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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2012】86号)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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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2012】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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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审核情况
黔西南州物价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审核情况
收费标准(元)
批准机关及文号
&年收费金额(万元)&
一、收费许可证年审费:
发改(物价)部门
在黔西南州行政区域内按规定持有收费许可证而收费的收费单位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1993]黔价非字第05号
&&&&&&& 12.13
1、年收费总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
发改(物价)部门
2、年收费总额在50-99万元的
发改(物价)部门
3、年收费总额在20-49万元的
发改(物价)部门
年收费总额在19万元的
发改(物价)部门
二、非刑事案件财物价格鉴定费(差额定率累进计收):
发改(物价)部门
收费起点100元
接受办案机关委托对非刑事案件中涉案财物或标的进行价格鉴定
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发改厅[号和贵州省物价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财政厅黔价办[号
&&&&&&& 15.76
1、实际鉴定值1万元(含1万元)按3%
发改(物价)部门
2、1-10万元(含10万元)
发改(物价)部门
3、10-100万元(含100万元)
发改(物价)部门
4、100万元以上
发改(物价)部门
三、价格认证费
发改(物价)部门
贵州省物价局& 黔价费[号
1万元以下(含1万元)4%
发改(物价)部门
1-10万元(含10万元)3%
发改(物价)部门
10-50万元(含50万元)2%
发改(物价)部门
50-100万元(含100万元)1%
发改(物价)部门
1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0.5%
发改(物价)部门
万元(含5000万元)0.3%
发改(物价)部门
5000万元以上0.08%
发改(物价)部门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
每期不少于24学时
省财政厅、省物价局黔财会[1999]32号
二、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
360元人/期
每期不少于100个学时
省财政厅、省物价局黔财会[1999]36号
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
省物价局黔价费[号
1、初、中级
初级二科;中级三科
&&&&&&& 11.05
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贵州省物价局黔价费[2007]32号
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工本费
每本三联*50份
省物价局黔价费[2001]12号
一、利用档案保护保护费(特别珍贵的历史档案,可按同期档案收费的3-5倍收取):
查阅档案者
省物价局、省档案局黔价非字第28号
&&&&&&&& 0.11
1、明清以前的一般档案(价值珍贵的除外)
0.15-0.20元/页
2、民国时期档案
0.05-0.15元/页
3、革命历史时期档案
0.10-0.20元/页
4、建国后档案
0.05-0.10元/页
二、复制费
按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查阅档案者
省物价局、省档案局黔价非字第28号
&&&&&&&& 0.19
三、证明费
省物价局、省档案局黔价非字第28号
1、出具学历、工龄等项证明
查阅档案者
省物价局、省档案局黔价非字第28号
&&&&&&&& 0.04
2、出具房、地产等项证明
10-400元/份
查阅档案者
省物价局、省档案局黔价非字第28号
四、咨询服务费
2元/份(可按利用者获得经济收益的2%收取)
查阅档案者
黔西南州档案局、州物价局黔档[1987]7号
五、人工抄写
0.1元/100字
查阅档案者
黔西南州档案局、州物价局黔档[1987]8号
六、档案从业人员岗位资格和业务培训收费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费[号
&本年度未收费&
2元/课时.人
3、证照工本费(《上岗证》)
一、水资源费
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贵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水利厅黔财综[2008]90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水利厅黔价费[2007]49号
&&&&&&& 11.65
1、一般工业取用水(地表水)
&&&&&&&& 5.86
2、一般工业取用水(地下水)
&&&&&&&& 8.16
3、一般生活取用水(地表水)
&&&&&&&& 3.28
4、一般生活取用水(地下水)
&&&&&&&& 3.84
5、城镇供水企业取用水(地表水)
&&&&&&&&& -&&
6、城镇供水企业取用水(地下水)
&&&&&&&&& -&&
7、大型水电企业发电取用水(地表水)
0.01~0.015元/kw.h
&&&&&&&&& -&&
8、大型水电企业发电取用水(地下水)
0.015元/kw.h
&&&&&&&&& -&&
9、中型水电企业发电取用水(地表水)
0.007~0.011元/kw.h
&&&&&&&&& -&&
10、中型水电企业发电取用水(地下水)
0.011元/kw.h
&&&&&&&&& -&&
11、小型水电企业发电取用水(地表水)
0.004~0.007元/kw.h
&&&&&&&& 0.27
12、小型水电企业发电取用水(地下水)
0.007元/kw.h
&&&&&&&&& -&&
13、火电企业(冷却方式为闭式循环)发电取水(地表水)
0.01~0.02m3
&&&&&&&&& -&&
14、火电企业(冷却方式为闭式循环)发电取水(地下水)
0.02~0.04m3
&&&&&&&&& -&&
15、火电企业(冷却方式为直流开式循环)发电取水(地表水)
0.001~0.002m3
&&&&&&&&& -&&
16、火电企业(冷却方式为直流开式循环)发电取水(地下水)
0.002~0.004m3
&&&&&&&&& -&&
17、桶(瓶)装饮用水企业生产取用水(地表水)
&&&&&&&& 0.01
18、桶(瓶)装饮用水企业生产取用水(地下水)
&&&&&&&& 0.42
19、取用地热水(地下水)
0.2~0.5m3
&&&&&&&& 0.37
20、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取用水(地下水)
&&&&&&&&& -&&
21、城镇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利用自备井取用水(地下水)
0.2~0.5m3
&&&&&&&&& -&&
22、其他取用水(地表水)
&&&&&&&& 0.02
23、其他取用水(地下水)
&&&&&&&&& -&&
二、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在生产建设中占用或者损毁水土保持设施造成水土流失的
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11号
&&&&&&& 61.49
1、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占用地
2、从事采矿、采石(山砂)取土占用地
3、修建水工程、电力工程占用地
4、修建宾馆、饭店、办公楼、培训中心、厂房、停车场等用地
5、从事采矿、采石(山砂)取土等经营活动的
三、水土流失防治费
从事生产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无力自行治理水土流失到治理技术标准的
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11号
1、零星弃土、弃石、弃渣
一、森林植物检疫
生产经营林木种子、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应施检疫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或个人
《森林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林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196号)
&&&&&&&& 1.37
(一)、调运检疫
1、苗木(包括花卉及观赏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
0.8%(按货值)
2、林木种子
0.2%(按货值)
0.2%(按货值)
0.5%(按货值)
0.1%(按货值)
1%(按货值)
7、竹类及其产品
0.2%(按货值)
(二)、产地检疫
1、苗木(包括花卉及观赏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
0.4%(按货值)
2、林木种子
0.1%(按货值)
0.3%(按货值)
0.05%(按货值)
7、竹类及其产品
一、畜禽及畜禽产品检疫费: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厅黔价费[号
&&&&&&& 60.75
(一)、动物检疫费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0.5%/按货值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指牛马驴骡驼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二)、动物产品检疫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0.7%/按货值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厅黔价费[号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6元/头(农民自宰、自食3元/头)
