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薪佣金宝 红利发放多久发放一次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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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网银查询不到华夏红利基金定投份额?
工商银行网银查询不到华夏红利基金定投份额?
09-12-11 &匿名提问 发布
在工行定投华夏红利完全可以通过网上银行自行办理,银行的这位工作人员是在误导你。银行工作人员要你必须去银行办理,也许是他不太了解情况,不过更可能的是与他们的自身利益相关。我的一位工行的朋友曾对我说过,每次通过网银买基金时在下面的推荐人中写上她的名字,这样通过累积加分她们就可以得到奖金。
银行营业人员在欺骗你!完全可以在网上定投!银行办理对其本身利益有好处,所已才让你到银行办理.也不排除其水平低,一次我去银行办理基金转换,得到的回答是:&基金还有转换?&由此可见一般!
可以的,我就是今年在工行网上银行定投的华夏红利。
哈哈!那是银行有任务呀!华夏红利是可以定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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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分红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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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分红预告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日正式生效。截止到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075元,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为1.075元,可供分配利润为204,078,061.5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实施《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首次分红,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预告如下:一、分红方案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基金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20元。分红金额如有变化,以分红结果公告为准。二、分红时间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日2、现金红利划出日:日3、分红结果公告日:日三、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四、红利发放办法1、本基金仅采取现金分红一种收益分配方式,不进行红利再投资。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红利款将于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六、咨询办法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3、本基金场外代销机构 销售机构名称网址客户服务电话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cn95588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33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99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59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66
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11185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55
8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21)962888
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58
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cn95568
1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95
1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
14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888-8108
1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021)962503
1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1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400-888-8888
1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400-565
1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400-
2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010)
21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021)962505
2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88-555
23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888-1551或当地营业部客服电话
24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818-8118
2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025)95597
26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cn(
27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620-8888
28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cn(
29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
30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95536
3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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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
3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400-800-1001
35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7)
37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010) 重要提示1、本基金仅采取现金分红一种收益分配方式,不进行红利再投资。2、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保本周期到期日,本基金管理人判断是否满足保本条件及确定支付差额(若有)的时候会把期间的累计分红额计入,具体规定如下: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如按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高于或等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本基金管理人将按可赎回金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则本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保证人对此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特此公告。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一年一月十二日交银施罗德先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分红预告交银施罗德先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日正式生效。截止到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457元,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为1.2457元,可供分配利润为468,242,487.9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交银施罗德先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实施《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首次分红,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预告如下:一、分红方案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基金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25元。分红金额如有变化,以分红结果公告为准。二、分红时间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日2、红利再投确认日:日3、现金红利划出日:日4、分红结果公告日:日5、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现金红利将按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三、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四、红利发放办法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收益分配方式选择的,则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2、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红利款将于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于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日起可以查询、赎回。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3、投资人选择红利再投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前端申购费或后端申购费。六、咨询办法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3、本基金代销机构场外代销机构: 销售机构名称网址客户服务电话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99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cn95588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33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66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59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55
7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21)962888
8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cn800-830-0-8003
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58
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cn95568
1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95
1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cn96528(上海地区962528)
13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cn95501
1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
16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888-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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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1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400-888-8888
2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400-565
2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400-
2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010)
2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021)962505
2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88-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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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620-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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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cn-
46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887-8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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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5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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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95503
55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400-809-6096
56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0、90618
