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惑这问题,基金被清算,本金还终身险的本金能拿回吗吗?

  中新经纬2月21日电 (邓芷若)近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显示,钜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下称钜洲资产)被申请破产,这在百亿私募里实属罕见,而其背后大股东是纽交所上市公司。钜洲资产究竟发生了什么?私募机构破产,投资者的钱能拿回来吗?  图源: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8个月内被罚2次  中基协官网显示,钜洲资产成立于2013年5月,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钜洲资产管理规模区间在100亿元以上,其在职员工人数仅为2人。钜洲资产的实控人为钜派投资董事长兼CEO倪建达,大股东上海钜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钜派投资)对其持股85%。  官网显示,钜派投资是一家第三方财富管理服务提供商,创立于2010年3月,2011年-2014年完成A轮、B轮融资并引入易居中国和新浪,2015年于纽交所上市,2020年累计管理规模突破2000亿元。钜派投资的产品与服务包括私募股权投资、公募基金、房地产投资、公开资本市场。钜派投资表示,其在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布局科技、医疗、消费等行业及细分领域。  图源:钜派投资官网  此外,年报显示,钜派投资2021年营收为3.59亿元,同比下降7.5%;净亏损2.68亿元,2020年净亏损为3140万元。2021年,钜派投资销售的理财产品总价值为62亿元,较2020年的65亿元下降3.3%。截至2021年12月31日,钜派管理总资产为313亿元,同比下降7%。  发布年报后不久,2022年6月27日,钜派投资公告称,根据《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手册》第802.01B节的规定,由于公司已低于纽交所要求上市公司在连续30个交易日内保持全球平均市值至少为1500万美元的持续上市标准,纽交所决定将公司的美国存托股(ADS)摘牌进行退市程序。  截至2月17日,钜派投资收于0.0223美元/股,较其上市发行价10美元/股跌去99.78%。  2月6日,上海证监局发布公告,决定对钜洲资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公告显示,经查,钜洲资产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事实:一是未尽谨慎勤勉义务,投前决策不谨慎,投后管理不到位;二是未按规定办理个别基金备案手续;三是向投资者推介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不匹配的基金产品;四是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信息披露不及时。  上海证监局决定对钜洲资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钜洲资产第一次受到处罚。  2022年7月,上海证监局公告显示,钜洲资产未妥善保存部分基金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资料,钜洲智能制造2018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钜安长江优选国企债专项私募基金1号的部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资料存在缺失情况,共计涉及相关基金近10%的基金投资者,涉及风险调查问卷、投资者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的书面承诺、投资者签字确认的风险揭示书、金融资产证明等多项适当性管理资料。上海证监局责令钜洲资产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罚款;对时任钜洲资产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倪建达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罚款。  行业加速出清  开年来超1500家私募注销  2023年以来,已有包括北京、厦门、深圳、成都、江苏、西藏在内的多地证监局对所在地区的违规私募基金管理人开出罚单。处罚原因主要有未按规定及时填报、更新私募投资运作情况、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等。  在监管趋严的同时,私募行业也在加速出清。根据中基协2019年发布的《关于增设已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信息公示的通知》,注销机构主要分为“主动注销”“依公告注销”和“协会注销”三类,其中“协会注销”机构是指因纪律处分、异常经营及失联等情形被协会注销的机构。  中基协最新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截至2月6日,中基协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有1568家,其中有1495家私募是被协会注销,71家为主动注销,2家为依据公告注销。2022年全年注销私募为2217家,相比之下,私募注销节奏明显加快。