指牛马驴骡驼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农民自宰、自食2元/头)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2元/头(农民自宰、自食1元/头)
(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检疫费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在产地已收取的,屠宰环节不再收取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省环保局黔价费[2008]12号
(四)、其他动物及其产品检疫费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厅黔价费[号和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52号
二、养殖使用证工本费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行事字[号
三、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1、非人工增殖水域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1-3%/年总产值
贵州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1989)黔农(渔)第337号
2、人工增殖水域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10-15%/年总产值
四、鱼苗鱼种经营许可证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贵州省物价局(1991)黔价非字第43号
五、渔业捕捞许可证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贵州省物价局(1991)黔价非字第43号
六、渔船牌照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贵州省物价局(1991)黔价非字第43号
七、(一)、渔业船舶登记费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申请船舶登记的单位和个人
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费[号
1、主机功率15千瓦(20马力)以下的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2、主机功率16-44千瓦(21-60马力)以下的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3、主机功率45-146千瓦(61-199马力)以下的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4、主机功率217-440千瓦(200-599马力)以下的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5、主机功率441千瓦(600马力)以上的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6、船舶总吨位1吨以上的非机动渔船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二)、渔船变更登记费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1、机动渔船变更登记费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2、船舶总吨位1吨以上的非机动渔船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八、农机监理收费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费[号和国发改价[号文件
(一)、机车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1、号牌工本费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1)、反光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2)、不反光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2、号牌固封装置费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3、号牌架费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1)、铁质号牌架及同类产品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2)、铝合金号牌架及同类产品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4、行驶证工本费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5、临时行驶证工本费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二)、安全技术检验费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1、农用车运输型拖拉机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费[2010]16号
3、应用检测设备检验拖拉机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四)机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费[号和国发改价[号文件
(五)、驾驶员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1、驾驶证工本费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 0.98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九、植物检疫费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农作物种子及苗木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52号、贵州省农业厅、省财政厅(1996)黔农植字 第408号
(一)、调运检疫:1、粮谷类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0.6%(按货值)
2、经济作物类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0.7%(按货值)
水(瓜)果类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0.8%(按货值)
(二)、调运检疫:1、粮谷类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2、经济作物类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3、水(瓜)果类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十、渔业资源保护费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贵州省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广西百色市 人民政府州府发[2007]50号
1、万峰湖从事网箱养殖的单位和个人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2元/m3(网箱水体)
经批准在万峰湖从事网箱养殖的单位和个人
2、受库区影响的从事网箱养殖的本地农户
农业和扶贫开发部门
0.5元/m3(网箱水体)
经批准在万峰湖从事网箱养殖的当地农户
企业标准登记证工本费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黔技监标[号
&&&&&&&& 0.01
组织机构代码证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行政事业单位
发改价格[2003]82号
&&&&&&& 23.42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费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详见风转舵
黔价费[2008]4号
&&&&&&&& 5.51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委托检验部门
黔价费[2005]45号、69号
&&&&&&&& 9.10
产品标准确认登记费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黔技监标[号
&&&&&&&& 0.02
一、企业开业注册登记费(个人独资企业除外)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号;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号(“三改”企业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计价费号收费)
&&&&&& 116.64
(一)、企业法人开业注册登记费(包括具备法人条件的私营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下同)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注册资金总额在一千万元以下(含一千万元)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按注册资金额的0.8‰
2、注册资金总额超过一千万元(不含一千万元)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超过部分暂按注册资金总额的0.4‰
3、企业登记收费最低款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二)、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包括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私营企业),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开业注册登记费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三)、国家核拨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和科技性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或者设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四)、筹建企业
