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出库单单填写进货的不含税的价格,还是销售价不含税的价格呢?为什么

某企业销售A产品,不含税销售价格为每件200元_百度知道
某企业销售A产品,不含税销售价格为每件200元
某企业销售A产品,不含税销售价格为每件200元,一次购买90件以上,可获得10%的商业折扣。该公司提供的现金折扣为2/10,1/20,n/30(计算现金折扣时不包括相应的增值税额),某客户日购买该企业产品100件。客户于7月18日支付款项。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帮忙编制该企业的日销售产品时的会计分录。还有日实际收到的款项金额并编制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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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销售产品时的会计分录借:应收帐款 -XX
贷:营业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3060日实际收到的款项金额并编制会计分录实际收到的款项=*1%=20880元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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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税务领域专家百度百科存货_百度百科&
收藏查看 有用+1&存货[cún&huò]&本词条缺少信息栏,补充相关内容使词条更完整,还能快速升级,赶紧来编辑吧!&存货(Inventory)是指或商家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原料或、处在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等,销售存仓等。存货区别于等的最基本的特征是,企业持有存货的最终的目的是为了出售,不论是可供直接销售,如企业的、等;还是需经过进一步加工后才能出售,如等。&目录&1&
1分类 存货按不同的生产环节分为不同的种类,这里按照经济用途划分为以下几类:&原材料&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而储备的各种材料,虽然同属于材料,但是,由于用于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不符合存货的定义,因此不能作为企业的存货进行核算。[1]在产品&指企业正在制造尚未完工的产品,包括正在各个生产工序加工的产品和已加工完毕但尚未检验或已检验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1]半成品&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保管,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产成品,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1]半成品不包括从一个生产车间转给另一个生产车间待继续加工的在产品以及不能单独计算成本的在产品。[1]产成品&指工业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验收入库,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应视同企业的产成品。[1]商品&指商品流通企业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1]周转材料&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但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材料,如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各种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容器等低值易耗品和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其他周转材料。但是,符合定义的,应当作为处理。[1]委托加工物资&指小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等物资。&消耗性物资&是指小企业(农、林、牧、渔业)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消耗性生物资产不属于存货,按照生物资产进行披露)&2确认条件 存货必须在符合定义的前提下,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1]1、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1]在确认存货时,需要判断与该项存货相关的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在实务中,主要通过判断与该项存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到了企业来确定。其中,与存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是指由于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造成的相关收益的变动,以及由于存货滞销、毁损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与存货所有权相关的报酬,是指在初步该项存货或其经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其他存货时获得的,以及处置该项存货实现的等。&通常情况下,取得存货的所有权是与存货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企业的一个重要标志。例如,根据已经售出(取得或收取现金的权利)的存货,其所有权已经转移,与其相关的经济利益已不能再流入本企业,此时,即使该项存货尚未运离本企业,也不能再确认为本企业的存货。又如,商品,由于其所有权并未转移至受托方,因而委托代销的商品仍应当确认为委托企业存货的一部分。总之,企业在判断与存货相关的能否流入企业时,主要结合该项存货所有权的归属情况进行分析确定。&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1]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要确认存货,企业必须能够对其成本进行可靠地计量。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必须以取得确凿、可靠的证据为依据,并且具有可验证性。如果存货成本不能可靠地计量,则不能确认为一项存货。例如,企业承诺的订货合同,由于并未实际发生,不能可靠确定其成本,因此就不能确认为购买企业的存货。又如,企业预计发生的制造费用,由于并未实际发生,不能可靠地确定其成本,因此不能计入产品成本。&3价值的计算 不同来源取得的存货,其入账价值的构成各不相同。&一、外购存货的入账价值:&根据我国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外购存货以其采购成本入账,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货价格,相关税费,以及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可直接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1、购货价格&购货价格是因购货而支付的对价,但不包括规定可以扣除的增值税额。对于现购业务来说,购货价格就是实际支付的货款额扣除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增值税后的价格。对于赊购业务来说,购货价格就是购货发票上以货款额扣除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增值税额后的价格。在发生现金折扣时,一般不调整购货价格,而是把获得的现金折扣作为理财收入计入财务费用。