57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010) 场内代销机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代销机构(具体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sseportal/webapp/listcompany/ProOperationQualification?flag=3)。重要提示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2、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基金不同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可设置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且在任一销售机构对其单个交易账户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的修改将仅适用于该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而对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无效。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甲和销售机构乙均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该持有人至销售机构甲成功修改了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则其在销售机构甲持有的基金份额采用新的收益分配方式,但其在销售机构乙持有的基金份额仍保留原来的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认购、申购本基金时选择分红方式,或在基金的开放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准。3、由于本基金代销机构的分红方式设置和修改系统可能存在差异,为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所希望的分红方式参与本次分红,本公司特别提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1)请认真阅读本公司寄送的对账单。对账单上显示的分红方式为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式。(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0550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3)如对账单显示的分红方式,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经向本公司查询发现其当前的分红方式与申请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以对账单显示或本公司确认的为准。(4)本公司提请想要修改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请在日下午3点前尽早到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式,投资人对不同销售机构的交易账户可设置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并在修改分红方式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以保障在本次及以后的分红中获得相应的权益。(5)对于在多个销售机构均设有本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和查询分红方式的时候请留意是否所有销售机构下交易账户的收益分配方式均是您所希望的分红方式。4、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5、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对某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多次提交分红方式修改申请,则将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对该交易账户所处理的最后一次分红方式,而非持有人最后一次提交的分红方式为准。请基金份额持有人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各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同时,为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准确修改其分红方式,本公司建议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避免在同一天对同一交易账户多次提交分红方式修改申请。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特此公告。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一年一月十二日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第四次分红预告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日正式生效。截止到日,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821元,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为1.2031元,可供分配利润为129,405,422.93元,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784元,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为1.1944元,可供分配利润为57,002,754.2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实施《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第四次分红,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预告如下:一、分红方案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基金拟向A/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50元,向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50元。分红金额如有变化,以分红结果公告为准。二、分红时间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日2、红利再投确认日:日3、现金红利划出日:日4、分红结果公告日:日5、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现金红利将按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三、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四、红利发放办法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收益分配方式选择的,则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2、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红利款将于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于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日起可以查询、赎回。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3、持有A/B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选择红利再投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前端申购费或后端申购费。六、咨询办法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3、本基金代销机构场外代销机构: 销售机构名称网址客户服务电话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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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1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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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021)962503
2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2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400-888-8888
2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400-565
2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400-
2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010)
2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021)962505
26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88-555
27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888-1551或当地营业部客服电话
28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818-8118
2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025)95597
30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cn(
31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620-8888
32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cn(
33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
3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95536
35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400-
3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33
37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
3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400-800-1001
39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7)
41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cn
42齐鲁证券有限公司.cn95538
43江海证券有限公司.cn400-666-2288
4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6-6338
45厦门证券有限公司(8
46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021)
47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cn-
48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887-8827
49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021)
50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cn(00,400-
51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889-5618
5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400-
53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5571
5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651-5988
5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800-8899
5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95503
57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400-809-6096
58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0、90618
59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010) 场内代销机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代销机构(具体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sseportal/webapp/listcompany/ProOperationQualification?flag=3)。重要提示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B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基金不同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可设置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且在任一销售机构对其单个交易账户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的修改将仅适用于该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而对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无效。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甲和销售机构乙均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该持有人至销售机构甲成功修改了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则其在销售机构甲持有的基金份额采用新的收益分配方式,但其在销售机构乙持有的基金份额仍保留原来的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认购、申购本基金时选择分红方式,或在基金的开放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准。3、由于本基金代销机构的分红方式设置和修改系统可能存在差异,为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所希望的分红方式参与本次分红,本公司特别提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1)请认真阅读本公司寄送的对账单。对账单上显示的分红方式为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式。(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0550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3)如对账单显示的分红方式,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经向本公司查询发现其当前的分红方式与申请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以对账单显示或本公司确认的为准。(4)本公司提请想要修改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请在日下午3点前尽早到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式,投资人对不同销售机构的交易账户可设置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并在修改分红方式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以保障在本次及以后的分红中获得相应的权益。(5)对于在多个销售机构均设有本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和查询分红方式的时候请留意是否所有销售机构下交易账户的收益分配方式均是您所希望的分红方式。4、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5、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对某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多次提交分红方式修改申请,则将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对该交易账户所处理的最后一次分红方式,而非持有人最后一次提交的分红方式为准。请基金份额持有人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各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同时,为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准确修改其分红方式,本公司建议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避免在同一天对同一交易账户多次提交分红方式修改申请。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特此公告。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一年一月十二日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分红预告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日正式生效。截止到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2.8121元,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为2.9921元,可供分配利润为5,478,338,193.9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实施《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第二次分红,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预告如下:一、分红方案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基金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65元。分红金额如有变化,以分红结果公告为准。二、分红时间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日2、红利再投确认日:日3、现金红利划出日:日4、分红结果公告日:日5、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现金红利将按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三、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四、红利发放办法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收益分配方式选择的,则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2、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红利款将于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于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日起可以查询、赎回。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3、投资人选择红利再投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前端申购费或后端申购费。六、咨询办法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3、本基金代销机构场外代销机构: 销售机构名称网址客户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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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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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21)962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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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cn96528(上海地区962528)
