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社会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查询怎样月申报缴费

关于201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岳社险字[2012]06号
各参保缴费单位,缴费个人:
为准确核定各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杜绝少报、漏报、瞒报缴费基数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利,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县2012年度(结算年度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 &&凡参加我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城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等各类用人单位以及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含有非编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均须申报2012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 &二、申报时间和方式
1、申报时间安排:2012年6月14日至2012年6月25日。
2、报送地点:社保局业务服务大厅
3、报送方式:实行纸质报表及电子报盘结合的申报方式。
&4、报材料:缴费单位申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提供反映本单位2011年度工资和福利支付情况的财务报表及相关科目明细账(如应付工资、管理费用、应付福利费等);
(2)机关事业单位提供2011年12月份人员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国库支付中心的必须加盖中心公章);
(3)凡缴费单位申报的年缴费基数总额小于财务报表所反映的工资总额的,应另附文字说明和相关补充材料。
(4)自谋职业者缴费时须在地税缴费大厅自行填写缴费基数。
三、缴费基数的确定
1、参保单位缴费基数:企业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参保人员上年度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高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安徽省2011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每月3386.67元,如果按60%核定缴费基数为2032元)。
2、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原则上以本人2011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之月起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当月的工资收入计算。重新就业的职工,从重新就业之月起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当月的工资收入计算。
3、缴费基数构成:是指各单位上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
四、相关规定
1、按时申报:所有缴费单位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不按时申报的缴费单位我局将按上年度省均缴费基数核定。
2、如实申报:各缴费单位应如实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得少报、漏报和瞒报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由此而使职工利益受到影响的一切责任由申报单位负责。县社保局随时受理举报少报、漏报、瞒报缴费基数行为,对经查实的报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3、完善签名确认和公示制度:《201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填核完毕要经单位负责人以及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申报表》各参保单位保管一份归档备查,另一份加盖行政印章后报送县社保局。参保单位必须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张榜公示。
4、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未经本人确认,导致少缴、漏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逾期不再补办,由此给职工造成损失的,由少、漏报单位负责按原省劳动保障厅劳社字【2006】66号文件规定给予补偿。
1、认真核对基础资料:为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各项基础数据准确性,参保职工在《申报表》上签字时请认真核对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项目,若有项目不全或错误,请勿在《申报表》上直接修改,由单位劳资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缴费基数申报期间到县社保局集中更正;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结束以后,参保单位随时发现随时到县社保局申请更正。参保人员如系农民工、军转干部、复转人员、省级以上劳模等特殊身份,也请企业经办人员予以填报。
2、人员及缴费基数增减处理:凡参保单位人数增减的,及时报送《岳西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调整申报表》注明日期及原因。用人单位有缴费基数增减的,应及时填报增减情况申请表报送社保局,社保局受理后于缴费基数核定的次月增减。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报:县人社局、财政局、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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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站建议使用IE6.0及以上版本,显示器分辨率,增强色16位我市201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和稽核工作全面展开
我市201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和稽核工作全面展开
本报讯 (记者 张敏霞 通讯员 童玉景) 为了确保基本养老保险费足额征缴,缓解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资金压力,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我市决定从2014年1月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工资按月申报。市社保局向全市347家参保企业下发了文件通知。
按照青海省社保局提出的按月申报要求,在2014年全省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未公布之前,各单位按照2013年公布的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先行申报,申报缴费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须如实填报(即2013年度职工工资月平均数)。月平均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申报;高于全省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待2014年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公布后,市社保局将按规定调整参保单位职工的缴费基数,若低于2014年全省上年月社平工资60%或300%的可予以补差申报,并统一启用新基数。
由于此次集中申报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为保证申报的数据质量,缴费单位在“据实申报”后,市社保局将从1月起对部分参保单位的缴费工资申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等情况进行实地稽查审核。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市区(包括婺城区、金东区、市经济开发区,下同)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编制外聘用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劳动者按照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城镇个体劳动者包括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依法自行参保的人员。
◎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除参照或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和财政全额拨款外的市、区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编内职工(包括干部、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工人);市、区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劳动合同制工人及金政[号文件发布之日起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新进人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除外)。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如何规定?
