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享受公改房领取深圳房租补贴贴起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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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公租房租金补贴申请本周开始受理
http://dl..cn|日 09:50|半岛晨报
  为多渠道解决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今年本市将开始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将依据《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采取发放租金补贴和实行实物配租两种方式,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实施住房保障。
昨日记者从大连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根据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的受理工作分别于本周和8月上旬开始。凡是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申报(新就业职工到单位所在地街道)。
市住房保障中心称,为进一步做好保障房的公平分配工作,今年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审核,将通过新建立的多部门联审机制,开始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进行审核。审核采取“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制度,即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初审并公示,相关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情况进行审核,国土房屋分局对申请家庭住房进行审核,市住房保障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家庭予以公示和登记。 记者赵晖
申请公都需要啥条件?
《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列出了三种可申请公资格的情况,具备这三种条件之一的,即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一
符合市内四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且家庭资产符合规定标准的家庭。
所谓“家庭资产符合规定标准”,市住房保障中心有关人士解释为:一口人家庭单人资产不超过24万元,两口人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22万元,3口及3口人以上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20万元。家庭资产包括、存款、名下企业等多项内容。
与市内四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全日制本科毕业不满5年的职工。
住房保障中心人士称,新就业职工户口是否在大连并没有限制,对于其收入水平也并没有限制。但是新就业职工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租期不应超过5年,期满后不再续租。
具有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有稳定工作的无房家庭;申请人为单身的,须年满35周岁。
对无房家庭收入水平并没有限制。对于其“无房”的认定指:申请之日前5年名下无房,无买卖房屋、无房屋动迁记录。
大连市住房保障中心人士称,本办法所称申请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只能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不得重复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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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开始了!
来源:怡园社区
时间:14-04-21 16:17:05
2014年度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实施意见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二O一四年四月四日)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改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2014年度市政府确定对200户低收入家庭租房进行货币补贴。为做好此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以市区低收入家庭无房户为补助对象,按照&适当增量、严格审核、先租后补、阳光操作&的原则,认真抓好廉租住房新增货币补贴户审核及已有补贴户复核工作的各个环节,真正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二、工作内容
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工作分本年度新增补贴户审核与以往年度补贴户复核两项内容,两类补贴户申请与审核工作同步进行,最终确定200户补贴对象。
三、申请资格
首次申请或申请复核廉租住房补贴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为取得市区常住户口的城镇居民(不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2013年度家庭人均收入在我市城镇居民低收入标准线16560元以下;
(三)家庭成员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均无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商品房、自建房和营业房等私有房产,且均未转让过自有房产;
(四)在市区内租赁住房且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
虽不符合上述条件,但因重大疾病、重大伤害、重大事故等突发性原因造成家庭特殊困难而无房居住的,经市民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认定,也可列入申请范围。
四、补贴发放审批程序
(一)报名申请
申请人须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未设立居委会的到城区街道办事处或经济开发区管委,以下统称受理机关),领取《乳山市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批表》、《乳山市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审批表》、《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按规定要求填写后向受理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及复印件或《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证》及复印件;
2、申请人和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3、结婚(离婚)证及复印件;
4、租赁房屋房产证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
4月15日至5月14日
(三)受理及初审
受理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资格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调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通知其予以补正。现场调查完成后,受理机关就申请家庭是否符合廉租住房保障资格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初审后准予受理的申请人名单。经公示有异议的,受理机关组织人员在5日内完成核实。不符合资格的,通知申请人并退回申请材料。
(四)复审
符合资格的,受理机关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一并报送城区街道办事处或经济开发区管委,城区街道办事处或经济开发区管委自收到居委会送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复审,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并张榜公布复审后准予受理的申请人名单。经公示有异议的,城区街道办事处或经济开发区管委组织人员在5日内完成核实。经复审不符合资格的退回申请材料,符合资格的签署复审意见并将申请材料报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五)集中审核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收到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后,会同市民政局、公安局进行集中审核。市公安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就申请人的户口情况是否符合资格提出审核意见;市民政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资格提出审核意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资格提出审核意见,并负责对申请人资格进行综合审核认定。
(六)排序公示
综合审核后符合资格的,按新增家庭与复核家庭两类分别排序。排序原则上按婚龄长短,离婚家庭按离婚时间计算婚龄,婚龄相同的,在市区落户时间长者优先。排序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对申请人资格有异议的,由相关部门进行核实,情况属实的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符合资格的其他人员顺延。
公示期期满后,排序在前200位的申请人确定为补贴对象。补贴对象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持申报材料原件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领取《廉租住房补贴资格证》,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补贴发放
货币补贴款通过银行转入申请家庭填报的市建设银行账户。根据保障对象家庭收入状况的不同,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为低保家庭每户400元/月、低收入家庭每户300元/月。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局从公共预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收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政府债券中安排。
五、监督管理
(一)本意见中的家庭为核心家庭,专指由夫妻和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子女婚后因无住房等原因户口未能分立、继续与父母同一个户口簿的家庭,也可以核心家庭的名义申请。
(二)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由市民政局负责,具体认定办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后实施或直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三)保障年度内,保障对象更换承租的廉租住房的,应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交验新的房屋租赁合同。
(四)享受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的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保障资格:&
1、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状况等情况的;&
2、享受补贴期间家庭收入超出低收入限定范围的;
3、提供的低保证、低收入家庭证明、家庭住房状况证明等证件、资料不真实的;
4、享受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期间另外购置私有住房的;&
5、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6、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7、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含)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8、其他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规定的。
(五)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会同民政、城区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对廉租住房保障居住情况、保障家庭收入情况进行检查,每半年一次,申请人和有关单位、组织或个人应积极配合。
(六)对不再符合廉租住房货币补贴资格的家庭,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通知当事人,停发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对弄虚作假或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状况骗取租房补贴的,取消其申请资格,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房补贴,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个人的法律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要追究单位有关人员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七)本次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廉租住房货币补贴规定的行为均可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为:6651927(市监察局)、6656224(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威海市以上驻乳单位。
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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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风采人物
真情播撒社区---记大江里社区党总支书记李梅
希望我们在哪部分对网站进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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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享受三补贴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我是离婚带着一个18岁的孩子没有住房住在娘家是否可以申请公租房
本人在天津
提问者采纳
根据《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津政发〔2011〕12号)中规定,包括外地来津工作的无房人员。上年人均年收入,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包括年满18周岁以上单人户)、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祝你顺利解决、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市内六区,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请、环城四区公共租赁住房。已领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或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
你的其他条件没有问题我来为你解答、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条件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条件主要看收入了,只要你年收入低于3万元就可以申请:1、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2、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类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且可以同时申请“三补贴”!房产人阿斌为你解答、具有本市市内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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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在哪个城市??
