表达、参与机制和协商机制,强化利益约束机制,完善利益矛盾的化解机制和社会福利与保障机制等。从而促使具有主体、权利、法治、平等、契约等意识的市场经济,真正成为参与其中的公民的&民主操练场&,进而通过利益认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认同。
  当前在制度构建中必须关注两个层面:一是破除体制障碍,推动构建一个具有包容性、能够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经济和政治体制;二是在加强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建设之际,必须民主、科学决策,必须评估公共政策的道德价值和影响。
  第四,积极构建利益和价值整合的公民文化。&健全和稳定的现代民主不仅依赖于其&基本结构&的正义,而且还依赖于其公民的品性与态度。&因此,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公民社会(并非与国家二元对立)是当前社会个体化趋势的当务之急。中国国情下的公民社会建设,不仅需要权利的法制保障和市场经济形态支持,而且需要一定的社会与政治前提条件。公民社会本质上意味着一种合作式的生活方式。在这种公民相互交往、联系、组织的具有公共理性的生活方式中形成的公民文化,有利于引导与规范公民的社会行动,使其明确认识到公民应是权利和义务责任的结合体、统一体。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文化是制度之母&;二是以公民文化推动新时代的价值启蒙,塑造现代公民人格,使民众真正认识到个体权利是镶嵌在整个权利体系之中的,而公共利益也并非脱离个体利益的抽象之物。这不仅是社会共生、利益共享和公民自觉意识的思想理念,而且也是现代公共性的价值内涵和政治统治的合法性依据,是现代社会个体化趋势中利益整合在文化价值观上的必然要求,是传统文化与人格向&以人为本&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转换的关键枢纽。
[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0YJA810011)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2]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上海:上海三联书店,.
以利益导向促价值共识:社会转型新思维
□沈瑞英,上海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社会转型已进入以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和价值观念深刻变化为特征的时期。尤其是当前社会出现了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分配多样化、利益差距扩大化和利益关系复杂化等新特征,从根本而论,当代中国已进入一个利益分化和利益格局重构的时代。而这种分化与重构,不仅导致了价值取向多元化态势,而且由于利益分配、资源配置的不平衡导致了社会不公、引发了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如何协调利益关系,如何在利益共建共享这一关键共识下,构建和谐社会与实现&中国梦&,已是中国社会各领域聚焦的重大课题。
  一、物质利益:人民生活中最敏感的神经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重义轻利&的思想观念,如《论语》中孔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这往往使一个人的正常物质需求与感性欲望受到压抑。建国后长期以来,&利益&也常常作为一个贬义词,同人权、自由等被视为资产阶级的标志、口号。由于利益被政治化、意识形态化,其内涵、价值也遭到扭曲和庸俗化,尤其是个体利益被隐晦、忌讳。在社会生活政治化趋向和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指令性方式分配资源是经济生产与社会生活的主要方式,公有制和单位制基本上是唯一的利益源泉,从而规定了人们对单位和政府的依赖,以及约束了人们追求利益的目标和方式。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价值观念的开放,以及社会各利益群体矛盾与冲突的加剧,利益在思想市场中才寻找到地位,马克思主义利益理论以及国外思想界的利益理论也重新受到学者们的关注。
  马克思主义的利益理论主要包括几个层面的观点:(1)&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相关&[1];(2)&每一既定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利益&[2];(3)&&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3];(4)&政治权力不过是用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手段&[4]。从这些观点考量,马克思主义理论正确地阐释了利益的本质、特征和历史作用。其不仅指出了追求利益是人们一切社会活动的动因,而且阐明了利益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核心,利益是思想的基础。
  列宁曾指出物质利益是&人民生活中最敏感的神经&。从一方面而论,社会利益分化组合是一种社会发展的客观现象,其合理分化有利于社会结构的现代化。从另一方面而论,社会利益过度分化则会削弱执政党的合法性和道德基础,会损害改革进步的社会认同和价值共识,会危及社会稳定发展。中国现阶段社会矛盾的本质特征是民生问题,不断激发的社会群体性事件和公民权利维护也都集中在具体的民生问题,如收入分配、劳动条件、公共服务、征地拆迁补偿、农民工待遇、环境保护等问题。因此执政党和政府如何化&民怨&为&民愿&,是检验其执政能力的试金石,也是提炼与升华其执政能力的&炼金炉&。
  当前改革发展的最重要问题就是协调、平衡社会利益。尽管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还要困难,但是再好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如果不触动现有的利益分配格局、不打破利益垄断造成的社会两极分化的困境,都是缺乏政治道德的,都是不可能维护社会稳定的。这正如著名行政学家戴维&K.哈特所言:&公共行政并非一项专业技能,而是一种社会实践道德的形式。&
  二、社会公平:利益协调的价值取向
  从一种视角而论,民主并非全由素质决定,民主价值也体现了一种利益关系;说到底,民主是一种利益协调的关系。正如胡锦涛同志指出:&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
  利益是满足人们自身需求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之和。因此,利益也是价值的尺度,是思想的基础,是意识形态发展的逻辑起点;利益不仅是经济性、物质性的,也包括名誉、自尊、友情等心理的、精神的需求。马克思就曾指出:&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简单些说,人们的意识是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和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的,这一点难道需要有什么特别的深奥思想才能了解吗?&[5]所以,社会存在和利益关系决定着社会的价值取向和意识形态。
