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账号风险评估实习驾照到期怎么办了怎么办?

新闻17点:证监会重罚光大证券5.23亿 90号汽油涨1毛7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精彩图片推荐
商务进行时
&&&&&&&&&&&&&&&&&&&&一网通用户可以直接登录定制
股票代码/简称/拼音查询
债券代码/简称查询
13光大证券CP003()发行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第一章 本期短期融资券风险提示 ................................................ 1
一、 与本期短期融资券相关的风险 ......................................... 1
二、 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1
三、 政策风险与法律风险 ................................................. 4
四、 竞争风险 ........................................................... 4
第二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 6
一、 发行人概况 ......................................................... 6
二、 发行人历史沿革 ..................................................... 6
三、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监管指标 ....................................... 9
四、 发行人主要业务经营状况 ............................................ 10
五、 发行人部门和机构设置 .............................................. 14
六、 发行人人员情况 .................................................... 15
七、 发行人公司治理情况 ................................................ 15
八、 发行人风险管理情况 ................................................ 20
第三章 本期短期融资券情况 ................................................... 25
一、 本期短期融资券基本情况 ............................................ 25
二、 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安排 ............................................ 27
三、 发行人声明和保证 .................................................. 27
四、 投资者认购承诺 .................................................... 28
第四章 本期短期融资券承销方式 ............................................... 29
一、 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和承销方式 ...................................... 29
二、 本期短期融资券认购办法 ............................................ 29
第五章 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机构 ........................................... 31
一、 发行人 ............................................................ 31
二、 承销团(排名不分先后) ............................................ 31
三、 会计师事务所 ...................................................... 31
四、 律师事务所 ........................................................ 38
五、 信用评级机构 ...................................................... 38
六、 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 39
第六章 备查资料 ............................................................. 40
一、 备查资料 .......................................................... 40
二、 查询方式 .......................................................... 4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第一章 本期短期融资券风险提示
一、与本期短期融资券相关的风险
(一) 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不确定性。在本期短期融资券存续期间,不排除市场利率波动对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市场价值及投资者投资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收益造成一定影响。
对策:本期短期融资券通过招标方式发行,最终发行利率将通过市场化招标方式确定,将充分反映市场对利率风险的预期。
(二) 流动性风险
本期短期融资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后,本公司无法保证本期短期融资券的交易量和活跃性,在转让时存在一定的交易流动性风险,可能由于暂时无法找到交易对象而不能及时将短期融资券变现。
对策: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和短期融资券交易流通相关制度的完善,短期融资券的流通和交易条件逐渐改善。
(三) 偿付风险
如果发行人在经营过程中,受到自然环境、经济形势、国家政策和自身管理等有关因素的影响,使其经营效益恶化或流动性不足,可能影响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息的按期兑付,产生由违约导致的偿付风险。
对策:目前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质量不断改善,财务状况稳健,盈利能力较强。未来发行人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继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的建设,确保自身可持续、健康的发展。此外,发行人将加强对短期融资券和其它所有债务的偿付保障,尽可能降低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兑付风险。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对本公司的义务或承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诺,使本公司可能蒙受损失的风险。本公司所涉及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银行间及交易所债券市场开展投资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所带来的履约风险和交易标的不能兑付本息的信用风险。随着市场容量进一步扩大和发行条件的放宽,本公司相关信用风险可能加大。
对策:针对上述风险本公司制定了一整套较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将各种相应的风险控制方式、手段、程序、机制等制度化,以制度来保障对各种风险的有效控制。本公司加强相关核查力度,做好尽职调查;加大对交易对手的评估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相应风控阀值体系,实行分级权限管理;定期召开自营投资决策会议,审批资产配置计划与重大投资方案等;强化品种选择的管理,按照标准和程序分级建立资产池。
(二)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商品价格和股票价格等)的不利变动,而使发行人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对策:面对市场风险,公司利用套期保值、投资组合等方式尽量降低和分散市场风险对于自身业务的影响。加强宏观研究和行业研究,建立投研结合机制,提高决策的前瞻性。业务部门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风险管理部门定期对业务和市场基本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向决策层报告市场风险状况,并与业务部门协作提出风险解决方案。
(三)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发行人虽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
对策:本公司坚持以净资本为核心的流动性管理体系,通过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来衡量公司流动性风险和其他风险。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系统”可以实现多项功能,包括满足最新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要求,支持动态的净资本监控和预警机制,可以就公司重大事项对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的潜在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和压力测试。风控部门对有关各类资金头寸和流动性指标进行定期监测、分析和报告,相关主管人员根据对流动性风险状况的监测,动态调整流动性管理策略和日常流动性操作,确立流动性管理政策、制定流动性管理措施。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四)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信息系统或外部事件造成发行人损失的风险。
