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国各地区的中国绿色发展指数报告首次发布,中国绿色发展指数报告排名前三位的地区分别为()、()、()。

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 陈炜伟、申铖)国家统计局网站26日发布《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首次公布了2016年度各省份绿色发展指数,排名前5位的地区分别为北京、福建、浙江、上海、重庆。根据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我国将对各省区市实行年度评价、五年考核机制,以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其中,年度评价按照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实施,生成各地区绿色发展指数。2017年8月,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完成了首次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综合评价各地区绿色发展总体状况。从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来看,公众满意程度排名前5位的地区分别为西藏、贵州、海南、福建、重庆。从构成绿色发展指数的6项分类指数结果来看,资源利用指数排名前5位的地区分别为福建、江苏、吉林、湖北、浙江;环境治理指数排名前5位的地区分别为北京、河北、上海、浙江、山东;环境质量指数排名前5位的地区分别为海南、西藏、福建、广西、云南;生态保护指数排名前5位的地区分别为重庆、云南、四川、西藏、福建;增长质量指数排名前5位的地区分别为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绿色生活指数排名前5位的地区分别为北京、上海、江苏、山西、浙江。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年度评价,对于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引导各地方各部门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加快推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年度评价结果作为督促和引导地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示器”和“风向标”,对于推动实现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和“十三五”规划纲要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国样本”北京: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将成干部任免依据江苏门户网站 权威资讯发布中国江苏网官方账号
2017-12-28 15:20
来源:
中家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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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6日,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联合发布了《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结果显示,2016年,北京、福建、浙江的绿色发展指数分列1至3位;西藏、贵州、海南的公众满意程度位居前三位。

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表示,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年度评价也是今后长期开展的一项常规工作。有关部门将从发展的角度来看待,把关注点放到年度评价所反映的进展和揭示的不足上,下更大力气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针对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工作,通过持续努力使本地区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领域共同进步,向实现绿色发展不断迈进。

了解,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印发了《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和《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形成了“一个办法、两个体系”,建立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的制度规范。

吉喆表示,依据“一个办法、两个体系”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对于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引导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正确发展观、政绩观,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年度评价工作重在引导各地区牢固树立生态文明意识,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是督促和引导各地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示器”和“风向标”,对于推动实现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的公布,有助于聚焦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的关注,有助于社会公众接受绿色发展的共识和理念,有助于推进绿色发展政策的实施。”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李晓西表示。

次发布的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包括绿色发展指数和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前者采用《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前6个方面55项评价指标计算各省(区、市)绿色发展指数,全面客观地反映各地区绿色发展成果;后者通过组织抽样调查来了解公众对生态环境的主观满意程度,突出反映公众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获得感。

晓西认为,公众满意程度作为主观调查指标,与中国绿色发展的统计测评是相互配合的,是将反映居民对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获得感的主观民意问卷与客观统计数据分析相结合的。两套测评方法从不同角度展示绿色发展的真实度,具有相互补充、辨证施治的关系。

计公报显示,部分地区绿色发展指数和公众满意程度排名的差别较大。例如,北京市的绿色发展指数排名第一,但公众满意程度却排在30位;西藏的绿色发展指数排名第30位,但公众满意程度却排在第一位。

吉喆表示,绿色发展指数是客观评价结果,依据各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来评估各地区上一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总体情况;公众满意程度为主观调查指标,通过国家统计局组织的抽样调查来反映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程度。两者反映的侧重点不同,绿色发展指数涉及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各个方面,而公众对反映当地空气、水、居住周边环境等环境质量状况相关指标的主观感受相对更加深刻,在年度评价结果中也体现出“公众满意程度”与“环境质量指数”排名具有较为显著的相关性。

于有些地区的环境治理指数很高,但环境质量指数很低的情况,宁吉喆表示,“环境治理指数”重点反映主要污染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和污水的治理以及污染治理投资等情况,主要是地方政府在污染防治和环境治理方面开展的工作。“环境质量指数”重点反映大气、水、土壤和海洋的环境质量状况,既与当地的环境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有关,也与当地的气候、自然条件、产业结构等因素有关。

环境质量的恶化不是一朝一夕造成的,环境质量的改善也需要一个长期的治理和扭转过程,必须从调整经济结构、加大环境治理投入、严控环境污染等多角度共同发力,不断推进,逐步提高环境质量。”宁吉喆表示。

