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发包方与承包方高于三倍市场行情承接甲方项目

销售承包合同书
<meta name="description" content="销售承包合同书:委托方: XXXXX责任公司(以下称为甲方)  承包方: XXXXXXX(以下称为乙方)  甲乙双方,销售承包合同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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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承包合同书
委托方: XXXXX责任公司(以下称为甲方)  承包方: XXXXXXX(以下称为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承包甲方XX大厦商业部分的销售、出租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 承包物业概况  1.物业名称:XX  2.物业位置:XX市XX区XX门内大街东四路口东南角  3. 物业面积:物业总建筑面积约48000平方米,其中商业部分(地下1层至地上4层)约17000平方米(以XX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最后审定的房屋销售面积为准)  4.产权性质:全部商业物业产权  5.物业使用率:商业部分不低于80%。  二、 承包方式及范围  1.承包方式:销售、出租。  2.承包范围:XX商业部分。  三、 承包期限及目标  1.承包期限:自甲方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日起,乙方正式承包期为8个月。在甲方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前,由乙方组织的内部认购阶段,不计为承包期限。  2.销售目标:乙方须在正式承包期限内保证完成90%商业部分的销售。  3.乙方如按期完成承包销售目标,或承包合同终止后,双方如希望对尾盘继续委托乙方销售,可另签承包合同。  4.在正式承包期限内,如甲方增加销售面积,承包期限及目标由双方另行协商。  四、 双方职责  1.甲方履行之职责:  1)确保本楼盘产权清晰、完整、无任何纠纷、可作为商品房进行出售和出租。  2)提供与本楼盘相关的工程立项、进度、质量等有关证书及资料:  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B.《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C.《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之复印件;  D.《建设工程开工证》复印件;  E.《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F.建筑装饰标准和设备标准等有关资料。  G.其他应当具备的文书或资料。  3)甲方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A. 营业执照副本之复印件;  B. 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提供《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原件及《商品房销售合同》、《商品房认购书》。  5)提供所承包物业的楼层分布图、总平面图、立面图、效果图、模型及销售房间号等。  6)办理《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销售合同》审核与签章,《商品房销售合同》登记、产权登记等手续。  7)甲方在本楼盘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正式开盘前,办妥有关银行按揭贷款事宜,保证将有两家以上银行为购房者提供不低于6成10年、总贷款规模不少于35000万元的按揭贷款服务。  8)在合同签订后25天内,甲方向乙方提供面积不少于180平方米的现场售楼处,并保证该售楼处具备电、市内电话等基本办公条件。  9)由甲方委派总协调人一名,衔接与协调双方合作,由甲方委派财务人员收取房款。上述人员的委派及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10) 甲方提供承包物业商业部分之公共部分的必要装修及配套,如卫生间、通道、柜台等。  11) 按照约定负担承包物业商业部分的广告推广费用。  12)本合同书履行期间,甲方不继续自行组织或委托乙方以外的第三方以任何形式对承包物业商业部分进行销售或出租,原已签委托销售合同继续执行。  13) 甲方应履行的其它职责。  2.乙方履行之职责:  1)乙方应全面、透彻地理解甲方对承包物业商业部分的开发理念和市场目标,负责制定《楼盘营销总体方案》,并依照承包目标和工程进度制定销售进度计划、销售价格控制表及付款方式和相应的销售策略,并提交甲方审议,审议通过后作为本合同书附件。  2)乙方负责组建完整、具有专业水准的营销队伍,成立销售部,制定规范的销售程序和组织纪律,培训销售人员,建立销售管理控制系统,保证楼盘整体形象。  3)对售楼处及客户参观区的整体包装提出方案建议,提交甲方审核后实施。  4)乙方负责通过策划、推广手段有效提升XX商业价值,制定各项广告推广活动的计划、方案和预算,并提交甲方认可后负责组织实施。  5)负责对区域市场的重点项目、周边项目、同类项目及可能的竞争对手进行跟踪调查。每两个月向甲方提交一份市场情况调查报告,共同研究市场对策。  6)积极维护甲方利益,销售过程中如发生个别客户提出独立于标准《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合理补充条款之外的特殊要求的补充条款,应婉转化解。不能化解的须谨慎起草,补充条款内容需经甲方书面认定。  