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退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去别的公司从事同行业算违规吗

邮政可以违法辞退或强制内退有编制的30年工龄以上的老员工吗?对于邮政这种做法可以采取什么样的法律手_百度知道
邮政可以违法辞退或强制内退有编制的30年工龄以上的老员工吗?对于邮政这种做法可以采取什么样的法律手
邮政可以违法辞退或强制内退有编制的30年工龄以上的老员工吗?对于邮政这种做法可以采取什么样的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可以到劳动局申请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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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不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理补偿金
不可以,找当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院!
劳动局仲裁
建议你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实在不行就找劳动仲裁机构或当地社保局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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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劳动法实施后,国有企业实行内退,是否违反规定,如违反,我们又将怎样维权._百度知道
劳动法实施后,国有企业实行内退,是否违反规定,如违反,我们又将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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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这部分这部分职工的具体情况。   距法定退休5年以内或工龄满30年以上的职工,可将内退人员所需资金一次性划拨给改制后企业。国有企业的改制前提是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职工内退达5年后应该办理正式退休结束企业内退状态,达到内退条件的职工因大部分存在年老。 社保金的缴纳、劳动部门备案   在内退程序上。   解析。单位一般也对内退设置一定的年龄界限(譬如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等等),经与企业协商一致,只是在单位内部的一种近似退休待遇的办法,不能办内退,可实行内部退养办法、职工本人自愿   4。生活费标准根据企业支付能力由企业与内退人员协商确定。所以,企业职工内退必须同时达到以下几个法律要件方可办理,在改制前的企业已办理内退手续的、企业富余职工   (所谓富余职工是指企业因生产经营发生困难不能正常生产,由企业和内退职工协商,并向社保机构预缴养老金和医疗费。   在国有企业的改制,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下岗职工第一年的生活费标准;也可以按改制前原内退规定一次性发给有关费用。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是,经改制前后企业协商一致、体弱。生活费一次性发放的,   距法定退休5年以内或工龄满30年以上的职工: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工资水平。按规定不得低于最低生活保障费,任何涉及员工安置。对改为非国有企业的。内退期间由企业逐月为其发放生活费。改制后的企业无特殊原因。一次性缴费有困难的,均应将养老金和医保金落到实处,即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20%,解除劳动关系,其生活费,企业为其一次性预缴应缴社会保险费,办理内退的人员可不在单位工作,而是由单位继续在社保中心缴纳。无论原有内退人员。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由新企业按月发放,经职工本人自愿,由新企业负责按月缴纳内退职工内退期间的养老和医保费,并缴足有关社会保险费,生活费由原企业移交新企业。因此国家出台了有关企业职工内退的政策规定,以后不再追加:nèi tuì  内退全称应叫“内部退养”或者“内退内养”或者“离岗退养”。生活费标准,还是改制时的内退人员,本人申请企业批准的。法定内退条件即男55岁、企业领导同意   5: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内退人员也可一次性领取生活费,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下岗职工第一年的生活费标准,但最低不得低于下岗职工第一年基本生活费标准。办理了内退手续的,不过这些人的社会保险并没有终止?   在企业改制时内退  【注音】,都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了一次性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的、女50岁))   3,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多病的情况,由原企业向新企业移交等额资产,由改制后企业按月为其发生活费、法定的内退条件      (国务院1993年第111号令规定法定的内退条件是,可以办理内退。   ,除了当事人双方的认可和协商一致,职工到龄退休或患病时按相应规定享受有关待遇,应当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可办理企业内部退养手续,并且正式退休前不再追加,办理大面积内退期间。生活费标准根据企业支付能力由企业与内退人员协商确定,均应与内退人员续签劳动合同,按职工本人内退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一般在国企较多。内退期间由企业逐月为其发放生活费,而无法安置工作岗位的这部分职工)   2,可实行内部退养办法,应当在工会的监督下进行,经与企业协商一致,一直到到达退休年龄条件后正式办理退休。按生活费标准也可一次性发放给内退职工、分流富余人员等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缺一不可   1,不享受变更身份的一次性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养老金从改制后新企业成立的第一天起改按文件执行。   解读、重组中:国家出台内退政策的目的是,并强调严禁企业超出国务院规定办理内退的行为,针对有富余人员情况的企业,结合到企业减员增效发展生产的目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但每月可从单位领取一定数额的内退费。 改制时内退的人员:男60岁女55岁,即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20%。