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冮西国税2014年42号文12号公告怎么进行操作

您现在的位置: &&
&& 文章正文
江西省2014年市以下法检系统统一考录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
& 【易考吧国家公务员考试门户网】
&nbsp&nbsp[导读]:江西省2014年市以下法检系统统一考录工作人员773名,报名时间:日9:00至12月12日17:00,缴费时间:日9:00至12月13日17:00,准考证打印时间:12月18日9:00-12月20日17:00,考试时间:12月21日,面试时间:2015年1月底。
考试内容: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时间为12月21日,考点统一设在南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范围见《江西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在报名网站下载)。专家推荐:&
江西省2014年市以下法检系统统一考录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法院、检察院系统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和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4)50号)等规定,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决定,组织实施2014年市以下法检系统统一考录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和报考条件
  招考职位、报考条件、报考指南、考试大纲等材料,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1.江西省人民政府中心网站(“江西公务员热线”专栏)
  2.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3.江西人事考试网
  4.江西人才人事网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日9:00至12月12日17:00。报名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考指南》,对照职位资格条件,选报自己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录机关和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时间为12月21日,考点统一设在南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范围见《江西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在报名网站下载)。笔试结束后,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规定的面试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考职位的计划录用数为4人及以下时,面试比例为3:1;计划录用数为5人时,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计划录用数为6人及以上时,面试比例为2:1。
  对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将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凡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但未入闱面试的考生,如符合调剂职位的报考条件,均可自愿在网上报名参加调剂。
  面试时间为2015年1月底,具体日期和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
  职位表中注明要体能测评的,入闱体检人员需先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方能进入体检和考察。体能测评不合格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在录用审批前,拟录用人员必须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书,拒绝签订协议的取消录用资格。其中:
  1.法院书记员岗或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岗录用时为大专学历的,必须在录用单位的书记员岗位或者司法警察岗位上工作满9年(含试用期),方可申请交流、转岗;录用时为本科学历的,必须在录用单位的书记员岗位或者司法警察岗位上工作满7年(含试用期),方可申请交流、转岗;录用时为研究生学历的,必须在录用单位的书记员岗位或者司法警察岗位上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方可申请交流、转岗。
  2.其他岗位的拟录用人员在招录机关的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录用审批手续应于2015年2月底前完成。
  七、咨询电话
  考生对报名和招考工作有何疑问,可以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一)考务咨询电话
  (拨通后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省本级)、省人事考试中心66。
  (二)职位咨询电话
  11(法院职位)
  59(检察院职位)
  (三)政策咨询电话
  附件:
相关推荐:
编辑:[Jason] 【】
&看了本文的易考吧网友还看了
版权声明 -----------------------------------------------------------------------------------&&&
如果易考吧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
,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内容,请注明出处。
&海峰:& &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研究员,行政管理硕士。长期在组织部门和执法部门工作,任办公室主任五年。…
&&&&&&&&&&
&&&&&&&&&&
&&&&&&&&&&
&&&&&&&&&&
&&&&&&&&&&
&&&&&&&&&&当前位置: &>>&&>>&
关于做好2014年江西省外经贸发展扶持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年江西省外经贸发展扶持资金
  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商务主管部门,厅机关相关处室:
  根据《2014年江西省外经贸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赣商务财字[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精神,为做好2014年江西省外经贸发展扶持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根据《实施细则》,2014年江西省外经贸发展扶持资金按照“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的原则,重点支持外贸稳增长调结构、招商引资抓项目上水平、外经扩规模促升级、口岸大通关建设以及外经贸基础建设等五个方面。
  二、管理程序
  2014年江西省外经贸发展扶持资金的管理使用,采取“提交材料、分级审核、项目批复”的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提交材料
  项目单位根据《实施细则》要求,确认本单位符合条件的项目。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申报《实施细则》中第4点“支持外贸中小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原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1)资质注册:单位登陆“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支持进出口额低于4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中“在线注册”进行注册(),随后将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海关报送注册登记证书等材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报省商务厅(财务处)审核。在以前年度已注册成功的项目单位无须再行注册(如企业名称等信息有更变,请及时进行变更处理)。
  (2)网上申报:单位在“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支持进出口额低于4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中“资金拨付申请”进行资金提交。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31日,届时网上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项目。
  (3)报送材料:单位按照《2014年江西省外经贸发展扶持资金--支持外贸中小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要求,制作纸质项目文本(一式两份),并按属地原则提交给设区市、省直管县商务主管部门,如是组团单位等特殊情况可直接提交给省商务厅(财务处)。
  2.申报《实施细则》中第4点“支持外贸中小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以外的其他项目
  (1)报送材料:单位按照《2014年江西省外经贸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要求,制作纸质项目文本(一式两份),并按属地原则提交给设区市、省直管县商务主管部门。
  (2)项目录入:由设区市、省直管县商务主管部门,厅机关有关处室(处室收集或直接申报的资金项目)负责项目录入工作。请各部门使用系统密钥(届时省厅将配发系统密钥和《系统使用手册》)登录“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并安排专人按要求进行项目系统录入。