对策:本公司已建立了一整套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对经营的各项业务都设计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持续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细化和完善;实行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和内部审计核查工作,做好重点机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重点防控;对重要岗位(如证券营业部负责人、财务主管和电脑主管等)在回避的基础上实行了委派制和定期轮换制;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建立对员工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定期培训制度,完善人事管理制度,防范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道德风险;建立相对完善的业务信息系统,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五) 战略风险
战略风险是指若原定战略并不适宜本公司发展或本公司制定的战略无法按计划执行,本公司将可能面临发展速度下降,失去市场份额等风险。
对策:本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本公司发展战略,内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加强对战略发展和执行情况的跟踪和研究。董事会及公司相关部门都将根据国际及本地环境的变化调整本公司的运营策略,并保证相关决策有效落实。
(六) 合规风险
合规风险是指发行人因没有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准则引发的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害所带来的风险。
对策:本公司法律合规部及相关部门制定了合规制度体系,按照《证券法》、《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会计、税收、外汇和利率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对本公司进行规范。健全信息隔离墙管理机制,加强员工行为管理,尤其强化对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等易发生合规风险的业务进行规范。公司各分支机构设置督察专员,隶属合规部管理,总部各部门也分别指定了兼职合规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合规管理工作。公司合规管理工作着重强调与公司业务相结合,与监管导向相结合,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结合,加强合规考核与问责,着力提升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七) 信息技术风险
信息技术风险是指由于信息系统和网络技术落后不能满足本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或者存在缺陷,导致非法入侵、病毒、违规操作等情况,从而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的风险。
对策:公司成立信息技术部,不断开发和完善公司业务系统,并加强防范技术风险。制定相关操作指引和操作规范,作为员工及客户进行安全操作的依据,并加强对员工标准化操作的培训。与特定岗位员工签署保密协议,同外包公司、合作伙伴签署保密合同,加强保密管理。根据业务需求,按规则设置安全密码及安全级别。通过光大证券办公助手实现对电脑操作进行实时监控并保存操作记录,定期开展信息安全自查,系统漏洞扫描、信息安全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定期进行各级重要数据的备份,降低技术损失风险。及时为相应软件打补丁程序,封堵一切可能出现的系统漏洞。利用防火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黑客入侵问题,阻止对信息资源的非法访问和非法输出,并及时对网络威胁进行分析和判断,提出解决方案,并备案威胁级别。
三、政策风险与法律风险
政策风险是指证券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面临着的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金融监管政策、地方政府政策等新政策的出台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法律风险是指公司经营过程中因不完善、不合理的法律意见、文件而造成对本公司经营模式和竞争方式造成重大影响的风险,或现有法律可能缺位无法解决相关法律问题的风险,或地区间存在区别执法造成的执法环境风险。
对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变化情况,经常性地制定和调整发展战略规划,经营管理层根据董事会的战略规划制定相应的经营管理策略。公司及时研究相关政策环境变化。公司设立专门的法律合规部,处理本公司法律合规事务相关工作,同时长期与大型律师事务所开展合作,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为本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四、竞争风险
竞争风险是指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国内证券公司竞争日益加剧。目前国内大型券商分布地域相似,业务品种和目标客户群也比较类似,行业整体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竞争日趋激烈,各家券商都面临着诸如客户流失、市场占有份额下降等风险的挑战。此外,随着中国国内金融服务领域的进一步开放,外资券商对中国证券市场参与程度将进一步加深,其所从事的业务范围也会逐渐扩大;而在公司治理结构、资产质量、资本金与盈利能力,以及金融创新能力等方面,中资券商与外资券商尚存在一定差距。
对策:本公司是国内大型券商之一,各领域业务牌照齐全,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各项主要业务排名连年名列行业前茅。同时公司积极参与业务创新,并取得多项创新试点资格,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公司不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吸引优秀人才,为本公司的发展建立人才资源储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第二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EVERBRIGHT SECURITIES CO., LTD
人民币34.18亿元
法定代表人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 发行人历史沿革
日,中国人民银行核发银复[号文《关于筹建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同意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在整顿其原有证券营业(业务)部的基础上筹建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日,中国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人民银行核发银复[1996]81号文《关于成立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同意成立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核准公司章程。日,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其中,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出资15,700万元(其中美元1,000万元),持股比例为62.8%,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出资9,300万元,持股比例为37.2%。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文《关于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等事项的批复》批准,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2.5亿元增至5亿元,注册地由北京迁至上海,新增资本金全部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投入,增资后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持股比例为81.4%,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持股比例为18.6%。
1999年6月,经证监会证监发字[号《关于同意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光大证券有限公司49%股权的批复》、财政部财管字[号《关于同意转让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问题的批复》批准,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将其持有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9%的股权转让给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2000年8月,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与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将所持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8.6%的股权转让给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日,证监会以证监机构字[2002]29号《关于同意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同意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受让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持有的49%股权,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受让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持有的18.6%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持股比例为51%、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9%。