  社会公正是协调利益关系的价值取向,而利益均衡与和谐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2013年英国莱斯特大学等机构进行的&全球幸福感指数&调研显示,北欧国家幸福感指数皆名列前茅。其中名列第一的丹麦,人们相互信任指数高达89%,诚信度世界第一、全球清廉指数最高、腐败指数最低,公民信任政府。这不仅是因为幸福源于信任,而且是良性的法治体系、良好的教育体系、社会福利保障和均衡的公共服务托起了社会诚信和政府公信力。当前转型期中国的社会矛盾主要是利益群体间的矛盾与冲突(如劳资冲突、官民冲突、城乡二元结构冲突和既得利益集团问题等)。尤其是行政权力对市场的渗透、干涉,以致市场经济负面效应与体制弊端和制度供给不足相互混杂,酿成了市场不正当竞争、资源配置不公平、市场机会不平等,以及社会分配不公正、特殊利益集团坐大、社会道德危机、腐败现象蔓延、政府公信力滑坡等。这不仅使社会利益矛盾凸显、利益分化与冲突扩大,而且导致市场释放出来的追求利益的能量无法疏导、整合到新的社会经济秩序中。这在当前转型期社会思想显现多元、多变的现状下,势必引起人们的价值选择、价值观紊乱与迷失。
  如樊浩等著《中国大众意识形态报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中对新兴社会群体的思想取向的调研数据显示:在影响人们思想的因素问题上,31%的人认为是自己的需要和利益,20%的人认为是社会现实;对共产党的代表性问题,43%的人认为是代表了工人、农民、知识分子,33%的人认为是代表了特权阶层,31%的人认为是代表了富人集团,6%的人认为谁都代表不了;在阻碍人们确立社会主义信念的最主要因素问题上,53%的人认为党内腐败现象严重,37%的人认为现实生活中两极分化严重,16%的人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在理论上认识不清楚;对于党根治腐败、实现党风根本好转的问题,68%的人表示信心不足,11%的人表示没有信心,只有21%的人表示坚信;在对现在领导干部当官主要目的的看法问题上,39%的人认为是成就个人功名,44%的人认为是以权谋私,为自己捞好处。已有多项民调显示,权力腐败导致的价值扭曲是最严重的。因为权力腐败既损害公共利益、社会利益,又损害了个体利益。其不仅使人们心理与行为扭曲、畸形、价值评判异化,而且颠覆了意识形态、造成信仰危机。在执政党的意识形态构建中,干部的政治道德是全社会的一种价值导向。政治路线确定后,干部是决定的因素;领导干部应是行为表率、道德模范和正确的化身。然而层出不穷的权力腐败却对之起到了颠覆作用,污染了政治生态环境。所以,权力腐败正是当下学者所诟病的社会&溃败&、&焦虑&和&戾气&的主要污染源头。
  三、利益导向:社会转型新思维
   &&思想&一旦离开了&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在社会现实中,无论个体还是群体,他们的动机、行为和思想皆可从利益追求中找到合理解释和深层蕴涵。那么,社会如何从利益认同达到价值共识并实现社会和谐目标,我们认为关键有两方面:
  第一,在意识形态构建上,要超越传统单一价值导向的模式,树立利益导向的重要地位。马克思指出:&正确理解的利益是整个道德的基础。&而哈贝马斯在《合法性危机》一书中认为:市场经济社会&用利益导向行为取代了价值导向行为&,追求与实现利益是得到社会价值认可的。在社会生活领域,利益总是战胜原则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市场决定性作用的新提法,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以利益驱动作为社会发展主要杠杆,以利益为逻辑起点,以正确的利益导向,确立社会新思维,对维护和保持社会稳定具有关键作用,也是&刚性稳定&转向&韧性稳定&的枢纽。换言之,于正确、合理的利益导向中凝炼成的价值观,方是社会共识的基石。
  当前中国的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其关键在于如何冲破思想观念障碍和突破利益固化藩篱。然而,当前新兴群体生存、活动与发展的主要领域,以及价值观所依附的经济基础主要是市场社会,权力对市场的侵蚀以及市场体制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问题,必然极大地损害他们的利益诉求和价值认同,阻碍他们的发育、发展。所以,当下利益秩序是社会秩序的关键,协调利益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之关键,正确的利益导向(或称权益导向)是达成社会共识和价值认同的必要前提。当前改革关键是要向体制外释放利益,这既要触动现有的既得利益,又要尽快形成跟改革发展一致的新利益。只有在正确的利益导向观念中形成制度创新和安排,培养新利益突破旧的利益格局,才能确保改革的新成果。这不仅使公众能从对政府信任中获得合理的&利益预期&,而且新的利益力量越强大,改革就越难逆转。我们只能在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利益共建共享的发展思路下,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新的利益关系、利益心理和利益秩序,使体现民主与法治、健康运行的市场经济,成为孕育、培养新兴群体公民意识这一价值共同体的温床和土壤,使他们真正认同和拥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第二,构建公平正义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创造与维护公共价值。近年来有学者称当前社会转型已从利益分化进入&利益博弈&的年代。然而对于公平、公正的利益博弈,我们不仅缺乏思想和制度上的必要准备,而且面对权力市场化与市场权力化的局面,我们的改革也是步履维艰。这里有三个特征:一是在行政权力配置社会资源的状况下,政府成为利益主体;二是各利益主体争取利益能力有强弱、不平衡;三是政策诉求与部分利益主体诉求不一致引发的冲突。这不仅导致利益博弈畸形,而且也引起社会分化扩大和社会风险增长。因此,在当前深化改革中,我们必须针对社会利益矛盾凸显的体制和制度原因,实行利益有效整合与利益结构合理化;以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构建公平、公正的利益协调机制(包括完善的利益分配、表达、保障、冲突调节等各种机制),健全维护与保障社会权利和公民权利的制度机制。
  当前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和谐,达到价值共识,关键是实现利益认同。而要实现利益认同,就必须切实有效地实现政策和制度正义,去构建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利益关系格局。戴维&伊斯顿曾指出:公共政策是对全社会的价值作权威性的分配。而马克&沃伦则认为:&制度代表和体现着某种价值观,而且为对这些价值观的忠诚和向这些价值观的靠拢提供了激励和合理证明。&因而价值共识不是空中楼阁、镜花水月,为了维持与保持社会稳定,就必须真正理解利益与价值的辩证关系。执政党与政府要创造和维护公共价值,首先必须确保推行的公共政策和制度体现公平正义,必须通过政府的行为以及和公众的互动过程具体展现公平正义。其次,政府要想获得社会信任,就必须适应公共治理环境的发展变化,对政府职能、公共服务理念和能力不断改革创新,不断创造公共价值。最后,只有在制度层面上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才能实现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只有积极努力践行建立在利益和谐基础上的公共价值,才会达成社会的价值认同和共识。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82.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违法的正义&暴力观对群体性事件的影响