兴义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五)、企业变更登记费(个人独资企业除外)
兴义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企业法人及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的变更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00元/户(“三改”企业每户50元)
2、(1)企业法人和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金注册),增加的部分与企业原注册资金(注册资本)之和未超过一千万元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增加部分按1‰
(2)、超过一千万元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其超过的部分按0.5‰
(六)、企业因证、照遗失、损坏等原因,需重新补(换)证、照的收费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补换)证照企业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号
二、企业年度检验费(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私营公司分公司、分公司、非公司制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除外)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
&本年度内已办理了变更登记,并收取了变更登记费的,不再收年度检验费&
三、(一)、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国家政策规定的特殊人群除外)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开业个体工商户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计物价()号
&&&&&&&& 7.31
(二)、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0元户四年
(三)、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费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变更个体工商户
(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遗失、损坏、补发营业执照收费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0元/次.户
补换)照个体工商户
(五)、乡及乡以下农村居民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开业登记费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8元/户.四年
一、城市道路占用费
城市管理部门
因特殊需要必须临时占用道路兴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基建施工、堆物、堆料、停放车辆、搭建棚亭、摆设摊点、设置广告标志,及其它临时占道的单位和个人
贵州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黔城城通发[号和省物价局黔价房[号
(一)、占道部分
城市管理部门
1、3.5米以下车行道
城市管理部门
0.20元/日.m2
2、7米以下车行道
城市管理部门
0.30元/日.m2
3、7米以上车行道
城市管理部门
0.40元/日.m2
4、3.5米以下砼道人行
城市管理部门
0.10元/日.m2
5、7米以下砼道人行
城市管理部门
0.20元/日.m2
6、7米以上砼道人行
城市管理部门
0.30元/日.m2
&&&&&&&& 0.36
7、7米以下砼空地
城市管理部门
0.10元/日.m2
8、7米以上砼空地
城市管理部门
0.20元/日.m2
9、沥青路面(车行道、人行道)
城市管理部门
0.20元/日.m2
10、商业用房占人行道
城市管理部门
0.20元/日.m2
11、商业用房占道路空地
城市管理部门
0.10元/日.m2
12、机动车上人行道
城市管理部门
30元/次.m2
13、机动车上人行道
城市管理部门
70元/次.m2
14、占道经营
城市管理部门
&&&&&&& 52.61
(二)、其它部分
城市管理部门
施工排水清污处理费
城市管理部门
占用设施设立广告
城市管理部门
10-15元/月.m2
占路灯杆设广告
城市管理部门
40-60元/月.根
&&&&&&& 20.48
占排水大沟
城市管理部门
0.3元/日.m2
二、城市道路挖掘及设施损坏收费
城市管理部门
贵州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黔城城通发[号和省物价局黔价房[号
(一)、道路部分
城市管理部门
&&&&&&&& 0.94
(二)、排水设施部分
城市管理部门
(三)、保坎挂土墙部分
城市管理部门
三、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
城市管理部门
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文
&&&&&&& 11.89
(一)、城市居民以水代征的
城市管理部门
(含移住人口)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不能以水代征的
城市管理部门
(含中央、省、州属单位)、个体经营者、以水代征
1、城市居民(含暂住人口)按实际人口数
城市管理部门
2、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含酒店、宾馆、旅社、招待所、医院、诊所、营业场所)、社会团体(含中央、省、州属单位)按在岗人数
城市管理部门
3、医院(含诊所、卫生室、防疫、保健、计生、卫生院、保健按摩、医学整容美容等)酒店、宾馆、旅社、招待所等旅店服务业、按床位数向单位计征。
城市管理部门
4、营运车辆
城市管理部门
(1)、客车每座每月0.5元计征按座位数计征(每月不足5元的按5元计征)。
城市管理部门
(2)、货车、按核载吨位计征& (不足5元的按5元计征)
城市管理部门
5、不能以水代征的: 营业性场所(含车站、停车场、洗车场、加油站、集贸市场、超市、茶楼、舞厅、酒吧、餐馆、游戏室、网吧、临街加工修理店辅、美容美发、浴室等)
城市管理部门
按经营场所平方米面积计算征收。
一、排污费
《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经济贸委第31号令(日发布)
&&&&&& 612.84
(一)、污水排污费
&&&&&& 122.57
(二)、废气排污费
&&&&&& 306.42
(三)、固体废物及危险物品排污费
&&&&&&&&& -&&
(四)、噪声超标排污费
&&&&&& 183.85
二、煤炭企业排污费
1.2元/吨.原煤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黔府办发【2003】51号
&&&&&&& 74.54
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排污费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省环保局黔价费[2008]12号
&&&&&&&& 0.20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咨询服务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
建设项目单位
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计价格【号和发改价格【2008】8号
&&&&&&& 29.50
五、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
贵州省环境保护局、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环字号(92号)第021号
&&&&&&& 38.68
一、城市规划放线费
城乡规划部门
1100元/件(四个桩为一件,每增加一个桩加收200元)
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单位和个人实施放线测量服务收取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建设厅黔价房调[号
&&&&&&& 59.41
一、房屋登记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房[2008]92号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号文
&一、二项收费总计205.36万元&
1、房屋登记记费(住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2、房屋登记费(非住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3、2本费(房屋权证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向一户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时收取
二、1、房屋他项权利登记费(住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房[2008]92号
2、房屋他项权利登记费(非住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三、1、房改房办证收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房调[2003]37号
&&&&&&&& 0.45
2、房地产交易市场堆入许可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15元/本(套5份证明)
3、房改房抵押备案登记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10元/套(含2份证明)
4、房改房房屋&& 登记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2元/套(含2份证明)