◎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编制外聘用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缴费比例日至日期间调整为22%(其中:单位14%、个人8%);
◎城镇个体劳动者自日起,缴费比例从20%调整为18%;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缴费比例为30%(其中:单位22%、个人8%)。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缴基数如何规定?
◎单位缴费基数的确定
  &五费合征&单位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实行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申报相分离的征缴办法。用人单位计算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单位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目前,单位缴费基数暂按不低于以下比例申报:原按19%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单位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70%申报。原按15%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单位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40%申报。
如用人单位实际参保职工缴费工资之和大于单位当月按比例申报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按用人单位实际参保职工缴费工资之和为缴费基数。
&&& 如用人单位申报的计费工资总额大于实际参保职工缴费工资之和的,允许用人单位在本年度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报职工参保名单,并提供劳动合同及有关资料。逾期未报的,超过部分的征缴额划入社会保险统筹基金。
&&& ◎企业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确定
目前市区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个人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简称缴费工资)的8%按月缴纳(新进入单位人员,当年缴费工资按用人单位确定的月工资收入计算)。职工缴费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确定,高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确定,同时企业单位全部参保职工(含事业单位非编职工)平均缴费工资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市区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城镇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确定
市区城镇个体劳动者缴费基数2008年10月起按市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至300%之间确定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
◎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每年调整时间
企业单位职工(事业单位非编人员)、城镇个体劳动者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于每年7月调整一次,缴费单位或个人应于7月25日前及时申报,不报的按规定统一调整。
事业单位在编职工缴费工资基数的调整于市、区人事局批准晋升、定级、调标的次月申报,调整时间与人事部门批准执行之年月同步。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何建立与管理?
从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帐户,城镇个体劳动者按本人缴费基数的8%记入个人帐户。日至日期间缴费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统一按本人缴费基数的11%建立,职工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其余从企业缴费中划入,城镇个体劳动者也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1%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全部从个人缴费中划转、个人缴费的其余部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日至日按职工缴费额建立的个人账户3%部分,其储存额与日后建立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
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从1996年1月起,按职工个人实际缴费记入。
◎ 记账利率:由省厅统一公布记账利率(事业单位在编职工记账利率按金政办发[2004]10号规定确定),每年按照利率计息一次。职工退休当年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按照上一年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
◎ 异地转移:职工跨统筹范围流动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可转移到对方社保机构。
◎ 领取: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每月在养老金中领取。
◎ 继承:参保人员或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或余额部份)本息之和可以继承,由市社保处一次性支付继承人。
◎对帐:参保人员上年的个人账户对账单一般在每年6&12月期间打印。
劳动合同备案登记或鉴证办理地址在哪里?
◎金华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地址:长山路181号,电话:
◎婺城区劳动监察大队地址:白龙桥华龙南街(人才劳动力市场),
◎金东区劳动监察大队地址:金东区光南路1329号,电话:
◎开发区组织劳动人事局地址:双溪西路620号开发区大楼一楼,
温馨提示:
社会保险办事大厅地址:金华市双溪西路223号&&& 邮编:321017
养老保险参保电话:37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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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调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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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据了解,近日重庆出台新规定,对社会保险的进行了调整,而调整后的职工基本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513元,上限为22696元。
  12日,区人社局发布消息称,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13年度社会保险工作适用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我市2013年度社会保险工作中,适用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按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5392元(3783元/月)执行。
  按此计算,城镇养老保险参保职工2013年度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513元,上限为22696元,单位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为302.60元至4539.20元,职工本人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为121.04元至1815.68元。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13年度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513元,上限为3783元,个人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为302.60元至756.60元。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重庆市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了调整,从而使得职工可以获得更好的保障。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慧择保险网无关。慧择保险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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