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3分利息算高利贷吗,债权人起诉后需要还利息吗?

您好!我11年3月帮朋友担保借款1.5万我是担保人。借据上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就写了借款钱数和担保人姓名借款人姓名。利息是6分(借据没有说明利息6分),我朋友给了利息但没有收据,到11年10月我朋友就没有付利息和本金,现在债权人于13年5月28日起诉借款人和我,我以什么方式维权?还
您好!我11年3月帮朋友担保借款1.5万我是担保人。借据上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就写了借款钱数和担保人姓名借款人姓名。利息是6分(借据没有说明利息6分),我朋友给了利息但没有收据,到11年10月我朋友就没有付利息和本金,现在债权人于13年5月28日起诉借款人和我,我以什么方式维权?还
首先要看你作为担保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其次,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最后,这两种保证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保证人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一般保证情况下,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你好!像我这个存不存拖延起诉时间越多的说法?(他起诉时连利息一起起诉的)。因为在11年10知道借款人没有 付利息和 还本金也没有起诉(不是6个月之内起诉吗?)等到了13年5月底才起诉,我 是在知道债权人起诉时,才知道借款人没有 还钱和利息。而且中间6分利息我也不知情。按照我担保的 借据我要 ,如果借款人不还我要还这钱和利息。我 还钱和利息可以,就想弄明白我 上面所述存不存在被起诉人摆一道的 可能。如果存在我 一定要维权!因为这不单单是钱2的 问题!还请专家给点实质性的 建议!谢谢!
的感言:你就是当代的活雷锋,太感谢了!
其他回答 (1)
就你所述,没有有效的办法。
他们中间没有付利息和本金债权人和借款人也没有和我说啊 我也不知道,请问我这个存不存在欺骗?
那债权人为什么到现在才起诉?存不存在拖的时间长利息越多的说法?按程序不是6个月吗?
作为担保人,你应该及时提醒。
等待您来回答
法律领域专家  本人是工商银行国际信用卡的用户,2004年12月我用工商银行的信用卡刷卡消费39,771.52元,由于记错了还款额,我在1月25日的到期还款日之前分多次共计还款39771.28元,少还了0.24元(我事后才发现)。    但是就是这区区0.24元,工商银行在我1月份的帐单里记帐两笔共计853元的利息,利息是所欠金额的%!天下竟然有如此明目张胆的强盗行为!     我从网上查到帐单后,立即从国外致电工商银行95588,得到的答复是最新的国际信用卡章程已将原来只对欠款部分收取利息改为对消费款全部从消费发生日起收取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也就是说我那39771.28虽然已早按时还了,但仍然也被收取了高额利息!    按照工商银行的逻辑,差一分钱没还就等于所有的钱没还。也就是一个工商银行的金卡客户(别以为你金卡了不起,找你收高利贷利息一样没商量)于某月1日透支消费10万元,在还款日前还掉了9.999999万元,在还款日后一天才将这一分钱还上,那么你所欠的这一分钱迟还一天就将产生50×56=2800元的利息!隔夜利率高达%  即使最黑的高利贷也会忘尘不及!      在网上查了一下,工商银行修改信用卡章程是在2003年12月,而我的这张信用卡是2002年8月办的,也就是说在我办信用卡所签的合约里并没有要如此收取利息的条款。    工商银行单方面修改了双方签字认可的章程后也并没有通知我,就用修改后的章程来向我收取超额利息。按照他们的逻辑我是否也可以自己改掉签字的合约说所有消费不用还款了就可以生效呢?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小叨叨是幕后黑手
  按照工商银行的逻辑,差一分钱没还就等于所有的钱没还。    ???真的假的???
  刚才看你不是挺开心的嘛
  现代版的驴打滚?。。这驴也太能粘灰了吧?。
乘着风的翅膀
坐上童年的秋千
  靠!!!长学问!!!
  有空一定开家银行  
  就一个字,黑
    偶是过完节后扮善良, 给大家提醒的....才不是黑手呢, 黑也是裤子黑, 跑到澳门去赌博了    女人是一个天使,当她爱上一个人时,她就会折断翅膀来到人间,所以男人不要伤害身边的女人,因为她已经没有翅膀再飞回天堂
  啊?!!!!!