日,证监会以证监机构字[2002]90文《关于同意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同意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5亿元人民币增加至26亿元人民币,其中,98,466万元由资本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其余部分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和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增资扩股完成后,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结构保持不变。
日,经财政部日财金函(号《关于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方案的批复》、商务部商资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一批[号《商务部关于同意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和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和日商资批(号《关于同意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少出资、更名和退出的批复》、证监会日证监机构字(2005)54号《同意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及核减注册资本的批复》批准,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和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以截止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32,500万元作为出资,三家新股东厦门新世基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联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南京鑫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以货币资金10,000万元、1,000万元和1,000万元出资,在此基础上,将净资产244,500万元按1:1的比例折为244,500万股,设立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6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44,500万元。
日,经财政部日财金函[2007]37号《关于同意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日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7)70号《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日商务部商资批[号《关于同意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批准,公司向厦门新世基、东莞联景、南京鑫鼎3家发起人和嘉峪关宏丰等8家新增机构发行股份总计45,3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75元,出资方式为现金认购。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244,500万元增加至289,800万元。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关于核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以每股人民币21.08元的发行价格首次公开发行了52,000万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1,096,160.00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4.18亿元。公司股票于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三、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监管指标
(一) 发行人近三年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20,663,592,499
20,354,051,542
31,806,489,112
结算备付金
1,492,893,386
1,584,952,796
10,692,940,601
3,695,128,398
2,639,644,348
1,314,547,33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648,954,622
4,324,562,627
6,118,944,082
存出保证金
3,376,542,424
2,319,198,939
1,962,056,39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763,386,582
8,391,859,670
4,246,334,417
长期股权投资
900,453,790
825,406,000
561,065,000
1,011,688,690
1,039,444,447
1,053,822,722
58,358,022,005
44,117,752,969
59,578,852,712
代理买卖证券款
21,780,272,49
21,030,597,487
35,170,530,129
应付职工薪酬
215,985,514
356,038,275
640,574,161
76,496,663
326,783,616
526,955,398
35,448,492,763
21,911,749,562
36,677,734,654
实收资本(或股本)
3,418,000,000
3,418,000,000
3,418,000,000
未分配利润
4,301,008,505
4,495,197,036
5,001,732,84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2,172,479,056
21,476,242,479
22,716,006,526
所有者权益总额
22,909,529,242
22,206,003,407
22,901,118,058
(二) 发行人近三年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3,651,701,016
4,498,480,696
5,054,075,247
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239,978,797
3,208,166,769
3,889,008,758
利息净收入
648,653,332
908,308,854
733,109,960
441,489,945
609,350,460
395,249,63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85,408,775
-259,301,992
2,386,388,916
2,510,682,721
2,200,557,874
1,360,408,922
2,093,504,258
2,986,454,958
1,033,424,030
1,595,425,613
2,264,892,226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2,968,704
1,544,473,548
2,200,063,105
(三) 发行人近三年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47,705,173
-17,378,922,375
-4,222,730,69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968,901
-107,120,582
-121,841,4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20,189,199
-3,015,374,034
-2,422,183,50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减少)额
217,481,548
-21,309,101,019
-6,785,903,418
(四) 发行人近三年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母公司口径)
(单位:人民币元)
净资本(元)
13,115,745,546
14,861,307,754
17,646,827,022
净资产(元)
21,783,693,238
21,096,749,078
22,344,253,054
净资本/各项风险准备之和
净资本/净资产
净资本/负债
净资产/负债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净资本
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净资本
注:净资本:净资本=净资产-金融产品投资的风险调整-应收项目的风险调整-其他流动资产项目的风险调整-长期资产的风险调整-或有负债的风险调整+/-中国证监会认定或核准的其他调整项目。
四、 发行人主要业务经营状况
