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迪轻创平台有项目国家扶持项目有哪些吗?

  为加快秦创原临空产业聚集区和开放合作示范区建设,促进辖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近日,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发布《空港新城支持秦创原建设若干政策(试行)》和《空港新城关于扶持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奖补政策(试行)》,从企业落地、人才招引、梯度成长、孵化加速、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降低企业融资运营成本等方面给予企业切实可行的奖补,同一企业同一事项可以叠加享受,全面激发企业发展动能。  《空港新城支持秦创原建设若干政策(试行)》(科技11条)核心政策条款如下:  (一)诚意满,支持创新主体在港落地  1.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科技成果转化企业最高给予2000㎡厂房或500㎡办公空间的3年期租金减免。  2.支持高水平创新项目落地创业。对获得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前三名并落地空港的项目最高给予60万元一次性奖励。  3.支持科技人才聚集。对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新引进博士、硕士给予一年期生活补贴。  (二)实惠多,支持创新主体梯度成长  4.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对首次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市级瞪羚企业最高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5.支持产业链高新技术企业聚集。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最高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6.鼓励企业培育技术创新平台。对获得市级及以上认定的创新联合体、新型研发机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按其所获得的上级最高奖励的5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力度大,支持创新主体技术协同串链成链  7.鼓励企业开展技术交易。对上年度新增技术合同交易额50万元以上的科技型企业,按新增部分不超过3%的比例,给予每家每年最高50万元奖励。  8.对经省、市认定的“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分别给予所在企业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9.鼓励区内企业参与空港新城创新应用场景建设。对无人驾驶、智慧城市等创新应用产品的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四)覆盖面广,支持创新平台育企留企  10.支持第三方协同招企。鼓励第三方服务机构为空港新城新引入准高新技术企业,每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一家,给予第三方机构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1.鼓励区内孵化平台提质增效。孵化平台超额完成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企业任务的,每超额完成一家,对孵化平台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奖励,年度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  《空港新城关于扶持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奖补政策(试行)》(工业17条)核心政策条款如下:  (一)从迁转到落户,全方位支持企业落户空港  1.给予厂房和办公用房租金补贴。新引进先进制造业企业,自正式投产之日起一年内,达到规上企业认定标准且次年起连续在库的,给予“两免三减半”租金补贴。  2.新区审核推荐的项目。新城厂房(办公)载体租赁金额和新区核定租金存在差价的,由新城对差价部分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鼓励军民融合企业落户。首次获得军工三证的企业,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保密资质升级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已获得军工三证的企业通过迁转方式落地空港,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  (二)从种子企业到工业园区,真金白银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4.培育规下种子企业。对已生产投运企业,年产值首次达到1500万元(含)以上低于2000万元的,给予10万元奖励。  5.鼓励企业纳统升级。首次实现年度升规纳统的工业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当年入区当年实现纳统的工业企业,给予40万元奖励。  6.支持企业规模进档。企业年产值收入首次超过3亿元、5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  7.鼓励企业扩大营收。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含)以上、同比增速在30%以上的企业,按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0.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8.支持园区提升产值。首次年规上工业总产值达到5亿元、10亿元、30亿元以上,给予园区投资单位最高100万元奖励。  (三)从技改到融资,多口径鼓励企业加大融合发展  9.加大技改奖补力度。企业设备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入库纳统技改项目,投产运营后按实际完成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10.降低技改融资成本。规上企业入库纳统的技术改造项目贷款,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给予贴息,且不超过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的标准,单个项目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11.鼓励信息化融合发展。当年新列入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且通过考核验收的,最高给予10万元补助。获得工信部认定的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和服务型制造业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作为秦创原临空产业聚集区和开放合作示范区,空港新城充分发挥国际航空枢纽优势,抢抓秦创原机遇,打造西部临空科创策源地,基本形成临空产业、科技创新“双轮驱动”的发展格局。  今年以来,聚焦临空产业、航企总部、数字经济等业态,空港新城共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120家,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5家,科转项目13个,市级瞪羚企业1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家,累计为康倍机电等44家次企业兑现发放秦创原支持政策补贴224.5万元。  