7)未经甲方允许,乙方(包括乙方所有业务人员)在承包销售过程中,不得擅自向客户进行任何超出甲方事先约定的承诺,如果发生此类事件,乙方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8)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认可的《楼盘营销总体方案》进行销售,不得擅自给客户低于甲方确认的销售价格控制表所规定的价格及折扣, 如确有此需要须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书面认可。  9) 乙方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或市场变化,提出调整销售计划,但必须经甲方审查确认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10) 乙方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销售报表通过销售总监报甲方协调人。  11)乙方负责甲方处理所承包销售楼盘开发过程中的有关商品房销售之事项。  12)乙方有责任为甲方保守经营活动中的商业机密,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透露、泄露销售中的商业机密,如果发现此类事件,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3)乙方应妥善处理、解决销售现场可能发生的突发性&非常事件&,有效地控制事态。  14)乙方负责所有营销人员的工资、交通、食宿之费用,并负责制定销售佣金分配方案和销售佣金的发放。  15)乙方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五、 销售计划  1.乙方提交的《楼盘营销总体方案》应经乙方承包人签字同意,并于本合同签定日后15天内提交甲方盖章确认。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楼盘营销总体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销售目标和承包期限,研究制定楼盘销售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按时间进度完成的销售面积和销售总额。  六、 销售承包规定  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该承包物业商业部分所有签署的销售合同都应由甲方确认为乙方的销售业绩。如甲方或由销售部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员所介绍的客户,由乙方按照销售部之规定发放销售佣金或奖金,原已签合同不作为乙方的销售业绩。乙方代表甲方与客户所签定的《商品房认购书》作为甲方与客户签署正式《商品房销售合同》的依据。一经签定正式《商品房销售合同》和银行按揭款到位,即代表甲方对成交物业予以确认,并同时作为乙方销售业绩的确认依据。客户购置物业所交纳的任何费用都应存入甲方指定的甲方帐户。  七、 销售价格  1.依据《XX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该承包物业商业部分平均销售底价为20000元/平方米。乙方所制定的《商业销售价格表》的商业部分平均价必须高于此平均底价。  2.销售过程中乙方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价格水平,调整幅度须经甲方确定。经甲方审核确认的《商业销售底价表》为乙方所执行销售价格的底线,即在实际销售中,所有面积的销售价格必须高于此表中规定的相应底价。  八、 承包销售佣金  1.承包佣金提取原则  乙方按照经甲方审定的《楼盘营销总体方案》按进度完成销售任务,可按本原则规定由乙方提取承包佣金。承包佣金计算依据甲方确认之《商业销售底价表》,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实际销售价格高于销售底价部分为溢价部分,乙方承包佣金即依据溢价部分收益状况计算。  2.承包佣金提取率  乙方实际销售价格高于《商业销售底价表》规定的相应底价所产生的溢价部分收益,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按溢价部分收益的15%的比例提取承包佣金。  3.承包佣金支付方式: 1)甲方根据乙方销售中产生的溢价部分收益金额计算应支付的实际承包佣金。乙方在每月5号前向甲方申请当月应支付的承包佣金,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申请后5日内向乙方结付,结付比例是实际应付承包佣金的20%。剩余80%的承包佣金作为佣金余额由甲方根椐乙方的销售业绩分阶段向乙方结付。当月支付承包佣金主要支付销售部的基本人员开支及办公费用。  2)当乙方所完成销售面积达到承包总面积的70%时,由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佣金余额。乙方向甲方申请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申请后5日内向乙方结付,结付比例应不低于实际应付承包佣金额的50%。  3)当乙方所完成销售面积达到承包总面积的80%时,由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剩余承包佣金余额。乙方向甲方申请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申请后5日内向乙方结付,结付比例应不低于实际应付承包佣金额的70%。  4)当乙方在承包期内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销售任务后,乙方向甲方申请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申请后20日内以客户签定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和银行按揭款到位为依据与乙方结清所有承包佣金。  