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报销范围有伤残赔付吗

永修“中国人保寿险”或疑借窝下蛋 售险容易赔付难-永修,中国,人保,寿险,借窝,下蛋,,-九江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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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中国人保寿险”或疑借窝下蛋 售险容易赔付难
&&&&来源:中国江西网九江频道&&编辑:余传建&&作者:周学军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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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西网九江讯 记者周学军摄影报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新农合),为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九江市永修县部分乡镇在实施这一惠民政策时,有保险公司搭车兜售商业保险,匪夷所思的是,客户遭遇不测时,索赔却步履坎坷。
   人保寿险永修县支公司因理赔跟客户闹上法院
  保险客户遭不测,索赔步履坎坷
  日,永修县燕山坂上农场沙垅村的刘庚寅(化名,下同)女士在自家附近的公路上遭遇车祸,经抢救保住了性命却落下了重伤。刘女士早年丧偶,儿子也因车祸受过伤,高额的医疗费用让这个弱不禁风的家庭背负了沉重的包袱。好在有新农合能减轻部分负担,家人也颇感欣慰。
  刘女士住院花去医疗费10多万元,仍需大笔的后期医护费用,正当家人一筹莫展时,儿子司子睿(化名,下同)猛然想起在办理新农合时,场部干部曾推荐他为母亲购买过另一种名叫&福满家&的商业保险,一家人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然而,在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征程中,司子睿步履坎坷。
刘庚寅被永修永正司法鉴定所判定为伤残一级
&福满家&取名新农合配套补充保险
  司子睿告诉记者,母亲出院后多次要求做伤残鉴定,保险公司不及时予以配合,而自己历经艰难带着母亲去鉴定的结果,保险公司却不认同。刘女士单独立户,司子睿还说:&保险公司甚至牵强地认为,母亲户口簿家庭成员仅1人,不符合&福满家'起赔必须满足家庭成员至少2人的规定,免赔伤残补助。&
  场部推荐新农合配套补充保险
  8月20日,记者赶到刘女士的现住地,永修云山集团林业公司台板厂宿舍,车祸后的刘女士因一直卧床导致腿部肌肉萎缩。司子睿说:&母亲大小便失禁,吃饭靠喂,生活不能自理,每月光纸尿裤就要花费600多元。&记者获悉,日,永修永正司法鉴定所评定刘庚寅伤残等级I级。
  在填有户主姓名刘庚寅的一份&福满家&保险告知书上,注有&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保险业务发展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推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配套的补充意外伤害保险(福满家)&的字样,单位名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标识PICC。告知书提示,参保家庭成员只能5人。
  司子睿介绍,当时办理新农合时,场部办事员极力推荐&福满家&配套补充保险,村民可自愿购买,100元保全家一年。考虑到比较实惠,如燕山坂上农场其他居民一起,司子睿分别在2012年、2013年为母亲办理了这项保险。告知书上并没有特别注明,家庭成员必须有2人以上才可以办理。
  村民疑&人保寿险&借新农合下蛋
  村民都以为是政府推出的新农合的配套补充,而司子睿却发现,&福满家&非政策性保险,是一种商业保险。村民还看出&中国人保寿险&与&中国人保公司&名称极其相似,区别仅在于企业徽记不同。有人质疑,场部在办理新农合时搭车兜售商业保险,而&中国人保寿险&貌似借新农合的窝下自己的蛋。
  记者经过一个半小时车程的辗转,才找到位于县城的&中国人民人寿保险永修县支公司&,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全名的黄姓负责人介绍,&中国人保寿险&与&中国人保公司&系两家独立的保险公司,无业务牵连,针对刘庚寅的情况,&人保寿险&不是不理赔,而是因赔付标准不统一,双方闹到法院。
  随后记者赶往永修县农医局,局长吕斌介绍,政策性新农合保险是一项惠民工程,县农医局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政令,从未搭车销售过其他与新农合相抵触的商业性保险,也未允许过其他保险公司利用新农合的体系和渠道销售保险,吕斌强调,县农医局与&人保寿险&从未发生任何关系,也无业务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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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刘少平
   [案情]
  左某驾驶“福田”牌农用车在道路上与邱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邱某左髋关节骨折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邱某共住院45天,花费医疗费56000元。经交警部门认定,左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左某的农用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邱某的摩托车未投保。邱某出院后,在新农合组织报销了医疗费38000元。在医疗费赔偿问题上双方协调无果,日邱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左某和某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56000元及其他费用。
  [分歧]
  邱某在获得新农合组织报销的部分医疗费后,是否可再向侵权人左某以及某保险公司主张全额的医疗费赔偿?审判实践中存在三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意见认为,不能再获赔偿。被害人只能依法获得“实际损失”的赔偿,而不能就同一损害事实同时获得“新农合医疗费报销”和“侵权医疗费赔偿”的双份利益,既然邱某已经在新农合报销了医疗费,就不能再向侵权人主张医疗费赔偿。
  第二种意见认为,可以要求补充性赔偿。邱某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共花费医疗费56000元,扣除在新农合已报销的38000元,剩余的18000元由左某和保险公司进行补充赔偿,邱某获赔的数额应当以不超过“实际损失”为限。
  第三种意见认为,可以获得“双份”赔偿。邱某获新农合报销医疗费是基于保险合同关系,而要求左某及保险公司赔偿是基于张某的侵权行为,两者不属同一法律关系,为此邱某既可基于参加了新农合获得部分医疗费报销,又可基于侵权法律关系从赔偿义务人处获得赔偿。