□王国勤,浙江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部副教授、博士 &
& & 近年来中国发生了大量群体性事件,且很多事件伴随着不同程度的集体暴力。其中一个常见的&悖论&现象是,行动者(以一般群众为主)在参与集体暴力时,承认他们的暴力行动是违背法律的,但同时又强调这种暴力行动是&正当的&或&正义的&。这使得事件中的施暴者即使被依法逮捕或被判刑,往往并不被周围群众视为&罪犯&,反而常常被颂为&仗义者&或&英雄&。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违背法律的正义&观念在群体性事件中相当普遍,甚至是激发众多集体暴力的重要价值动力。因此,有必要对这种群体性事件行动者所普遍信奉的&暴力观&的具有内容、运作机制和形成机制进行研究,为研究群体性事件中的价值观念与暴力行动之间的互动关系提供一个路径。
  一、群体性事件中&暴力观&的核心内容及其话语形式。这种&暴力观&的核心内容是&暴力私力救济&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暴力私力救济&是指社会中的弱者在利益受到强者(政府、官员、富豪或其他强势力量)的侵害并且得不到及时、适当的救济时,采取暴力的方式去实施自我救济。这种&暴力观&作为一种社会意识而广泛存在,并是促成集体暴力发生的重要认知因素。这种&暴力观&有一套复杂和成熟的话语体系,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来自传统文化,如&替天行道&、&杀富济贫&等;第二来自革命文化,如&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杀了某某某,自有后来人&等;第三来自朴素的公正文化,如&罪有应得&、&讨说法&等。
  使集体暴力&正当化&的行为通常有一套有效激发人们愤恨情绪的策略。即一方面&严重化&自身所受的委屈或不公正的对待,另一方面是&妖魔化&地方政府或地方干部。由于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仇富&、&仇官&、&仇警&以及一系列仇视&特权&的社会情绪,这种策略可以有效地激起群众的不满情绪,并会迅速动员起利益相关者以及大量无直接利益相关者。这种情绪的集体宣泄容易促使边界激活机制发生作用从而导致伴随大量暴力行动的&泄愤&事件。
  二、&违法的正义&暴力观在群体性事件中对群体暴力的影响。这种&暴力观&作为一种观念因素,类似于戴维&A.斯诺(David A.Snow)在社会运动微观动员过程分析中所使用的&框架&(Frame)概念,即一种能帮助人们认知、理解和标记周围所发生事物的解读范式。这里所描述的 &暴力观&也起到了一种&框架整合&(Frame alignment)的作用,即通过集体行动目标和策略的转换,把参与者意识形态、目标和价值与动员对象的利益和怨恨联系起来。
   &框架整合&不会单独发挥作用,一定是与特定的结构性因素和诱发性事件结合起来发挥作用的。就本文所探讨的群体性事件而言,这种&暴力观&在不同结构条件下促成集体暴力发生的方式和过程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在利益诉求比较清晰或组织化程度较高的情况下,暴力通常是在利益和策略层面上被使用。这时暴力被看成是追求更多利益的工具,如&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博弈格局。第二,在利益冲突涉及情感冲突或身份认同冲突,或者组织化程度较低的情况下,暴力通常是在价值和意识形态层面上被使用。这时人们关心的问题不是输赢得失而是对错,哪怕使用暴力会给他们的利益带来一定的损害,如&讨说法&、&人挣一口气&等说辞常常被作为理据。第三,无论是具体的利益冲突还是抽象的情感或认同冲突,在临时聚集的组织化极差的情况下,暴力通常是在习惯和本能层面上被使用。这时人们依照内化的这种&暴力观&做出的几乎是本能性的反应,研究者们所关注的&情感和非理性&因素在集体暴力中的作用主要指这种情形。这三种类型更像是一个&暴力观&发生机制的理想类型划分,在某个具体的群体性事件中,往往可以看到这三种类型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区别在于哪种类型处于主导的地位。
  三、&违法的正义&暴力观的形成机制。这种&暴力观&作为合法化集体暴力的社会意识,也是通过政治社会化的过程得以形成和维持的。首先,崇尚&和合&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但是也有股暗流就是&暴力私力救济具有正当性和道义感&的小传统。这种小传统使得人们在处理冲突的时候,容易陷于&暴力最强者说了算&的思维,特别赋予弱者采取暴力手段的合法性和正义感。这个历史传统在中国相当悠久,甚至形成了一套极具普遍性和影响力的&传统话语&,例如&替天行道&、&杀富济贫&等。中国流传甚广的传统侠义小说,鲜有对暴力合法性的反思。大家耳熟能详的古代四大古典小说中,有三部主题均涉及具有&正当性&或&道义感&的暴力。这也反映了赢者全赢、输者全输的零和博弈思维方式,长期影响着中国解决政治和社会冲突的特点,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冲突双方向制度性妥协的转变。当前在涉及到利益冲突和博弈的时候,政府、企业和老百姓也常常陷入到这种零和博弈的思维方式之中。讲究&我得就是你失,我失就是你得&,结果谁也不服谁,缺乏妥协、理性谈判。
  其次,在革命时期形成的一套&革命话语&,例如&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杀了某某某,自有后来人&等,也不同程度地构成一种社会意识,甚至成为某些群体性事件中的&暴力观&的一个来源。在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段时期,依然是主流文艺作品的主要话语。到了构建和谐社会是主旋律的今天,同样题材和主题的影视作品仍然比较常见。这也提出一个新的课题,一方面当然要牢记先辈们为祖国的独立和繁荣所付出的艰苦卓绝的努力和巨大的牺牲;另一方面需要探讨这种缅怀怎样与改革开放30多年来所形成的政治文明相互契合、相互佐证。在现阶段,承认每个公民都有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而且利益是多元化的,需要通过妥协谈判和法治的方式来解决利益冲突,私人暴力救济应该不再具有解决冲突的合法性。
  再次,日常生活中的&暴力经验&和一些朴素的&正义话语&,如&罪有应得&、&讨说法&等,也构成&暴力私力救济&合法性的一个重要来源,很大程度上融入到群体性事件的暴力观念中。中国仍然是个家庭暴力发生率比较高的国家。较多的家庭暴力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成长期孩子的心态,不仅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也增加了他们成年后使用暴力解决冲突的可能性。中国人口基数大,所占比例并不一定很大的社会暴力事件,通过媒体的集中报道,也会很大程度上影响人们对社会暴力的感知。发挥着类似作用的还有很多具有暴力色彩的日常用语,例如&你这个杀千刀的&、&该死的&等等。