九、 营销策划费  本合同签定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主题商业策划方案》,此方案包括如下几部分: 1 商业招商方案。2 商业经营主体推荐方案。 3 商业分区、主题划分方案。 4装修要点,由甲方盖章确认后实施。此方案的策划费为30万元,包含在营销费用之中。  十、 广告传播与推广活动  1.甲方同意负担(3500000)的营销费用,包括广告传播与推广活动费用,并根据乙方提交、甲方确认的《项目广告和推广月计划表》及时、足额拨付。  2.根据本项目总体市场目标、营销计划和实际销售状况,由甲乙双方共同拟订广告传播策略与具体方案,甲方委托专业广告公司完成。  3.乙方可根据销售情况适时组织项目推广活动,负责推广活动的主题创意、方案策划、费用预算与组织执行,执行方案应得到甲方批准认可,推广活动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销售面积超过50%时,甲方支付乙方垫付款。  4.乙方不得以广告、推广方案等未能得到甲方批准为理由,而要求甲方免除销售进度缓慢的责任  十一、税收支付  因该承包物业房屋买卖所产生的税金及各项费用,甲乙双方应根据各自责任,由双方财务人员协调解决。  十二、违约责任及协议终止  1. 1、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承包佣金和销售佣金,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应付金额的万分之四承担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支付,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其追索损失的权力。  2、在乙方正式承包期间,如因乙方原因连续3个月未能按销售计划完成销售任务,则视为乙方的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乙方独自承担在此期间所产生的销售费用及广告传播与推广活动费用,乙方同意补偿甲方损失500万元整,并承担客户索赔的损失。  2. 3、自签定合同之日起,如因非乙方的违约行为而甲方单方面中止本合同,或因甲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或无法继续履行,甲方同意补偿乙方损失100万元整。  十三、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可经过友好协商另行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该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合同书的效力、订立、履行、解释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2、合同书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不可抗力  本合同书签定后,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有关&不可抗力&条款中规定的事实产生,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十日内以文字信函递送或传真方式通知缔约他方。同时应提供该项目所在地有关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并依据相关法律中有关&不可抗力&条款中规定的合同处置措施施行。  十六、协议的变更  1、合同书之任一缔约方如认为有必要变更本合同,应在取得他方一致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为之。  2、合同书只任一缔约方认为本合同之履行已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十七、协议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人或代表授权人签署、甲方加盖公章后即成立。  十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两份,副本四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 `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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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份文档地区: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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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甲方结算:请问甲方给了综合单价,乙方如何在清单计价中按照甲方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报价?
请问甲方给了综合单价,乙方如何在清单计价中按照甲方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报价?
请高人给一个清单计价实例
请填写消息,提交后将发送给用户
及时采纳答案不仅是对回答者的认可,同时也能避免问题过期后被
地区:江苏
等级:7 级
头衔:项目经理
如果这个工程是确定综合单价的,应该就是这样的!
21:53:37 由回答者修改过*
追问( 21:51:29):
那如果甲方给综合单价价格偏低,那我们施工单位不是亏了吗??