  [评析]
  笔者同意第三种观点,理由为:
  1、受害人邱某与侵权人左某、保险人某保险公司所建立的是不同法律关系。结合本案,邱某向左某主张赔偿医疗费是基于左某的侵权行为;邱某得以报销部分医疗费,是基于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所签订的保险合同关系,前者为侵权之债,后者为合同之债,两者属不同的法律关系,可见邱某由本案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医疗费是否已获新农合报销,与赔偿义务人左某无任何关联性。
  2、双份“赔偿”法无禁止规定。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尚无关于受害人向社保部门报销医疗费后不能再向相关赔偿义务人主张赔偿医疗费的禁止性规定,况且受害人通过社保部门报销部分医疗费的行为也没有加重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也没有理由因受害人向社保部门报销部分医疗费而予以减轻。虽然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但受害人邱某没有过错,故邱某已获农合组织的医疗费报销不能成为侵权人左某及某保险公司减轻赔偿责任的理由。
  3、人身保险中存在的“双重赔偿”规定,对该类案件处理具有示范作用。我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可见,被保险人从保险人处获得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同时也不妨碍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请求赔偿,可见被保险人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如果因赔偿权利人的部分医疗费获得新农合组织报销从而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就等于把侵权者的责任转嫁给了新农合组织,这种做法会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侵权行为发生,有悖社会公平正义。 
  (作者单位: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牟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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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已获新农合报销能否再获赔偿?
www. 来源:江苏法院网&&作者:任荣兴
陈萍萍&&更新时间: 17:10:42&&
&&&&被告张某驾驶在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的小型汽车与行人原告马某驾驶的小货车相撞,造成原告马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张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马某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受伤后经住院治疗,为此支付医疗费38000元,其中的12000元已获新农合报销。因赔款项未达成一致协议,故马某起诉至法院。
庭审中,张某、保险公司辩称已在新农合报销的医疗费已得到补偿,故不应再予赔偿。针对医疗费已获新农合报销能否再获赔偿?合议庭出现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已获新农合报销的医疗费不能再获得赔偿。其理由是,根据民法的损害补偿原则,被侵权人只能依法获得&实际损失&的赔偿,受害人不能就同一损害获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利益&和&加害人赔偿利益&的双重赔偿,故马某已经在新农合报销的费用,赔偿义务人不应再另行赔偿。
第二种意见认为,已获新农合报销的医疗费也应当获得赔偿。其理由是,马某获新农合报销医疗费是基于保险合同关系,而要求王某及保险公司赔偿是基于张某的侵权行为,二者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马某既可基于参加了新农合获得部分医疗费报销,又可基于侵权法律关系从赔偿义务人处获得赔偿。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一、受害人与侵权人、社保部门建立的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交通事故受害人基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向侵权人主张赔偿医疗费,是基于张某的侵权行为所产生的赔偿请求权。而马某得以报销部分医疗费,系基于保险合同关系。侵权之债与合同之债属不同法律关系,故马某由本案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医疗费,是否已获新农合报销与赔偿义务人并无任何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禁止受害人向社保部门报销医疗费后再向相关赔偿义务人行使医疗费的赔付请求权,受害人通过社保部门报销部分医疗费的行为亦没有加重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因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亦没有理由因受害人向社保部门报销部分医疗费而予以减轻。
二、人身保险存在&双重赔偿&的规定。 第一种意见中受害人不可就同一损害获得双重赔偿的观点,主要是依据是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也就是说,被保险人既可以从保险人获得赔偿,然后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人,也可以从第三者处获得赔偿,保险人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此时保险人不能获得双重赔偿,但该第六十条规定是针对的财产保险合同。而新农合中涉及的保险关系是人身保险的范畴,《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可见,被保险人从保险人处获得保险金后,并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同时也不妨碍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请求赔偿。在这里,被保险人获得的就是&双重赔偿&。其二,如果因赔偿权利人的部分医疗费获得新农合补偿而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那么就相当于把侵权者的责任转嫁给新农合组织,这种做法会因为有新农合组织为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买单&而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侵权行为的发生,有悖于社会的公平正义,不利于构建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已获新农合报销部分的医疗费不再由侵权人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章虽规定了有关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及因受害人故意、第三人行为、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可以不承担责任情形,但马的医疗费已获新农合报销并不属上述情形,故不能作为减免张某及保险公司一方赔偿责任的理由。