&2、计入存货采购成本的相关税费&计入外购存货采购成本的相关税费是指企业外购货物应支付的税金及相关费用,主要包括进口环节的关税、消费税、海关手续费,企业购入未税矿产品代缴的资源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支付的增值税,以及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按规定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3、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代价&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代价是指为使外购存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支付的除买价及相关税费以外的采购费用,主要包括外购存货到底仓库以前发生的仓储费、包装费、运杂费、运输保险费、运输途中合理损耗以及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发生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时,一般根据这些费用是否能分清具体负担对象,或直接计入各存货采购成本,或选择合理分配标准(如采购数量、采购价格等)分配计入各有关存货采购成本。[2]二、自制存货的入账价值&自制存货主要包括产成品、在产品、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自制存货应以存货达到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入账。包括消耗的材料成本,自制工程中发生的加工成本及其他能直接认定为该存货价值的成本(如企业为特定客户设计产品而发生的专项设计费用,以及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1、消耗的材料成本&自制存货消耗的材料成本是指为制造存货直接消耗的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等,一般又称为直接材料。直接材料成本可采用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确定。&2、发生的加工费用&自制存货发生的加工费用是指企业为加工生产某种产品或材料,在直接材料成本基础上追加的生产成本,主要包括有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两大部分。直接人工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材料或提供劳务的过程中直接从事生产的工人的职工薪酬。制造费用是指由生产的若干种产品、材料或劳务共同承担,但在发生时难以划分具体承担对象的生产成本,属于为生产产品、材料或提供劳务发生的间接生产费用,主要包括企业生产部门发生的生产管理(如车间管理)费用,如生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生产部门的折旧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等。对于生产周期较长(一般是指超过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自制产品,准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也属制造费用。[3]4初始计量 摘要&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和使存货到达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成本三个组成部分。企业在日常核算中采用计划成本法或售价金额法核算的存货成本,实质上也是存货的实际成本。[4]外购的存货&企业外购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和商品。外购存货的成本即存货的采购成本。指企业物资从采购到入库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购买价款、相关、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费用。[4]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计入所购商品成本。在实务中,企业也可以先将进货费用进行归集,期末再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销售费用。[4]1.&购买价款,是指企业购入材料或商品的发票账单上列明的价款,但不包括按规定可以抵扣的 。&2.&相关,是指企业购买、自制或委托加工存货所发生的、和不能从 中抵扣的等。&3.&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即采购成本中除上述各项以外的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如在存货中发生的、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这些费用能分清负担对象的,应直接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不能分清负担对象的,应选择合理的分配方法,分配计入有关存货的采购成本。分配方法通常包括按所购存货的重量或采购价格的比例进行分配。&加工取得存货&企业通过进一步加工而取得的存货,主要包括产生品、在产品、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等。其成本由采购成本、加工成本构成。某些存货还包括使存货达到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成本,如可直接认定的产品设计费用等。[4]1.&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其在会计处理上主要包括拨付加工物资、支付加工费用和税金、收回加工物资和剩余物资等几个环节。&2.&自行生产的存货&自行生产的存货的初始成本包括投入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和按照一定方式分配的。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包括企业生产部门(如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薪酬、折旧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等。在生产车间只生产一种产品的情况下,企业归集的制造费用可直接计入该;在生产多种产品的情况下,企业应采用与该制造费用相关性较强的方法对其进行合理分配。通常采用的方法有:生产工人比例法、生产工人工资比例法、机器工时比例法和按分配法等,还可以按照耗用原材料的数量或成本、及产品产量分配制造费用。&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货&企业取得存货的其他方式主要包括接受投资者投资、、、以及等。[4]1.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若投资合并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按照该项存货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入账价值。[4]2.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等方式取得的存货的成本&3.盘盈存货的成本&盘盈存货的成本应按其重置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会计处理。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冲减当期管理费用。[5]通过提供劳务取得存货&通过提供劳务取得的存货,其成本按从事劳务提供人员的和其他以及可归属于该存货的间接费用确定。[5]不可计入存货成本&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不得计入存货成本。[5]2.仓储费用,指企业在采购入库后发生的储存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仓储费用则应计入存货成本。