四、房屋安全鉴定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住宅单套不足40元,按400元计收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房[号
&&&&&&&& 0.98
其中:1、住宅类木结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2、住宅类砖木结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3、住宅类砖混结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4、住宅类钢筋混凝土结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5、非住宅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按住宅结构类乘以1.4的系数计收
6、其他遇有火灾高温有毒,污染超标;无图纸资料或资料不全;列为政府保护范围的建筑物及高层建筑;房屋加层,改造鉴定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7、构筑物(烟囱,水塔)每座高度20米以内(含20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1000.00元/座(每超高1米加收8元)
7、司法鉴定房屋起点为500O(含500O)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1200.00元(起点为500m2,500m2以上每超过1m2按结构分类收费标准对应计算)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五、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91号
&&&& 9,764.20
1、新建扩建经营性设施建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2、新建扩建生产性设施和行政机关办公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3、新建扩建住宅和公益服务性房屋建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一、耕地开垦费
国土资源部门
1、占用基本农田没有条件开垦的,缴纳征用该土地补偿费2倍的耕地开垦费;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缴纳征用该土地补偿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耕地开垦费。2、占用其他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缴纳征用该土地补偿费1倍的耕地开垦费;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缴纳征用该土地补偿费0.5倍以上1倍以下的耕地开垦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实施细则《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黔价房调[号
二、土地复垦费
国土资源部门
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没有条件复垦或复垦不符合要求的,按每平方米5-15元缴纳
三、土地闲置费
国土资源部门
按该耕地年产值的1-2倍收取
四、征地管理费
国土资源部门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号、黔价房调[号
(一)实行全包征地方式
国土资源部门
1、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1000亩)以上(含66.67公顷)的、其它土地133.34公顷(2000亩)以上(含133.34公顷)的,按不超过征地费总额的3%收取;2、征用耕地66.67公顷以下、其它土地133.34公顷以下的,按不超过征地费总额的4%收取。
(二)实行半包征地方式
兴义市国土资源部门
1、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上(含66.67公顷)、其它土地133.34公顷以上(含133.34公顷)的,按不超过征地费总额的2%收取;2、征用耕地66.67公顷以下、其它土地133.34公顷以下的,按不超过征地费总额的2.5%收取。
(三)实行单包征地方式
兴义市国土资源部门
1、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上(含66.67公顷)、其它土地133.34公顷以上(含133.34公顷)的,按不超过征地费总额的1.55%收取;2、征用耕地66.67公顷以下、其它土地133.34公顷以下的,按不超过征地费总额的2%收取。
其中:住房建设项目:(一)实行全包征地方式
兴义市国土资源部门
1、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上(含66.67公顷)的、其它土地133.34公顷以上(含133.34公顷)的,按不超过征地费总额的1.55%收取;2、征用耕地66.67公顷以下、其它土地133.34公顷以下的,按不超过征地费总额的2%收取。
(二)实行半包征地方式
兴义市国土资源部门
1、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上(含66.67公顷)的、其它土地133.34公顷以上(含133.34公顷)的,按不超过征地费总额的1.4%收取;2、征用耕地66.67公顷以下、其它土地133.34公顷以下的,按不超过征地费总额的1.8%收取。
(三)实行单包征地方式
国土资源部门
1、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上(含66.67公顷)的、其它土地133.34公顷以上(含133.34公顷)的,按不超过征地费总额的1%收取;2、征用耕地66.67公顷以下,按不超过征地费总额的1.4%收取。
五、土地登记费
国土资源部门
国家土地管理局、测绘局、物价局、财政部(国土[籍]字[1990]第93号)号、黔价房调[号
&&&&&&&& 6.99
1、党政机关、团体(含全额预算事业单位)
国土资源部门
1、土地使用面积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200元/宗地,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
2、企业(含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国土资源部门
2、土地使用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收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3、差额预算管理单位
国土资源部门
土地使用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收3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
4、城镇居民住房用地
国土资源部门
土地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下每宗收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六、土地使用证工本费
国土资源部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号
1、个人(普通证书)
国土资源部门
2、企业、单位(普通证书)
国土资源部门
3、个人、企业、单位(国家特制证书)
国土资源部门
七、采矿登记费
国土资源部门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号
&&&&&&&& 0.40
八、《采矿许可证》年检费
国土资源部门
黔国土资发〔〕号
九、采矿权使用费
国土资源部门
国家实行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标准为每平方公里每年元。
财综字[1999]74号
十、采矿权价款
国土资源部门
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采矿权价款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一次缴纳,也可以分期缴纳。
财综字[1999]74号
十一、探矿权使用费
国土资源部门
第一个勘查年度至第三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缴纳元,从第四个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增加元但最高不得超过每平方公里每年元。
财综字[1999]74号
十二、探矿权价款
国土资源部门
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价款,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仿探矿权价款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一次缴纳,也可以分期缴纳。
财综字[1999]74号
十三、矿产资源补偿费
国土资源部门
计算公式:征收补偿费金额矿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开采回采率系数核定开采回采率÷实际开采回采率
国务院号令(年)第五条及黔财综号
一、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
交通运输部门
9143元/车/年
兴义市出租汽车
黔建城复〔2009〕1号
&&&&&& 173.85
二、公交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
交通运输部门
3600元/车/年
兴义市公交汽车
黔建城复〔2006〕53号黔建城函〔2006〕8号
&&&&&&& 20.52
三、货物港务费
交通运输部门
贵州省交通厅、贵州省财政厅文件、黔交航[2006]3号,贵州省交通厅、贵州省物价局文件、黔交航[2005]17号
&&&&&&&& 3.03
四、船舶停泊费
交通运输部门
0.12元/马力?日
贵州省交通厅、贵州省财政厅文件、黔交航[2006]3号,贵州省交通厅、贵州省物价局文件、黔交航[2005]17号
&&&&&&&& 7.00
五、公路占(利)用收费:
交通运输部门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费[2009]63号
&&&&&& 2.34
1、临时占用水泥、沥青路面(肩)
交通运输部门
5元/平方米.天
2、临时占用砂石路面(肩)
交通运输部门
3元/平方米.天
3、临时占用边沟、公路用地
交通运输部门
2元/平方米.天
4、占用公路路基、边沟、公路用地埋设管线、光(电)缆等设施