&&&作者单位: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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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社发〔2015〕5号&&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 安& 区& 财& 政& 局关于印发大安区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定点医疗机构:《大安区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安区财政局&&&&&&&&&&&&&&&&&& &&&&&日&&大安区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为进一步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制度,不断提高新农合基金运行效益和参合农民受益水平,根据《自贡市卫生局自贡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工作的通知》(自卫发〔2014〕69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一、筹资标准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90元/人.年。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以省财政厅、卫生厅下发文件为准。农村低保户、五保户个人不缴费,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区民政局负责缴纳。二、基金分配使用范围(一)门诊统筹基金门诊统筹基金按2015年筹资总额的20%提取,用于乡镇、村定点医疗机构一般门诊医疗费用补偿、一般诊疗费补偿。(二)住院统筹基金住院统筹基金用于参合农民住院补偿。(三)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按照19.5元/人.年的标准从新农合基金中提取,由大病保险承办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参合大病农民予以补偿。(四)风险基金风险基金分年度从新农合医疗基金中按比例提取。风险基金总体规模保持在2015年筹资总额的10%。三、补偿办法(一)门诊补偿门诊统筹补偿继续实行“预算包干、总额预付”原则,限于乡镇、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中因病需发生门诊治疗的参合群众使用,封顶额为80元/人.年,年内用完为止,逾期不滚存,且不设补偿起付线,家庭成员可共用。参合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发生的门诊统筹费用按照60%予以补偿;参合人员在村卫生室发生的门诊统筹费用按照50%予以补偿。一般诊疗费限于已全面实施基药和新农合门诊统筹网络结算的乡镇、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参合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发生的一般诊疗费按10元/人次予以补偿。参合人员在村卫生室发生的一般诊疗费按自发改发〔号文件5元/人次的规定执行,其中参合人员个人负担0.5元/人次,新农合按4.5元/人次予以补偿。一般诊疗费实行“总额预算、分期支付”原则。门诊统筹费用和一般诊疗费补偿预算由区医保局分解下达各乡镇卫生院(预算计划另行文),乡镇卫生院再分解下达到乡镇卫生院和定点村卫生室。各乡镇卫生院须严格管控辖区乡村两级门诊统筹费用和一般诊疗费的使用,逐月均衡使用,不得暴支,不得突破全年预算额。门诊统筹费用和一般诊疗费的补偿程序及办法按《大安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农合门诊统筹和一般诊疗费补偿报账程序的通知》(〔2012〕16号文件)规定执行,各乡镇、村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统筹、一般诊疗费补偿等新农合工作应主动接受属地乡镇政府的领导和乡镇新农合领导小组的监督。(二)住院补偿1.住院补偿起付线和报销比例见下表。住院补偿封顶线为10万元/人.年。执行时间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省级及省外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地外非定点医疗机构2015年住院起付线200元400元800元元补偿比例85pUP@%参合人员在大安区妇幼保健院、龙井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安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住院,其住院补偿比例按照80%执行。乡镇级医疗机构继续实施住院补偿总额预付制度。参合病人在乡镇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各项补偿比例最高不得超过95%。执行乡镇卫生院基药、服务价格政策的乡镇非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其住院起付线和补偿比例参照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执行。执行《省卫计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新农合报销规定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号)分级诊疗政策。凡是无基层医疗机构(指二级甲等以下公办和民办医疗机构,但不含卫生站室、诊所)首诊手续或转院手续,直接到三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诊治的参合患者均属于越级诊疗,其住院补偿比例按同级别医疗机构下降5%报销,但需要特殊陪护才能就医的特殊人群(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婴幼儿、重度残疾人等)、急危重症患者、同类疾病需再次入院治疗患者、孕产妇、专科疾病患者、首诊精神病人等除外。