您好!关于公租房的申请,是必须购买有社保,如果您现在还没有办理社保,请尽快设法解决。
下面,我给您贴出公租房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限制: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四)住房情况证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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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153个安居项目违规招标金额46.1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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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1月12日电 河南省审计厅12日公布的一份审计报告披露,一些安居工程项目和单位存在违反规定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15个市县的7个管理单位和9个项目挪用安居工程专项资金3206.23万元,用于市政工程、拆迁安置以及弥补行政工作经费等非安居工程项目支出;153个项目未依法履行招标程序,涉及合同金额46.12亿元;3639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1605套、领取租赁补贴346.53万元;2914套保障性住房被管理部门或保障对象挪用于商业经营、办公、拆迁周转、职工宿舍等其他用途;17个市县的财政、人防、税务等部门违规向41个安居工程项目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营业税费等应减免的税费9609.8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自日至日,河南省审计厅组织1355名审计人员,对2013年全省16个省辖市(不含由审计署驻郑州特派员办事处负责审计的郑州市、新乡市,下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等,以下简称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调查了2573个单位和11242户家庭。  审计核查表明,2013年,全省各级政府共筹集安居工程财政性资金165.7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安排102.13亿元),通过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发行企业债券等社会融资方式筹集安居工程资金70.82亿元。安居工程实际开工33.08万套、基本建成24.12万套,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1.57%、102.59%。从保障情况看,河南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政策规定,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从审计情况看,全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相关部门和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能够较好地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安居工程资金管理、项目建设管理和分配管理等逐步规范,总体情况较好。但审计也发现,一些安居工程项目和单位还存在违反规定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主要是:  (一)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60个市县财政、住房公积金等管理部门和单位少安排或少提取安居工程资金13.82亿元;二是67个市县的84个单位获得的上级财政补助资金21.22亿元闲置达1年以上,其主要原因是工程进度缓慢;三是5个市县的6个单位虚报资料违规套取安居工程资金650.94万元;四是15个市县的7个管理单位和9个项目挪用安居工程专项资金3206.23万元,用于市政工程、拆迁安置以及弥补行政工作经费等非安居工程项目支出。  (二)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173个项目存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用地和未办理转用审批手续占用农用地的问题,涉及土地466.78万平方米;二是153个项目未依法履行招标程序,涉及合同金额46.12亿元。38个项目存在违规评标、虚假招标等问题,涉及合同金额21.47亿元;三是11个项目存在涉嫌违法转分包、肢解发包,以及参建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等问题,涉及合同金额4.09亿元;四是40个项目2.43万套保障性住房的配套市政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设施未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30个项目1.46万套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未按规定执行抗震设防、建筑节能等有关强制性标准,75个项目3.18万套保障性住房超标准建设。  (三)因提供不实资料、资格审核把关不严,以及退出机制不完善等原因,有3639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1605套、领取租赁补贴346.53万元;另有44户家庭重复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44套,647户重复享受住房货币50.72万元。  (四)保障性住房管理不规范。一是因地处偏僻、配套市政基础设施不完善等原因,致使已建成保障性住房2.66万套空置超过一年;二是由于生活服务设施配套不完善等原因,已分配的保障性住房2416套,形成闲置;三是2914套保障性住房被管理部门或保障对象挪用于商业经营、办公、拆迁周转、职工宿舍等其他用途。  (五)安居工程优惠政策执行不到位。17个市县的财政、人防、税务等部门违规向41个安居工程项目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营业税费等应减免的税费9609.80万元;8个市县的15个项目未能享受优惠利率,多负担利息701.36万元。  (六)审计抽查26个经济适用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平均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1893元。按政府指导价同口径核算,项目平均成本为每平方米1717元,平均利润率达10.25%,超过国家规定的3%利润率水平,不符合经济适用房与棚户区改造保本微利原则。  对上述问题,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审计发现的相关涉嫌违法违纪事项,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各有关地方高度重视审计问题的整改工作,截至2014年5月底,有关地方和单位已通过补充安排、上缴财政等方式筹集安居工程资金2.87亿元,追回被骗取、挪用资金1838.12万元,取消不符合条件保障对象资格1245户,追回违规领取补贴78.39万元,收回或清理被违规分配使用的保障性住房235套,补办了3个项目96274.14平方米用地批准等手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1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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