地区:黑龙江
等级:13 级
头衔:集团总裁
根据甲方提供的清单,你可以分别组价。有企业定额的可以套取企业定额,没有的可以参照当地出的消耗量定额及指导价格,你到共享资料里就可以下载清单实例。
地区:山东
等级:8 级
头衔:项目经理★
贴上08规范有关结算的规定,仔细看看你就明白。通俗地讲:清单计价工程的竣工结算其实分以下几步:
1、施工做法或者说设计图纸和投标清单一致的,按照清单规范的计算规则计算出来工程量,然后乘以投标综合单价就可以;
2、施工做法相对投标清单变更了的,需要根据投标的管理费、利润率水平测算新的综合单价,然后乘以该部分的工程量;
3、需要说明的是,组成新的综合单价的时候需要尽可能参考投标时的相近或者相似项目,这是清单规范的规定;
4、分部分项工程量偏差造成的措施费调整,需要单独考虑。具体规定计价规范其实很明确;
工程价款调整
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7.4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有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及措施费应予以调整。
若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工程价款调整报告应由受益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经对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受益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提出工程价款调整报告的,视为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收到工程价款调整报告的一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否则视为工程价款调整报告已经确认。
经发、承包双方确定调整的工程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竣 工 结 算
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由发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
工程竣工结算应依据:
施工合同;
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
双方确认的工程量;
双方确认追加(减)的工程价款;
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
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
其他依据。
分部分项工程量费应依据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
措施项目费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本规范第4.1.5条的规定计算。
其它项目费用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计算;
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价在综合单价中调整;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中标价或发包人、承包人与分包人最终确认价计算;
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
索赔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事项和金额计算;
现场签证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
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与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计算,如有余额归发包人。
规费和税金应按本规范第4.1.8条的规定计算。
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编制完成竣工结算书,并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递交给发包人。
承包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递交竣工结算书,经发包人催促后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的,发包人可以根据已有资料办理结算。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后,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核对。
同一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完成,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后,禁止发包人又要求承包人与另一个或多个工程造价咨询人重复核对竣工结算。
发包人或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不核对竣工结算或未提出核对意见的,视为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已经认可,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
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提出的核对意见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不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提出的核对意见已经认可,竣工结算办理完毕。
发包人应对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签收,拒不签收的,承包人可以不交付竣工工程。
承包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递交竣工结算书的,发包人要求交付竣工工程,承包人应当交付。
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发包人应将竣工结算书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竣工结算书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的必备文件。
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发包人应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书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8.14 发包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如达成延期支付协议的,发包人应按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如未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或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地区:陕西
等级:11 级
头衔:总经理
2、套定额时全用补充定额,补充定额作到与给定的综合单价相等。
追问( 21:56:15):
那如果我认为甲方给的综合单价低了怎么办?另外材料价差需要调整吗?怎么调?
地区:北京
等级:10 级
头衔:副总★
你按着 甲方的综合单价 直接 结算
但你要按着清单规则 计算工程量
工程量*综合单价
最后要加上 规费
地区:北京
等级:12 级
头衔:总经理★
甲方给了综合单价,你就负责按清单计量规则计算工程量,按工程量套上相应的综合单价。计算出分部分项总价,再加上国家规定的规费及税金就可以了。
地区:北京
等级:8 级
头衔:项目经理★
应该按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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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里面的甲方是项目承包方还是业主方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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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是项目分包方还是总包方,如果乙方是分包方,那甲方就是项目总承包方。如果乙方是总承包方,那甲方就是业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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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面又还有监理等各方.毕竟人家是出钱的.而总包与分包签订的合同,则业主方是甲方,乙方指分包方,总包为乙方..不过在建筑里面甲方一般泛指业主方,甲方指总包.,业主与总包签合同.例如看你所属的这一方与另一方签订的合同
那就是说业主是招标方?
对,业主为招标方,总包、监理、分包、勘察、设计等各方为投标方。
如果是总承包的话,那总包与分包之间的关系就是总承包为招标方,分包为投标方。
谢谢我还想请教一下监理 设计 供货方是不是全是以项目总承包为甲方而不是以业主为甲方?是不是业主的乙方就是总承包?
看业主跟总承包签订的合同内容。。有可能是包含了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等内容。而监理服务的对象是建设单位。因此,对业主来说,总包是乙方,而监理也是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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