交通运输部门
0.5元/平方米.天
5、在公路、公路边沟、公路用地上架设、跨越公路的管线及光(电)缆等设施
交通运输部门
70元/米.年
6、在公路、公路边沟、公路用地上架设、跨越公路的广告设施等建筑物
交通运输部门
500元/平方米.块.年
7、利用公路挡墙、护坡等公路附属设施制作广告及其它宣传标语
交通运输部门
0.5元/平方米.天
8、利用公路桥梁、涵洞架设渡槽、管线等设施
交通运输部门
70元/米.年
9、公路边沟、公路用地内设置非公路标志
交通运输部门
1.2元/平方米.天
10、搭盖边沟占用公路路肩、边沟、公路用地
交通运输部门
0.5元/平方米.天
11、水泥、沥青路面增设交叉道口占用公路路肩、边沟、公路用地
交通运输部门
0.6元/平方米.天
12、砂石路面增设交叉道口占用公路路肩、边沟、公路用地
交通运输部门
0.5元/平方米.天
13、公路路面、边沟、公路用地内倾倒、堆放垃圾
交通运输部门
100元/立方米.天
14、车辆占用公路路面、路肩洗车、非故障性加水
交通运输部门
50元/次.车
六、公路路产损害赔(补)偿收费
交通运输部门
详见文件附件、及文件附件二
贵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省交通厅黔交公(1993)第04号,省物价局、财政厅黔价费[2009]63号
&&&&&& 2.86
(一)、挖掘、损害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
交通运输部门
1、路面、路肩类
交通运输部门
(1)、水泥混凝土路面
交通运输部门
160元/平方米
(2)、沥青混凝土路面
交通运输部门
160元/平方米
(3)、其它沥青路面
交通运输部门
120元/平方米
(4)、泥结碎石路面
交通运输部门
40元/平方米
(5)、水泥路面划痕
交通运输部门
50元/条.米
(6)、沥青路面划痕
交通运输部门
50元/条.米
(7)、公路试刹车
交通运输部门
40元/次.辆
(8)、石质、砼路肩
交通运输部门
380元/立方米
(9)、土路肩
交通运输部门
40元/平方米
2、路面基层及附属工程类
交通运输部门
(1)、水泥稳定类基层
交通运输部门
100元/平方米
(2)、石灰、工业废渣稳定类基层和级配碎石、砾石基层
交通运输部门
70元/平方米
(3)、天然砂砾、泥灰结碎石基层
交通运输部门
50元/平方米
(4)、石砌、混凝土边沟(天沟、截水沟)
交通运输部门
(5)、土质边沟(天沟、截水沟)
交通运输部门
(6)、浆砌石边沟(天沟、截水沟)
交通运输部门
100元/平方米
(7)、浆砌片石护坡
交通运输部门
210元/平方米
(8)、预制块护坡
交通运输部门
280元/平方米
(9)、土质边坡
交通运输部门
25元/平方米
(10)、人行道混凝土小板
交通运输部门
60元/平方米
(11)、人行道砼方块石
交通运输部门
50元/平方米
(12)、人行道彩砖
交通运输部门
60元/平方米
(13)、人工构造物(挡土墙、护面墙等)
交通运输部门
①、浆砌片(块)石
交通运输部门
230元/立方米
②、浆砌料石
交通运输部门
330元/立方米
③、浆砌砖块、砼块
交通运输部门
320元/立方米
④、水泥混凝土
交通运输部门
420元/立方米
⑤、钢筋混凝土
交通运输部门
600元/立方米
⑥、砖砌普通贴面墙
交通运输部门
180元/平方米
⑦、砖砌花岗石贴面墙
交通运输部门
350元/平方米
(14)、堵塞边沟
交通运输部门
(15)、在公路下方挖掘等施工造成公路沉陷
交通运输部门
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完全恢复费用计算
3、桥(涵)工程及隧道类
交通运输部门
(1)、石拱涵
交通运输部门
(2)、石盖板涵
交通运输部门
(3)、钢筋混凝土拱涵
交通运输部门
(4)、钢筋混凝土盖板涵
交通运输部门
(5)、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交通运输部门
(6)、浆砌洞口及八字墙
交通运输部门
200元/立方米
(7)、钢筋混凝土桥梁护轮带
交通运输部门
(8)、钢筋混凝土栏杆
交通运输部门
(9)、石质桥梁栏杆
交通运输部门
(10)、钢筋混凝土普通桥梁栏杆
交通运输部门
(11)桥梁、隧道人行道路面
交通运输部门
(12)、桥面
交通运输部门
280元/平方米
(13)、桥梁伸缩缝
交通运输部门
2300元/延米
(14)、防眩板
交通运输部门
(15)、堵塞涵洞
交通运输部门
(16)、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上下游200米、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挖沙、取土
交通运输部门
80元/立方米
(17)、在大中型公路桥梁上下游200米、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压缩、拓宽河床
交通运输部门
50元/平方米
(18)、在大中型公路桥梁上下游200米、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倾倒垃圾
交通运输部门
40元/立方米
(19)、在大中型公路桥梁上下游200米、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爆破作业
交通运输部门
4、交通安全设施类
交通运输部门
(1)、路缘石
交通运输部门
(2)、混凝土护坡
交通运输部门
(3)钢筋砼挡墙、拉筋墙
交通运输部门
900元/平方米
(4)路侧隔音墙(砖混)
交通运输部门
500元/平方米
(5)路侧轻质隔音墙离板
交通运输部门
700元/平方米
(6)浆砌片块石示警墩
交通运输部门
(7)钢筋混凝土钢管组合护栏
交通运输部门
(8)石质示警墩
交通运输部门
(9)路侧编织网隔离栅(镀塑铁丝)
交通运输部门
(10)刺铁丝隔离栅
交通运输部门
(11)隔离栓立柱
交通运输部门
(12)钢管隔离栅
交通运输部门
(13)钢板网隔离栅(2.5米/节)
交通运输部门
(14)波形防护栏
交通运输部门
①镀塑栏板(普通型)
交通运输部门
②镀塑栏板(加强型)
交通运输部门
③镀锌栏板(普通型)
交通运输部门
④镀锌栏板(加强型)
交通运输部门
⑤防撞护栏波形板立柱
交通运输部门
⑥每件栏板及立柱紧固、连接件
交通运输部门
⑦立柱基础
交通运输部门
(15)缆索式护栏
交通运输部门
①缆索(更换)
交通运输部门
②缆索(张拉)
交通运输部门
③缆索护栏立柱
交通运输部门
④缆索护栏托架
交通运输部门
⑤缆索护栏端部立柱
交通运输部门
11000元/套
(16)路边线轮廓标
交通运输部门
(17)石质示警桩
交通运输部门
(18)钢筋混凝土示警桩
交通运输部门
(19)钢质示警桩
交通运输部门
(20)隧道壁放光器
交通运输部门
(21)定向反光道灯
交通运输部门
5、交通管理设施类
交通运输部门
(1)里程牌(石质、砼)
交通运输部门
(2)公路界桩(石质、砼)
交通运输部门
(3)百米桩(石质、砼)
交通运输部门
(4)交通标志、标线
交通运输部门
①高强级反光交通标志板面(铝板)
交通运输部门
1900元/平方米
②工程级反光交通标志板面(铝板)
交通运输部门
1000元/平方米
③不反光交通标志板面(铝板)
交通运输部门
500元/平方米
④混凝土标志板面
交通运输部门
400元/平方米
⑤热塑路面标线
交通运输部门
150元/延米
⑥冷塑路面标线
交通运输部门
(5)门架式钢管立柱
交通运输部门
30000元/件
(6)钢管立柱(单柱式)
交通运输部门
(7)热镀锌带法盘钢管立柱(单柱式)
交通运输部门
(8)钢管立柱(双柱式)
交通运输部门
(9)热镀锌带法盘钢管立柱(单柱式)
交通运输部门
(10)7米水泥电杆式立柱
交通运输部门
(11)8米水泥电杆式立柱
交通运输部门
(12)9米水泥电杆式立柱
交通运输部门
(13)钢制式悬臂架
交通运输部门
(14)热镀锌钢制式悬臂架
交通运输部门
(15)交通标志基座(混凝土)
交通运输部门
400元/立方米
(16)交通标志基座(钢筋混凝土)
交通运输部门
640元/立方米
(17)磁株
交通运输部门
(18)冷塑图案文字标线
交通运输部门
40元/平方米
(19)热塑图案文字标线
交通运输部门
100元/平方米
(20)导向标(栏式)
交通运输部门
(21)导向标(柱式)
交通运输部门
(22)突起路标
交通运输部门
6、公路绿化类
交通运输部门
(1)人工草坪、绿地
交通运输部门
50元/平方米
(2)行道树地经5cm以下
交通运输部门
(3)行道树地经5cm以上20cm以下
交通运输部门
(4)行道树地经20cm以上40cm以下
交通运输部门
(5)行道树地经40cm以上
交通运输部门
以500元为基价每增加10cm按30%递增(元/株)
(6)珍贵树种
交通运输部门
按实际价值计算(元/株)
交通运输部门
60元/平方米
(8)一般花草
交通运输部门
60元/平方米
(9)名贵花、草
交通运输部门
按实际价值计&&&& 算
(10)绿离
交通运输部门
7、收费及通讯设施类
交通运输部门
(1)收费亭
交通运输部门
30000元/个
(2)收费亭
交通运输部门
25000元/个
(3)收费亭正面玻璃(固定)
交通运输部门
(4)收费亭边窗玻璃(活动)
交通运输部门
(5)收费亭铝合金门
交通运输部门
(6)收费安全岛油漆
交通运输部门
20元/平方米
(7)引道灯
交通运输部门
(8)网架或天棚屋面
交通运输部门
200元/平方米
(9)安全隔离锥
交通运输部门
(10)钢筋砼安全岛
交通运输部门
(11)收费亭钢管式安全防护栏
交通运输部门
(12)收费亭钢管式防撞柱
交通运输部门
(13)电动栏杆机(整机)
交通运输部门
18000元/座
(14)栏杆机钢铝横杆
交通运输部门
(15)栏杆机:机座
交通运输部门
(16)栏杆机:机壳
交通运输部门
(17)收费计算机终端
交通运输部门
12000元/台
(18)收费监控器
交通运输部门
19300元/部
(19)车道摄像机
交通运输部门
(20)车道摄像机镜头及防尘罩
交通运输部门
(21)收费亭内摄像机
交通运输部门
(22)钢筋混凝土隔离墩
交通运输部门
(23)安全隔离墩(石、砼)
交通运输部门
(24)收费系统电脑显示器
交通运输部门
(25)费额显示器
交通运输部门
(26)收费岛瓷砖
交通运输部门
100元/平方米
(27)限速标志牌
交通运输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1)公路用地范围内采石
交通运输部门
80元/立方米
(2)公路用地范围内取土
交通运输部门
60元/立方米
(二)污染公路、公路附属设施
交通运输部门
1、一般费水污染水泥、沥青路面
交通运输部门
15元/平方米
2、一般费水污染砂石路面
交通运输部门
10元/平方米
3、汽、柴、煤油或其他油类、工业费水等污染水泥沥青路面
交通运输部门
80元/平方米
4、汽、柴、煤油或其他油类、工业费水等污染砂石路面
交通运输部门
70元/平方米
5、酸、碱等化学物质污染水泥沥青路面
交通运输部门
90元/平方米
6、玻璃、铁屑、煤、石灰、渣土、污泥砂石、垃圾、柴草等污染水泥、沥青路面
交通运输部门
50元/平方米
7、玻璃、铁屑、煤、石灰、渣土、污泥砂石、垃圾、柴草等污染砂石路面
交通运输部门
20元/平方米
8、污染交通标志、标线
交通运输部门
180元/平方米
9、污染收费设施、隔离设施
交通运输部门
60元/平方米
10、污染公路边沟、天沟、截水沟
交通运输部门
(三)、损害超限以上相关检测设备
交通运输部门
1、便携式超限运输检测仪
交通运输部门
50000元/套
2、便携式超限运输检测仪主机