  你扮善良    没有人相信    就你那满脸横肉    鬼才信你是善良的
  诉他,别看他是银行,这种行为一样违法,行业规定是没有国家法律效律大的,用以违犯合同法为由诉他,这帮混蛋,胆儿越来越大了。欠收拾。
    个人如何能抗得过国有银行???!!    木头,你等着我减完肥再说!!! 你小子狠!!!    我色故我在!
  大家都把钱取出来放在外资银行去,看国有银行还能坚持多久
  我靠    我也是工行的信用卡    TMD都不支持网上查询明细    下班赶紧去查一下帐    汗ING~~~    
  这样搞下去,中国早晚得完蛋。
  中国的银行一直都这样,只透支3万多算便宜你了。
  垄断行业哪个不黑?
  支持有钱都花掉!有太多钱的话,开钱庄!    
  先别开骂,要是你知道全世界99.9999999%的信用卡公司都这样,你还骂吗?  每次来了银行的通知书先看清楚。  3万多产生了8百多的利息,这在任何一个国家都太正常了!  问问身边有没有在国外生活的人,或者直接找个大点儿的信用卡公司网站上直接看看人家的statement。  在享用金融产品带来的方便的同时,你不能一点责任也不承担,你不承担那只好信用卡公司来承担,你付钱就是了。
  现在,很多银行的国际信用卡都在进行市场推广,拉拢客户,比如,你要成功申请成为他们的信用卡客户,送礼品,免年费。    很多人贪小便宜,看到有礼品,就申请。    很多人,从来没有仔细阅读过信用卡公司的章程。    当发现自己个人利益受到伤害的时候,就跳出来说自己委屈。    (保险公司买保险,上当的事情就是这么出现的,保险业务员吹嘘的特好,什么都保,顾客就相信了,结果出险赔偿的时候,保险公司不管保,顾客就说,是你们业务员某某说的,保险公司一指合同上的一句话:以本合同为准,顾客就无话可说了。)    现在,很多人都有招商银行国际信用卡,使用的时候,一定要小心,多看信用卡公司的告示。    信用卡公司一般不会主动告诉你风险的。
    例如取现这个服务, 中国银行信用卡取现金是免费, 没有任何手续费; 招商银行则是1000元以下每笔收取30元手续费, 1000元以上按照百分比收取!!!    我色故我在!
  嗯!!!收获不小!!!  就一个字“黑”
  还有,例如你持招商银行国际信用卡在香港购物刷卡。    香港有银联标志的商户收人民币卡,如果你是用户,你不主动告诉商家,刷你人民币卡的钱,商家就会按美金刷走你的钱。    你将来还款就是港币兑换美金,美金兑换人民币,最后,你拿人民币还钱。    招商银行也不告诉你这些情况的    所以,很多时候,消费者要自己提前了解所有的情况。
  不管是信用卡也好还是借记卡也好,提现的手续费取决于发卡的公司与提供联网终端服务的运营商之间的协议。  我奇怪的是为什么你不关心提现的利息,信用卡提现的利息是所有利息里最重的。相比较而言,手续费才几个钱?
  叨叨哪转的?我有事找苦主啊?告诉我他 ID谢谢!
    不认识苦主, 是别人转给我的....    左翼作家联盟, 信用卡提现?? 我基本保证我信用卡里有钱, 不会透支; 而且透支也是透支消费, 所以不用考虑信用卡提现的利息      我色故我在!
  晕死,赶紧去还钱。好叨叨,办个好事。
  现代杨白劳演义,看来还得赶快结婚生子,不然连抵债的喜儿都没有。砖头砖头砖头砖头砖头
  现在,钻信用卡漏洞的人也有很多。    大家看到的新闻,境外的赌场,在境内开设假冒的商贸公司,刷卡,取钱。    恶意透支的也有
    TMD这些机构能不能诚信点啊!!!!!!!!!    尽见好的说,什么一年刷几次就免年费啊、积分中大奖啊!!!!!    你倒也把换代的规则也清楚的说说行不!!!!!!!!!!!!!!    我TMD真是要晕倒!!!!!!!!!!!!    再看这个帖子依然很气愤!!!!!!!!!!!!!    