1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cn(010)
13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cn9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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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
16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888-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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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1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400-888-8888
2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400-565
2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400-
2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010)
2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021)962505
2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88-555
25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888-1551或当地营业部客服电话
26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818-8118
2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025)95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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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齐鲁证券有限公司.cn9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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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6-6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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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cn(00,400-
49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889-5618
50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400-
51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5571
52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651-5988
5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800-8899
5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95503
55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400-809-6096
56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0、90618
57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010) 场内代销机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代销机构(具体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sseportal/webapp/listcompany/ProOperationQualification?flag=3)。重要提示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2、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基金不同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可设置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且在任一销售机构对其单个交易账户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的修改将仅适用于该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而对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无效。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甲和销售机构乙均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该持有人至销售机构甲成功修改了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则其在销售机构甲持有的基金份额采用新的收益分配方式,但其在销售机构乙持有的基金份额仍保留原来的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认购、申购本基金时选择分红方式,或在基金的开放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准。3、由于本基金代销机构的分红方式设置和修改系统可能存在差异,为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所希望的分红方式参与本次分红,本公司特别提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1)请认真阅读本公司寄送的对账单。对账单上显示的分红方式为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式。(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0550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3)如对账单显示的分红方式,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经向本公司查询发现其当前的分红方式与申请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以对账单显示或本公司确认的为准。(4)本公司提请想要修改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请在日下午3点前尽早到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式,投资人对不同销售机构的交易账户可设置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并在修改分红方式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以保障在本次及以后的分红中获得相应的权益。(5)对于在多个销售机构均设有本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和查询分红方式的时候请留意是否所有销售机构下交易账户的收益分配方式均是您所希望的分红方式。4、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5、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对某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多次提交分红方式修改申请,则将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对该交易账户所处理的最后一次分红方式,而非持有人最后一次提交的分红方式为准。请基金份额持有人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各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同时,为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准确修改其分红方式,本公司建议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避免在同一天对同一交易账户多次提交分红方式修改申请。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特此公告。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一年一月十二日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第六次分红预告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日正式生效。截止到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274元,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为3.2232元,可供分配利润为4,074,355,928.4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实施《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第六次分红,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预告如下:一、分红方案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基金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1.50元。分红金额如有变化,以分红结果公告为准。二、分红时间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日2、红利再投确认日:日3、现金红利划出日:日4、分红结果公告日:日5、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现金红利将按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三、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四、红利发放办法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收益分配方式选择的,则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2、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红利款将于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于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日起可以查询、赎回。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3、投资人选择红利再投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前端申购费或后端申购费。六、咨询办法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3、本基金代销机构场外代销机构: 销售机构名称网址客户服务电话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99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cn95588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33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59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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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cn800-830-0-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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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95
1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cn96528(上海地区962528)
1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cn(010)
13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cn95501
1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
16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888-8108
1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021)962503
1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1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400-888-8888
2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400-565
2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400-
2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010)
2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021)962505
2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88-555
25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888-1551或当地营业部客服电话
26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818-8118
2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025)95597
28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cn(
29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620-8888
30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cn(
31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
3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95536
3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400-
3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33
35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
3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400-800-1001
37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7)
39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cn
40齐鲁证券有限公司.cn95538
41江海证券有限公司.cn400-666-2288
4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6-6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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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887-8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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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889-5618
50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400-
51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5571
52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651-5988
5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800-8899
5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95503
55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400-809-6096
56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0、90618