交通运输部门
3、便携式超限运输检测仪检测感应板
交通运输部门
4、便携式超限运输检测仪检测感应传输线
交通运输部门
5、固定式超限运输检测仪
交通运输部门
14000元/套
6、固定式超限运输检测仪主机
交通运输部门
60000元/台
7、固定式超限运输检测仪感应板
交通运输部门
75000元/块
8、固定式超限运输检测仪感应传输线
交通运输部门
六、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赔(补)偿收费
交通运输部门
详见文件附件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费[号
&&&&& 10.14
1、车货总重40吨以下(不含40吨),轴载质量超过规定值
交通运输部门
0.3元/吨.公里
2、车货总重40吨以上(集装箱半挂列车车货总重46吨)60吨以下(不含60吨),或轴载质量超过规定值。
交通运输部门
1.5元/吨.公里
3、车货总重60吨以上100吨以下(不含100吨),或轴载质量超过规定值
交通运输部门
2.5元/吨.公里
4、车货总重100吨以上,或轴载质量超过规定值
交通运输部门
10元/吨.公里
5、车辆超过限长、限宽、限高规定值的。
交通运输部门
0.5元/吨.公里
6、因超限车辆通过,需要对公路、桥梁及其他设施进行改造、加固、修复等所产生的费用
交通运输部门
按实际需要确定
7、超限货物卸载费
交通运输部门
8、超限货物装载费
交通运输部门
9、超限货物保管费
交通运输部门
10元/天.吨
10、超限车辆检测费
交通运输部门
15元/车.次
11、超限车辆监护费
交通运输部门
50公里以下:500元/车.次50公里以上:800元/车.次
一、税务登记证件
地方税务部门
符合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条件的纳税人
贵州省财政厅黔价费[号
&&&&&&&& 0.88
二、发票工本费
地方税务部门
详见文件附件
符合购买资格的纳税人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行事字[号、黔价费[号、黔价费[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费[号(日起按此文执行)
&&&&&&& 42.64
一、税务登记证件
国家税务部门
符合购买资格的纳税人
贵州省财政厅黔价费[号
&&&&&&&& 1.10
日停止收费
二、发票工本费
国家税务部门
详见文件附件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行事字[号、黔价费[号、黔价费[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费[号(日起按此文执行)
&&&&&&& 28.27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发证: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费[号
&&&&&&& 15.57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元/学时.人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特种作业人员IC卡操作证》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5元/证(含理论考试)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5元/次(二年)
贵州省物价局、省司法厅黔价费[号
&&&&&&& 29.18
1、证明法律行为
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等
2、证明法律行为
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3、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50―80元/件
出生、学历、亲属关系、未受刑事处分等
4、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300―500元件
授权委托书及其他
公务员素质培训收费: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费[2004]32号
&&&&&&& 35.38
1、普法考试考务费
25元/人.次
2、公务员素质培训
2元/人.课时
3、合格证工本费
一、户口工本费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1996)黔价费字第49号
1、城镇居民户口簿
&&&&&&&& 0.34
2、农村居民户口簿
&&&&&&&& 0.23
二、户口迁移工本费
贵州省公安厅、财政厅、物价局黔公通(号
&&&&&&&& 0.72
三、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经(2007)34号
1、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经(2007)34号
&&&&&&& 64.22
2、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经(2007)34号
&&&&&&&& 8.24
四、临时居民身份证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号
&&&&&&&& 0.62
五、非刑事案件检验法医收费
20-1000元/次
人身损伤程度鉴定
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黔价费[号和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费[号
&&&&&&& 12.64
按新规定执行,保留
(一)、法医临床
按新规定执行,保留
1、人身损害程度鉴定
200元-600元/例
按新规定执行,保留
2、伤害程度评定
200元-400元/例
按新规定执行,保留
(二)、法医病理
按新规定执行,保留
1、尸体尸表检验
200-400元/具
按新规定执行,保留
2、尸体解剖检验
800-1500元/具
按新规定执行,保留
3、开棺检验
按新规定执行,保留
(三)照相
按新规定执行,保留
1、尸体照相
80-160元/具
按新规定执行,保留
2、显微照相
按新规定执行,保留
3、物证照相(特种)
按新规定执行,保留
(四)、鉴定咨询费
20元-50元/次
按新规定执行,保留
(五)、其他收收费项
按新规定执行,保留
一、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发改价格[号
1、汽车反光号牌
2、汽车不反光号牌
3、摩托车反光号牌
4、摩托车不反光号牌
5、挂车反光号牌
6、挂车不反光号牌
7、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
8、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不反光号牌
9、铁质号牌架
10、铝质号牌架
11、临时号牌架
12、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二、证件工本费
发改价格号
13、机动车行驶证
14、临时行驶证
15、机动车登记书
16、机动车驾驶证
17、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
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
发改价格号
18、未按照GB或GB进行排气污染检测的汽车安全技术检验
100元/车.次人工减半收费、复检不收费
19、按照GB或GB进行排气污染检测的汽车安全技术检验
90元/车.次人工减半收费、复检不收费
20、三轮汽车、低速汽车、摩托车安全技术检验
60元/车.次人工减半收费、复检不收费
四、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
黔价费[2005]20号
21、使用计算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科目一)考试
100元/人.次
《公安部》第91号令
22、未使用计算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科目一)考试
30元/人.次
《公安部》第91号令
23、使用计算机桩考仪进行汽车类场地驾驶技能(科目)考试
190元/人.次
《公安部》第91号令
24、使用计算机桩考仪进行其他机动车类场地驾驶技能(科目二)考试
95元/人.次
《公安部》第91号令
25、未使用计算机桩考仪进行场地驾驶技能(科目二)考试
60元/人.次
《公安部》第91号令
26、在专门的规范考场和实际道路进行汽车类道路驾驶技能(科目三)考试
280元/人.次
《公安部》第91号令
27、在专门的规范考场和实际道路进行其他机动车类道路驾驶技能(科目三)考试
140元/人.次
《公安部》第91号令
28、机动车抵押记
发改价格[号
戒毒人员生活费
&&&&&&& 20.62
1、强制戒毒生活治疗费
2、自愿戒毒生活治疗费
一、诉讼费
国务院第418号令和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高级人民法院黔价费[2007]70号
&&&&&& 192.71
(一)、案件受理费
1、非财产案件
(1)离婚案件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
(4)、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和价额的)
有争议金额和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5)、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异议,异议不成立的
(6)、劳动争议案件
(7)、行政案件
①、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
②其他行政案件
2、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万元的
   50元/件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
(二)、申请费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
50-500元/件
2、(1)、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
(2)、超过1万元的至50万元的部分
(3)、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4)、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