&&& 2.实行重点人群住院特殊补偿政策。①参合五保户、低保对象住院凭五保证、低保证和五保、低保金上月领取记录可免起付线;②百岁以上老人住院凭身份证可免起付线,且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100%报销;③孕产妇住院正常分娩的,凭出院证明可定额补助450元,合并其它疾病按住院补偿执行,并提高5%的补偿标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后,先执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专项补助,剩余部分再由新农合基金按照规定予以报销。(孕产妇住院分娩在实施新农合定额补助或补偿、卫生分娩项目补助时不能超过实际住院总费用);④0-7岁儿童在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凭户口簿起付金为300元,且各级医疗机构补偿标准均提高5%;⑤精神病人住院凭专科医疗机构出院证明、身份证可提高5%的补偿标准;⑥住院用药中药补偿提高5%的补偿标准;⑦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肾功能不全透析住院病人一个参合年度内只收取一次住院起付线。⑧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且参加了新农合的家庭成员住院,凭《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证》原件,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⑨新农合年度缴费结束后出生的婴儿,其出生当年患病可凭母(父)亲身份证明、参合证以及患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证明,享受新农合补偿政策。⑩白血病、先心病等20种重大疾病仍按照大人社发〔2013〕88号文件执行。3.不得列入住院补偿的几种情形。属于公共卫生服务范畴的;应当由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付;应当由第三方承担;因犯罪、自杀、酗酒、吸毒、自残、斗殴造成;境外就医;超出国家和四川省基本药物目录、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基本诊疗服务项目范围等情形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新农合基金支付范围。四、继续实施新农合用药新目录新农合医疗用药继续执行《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的通知》(川卫办发〔号)规定的《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乡镇、村级医疗机构用药范围限《基本药物目录》中规定的品种和剂型;区级及其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用药范围包括《新农合用药目录》内所有品种,不受剂型限制。使用《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其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5个百分点,累计报销比例不得高于95%。卫生材料实行分段限价补偿标准,即,500元(含)以下,补偿100%;500-1000元(含),补偿80%;元(含),补偿50%;5000元以上全自费。五、执行时间日起执行。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确保参合目标任务新农合工作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并纳入各级民生工程考核。各乡镇政府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98%以上的参合率。凡未完成参合率目标任务的,区政府目督办将扣党政综合目标分1分。(二)夯实基础,健全新农合基础信息各乡镇政府要落实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新农合工作,进一步健全基础台帐,于日前完善参合农民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并录入新农合信息网。各定点医疗机构、村卫生室要及时完成药品更新及对码,畅通新农合网络运行,确保适时结算顺利进行,提高服务效率。(三)加强监管,提高基金运行效率各乡镇人民政府是乡镇新农合工作的领导机关,要切实加强辖区新农合工作的领导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农合工作领导小组,发动村组等基层组织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并充分发挥乡镇劳保所作用,切实加大乡镇、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报账工作的监督力度,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规范医疗机构管理,提高基金运行效率,确保参合农民受益。各乡镇卫生院务必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新农合门诊统筹和一般诊疗费管理工作的通知》(〔2012〕45号文件)关于“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辖区内门诊统筹的监督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大辖区定点村卫生服务室的日常检查及监管,凡违规报销门诊统筹和一般诊疗费的一律拒付违规资金,并视情况给以相应处罚,并暂停报销门诊统筹费和一般诊疗费或取消新农合定点资格。构成违法犯罪者,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四)严格政策,规范病人住院管理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新农合政策,加强分级诊疗政策的宣传,提高参合群众知晓度;要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医疗制度,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规范收费”;规范病历等相关资料的管理,做到“医嘱、处方、收费清单一致”;落实异地住院备案、联审、回访等制度,确保基金安全;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医疗服务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医务人员考核机制,严肃处理违规医疗服务行为。&&&&&&&&&&&&&&&&&&&抄送:市卫生局;区发改局、区卫生局、区审计局、民政局、区监察局、区医保局。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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