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来访客户登记表企业购入汽车赠送客户使用权怎么处理

我来说两句:验证码 &&请照此输入(点击图片刷新验证码)&&&&最多输入10000个字符最佳答案:财产与行为税管理处一、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地下车位使用权,如产权属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按自建自用,长期出租车位处理,收入不缴土地增值税,其应分摊的土地成本、开发成本及费用也不能作为扣除项目;如办理土地增税清算时,产权归属尚不明确,而其实际使用权或者处置权属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其销售收入应缴纳土地增值税,在清算时,应分摊的土地成本、开发成本及费用可作为扣除项目。&  二、房产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号)规定,可按照自用房屋缴纳房产税。&  票证管理所销售地下停车位开具发票分两种情况1、销售永久使用权的,视同商品房销售,应开具《辽宁省大连市商品房销售(结算)专用发票》。2、销售临时使用权的,视同服务业中租赁行为,应开具《辽宁省大连市服务业统一发票》。&&2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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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位使用权被公司大量购买
  业主怕其坐地起价 相关部门称其未违规
  时报讯
小区地下车库的部分车位竟莫名其妙被人安装了地钻钢管!近日,这件事情在下沙四季名门城市公寓的业主们中间引起广泛议论。由于停车受影响,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业主们将地钻钢管进行了拆除。
  地下车库车位为什么被装上了地钻钢管?记者采访得知,事情发生在今年6月初,起因是小区将部分车位的使用权转让给了几家公司,其中一家使用权拥有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就对拥有的40个车位安装了地钻钢管。
  □时报记者 徐诗漫 文
  见习记者 金轲 摄
  购买车位装钢管 搞得业主很受伤
  下沙四季名门城市公寓2009年交付使用,目前共有160户住户。记者了解到,小区地上、地下共有约120个车位,而有车的业主不到50户,本来停车根本不是问题,但这种状况在6月初发生了改变。
  小区业委会的王主任告诉记者,地下车库部分车位上安装钢管一事,业委会事先毫不知情,也根本没人告知他们,只是之前听说开发商把车位转让给了三个股东,其中杭州得力纺织有限公司就拥有了40个车位的使用权。后来,她得知,安装钢管的确实就是这家公司。
  王主任气愤地说,钢管安装后,不仅“造成了小区车位紧张”,还破坏了地下车库的层。由于钢管有50公分高,并且整个地下车库到处都是,导致业主在停车时,一个不小心,车辆就会受到刮擦,还出现人员受伤的情况。
  沟通无果 业主拆除车库地钻钢管
  6月15日,业委会召开紧急会议,事后发出一份通知给杭州得力纺织有限公司,要求其在5个工作日内自行拆除地钻钢管,如果该公司要保障对自己车位的使用权,可以安装地锁,但也需出具书面的买卖协议来证明自己对该车位拥有使用权。
  王主任说,通知发出后,对方一直没有给出答复,于是,6月24日晚,业委会组织业主对这些钢管进行了拆除。
  王主任介绍,2009年业主陆续入住小区后,就以100元/月使用车位,当时车位的使用权都掌握在开发商手里。由于车位多车子少,业主可以随意停在任一个车位内。杭州得力纺织有限公司拥有了40个车位的使用权后,“可能是想让业主租赁和购买这些车位的使用权,所以出了这么一招。”
  王主任认为,业委会从没有看到过任何一家公司出具的从开发商处购买车位使用权的证明。此外,未与业委会、物业进行沟通,就安装地钻钢管的做法很不文明。
  另外,对开发商将那么多车位的使用权转让给一个或几个人,王主任有些担忧。她说,这样很容易造成租金价格被控制,导致未来租金上涨。
  物业协调 车位月租金或涨20%
  四季名门城市公寓物业公司是杭州绿洲物业有限公司,公司总经理汪正法告诉记者,杭州得力纺织有限公司在取得40个车位的使用权后,并未向物业公司进行备案,他也没有看到过相应的协议。
  汪正法表示,该公司此前有向业主出租或销售车位使用权的想法,但一直没有给出具体方案。物业公司和业委会也曾向其提出,将车位委托给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以每个车位每月120元的租金租给业主。
  汪正法说,从100元/月涨到120元/月业主们还是可以接受的。但显然,这家公司太着急了,竟在还没有沟通的情况下突然安装地钻钢管,“这样做,会激化这家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为今后销售和租赁车位的使用权造成麻烦。”
  杭州得力纺织有限公司的郑先生,负责小区车位的相关事宜。昨天,他告诉记者,40个车位的使用权确实已转到了自己公司名下。他认为,公司拥有了这些车位的使用权,物业也向其收取了物业管理费,却没有制订出有效的车位管理方案,造成一些业主依然将车停入公司所拥有的车位内,“我们投资了那么多钱却没有受益,不能给业主免费停车,加上车位的出租价格等还未出台,所以不得已才安装了钢管。”
  郑先生说,公司起初希望车位的租金应在150元/月左右,与物业沟通后,对120元/月也表示可以接受,在正式委托物业公司管理车位后,会将购得车位的有关协议给物业公司过目。
  ●律师说法
  将大量车位
  转让给一个人不违规
  昨天,记者咨询了下沙行政中心房产科有关负责人。他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小区的车位以保障小区业主的停车需求为前提,但国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将小区的大量车位进行转让,这是属于一种商业行为。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淦表示,根据《物权法》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小区的开发商有权支配车库,因此将大量车位的使用权转让给一个人(公司)的做法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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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购买一个车位,但该车位是无房产证的,只能与开发商签订一份《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其使用年限为70年,协议书中注明该车位是由国家相关部门核准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地面车位,不是房产,因而不能办理房产证。这种协议书合法吗?可保障我的权益吗?以后会否出现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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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 流量统计[转载]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的土地,开发前是否需要摊销?
&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的土地,开发前是否需要摊销?
&——商《高太君:土地转让,未完成变更手续也要纳税》
中国注册税务师齐洪涛商高太君老师:高太君老师载于中国税务报的《土地转让,未完成变更手续也要纳税》一文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本人感觉值得商榷。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的土地开发前是否需要摊销?
1、《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第六条规定,
六、土地使用权的处理&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应当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这就说明对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有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例外。
2、《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财政部会计司编写)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但下列情况除外: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2.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以及建筑物的价值,则应当对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价值)在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如果确实无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企业改变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将其作为用于出租或增值目的时,应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财政部会计司编写)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作为例外处理,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3、《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财政部会计司编写)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
持有待售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是为了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或土地开发销售,因此,其土地使用权不需进行摊销。
综述,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用于开发的土地使用权,不管作为无形资产还是存货,都不需要进行摊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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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购入汽车赠送客户使用权怎么处理
p>房地产企业购入汽车,计算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可以计算营业税)及相关附加税,赠送客户使用权,确认销售费用。赠送使用权。随商品销售一起赠送的物品及使用权:一边确认租赁收入。购入汽车,不计算个人所得税,视同租赁赠送;另一边计算销售赠送成本:计入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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