(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第(二)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4、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3)、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
(3)、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
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5、依法申请支付令的
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6、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
7、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
8、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
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
最高不超过30万元
9、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
1000元至1万元/件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
1000元至5000元/件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
1000元至5000元/件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
(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
详见文件规定
三、1、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2、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
按实际成本交纳工本费
一、社会抚养费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
&&&&&& 575.09
(一)、88年元月至98年7月31日超生的收社会抚养费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
农民:2300元/孩&& 城镇居民:3100元/孩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文件州府办(1998)3号
(二)、1、日起计划外生育第二孩收社会抚养费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
农民:5000元/孩&& 城镇居民:8000元/孩
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文
2、日起计划外生育第三孩收社会抚养费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
农民:8000元/孩&& 城镇居民:12000元/孩
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文
(三)、日起计划外生育第二孩收社会抚养费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
农民:6000元/孩&& 城镇居民:16000元/孩
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文
(三)、日起计划外生育第三孩收社会抚养费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
农民:10000元/孩& 城镇居民:25000元/孩
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文
职称评审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初级80元/人; 中级250元/人;高级350元/人
专业技术人员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行事字[号
&&&&&&& 46.60
经济专业资格考试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70元/人
专业技术人员
黔价费[2001]58号
&&&&&&&& 2.50
职称外语考试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专业技术人员
黔价行事字[
&&&&&&&& 3.40
专业技术计算机考试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专业技术人员
&&&&&&& 20.00
录用公务员考试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100元/人.次
专业技术人员
黔价费[2010]55号
&&&&&&& 48.70
技术工人培训考试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技师350元/人,高级技工300元/人,中级工及初级工200元/人
黔价费[号
劳动鉴定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1992年黔价非字第69号
公务员培训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黔价费(2004)32号
公务员考核登记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1995)黔价非字第111号
&&&&&&&& 2.00
年度考核优秀证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黔价非字(1996)第172号
&&&&&&&& 1.0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黔价非字(1996)第172号
&&&&&&&& 0.50
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考试考务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6元/人.科
黔价费(号
&&&&&&&& 0.30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培训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3元/人.课时
黔价费(2004)26号
统计人员岗位培训
2.00元/课时.人
省财政厅、省物价局黔价行事字[号、黔价费[号
&&&&&&&& 2.88
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2.00元/课时.人
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黔价费[号
&&&&&&&& 0.30
一、婚姻登记收费
结婚、离婚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号黔民厅(1997)17号
&&&&&&&& 9.41
二、收养登记收费
手续、工本、调查费
省财政厅、省物价局黔财综(2002)9号转发财综(2001)49号和(1992)价费字349号
&&&&&&&& 0.28
三、社会组织工本费
&&&&&& 360.00
四、社会组织年检报告资料费
&&&& 1,600.00
五、老年人优待证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费字(2010)3号
&&&&&&&& 0.51
四、遗体火化费
火化、骨灰寄存、冷藏
黔西南州物价局价费(2007)23号
&&&&&&& 59.96
文化市场管理费
文体旅广电局
黔西南州物价局州价非字【1991】第9号
&&&&&&&& 1.85
音响制品销售与租凭
文体旅广电局
按总收入2%
黔西南州物价局州价非字【1991】第9号
&&&&&&&& 1.20
个体书店(摊)
文体旅广电局
黔西南州物价局州价非字【1991】第9号
&&&&&&&& 0.36
印刷行业(非定点印刷厂、复印、打字)
文体旅广电局
黔西南州物价局州价非字【1991】第9号
&&&&&&&& 0.29
一、普通高考考试费
含报名费、考试费、摄像费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费【2009】67号和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费【2008】63号
二、普通高考适应性测试考试费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费【2009】67号和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费【2008】63号
三、自学考试报& 名考试费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费【2009】67号和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费【2008】63号
四、中等职业教育报名考试费
收费对象是初中毕业生参加教育部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必须参加的高中、初中五年制、3+2学制、普通中等升学考试的考生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费【2009】67号和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费【2008】63号
&&&&&&&&& 73.57
五、普通高考招生体检费
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费【2009】67号和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费【2008】63号
六、自学考试毕业生毕业证书审定费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费【2009】67号和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费【2008】63号
七、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费【2009】67号和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费【2008】63号
八、其他收费项目涉及收费
黔价费【2009】67号和黔价费【2008】63号
&&&&&&&&&& 1.02