截至2023年1月末,存续私募基金管理人为22156家,较2022年12月减少1511家,环比下降6.38%。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内蒙古银行研究发展部总经理杨海平表示,总体来看,2023年初私募频频注销体现了证监会持续构建私募基金行业优胜劣汰、进退有序的常态化退出机制、优化行业生态、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监管趋势。  况客科技管理合伙人安嘉晨认为,长期而言,监管趋严对私募有积极意义。由于私募针对特定高净值投资者,在合规管理方面的要求一般来说比公募基金更低,这也容易造成良莠不齐的情况,因此有必要提高私募门槛。对于私募管理人来说,则要在合规经营、规范管理方面增加投入。  投资者的钱能拿回来吗?  一般来说,公司申请破产或被申请破产是出现现金流断裂或资不抵债。这种情况在百亿私募中非常罕见,上一个提出破产申请的百亿私募是中融景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融景诚)。2020年,中融景诚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2021年,中基协取消了中融景诚的会员资格。  私募机构破产,投资者最关心的是自己投资的钱能拿回来吗?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吴月超对中新经纬表示,投资者的钱是在私募产品里面,正常情况下公司债务和私募产品是隔离的。投资者是否能拿回钱与私募产品的收益情况挂钩。公司破产不影响私募产品的完整性,不影响私募产品的权益。如果投资公司存在挪用,就另当别论。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6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告显示,“钜洲智能制造2018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金被挪用,该基金由钜洲资产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于2016年6月,基金销售方为钜派投资,该基金共募集2.3亿元。上海金融法院二审判处钜洲资产赔偿投资者本金损失及其资金占用损失共计约116.06万元,作为基金销售方的钜派投资则承担100%的连带赔偿责任。  一位私募业内人士亦对中新经纬表示,在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如果是私募机构的合伙人,一般需要走正常的清算程序,分配剩余资产,而私募基金产品的钱则存放在独立账户里,这笔钱不属于私募机构,因而一般不会受到影响。  根据中基协官网,钜洲资产共发行了301只私募基金,其中207只基金已清算。产品收益方面,中新经纬未在公开渠道查询到钜洲资产旗下产品的运作及收益情况。  对于公司产品目前是否正常运营,以及被申请破产的具体原因,中新经纬多次拨打钜洲资产企业年报所留电话,电话无法接通。随后,中新经纬拨打钜派投资官网客服电话,对面显示“您拨的电话占线,请稍候”。 (更多报道线索,请联系本文作者邓芷若:dengzhiruo@chinanews.com.cn) (中新经纬APP)  (文中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责任编辑:罗琨关注中新经纬(jwview)官方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精英的财经资讯。
  财联社9月26日讯(记者 彭科峰)投资的私募基金,为何到期清算之后依旧有数十万本金不能退回?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就公布了这样一个典型案例——70后投资者刘某在中经宏熙(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花费720万投资私募基金,但到期后依旧有数十万本金及利息没能追回,只得起诉中经宏熙和涉案券商。  法院一审判定,事因中经宏熙混同基金回款账户和公司自有账户所致,判决基金管理公司归还剩余本金及利息。  720万投资私募产品到期后部分收益未归还  据文书披露,刘某,男,1971年出生,住北京市朝阳区。2017年2月23日,刘某作为投资者与中经宏熙公司签订《中经宏熙政信1号基础设施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据悉,该合同约定该基金的存续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初始委托资金300(含)-800万元业绩比较基准为10%/年,投资金额为人民币柒佰贰拾万元,基金名称为“中经宏熙政信1号基础设施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中经宏熙公司,投资方向为开源金陵150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托管人为恒泰证券公司,同时规定基金合同终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应当成立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进行分配。合同到期后,中经宏熙未履行相应清算义务,投资款项未能按期退出兑付,项目延期。  为何项目延期?2021年1月12日,中经宏熙发布公告:“因我司业务原因涉诉被执行,执行案号(2020)苏0681执3273号,我司账户被冻结...”。  据悉,自2019年2月24日开始,中经宏熙陆续支付了大部分本金和部分收益。