[5]5期末计量 原则&存货成本高于其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中,存货成本,是指期末存货的实际成本。如企业在存货成本的日常核算中采用、等简化核算方法,则成本应为经调整后的实际成本。&企业应以确凿证据为基础计算确定存货的。存货的确凿证据,是指对确定存货的有直接影响的客观证明,如产成品或的市场销售价格、与产成品或商品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销货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生产成本资料等。&企业预计的销售存货现金流量,并不完全等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存活在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以及为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还可能发生的加工成本等相关支出,构成现金流入的抵减项目。企业预计的销售存货现金流量,扣除这些抵减项目后,才能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方法&(1)存货减值迹象的判断&存货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1、该存货的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2、企业使用该项生产的产品的成本高于产品的销售价格;&3、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4、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5、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存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零:&1、已霉烂变质的存货;&2、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3、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4、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2)的确定&1、企业确定存货的,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的影响等因素。&2、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为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后的金额。&3、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用其生产的产成品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应当按照成本计量。其可变现净值为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材料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后的金额。&4、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的同一项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订购数量的,应分别确定其,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金额。超出合同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3)存货跌价准备的核算&1、的计提&资产负债表里,存货的成本高于,企业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应当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但是,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将存货予以合并,作为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基础。例如,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因其所处的经济环境、法律环境、市场环境等相同,具有类似的风险和报酬,可以按该产品系列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2、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和回转&企业应在每一,比较存货成本与,计算出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再与已提数进行比较,若应提数大于已提数,应予。企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应()。&3、存货跌价准备的结转&企业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如果其中有部分存货已经销售,则企业在结转时,应同时结转对其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因、转出的存货,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但不当期的,按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也应按比例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6分析 存货&&存货是企业重要的流动资产,一般比重为50%,主要包括分布在储备、生产、成品形态上的资产。从总量的比重上应分析是否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从结构上应分析各类存货能否保证供、产、销环节顺利进行;从增量上应分析是否与生产经营规模扩大相适应;从质量上应分析是否存在超储积压,特别是成品是否具有市场竞争力。&7企业会计准则 第一章&总则&企业会计准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存货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通过归集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第二章&确认&第三条&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第四条&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存货有关的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三章&计量&第五条&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和其他成本。&第六条&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第七条&存货的加工成本,包括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地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在同一生产过程中,同时生产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并且每种产品的加工成本不能直接区分的,其加工成本应当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第八条&存货的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第九条&下列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不计入存货成本:&(一)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和制造费用。&(二)(不包括在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费用)。