  再说最近的一个案例,希望大家都好好看看,不懂就要受损失的。    洪先生投诉:    他于2004年9月在海淀区学院路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办理了信用卡,卡的背面明确标明最高透支额度为15000元。    “该信用卡同时标明,‘自银行计账日到还款日为免息期,最长时间为56天’。”    ??去年12月23日,洪先生第一次刷卡消费,今年2月16日还款,共计55天,透支金额14000多元。    “我是在规定的免息期内还款的,并未超过规定的56天免息期限。”    洪先生说,但他2月16日去农业银行学院路支行还款时,被收取了537.04元滞纳金。“明明是56天的免息期限,可银行在第55天就开始收取滞纳金,我觉得银行有意欺骗顾客。”    ??经与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取得联系。一位姓陈的女士说,农行信用卡的计账日期是从刷卡消费当月10日开始计账的,洪先生的刷卡日期是在去年的12月23日,但银行计账日是去年12月10日,规定还款日期应为今年的2月4日,一共56天。    “洪先生的还款日期为今年2月16日,超过规定期限12天,收取相应的滞纳金并无不妥。”    
  作者:大阿瓜
回复日期: 20:29:00
      晕死,赶紧去还钱。好叨叨,办个好事。    -----------------------------------------------------------------    我是好人, 办好事        所以各位XDJM, 在办理信用卡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的规章制度, 保证自己的权益    我色故我在!
  @左翼作家联盟
14:56:00  先别开骂,要是你知道全世界99.9999999%的信用卡公司都这样,你还骂吗?  每次来了银行的通知书先看清楚。  3万多产生了8百多的利息,这在任何一个国家都太正常了!  问问身边有没有在国外生活的人,或者直接找个大点儿的信用卡公司网站上直接看看人家的statement。  在享用金融产品带来的方便的同时,你不能一点责任也不承担,你不承担那只好信用卡公司来承担,你付钱就是了。......  -----------------------------  我在国外时办了一张卡,把手头不用的当地货币存起来吃利息,办卡还是相当的难,要这证明那证明,办好了钱也存起来了,过了一段时间发现,这张卡每周都扣我20多元人民币的当地币,我就TM莫名其妙了,咨询这个咨询那个,后来知道当地的卡有6~7种类型,我要想吃利息那种,要办什么什么卡,怎么怎么办,我去,办卡跟考研似的啊,老子不办了。这也是为什么国外中国人手里现金多、容易招抢劫的原因!  不过一直不知道楼主这种还信用卡,差一点的话,银行怎么收利息?谁知道国外一般是怎么收的说一下?
  所有信用卡现在都是这么算的,所以,都是按月自动还款……
  连云港市中院张淑媛放高利贷、操纵法律违法违纪事实  各级纪委、人民法院、检察院领导:  被举报人:张淑媛,女,汉族,日出生,连云港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审判员。  举报内容:  一、举报张淑媛违规放高利贷、威胁徐某写“90万借条”并勒索的事实真相  日、日及日,徐某分三次向张淑媛借款总计130万元人民币,当时公司资金紧张,张淑媛主动提出借款给徐某,因为是同学关系,当时相处不错,所以就约定不用付利息,权当帮忙,等以后公司赚钱了再想法帮她赚点钱,所以徐某从借款后每个月分期还款给她,截止日,共向张淑媛个人账户汇款合计117万元,另外还有13.5万元现金,所以徐某所借的款项已经还清,并多还了5000元,所以张淑媛把借条还给了徐某。日,张淑媛又提出借给徐某90万元,说她买房子需要用钱,请徐某帮她赚点利息,让徐某写张借条并约定第二天把钱给徐某(因为当时为假期),所以徐某就写了这张90万元“借条”,但是徐某却一直没有收到这笔借款,徐某就一直催她汇款,否则就归还借条,后来才知道张淑媛因为嫌利息太低,就一直以款没到位或忙为由进行拖延,徐某认为彼此关系相处不错,况且又没收到款,所以这事就放下了。日前后,张淑媛让徐某晚上去她家谈下钱的事情,当晚约8点,徐某到她家后,她和她丈夫朱岩在家,她为了让徐在这张所谓“借条”上补写“月息五分”,当着朱岩面狠狠说了2个多小时,意思她帮大忙了就应该给她每月5分的利息,所以不写“月息五分”就是徐不对,不写就不让徐走,并答应只要利息写上去,她就于第二天把款打给我。于是徐不得已就随手写上了“月息五分”。但是后来徐还是没有收到这笔借款。其实,这所谓的90万元“借款”不是事实,是勒索,徐根本就没有再借她90万元钱。请领导向张淑媛要求提供和此“借条”相对应的汇款凭证。  二、关于张淑媛拿所谓“90万的借条”恶意保全、起诉的事实真相  日张淑媛拿着这张所谓的“90万的借条”在新浦区人民法院起诉徐夫妻二人。日,徐公司员工从安徽打电话告知称:申请人张淑媛将你在工行的两个账号予以冻结、对你所有的公司的股权、林地使用权、森林或林木所有权、森林或林木使用权予以冻结。实际上,被保全标的物的权利人是公司,不是徐个人,张淑媛申请的诉前保全严重损害了真正权利人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此外,徐的两个账户和股权、林权价值伍佰余万元,而张淑媛提供的一套担保房屋不足捌拾万元,她有什么理由可以超标的保全徐的个人和公司财产?!日,徐向新浦区法院递交了复议申请书,被驳回。  