刘某表示,已收到返还的投资本金6680753.11元,剩余投资本金519246.89。已经收到返还的投资收益676825.1元。  2022年下半年,刘某向法院起诉中经宏熙公司、恒泰证券公司,要求后者归还投资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  法院认定私募公司违约 基金回款至公司账户导致被冻结  在法院审理阶段,刘某指出,中经宏熙作为基金管理人,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诚实信用和勤勉谨慎义务,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恒泰证券公司设立专用账户对所募集资金进行管理、结算的情况下,未采用专用专户管理,导致本属于投资人的资金由于中经宏熙与第三人的纠纷使得账户冻结,甚至被第三方划拨,损害了自己的权利。恒泰证券公司作为托管人,未尽到托管职责,二者应赔偿。  中经宏熙表示,自有财产与本次基金财产并不存在混同行为。基金投资项目中的担保主体安岳交投公司将款项支付至中经宏熙公司账户非中经宏熙公司意愿,而系安岳交投公司根据国资监管的要求,且中经宏熙公司已做充分沟通和努力。总之,中经宏熙公司自有账户收取项目回款非中经宏熙公司意愿。  法院查明,案涉基金到期前,因基金投向的150号资管计划存在融资方重庆凰道公司不能于2019年1月支付股权回购款的违约风险,且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基金延期一年的议案全票否决,故基金2年存续期限届满时基金合同即终止。中经宏熙公司作为清算义务人应按合同约定在2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清算,并在基金清算时进行最后一次收益分配,且以实际基金财产中货币形式财产为限进行。  法院指出,按合同约定,清算程序按照“接管基金财产、清理确认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对基金财产估值和变现、制作清算报告、分配剩余资产”的步骤进行,而安岳交投公司2020年12月30日汇入18023562元时,对应该部分债权的基金财产变现工作已经完成,中经宏熙公司应该制作清算报告并分配该部分资产,但因中经宏熙公司自身涉诉原因导致款项被冻结,后续分配工作无法开展,故本案基金虽未完成全部清算流程,刘某在18023562元到位后合理期间内获得分配的期望已然落空,这与中经宏熙公司提供自有账户收取款项的行为密不可分。  法院明确指出,依据现有证据,中经宏熙公司自有账户被冻结的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且仅有最后一期18023562元被冻结,应在9月30日前支付的1855万元并未发生类似问题,说明中经宏熙理应注意到其自有账户存在另案冻结情形并事先采取了风险预防措施,其在收取最后一笔款项时未尽到同样的审慎义务,导致安岳交投公司所付18023562元不能在到账后的合理期间内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人分配,违反基金合同约定义务,构成违约。中经宏熙公司以基金未清算完毕为由主张刘某的损失未实际发生,本院亦不予采信。  最终,法院一审裁定,中经宏熙应该给付原告刘某本金损失509285.74元、截至2022年6月15日的资金占用损失22776.93元,以及相应利息。恒泰证券无需担责。  基金结算账户混同公司账户被罚屡见不鲜  湖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告诉财联社记者,对于私募基金的资金专户管理,相关法规有明确规定。相关管理办法明确,募集机构或相关合同约定的责任主体应当开立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用于统一归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向投资者分配收益、给付赎回款项以及分配基金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等,确保资金原路返还。  这位律师表示,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开立的目的,是为了有效保障私募基金投资者的合法财产不受来自任何非法的使用。 在实际操作中,私募基金必须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管理者将固有财产、他人财产混同于私募基金财产,将不同私募基金财产混同运作都是被严格禁止的。因此,私募基金管理人应依规办事。不管什么原因,如果公司随意将投资者的钱和公司自有资金混同于同一账户,肯定是违反规定的。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私募资金混同于公司资金的做法,也是监管部门明确反对和打击的,近年来也有不少案例被曝光。  2021年7月,北京证监局发布信息,经查,发现中海软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存在私募基金财产与其他财产混同运用,并将私募基金财产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等违规行为,决定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今年5月,原北京证监局发布通告,对北京鼎典泰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通报。该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运用基金财产,未能恪尽职守,未能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将固有财产或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等,被监管部门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责任编辑: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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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通浅聊