&(三)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第十条&应计入存货成本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第十一条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第十二条&收获时农产品的成本、、债务重组和取得的存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第十三条&企业提供劳务的,所发生的从事劳务提供人员的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以及可归属的,计入存货成本。&第十四条&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劳务的成本,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对于已售存货,应当将其成本结转为,相应的也应当予以结转。&第十五条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跌价准备,计入当4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第十六条&企业确定,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应当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第十七条&为执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第十八条&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第十九条,企业应当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第二十条&企业应当采用或者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第二十一条&企业发生的存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和相关后的金额。存货的是存货成本扣减累计跌价准备后的金额。存货盘亏造成的损失,应当。&第四章&披露&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存货有关的下列信息:&(一)各类存货的期初和期末。&(二)确定发出存货成本所采用的方法。&(三)存货的确定依据,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当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当期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以及计提和转回的有关情况。&(四)用于担保的存货。&第一条&为了规范存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消耗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二)通过建造合同归集的存货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8核算 定义&存货核算是指对企业存货价值(即)的,用于工商业企业存货出入库核算,存货出入.&库凭证处理,核算报表查询,期初期末处理及相关资料维护。&业务处理&是指在过程中为或耗用而储备的各种,包括、、、以及各种、燃料、、等。在过程中,总是在不断地购入、耗用或销售存货,每个要进行存货。存货的核算是核算的一项重要内容,正确计算存货购入成本,反映和监督存货的收发、领退和保管情况,促进企业提高的使用效果。&材料的出入库分为实际价核算和计划价核算,在实际价核算中又分为、后进先出、移动平均、全月平均、个别计价五种方式。&进行存货计价时,计价方法是按某个设置的,每个仓库只能设置一种计价方法。&材料按实际价核算&包括入库成本核算与出库成本核算。&1.入库成本核算&材料入库成本的五种实际计价在可以自动完成,它们的核算过程是通过的功能实现的。记账后,系统将所输入的入库单据登记存货明细账。&2.出库成本核算也是由系统自动计算存货的出库单价,其五种实际计价方式的处理如下:&(1)&在先进先出法下,如果库存单存货没有单价,经过记账处理后,会按照存货未出库的先入库记账单价,作为出库单价;如果库存单存货填写了单价,记账后,出库单的出库成本不变,系统自动填写入库单价与应出单价,在计价辅助库增加出库调整。&出库数量大于第一次进货数量时,会使出库存货占用两批或两批以上的进货,系统中按照先出完最早进货的原则,按照计算发出总金额,除以出库数量得出本次出库的平均单价。&(2)&后进先出法的处理方法与先进先出法相同,只是选定出库的为最后入库记账的那一次单价。&(3)&如果出库单填写了单价,直接进行记账处理;如果没有填写单价,按现存的结存数量与结存成本来计算出库单价;如果计算出来的单价为零或者是红字出库单,则必须填写出库单价。否则不能记账。&(4)全月平均一次单价法&在这种情况下,出库单的记账在系统不受限制,记账后不体现存货的出库成本,必须经过期末处理以后才能得到存货的出库成本。&(5)&个别计价法是以某批次存货购入时的实际单位成本,作为该批发出时的。在个别计价的上标明了所出的批次,应按批次分批出。&应该注意的是,在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CAS2006中,上述5种计价方法已经被删减至三种,分别是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材料按计划价核算&以计划价进行核算时,如果出库单存货没有填写单价,经过记账处理后,则按照计划单价填写出库成本;如果填写了出库单价,记账以后,出库单仍然按照计划单价填写出库成本,而且按照实际出库单价与计划单价的差额生成差异,实际成本大于为借方差异正值,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为贷方差异负值。&调整业务处理&如果某个存货在入库或出库成本上发生错误,而该张存货单据已记账就必须填写调整单来进行成本调整。&1.入库调整&入库调整单是对存货的入库成本进行调整的单据。系统中只调整存货的金额,不调整存货的数量,调整了当月的出库金额,就必须要进行存货结存金额的相应调整。&调整时,可以针对入库单据进行调整,也可以针对存货进行调整;被调整单据号只能是当月的单据,调整单记账后在中只录入金额。&(1)材料采用实际价核算时,调整金额记入存货明细账会形成一笔存货调整记录。实际操作时,输入被调整单据的当月单据号;在记账时,查找对应的单据并调整对应存货的金额。&(2)用全月平均方式核算时,系统自动调整当月对应入库单据上存货的入库成本,现入库成本=原入库成本+调整成本。&(3)用移动平均方式核算时,系统自动调整当月对应入库单据上存货的入库成本,并重新计算明细账中调整记录以下的出库成本,并回填出库单。&(4)用先进先出或后进先出方式时,系统自动调整当月对应入库单据上的入库成本,并重新计算明细账中该入库所对应的出库成本,并回填出库单。&(5)用个别计价法核算的仓库不能做入库调整业务。&入库调整单记账后,不能再进行删除、修改。如果有错误,应填制相反金额单据冲销。&2.出库调整&出库调整是指对存货的出库成本进行调整,在系统中是通过填制出库调整单来完成的,调整时只调整存货出库的金额,不调整数量。&出库调整单用来调整当月的出库金额,并调整相应存货的结存金额,只能针对存货调整,不能针对单据调整;记账后,在明细账中会记录一笔只有金额、没有数量的记录。&材料采用实际价核算时,调整金额可记入存货明细账中并形成一笔存货调整记录;出库调整单记账后,不能修改、删除。如果发生输入错误,填制相反金额单据冲销。&个别计价法核算的仓库不允许进行出库调整。&9财税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简称新存货准则)是财政部日发布的39个会计准则之一,它是对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简称旧存货准则)的修订。&新旧存货准则的不同点&在新存货准则中,首先是存货成本构成发生了变化。旧存货准则成本不包括借款费用。而新存货成本包括了应计入存货的借款费用。这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将可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扩展到“经过相当长时间的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在对投资者投入存货成本的影响方面,旧准则中规定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入账。