为进一步完善科创体系、强化科创补给、经营科创资源,空港新城此次制定专项政策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及孵化平台落地成长,腾飞启航。  同时,空港新城积极助力辖区先进制造业企业发展。通过完善政策兑现工作机制,强化企业辅导、做好政策解读等各项工作,加快政策落实,用真金白银确保政策红利直达惠企。  截至目前,空港新城共有规上工业企业13家,累计为圣泰金属等27家(次)企业兑现发放奖补支持政策1577.49万元。  未来,空港新城将持续优化科创生态,在秦创原总窗口的带动引领下,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以临空科创为特色促进临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着力打造自贸蓝湾产业园和临空经济产业园,持续推进制造业研发模式、制造模式和服务模式变革,强化实施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积极培育规上先进制造、“专精特新”工业互联网标杆等企业,鼓励企业加快技术创新,不断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推进临空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为区域经济发展增添动能。来源:空港新城 编辑:徐晗
#深圳市##上市补贴#2021年初,深圳市工信局组织实施2022年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以促进民营及中小企业规范发展,提升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质量、市场拓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以及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壮大。而作为全国最早重视区块链技术发展的城市之一,深圳市也出台了诸多区块链扶持政策。现推出深圳各区上市补贴及区块链补贴政策整理汇总。深圳市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操作规程(1)对拟在境内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完成股份制改造后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完成上市辅导后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直接在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给予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奖励;(2)对已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在挂牌奖励基础上再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3)对外地优质上市公司迁入深圳行政区域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对按照市场运作原则重组外地上市公司,并将外地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深圳行政区域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数字经济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扶持项目(区块链)一、支持领域重点支持区块链底层平台建设,以及在金融、政务、教育、医疗、交通等领域的应用。二、支持力度事后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系列政策的通知(一)境内上市支持。对在境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完成上市的,根据其对福田区综合贡献,给予最低200万元、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支持。(二)境外上市支持。对在香港、纽约、伦敦、东京、新加坡、纳斯达克等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直接上市的,根据其对福田区的综合贡献,给予最低200万元、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支持。采取红筹、结构性合约架构上市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三)新三板挂牌支持。对在新三板创新层成功挂牌并挂牌满12个月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对在新三板精选层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四)上市辅导支持。对拟在境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并完成上市辅导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以上支持资金用于对企业上市或新三板挂牌做出贡献的高管及骨干团队奖励。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区块链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第四条
产业基金支持  福田引导基金根据《深圳市福田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优先出资于在福田区注册的区块链类子基金,吸引社会资金集聚形成资本供给效应,子基金为企业提供天使投资、股权投资、投后增值等多层次服务。  第五条
招商引进支持  经区政府审核同意,由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基金投资入股的新注册或迁入福田的区块链企业,按照申请时基金实际直接投资的2%给予基金管理公司支持,单个项目支持最高50万。相关申请及审批流程按照《福田区支持招商引资若干政策》执行。  第六条
项目落户支持  经区政府审核同意,由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基金投资入股的新注册或新迁入福田的区块链企业,按照申请时基金实际直接投资的8%给予企业落户支持,最高300万元。相关申请及审批流程按照《福田区支持招商引资若干政策》执行。  第七条
企业高成长支持  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含)且同比增长50%以上(含)的区块链企业或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的成长支持。此项支持资金主要用于科研项目开展,项目团队激励等。  第八条
区块链研发创新配套支持  支持开展区块链加密算法、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等技术基础研究及应用研究,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项目支持总额的40%,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配套支持。此项支持资金主要用于科研项目开展,项目团队激励等。  第九条
政府物业租赁支持  上年度在福田区综合贡献300万元以上(含)的,申请租用政府物业作为自用办公用房的区块链企业,经区科技创新局备案认可,按企业上年度综合贡献考核情况进行租赁支持,满足综合贡献/5000(元/平方米)的面积部分按市场评估价的50%为基准价予以租赁,其余面积按市场评估价予以租赁,连续支持三年,每年考核一次。享受租赁支持期间不得转租和改变租赁用途。正在租用福田区政府产业用房的企业,须满足现有租赁合同在2020年度到期或有新增办公用房需求的条件。  第十条