  四、如何消解导致&暴力私力救济&观念合理化的结构性条件。对一个普通民众来说,其童年、青春期和成年各个时期,均会通过上述的各种载体和形式受到这种社会意识的灌输或影响。鉴于此,需要重新审视建国以来政治社会化的内容、形式、机制及其所建构的复杂的政治文化;需要从这些层面去探讨如何减少或消弭集体暴力、如何构建和谐社会等。一方面要大力弘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需要的观念、价值和思维方式,这涉及到公民的教育、模仿、专业训练和实践的各个环节,需要包括家庭、学校、同辈群体、工作场所、生活环境、社会政治组织和大众传媒等一系列的个人、群体和机构的参与;另一方面,通过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生、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建设,来消除导致&暴力私力救济&观念合理化的结构性条件,在发展中更加注重民生问题,鼓励合法公民组织的发展,健全代议制度,健全有权威的司法制度和以司法调解为主导的多元化利益协调机制等。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防范和化解群体性事件中暴力因素对策研究&(11CZZ025)的研究成果。]
更加公平的社保制度是社会的稳定器
□李青,中共安庆市委党校副教授
  现代社会的长治久安,需要社会保障作为牢固的制度支柱。而这种社会保障能否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石,关键是其制度背后是否贯穿了公平的价值理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把公平性作为建立健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理念,才能真正发挥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稳定器&和安全网作用。
&   一、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制度支柱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它的产生和发展首先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德国率先实施一系列社会保险制度,被认为是&一种消除革命的投资&。&铁血宰相&俾斯麦敏锐地认识到,&一个期待养老金的人是最安分守己的,也是最容易被统治的&。美国1935年颁布《社会保障法》,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是要解决经济危机所造成的社会不稳定问题。二战后,福利国家&促进福利制度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是当局促进国家稳定的愿望&。[1]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之所以能够维护社会稳定,不仅仅在于它能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还在于它将公平作为核心价值诉求,渗透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之中。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都经历了一个从选择性转变为普遍性的过程,形成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几乎所有公民都成为保障的对象,都能享受国家提供的各种社会保障服务。法国有99%的人口被纳入社会保障体制;在福利国家瑞典,不仅包括所有瑞典公民,而且包括生活在瑞典的外国公民都享有高水平的保障;即使是在奉行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政策的美国也建立了比较全面的、多样化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项目多达300多个。[2]社会保障已经从单纯的物质生活保障演变为公民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所保障的是全体社会成员平等的生存和发展权,从而在很大程度上缓和了劳资关系和社会矛盾。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还是国家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和利益平衡的重要机制。它通过国家立法,以税费征收及福利待遇发放的方式实现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使社会财富在富人和穷人之间、在职者和失业者之间、健康者和病残者之间、工作者和退休者之间进行适当转移,通过社会成员的互助共济、风险共担,弥补了市场竞争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调节了社会成员因个人的资源禀赋差异以及机会不平等造成的收入差距,促进了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在美国中下层家庭的总收入中,通过各种社会保障项目得到的津贴和补助所占比重达30%~50%,以社会保障津贴或补助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家庭,占整个社会家庭总数的14%。[2]在英国,经过社会保障的再分配调节,占总人口20%的高收入家庭与占总人口20%的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差距倍数由16.8倍降低到3.8倍。[3]社会保障通过财富的再分配,改善中下层群众的生活条件,缩小贫富差距,从而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增进社会团结。
& & 二、社保不公给社会稳定带来严峻挑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迅速推进,一个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然而,由于采取试点先行、分类建制、逐步推进的渐进改革道路,造成了制度的&多轨制&、&碎片化&,全国还有一些人群未被纳入制度之中,部分保障项目覆盖面较窄,城乡、地区、群体之间的差距较大。这些制度的不公平现象,导致当前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没有很好地起到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反而成为引发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
  1.低收入阶层的生存发展权不能有效保障,加剧了社会冲突。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按照不同人群进行不同的制度设计,无论我们从哪个立场来分析,都不能否认一个事实,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保强弃弱的制度。[4] 政府为贫困人口、老年人、残疾人和失业者等弱势群体提供的社会保障资源有限,一些基本的保障措施远远不能满足他们的需要,很多个体私营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仍然游离于制度之外。这些低收入阶层生存发展权不能得到有效保障,沦为社会边缘群体,滋生出强烈的不满情绪和不公平感,常常引发公开的利益冲突,一些恶性犯罪和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时常发生。日,69岁的湖南农民付达信持刀在北京站广场抢劫,目的竟是为了&入狱养老&;近年来连续发生的暴力伤医案震惊全国。我们在谴责和打击这些犯罪行为的同时也必须看到,这些极端事件背后的确存在着社会保障制度的严重缺陷,一些最需要保障的人群往往被排除在制度之外,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尚未缓解。