(一)总体状况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96年,是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投资控股的全国性综合类大型证券公司。公司于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交易(股票简称“光大证券”,股票代码“601788”),公司注册资本34.18亿元。公司是全国三家首批创新试点类券商之一,拥有齐备的证券业务牌照和资质。公司成立以来积极投身于国内资本市场,各项业务迅速发展,不仅在证券承销、证券经纪、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固定收益、基金管理、财务顾问、投资咨询、商品期货等传统业务领域领先,亦在直接投资、融资融券、股指期货、QDII、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业务领域位居行业第一梯队。
公司是国内首批创新试点3家证券公司之一,首批获得主承销资格和首批保荐机构,首批获得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5家券商之一,首批获得融资融券业务资格,首批获准进入银行同业拆借市场7家券商之一,首批具有股票质押融资资格的券商,首批具有网上经纪业务资格的券商,首批获得QDII业务资格的券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率先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格的券商,率先获得直接投资业务、股指期货IB业务资格,公司还是社保基金综合服务商,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中金所15家全面结算会员之一,银行间国债承销团资格、国家开发银行金融债券承销团资格、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金融债券承销团资格、交易所国债承销团资格,中国证券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国债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公司目前全资拥有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香港子公司光大证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光大期货有限公司,控股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股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控股集团公司的雏形正在逐步呈现。截至2012年末,公司拥有122家证券营业部,8家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大期货拥有16家期货营业部。
(二)经纪业务
公司拥有证券经纪全业务牌照,首批获得了融资融券、股指期货IB、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等业务资格,也是全国首批开放式基金代销券商、LOF主交易商、ETF参与券商。截至2012年末,公司拥有证券营业部122家,业务网络以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圈为核心,遍布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12年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1.87亿元,行业排名第12位(根据证券业协会统计数据),净收入份额2.42%,同比增长7%;股基交易份额为3.05%,行业排名第11。
(三)投行业务
公司首批获得主承销资格和首批保荐机构,是国内历史最悠久、综合实力最强的投资银行之一。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涵盖股票、债券、金融衍生产品等有价证券承销、企业重组改制、收购兼并财务顾问等服务。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再融资(增发、配股)、可转债和可分离债等股票承销业务;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及次级债等固定收益类承销业务;股权分置改革、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财务顾问业务。
(四)证券交易投资业务
金融市场总部是公司从事投资业务的专业化部门,下设债券投资部、债券市场部、权益投资部、投资策略部、投资顾问部和业务管理部6个部门,负责公司自有资金的投资管理。债券投资部与债券市场部为公司负责固定收益类业务的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心二级部门,主要投资的品种包括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央票、公司债、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利率互换等固定收益品种,同时从事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券、公司债等固定收益产品的承销及财务顾问、新产品开发等业务。
公司策略投资部主要从事结构化产品业务以及股指期货风险中性业务,综合运用量化策略、程序化交易工具从事金融衍生产品投资,实现风险和收益的最佳匹配,2012年业务快速发展,成为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累计实现收入1.24亿元。
(五)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自1996年受托开展资产管理业务,2001年中国证监会颁发《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光大证券成为首批5家获得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券商之一。2004年光大证券成为经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证券公司之一。2005年4月,国内首只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证监会批准,光大阳光资产管理团队成为国内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的领跑者。2008年1月,光大证券成为首批获得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QDII)资格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2009年1月,国内首只券商小集合产品“光大阳光集结号混合型一期资产管理计划”获批。日,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为国内上市券商旗下首家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范围包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和投资顾问等。目前光大证券资产管理团队管理14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覆盖偏股型、混合型、债券型、QDII型,FOF型以及针对高端客户的“小集合”等,拥有一条完整的产品线,满足不同风险偏好的客户。经过7年的运作,光大阳光资产管理团队本着“同心同赢,共享阳光”的理念,为投资者带来了良好的回报。
(六)信用交易业务
公司于2010年3月首批获得了证监会颁发的融资融券业务资格。融资融券业务开展以来,整体运作平稳,业务风险控制得当,取得了良好效益。2012年,信用交易业务获得转融通首批业务试点和上交所约定购回证券交易业务试点资格,抢得业务先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7,408万元,同比增长135%。截至日,公司融资融券余额40.64亿元,比年初增加13.73亿元,增幅51%;市场份额4.54%,在103家开展此项业务的券商中排名第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七)期货业务
光大期货成立于1993年,是国内首批经过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的专业期货公司;注册资本金3.5亿元,主要从事商品期货经纪业务、金融期货经纪业务、金融期货全面结算业务,拥有包括中金所、上期所、大商所、郑商所的全面会员资格,目前共有16家营业网点。光大期货依托中国光大集团雄厚的金融背景和光大证券强大的股东优势,稳健经营、规范管理,业务持续发展,树立了业内优质期货公司的良好形象,并将继续秉承专业创造价值、创新追求卓越、诚信铸造品质、规范成就未来的理念,竭诚为客户提供最专业优质的服务。
(八)基金管理业务
公司子公司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具有QDII业务、专户管理业务资格,由公司和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旗下的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创建,分别持有光大保德信55%和45%的股份,注册资本1.6亿人民币。截至日,光大保德信基金共管理14只基金,管理的基金规模总额为256亿元。光大保德信基金总资产65,427万元,净资产57,626万元,实现净利润8,843万元。
(九)直接投资业务
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在上海注册成立,是首批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券商直投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0亿元,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投资于企业,并持续为企业提供投资增值服务,辅助企业在资本市场成长、收获。
(十)国际业务
公司是国内首批获得QFII 经纪代理资格的券商,主要涉及QFII、RQFII 经纪代理、海外机构投资者的B 股经纪代理、海外市场研究以及其他涉及投资银行、固定收益等相关跨境业务。 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光大证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光证金控”),注册资本港币20亿元。日,光大证券以光证金控为平台、收购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旗下-中国光大证券国际有限公司(简称“光证国际”)51%股权,光证金控持有光证国际实际经营管理权。 光证国际立足香港、服务内地, 专注提供各类金融服务, 全面展开证券、企业融资、资产管理、期货、外汇、金业、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保险及投资移民等金融服务业务。作为光大证券走向国际资本市场的第一个平台,光证国际致力于香港与内地之间的跨境金融服务。