据悉,张淑媛以上级法院法官身份在新浦区法院找人情拉关系,所以恶意保全、起诉、驳回复议等违法行为才得以一路绿灯被放行。  张淑媛的恶意保全已使徐个人及公司蒙受巨大经济损失。  三、关于张淑媛与穆志俊之间所谓“债权转让”及“无缝对接”的事实真相  日徐从新浦区法院得知张淑媛已撤诉,可是撤诉裁定书却迟迟不送达,法院工作人员称:“院领导让先不发给你们!”7月24日,徐接到新浦区法院的通知要我们去拿新的诉讼裁定,此时才知道,张淑媛针对徐提出的“申请回避”又搞了份所谓的“债权转让”,换了个名叫穆志俊的人于7月19日重新立案起诉,更有甚者,7月23日,新浦区法院法官已到安徽“无缝对接”,即:撤销张淑媛的保全后立即做了穆志俊的保全,将错误保全原封不动重演一遍!而办案法官是在周日下午被领导紧急抽调去专办此案!看到保全裁定内容和日期,徐才明白张淑媛让区院领导干预撤诉裁定书发放时间的目的就是剥夺徐的知情权,留给她足够时间操控法律!7月19日短短一天之内,便完成撤诉、起诉、保全三项裁定,直接跳过庭前调解等必要程序。  民法通则规定:债权人做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方能生效。徐根本没有收到更没有签收张淑媛的债权转让通知书,根据法律规定该“债权转让”是违法无效的,以无效的“债权转让”又如何起诉保全呢?  更令人不解的是,据穆志俊诉状所述:“日,张淑媛依法将该笔借款转让给本案的原告所有”,而(2012)新商初字第1584号、第1584-1号民事裁定书显示,张淑媛是在日撤诉。试问:对同一债权,可以由多个“权利人”同时、重复主张权利吗?!所以,该“债权转让”是彻底无效的!而(2012)新商初字第1947号民事裁定书是在未明确“债权转让”有效性的前提下发出的,同样无效!  张淑媛债权转让的目的无非就是为了规避指定管辖,操控法律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更何况从张淑媛撤诉到解封到换人起诉保全,徐个人及公司都被剥夺了知情权。  据了解,日到7月24日间,从最初的诉前保全到后来的“无缝对接”,是新浦区法院某领导应张淑媛授意全程安排。张淑媛费尽心机,以上级法院法官身份凌驾于法律之上,干预司法、操控法律为所欲为,让徐个人及公司遭到特别重大经济损失。张淑媛的行为是对法律的严重亵渎!  针对张淑媛换穆志俊重新起诉保全一案,被告徐、案外人分别向新浦区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书、保全异议书,要求撤销错误保全;同时,徐申请追加张淑媛作为本案的第三人并提出回避申请。  四、张淑媛指使穆志俊等社会闲杂人员聚众闹事的事实真相  根据徐提出的合理合法的解除保全申请,新浦区人民法院于日裁定:解除对徐持有的公司股权及公司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使用权的冻结,同时对徐提供的三套房产予以查封。当得知这一情况,“人民法官”张淑媛气急败坏,丝毫不顾法官的身份,8月29日,竟指使穆志俊带领20多个社会闲杂人员到新浦区法院,拎着汽油桶扬言要自焚,得知上级检查组来新浦区视察,拦住新浦区区委书记的车无理取闹。 当时即将召开十八大,“人民法官”张淑媛竟采取这种扰乱社会、践踏法律公正的举动,真的是利欲熏心、无法无天。   五、新沂人民法院庭审中张淑媛无视国家法律规定,其放高利贷行为已违反《公务员法》。  日徐向新浦区法院提出指定管辖此案,2013年徐收到连云港市中级人民院的通知,说案子将在新沂市人民法院审理。日上午9点半,新沂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开庭审理,庭上张淑媛指示律师称借款130万,只还了40万本金,对于徐还的13.5万现金一概不承认,另外更有甚者竟然说已还的另外77万只是利息,司法解释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徐借张淑媛130万于2011年底已经还清并收回了借条。张淑媛竟然把归还的本金视为利息,按照她的算法差不多一年的时间90万借款利息竟然利滚利达到了77万,这不是赤裸裸的放高利贷吗?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张淑媛竟然违法放高利贷,并假借他人(穆志俊)之手起诉到法院,严重违法了《公务员法》及最高院的规定,其行为藐视国家法律何等猖獗!日,最高法院向全国各级法院发出《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明确提出坚决打击公务员以营利为目的进行的高利放贷活动,对于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要依照有关政策、法律从严惩处。   我们坚决要求各级领导监督人民法院秉公办案、保护徐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张淑媛的一系列违法违纪行为!  举报日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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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高利贷钱被起诉该怎么办