  2.社会保障制度的再分配功能不断弱化,激化了社会矛盾。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资源配置失衡与权益不公,极大地弱化了制度的再分配功能,甚至出现资源逆向转移的趋势。个体私企职工、农民工、农民、失业人员这些社会的弱势群体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处于不利地位,贫富差距在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中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扩大了。例如,现在一次分配后城乡之间的差距约为3.1∶1,经过社会保障和各种公共服务的转移之后,竟扩大到5~6倍。[5]社保不公现象已成为当前社会分配不公的突出问题,也成为舆论争议的焦点。年,社会保障连续4年成为&两会&前夕人民网调查排名第一的最受群众关注的问题。无论是广泛的网络民意,还是不断发生的群体性事件,都暴露出人民群众对当前社会分配不公的强烈不满,在群众中出现的仇富、仇官现象和&群体性怨恨&心态,无疑是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
  3.社会保障制度长期不能定型,影响政府公信力。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在政府的主导下推行的,制度的不公平现象使一些改革目标长期不能实现。2008年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社会反响强烈,截至目前大多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困难重重,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的养老&双轨制&问题广受诟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空账&规模不断扩大,背离了部分积累制的改革目标;为应对人口老龄化而提出的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引发群众的普通不安与焦虑,反对声音不断。这些都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缺少信心,伤害了人民群众对改革的信任与支持,致使社会保障制度长期不能定型,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不利于社会和谐与政治安定。日至日,中国青年报舆情监测室分析与&养老&有关的舆情信息结果显示,41.3%的网民对当下养老金多轨制表示不满,25.5%的网民认为解决我国养老困境还任重道远。
&   三、建立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
  首先要坚持公平价值理念,强化政府的社会保障责任。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基本价值取向。我国已进入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市场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就业多元化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公平性诉求越来越强烈,对作为基本民生的社会保障的期望越来越高。建立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让全体人民普遍享有社会保障是政府的重要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之一,必须坚持公平价值理念,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整合,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政府要用维护公平的实际行动来赢得人民群众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
  其次要建立起真正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制度,构建完整严密的安全网。实行全民参保登记制度,运用激励约束机制,使所有城乡居民都能参加社会保障制度,重点要推进个体私企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统筹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将贫困人口纳入统一的社会救助网,建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相互衔接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大力发展公共卫生、教育、老年服务等社会福利事业,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高水平的社会福利服务。通过发展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全体人民构建完整严密的安全网,消除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给全社会以稳定、可靠的保障预期,促进社会公平。
  再次要全面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养老、医疗、社会救助制度,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大对农村地区、尤其是老少边穷地区的财政投入,提高农村居民的保障水平。在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的基础上,建立各级政府合理分担社会保障财政支出责任机制,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的社会保障扶持政策;打破地区利益格局,完善社会保险跨地区转移接续政策,提高各项社会保险的统筹层次,合理解决地区间社会保障负担和待遇差距问题。加快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制度;规范垄断行业职工的福利待遇,提高国有企业上缴利润的比例,消除社会反映突出的&双轨制&、&待遇差&的矛盾。通过建立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缩小城乡、区域、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让发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3JD710064)、安徽省思想政治教育工程项目(SZKJSC7-7)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安东尼&吉登斯.超越左与右&&激进政治的未来.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吕学静.现代各国社会保障制度.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6:38.