五、 发行人部门和机构设置☆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设立有关管理机构、业务机构和分支机构。公司设立了八个专门委员会,包括合规工作委员会、信息技术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融资管理委员会、员工考核委员会、资产配置委员会和创新工作委员会,强化了管理层决策的专业性、合规性和科学性。公司下设经纪业务、投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证券投资业务、直投业务、期货业务等多个业务板块,各业务运作独立、管理分开,各部门职责清晰,对分支机构的授权管理得当且有效。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六、 发行人人员情况
截止日,公司在职员工7712人,其中,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6893人,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819人,公司无需要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
公司员工构成情况如下:
在职员工总数
其中: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资产管理业务
财务及清算
合规管理与风控
其他业务及行政
学历与学位
30岁及以下
31岁-40岁
41岁-50岁
51岁及以上
七、 发行人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强化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体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公司积极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动并完成了自查和各项整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强化规范运作意识,进一步巩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成果。
(一) 股东大会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 修改本章程;
11.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 审议批准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4.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二) 董事会
本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执行董事不多于2名。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与稽核委员会、薪酬、提名与资格审查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筹备、会议记录和会议文件的保管,并为董事履行职责提供服务。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 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助理总裁、财务总监、合规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 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3.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 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16. 负责督促、检查和评价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负最终责任;
17. 审议通过公司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及公司年度和中期合规报告,听取合规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总监的报告,负责监督合规政策的实施;
18.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与稽核委员会、薪酬、提名与资格审查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与稽核委员会、薪酬、提名与资格审查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1. 风险管理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的总体风险管理进行监督,并将之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以确保公司能够对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联的各种风险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计划。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具体负责下列事项:
1) 制定总体风险管理政策及合规管理制度供董事会审议;
2) 规定用于公司风险管理的战略结构和资源,并使之与公司的内部风险管理政策相兼容;
3) 制定重要的风险边界;
4) 对合规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管理政策进行监督、审查和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5) 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2. 审计与稽核委员会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审计与稽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2) 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3) 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4)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5) 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6) 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3. 薪酬、提名与资格审查委员会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薪酬、提名与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 根据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拟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2) 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3) 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4) 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6) 研究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7) 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8) 对董事候选人、总裁候选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9) 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10)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4.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是:
1)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对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对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 对以上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6)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四) 监事会
本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九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监事三人,外部监事二人。监事会设监事长一名,监事长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长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筹备、会议记录和会议文件的保管,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代为办理,并为监事履行职责提供服务。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 检查公司财务;
3.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 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9. 组织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
监事会认为有必要时,还可以对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出具意见,并提交独立报告。