区块链应用示范支持  鼓励以应用需求为导向,开展“区块链+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建设。对上一年度获政府部门认定的区块链示范项目,按国家级50万元,省级30万元、市级20万元、区级10万元,给予项目所属企业或机构资金支持。  第十一条
科技立项及奖励配套支持  针对区块链企业,对上年度获得国家最高科技奖的奖励40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的奖励20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均奖励15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的均奖励75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的奖励30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且属第一完成单位的企业或个人奖励15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广东省或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且属第一完成单位的企业或个人分别奖励40万元、20万元、15万元。对上年度获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技术攻关立项的企业,按其获得资金支持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配套支持。  第十二条
科技金融信贷贴息支持  科技孵化贷。对在合作银行获得贷款金额为50万元(含)至500万元(含)为期一年的贷款并于放款当年在区科技创新局成功备案的企业,在贷款期间未发生逾期还款等违约行为的,按时还清贷款本息后,可申请贷款利息50%的支持,通过指定担保机构贷款的可同时申请全额担保费支持,单个企业每年合计支持最高120万元。  科技成长贷。对在合作银行获得贷款金额为500万元至4000万元(含)为期一年的贷款并于放款当年在区科技创新局成功备案的区块链行业的国家高新或深圳市高新企业,在贷款期间未发生逾期还款等违约行为的,按时还清贷款本息后,可申请贷款利息50%的支持,通过指定担保机构贷款的可同时申请全额担保费支持,单个企业每年合计支持最高200万元。  第十三条
鼓励企业上市募资支持  鼓励区块链企业通过上市、收购控股上市公司直接融资方式募集资金,分阶段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报深圳证监局辅导并取得备案通知书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境内A股上市的,给予最高不超过600万元资助。   第十四条
科技交流支持  鼓励辖区区块链企业、产业协会或联盟等机构,精心策划开展投融资路演、成果推介、资源对接、文化沙龙等活动,促进区块链技术交流合作。对经区政府备案的科技活动,按实际发生的且不超过预算费用的50%给予支持,同一机构单次活动支持最高50万元,全年累计支持最高100万元。  第十五条
人才培训支持  鼓励辖区具有区块链培训资质和能力的企业、产业协会或联盟等机构开展区块链人才培训。对经区政府备案的培训活动,按照实际经费投入的50%给予支持,同一机构单次培训支持最高20万元,全年累计支持最高40万元。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鼓励企业改制上市。对上一年度完成股份制改造,且在深圳市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成功在主板、中小板、科创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对在境外证券市场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在多个证券市场同时上市的企业不重复奖励。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实施细则(一)对计划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以及海外主要资本市场主板和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在区上市办进行了股改备案登记并已聘请中介机构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一次性给予60万元奖励;已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上市辅导,并向有关管理机构递交上市申请材料获得正式受理的,一次性给予140万元奖励;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一次性给予60万元奖励(已获得股改奖励的企业不再享受该奖励)。(二)支持上市企业进行并购重组,对并购重组过程中发生的中介费用,按照最高50%的比例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300万元关于印发《宝安区关于促进金融业发展和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对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或“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60万元的一次性上市补贴。支持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各类债券,按其发行中介服务费用(含辅导、承销、咨询等)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500万元。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上市配套专项扶持1.IPO上市企业扶持总额为350万元,其中:完成股份制改制的企业扶持额为50万元,完成上市辅导的企业扶持额为100万元,完成上市的企业扶持额为200万元。企业完成一个阶段即可提出扶持申请,也可以在完成多个阶段后,合并提出扶持申请;2.新三板挂牌企业扶持总额为100万元,已获得区上市配套扶持的,以100万元为限补差;已获得区上市配套扶持的新三板挂牌企业成功转IPO上市的以350万元补差;3.募集资金50%以上且规模不低于1亿元的上市企业在上市后三年内将募集资金用于龙岗工业投资或技改投资,奖励1000万元。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的通知1. 对拟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对股份改制、上市辅导、成功上市三个阶段分别给予50万元、200万元、250万元的资助。对挂牌企业成功转板上市的,补齐资助差额。2. 对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完成股改阶段后给予 50 万元资助;对成功挂牌并进入基础层的企业给予100万元资助,待进入创新层后再给予50万元资助;对成功挂牌并直接进入创新层的企业,给予150万元资助。深圳市龙华区支持区块链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第五条【落户奖励】 对获得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基金投资入股的区块链企业,经认定后按到位资金的1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支持。对落户本区经认定的区块链企业,连续三年按其形成区级经济贡献的40%予以支持,每年最高100万元。对落户本区经认定的区块链领域行业协会,依法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政府职能部门登记成立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6万元、40万元、20万元活动经费补贴。第六条【成长奖励】 对经认定的区块链企业或机构年度营业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50%以上,每年给予50万元补助。