[3]王燕楠等.英国社会保障制度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对我国的启示.社会保障研究,2009(1).
[4]吴鹏森.论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理念的演变与创新.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
[5]宋晓梧:收入分配是改革重大问题.经济参考报,.
腐败是危害社会稳定的毒瘤
&&国外若干典型案例剖析
□周敬青,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党史党建部副主任、政党研究所副所长、教授、博士
  腐败往往是引发社会动乱,进而造成执政党衰亡、政权更替的酵母和催化剂。&苏东剧变&、&颜色革命&、南亚北非政权动荡等殷鉴不远:腐败造成社会价值观念扭曲变异,执政党和政府失去民众的信任和支持,执政根基动摇乃至瓦解;腐败导致执政党的执政价值理念的扭曲错位,党政不分,以党代政,执政能力低下;腐败致使社会利益分配不公、贫富分化严重,进而形成既得利益集团,阻挠社会变革,执政党和政权变质。最终,腐败使社会矛盾不断累积并激化,并以社会动乱的形态表现出来,其矛头直指执政党及其国家政权,使其在巨大的社会压力之下陷入衰败的绝境。
  腐败导致社会价值观念扭曲变异,社会公平正义不彰,执政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下降,贪腐文化盛行,社会风气恶化,民心流失。
  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平的协调互动、平衡发展,是实现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发展的必要条件。腐败导致权力寻租现象蔓延丛生,社会公平正义不彰。腐败之风盛行成为社会的一种生活方式。人们日常生活中很多与政府打交道的行为,都需要通过拉关系、走后门、行贿受贿才能实现;贪污贿赂、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现象,在权力精英和资本精英之间更是常有发生。&如果升学、考公务员、办企业、上项目、晋级、买房子、找工作、演出、出国等各种机会都要靠关系、搞门道,有背景的就能得到更多照顾,没有背景的再有本事也无法出头,就会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1]特权和腐败现象长期积累,就会造成社会公平正义缺失、社会风气恶化、民众对政党失去信任。民心流失是最可怕的流失,动摇的是执政党的立身之本和国家政权稳固的根基。无论是&苏东剧变&、独联体国家发生的&颜色革命&,还是北非西亚有关国家的政权非正常的更替,其根本原因都是由于执政党和当权者的腐败,导致其失去民心、缺乏号召力,执政党和国家政权已无法取信于民众,更无法引导、管理民众。
  社会公平正义缺失,民众不满加剧,社会两极分化严重,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中,民众对执政党和政府失去信任,社会矛盾日益激化,成为北非西亚有关国家政权更迭的重要导火索。例如,社会动乱爆发前几年埃及人均GDP曾与中国相近,但埃及人的平均生活水平和中国人相比差得比较远,处于贫困线以下的人一天的生活费只有1.5~2美元。2011年初,金融危机的爆发恶化了埃及的经济形势,物价飞涨和严重失业等民生问题随即出现。据媒体报道,穆巴拉克家族估计有高达400亿至700亿美元之间的资产。[2]穆巴拉克家族的腐败,自然也导致了埃及整个党政体系的腐败。在穆巴拉克下台之后,民族民主党的前总书记、组织书记和前政府总理及内政、财政等多名部长也因腐败而接受调查。据半岛电视台披露,埃及民族民主党前组织书记家产30亿美元,前住房部长为17亿美元,前旅游部长为22亿美元,前商业部长为20亿美元,前内政部长为14亿美元。[3]底层民众等社会弱势群体的艰难度日与上层统治者的奢靡生活形成了鲜明对比,社会不公平所带来的问题又影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民众爆发争取民主、自由的革命,又进一步引发社会秩序混乱和动荡,经济发展停滞甚至倒退。
  腐败往往导致党政不分,以党代政,执政党的执政价值理念发生扭曲错位,国家治理体系混乱和治理能力低下,国家积贫积弱,百姓民不聊生。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体现现代社会的价值和特点,满足时代的要求,价值取向强调民主观、社会观和法治观,强调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国家治理者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制度治理国家,社会主体能够积极、有效地参与到国家治理的过程中,最终达到政党、政府、社会三者良性互动的善治效果。而政治体制的腐败,执政党执政的价值理念不科学,是国家治理体系混乱和治理能力低下的主要原因。
  苏联共产党在国家治理模式上出现了党政不分和以党代政的现象。党揽权过多,作为国家组织和权力机关的苏维埃远未发挥政治功能,实际上成了只是通过党的决议、把党的决议变成国家法令的表决机器,党的机关实际上取代了政府行政机关和经济管理机关的大部分职权。苏共对政府的领导并不只是停留在大政方针上的总的宏观性的领导,它还拥有自成体系的堪称完整而庞大的组织机构,拥有具体而微观的管理职能。苏共实际上就是政府,如:党的机关按照生产原则而设立;生产多少粮食、蔬菜等许多细节问题都由党中央、政治局讨论、定夺。
  在埃及穆巴拉克时代,从执政党与国家权力的关系来看,由于执政党长期处于绝对优势的地位,执政党和国家政权在人员构成、权力运行以及政策导向等方面出现了趋同,逐步形成了党政一体化的格局。首先是执政党和国家政权在组织上的一体化。从最高领导人到基层组织,党的组织与国家机构相互交错。执政党除了分布全国的横向组织结构外,还有与内阁平行的组织结构和专门委员会,许多官员一身二任,同时在党和政府担任职务。政府的绝大多数部长,都是民族民主党党员,穆巴拉克也同时兼任民族民主党主席。其次是执政党和国家在政治和政策上的一体化。分析一下民族民主党的竞选纲领、各种政策声明与总统的讲话和政府的政策,就会发现二者并无区别。1980年、1983年、1986年、1989年和1992年党的代表大会,也没有对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作出区分。反之,也可以把穆巴拉克总统的演讲视为党的政治主张。党致力于不断地适应并围绕总统的指示和政策运行,成为支持总统和政府政策的政府党。[4]
  腐败使利益分配的天平发生倾斜,既得利益集团一旦形成,便会阻挠社会变革,漠视公民权利,导致政权发生质变。
  利益分配公平,民众则生活幸福,国家繁荣昌盛,执政党执政稳如磐石;利益分配不公导致既得利益集团形成,百姓则民不聊生,国家往往积贫积弱,执政党执政根基动摇。
  苏共腐败及特权阶层的形成,在党内形成了既得利益集团,他们实际上反对进行有损自己利益的任何实质性的改革,成为改革的坚决反对者,而更希望通过国体的变更实现既得利益的合法化,最终导致执政党垮台,国家解体。苏共领导层中&自我政变&的发展程度是十分可怕的,这就是:&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的外衣已经成为他们的束缚,不便于他们放手、放心地去侵吞社会财富。他们已经不满足于能够贪污腐化,以权谋私的事实制度,而要通过社会政治制度的公开变更,来从法律上承认他们所取得的东西,这样就能够名正言顺地传给子孙。&[5]因此,苏共的垮台,在很大程度上是苏联既得利益集团的&自我政变&,是为了使他们长期以来通过不合法、不正当手段占有的社会财富和各种权益合法化。据统计,苏共垮台后,最大的赢家,不是持不同政见者,也不是黑市倒爷,3/4的所谓新俄罗斯政府官员和2/3的富翁是原来苏共各级组织的官员。可以说,搞垮苏共的主要力量不是反共分子,而是苏共党内的腐败分子。