我哥向高利贷借了15万,当时开了张欠条,主要内容是说欠了15万,在一个月内还清,但没提到利息,实际利息是6分,前段时间还了5万,没写收条,我和另一人做为担保人,距欠条签写日期已过7个月。他们准备这几天起诉我们,我们手上有录音证据,主要提到利息及已还5万的事。做为担保人,我现在 该怎么办?
问题类型: 问题来自:福建 - 三明 悬赏:50分 咨询时间: 20:53 咨询人:lvjia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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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好委托律师来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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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欠条没有写利息,高利贷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点您完全可以依法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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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好证据,请律师分析后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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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话实说,法院不会支持高额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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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是不保护高利贷吗 ?为什么他们起诉到法院呢? 我是担保人 如果我能证明这是高利贷 法院会不会不管
民间借贷虽然利息过高,但不动摇该债权债务的基本关系。借款人仍然必须向出借人返还本金,因为他们双方的借款关系并没有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应予以保护。至于利息部分,也不是就一概不保护,法律仍然可以保护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支付银行同期利率四倍的利息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此限度的,超过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因此,法律不保护高利贷,提指不保护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的利息,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以上的部分无效。但是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以内的部分则有效。
因此,作为担保人,仍应对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以内的利息承担保证责任。
我没有财产更没有钱 法院会怎么判我?
法院应当判决借款人返还本金、支付利息;你作为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如果约定为连带责任担保,则法院可能判决借款人和你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为普通担保,则法院判决借款人承担责任,在借款人不能承担责任的情况下,你再承担清偿责任。如果你没有财产,则法院即使判决你承担责任,但实际上无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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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不保护的是高额的利息,但是,本金还是要保护的,所以担保人仍然对本金承担担保责任
什么情况下才能免除担保?
把钱还清担保就免除了
您好。法律不保护高利贷,因此,法院对于借款的高额利息是不予支持的,但是,本金部分仍然要偿还。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你好,合法的债权债务部分是要受法律保护的,只是高出法律规定的“高利”部分不会得到保护。-- 纵横法律网lawyerhe
过高的利息法院是不保护的。--纵横法律网喻远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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