对经认定的区块链企业或机构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的奖励,同一企业按差额补足方式最高奖励500万元。对新获批在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区块链企业或机构,给予500万元奖励。区块链企业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40万元奖励;对通过复审的区块链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第七条【平台奖励】 对新获批省级以上认定的具有检测、存储等功能的区块链公共服务平台且取得相应资质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区块链技术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除享受区其他政策扶持外,再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5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区块链专业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除享受区其他政策扶持外,再分别给予120万元、60万元、30万元的奖励,且对上述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中,新引进5家以上经认定的区块链企业或机构,按每引进1家给予5万元奖励,每家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每年最高支持150万元。第八条【应用奖励】支持区内区块链企业,加快场景应用示范,每年评选不超过10个区块链应用场景重点项目,每个项目给予建设方20%的经费补贴,最高20万元;鼓励传统企业开展区块链应用落地,每年评选不超过10个区块链应用重点项目,每个项目给予应用方20%的经费补贴,最高20万元。第九条【技术奖励】 对牵头编制国际、国家、行业区块链技术及应用标准(规范)的企业或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150万元、50万元奖励,每年每家企业最高200万元。对参与编制国际、国家、行业区块链技术及应用标准(规范)的企业或机构列入前3名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75万元、25万元奖励,每年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对经认定的区块链企业,在美国、欧盟或日本取得区块链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奖励10万元;对取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奖励5万元;同一专利每件最多奖励2个国家或地区,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总额最高100万元。购买区块链专利技术并签订合同的企业,按实际支付费用的10%给予最高20万元的补贴。第十条【基金支持】 鼓励区投资引导基金根据区基金管理办法出资在龙华区注册的区块链类子基金,吸引社会资金集聚形成资本供给效应,子基金为企业提供天使投资、股权投资、投后增值等多层次服务。第十一条【金融支持】 区块链企业、机构或企业(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向金融机构贷款并用于企业实际经营的,给予其实际利息支出额50%的利息补贴、担保费50%的补贴,期限3年,每年总额最高150万元。第十二条【物业支持】在我区无自有用地及用房的区块链企业或机构,租用区属产业用房且自用的,租金优惠标准按相关政策执行,尚未制定租金优惠标准的,自入驻之日起连续三年按租金总额的50%给予支持,每年最高100万元;租用其他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每平方米经济贡献达2000元的,自入驻之日起连续三年按租金总额的50%给予支持,每年最高100万元。第十三条【交流支持】 对承办国际级、国家级区块链研讨会、论坛等高水平交流会议的,经认定备案,按承办费用的50%给予补贴,同一机构单次活动支持最高60万元,全年最高120万元。对承办国家级以下交流会议的,按承办费用的50%给予补贴,同一机构单次活动支持最高30万元,全年累计支持最高60万元。第十四条【人才支持】区块链企业人才纳入区人才保障范围,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区人才补贴、住房安居、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鼓励辖区具有区块链培训资质和能力的企业、产业协会或联盟等机构开展区块链人才培训。对经区政府备案的培训活动,按照实际经费投入(用于开展培训的场地费、师资费、老师差旅费、培训资料费以及其他规定费用)的50%给予支持,同一机构单次活动支持最高30万元,全年累计支持最高60万元。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田区促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七条 企业上市资助对计划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在市上市办进行了备案登记并已聘请中介机构完成股份制改造的,扶持五十万元;已完成上市辅导并已交纳上市辅导相关费用的企业,扶持一百万元;成功上市的企业,扶持三百五十万元。对2020年1月1日后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三百五十万元扶持。单个企业获得的上市扶持最高不超过五百万元,对在多个证券市场上市的企业不重复扶持。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企业上市培育资助实施细则(一)对中小企业上市培育资助的标准为:对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包括创业板)或其他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每家一次性资助不超过200万元(深圳证券交易所)或150万元(其他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二)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每家一次性资助不超过100万元。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坪山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系列政策的通知(一)对在境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以及境外主要资本市场主板和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分股份改制、上市辅导、成功上市三个阶段给予共500万元资助。对完成股份制改制的,给予一次性60万元资助;对已向有管理机构递交上市申请材料获得正式受理的,给予一次性140万元资助;对成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资助。企业可以分阶段申请或在完成上市后一并申请资助。(二)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精选层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50万元资助。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成功转公开发行上市的,给予一次性350万元资助。(三)支持上市企业进行并购重组,对企业实施并购重组过程中发生的法律、评估、审计等中介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30%,给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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