   年独联体地区格鲁吉亚、乌克兰和吉尔吉斯斯坦三国所发生的三次重大政治事变,被称为所谓经典的&颜色革命&。格鲁吉亚、乌克兰和吉尔吉斯斯坦三国都是联合国公布的世界各国腐败排行榜上名列前茅的国家,贪官污吏、暴发户和资本新贵相互勾结,掠夺人民财产,剥削人民,造成严重两极分化。格鲁吉亚1.5%的人控制着60%以上的国家财富。民众对当局极为不满,把希望寄托在政权更迭上。调查显示乌克兰50%的人认为国家是由腐败官吏和黑手党共同掌管,仅2%的人认为执政当局能治理腐败,74%的人认为政权本身的腐败已不能自我清除。正是执政党的腐败推动了反对党的产生、发展与壮大,也成了美国等西方国家颠覆政权的突破口。[6]
  西亚北非许多国家发生政局动荡前,多数是政治强人长期执政,少数人独占国家经济发展成果,大部分民众没有或很少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既得利益集团变相绑架了国家和民族的命运,引起了社会强烈不满。在这些国家的领导人中,如卡扎菲、穆巴拉克、本&阿里曾经长期是国家的世俗领导及精神领袖,在实现国家与民族独立等方面做出过重大贡献,对本国产生重大影响。这些领袖们基本上都是长期执政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以上,积累了巨额的家族财产。政治强人长期执政必然会导致既得利益集团不思改革,权力垄断,政治体制僵化。
  比如,突尼斯虽在1981年实行所谓改革,但是,一直执政的宪法联盟却从未真正给予其他政党参政的机会。埃及民族民主党执政32年,当局把宪法、反恐条例和紧急状态法当作&紧箍咒&,长期压制和排斥其他政治势力,造成民权虚无、政治体制僵化。1980 年 4 月,埃及总统萨达特越过人民议会,以&公民投票&的方式修改宪法,其中最重要的内容是增加第77条,规定总统任期 6 年且可以无限期重新当选,这在实际上确立了萨达特的终身总统地位。在1981年,萨达特遇袭身亡后,穆巴拉克成为这个修正案的直接受益人。穆巴拉克自1981年接任埃及总统后,于1987年、1993年、1999年和2005年连续四次高票当选。埃及在实质上形成了最高领袖的终身制。同时,为了保障家族政治统治力的延续,穆巴拉克还在政治上积极培养自己的嫡系接班人。2002年,民族民主党八大将其次子贾马勒&穆巴拉克升任为党的政策书记,之后又将其升任为党的副总书记兼政策书记,负责执政党政策的设计和实施,成为执掌党内大权的重要人物。
  腐败官员对民众的诉求视而不见,极端僵化的政治体制严重压制了民众的自由民主权利,民众在既有体制下找不到有效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种骂政党、怨社会、恨制度的不满情绪日积月累就会爆发游行示威,甚至革命,最终导致政权的崩溃。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腐败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借鉴&苏东剧变&、&颜色革命&、西亚北非政局动荡的经验教训,中国共产党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和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清除作风之弊、行为之垢,铲除腐败痼疾,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通过塑造清新的政风和社会风气,培育公平正义的价值观,推进执政党治党理政价值理念的科学化,提高政府和执政党的公信力,谋求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国家长治久安。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外执政党治党理政比较研究&(12&ZD078)、上海市&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创新研究基地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6.
[2]穆巴拉克家族的财富之谜.http://tv.cn/world/819.shtml.
[3]马晓霖.阿拉伯历史巨变的启示.中国&阿拉伯国家经贸论坛理论研讨会论文集,2011(第2辑).
[4]毕健康.当代埃及政治稳定问题研究(1971年至今).中国社会科学院2002年博士学位论文.
[5]黄苇町、王长江.从苏共垮台看腐败.理论前沿,1999(13).
[6]续安东.苏东剧变和颜色革命对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启示.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7(5).
刑罚福利主义不利于转型期的社会稳定
□汪明亮,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 西方特别是美国的犯罪治理实践表明,刑事政策的宽严取舍与社会稳定状况相关,社会相对稳定容易助推刑罚福利主义,形成轻缓的刑事政策;社会治安恶化则会导致刑罚福利主义衰弱,刑事政策日趋严厉。这说明,价值理念、刑事政策与社会稳定三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
& 自上世纪80年代始,西方刑罚福利主义思想对我国的刑事政策理论与实践的影响日益显现,进入新世纪以来,这种影响更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虽然近年来在日益严峻的犯罪现实面前,刑罚福利主义思潮有些收敛,但刑罚福利主义价值理念仍对我国当前的刑事政策有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并与我国传统的&治乱世需用重典&思想产生了一定的冲突。
& 一、西方刑罚福利主义兴衰与刑事政策转向
& 刑罚福利主义发源于1890年代,在年代发展最为蓬勃。刑罚福利主义结合了主张正当程序与合比例惩罚的自由主义的法律主义,以及信奉社会复归、福利与犯罪学专门知识的矫正主义,主张刑罚措施必须尽可能是复归式的介入,而非负面、应报的惩罚。换言之,对付犯罪的良方是实行福利介入而非施以严刑。
& 刑罚福利主义的实施是建立在一个社会相对稳定的历史时期:低犯罪率和高度非正式社会控制,家庭、邻里和社区行使的非正式社会控制支持了刑罚福利介入。在刑罚福利主义盛行时期,采取的是一种轻缓的刑事政策,以矫正、社会复归为刑罚目的,强调刑罚的人道性,注重保障犯罪人的权利,突出犯罪的社会原因等。
& 然而,自上世纪80年代以后,西方社会面临着高犯罪率、公众犯罪恐惧感强烈等社会不稳定现实,刑罚福利主义开始衰退,刑事政策也开始由轻缓转向严厉:淡化犯罪人的权利,以风险管理与保护社会为刑事政策目标,信奉排除性的正义模式;倡导一种国家与社会双本位的刑事政策主体地位,排除性社会控制措施日趋拓展,包容性社会控制措施日益多元;严刑峻法与表达式正义重现;政策的制定考虑公众的情绪;政策制定趋向政治化和民粹化;倡导控制主义犯罪学等。以美国为例,刑事政策严厉化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刑罚的目的愈来愈专注于惩罚、威慑罪犯,使之丧失重新犯罪的能力,而非改造自新,很多非暴力罪犯也被送进监狱;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受到限制,制定了预防性监禁法;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强制最低刑期判决、推定判决、量刑指南和&三振出局&等从严判决,限制假释委员会的酌情假释权;恢复了事实上本已停止执行的死刑等。