了解,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采取评价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年度评价、五年考核。其中,年度评价通过衡量过去一年各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年度进展总体情况,引导各地区加快推动绿色发展,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同时也为五年考核打下好的基础。五年考核主要考查各地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强化省级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督促各地区自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吉喆表示,2017年首次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研究改进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方法,大力加强绿色发展统计基础工作,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统计和监测的人员、设备、科研、信息平台等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数据的质量,更好地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的需要,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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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丽中国的数字刻度   2017年12月26日,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和中央组织部联合发布《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以下简称《公报》),首次发布了2016年度各省份绿色发展指数,意义重大,可概括为四个“有利”。  有利于造福人民,建设美丽中国  从中国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中,我们感受到了绿色中国和美丽中国基本的判断指标与要求。在《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的主要监测评价指标和“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中,共有38个进入了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中。这些指标的提出,综合考虑了公众对环境质量的期盼、环境指标可行可达、经济社会可承受等多方因素,以及我国人口高密度、产业高强度的客观情况。  比如,城市空气优良天数和PM2.5浓度下降的指标、废气排放减少的指标、地表水质达标的指标、森林覆盖率的指标等,均有助于还中国一个天蓝气爽、地绿水清的自然环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与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等指标,使我们看到政府对城市绿色化与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视;单位GDP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的要求、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等要求,体现出发展与生产的绿色化。  有利于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包含着可持续发展观。绿色发展是世界潮流,是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是为中国人民乃至世界人民实现世代幸福的发展方式。绿色发展指数,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官方公布一国各地区的绿色发展指数,这在中国是首次,在全世界各国中也是领先的。据我所知,仅有英国、加拿大政府相关部门或官方网站发布了可持续发展指标,但这一指标是以国家为对象的,缺少国内各区域的测评与比较。中国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的特点是,既强调把绿色与发展结合起来的内涵,强调资源、生态、环境、生产与生活等多方面,更突出了各地区的绿色发展的测评与比较。中国绿色发展指数的公布,不仅有利于提高中国人民福祉,而且有利于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地球村”,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  有利于完善生态文明国家治理体系  在党中央的领导下,由18个部委组成的生态文明建设部际协作机制和由国家统计局承担的年度评价工作,发挥了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的政府职能,体现出政绩考核和干部使用的新导向,还展现了绿色发展指数测评体系工作的全方位合作与有序推进。  指标体系的设计与指数的测评,为绿色发展的制度创新和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提供了有价值的基础条件。它以真实可靠的统计数据和科学权威的统计调查为基础,开展统计评价,发挥统计监督职能,承担了促进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举措贯彻落实的参谋作用。  据悉,在计算方法研制过程中,国家统计局先后组织召开三十余次专题研究会、专家论证会、部门协调会,广泛征求18个相关部门、各地区统计局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充分吸收,反复研究,最终确定绿色发展指数的标准化方法。绿色发展指数测算过程从数据的收集、审核、确认,到计算程序,再到评价结果的全流程,均可核查、可追溯、可解释。各地区均以统一方法进行评价,同一年度各地区的指数值可比较,以确保评价方法的公平性。各相关部门通过正式公函报送数据,确保年度评价数据准确无误。  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包括了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7个方面的变化趋势和动态进展,共56项评价指标。《公报》包括各地区绿色发展指数和6个分类指数的数值及其排名顺序、公众满意程度调查结果及其排名顺序,总体上反映了各地区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情况。它为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等重点任务,提供了宝贵依据。  对各地区来说,通过开展绿色发展指数和6个分类指数的比较研究,能够正确指出绿色发展切实需要改变或者有待改善的着力点,横向比较研究可以发现各地区绿色发展的进展与困境,纵横比较均可以为决策者评价各项绿色发展政策效果提供参考依据。对地方领导干部来讲,这是从“让我干”到“我会干”的一个重要指南。  需要指出的是,各地情况不尽相同,区域发展并不均衡。排名靠前的地区综合反映绿色发展的程度相对较高,但列前省份有各自的“短板”,需要认定与力补;列后省份也有部分领先的指标,需要扬长补短。绿色发展指数的编制与测评,有助于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让各地区在互学互帮中实现绿色梦想,共同繁荣!  有利于鼓励和指导社会各方为绿色发展贡献力量  绿色发展指数的编制和公布,服务于“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有利于各方为绿色发展贡献力量。  绿色发展指数及其指标导向,对企业发展有重大指导意义。它超越传统的投资环境评价,为投资者全面衡量投资项目收益提供了更高、更全面的视角。每年的测评发挥了环境管控的长效机制作用。它鼓励发展绿色产业,壮大节能环保和清洁生产产业,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它告诉企业,如何把绿色从压力负担变成动力机遇,走向绿色生产;如何既看到当前的利益,更看到未来的利益;如何既考虑企业的成本收益,又关注企业的社会责任。  绿色发展指数及其指标导向,对国内外理论界有很强的推动作用。它的理论指导与测评方法等,充分吸收了理论界多年的研究成果,在分类的全面性、具体指标来源的重要性、数据的权威性、测算的科学性、导向的可操作性等方面,均有重要的进展。应鼓励开展对此项工作的课题研究,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的学术支撑,对外讲好中国绿色发展故事。同时,支持国家统计部门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寻找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途径,不断完善评价工作,并在时机成熟时修订完善绿色发展指标体系。  绿色发展指数及其指标导向,对社会组织和公众有很大影响力和引导力。社会组织和公众既关心绿色发展指数中各项与民生相关的指标,也关注自己生活环境的评价。《公报》显示,作为一级指标的“绿色生活”,把绿色产品、绿色出行、绿色建筑、公共绿地等纳入其中,直接引导公众关注绿色生活方式的形成,提高对绿色发展各项指标的关注程度。  特别要提出的是,《公报》不仅包括绿色发展的评估,还公布了公众满意程度调查结果,非常接地气,得民心。据悉,公众满意程度是以全国31个省(区、市)为总体进行抽样,抽样方案由著名高校统计学院专家团队完成。通过分层多阶段抽样调查,询问公众对所在地区空气质量、饮用水质量、环境绿化、生活垃圾处理等14项生态环境指标的满意度,收集了近7万个有效数据样本。这项指标不参与总指数的计算,进行单独评价与分析,其分值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可以说,公众满意程度作为主观调查指标,与中国绿色发展的统计测评相互配合,将反映居民对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获得感”的主观民意问卷与客观统计数据分析相结合。两套测评方法从不同角度展示绿色发展的真实度,具有相互补充、辨证施治的关系。评价结果的公布,有助于社会公众聚焦生态环境,接受绿色发展的共识和理念,推进绿色发展政策的实施。  (李晓西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名誉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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