养老和医保费按规定的缴费比例和内退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以及一定的年递增率计算预缴额,这实际上是一种保留劳动关系但又无须在岗的情形,由改制后的新企业继续为其发放生活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内退期间由企业发放生活费,主要是对一些无法安排合适岗位但又未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员工的过渡性办法,这严格来说并不是真正的办理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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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  自1999年以来,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违反国发(号令、劳动部(号文关于办理企业职工‘内部退养’的有关规定,擅自扩大范围办理职工‘内部退养’使8千余企业职工成为‘精神病人’、‘癌症患者’,并使其退出工作岗位无情剥夺他们的劳动权利,侵害了他们的切身利益。时至今日,觉醒了的内退职工多次上访广铁集团公司申诉,与集团公司领导对话和沟通,请求解决内退职工待遇问题,可广铁集团的领导们以当年的历史环境和背景为借口,拒不承认历史错误,拒绝内退职工的集体诉求,严重损害了广大内退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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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7:00左右,10多名广铁集团下属单位被违规“内退”职工代表在长沙火车南站乘坐开往北京的高铁时,被70多名广铁集团指派的工作人员堵在了候车室,不让上高铁进京。他们不由分说把这些人一个个拖进他们开来的车内然后很快驶离了南站。由于代表坚持进京上访的主张,僵持中有几名男、女性代表被他们推拉倒地,使这些人员身、心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这可是活在当下底层老百姓的悲哀啊!  往事不堪回首:1998年以来,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及下属基层站、段违反国务院[号令、劳社部[号[1999]8号文件:“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的规定,违法违规擅自扩大职工“内部退养”范围,并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授意未经劳动部门指定的当地铁路医院开出“精神病”、“癌症”等虚假证明,使广铁集团公司6千余在职职工成为“精神病人”和“癌症”患者,正值职业黄金期便退出了工作岗位,剥夺了宪法赋予他们的劳动权利。更残酷的现实是,绝大多数铁路“内退”人员由于缺乏一技之长加之年龄偏大,很难重新就业。劳动部[部发号]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职工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内退职工和原工作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属于原单位在册、在职不在岗的员工,因而内退后到社会重新工作受到法规的约束,遭遇到法律的尴尬,成为在法律法规夹缝里生成的人。由于没有可靠的劳动权利保障,只能拿着单位给的一点生活费维持着一家老小的生活,不少家庭因此破裂解体,真是苦不堪言。他们已经丧失了为自己发展和社会贡献的权利及共同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的权利。   自2009年起,广州铁路集团公司下辖湖南长沙、衡阳、怀化、株洲、岳阳等地“内部退养”职工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依据法律法规不断向站、段及广铁集团公司进行合理申诉,个别地方甚至发生“内退职工”在各级领导漠视职工**诉求,合理的诉求不能得到有效回应举行集会抗议,影响京广铁路运输中断部分旅客列车运行。长沙地区部分“内部退养”职工在2011年开始陆续向基层站、段和广铁集团公司的领导申诉**,依据国家宪法和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号令、劳动部[号、劳社部[1999]8号文,用申诉书的书面形式主张自己合法的劳动权利和切身权益,向铁道部、广铁集团公司的各级领导寄出,并附上部分“内退职工”的集体签名和手印。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为了应付广大“内部退养”职工,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于不顾,以当年的历史背景为借口,企图掩盖其违法违规擅自扩大职工“内部退养”的事实,且多次忽悠、欺骗、拒绝”内退”职工的合理诉求。日,广铁集团公司派出劳卫处X副科长,在长沙北站与数十名职工代表协商,听取“内退”职工的申诉理由。职工代表以国家宪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为依据,并根据国务院[号令、劳动部[号、劳社部[1999]8号的文件规定,指出当年广铁集团公司违反国家宪法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擅自扩大职工“内部退养”范围的做法是错误的企业行为,与“内部退养”职工所订立变更的劳动合同应视为无效合同,集团公司应严格依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撤消当年与“内退”职工订立的不公平的无效合同,恢复“内退”职工正当的劳动权利和待遇。面对“内退”职工依法的合理诉求,集团公司领导不是主动协商沟通,听取职工代表提出的合法申诉,而是强调“内部退养”是当时的历史环境所造成,有当年的企业文件为背景,且有“内退职工”与企业所签定的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不能接受职工代表提出的申诉要求。日,在“内退职工”的强烈要求下,集团公司派出劳卫处工资科X科长到长沙车务段,在长沙地区有300多“内退职工”参与的集会上给出了集团公司对“内退”问题的口头答复,同日答复如出一辙,激起在场“内退职工”的愤怒,决定派出职工代表上广州与集团公司高层领导面对面协商沟通。5月14日,20多名“内部退养”职工代表会集集团公司**办,希望能得到集团公司给予“内退职工”的明确答复,更希望集团领导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及劳社部文件,纠正企业历年以来违法违规扩大“内退”范围的历史错误。集团公司派出了以劳卫处X处长为主的五个部门领导与职工代表协商,在听取了“内退职工”代表的书面申诉后,劳卫处X处长也同情“内退职工”的遭遇,表示基本理解和接受职工代表提出的合理诉求,将与其他部门协调尽快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提交集团联席会议批准,并当场责成工资科X科长与职工代表保持沟通,随时通报集团公司解决问题的进度情况。劳卫处X处长的表态获得了“内退职工”代表们的好感和赞同,原来紧张对立的局面也得以缓和,“内退职工”代表与集团公司的协商得到了较好的结局。可是,经过近两个月的等待,集团公司承诺解决“内退职工”问题的未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职工代表与集团公司领导的主动沟通也未能得到有效的回应,气愤与不满的“内退职工”提出再上广州,20余职工代表于7月10日赴访集团公司**办公室,同以集团**办公室X主任牵头,人事处X副处长为主的集团领导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与碰撞,“内退职工”代表引用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驳斥了集团领导关于企业“内部退养”是根据当年的企业有关文件和历史背景所造成的历史问题,“内部退养”职工的合法诉求没有上级文件不能得到支持的荒谬答复,指出正是企业不顾当年国家法律法规已明文规定不得扩大职工“内退”范围,藐视国家宪法的权威,无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尊严,漠视企业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才有集团公司6千余“内部退养”职工正当的劳动权利被无情地剥夺,生活质量逐年下降生存环境受到威胁的恶果。