八、 发行人风险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经建立了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并不断改进相关制度。本公司采取各项风险管理措施得当、有效,未发生重大风险责任事故。
(一) 法律和合规风险控制
公司构建了完善的法律和合规管理组织体系。通过加强对公司各部门、各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支机构法律事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公司业务开展中涉及的合同协议、非常规业务进行法律风险的分析评估;制订标准化法律文本,建立健全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的制度、体系和流程;做好对公司各项创新业务方案的法律论证与风险评估;实现对公司涉诉案件的综合管理,有效防范诉讼法律风险。公司搭建了合规管理平台,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开展合规文化宣导与培训,不断提升员工合规意识;认真做好合规咨询与合规审查、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追踪传导、监管配合与沟通、合规报告、信息隔离墙管理、反洗钱等专项合规管理工作;加强对公司创新活动的合规风险管控及支持力度,积极参与创新方案的合规风险评估与论证;通过合规监测、合规检查、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等手段及时发现合规风险隐患,提升合规管理有效性。
(二) 市场风险控制
公司的市场风险主要来源于自营投资的风险暴露,针对这种情况,公司建立了投资额度分级授权、限额与量化评估以及不定期压力测试的控制机制。
1. 投资额度分级授权
公司董事会每年对公司自营规模上限进行授权,从规模上控制市场风险暴露。
2. 限额与量化评估
公司通过市值净敞口、投资集中度、久期、基点价值、在险值等限额指标的评估,实现对投资组合市场风险的动态核算和监控。公司一方面根据VaR、标准差、净敞口、含权类产品希腊值等市场风险指标进行绝对风险的日常监控和分析,另一方面对超额风险、跟踪误差等相对风险指标做定量分析,从而进行集中的、全局的、全程的市场风险管理。
公司目前已通过自主研发与外购等形式搭建了投资业务监控系统、绩效评估与风险管理系统,以实现上述评估与监控需求。
3. 不定期压力测试
压力测试是市场风险管理手段的有力补充。公司通过风险因子细化所面临的风险因素,以自主研发量化模型为量化工具,以假设情景为测试环境,全面、合理的评估公司整体或特定组合在压力情景下市值变化情况,确保公司受压情况下风险仍处于可承受范围内。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三) 信用风险控制
公司信用风险的管理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信用风险敞口监控和交易对手方管理。
1. 信用风险敞口监控
信用风险敞口监控主要针对不同信用交易展开,公司对所有对手的未到期交易进行盯市评估,并将不同对手方所有未到期损益为正的交易进行加总作为当前敞口。另外公司还根据交易的风险情况计算潜在风险敞口,进而加总当前敞口和潜在敞口,以作为针对不同对手的总信用敞口,并对此实时进行监控,确保信用风险敞口始终在公司的可承受范围内。
2. 交易对手方管理
交易对手方管理方面,公司采用外部评级与内部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交易对手方的交易金额、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四) 流动性风险控制
公司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主要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融资流动性风险管理和市场流动性风险管理。
1. 融资流动性风险管理
公司建立健全了资金业务预算制度,严格控制资金流动,除日常头寸调度外的每笔资金在使用前均需进行严格风险收益评估与审批,各项业务资金配置严格控制在公司风险可承受范围内。
公司搭建了“净资本监控与压力测试系统”,对风险控制指标进行动态监控与压力测试,同时针对承担包销义务的投行项目与衍生品担保金追加事项等进行专项压力测试,以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已开始借鉴巴塞尔协议III测算“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例”等长短期流动性指标,从全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ALM)出发,评估稳定资金对资产与业务的支撑程度,掌握资产负债的期限匹配情况。
2. 市场流动性风险管理
公司市场流动性风险管理主要是针对公司自营业务和其他衍生产品业务所使用的各种金融工具。公司事后评估各类工具的流动性,以确保其交易量、换手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率等指标不仅满足正常交易开、平仓需求,也满足压力情境下的业务需求。
(五) 操作风险控制
公司的操作风险管理主要体现在业务管理制度与流程精细化、提升信息系统安全与应急处理能力、内部控制检查与监测关键风险、对经纪业务操作风险进行量化分析等几个方面。
1. 业务管理制度与流程精细化
公司针对各项业务均制定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制度及流程均经过各部门严格论证及公司审批,从而保证制度及流程的全面性、合理性与可执行性。
2. 提升信息系统安全与应急处理能力
公司对集中交易、清算交收等重要业务环节与参数进行总部集中管理,最大程度实现系统自动操作和控制,减少人工操作,降低操作失误造成的风险。
公司对各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充分备份,同城、异地均建有灾备机房,应急处理机制完善、有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3. 内部控制、检查与监测关键风险
公司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稽核部等内控监督检查部门不定期对公司各业务制度与流程执行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效识别与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与操作风险隐患,降低操作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公司建立了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关键操作风险指标体系,搭建了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进行监测工作,通过监测工作中发现的操作风险信息,督促相关部门与分支机构进行及时反馈与处理;各部门、分支机构对界定的操作风险事项,按要求主动、及时向公司报告。
4. 构建经纪业务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库与量化模型
公司根据巴塞尔委员会将业务操作风险事件按形成原因分类的原则,定义了12个子类、78种具体风险事件类型,建立了涵盖事件主体、事件描述、预期损失金额等多要素的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库。
公司运用层次分析法(AHP)对风险事件的原始烈度进行数量化定义,根据风险事件涉及金额引入烈度系数进行修正,并充分考虑风险事件的修正烈度及发生频率,运用改进的Borda函数解决传统风险矩阵风险结相对集中的问题,以达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到对公司经纪业务操作风险量化评估的目的。
公司现在已形成成熟的操作风险管理系统,以实现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库的建立和风险矩阵模型的运算及展示等功能。
(六) 创新形势下的公司风险管理情况
在放松管制、鼓励创新的背景下,证券行业新产品不断推出,新技术不断涌现,证券公司的业务模式、业务流程乃至角色定位也将随之发生深刻变化,证券公司的风险日益呈现多元化、隐蔽化、联动化、交叉化等趋势。
创新形势对公司风险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实现创新发展与风险平衡的最优化模式,公司积极探索如何从被动规避风险、防范风险转向主动排查风险、管理风险转变:一是实施风险限额管理体系,确保公司风险可控、可承受;二是建立了数量分析师团队,实施以数量分析为主、以定性分析为辅的风险评估体系;三是实行业务线条与风险类型并行的矩阵式协同管理,打破单一业务线条割裂式风险管理模式;四是风险管理端口前置,深度介入创新业务方案设计和风险评估;五是子公司风险管理职能外包母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第三章 本期短期融资券情况
一、 本期短期融资券基本情况
短期融资券名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核定的短期融资券最高发行余额
人民币85亿元(RMB8,500,000,000.00)
发行人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额
人民币60亿元(RMB6,000,000,000.00)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25亿元(RMB2,500,000,000.00)
短期融资券面值
人民币100元(人民币壹佰元)
短期融资券期限
按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短期融资券品种
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在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通过招标系统招标确定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所有通过招标系统参与本期短期融资券投标的承销团成员
发行对象及范围
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公开发行(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的投资者除外)
通过招标系统以招标方式发行
承销团成员按其中标金额承担承销责任
本期短期融资券的票面年利率
本期短期融资券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投标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且必须为500万的整数倍
