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邮政储蓄定期存款利率存了定期的协议存款有什么风险吗?

邮局协议存款有风险吗_百度知道
邮局协议存款有风险吗
这是一道待解决的难题
您的回答被采纳后将获得系统奖励20(财富值+经验值)+难题奖励30(财富值+经验值)
我有更好的答案
按默认排序
基本上没有风险!
其他类似问题
协议存款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邮政协议存款什么意思_百度知道
邮政协议存款什么意思
提问者采纳
1年的定期1万元比普通的高5元,2年的高37.5元,3年的高42.5元。所谓协议存款就是没有到期的时候你要用钱你只能全部取,而不能部分支取,其他都是一样的比畅辅扳恍殖喝帮桶爆垃如你存了5万元还没有到期,这个时候你要用1万元,你只能全部取出来另外的4万元再重新存。如果你是存普通的话那就可以部分取1万元,其他4万元到期日还是跟原来一样的。
其他类似问题
协议存款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您好,欢迎来到《中国金融》,进入
邮政储蓄与农村信用社协议存款运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作者:肖慧超 冯国昌
  国家有关降低邮政储蓄在人民银行转存款利率以及允许邮政储蓄新增存款由邮政储蓄机构自主运用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出台已半年多了,但其实质性运作仍无法推进,政策传导梗阻,有关问题亟待解决。
  邮政储蓄改革方案解决了邮政储蓄资金长期以来不按市场经济一般原则运作的问题,改变了邮政储蓄在不直接参与投资的情况下即可得到中央银行安排的政策性利差收益的弊端。但改革后邮政储蓄有别于其他银行机构自主运用的投资渠道、运用权力和条件的设定,以及对其自主运用的宏观调控等新情况的出现,也给相关改革政策的传导设置了障碍,并将影响到综合改革的初衷和政策意图的实际效果。
  一是人民银行缺乏对邮政储蓄进行有效调控和引导其合理运用的政策工具。首先,缺乏必要的宏观调控手段。截至2003年末,全国邮政储蓄存款已经占储蓄存款总额的10%以上(在经济欠发达的佳木斯市邮政储蓄占当地储蓄总量的22%),并且具有了自主运用选择投资的权力,其投向和投量均会对社会信用总量和结构产生一定的影响。就目前情况来看,人民银行对这部分资金缺乏宏观调控手段,调控力度不够。另外,解决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倒挂、抑制邮政储蓄从农村大量抽出资金是邮政储蓄资金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政策意图之一,由此,对其自主运用也要依据其资金来源和国家产业政策予以必要的限定及合理的引导。目前仅是原则性地提出了政策导向,人民银行总行和分支行对诸如与农村信用社协议存款这一政策缺乏具有一定约束力的调控手段和导向措施,根本无法有效地促使在邮政储蓄中占相当比例的来源于农村的资金反哺于农业。
  二是多种低风险、稳定收益的投资渠道的设定仍从整体上为邮政储蓄提供着持续增长的驱动力。除国债投资外,邮政储蓄机构的投资对象都是其他银行机构,无论是投资品种、投资风险,还是投资收益均优于其他银行机构直接参与和经受市场风险的信贷活动,仍具有明显的投资竞争优势,这又成为邮政储蓄持续增长和扩张的驱动力。
  三是改革后基层邮政储蓄网点追求规模效益,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冲击。转存款利率下调使利差明显减小,基层邮政储蓄机构明确表示,在利差缩小的情况下只有充分利用已有的网点和设施继续扩大存款规模才能确保利差收益不低于改革前。基层邮政储蓄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上的规模扩张占有绝对的竞争优势,农村信用社根本无法与之竞争,这势必加大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冲击。
  四是与农村信用社协议存款的门槛高筑,农村资金反哺农业的渠道形同虚设。国家邮政总局对农村信用社协议存款设定的条件包括:协议存款期限三年以上、额度亿元以上、浮动利率底线3.72%并随一年期整存整取利率调整而调整、出具前三个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最为苛刻的是要求农村信用社以所持有的国债和金融债券做质押。一方面,目前我国大部分农村信用社的资金状况根本无力满足当地&三农&资金的需要,更无闲余资金购买国债和金融债券,此条件使协议存款梗阻于政策门外。另一方面,国家之所以改革邮政储蓄资金管理体制,并制定邮政储蓄与农村信用社协议存款的政策导向,就是要减少邮政储蓄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冲击,促使邮政储蓄资金以兼顾各方利益的方式反哺于农业。因此,这种苛刻的质押条件与目前我国农村金融资金市场现状和相关政策导向不尽协调,农村信用社无法做到,致使有关引导邮政储蓄资金反哺农业的政策意图也无法实现。
  一是明确邮政储蓄资金自主运用中用于&三农&的比例。从资金需要迫切、经济欠发达的佳木斯市的情况看,邮政储蓄存款中有30%的资金来源于农村。由此,在运用政策引导邮政储蓄机构投资方向的同时,应该进一步明确邮政储蓄要将不低于来源于农村资金的70%用于与农村信用社协议存款,并根据各地资金的实际情况灵活确定与各地农村信用社协议存款的比例,从而确保国家引导邮政储蓄资金反哺农业有关政策的落实。
  二是下放邮政储蓄与农村信用社协议存款的权力。目前,邮政储蓄新增存款自主运用的权力集中于邮政总局,考虑到农村信用社没有全国自上而下的系统,邮政储蓄与农村信用社的协议存款决策权集中于邮政总局不利于实质意义上的运作,应将邮政储蓄机构与农村信用社协议存款的权力下放到省一级,并由地、市级邮政储蓄机构初审,由省级机构审定。
  三是为协议存款安全运作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双方在签订协议合同时,可以商定协议存款到期后由人民银行从农村信用社及邮政储蓄机构在人民银行的账户上直接划收,以解除从确保资金安全角度对邮政储蓄设定的质押条件&&(全文请阅读《中国金融》印刷版2004年第8期)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邮政一年定期存款利率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