九、普通高中毕业会考费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黔价费【2002】27号
&&&&&&&&& 29.28
十、普通话水平测试费
各级各类教师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费【号
十一、普通话培训收费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费【号
一、医疗事故鉴定费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费[2001]46号
&&&&&&&&&&&&&&&& 0.30
二、卫生监督防疫防治收费
卫生(防疫)部门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厅黔价费【】号
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卫生许可(登记)
卫生(防疫)部门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厅黔价费【】号
&&&&&&&& 5.82
2、矿泉水水源审查
卫生(防疫)部门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厅黔价费【】号
3、卫生监测检验
卫生(防疫)部门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厅黔价费【】号
4、卫生学评价
卫生(防疫)部门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厅黔价费【】号
&&&&&&&& 0.37
5、危害健康事故调查处理
卫生(防疫)部门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厅黔价费【】号
6、卫生培训
卫生(防疫)部门
2.50元/人.课时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厅黔价费【】号
&&&&&&& 20.75
7、现场审查费
卫生(防疫)部门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厅黔价费【】号
&&&&&&&& 2.62
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收费
黔西南州物价局、财政局、卫生局(州价费[1997]第13号
设置审批费
黔西南州物价局、财政局、卫生局(州价费[1997]第13号
&&&&&& 0.05
&&&&&& 0.80
&&&&&& 1.26
&&&&&& 0.29
&&&&&& 0.52
执业助理医师考试
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黔价费[2000]93
&&&&& 37.84
执业医师考试费
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黔价费[2000]93
卫生技术初级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号
卫生技术中级
一、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黔价费〔号
1、三类人防重点城市
&&&&&& 441.00
2、6B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按规定标准下浮10%(即收费标准为900元/m2)
一、小学代收费
60.00元/学期.生
课本费、作业本费
贵州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黔价费[2009]28号和黔西南州物价局、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价费字[2009]10号
&&&&&& 521.99
按新规定执行,保留
二、小学服务性收费:
80.00元/学期.生
按新规定执行,保留
其中:1、社会实践费
15.00元/学期.生
提倡学生积极参与的集体或社会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按新规定执行,保留
&&&& 2、桶装矿泉水饮水费
10.00元/学期.生
按新规定执行,保留
&&&& 3、教辅资料费
15.00元/学期.生
按新规定执行,保留
&&&& 4、校服费
40.00元/学期.生
三年或三年以上一次性收取该费
按新规定执行,保留
一、初中代收费
城市初级中学:
115.00元/学期.生
课本费、作业本费
贵州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黔价费[2009]28号和黔西南州物价局、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价费字[2009]10号
按新规定执行,保留
二、初中服务性收费:
城市初级中学:
100.00元/学期.生
按新规定执行,保留
其中:1、社会实践费
城市初级中学:
20.00元/学期.生
提倡学生积极参与的集体或社会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按新规定执行,保留
工&& 2、桶装矿泉水饮水费
城市初级中学:
10.00元/学期.生
按新规定执行,保留
&&&& 3、教辅资料费
城市初级中学:
20.00元/学期.生
按新规定执行,保留
&&&& 4、校服费
城市初级中学:
50.00元/学期.生
三年一次性收取该费
按新规定执行,保留
三、初中住宿费
城市初级中学:
100.00-150.00元/学期.生
对住校学生收费
贵州省物价局、省纠风办、省财政厅黔价费[号和黔西南州物价局、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价费字[2005]03号
一、高中学费(城市高中)
500.00元/学期.生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黔价费[号及贵州省物价局、省教委、省财政厅黔价经[号和黔西南州物价局、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价费字[1999]08号
&&&& 1,378.61
二、高中学费(农村高中)
380.00元/学期.生
二、高中住宿费
100.00-150.00元/学期.生
对住校学生收费
&&&&&& 512.38
三、高中择校费(普通高中)
0.6万元/三年.生
仅限按“三限”政策招收的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
贵州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教育厅黔教计发[号及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黔价费[号和黔西南州教育局、物价局、州财政局黔西南教[2003]计字34号
&&&&&& 415.35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
公办幼儿园
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黔价费〔2010〕18号黔西南州物价局、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州价费[2010]10号
&&&&&& 621.41
省级示范幼儿园
公办幼儿园
1、市州地府所在地
公办幼儿园
公办幼儿园
250元/每生.月
公办幼儿园
230元/每生.月
普通幼儿园(市州地府所在地)
公办幼儿园
公办幼儿园
200元/每生.月
公办幼儿园
140元/每生.月
公办幼儿园
100元/每生.月
达到基本办园条件
公办幼儿园
60元/每生.月
公办幼儿园
55元/每生.月
县政府所在地
公办幼儿园
公办幼儿园
150元/每生.月
公办幼儿园
100元/每生.月
公办幼儿园
60元/每生.月
达到基本办园条件
公办幼儿园
40元/每生.月
公办幼儿园
35元/每生.月
乡镇(含村级)
公办幼儿园
&&&&&&&& 4.91
公办幼儿园
80元/每生.月
公办幼儿园
50元/每生.月
公办幼儿园
30元/每生.月
达到基本办园条件
公办幼儿园
20元/每生.月
公办幼儿园
15元/每生.月
&&&&&& 175.88
市级医院医疗服务价格
市级非营利性医院
贵州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财政厅黔价费[号,贵州省物价局、省卫生厅黔价医药[号,贵州省物价局、省卫生厅黔价医药[号,贵州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黔价医药[号,贵州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黔价医药[号,贵州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黔价医药[号
&&& 24,667.44
综合医疗服务类
市级非营利性医院
医技诊疗类
市级非营利性医院
临床诊疗类
市级非营利性医院
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
市级非营利性医院
乡镇卫生院及村级卫生室医疗服务价格
非营利性乡镇卫生院及村级卫生室
&贵州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财政厅黔价费[号,贵州省物价局、省卫生厅黔价医药[号,贵州省物价局、省卫生厅黔价医药[号,贵州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黔价医药[号,贵州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黔价医药[号,贵州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黔价医药[号并依据黔西南物价局、州卫生局、州财政局州价费[2003]18号文件规定按县(市)级政府指导价下浮15%为最高限价。&
&&&&&&&&&& 2,955.09
综合医疗服务类
非营利性乡镇卫生院及村级卫生室
医技诊疗类
非营利性乡镇卫生院及村级卫生室
临床诊疗类
非营利性乡镇卫生院及村级卫生室
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
非营利性乡镇卫生院及村级卫生室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80元/人
 180元/人
黔西南州物价局 州价费[2002]22号
药品零售企业(含个体)《许可证》每年年检审查费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0元/证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西非字[1994]49号
黄金生产管理费
州府办[1990]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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