& 二、当前刑罚福利主义思想在理论与实务层面的表现
& 当前刑罚福利主义思想在理论层面的表现,一是强调社会复归思想,主流刑事法学者坚信刑罚的社会复归目的,强调刑罚的矫正功能。二是强调刑事政策的人权保障功能。绝大多数主流刑事法学者都强调,刑法、刑事诉讼法都是人权保障法,而这种人权保障主要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罪犯的人权保障。但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罪犯的人权的过分关注,必然会忽视被害人权利与社会和国家的利益。这种倾向在刑事政策研究中的具体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点:(1)强调罪刑法定原则的意义就在于限制国家权力,保护犯罪人的权利;(2)刑法教义学或教条学研究日趋繁荣,目的在于规范法官权力,保障犯罪人的权利。(3)强调程序正义而忽视实体正义,认为在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难以兼得时,应取程序正义而舍实体正义,这才是法律正义的表现。(4)倡导轻刑化,反对死刑、质疑&严打&的声音日益强烈。重大犯罪发生时被唤起的民愤与严惩情绪成了被指责的对象,极力鼓吹废除死刑,政府一旦发动对某类犯罪的&严打&,则群起攻之。三是强调犯罪形成的社会原因,几乎对所有的重大恶性刑事个案或类案的分析,都凸显其社会因素,过分渲染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要&合理组织对犯罪的反应&,主张尽量慎用刑罚、少用刑罚乃至不用刑罚,以犯罪人遭受必要和最小限度的损害为代价,达到最大限度地保护社会秩序和个人自由的目的。
& 当前刑罚福利主义思想在实务层面的表现包含立法、司法和行刑三个领域。受主流刑事法学者的影响,无论是立法、司法还是行刑中的诸多做法,都因应了刑罚福利主义的要求。刑事立法进一步强化对罪犯权利保障。1997年刑法典明确了罪刑法定原则,取消若干口袋式立法;刑法修正案八废除了13个罪名的死刑,明确社区矫正制度。2012年刑事诉讼法典规定了一系列有利于嫌疑人、被告人及罪犯的制度。监狱立法进一步体现刑罚的矫正思想。刑事政策层面凸显了对罪犯的宽容,推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刑事司法过程进一步反映了刑罚福利思想。例如,在刑事诉讼各阶段,依法尽可能适用刑事和解;在审查起诉阶段,扩大相对不起诉的适用范围;在审判阶段,推行量刑辩论制度,进一步控制死刑;在行刑阶段,进一步强化犯人的各种权利等。
& 三、刑罚福利主义影响下的刑事政策面临的困境
& 但是,在社会现实层面,刑罚福利主义思潮却与社会转型期的社会稳定发生一定的冲突,刑罚福利主义并没有很好地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与社会稳定。相反,社会日趋不稳定,高犯罪率、公众犯罪恐惧感强烈等,导致我国当前刑罚福利主义影响下的刑事政策面临日益严峻的问题。无论秉持什么样的价值观,刑事政策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然而,今天的中国正处于急剧的社会转型期,严峻的社会治安状况迫使我们必须要对刑事福利主义思潮进行反思。
& 一是犯罪率居高不下,犯罪形势日趋严峻。从全国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数看,2006年约474万、2007年约481万、2008年约488万、2009年约558万、2010年约597万、2011年约600万、2012年约655万。从全国法院判决有罪人数看:2006年为889042人、2007年为931745人、2008年为1007304人、2009年为997000人、2010年为1006420人、2011年为1050747人、2012年为1173406人。从犯罪限度特征看,越来越不讲底线,滥杀无辜和近亲残杀案件,杀熟案件频频发生;贪污受贿动辄千万,乃至以亿计。
& 二是民众犯罪恐惧感日趋强烈。高犯罪率改变了民众的犯罪问题经验,使他们对犯罪日趋恐惧。这些恐惧原先对多数民众而言是飘忽不定的,只在特定的少见情况下会出现,如今已变为例行性的,成为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尤其是在大城市。升高的犯罪率不再只是抽象的统计,而是切身的感受。民众与犯罪之间的社会距离大幅缩短了,影响到他们对犯罪的态度。以对频发的暴恐事件的恐惧感为例。暴力恐怖主义的乌云,已经笼罩在从边疆到内地的每一个中国人的头上,犯罪被害恐惧感剧增。现在,每个人都发现自己的处境比以前危险。
& 四、当今中国的刑事政策转向
& 基于当前中国社会转型期的社会治安状况,同时也参考国际上其他国家的实际经验,我们主张应该弱化刑罚福利主义的影响,刑事政策理论研究和实践都应该进行转向。
& 在理论研究层面。首先要理性看待社会复归思想。刑事政策的目标已经不在于处罚犯罪人或使犯罪人社会复归,而在于标示与管理有可能给社会带来风险的群体,减少被犯罪侵害的风险。其目标不在于消灭犯罪,而在于如何调整策略借以忍受犯罪的存在。其次要重新定位刑事政策目标,更多关注被害人、社会权益。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内涵不仅仅包括犯罪人的权利保障,更应该包括对于被害人权利的救济与保障。保护被害人的权利是刑事诉讼中保障人权的更重要方面,也是刑事诉讼机制科学、公正的价值体现。我们都可能成为被告人,我们也都可能成为被害人。推进被害人权益保障,和推进被告人权益保障一样,都是强化每一位公民的人权保障。再次,加强研究犯罪原因的新趋向。加强犯罪控制理论的研究,如理性选择理论、情境控制理论等。
& & 在实务层面。首先在刑事立法方面,进一步增加监禁刑、限制假释、保留死刑;出台针对恐怖组织犯罪与性侵儿童犯罪等方面的特别立法。其次在刑事司法方面,在强调正当程序、无罪推定等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原则的同时,也应该考虑被害人、社会权益保护的需要。应该理性看待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特别是对暴恐犯罪,应该严厉打击,零容忍。再次在犯罪预防方面,应该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更多的情境预防,如加强情报收集、电子监控等。同时,还应该强调公众在犯罪治理过程的作用。最后在行刑方面,应进一步发挥监狱的隔离功能。
& 最近几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死刑指导性案件明确地发出一个信号:那就是限制死刑的适用,特别是限制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在遴选刑事指导案件时明显受到了刑罚福利主义的影响,过于强调对犯罪人权利的保障,而忽视对被害人、社会权益的关注,不符合世界各国的刑事政策发展趋势。鉴于此,我们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在遴选刑事指导案件时,应该适当选择一些&严刑峻法&(包括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例,旨在向社会传达一种声音:严惩犯罪人,确保尊重被害人、听见他们的声音、使他们的愤怒得以表达、他们的恐惧受到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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