新准则规定,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另外,新存货准则的使用范围有所扩大,它将以前未明确规范收获的农产品和企业合并取得的存货纳入准则核算,填补了原有准则的空白,新准则发出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还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在与存货核算有关的会计科目变化方面,旧准则下存货跌价准备的对应科目是“管理费用”,新准则下对应科目为“资产减值损失”。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其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的科目又从“物资采购”恢复原来的“材料采购”了。与存货购进、销售有关的“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科目合并成了“应交税费”科目。&新存货准则的实务处理分析&为分析新旧存货准则的上述变化,我们试举例说明。兴华公司是工业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2007年有关存货的业务如下,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请简单作出下列业务的账务处理:&1.采购材料A支付价款35.1万元(含税金5.1万元)用于加工生产甲产品,并取得防伪税控专用发票。采购过程中发生运费5万元,取得专业运费发票,其中包括3万元的建设基金。另支付装卸费6000元和保险费1500元,取得普通发票,以上款项均已支付。则:&借:原材料——A354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4500&贷:银行存款408500&新存货准则取消了商品流通企业运输费、仓储费等费用不计入成本的规定。&2.公司为提高产品竞争力,采用高科技开发一种新产品乙,在开发生产过程中因自有资金不足,日取得专门借款5万元,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为8%。&筹措专门借款生产开发的乙产品,如果不需要相当长时间,则不属于资本化的范围,借款费用应计入“财务费用”科目。&3.某月20日,公司接受利国公司产品投资(兴华公司作为原材料管理和核算),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价款为400万元,增值税额为68万元。假定兴华公司的股本总额为3000万元,利国公司在兴华公司享有的份额为10%,此合同价为公允价。则:&借:原材料40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0000&贷:股本——利国公司3000000&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680000&4.日库存B产品200件,成本(不含增值税)为480万元,单位成本为2.4万元。与新世纪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约定,日,兴华公司应按每台2.4万元的价格(不含增值税)向新世纪公司提供B产品200件。兴华公司销售部门提供的平均销售费用为0.012万元/台。日,B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为2.6万元/台(不含增值税)。则:库存的200台B产品的销售价格全部由销售合同约定。在这种情况下,B产品的可变现净值应以销售合同约定的价格2.4万元/台为基础确定。可变现净值=2.4×200-0.012×200=477.6(万元),低于成本480万元,按其差额2.4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即:&借:资产减值损失24000&贷:存货跌价准备24000&5.日销售以上产品时的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5616000&贷:主营业务收入48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16000&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4800000&贷:库存商品4800000&借:存货跌价准备24000&贷:主营业务成本24000&6.日公司取得C材料110万元,日可变现净值为100万元,日可变现净值为108万元,则日账务处理:&借:资产减值损失100000&贷:存货跌价准备100000&日的账务处理:&借:存货跌价准备80000&贷:资产减值损失80000&“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反映的是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新存货准则与税法的差异与协调&新存货准则的财税差异除继承了旧准则下的财税差异外,诸如存货跌价准备财税差异(税法上不认可)、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的审批程序不同(会计未规定相应的审批程序,税法上要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等,又创造了一些新的财税差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入存货的计价不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规定,如果一项交换未同时满足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条件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税法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分解为销售非货币性资产和购买非货币性资产两项经济业务处理,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所得或损失。&新存货准则取消了后进先出法,而按税法规定,如果纳税人正在使用的存货实际流程与后进先出法相一致,也可采用后进先出法。&10核算方法 存货领用、发出的计量&企业对于各项存货的日常收、发,必须根据有关收、发凭证,在既有数量、又有金额的明细账内,逐项逐笔进行登记。企业进行存货的日常核算有两种方法:一种是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核算;一种是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核算。&(一)实际成本法&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核算的,一般适用于规模较小、存货品种简单、采购业务不多的企业(主要指未采用电子计算机处理日常核算业务的企业,下同)。由于各种存货是分次购入或分批生产形成的,所以同一项目的存货,其单价或单位成本往往不同。要核算领用、发出存货的价值,就要选择一定的计量方法,只有正确地计算领用、发出存货的价值,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进而正确地确定企业的净。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领用或发出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采用、、移动平均法、或后进先出法等确定其实际成本。这五种方法都有自身的特点,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选用。&商品流通企业的商品存货的日常核算,对批发商品来说,一般应采用进价计算。各批进价不同时,售出或发出的商品进价,也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或后进先出法等方法中选用一种进行核算。&(二)计划成本法&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方法的,一般适用于存货品种繁多、收发频繁的企业。如大中型企业中的各种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品种繁多的,或者在管理上需要分别核算其计划成本和成本差异的,也可采用计划成本核算。