  (二)分级审核
  1.设区市、省直管县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对照《实施细则》和《申请指南》对项目文本进行初审,需核对项目文本材料的相关原件,保证项目文本材料完整、真实(发票需刮开密码或识别码,否则视为不合格);随后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例“经核对原件,拟支持**万元”,并由审核人签字、盖单位公盖,对无明确意见或无公章的项目视为不合格项目)后送省商务厅(财务处);厅机关有关处室收集或直接申报的项目,由处室负责初审。
  2.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采取成立评审组评审和聘请中介组织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对项目进行共同审核;对缺少相关材料或材料存在明显涂改、不清晰等情况的视作不合格的材料。
  (三)项目批复
  针对审核合格的项目,由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共同提出资金项目批复意见。省财政厅根据资金项目批复意见,并按属地原则将资金拨付到市、县财政局;同时,请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协助项目单位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三、时间安排
  2014年度外经贸发展扶持资金审核工作分三批次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批:2014年11月15日前。《实施细则》第6点“支持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业务”中的(1)、(2)、(3)、(4)、(5)、(6)、(12)所有项目全部在此批次申报,以及其他已完成的所有项目;同时,请将《实施细则》第4点“支持外贸中小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与其他项目分开,分别行文上报(下同);
  (二)第二批:2014年12月15日前;
  (三)第三批:2015年1月31日前。
  四、其他要求
  (一)资金网络管理系统开通时间为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5年1月31日。
  (二)所有申报项目除《实施细则》有特殊规定外,均指江西省境内注册单位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之内已实施完毕的项目。
  (三)本《通知》及附件由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财政厅具体负责监督执行,共同解释未尽事宜、审核资金项目以及监督检查。
  (四)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挪用和截留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财经纪律予以处理。
  (五)请各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高度重视资金的管理使用,做好政策宣传、项目初审、跟踪问效等工作,并按时间节点要求及时上报初审合格的项目文本。鉴于今年商务部将考核资金管理使用进度,请各商务主管部门将已完成的资金项目尽快组织申报。同时,请设区市、省直管县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资金申请报告(报告中需有项目申报明细情况表,具体格式见附件4)。
  (六)请厅机关有关处室配合解释《实施细则》中有关政策,并组织相关单位尽快申报项目。
  (七)请各商务主管部门在2014年度资金全部清算完毕(以财政下达资金拨付通知为准)后15天内,向省商务厅(财务处)报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总结和效益评价分析。
  特此通知。
  联系人:闵华(省商务厅)、黄长应(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4,7
  附件1.2014年江西省外经贸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2014年江西省外经贸发展扶持资金-支持外贸中小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申报指南
  3.2014年江西省外经贸发展扶持资金拨付申请表
  4.2014年江西省外经贸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明细情况表()
  2014年10月11日您的位置: &&&&&&&&& 正文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18:28&&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 |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2014年度考试录用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一、附件二)。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日-3月10日。每天上午9:00开始,考生入围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截至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面试地点为:江西省税务干部学校(南昌市南京东路807号,可乘5路、13路公交车直达)。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考试报名登记表》,从考录专题网站(http://bm./2014)下载、打印。
3.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报名推荐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5.社会在职人员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6.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报考定向招录&&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按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交签订的基层服务合同或协议,以及服务期满时的考核材料。
8.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二)资格复审方式
1.邮寄材料。请考生将上述资格复审材料的复印件(1份),于日之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不接受个人送达及快递公司送递)寄到报考职位所在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人事科(具体地址见附件三)。未按时邮寄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因特殊情况,个别材料无法出具的,应在邮寄时提交情况说明,并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所有材料。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如无另行通知说明已经收到。
2.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于日至3月6日,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地点为:江西省税务干部学校。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一)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二)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一)面试当天,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二)请入围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拨打报考职位所在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人事科电话,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无故逾期或未与设区市国家税务局人事科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设区市国家税务局人事科联系电话见附件三)。
考生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的,在电话告知设区市国家税务局人事科的同时,需填写《考生放弃面试申明书》并传真至江西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申明书原件需通过特快专递寄到江西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申明书格式、传真电话及地址见附件四)。
(三)体检时间为: 日。根据面试考生综合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公告(网址:www.jx-n-)。
(四)面试及体检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工作联系电话9 ,5(传真)
责任编辑:棋雯
&&上一篇:&&&&下一篇:&&
&&&&&&&&&&
网校辅导推荐
  1、凡本网注明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华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中华会计网校”。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电话:010-0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2014年国税申报时间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