2022-10-14 10:41
·广东
0
这笔钱是我自己的,多余的我已经退给你了,其他的凭什么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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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南洛阳,杨女士收到银行的一笔385万元的转账,可是没想到当天就接到银行的电话,说是银行弄错了,要求姚女士将这些钱退回去。杨女士其实是知道这笔钱确实转错了,但是他只愿意将多余的85万退回。因为在前一段时间,杨女士购买了某信托基金的300万理财产品,虽然按照约定到期时间是在2023年的1月31日,但是信托公司的种种原因导致该理财产品提前终止了。姚女士在之前就听说过信托公司将会返还一部分本金,但是没想到银行直接给打了385万元过来。姚女士也知道,短短的四五个月不可能有85万元的收益,所以就把自己的300万本金留下来了,其余的85万元退还给银行了。可是事情并没有想的那么简单,一旦你购买了这样的理财产品,想要退回,并且还拿到自己的全额本金,几乎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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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过一天,姚女士就先后接到银行和信托公司的电话电话里也是一直在重复转账,错误要求杨女士将所有的钱给予退还。双方沟通也没有个结果,于是银行就以不当得利将姚女士起诉到法院,还冻结了姚女士的325万存款。银行接到信托公司的指令之后,由于系统错误导致转账金额出现故障,原本按照信托公司的委托,银行是给客户退还19.3%的本金,也就是本来是要退给姚女士58万,可是一不小心给姚女士转了385万过去了。由于姚女士提前将85万元返回了,按照信托公司的指令,姚女士还多拿了235万,所以请求法院冻结了姚女士235万元的存款。但是姚女士却认为自己收到的只是自己的投资本金,多余的85万元已经退还给银行了,自己留下来的只不过是自己投资的钱。姚女士还向法院提供了银行转账的记录,上面有附言附信托本金,因此她相信银行给自己转的就是当初投资信托基金的投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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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姚女士提供了9月26日的银行转账记录。而信托公司开会给客户退19.3%的本金是在9月27日。只不过信托公司发布公告的落款日期,故意写成了9月24日。有相关投资理财经验的网友,表示这肯定是信托公司投资失败或者是产生了巨大亏损,于是承诺给客户退回19.3%的本金,但是由于银行的操作失误,将385万打给了姚女士。虽然姚女士退回了85万元,但是信托公司肯定不愿意将300万元的投资本金直接就退回给姚女士,毕竟很多基金产品提前赎回的话,都需要缴纳相应的手续费,更何况该公司还可能是投资失败的时候才进行退回本金,那么很可能这300万已经亏的没多少了,这时候退回全部本金的话,那么信托公司只有自己承担所有的亏损。但是从杨女士提供的证据中,我们就能知道,姚女士收到银行转账,并且转账的附加说明里面还特意写了“付信托本金”,收到转账的实际时间是要比信托公司实际发布公告的时间早一天的。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那么姚女士完全有理由,相信银行给自己转的是全部投资本金,除非银行和投资机构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就不能要求姚女士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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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本案件中我们发现,信托公司在29日开会,要给客户退19.3%的本金,但是在发布公告的时候,却故意将落款日期写成9月24日。如果信托公司能够证明自己发布公告的时间就是9月24日,那么姚女士很可能就需要将银行打过来的钱返还235万。姚女士被银行起诉之后,立马向当地的银保监会进行了投诉,银保监会也表示会对银行的行为进行调查,该案件目前尚没有得到判决。有网友表示一旦你购买了相关的理财产品,要想提前拿回本金基本上是不可能的,要么自愿放弃一些收益,要么就承担相应的损失。还有网友说,难怪那些信托公司的员工工资达到月入8万年入百万的水平,原来这些钱都是这么来的。你认为杨女士应该把那些钱退回来吗?面对信托公司的这种操作,你会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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