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农业户口己办理二孩生育证男方非农业还要罚离婚小孩抚养费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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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湖南省计划生育罚款未达到年龄,在女方交了社会抚养费,上了户口,男方还要罚款吗?
划生育社会抚养费?湖南省计划生育罚款未达到年龄,上了户口,男方还要罚款吗?证据补充,在女方交了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双方承担的,如果只是女方缴纳了,那么男方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有权继续催缴,如果不缴纳,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按照法规
这个好像很不合理,如果男方缴了,女方不缴也没关系因为户口上在了男方,女方的计生办都不知道,也没有双方罚款银行卡冻结事了,问题是现在孩子户口上在了女方,罚款也是交到了女方。现在男方计生办要求罚款。小孩户口都是上在她外公上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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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第二次起诉离婚经过调解男方已签字离婚孩子判给女方抚养也不需要男方抚养费,但现在男方不愿给户口本办理_百度知道
第二次起诉离婚经过调解男方已签字离婚孩子判给女方抚养也不需要男方抚养费,但现在男方不愿给户口本办理
第二次起诉离婚经过调解男方已签字离婚孩子判给女方抚养也不需要男方抚养费,但现在男方不愿给户口本办理迁移,我应该怎么办才好下一步应该怎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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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判决书去派出所办理迁户。
直接到户籍管理处调取
找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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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生育证办理
(来源:桂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一、申请对象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或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
二、所需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出具的本人婚育和收养状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对象由单位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无工作单位的对象由村(居)委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只需一方签署意见)。单位或村(居)委对申请人生育和收养状况清楚的签署“情况属实”(盖章);单位对申请人情况不清楚的要进行调查,如实填写意见;村(居)委对申请人因人户分离、空挂户、多次多地流动等原因难以核实其婚育和收养状况的签署“情况不明”(盖章)。
(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证明材料(根据申请人不同情形,相应提供第一个子女医学出生证明、病残儿鉴定书、死亡证明、收养证、再婚对象需提供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非婚生育的需出具缴纳社会抚养费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相片2张,女方近期单人免冠1寸相片2张。
三、办理规定
(一)夫妻双方户籍均在桂林市辖区,女方婚嫁在本市辖区内的,持相关证明材料,在嫁入地乡级人口计生部门申请办理(属四城区之间婚嫁的对象,在女方户籍所在地乡级人口计生部门申请办理)。
(二)女方户籍在桂林辖区内,男方为桂林市辖区外户籍,持相关证明材料,在女方户籍所在地乡级人口计生部门申请办理。
(三)男方户籍在桂林市辖区,女方属广西区其他地市户籍,结婚后女方未迁移户籍,在桂林市辖区居住未满一年的,回女方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持相关证明材料在嫁入地乡级人口计生部门申请办理。
(四)男方户籍在桂林市辖区,女方属外省(市)户籍,结婚后女方未迁移户籍,在桂林市辖区居住未满一年的,回女方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居住满一年以上,符合广西和女方户籍所在地二孩生育政策的,持相关证明材料及女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本人生育状况证明,可以在嫁入地乡级人口计生部门申请办理。
四、办理程序
(一)当事人提出申请。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在乡级人口计生部门(四城区在居委)领取并填写《桂林市〈二孩生育证〉申请审批表》,所在单位或村(居)委签署意见(盖章)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规定的乡级人口计生部门申请。
(二)乡级初审和公示。乡级人口计生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村(居)委签署有“情况不明”的,应当要求申请人夫妻签订婚育状况承诺书。对审核合格的对象在女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进行公示(婚嫁来桂林市居住满一年以上且未迁移户籍的在嫁入地村居委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由单位或村(居)委提供公示结果。公示无异议的,由乡级人口计生部门签署审查意见。1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公示结果及证明材料报送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三)县级审核和发证。县级人口计生部门自收到乡级人口计生部门提交的审查意见、公示结果及证明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交局班子集体讨论审批。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同意发证”,发放二孩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主办:桂林市人民政府
 承办: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 & 管理维护: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桂林市信息中心
(最佳分辨率:分辨率,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桂ICP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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