&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企业,其基本方法简介如下:&1.企业应先制定各种原材料的计划成本目录。规定原材料的分类、各种原材料的名称、规格、编号、计量单位和计划单位成本。计划单位成本在年度内一般不作调整。&2.平时收到原材料时,应按计划单位成本计算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填入收料单内,并将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额,作为"材料成本差异"分类登记。&3.平时领用、发出的原材料,都按计划成本计算,月份终了再将当月发出原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进行分摊,随同当月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记入有关账户,将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必须按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除委托外部加工发出材料可按上月的差异率计算外,都应使用当月的实际差异率;如果上月的成本差异率与当月成本差异率相差不大的,也可按上月的成本差异率计算。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动。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如下:&当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当月收入材料的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当月收入材料的计划成本)×100%&上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100%&对存货日常核算采用何种方法,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要遵守前后一致的原则。在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核算时,对于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的计算方法,以及在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核算时,对于成本差异手分摊方法,一经确定之后一般不应变更。&期末存货的计价&(一)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长期以来,存货是按照历史成本计价的,所谓历史成本是指存货按取得的实际成本登记入账。企业采用历史成本计价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过去我国是计划经济,商品的价格是稳定的,一般不会出现跌价现象;二是历史成本计价提供的数据是客观的,可查实的,且易于确定。但市场经济,存货的价格由市场决定,而不再是一成不变。特别是科技的发展,使得产品的更新速度越来越快,企业的许多存货面临跌价。如果仍以历史成本计价,显然不利于企业资金周转,不符合会计谨慎原则。因为谨慎原则要求估计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不但解决这些问题,还可以有效督促企业关注市场、以销定产、产销对路。从实际情况看,由于市场价格的变动、市场供需情况的变化等原因,企业存货的价值如果仍然按成本计价可能不能反映其实所拥有的价值。会计期末,为了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期末存货的实际价值,企业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要确定期末存货的价值。企业期末存货的价值通常是以历史成本来确定。但是,由于存货市价的下跌、存货陈旧、过时、毁损等原因,导致存货的价值减少,采用历史成本不能真实地反映存货的价值,因此,基于谨慎性原则,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来计价。&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主要是使存货符合资产的定义。当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下跌至成本以下时,由此所形成的损失已不符合资产的定义,因而应将这部分损失从存货价值中扣除,计入当期。否则,当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价值时,如果仍然以其历史成本计价,就会出现虚夸资产的现象,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应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谓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是指对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中较低者计价的方法。即当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价;当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价。这里所讲的"成本",是指存货的历史成本。可变现净值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预计售价减去预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需的预计费用后的价值,并不是指存货的现行售价。预计可变现净值应以当期取得的最可靠的证据为基础预计,如果在期末时预计与价格与成本有关的期后事件可能会发生,则在预计时必须考虑与期后事件相关的价格与成本的波动。在预计可变现净值时,还应考虑持有存货的其他因素,例如,有合同约定的存货,通常按合同作为计算基础,如果公司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存货超出部分的可变现净值应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一般地,对于外观完好无损、保持原有的使用价值并处于适销对路状态的存货,可按存货市场销售人生为确定;对于外观完好无损、保持原有的使用价值,但样式过时或质量降低的存货,在前一种情况确定的单位可变现的基础上,再适当给予折扣来确定;对于外观完好无损、且需改变原有使用价值但仍可以用于出售或生产的存货,应按其存货新的用途或使用价值来确定。&可变现净值=预计售价-至完工尚须投入的制造成本-销售所必需的预计费用&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量,如果某些存货具有类似用途并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实际上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当存在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将存货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1.已霉烂变质的存货;&2.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3.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4.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2.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3.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4.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5.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需要提请注意的是,所库存货应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价,是指期末存货的计价而言,存货取得时仍应按取得时发生的实际成本入账。