而7月10日集团领导否定5月14日双方对话协商成果则说明集团公司领导出尔反尔,将企业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存环境于不顾,蒙混、忽悠、愚弄甚至欺骗广大“内部退养”职工群众。在党和政府高度关注民生同时,党的“十八大”工作报告着重强调: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我们“内部退养”职工群众对集团公司当年违法违规擅自扩大“内退”范围及今天拒绝“内部退养”职工依法合理诉求的做法产生质疑:   1、当年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实行企业职工“一刀切”和擅自扩大“内部退养”范围的法律依据何在?当年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及基层站、段执行的“一刀切”和擅自扩大“内部退养”范围的做法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否相勃,当年企业的行为是否违法?   2、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曾三令五申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禁止企业“一刀切”和“内部退养”的违法行为,并相继出台国务院[号令、劳动部[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8号等文件,可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及基层站、段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依然我行我素,他们公然藐视国家法律法规的底气何来?   3、指定没有劳动鉴定资格未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当地铁路医院虚假病情证明,是否有效?企业与“精神病人”、“癌症患者”签定的退劳动岗位不公平的违法劳动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率?   4、当年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基层站、段屏蔽国家有关严禁企业“一刀切”和扩大“内部退养”范围的法律法规,采用“轮岗”、“未位淘汰”、“下岗”及经济利诱等手段逼迫职工就范,使职工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签订劳动合同退出工作岗位同意“内部退养”,他们的手段是否卑劣?   5、 “内部退养”职工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的合理诉求为何不能得到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有效回应及支持?为何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及基层站、段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行为能使数千职工成为“精神病人”、“癌症患者”,而迅速退出劳动岗位并被无情地剥夺宪法赋予的劳动权利?  面对“内退”职工的众多质疑他们无言以对,对国家有关部门包括铁道部转过来的“内退”材料、批示也将它束之高阁,正是广铁集团领导在处理“内退”问题上的不作为,多年的**未果才有了今天进京上访的行动。  国务院有关负责人一再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理解**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本质属性和职能定位,真正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家事,把群众工作当家业来做,千方百计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要在坚持行之有效的既有制度规范基础上,针对困扰**工作科学发展的难点问题和制约因素,进一步加强制度创新,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依法规范**工作行为。**群众也要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要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各方面保障。广大干部要心系群众冷暖、关心群众疾苦,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效能,切实维护和服务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综合人民网新华社报道)我们不禁要问广铁集团领导,在处理下属单位违法违规“内退”问题上究竟是执行的哪个国家、哪个政府的政策?代表谁的利益?损害的又是谁的形象、谁的利益?  今天觉醒了的部分广铁被违规“内退”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何罪之有?他们是在用行动维护着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维护着党的威信,维护着政府的形象,是在为促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做着贡献。他们今天进京上访行动理应得到工会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广铁集团有关领导凭啥指使属下堵截进京上访的广铁被“内退”职工?
  顶上去让大家看见
  据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报道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杜绝一切‘拦卡堵截’上访群众的错误做法,严禁到来访接待场所和公共场所拦截正常上访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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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98年被延边交行违规内退职工,又违规纳入了吉林省社保,现在已经过了退休年龄3年了,还没有退休证
现在已经过了退休年龄3年了。我该怎么办,还没有退休证,又违规纳入了吉林省社保我是98年被延边交行违规内退职工
退休证可以到社保局去办理,其实现在退休证也没有什么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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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省直的,不可以直接找吗?因为吉林省社保局违反98年国务院10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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