短期融资券形式
实名记账式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债权债务登记日
计息年度天数:365天
交易流通日
自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个工作日即可流通转让
交易流通场所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付息、兑付日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还本付息方式
到期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按面值兑付
付息、兑付方式
在本期短期融资券付息、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相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付息、兑付公告。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兑付,按照上海清算所的规定,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中详细披露
信用评级机构及评级结果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评级为AAA,本期短期融资券的评级为A-1,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期短期融资券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
1、补充流动资金。短期融资券作为一种短期资金来源,具有期限灵活、融资便捷的优势,可用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公司流动性。
2、支持业务创新发展。随着公司创新业务的不断发展和中介服务功能的拓展,资金需求日益增长,需要拓宽各种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为创新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改善公司的收入结构和盈利能力。
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行短期融资券,可适当提高公司负债水平,增加财务弹性,合理利用财务杠杆的正效应,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提升资金运营能力。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短期融资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登记托管机构
上海清算所
二、 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安排
本期短期融资券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公开发行(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的投资者除外)。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登记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一) 发行方式
本期短期融资券采用通过招标系统公开招标的方式发行,招标标的为票面年利率,按照面值发行。投标人必须按照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招标办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投标。
(二) 托管方式
本期短期融资券采取实名制记账方式,由上海清算所登记托管。
三、 发行人声明和保证
1. 发行人是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国有证券公司,具有在中国经营其证券业务许可证中规定业务的资格,并且拥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和法定权利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业务;
2. 发行人有权从事本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发行短期融资券行为,并已采取批准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所必需的法人行为和其他行为;
3. 本募集说明书一经发行人向公众正式披露,即视为发行人就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向公众发出了要约邀请;
4. 发行人发行本期短期融资券或履行本期短期融资券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行使其于本期短期融资券项下的任何权利将不会与适用于发行人的任何法律、法规、条例、判决、命令、授权、协议或义务相抵触;如果存在相抵触的情况,发行人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已经取得有关主管机关的有效豁免批准,并且这些豁免批准在中国法律上具有法律约束力,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得到强制执行;
5. 发行人已经按照有关机构的要求,按时将所有的报告、决议、申报单或其他要求递交的文件以适当的形式向其递交、登记或备案;
6. 目前发行人的财务报表是按中国适用法律、法规和条例以及会计准则编制的,该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完整、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发行人在有关会计期间结束时的财务状况以及在该会计期间的业绩;
7. 发行人向投资者提供的全部资料在一切重大方面是真实和公允的;
8. 发行人向投资者声明和保证,就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当时存在的事实和情况而言,上述各项声明和保证均是真实和公允的。
四、 投资者认购承诺
投资者购买本期短期融资券(包括在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时购买以及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即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1. 投资者接受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其他发行文件对本期短期融资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2.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短期融资券时已经充分了解并认真考虑了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各项风险因素,购买本期短期融资券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 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根据日后业务经营的需要并经有关审批部门批准或备案后,可能继续增发新的与本期短期融资券偿还顺序相同的短期融资券,而无需征得本期短期融资券投资者的同意;
4. 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第四章 本期短期融资券承销方式
一、 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和承销方式
本期短期融资券通过银行间市场债券发行系统招标方式发行,承销团成员按发行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按中标金额承担承销责任。
二、 本期短期融资券认购办法
(一) 招标方式
1. 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利率通过招标系统向投标人进行单一利率(荷兰式)招标确定。
2. 发行人将于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首日前的3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布《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等发行文件。
(二) 招标时间
1. 日:发行人于北京时间13:30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统一发标;投标人于北京时间14:00至15:00通过招标系统内各自的用户终端进行投标;发行人于北京时间15:00至15:30进行投标的中标确认。
2. 日为本期短期融资券分销期,由承销团成员根据各自的中标结果组织分销。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招标结果将于发行首日在上海清算所网站(.cn)和中国债券信息网(.cn)上公布。
3. 本期短期融资券募集款项的缴款截止日为日。中标的投标人应于日15:00之前,将按招标当日招标系统显示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短期融资券发行认购额和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中标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缴款账户”)。
账户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系统号:
如中标的投标人未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本期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短期融资券的承销团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有关条款办理。
(三) 投标及申购
1. 承销团成员直接在招标系统规定的各自用户终端参与投标。除承销团成员外的其他投资人(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可委托承销团成员向招标系统投标申购。