&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对期末存货计价时,其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的比较有三种方法,即可按单个存货、分类存货或全部存货作为比较的基础。单项比较法,是指库存中对每一种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逐项进行比较,每项存货都取较低数字确定存货的期末价值。分类比较法,是指按存货类别的成本与相同类别的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每类存货取其较低数确定存货的期末价值。总额比较法,是指按全部存货的总成本与全部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总额进行比较,比较低数作为期末全部存货的价值。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量,每项存货都取较低数字确定存货的期末价值。&(二)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时的会计处理&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时,如果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则不计提跌价准备,如果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应将成本降低至可变现净值,同时对于可变现净值部分低于成本的损失,在实务操作中有三种方法:一、二两种处理方法都是直接冲减存货,同时将跌价损失记入销售成本或"存货跌价损失"科目;第三种方法则不直接冲减存货,而类似于提取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贷记一个备抵账户,即"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企业会计制度采用第三种方法。期末,通过比较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算出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然后与"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的余额进行比较,如果应提数大于已提数,应予补提,如果已提数大于应提数,则应予冲销部分多提数。提取存货跌价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冲回时作相反的分录。&五、存货的盘点和盘盈、盘亏及毁损的处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结果如果与账面记录不符,应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存货的盘点,工作量相当大,企业要做好年度的全面盘点工作,必须组织力量,并做好充分准备。平时能轮流盘点的,要在平时及时清点。年终盘点时要将已收已发的数量全部登记入账。要事先准备盘点清册,抄列各项存货的编号、名称、规格和存放的地点,盘点时,要在清册上逐一记入账内结存数量、实有数量及其差额。发现损坏、变质、陈旧、失效的存货,要单独注明,写明盘点日期,并由盘点人签章。从实际盘点日期到12月31日止这段时间内的收发数量和金额要单独计算,并将实地盘点的各类存货金额调整为年终应存的存货金额。企业存货发生盘盈、盘亏及毁损,一般应按下列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盘盈的存货,应冲减当期的管理费用;盘亏的存货,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属于非常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如在期末结账前尚未批准,应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先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应按其差额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六、与行业会计制度比较&1.接受捐赠的存货,其实际成本的确定有所不同。行业会计制度规定,接受捐赠的存货,应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据确定其实际成本;企业会计制度则区别不同的情况,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如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同类或类似存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同类或类似存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的存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2.企业会计制度增加了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存货,以及以非货币交易换入存货的内容。&3.盘盈的存货,行业会计制度规定,按照估计价值作为其实际成本;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作为其实际成本。&4.、和毁损的存货,行业会计制度规定,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经过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后才能处理,如果未经批准,就只能挂在账上;会计制度规定,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如在期末结账前尚未批准的,应在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时先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应按其差额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5.存货的期末计价,行业会计制度规定,按历史计价;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并要计提;在上,行业制度规定,按历史成本反映;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存货项目按照减去存货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反映。&6.从可操作性看,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更加详细、具体。&7.与国际更加趋同&参考资料&1.&刘永泽&陈立军.中级财务会计.大连市黑石礁尖山街217号: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2年8月:41页&.&&2.&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财务会计学》第六版&第66页&&3.&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财务会计学》第六版&第67页&&4.&刘永泽&陈立军.中级财务会计.大连市黑石礁尖山街217号: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2年8月:80页&.&&5.&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2年4月:45&.&词条标签:&经济&,&金融&,&词语&,&会计&,&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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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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