57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010) 场内代销机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代销机构(具体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sseportal/webapp/listcompany/ProOperationQualification?flag=3)。重要提示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2、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基金不同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可设置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且在任一销售机构对其单个交易账户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的修改将仅适用于该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而对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无效。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甲和销售机构乙均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该持有人至销售机构甲成功修改了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则其在销售机构甲持有的基金份额采用新的收益分配方式,但其在销售机构乙持有的基金份额仍保留原来的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认购、申购本基金时选择分红方式,或在基金的开放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准。3、由于本基金代销机构的分红方式设置和修改系统可能存在差异,为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所希望的分红方式参与本次分红,本公司特别提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1)请认真阅读本公司寄送的对账单。对账单上显示的分红方式为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式。(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0550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3)如对账单显示的分红方式,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经向本公司查询发现其当前的分红方式与申请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以对账单显示或本公司确认的为准。(4)本公司提请想要修改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请在日下午3点前尽早到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式,投资人对不同销售机构的交易账户可设置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并在修改分红方式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以保障在本次及以后的分红中获得相应的权益。(5)对于在多个销售机构均设有本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和查询分红方式的时候请留意是否所有销售机构下交易账户的收益分配方式均是您所希望的分红方式。4、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5、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对某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多次提交分红方式修改申请,则将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对该交易账户所处理的最后一次分红方式,而非持有人最后一次提交的分红方式为准。请基金份额持有人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各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同时,为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准确修改其分红方式,本公司建议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避免在同一天对同一交易账户多次提交分红方式修改申请。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特此公告。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一年一月十二日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次分红预告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日正式生效。截止到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2.2411元,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为3.0711元,可供分配利润为6,006,510,970.4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实施《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第三次分红,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预告如下:一、分红方案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基金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6.25元。分红金额如有变化,以分红结果公告为准。二、分红时间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日2、红利再投确认日:日3、现金红利划出日:日4、分红结果公告日:日5、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现金红利将按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三、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四、红利发放办法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收益分配方式选择的,则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2、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红利款将于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于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日起可以查询、赎回。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3、投资人选择红利再投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前端申购费或后端申购费。六、咨询办法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3、本基金代销机构场外代销机构: 销售机构名称网址客户服务电话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33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cn95588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99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59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55
6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21)962888
7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cn800-830-0-8003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58
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cn95568
1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95
1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cn96528(上海地区962528)
1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cn(010)
13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cn95501
1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
16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888-8108
1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021)96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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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400-565
2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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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021)962505
2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88-555
25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888-1551或当地营业部客服电话
26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818-8118
2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025)95597
28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cn(
29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620-8888
30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cn(
31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
3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95536
3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400-
3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33
35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
3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400-800-1001
37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7)
39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cn
40齐鲁证券有限公司.cn95538
41江海证券有限公司.cn400-666-2288
4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6-6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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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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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cn(00,400-
49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889-5618
50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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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651-5988
5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800-8899
5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95503
55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n400-809-6096
56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0、90618
57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010) 场内代销机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代销机构(具体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sseportal/webapp/listcompany/ProOperationQualification?flag=3)。重要提示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2、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基金不同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可设置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且在任一销售机构对其单个交易账户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的修改将仅适用于该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而对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无效。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甲和销售机构乙均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该持有人至销售机构甲成功修改了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则其在销售机构甲持有的基金份额采用新的收益分配方式,但其在销售机构乙持有的基金份额仍保留原来的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认购、申购本基金时选择分红方式,或在基金的开放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准。3、由于本基金代销机构的分红方式设置和修改系统可能存在差异,为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所希望的分红方式参与本次分红,本公司特别提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1)请认真阅读本公司寄送的对账单。对账单上显示的分红方式为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式。(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0550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3)如对账单显示的分红方式,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经向本公司查询发现其当前的分红方式与申请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以对账单显示或本公司确认的为准。(4)本公司提请想要修改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请在日下午3点前尽早到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式,投资人对不同销售机构的交易账户可设置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并在修改分红方式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以保障在本次及以后的分红中获得相应的权益。(5)对于在多个销售机构均设有本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和查询分红方式的时候请留意是否所有销售机构下交易账户的收益分配方式均是您所希望的分红方式。4、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5、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对某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多次提交分红方式修改申请,则将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对该交易账户所处理的最后一次分红方式,而非持有人最后一次提交的分红方式为准。请基金份额持有人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各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同时,为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准确修改其分红方式,本公司建议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避免在同一天对同一交易账户多次提交分红方式修改申请。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特此公告。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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