2. 本期短期融资券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投标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且必须为500万的整数倍。
(四) 投资者投标本期短期融资券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对其违法、违规投标造成的任何不利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第五章 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机构
一、 发行人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邮政编码:200040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高宇、陈红、朱雨荷
电话:021-
传真:021-
二、 承销团(排名不分先后)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邮政编码:100140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鲁翀宇
电话:010-
传真:010-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邮政编码:100005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人:孙文康
电话:010-
传真:010-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郑裕耕
电话:010-
传真:010-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王宇平、马稳
电话:021-
传真:021-
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沈泰华、崔勐雅、马晓瑶
电话:010-639520
传真:010-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518040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联系人:乔夏、杨佳木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邮政编码:200001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王宇、何晓凤
电话:021-616486
传真:021-
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邮政编码:100031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孟林
电话:010-8
传真:010-
9.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13号
邮政编码:510080
法定代表人:董建岳
联系人:曹静薇、侯强
电话:021-297067
传真:021-
10.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安庆路79号
邮政编码:230001
法定代表人:王晓昕
联系人:方新智、王伟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1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邮政编码:310006
法定代表人:张达洋
联系人:张浩
1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淮海路50号
邮政编码:210005
法定代表人:林复
联系人:方抗
电话:021-
传真:021-
13.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
邮政编码:310003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联系人:冯磊
14.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西御街16号
邮政编码:610015
法定代表人:毛志刚
联系人:王克武
电话:028-
传真:02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15.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09号
邮政编码:110013
法定代表人:张玉坤
联系人:刘鑫
电话:024-
传真:024-
16.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洛阳市新区开元大道256号
邮政编码:471023
法定代表人:王建甫
联系人:王帅
17.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
邮政编码:510623
法定代表人:黄子励
联系人:王宇杰
电话:020-
传真:020-
18. 佛山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和居委会拥翠路2号
邮政编码:528300
法定代表人:吴海恒
联系人:潘嘉玲、王传法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19.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层及28层
邮政编码:100004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联系人:徐耀耀
电话:010-
传真:010-
2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邮政编码:518026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肖陈楠
电话:010-
传真:010-
2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宫丽杰
电话:010-
传真:010-
2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至二十六层
邮政编码:518001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薛萌
电话:01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传真:010-
23.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号楼
邮政编码:213003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陆晓敏
电话:021-
传真:021-
24.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湛江市海滨大道南52号和平大厦1-3层
邮政编码:524000
法定代表人:韩春剑
联系人:冯文坤、卢振荣
电话:020-099173
传真:020-
25.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东南湖大路1817号
邮政编码:130033
法定代表人:唐国兴
联系人:赵劼勋
26.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熟市新世纪大道58号
邮政编码:215500
法定代表人:吴建亚
联系人:沈阳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电话:021-
传真:021-
三、 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4楼
邮政编码:200002
法定代表人:朱建弟
联系人:陈蕾
电话:021-
传真:021-
四、 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99号上海环贸广场写字楼一期16-18楼
邮政编码:200031
法定代表人:王军
联系人:姚磊
电话:021-
传真:021-
五、 信用评级机构
名称: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7层
邮政编码:100031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联系人:张佳梦
电话:010-
传真:01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六、 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名称: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33-34层
邮政编码:200010
法定代表人:许臻
联系人:发行岗
电话:021-
传真:02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第六章 备查资料
一、 备查资料
1. 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认可函》(机构部部函[号);
2.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通知》(银发[号);
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决议、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决议;
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的专项报告》;
7. 发行人2010年、2011年和201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8.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的说明;
9.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二、 查询方式
发行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联系人:高宇、陈红、朱雨荷
联系电话:021-
传真:021-
邮政编码:200040
此外,投资人可以在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服务热线:95555&&& 境外服务热线:86-755-信用卡服务热线:400-820-5555&&&&&&企业年金服务热线:800-830-8855金葵花贵宾服务专线:钻石贵宾服务专线:私人银行服务专线: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